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镇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省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重点,以市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为基础,进行复核检查,整改补充完善,全力做好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的迎检工作。
二、复核检查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三、复核检查内容
重点对度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复核检查。
具体内容:
(一)复核检查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耕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复核检查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情况,并对耕地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复核检查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复核检查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复核非农业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绿色通道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减少基本农田情况;非农业建设占用包括国务院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市级以下政府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占用、未经批准占用情况;复核检查补划基本农田,包括补划的面积、区位、质量情况;复核检查基本农田日常台帐管理、信息化建设、保护标志的设立等。对基本农田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三)复核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重点复核检查我市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情况,特别是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包括规划调整的次数、批准机关、项目性质、涉及的土地面积、地类、区位。对调整原因及情况做出说明。
(四)复核检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重点复核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包括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指标安排和实际使用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并对超计划用地要做出说明。
(五)复核检查补充耕地计划执行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补充计划指标,复核检查实际补充耕地情况,包括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以及社会资金用于补充耕地的情况,并对未完成补充耕地计划的情况和原因作出说明。
(六)复核检查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复核检查度完成法定占补平衡任务(城市、集镇、乡村和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占补)情况,包括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先补后占,谁占谁补、补充耕地数量质量、项目后期管理等情况。
(七)复核检查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情况。重点复核检查现有耕地、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包括开展耕地及基本农田整理的规模及比例;耕地质量建设和监管的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八)复核检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复核检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实施考核、落实奖惩等情况,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情况,以及在市政府与乡镇政府分解指标、签订责任书等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的工作,成立度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杨桂榕副市长,副组长为政府办主任胡警钟,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统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材料组织、数据统计、接待联络等。
五、工作分工
市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和农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补充完善各项检查内容,准确填写,待市政府审核签章后将报国土资源局分管室审核,报省农委分管部门审核。
六、有关要求
(一)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迎检工作,配合牵头单位积极参加迎检,做好汇报准备,及时提交汇报及被检材料。
一、考核内容
对乡镇粮食生产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逐项考核,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
(一)双季稻生产(30分)
1.严格耕地保护,满分5分。加强耕地保护,打击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年度内辖区没有新增1处违法占地和损毁耕地的,记满分;每发现1处扣1.5分,直至扣完为止。
2.整治常年抛荒,满分7分。实行综合治理,坚决制止耕地抛荒。辖区内没有抛荒稻田的,记满分;每抛荒1亩扣1分;出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1处,扣完该项分值。
3.抓好重点地段双季稻生产示范,满分10分。重点地段的双季稻种植比例达到90%以上的,记满分;每少1%,扣0.25分,直至扣完为止。
4.大面积双季稻生产,满分8分。千方百计扩大本乡镇的双季稻耕种面积,双季稻种植比例达到80%的,记满分;每少1%,扣0.25分。
(二)据实发放种粮补贴资金(20分)
1.加大政策宣传,满分3分。在3月20日前将促粮政策宣传单页张贴到位的,记2分,在主要公路线书写5条以上标语的,记1分;否则酌情记分。
2.如期公示补贴面积,满分5分。在经过农户申报、村委登记后,100%的村返回到组内公示的,记满分;经抽查,未公示村所占比例在20%以上的,该项不记分;其余的按比例记分。
3.乡镇复核到位,满分4分。村级上报后,乡镇及时组织复核,并纠正虚报乱报行为,经县级复核后认定合格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4.及时上报数据,满分3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补贴数据,且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5.按时发放补贴资金,满分2分。发放及时、方式规范,没有挤占、挪用、克扣、集体代领现象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6.规范使用粮食生产发展资金,满分3分。按照祁农业发〔2010〕4号文件规定,规范使用粮食生产发展资金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三)粮食高产示范创建(15分)
1.落实创建地点与创建规模,满分4分。示范片选择在主要公路沿线且创建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2.落实高产品种与关键技术,满分4分。全部落实到位且符合建设要求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3.组织开展示范观摩活动,满分3分。安装展示标牌且在年内组织开展2次以上观摩活动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4.创建产量达标,满分4分。经过测产验收,达到创建目标产量的,记满分;否则,按实际产量与目标产量的比值记分。
(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15分)
1.引导发展种粮大户,满分7分。加强政策宣传,加强信息服务,积极推行土地流转,年内新增3名以上种植双季稻在50亩以上的大户,记满分;否则按比例记分。
2.加强生产服务,满分4分。及时为种粮大户提[更多精彩文章来自“:/”]前、产中与产后服务,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指导落实实用技术,经调查,种粮大户满意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3.组织申报信息,满分4分。及时申报种粮大户生产信息并做到准确无误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五)推广实用生产技术(10分)
1.农技推广工作开展正常,满分5分。乡镇党委政府重视农技推广工作,安排农技推广工作经费占粮食生产发展资金的比例在10%以上或绝对数量在1万元以上的,记满分;否则按比例记分。
2.重大技术推广到位,满分5分。对于重大实用技术的推广,完成指导性任务的,记满分,否则按比例记分。
(六)强化粮食生产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专门班子,满分2分。行文确立领导班子和专抓人员的,记满分;否则不记分。
2.建立工作制度,满分3分。工作制度齐全、工作责任分明的,记满分,否则酌情记分。
3.安排专项经费,满分5分。四明山、凤歧坪、马杜桥等三个乡安排专项资金在0.5万元以上,其它乡镇在1.5万元以上,记满分,否则按比例记分。
二、考核办法
考核分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阶段性考核由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积累相关数据,在年终进行汇总。年终考核由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牵头,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专门的考核班子。阶段性与年终考核的方法主要有: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实地察看现场、抽查解剖典型、综合推理分析等。考核组于2010年11月30日前确定考核初步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一、创新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土地管理基本国策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国务院“15号”令)精神,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严格落实土地管理责任,将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乡镇政府任期目标指标,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实行耕地保护的任期目标推进和层级管理负责,从严抓好落实。每年初,组织召开全县耕地保护暨治理违法用地工作会议,各乡镇主要领导向县政府递交耕地保护责任书。在严格属地管理、加强执法检查的同时,在24个乡镇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041块,建立基本农田无线视频监控网点27个,全县85%的基本农田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监控。确保了71.3万亩耕地、66万亩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
为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制定了《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国土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建委、规划局、农工委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切实把“保发展保红线”活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中去,力求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近年来,圆满完成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监察部、国家审计署、国家统计局五部门对蓟县耕地保护工作的核查,以及天津市政府对蓟县历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有力地促进了保红线保发展工作的开展。
同时,紧紧围绕土地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积极探索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1项,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下的土地执法机制、土地管理工作考评机制和土地管理部门协作机制,形成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工作新局面。《中国国土资源报》、《双保工作快讯》、《国土资源网》等媒体均对蓟县国土分局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报道。此外,蓟县国土分局还多次被国土部命名为“双保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蓟县被天津市政府评为“耕地保护模范县”。
二、开源节流,集约利用,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持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放在土地管理工作的首位,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应保尽保”的原则,紧紧围绕大项目、好项目、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增减挂钩试点。建设项目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是破解土地规划计划瓶颈制约的有效途经,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蓟县国土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洇溜镇、穿芳峪镇毛家峪村、官庄镇玉石庄村、许家台镇田家峪村,积极开展“一镇三村”增减挂钩试点。按期归还周转指标28.39公顷,超额完成耕地复垦6.05公顷,为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被天津市政府评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先进单位”。
二是大力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坚持“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土地开发整理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群众垦造耕地的积极性,着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08年以来,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4个,涉及26个乡镇、1121个地块,平整土方275.6万方,修复田间道路266公里,架设低压线3.7万余米,安装变压器35台,新打机井195眼,铺设管道10.2万米,开发整理土地340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356公顷,为市县重点工程提供占补平衡指标2240公顷,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大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县安排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上百个,总投资2340亿元,建设用地需求5万亩左右,其中2013年安排建设项目近200个,年度计划投资340亿元,建设用地需求近1万亩。为保障用地需求,从北部山区工矿、南部平原砖厂腾出建设用地指标3000余亩。另外,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分别落实给上仓、汽车产业园及蓟县新城项目。并协调解决了金鹏管业2000亩的用地需求。
三、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着力提高国有国土资源利用效率
严格执行土地批后监管制度,着力在土地出让后跟踪、检查、竣工复核验收等关键环节下功夫,切实加强对国有土地的供应和监管,有效地规范了蓟县土地市场管理秩序。
一是建立联动巡查机制。采取定期巡查、随即抽查、专项检查的方式,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已出让地块逐一进行实地巡查,对经营性项目用地的开竣工监管,做到专人负责、专线管理、系统分析、拍照存档,确保对项目用地开竣工巡查做到全覆盖。
二是建立联席汇审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汇审会议,对问题地块进行研究讨论,寻求解决办法。对申请延期地块,制定解决方案上报县政府审批,想企业之所想,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是强化网络监测监管。依托国土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平台,对已供应的各类项目用地情况进行适时监测和动态分析,着力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水平。对系统亮灯的地块,依据相关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对处理完毕的地块,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上进行及时更新。
四是建立跟踪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土地出让监管制度,对已供土地情况进行电子登记,并予以及时更新。对已成交未签合同的地块,进行土地出让金监控;对已出让的地块,进行项目用地的开竣工情况监测。对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地块,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对疑似开竣工超期的地块,依据相关规定和出让合同进行处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有效保障了项目用地监测监管。
自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以来,共计出让国有土地215宗、1748公顷;处理延期地块74宗、916公顷;完成现状补办出让304宗、156.15公顷;划拨用地83宗。
四、依法行政,改进作风,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努力践行“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窗口受理、首办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公开办事指南和收费标准,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不断提高业务审批效率,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开设“直通车”,搞好“一站式”。对项目用地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准备报批资料,帮助协调相关单位办理用地手续,现场解决报批中的实际困难,实行“一站式”报批服务。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建立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对重大投资项目、工业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申请,实行及时组卷、市局盯办,确保项目用地及时批准、供地。对受理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倾斜政策,组织专门班子对建设单位专项服务,对项目的立项、预审、地籍测绘、地价评估、规划选址等工作进行集中办理,一次完成。
三是创优政务环境,打造服务亮点。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审批例会,集体酝酿讨论,着力提高业务审批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严格执行领导带队上门现场办公制度,强化“一对一”服务,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从用地预审、资源配置到上报审批、批后供地,一律专班承办、特事特办、全程督办,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建设,着力打造国土部门服务新亮点。
一、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简要回顾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在农村宅基地整治、集约利用工业土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拓展农村利用土地空间,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农村宅基地整治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一个重要内容。自年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到去年底,全市已有个村(撤并前的村数)开展了宅基地整治工作,共拆除旧房多户,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村庄面积万亩,其中退宅还耕新增耕地亩。通过农村宅基地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减少了平方米。我市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多次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作了介绍,并被编入《全国节约集约用地100例》。
(二)多措并举抓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近年来,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依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待置换用地”、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等政策措施,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效地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去年,我市通过土地整理获取土地折抵指标3.65万亩,通过退宅还耕获取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亩,获得省政府农转用批准面积4.33万亩。去年底,全市有规划指标农用地万亩,其中耕地万亩。全市相对集中可利用的待置换用地总量尚有万亩,其中市区成片待置换区有1.5万亩左右(其中耕地为1.2万亩),五大集镇成片待置换区有亩左右(其中耕地为亩)。去年,经省政府批准的低丘缓坡规划局部修改的项目达余亩,为我市发挥土地空间优势打下了基础。
(三)千方百计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人多地少的现实,决定了土地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尤其是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人地矛盾更加突出。去年,利用开展百日攻坚活动的契机,按照“向存量土地要空间、向集约高效要空间”的思路,积极挖掘土地潜力,存量土地,全年共存量土地3792.79亩,其中工业用地2673.32亩,较好地解决了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土地闲置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在加大挖潜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土地集体会审制度的意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关于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意见,切实加强了土地管理,大力推进了节约集约用地。据初步调查统计,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功能区平均投资强度达到了每亩113万元,亩均产值为万元,亩均税收为4.18万元,其中领带园区分别达到万元、万元和万元。
(四)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为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市政府于年初出台了《市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了耕地保护责任制。截至去年底,全市实有耕地面积万亩,比上年净增亩,基本农田面积达万亩,超出市政府下达任务1814.81亩。全市共建成标准农田32.97万亩,新增耕地5.38万亩,为我市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外,市国土局还围绕市政府全年商业用地出让计划,积极引进了中大、中国轻纺城等公司参与我市城市建设,全年完成土地出让金8.47亿元,同时,催缴历年土地出让金1.33亿元,极大弥补了我市财政和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
应该说,这些年土地管理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人多地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土地调控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土地管理工作能够取得上述成绩,这确实是很不容易的,应当充分肯定。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是土地已转未供情况依然突出。
二是土地粗放利用、闲置现象依然存在。从整体分析,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功能区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虽然有了新提高,但还有几个工业功能区,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值都在100万元以下,有的工业功能区亩均产值仅为60多万元。另外,到去年底,已供地而未利用的闲置土地面积尚有亩左右。
三是土地违法违章和涉土举高不下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去年国土部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件,较上年的件增长%。国土部门接待的涉土达453件,较上年的372件增长21.8%。
总之,我们要全面正确地看待国土资源形势,既要看到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更要充分认识到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有为地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二、认清形势,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任务
当前,土地管理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形势,概括起来是五个“越来越”: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运用土地闸门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取向越来越明显,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责任越来越严格,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人民群众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权利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我市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根据目前形势和我市实际,去年我市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是闲置土地1000亩左右,切实提高土地利用质量;
二是加快速供地速度,全面完成年前已农转用土地的供地任务;去年已农转用的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以上;年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以上;
三是新增建设用地当年投资强度比上年增长20%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单位面积gdp、税利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我市节约集约用地质量
当前,我市土地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氛围
一方面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宣传,提高土地使用者节地、惜地意识;另一方面在新闻媒体上每月公布企业“亩均投入、亩均产出”前十名和后十名,年底再表彰通报,牢固树立以“亩产论英雄”意识。通过正反典型宣传,形成节约集约用地为荣、闲置浪费土地为耻的氛围,以舆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加强规划管理,充分发挥用地规划的调控作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龙头,是促进科学发展、优化空间布局的重要途径。为此,一是要抓住在我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的契机,积极争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修改,努力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确保发展空间需求。二是各类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是年度用地安排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去年计划通过农转用新增建设用地亩,计划供应各类具体项目用地4900多亩,其中经营性用地1600多亩,工业用地3000多亩。
(三)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从长远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控制。对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不符合省级指标要求的项目,要严格核减用地面积。工业项目的建筑密度原则上应控制在40%以上,绿地率原则上应控制在20%以内。二是要加快具体项目的供地速度。以前已农转用未办理具体项目供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在3月20日前政策处理到位,到年底供地率必须达到90%以上;去年度已农转用未办理具体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在6月底前政策处理到位,到年底供地率必须达到80%以上;去年新增的建设用地,政策处理必须及时到位,年底供地率要达到50%以上。对供地速度要列入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按时完成供地任务的给予奖励。三是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向工业区集聚,单个企业投资规模在经济开发区和城市规划区内小于2500万元,工业功能区内小于10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对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3层以上多层厂房,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市政府对新建标准厂房平方米以上的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给予一定的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挖潜节地活动。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不改变土地用途,在企业原有建设用地上加层改造、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或调整土地价款,并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五是加大闲置土地力度。对去年底前已缴清全部地价款且已依法办理供地手续的企业,主动退让用地面积在5亩以上的,退地部分的已缴土地款予以全额退还,并对退还土地款给予贴息补偿,在此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亩的奖励;对已用土地未达到批准总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或投资规模不足总投资25%,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退出存量土地的企业用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出让或划拨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为激励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收回闲置土地的积极性,按收回闲置土地、处置企业自退用地和收取土地闲置费的面积给予奖励。
(四)强化农村土地管理,推进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促编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划定村镇发展和撤并复垦范围。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二是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和户均住宅面积相关标准,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村庄整治扶持力度,继续鼓励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空闲地和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整理。每年复垦任务列入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去年计划复垦1000亩。市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切出一定资金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补助和奖励。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平原地区农居点向低丘缓坡迁移的试点,将平原地区农居点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并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
(五)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拓展空间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是我市今后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从我市实际看,解决发展用地需求,今后主要的来源在于低丘缓坡。因此,要着眼于拓展发展空间,开发利用好低丘缓坡。一是规划拓展好低丘缓坡利用空间。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居则居”的原则,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引导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低丘缓坡资源,构筑新的发展平台。对经济开发区或乡镇(街道),按当年批准使用规划修改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奖励3000元/亩。二是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垦造耕地计划分年度列入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去年计划垦造耕地亩。政府对耕地垦造项目进行补助。
(六)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抓好*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浙政发〔*〕16号)精神,确保实现今年粮食生产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年市区粮食生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细化分级考核办法,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乡镇、村,将种植任务落实到农户、田块。坚持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步伐,组织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工程建设。加大对耕地抛荒情况的明查暗访力度,建立举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坚决制止全年性抛荒,努力减少季节性抛荒。着力增加粮食面积,全面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水稻单产,推进粮食生产机制体制创新。市政府将继续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先进工作者、优秀种粮大户等评比活动。
二、加大种粮直接补贴力度。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对早稻种植者按实际种植面积,在省财政给予每亩20元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和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在省财政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
三、继续实行早稻谷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对种粮在5亩以上的大户,实行订单收购。订单品种为圆粒型早籼谷,订单最低收购保护价格为每50公斤75元(中等质量标准)。当市场粮价高于订单价格时按市场价收购,当市场粮价低于订单价格时按订单价格收购。地产收购的订单早籼谷,每50公斤给予7元的政府价外补贴。为鼓励农户如数完成订单粮食,对完成早稻订单合同的农户,每50公斤给予5元的奖励。继续实行外拓种粮大户优惠政策,对在市外承包经营粮食面积20亩以上,并把粮食运回*市场销售的,经粮食、农业部门确认,享受本地种粮大户同等优惠政策。
四、提高水稻良种补贴标准。对种植列入省补贴范围的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经市农业局、财政局核定后,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良种补贴提高到每亩10元。
五、加大粮食生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在继续执行省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基础上,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购置省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业机械的,市财政按不低于省资金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六、加大农机作业环节补贴力度。大力推广应用水稻机械插秧技术和植保统防统治。对应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统防统治、代防代治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补贴,在执行省定每亩40元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增加每亩10元的补贴。
七、开展粮食优质高产示范活动。继续开展以引进优良品种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等为内容的粮食优质高产示范方竞赛和示范户评比活动,逐步探索建立以示范村、示范方、示范户为核心带动面上粮食生产的新机制。对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且小麦平均亩产250公斤、油菜平均亩产145公斤、早稻平均亩产480公斤、连作晚稻平均亩产500公斤、单季晚稻平均亩产560公斤的高产示范方,经市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市财政奖励小麦每方3000元、油菜每方5000元、早稻每方5000元、晚稻每方3000元。对省级以上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市财政给予1:1的配套奖励。
八、实施“水稻单产提升工程”。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鼓励支持良种引选,推广水稻轻型栽培、强化栽培、单季稻“五改”、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水稻机械育插秧示范推广,扩大稻—菜、稻—瓜等粮经种植模式,提高优质高产关键技术应用率。鼓励农业技术创新,支持水稻生产技术攻关与研究,推进农业技术自主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对粮油生产技术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农业丰收二等奖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每一项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