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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迷信问题整改措施

封建迷信问题整改措施

封建迷信问题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县民政系统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婚姻中心的主要职能就是按照《婚姻法》、原创:《婚姻登记条例》负责全县的婚姻登记工作,通过对部分婚姻对象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自身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和整改。经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准备、自评、助评、整改四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收到较好效果,现将我股室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婚姻登记存在的问题

⒈宣传力度不够,登记率下降。自《新登记条例》实

施后,我县实行了集中登记,依据⒊两年积累、总结的经验看:在⒊年的同月份,每天的登记人次为每天人次左右,而在的同月份,登记人次明显减少,分析总结出的原因有几种:、群众法制意识淡薄,计划生育找到了、怕孕检、买房、买车、外出被查等迫不得已的情况,就不想办理结婚证,认为办理结婚证是一种麻烦,而不认为不办理证件婚姻就不合法,双方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这是造成登记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封建迷信。据封建迷信谣传今年没打春是个黑年,结婚不好,这也是今年登记率低的一个重要因素。、造假猖獗。因不到法定婚龄或者手续不齐全,或者被计生部门追查罚款等,到婚姻部门无法正常办理手续,便找找人造假,做出假结婚证件。

⒉是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同志对待工作热情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不注意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对群众的咨询解答缺乏耐心,工作配合协调不够,导致有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⒊婚姻登记实现了微机管理后,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⒋婚庆服务中心成立以后,有些服务项目单调,档次较低,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二、婚姻登记的整改措施原创:

⒈加强《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法律、法规宣

封建迷信问题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和谐殡葬,深化殡葬改革,方便群众,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以“阳光殡葬”、“绿色、文明殡葬”为落脚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市广大殡葬行业工作者要牢记“亲民躬政,播撒爱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做到“真情慰亲属,道义送故人”,努力打造“爱心飞扬.情系故人”服务品牌,时时、事事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以热情的态度、端庄的仪表、周到的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创建和谐殡仪,树立殡葬行业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新形象。

(二)巩固提高火化率水平。完善遗体土葬举报渠道,采取措施,杜绝土葬现象,切实做到遗体火化率达到100%。

(三)从源头上整顿殡葬服务市场。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在为群众办理丧事的同时,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做到不为群众采购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不使用棺材,不使用吹鼓手,并劝导群众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镇、街道办事处殡葬服务站要充分发挥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作用,积极指导村(居)红白理事会的工作,使其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对大操大办、使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及沦为盈利组织的村(居)红白理事会,要坚决予以取缔,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四)稳步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要继续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林业局、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的意见》要求,本着“宜墓则墓、宜堂则堂”的原则,稳步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积极倡导不保留骨灰的海葬和植树葬。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4日—8月30日)

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方案,认真召开会议进行发动,并充分利用宣传栏、明白纸及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使群众了解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支持殡葬改革和拥护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殡葬行业工作人员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明白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

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整治殡葬行业服务质量不高和工作不规范的问题。镇、街道办事处殡葬专用车要认真为丧属提供优质服务,按规定标准收费,严格禁止乱收费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村(居)红白理事会要本着文明、节俭的原则为群众办理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使用封建迷信用品。

2、治理火化率达不到100%的现象。进一步加强对村(居)火化率的考核,完善群众对土葬的举报渠道,确保镇、街道办事处火化率达到100%。

3、整顿村(居)红白理事会的违规现象。村(居)红白理事会作为城乡群众红白事服务组织,要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制止丧事中的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要积极指导村(居)红白理事会的工作,杜绝红白理事会的违规行为。

4、改变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进度不一致的现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逐步平除大坟,解决乱埋乱葬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机制和措施,做到殡葬管理正规化、制度化。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在年内逐项加以解决。市殡葬管理专项治理小组将深入各单位督查,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自查自纠,对治理成果进行总结,提交书面报告,于9月28日前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殡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殡葬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殡葬管理处主任、公墓管理处主任为成员的殡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实施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对村(居)红白理事会工作的督促检查。殡葬管理最基本的工作在基层,要切实加强对村(居)红白理事会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使村(居)红白理事会切实发挥在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中的作用,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节俭办丧事,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

封建迷信问题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科普;科学素质;措施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40-0146-02

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是社会化科普活动的目的。现阶段世界各国都将强化科普活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多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实践中相关人员应当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理清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社会化科普活动的关系,通过开展科学有效地科普活动提升民众的科学素质。

1 社会化科普工作的必要性

1.1 公民能够形成对科学技术的全面了解

公民通过科学普及能够形成对科学技术的全面了解,进而为科学技术正常的社会运行和发展提供保障。作为一把双刃剑,科学技术具有给人类带来文明幸福和通过不恰当使用产生负面影响的双重作用。人们对科技的恐慌和偏见很容易在受到其负面影响时产生,认为造成问题的罪魁祸首就是科学技术,没有认清科学技术是一种受人类支配并服务于人的工具的本质,影响人的制度和人是决定科学技术能够人类带来正面还是负面影响的因素。如果不通过科学普及和教育消除人们对科学技术的误解和偏见,公众对科技的热情就会被削弱,科学技术的发展就难以收到普通民众的支持,更有甚至会抵制和反对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正常的社会运行和发展很难得到保障[1]。

1.2 促进公民个体的全面发展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渗透着科学技术,社会整体正朝着信息化、知识化的方向发展,公民的具备的科学素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未来的发展,公民只有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全面发展。这种作用具体表现在:个人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是科学素质;科学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个人生活品质的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选择;公民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事物的能力受到科学素质的影响。换一个角度来说,一个社会的发展必须要扫除文盲,然而现阶段对文盲的定义已经成为不会应用计算机、不懂外语,所以国家要想获得发展,必须通过科学普及促成人们对这些能力的培养,让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通过权威调查发展,我国达到基本科学素养水平的公众比例明显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和日本,虽然江苏省达到基本科学素养水平的公众比例最高,当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所以,通过科学普及提升民众的科学素质,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是一项急需完成的任务。

1.3 促进人们反对封建迷信,应对高科技犯罪

应对高科技犯罪、识别伪科学、反对封建迷信都能够通过科学普及得到实现。现阶段,我国社会中普遍存在各种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现象,某些地方甚至成为重灾区,对社会造成的恶劣的影响。占卜算卦、信封通过迷惑民众获取非法利益。而人们没有基本的识别能力、缺乏基本的科学素质是产生这些现象的重要原因,为使那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不法分子进行危害活动时,常常为那些违背科学常识的封建迷信和伪科学披上科学的外衣,科学素质不高的人往往难以辨别。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需要应当将科学精神、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作为重点,促进普通民众抵抗力和识别力的提升。此外,随着科技发展的深入,那些掌握尖端、前沿的科学技术人占总体的比例越来越小,此时如果有个别人利用这些高科技实施违法行为,普通民众由于缺乏了解很难应对和防范这些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可想而知。过去黑客攻击就是一种高科技犯罪,但后来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掌握技术的人逐渐增加,使得黑客攻击得到了有效控制。因此,对普通民众科学普及高科技知识,对预防高科技犯罪具有重要意义[2]。

2 通过社会化科普活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

措施

2.1 通过强化素质教育促进科学普及活动开展

现阶段开展素质教育、提升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最重要的途径是各级各类教育体系的教育活动。实践中,主管部门和各级院校应当对教育观念进行革新,全面改革教育的考核评价、方式方法、教育内容、指导思想。其中对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改革是重中之重,变革只注重知识传授和获取的教育模式为将学生的科学精神、科学观念、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培养作为教育核心的教育模式。同时,应当对现代科学理念进行科学确立,对已有的科学普及资源渠道进行完善充实,对网络和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并建设科教场馆、水族馆、动物园、科技馆、博物馆等科学普及场所,利用科学日、科学周、科技节对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动员,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而共同努力。活动娱乐化、随意化、形式化、过分知识化是现阶段科普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人员应当纠正这些措施倾向,使得科普内容协调于精神、思想、方法[3]。

2.2 强化科普制度建设为提升全民素质提供支持

在进行科普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可以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像美国通过1991年的《国家素质法案》、1998年的《成人教育和家庭素质法案》、2001年的《素质家庭法案》,将公民素质活动纳入到政府政策和法规的调整中。同时,一些国家还将科学素质行动的评估、协调、规划安排给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进行,这些机构还制定并实施了激励机制、测评机制。我国于200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这标志着社会科普工作被纳入到法律的调整范围。随后我国还颁布了相关的纲领性文件,文件对科普活动计划和目标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现阶段,相关责任部门应当对有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细化和完善,保证国家政策法规的有效贯彻和落实,为提高全民素质提供制度支持。

2.3 利用传媒平台的科普作用推动科学素质的建设

当前人们生活受到传媒的影响日益加深,政府部门开展素质科学建设应当有效利用传媒平台的科普作用,强化科学素质建设的影响。这些传媒平台在适时宣传科普活动和相应内容的同时,能够在长时段理推出独立的专题品牌,进而不断扩大科学素质建设的社会效应。因此科普工作者应当对电话热线、广播、影视、网络、期刊、报纸进行充分利用,让这些媒介有效推动公众科学素质建设。

2.4 通过打击伪科学、迷信活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当前社会公众的试听经常被那些披着科学外衣的迷信和伪科学混淆,使人民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受到侵害,严重阻碍了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在我国一些偏远地区,因交通和科技的相对落后造成公民普遍素质不高,更易受到迷信、伪科学的迷惑。现阶段我国有相当比例的人对“风水”、“周公解梦”、“星相”、“求签”、“相面”、“算卦”深信不疑。要实现对伪科学和各种迷信的有效批判、揭穿、抵制的目的,就应当让公民明确科学的特征、本质,进而科学合理的解答一些现象。所以,科普工作者要有效宣传、普及科学,让公民真正了解科学,进而摒弃那些愚昧的迷信思想,最终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

提升[4]。

3 结论

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无论是对社会发展还是公民自身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关工作人员要有效利用社会化科普活动,为全民素质的提升打好基础。此外还应当借鉴外国科普活动的有效经验,对科普活动进行创新和变革,使社会科普活动能够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

需要。

参考文献

[1]任福君,翟杰全.我国科普的新发展和需要深化研究的重要课题[J].科普研究,2011(5):8-17.

[2]胡晓艳.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抓手 大力开展城乡科普工作[J].科协论坛,2010(7):7-8.

封建迷信问题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迷信的概念及分析

迷信是一个含有否定意义的价值判断名词。二十世纪以来,中外许多学者曾对此进行过多方面的探讨,但关于迷信的具体定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今仍无固定的迷信定义表述。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学者们对于迷信本质内涵的理解,已大都归于一致。如《牛津英语大词典》中关于迷信的几种定义,都一致肯定了迷信的本质内涵即为某种非理性的、无根据的信念。中国学者对于迷信的定义也表达了同一内涵。如民国时期有学者把迷信定义为人类对于事物不辩事理是非之一种妄自推测。费鸿年先生在其《迷信》一书中称“凡属与科学事实相违反而不用科学方法所得的结论,多可以叫做迷信。”现代学者中,有人认为迷信是对支配个人命运的某些神秘力量的非理性盲目崇拜,也有人认为它是落后于时代文明的信仰对象和盲目的信仰态度、信仰行为。其他种种,不一而足。但所有这些关于迷信的定义,无一不肯定了迷信的本质内涵即为某种盲目的、错误的信念。

迷信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迷信的外延非常宽泛,如从信仰对象来分,既有对鬼神、上帝等虚幻事物的迷信,又有对自然事物、祖先、清官、领袖、明星等实体事物的迷信,还有对某些抽象事物,如主义、数字、符号等的迷信;从信仰行为来分,既有宗教迷信,又有世俗迷信与异教迷信;再有以产生时间来分,则有古代迷信与现代迷信。狭义迷信为广义迷信中的一种,单指民间相信鬼神、巫觋、星相、卜筮、堪舆等的思想和行为,即通常意义上的世俗迷信,也可称之为封建迷信。本文所使用的迷信一词,系指后者。

二、二十世纪上半期农村迷信活动的部分改观及其原因

在二十世纪上半期各种社会势力反迷信斗争如两次新文化运动对封建迷信的抨击、根据地政权的反迷信斗争以及各届中央政府的反迷信斗争等的积极影响之下,中国农村迷信活动从总体发展趋势上开始呈现出衰败的迹象。

1、就神道而言。破除迷信,邪祠淫祀首当其冲。二十世纪上半期,封建神权随着封建政权的崩溃受到了一次空前剧烈的冲击,有些邪祠淫祀因此自动走向衰败。以文昌庙为例,二十世纪上半期由于废科举、兴学堂制度的确立,文人对文昌的祭祀兴趣逐渐减弱,文昌庙由此便很快走向没落。又如古代官吏的祭祀神坛、救护日蚀月蚀、为民求雨祈晴等迷信行为,也随着封建制度的崩溃几乎绝迹,在民国时期已很难见到。而且,民国成立后,在新政权除旧布新、移风易俗政策的推动下,毁神庙废淫祠运动便在全国普遍开展,神庙数量因此逐渐减少。李景汉先生于1928年对河北定县东亭乡62村庙宇的调查,便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定县东亭乡62村原有庙宇共计435座,但到了1928年,尚有神像的庙宇只有104座,“其余331座庙宇,有的房屋已被拆毁,有的祗神像已毁而房屋改为他种用处,年久失修自行损坏者占少数,有意毁坏的占大多数”。在已毁的331座庙宇中,毁于1912年至1928年间的庙宇便有259座,占总数的76%之多。特别是1914年孙发绪县长毁庙兴学,一年之内便将200处庙宇改为学堂,1915年又改45座庙宇为学堂。此等资料,不一而足。不难看出,二十世纪上半期邪祠淫祀已经开始走向衰败。虽然各地情况有所不同,某些地区的神庙也会由于天灾人祸而发生一定的反复,但大多仍是屡建屡拆。其数量得到了一定控制。

2、就迎神赛会而言。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村的迎神赛会历经各届政府的严禁,其数量也有所收敛。如河南荥阳县原来火神、土地等会无村无之,但民国以来,“有移戏资办学者,演戏渐少”。再如广西柳州融县“迎神赛会,向日颇盛”,尤其以下廊街和紫佩村的赛会行为最为盛行,下廊街以雷神为主神。但自“民国成立,下廊街雷神庙完全拆卸,以其材料充筑南和小学校,各村祠庙亦多有改为学校者,酬神建醮之事始不常见。”

二十世纪上半期的迎神赛会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减少,而且其性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农民举行迎神赛会大多是出于祈福免灾的迷信心理,同时也借此稍作娱乐与交易之用。而在二十世纪上半期,大量资料表明,不少地区的迎神赛会已侧重于娱乐的一面,至于所迎何神,为何报赛,已不受。如费孝通先生于30年代对江苏吴江县庙港乡开弦弓村的调查,就很能说明这一变化。据费孝通先生的调查,开弦弓村有一个崇奉神道“刘皇”的较大的地域性群体,称为段。每段每年需聚会两次,聚会时,把神道请到其中某一家,准备盛宴供奉。但乡民们虽然祀奉刘皇已有很多代了,却不知道刘皇是谁,聚会有何目的。虽然据说这两次聚会与收成有关,“但这种联系在人们的思想上是很模糊的。有的人承认,他们的真正兴趣是在聚会时的那顿盛餐”。因为某些地区迎神赛会性质的这种转变,所以在二十世纪上半期农村经济凋敝,农民身无余钱的条件下,这些地区的迎神赛会很容易走向衰败。

3、就卜筮、星相、巫觋、堪舆而言。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村的卜筮、星相、巫觋、堪舆等迷信活动都有不同程度的收敛。据民国河北《万全县志》记载:“北伐成功,党政机关意欲刷新政治铲除旧势力,曾对卜筮、星相等严加取缔,一时江湖术士销声匿迹,不敢公然鼓簧”。又如四川地区自古巫风极盛,有“跳端公”一事。但自民国以来,“民智渐开,知信巫不如信医,故斯事渐罕见”。

4、就婚丧迷信而言。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村婚丧仪式中的迷信色彩也有一定程度的减弱。以“合婚”一事为例,1934年广西《武宣县志》载:“近时破除迷信,拟双方互开男女年命八字两份。由媒分开交双方各执一份,以为议婚同意证据,不再迷信卜兆与算命。”此外丧葬习俗中的做道场、重风水等迷信活动也逐渐开始减少。天津蓟县“从前有延僧道唪经,糊纸张以表示尽人子之心者,自民国以来,风气开通,多半废止。”山西新绛县原来“多溺地师之说,卜地、卜日动经数岁”,但民国成立后,“迷信渐为破除已有不拘风水时日者”。以上资料均表明,随着政府对新式婚丧礼仪的提倡,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村婚丧仪式中的迷信活动已经开始出现减少的发展趋向。

5、就迷信物品而言。二十世纪上半期,由于各种迷信活动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改观,因此迷信物品的营销也受到了一定限制。如在湖南醴陵县,“自民国以来,风俗变易,香烛销场逐步减少”。广西樟林“自政府厉行破除迷信之后,对于冥镪捐加重抽税,这种营业,已经逐渐衰落了”。

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村迷信活动的这种衰败迹象虽然有大量资料予以证明,但事实上这种衰败却又是非常有限的。这种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发生衰败的地域范围有限。迷信活动的改观仅仅发生于中国农村的部分区域,大多是交通发达、风气开通地区,如新兴工商业城市周围区域或是沿海沿江地区。在中国广大内地农村地域,由于地处偏僻,风气闭塞,这种变化则非常少见。二是发生衰败的程度非常有限。有些迷信活动虽然表面有所收敛,但其影响力却依然存在。由此可见,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村迷信活动的改观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总之,这一时期中国农村迷信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的衰败是以整个社会的近代化进程为其前提和条件的,但它同时也促进了这一进程,成为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社会近代化变迁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二十世纪上半期农村迷信活动的普遍存在及其原因分析

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村迷信活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已经开始显示出衰败的迹象,但更多资料表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在二十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农村社会依然大量存在,拥有十分广阔的市场。正如孙本文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当时“农村人民,知识浅薄,一切行为,多含有迷信的成分。小如饮食起居,日常细故,大如生死疾病,婚嫁丧葬,均不能脱离迷信的影响。迷信的力量,几可操纵农民的行为。”

(一)二十世纪上半期农村迷信活动的普遍存在

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村的迷信活动,其名目之繁多,表现形式之纷繁,使人有目不暇接之感。比如有关于鬼神的迷信;关于巫觋的迷信;关于卜筮、星相、堪舆的迷信;关于婚嫁丧葬仪式中的迷信以及关于日常生活中的其他迷信,有关于小孩、妇女生产、节令、镇邪、禁忌迷信等等。如民国时期山东省“卜筮星相,到处可见,婚嫁等事,鲜有不求术士,合婚择吉,丧葬鲜有不延僧道做佛事建醮坛者,迎神赛会之举,虽经严禁,未能绝迹”。陕西省“即穷乡僻壤,亦有迎神赛会之举,至迷信巫觋、相命、驱邪、除鬼、谈论吉凶等事,虽上流社会人物,亦不能免”。湖南省“人民迷信鬼神,牢不可破”,“巫觋禳灾、祝由医病,以及相风水之说,迎神赛会之举,虽有禁令,仍难收效。”江西农村“无论治病、求子、求福、求财等,唯神祗是问,整个生活皆为迷信心理之所支配”。又如民国广西《迁江县志》载:“今虽神权打倒,迷信力求破除,而风水之崇信及求神问鬼之习,犹有牢不可破之概”。因此,民国时期有不少人便认为:“在革命声中,表面虽然是破除迷信,而鬼神妖怪之事,在里头却方兴未艾,如火如荼”。此种资料,不一而足。

总之,更多资料表明: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民在其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都充分证实了封建迷信活动仍然在中国农村广泛存在。当然,这一时期迷信活动仍然能够在中国农村广泛存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

(二)二十世纪上半期农村迷信活动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在二十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农村社会,经受社会进步潮流冲击的封建迷信依然能够大量存在,有其存在的各种条件与基础。

首先,支配农民迷信行为的自然和社会异己力量在二十世纪上半期依然存在并有一定程度的加强,这一时期天灾频仍、人祸不断的现实,为封建迷信在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创造了可乘之机。天灾频仍主要表现为中国农村地区几乎无年不灾、无年不荒,水灾、旱灾、蝗灾接连不断地威胁着农民的生活。如黄河流域六省在1912―1937年间,共发生灾荒77次,平均每年有3次之多。人祸不断主要表现为各地兵接祸连、政治腐败。在二十世纪上半期的中国社会,新旧军阀混战不已,土匪活动猖獗难禁,农民生活深受滋扰,少有宁日。加之国家政治腐败依旧,经济搜刮更甚,因此祸害无常便成为农民生活的一大显著特点。如果说,自然和社会异己力量的存在为封建迷信的发展提供了可乘之机,那么,农村社会生产力的落后与农民生活水平的低下,则使封建迷信的大量存在成为现实。在二十世纪上半期,农民丝毫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命运,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科学设备与农民毫无牵连,面对接连不断的水灾、旱灾、蝗灾等的袭击,农民缺乏任何有效的抵御措施,而且,农民由于生活水平极其低下,对天灾人祸毫无招架之力,只能坐以待毙。此外,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也极为恶劣,即使有少数医生药品,农民也因无法购置而只能作罢。因此,面对生活中此众多的无奈与无能为力,农民只能从其他方面寻找生活的出路,而封建迷信便被农民视为一个极为重要的生存途径:农民在其面临困境时,往往通过求神拜佛、迎神赛会、请巫作法、求签问卜等迷信活动来寻求精神上的解脱与满足,借此来维持正常生活的进行。从这个角度来看,封建迷信也是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民认识自然、认识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它的存在是以农民的客观冠要为前提的。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封建迷信在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农民的生活中占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

其次,二十世纪上半期的客观政治环境为封建迷信的滋生提供了社会土壤。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大半地区均为军阀所控制,军阀所具有的封建落后性为封建迷信的广泛存在提供了有利条件。无论是北洋1日军阀还是新军阀,其都企图通过提倡神道来达到愚化人民、实行专制统治的目的。如湖南军阀张敬尧在20年代极力宣扬封建迷信,企图利用群众的迷信落后思想来软化人民的反抗斗争,以此维护其反动统治。广东地区在军阀陈济棠进行统治时,弥漫着浓厚的迷信空气。陈济堂迷信鬼怪风水,官僚、土绅与术士巫婆等便趋奉附和,甚至于省港报纸也大肆宣扬,广东的社会风气因此而腐败不堪,迷信之风盛极一时。就连广东省教育厅的官员,也同样沉缅于迷信不能自拔。如在教育厅办公地旁边,“有一块约六尺高、三尺阔、五寸厚的石碑,中刻‘泰山石敢当’五个大字,…”据说是用来‘挡煞’的。又传说这块碑有神将两个左右守护,左边那个是吉神,右边那个是凶神”,而教育厅的官员便把人事上的变迁说成是与那块石碑有关。在如此靡烂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封建迷信能够盛行不衰,自然不足为奇。

再次,封建迷信是融于社会风俗流传而来,而社会风俗虽然也会受到不同时代物质生产方式、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的制约而呈现出一定的时代特征,但它同时也要受到历史传统的制约,是一种以传统方式出现,大规模的时空文化的连续体。传统风俗文化一经形成,就会为社会所认同,并产生巨大的历史惯性,具有很强的稳定性。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它是一种不成文的习惯法,是相对于法律政令等硬控制形式的软控制,有很大的约束力。人们对于传统风俗,都倾向于年年相沿、代代相传,其思想和行动稍稍偏离风俗就会感到非常大的困难,因此,各个时代所谓的移风易俗也都只能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进行。加之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民由于受到农业生产方式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缺乏开拓进取、弃旧图新的精神源泉,维持现状、因循守旧是他们的一贯生活方式。对农民而言,要冲破传统需要更大的勇气。因此,传统风俗在中国更容易发挥其稳定性,而封建迷信的积重难返也最终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

封建迷信问题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校医院党支部开展“学党的精神做合格党员”的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面向校医院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针对校医院党员同志们如何增强党性观念、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振干事创业精神等几个方面,校医院党支部着力解决五个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

二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

三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时临危退缩等;

四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