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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建设管理变更公告

信息网建设管理变更公告

根据20*年12月31日*区公众信息网站职能移交工作协调会精神,*区公众信息网(原区政府网站,下同)建设与管理的主要职能已由区新闻中心正式移交区信息办。为保证区公众信息网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区公众信息网首页现有“最新动态”、视频*等栏目仍由区新闻中心负责日常更新与维护,涉及的相关新闻采访请继续与区新闻中心联系;“部门动态”栏目的信息,请各部门及时在子网站更新,并通过办公协同系统发送到信息办黄诚;其余承载于区公众信息网上的所有栏目、功能模块和集成的有关信息系统,由区信息办牵头建设监管,挂靠在公众信息网上的所有子网站由信息办监管。区信息办工作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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