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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劳动计划

公益劳动计划

公益劳动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养老金计划,劳动力市场,效应

根据劳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劳动者决定劳动供给量的过程,是劳动者根据外部经济参数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劳动力供给量,力求达到现有条件下效用最大化的过程。因此,劳动者可获得养老金的数量及与之相关的变量无疑是影响劳动者劳动供给决策的重要因素。而劳动力的需求量则是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下,根据工资等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来决定的,在不存在完全自由市场的条件下,养老金计划缴费与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相关性。鉴于中国社会的就业压力,我们有必要对公共养老金制度与劳动力市场供需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考察,以探寻较小劳动力市场扭曲效应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模式,缓解就业压力,推动整体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公共养老金计划与劳动力供给

公共养老金计划为社会职工提供养老的基本生活保障,免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激发劳动积极性。但在养老金计划的实际运行中,其相对影响或个别影响可能是不确定的,甚至是消极的,会阻碍劳动力供给。因此,要了解公共养老金计划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必须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而首要的是认识问题,是将公共养老金计划看做是一种不相关的政府税收和福利支出措施,还是看作为一种强制储蓄体系。

1.不相关的税收与支出。

如果养老金计划的缴费与待遇联系较弱,就容易被简单地认为是不相干的政府强制税收和支出措施,养老金计划对劳动供给就会从两个层面发生影响作用:缴费支出对工作人口的影响以及养老金给付对老年人口的影响。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从劳动者总收人中进行养老金计划缴费扣除将减少劳动者每小时的净收入。这种效应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取决于相互冲突的两种经济力量中对劳动行为选择更具影响力的一方。一方面,这些缴费的扣除,会刺激人们增加劳动供给(收入效应),因为每小时净收入减少,创造同样的实际工资将需要投入更多的工作时间;另一方面,这些扣除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产生消极影响。因为增加工作时间所获得的净收益比较少,人们便不会对找工作或者延长工作时间有很高的积极性,而选择以较多的闲暇替代劳动(替代效应)。至于最终会增加还是会减少劳动供给,则要看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之差。若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则会减少劳动供给,反之,则会增加劳动供给。

这类计划还会促使劳动者为了逃避保险税而转入法纪松弛的非正规部门就业。雇主也会转移到非正规部门经营以避税。甚至一些大公司也把部分业务转包给非正规部门的小企业。这一方面会减少政府税收收入;另一方面;由于非正规部门缺少资本和工作培训,生产力低下,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更重要的是,非正规部门的扩张,破坏了公共养老金计划的目标,造成老年贫困人口的增多和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加。

养老金给付对劳动供给的影响更明显。与缴费联系较弱的养老金给付无疑会增加受益者的收入,职工可以选择提前退休而不必承担总体收入大幅缩减带来的损失。提前退休减少了养老金计划的缴费收入而增加了支出,减少熟练劳动力人数,降低了国民产出。世行在1994年计算得出,在过去30年中,提前退休使OECD国家劳动力市场熟练工人的供给减少了3%~6%,发展中国家则减少了1%~2%。提前退休使OECD国家的国民产出损失大致相当于GDP的2~4%,而发展中国家则相当于1%(假设老年人和年轻人的生产率相同)。损失的GDP足以支付许多国家一半多的养老金。

2.强制储蓄体系。

如果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挂钩,人们就会将养老金计划看做是一种强制性储蓄计划。在这种情况下,保险缴费被认为是为形成退休养老账户而进行存款的替代形式,养老金给付被视为支付这些储蓄账户的替代形式。这样,养老金计划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实质上会弱化。

可见,劳动供给影响取决于将公共养老金制度看做是一种强制储蓄还是一种不相干的税收或支出措施。而如何认识,不仅决定于缴费与待遇挂钩的实际情况,还决定于公共养老金制度如何表述。不同的制度表述对缴费与待遇之间的联系的认知或理解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即使它们可能对缴费与待遇之间的实质联系没有影响。例如,其他因素不变,养老金计划由私营部门或独立的非盈利组织管理,可能比政府部门的管理能更形象更有效地描述或传递着缴费和给付之间的密切联系;使用“缴费”、“个人账户”、“盈利”等词汇来描述由于个人养老金权益持续增长的结果而获得的利益,更有助于强化人们认为缴费与受益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的看法。如果劳动者能够得到关于解释如何计算收益的资料,以及正规的能够反映账户平衡状况的报告,给付和缴费之间的联系就被比较清晰地表述出来。即使所有这些做法并未改变缴费和给付之间的实质关系,但它们削弱了对劳动供给的负面影响,并增强人们对公共养老金政策的信赖和认同。

3.不同养老金计划的劳动供给效应分析。

一般认为,由于现收现付制切断了缴费和受益之间的市场联系,可能会导致偷税漏税以及劳动供给的扭曲,从而降低经济的产出水平。而基金制则由于在个人缴费和受益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因而其劳动供给的扭曲效应很小。因此,由现收现付制转向基金制,能减轻劳动供给的扭曲程度。实际上,这种仅着眼于融资方式的分析是不全面的。

从前面分析可知,劳动力市场扭曲会影响退休决策和工作年龄人口在劳动力市场的反应。与退休决策相关的重要一点是,个人的边际养老金收益应该与个人的边际缴费率相联系,并且要使缴费者和受益者都能明确这一点。这一点对于DC型基金制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但DB型现收现付制的政策制定者也可以根据该原则来确定其养老金计发公式:如果工人A在整个工作期的收入是工人B的两倍,则A获得的养老金高于工人B的养老金,但没有B的两倍高。然而,如果工人A或B提前退休,其所得养老金应进行保险精算缩减。

工作年龄人口的劳动力市场决策不仅取决于边际缴费率和边际收益率,而且还取决于收入增长对整个养老金收益的影响。当缴费与收益之间存在完全的保险精算关系,且一目了然时,劳动力市场的扭曲最小化。这是DC型基金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但也是待遇的计发严格比例于个人缴费纪录的DC型现收现付制(即NDC)所遵循的原则。

相反,设计糟糕的计划,不论是现收现付制还是基金制,都会导致劳动力市场的扭曲。Gruber和Wise对11个工业国家的研究报告指出,在现收现付公共养老金计划和提前退休之间存在着较强的联系。他们发现,大多数国家都为推迟退休的人增加养老金,但其数量少于按保险精算应增加的数量,因此,为人们在养老金财富最大化的年龄离开劳动力市场提供了激励。Gruber和Wise将其称为“税收强迫退休”,并在这一变量和老年人离开劳动力市场之间发现了很强的一致性。这种扭曲在基金制中也存在。众所周知,雇主设立的DB型基金制阻碍劳动力流动,它同样为在养老金财富最大化的时候退休提供激励。可见,劳动供给与现收现付和基金制这两种组织融资的机制无关,重要的是养老金计划的激励结构。

二、公共养老金计划与劳动力需求

一般认为,公共养老金计划和劳动力需求之间的联系就是养老保险缴费和雇主成本之间的联系。无论公共养老金计划采取何种融资方式,养老保险费的支出都会成为劳动力成本的一部分。因此,公共养老金计划必然增加雇主雇佣劳动力的成本,从而影响雇主对劳动力的需求。但是要明白一点,养老保险缴费对劳动力需求要产生重大影响,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有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

1.封闭经济中养老金计划缴费率与劳动力需求。

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养老保险缴费不会对雇主成本及雇主对劳动力的需求产生重大影响。因为,任何时候,如果税收是根据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某种投入的数量而从生产者那里征收的话,那末投入的所有者就必须接受更低的价格,除非他们想要减少出售的数量。一般情况下,劳动力的供给是非常缺乏弹性的,其供给数量不会随着扣税后的实得工资发生很大的变化。而资金供给比劳动力供给更有弹性。所以在任何情况下养老保险缴费都不能轻易地转移给资金的所有者。这样做的结果,劳动者实际上承受了由养老保险缴费率变化所带来的全部负担,而不会改变雇主成本或者产品成本,不论它表面上是从雇主还是从雇员那里征收的。

雇主对于养老金计划缴费率增加最直接的反应是,减缓他们原先增加货币工资的承诺,使雇佣每个劳动者的总成本降低到如果缴费率不发生变化时应有的水平。劳动者或者不得不接受实际工资增长缓慢的事实,或者进行抵制。抵制会立即增加雇主雇佣劳动力的成本。对此,雇主会产生两种反映:一种是减少雇佣,使失业现象恶化。失业的增加会减缓货币工资的增长速度;另一种是改变产品价格,即雇主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来补偿更高的养老保险缴费成本。这会导致价格总水平上升,降低实际工资水平。价格压力一直会持续到实际工资降低的数额足以抵消养老保险缴费增加的影响。

如果政府通过最低工资立法和反通货膨胀政策干预自由市场的自发调整过程,则养老保险缴费率的提高会使雇主成本提高,从而减少雇主对劳动力的需求。最低工资立法提供了一个工资下降的底线,从而使低收入劳动者免于承受全部或部分缴费增长的负担。于是,雇佣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动者的成本增加,使得单位劳动成本增加,结果可能会导致低工资劳动者雇佣数量的减少。有效的反通货膨胀政策也可以通过减慢自由市场自发调整的过程,使雇主承担较高成本的时间延长。然而,高成本也可能导致高失业率。

2.开放经济条件下养老金计划缴费率与劳动力需求。

根据古典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如果一国实行弹性汇率,那么即使养老保险缴费率的调整引起国内单位劳动成本的变化,也不会影响该国对劳动力的需求。因为,两个不同国家的货币之间的兑换率主要是由这两国不同货币的相对供求来决定的,而供给与需求主要是由贸易流通决定的,一个国家任何总价格水平的变化迟早会导致这个国家的汇率产生相反方向的变化。作为该国的出口国之一的另一个国家的价格不会受到影响,从而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不会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在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外汇市场允许自由运作的地方,养老金计划缴费不可能对雇主成本或者雇主对劳动力的需求产生重大影响。自由运作的劳动力和产品市场可能确保任何养老金计划缴费率的提高将转变为更低的工资水平而不是更高的商业成本。但是,在有效的反通货膨胀政策和政府劳动政策联合起作用来阻止这种转化的地方,费率的提高会影响雇主对劳动力的需求。

三、中国现行公共养老金制度对劳动力市场的负面效应及其解决路径

(1)缴费与待遇脱节引起劳动供给的扭曲。根据1997年的统一制度规定,企业和个人缴费中的大部分进入了社会统筹账户(约占缴费总额的54%~61%),只有小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约占缴费总额的39%~46%)。而养老金受益的支付,较多的社会统筹部分缴费所获养老金的替代率只占工资的20%,个人账户部分设定替代率为38.5%,缴费与受益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对称。另外,统一制度规定,缴费满十五年的,退休后可按月领取20%基础养老金,超过十五年的统筹部分缴费就等于白缴了。根据国发[2005]38号文件,统筹部分缴费更是上升为缴费总额的71.4%。至于改革中的“中人”和“老人”的养老金受益与缴费之间的联系就更微弱了。这种状况,必然引起劳动供给的严重扭曲。表现之一是大量劳动力向非正规部门转移。1990年至2000年的十年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398万人,仅非正规部门就业者就增加了2796万人,相当于新增就业人员的63.5%。而与此同时,传统的正规部门共减少了3907万正规就业的劳动者。2000年,非正规就业达到9690万人,占总就业人数的45.5%。非正规就业的迅速扩张,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很难说不存在个人和企业、尤其是企业逃避缴费的诱因所致。表现之二是提前退休严重。1998年1—8月份养老保险行业移交地方前,新增退休人员79.6万人,其中违规提前退休的达43.8万人,占55%,最年轻的只有24岁。2001年,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审批10693人退休,其中提前退休的4954人,占退休总数的46.3%。由于中国公共养老金制度的覆盖率低,且存在大量的非正规部门,人们退休后仍然能够在这些部门继续工作,获得收入,从而更决定了提前退休的经济性。

公益劳动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养老金计划,劳动力市场,效应

根据劳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劳动者决定劳动供给量的过程,是劳动者根据外部经济参数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劳动力供给量,力求达到现有条件下效用最大化的过程。因此,劳动者可获得养老金的数量及与之相关的变量无疑是影响劳动者劳动供给决策的重要因素。而劳动力的需求量则是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下,根据工资等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来决定的,在不存在完全自由市场的条件下,养老金计划缴费与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相关性。鉴于中国社会的就业压力,我们有必要对公共养老金制度与劳动力市场供需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考察,以探寻较小劳动力市场扭曲效应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模式,缓解就业压力,推动整体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公共养老金计划与劳动力供给

公共养老金计划为社会职工提供养老的基本生活保障,免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激发劳动积极性。但在养老金计划的实际运行中,其相对影响或个别影响可能是不确定的,甚至是消极的,会阻碍劳动力供给。因此,要了解公共养老金计划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必须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而首要的是认识问题,是将公共养老金计划看做是一种不相关的政府税收和福利支出措施,还是看作为一种强制储蓄体系。

1.不相关的税收与支出。

如果养老金计划的缴费与待遇联系较弱,就容易被简单地认为是不相干的政府强制税收和支出措施,养老金计划对劳动供给就会从两个层面发生影响作用:缴费支出对工作人口的影响以及养老金给付对老年人口的影响。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从劳动者总收人中进行养老金计划缴费扣除将减少劳动者每小时的净收入。这种效应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取决于相互冲突的两种经济力量中对劳动行为选择更具影响力的一方。一方面,这些缴费的扣除,会刺激人们增加劳动供给(收入效应),因为每小时净收入减少,创造同样的实际工资将需要投入更多的工作时间;另一方面,这些扣除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产生消极影响。因为增加工作时间所获得的净收益比较少,人们便不会对找工作或者延长工作时间有很高的积极性,而选择以较多的闲暇替代劳动(替代效应)。至于最终会增加还是会减少劳动供给,则要看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之差。若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则会减少劳动供给,反之,则会增加劳动供给。

这类计划还会促使劳动者为了逃避保险税而转入法纪松弛的非正规部门就业。雇主也会转移到非正规部门经营以避税。甚至一些大公司也把部分业务转包给非正规部门的小企业。这一方面会减少政府税收收入;另一方面;由于非正规部门缺少资本和工作培训,生产力低下,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更重要的是,非正规部门的扩张,破坏了公共养老金计划的目标,造成老年贫困人口的增多和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加。

养老金给付对劳动供给的影响更明显。与缴费联系较弱的养老金给付无疑会增加受益者的收入,职工可以选择提前退休而不必承担总体收入大幅缩减带来的损失。提前退休减少了养老金计划的缴费收入而增加了支出,减少熟练劳动力人数,降低了国民产出。世行在1994年计算得出,在过去30年中,提前退休使OECD国家劳动力市场熟练工人的供给减少了3%~6%,发展中国家则减少了1%~2%。提前退休使OECD国家的国民产出损失大致相当于GDP的2~4%,而发展中国家则相当于1%(假设老年人和年轻人的生产率相同)。损失的GDP足以支付许多国家一半多的养老金。

2.强制储蓄体系。

如果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挂钩,人们就会将养老金计划看做是一种强制性储蓄计划。在这种情况下,保险缴费被认为是为形成退休养老账户而进行存款的替代形式,养老金给付被视为支付这些储蓄账户的替代形式。这样,养老金计划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实质上会弱化。

可见,劳动供给影响取决于将公共养老金制度看做是一种强制储蓄还是一种不相干的税收或支出措施。而如何认识,不仅决定于缴费与待遇挂钩的实际情况,还决定于公共养老金制度如何表述。不同的制度表述对缴费与待遇之间的联系的认知或理解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即使它们可能对缴费与待遇之间的实质联系没有影响。例如,其他因素不变,养老金计划由私营部门或独立的非盈利组织管理,可能比政府部门的管理能更形象更有效地描述或传递着缴费和给付之间的密切联系;使用“缴费”、“个人账户”、“盈利”等词汇来描述由于个人养老金权益持续增长的结果而获得的利益,更有助于强化人们认为缴费与受益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的看法。如果劳动者能够得到关于解释如何计算收益的资料,以及正规的能够反映账户平衡状况的报告,给付和缴费之间的联系就被比较清晰地表述出来。即使所有这些做法并未改变缴费和给付之间的实质关系,但它们削弱了对劳动供给的负面影响,并增强人们对公共养老金政策的信赖和认同。

3.不同养老金计划的劳动供给效应分析。

一般认为,由于现收现付制切断了缴费和受益之间的市场联系,可能会导致偷税漏税以及劳动供给的扭曲,从而降低经济的产出水平。而基金制则由于在个人缴费和受益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因而其劳动供给的扭曲效应很小。因此,由现收现付制转向基金制,能减轻劳动供给的扭曲程度。实际上,这种仅着眼于融资方式的分析是不全面的。

从前面分析可知,劳动力市场扭曲会影响退休决策和工作年龄人口在劳动力市场的反应。与退休决策相关的重要一点是,个人的边际养老金收益应该与个人的边际缴费率相联系,并且要使缴费者和受益者都能明确这一点。这一点对于DC型基金制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但DB型现收现付制的政策制定者也可以根据该原则来确定其养老金计发公式:如果工人A在整个工作期的收入是工人B的两倍,则A获得的养老金高于工人B的养老金,但没有B的两倍高。然而,如果工人A或B提前退休,其所得养老金应进行保险精算缩减。

公益劳动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列宁;新经济政策;包容性思想

[作者简介]胡增文,广西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广西南宁530001;陈晓娟,中共南宁市委党校统战教研室副教授,广西南宁530001

[中图分类号]A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12-0008-04

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后,其自身矛盾决定它周期性地爆发经济危机,这是不争的事实,已为人们所确认。人类社会在社会主义出现后,是否也会出现周期性经济危机?因为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不长,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楚。但是,社会主义在它诞生不久,确确实实就开始遭遇到了经济危机,这个经济危机是列宁建立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首先遭遇到的。

列宁建立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从一开始便遭遇到严重的困难:一方面是帝国主义支持的反动势力向新政权进行疯狂的军事进攻;另一方面是进行经济封锁,两手并用,企图扼杀和摧毁刚建立的红色政权。当列宁集中力量进行军事反击并取得根本性胜利的时候,一场严重的经济危机伴随而至,工农业生产因战争不断遭到破坏,经济状况恶化,国家极度贫困、经济破坏,甚至贫困和经济破坏达到了这种程度,竟使我们不能立刻恢复起巨大的社会主义的国营工厂的生产。农业歉收,饲料缺乏,牲畜死亡,运输业和工业停工停产。1921年春天,主要是由于年成不好和牲畜死亡,那本来就因战争和封锁而万分困苦的农民生活状况,达到了严重的地步。列宁所领导的国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

粉碎反动势力的军事进攻只解决了政权的存在,而能否渡过经济危机则关系到政权能否巩固。一个能够存在而不能巩固的政权,最终还是难以存在的。

列宁领导的国家所面临的经济危机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主要表现为生产过剩,而列宁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则表现为生产不足,物资短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之所以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在于其形成原因不同:(1)生产力水平较低。按照马克思的论断,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必须同时在多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这是马克思认为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前提条件。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其所依托的物质条件是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具有比资本主义更发达的生产力才能建立和建成。而列宁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是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俄国取得胜利的,列宁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具有生产力落后这一先天不足,这就决定了他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必然是物资短缺。这种危机具有代表性。此后社会主义的建立,都是从资本主义的薄弱环节获得突破,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起社会主义。因此,社会主义国家所遇到的经济危机,基本上同属于物资短缺、生产不足这种类型。(2)经济模式僵化。社会主义按照公有制必须实行计划生产、计划调拨的经济模式不同于资本主义一直沿用的市场经济模式,虽然能避免市场经济带来的许多问题,但是计划经济模式僵化的弊端在生产力水平及人的经济管理能力较低的条件下会变得非常突出。人类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人类社会仍处在商品经济阶段,社会主义概莫能外。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生产毕竟还是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计划经济事实上仍然无法摆脱市场,用行政手段进行的计划生产、计划调拨,生产的目的仍然是交换,只不过这种交换是计划交换而不是自由交换,是按行政规划进行交换而不是按市场需求进行交换。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完全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既违背了商品经济发展的固有规律,也违背了人类社会生产力还处在商品经济阶段这一事实。而这一违背,使社会生产力处在低效率状态下,不但不能实现超越资本主义发展速度的目标,反而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更不利的后果。(3)人的劳动消极性突出。当人类社会还处于商品经济阶段,社会成员消费水平高低仍取决于社会分配所得的时候,人们的劳动状况与劳动所得密切相关。从理论上讲,在公有制条件下,人们不是在为个人劳动,而是在为社会劳动,并平等享有劳动成果。这种理论是以一种可能即人们因成为社会主人而积极劳动作为假设前提的,但这种理论同时忽视了另外一种对立的可能,平均主义下的人们也会因劳动付出与劳动所得的脱节而消极劳动。前者在生产力发达、物质丰富的社会条件下才能普遍出现,而在生产力仍然落后、物质匮乏的社会条件下,普遍出现的则是后者。而后者的社会条件、人们的思想意识仍与社会经济环境密切联系。人的劳动能力大小如果与劳动所得脱节,人的劳动热情就不可能长久保持。因为商品社会阶段劳动毕竟是人的生存手段,劳动首先是为生存,为生存而劳动,劳动态度受生存环境影响。所有制的改变与人的思想观念并不同步,公有制的产生并不能改变人们对增加劳动所得的渴望,反而因为对公有制带来的社会后果期望过高而刺激人们对增加劳动所得的愿望。当愿望与现实存在差距,理想中的平等与现实中事实上存在的不完全平等的反差,会因寄托而产生的劳动热情消退,甚至不满。当这种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转化为政治危机。列宁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在《俄国革命五周年和世界革命的前途》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到了1921年,当我们度过了而且是胜利地度过了国内战争最重要的阶段以后,我们就遭到了苏维埃俄国内部巨大的、我认为是最大的政治危机,这个危机不仅引起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的不满,而且引起工人的不满。

尽管列宁创建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所遇到的经济危机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性质不同,但后果是一样的:社会经济陷入严重的困难。这些困难突出表现为:首先,社会生产力巨大浪费。大量工厂因缺乏原料导致停工或开工不足,本来生产能力就不高的国家工业,如此大量机器设备闲置或不能充分利用,使得本来就物资短缺、物质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社会经济,生产力浪费无疑给国民经济雪上加霜。其次,生产力发展停滞不前。由于生产不足而形成的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生产力发展在经济危机期间形成停滞。最后,生产力遭受破坏。战争及其所引起的饥荒,造成农田荒芜,工厂机器设备毁坏,大量劳动力死亡,生产严重消退,进一步加剧经济危机。

面对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列宁突破“经典”的计划经济认识框架,断然采取当时被许多人质疑的市场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

列宁原来也是反对市场经济的,认为它是资本主义的根本特征,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赖以存在和维

持的载体,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就是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用计划经济代替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根本手段和途径。但是,经济危机也让列宁看到了计划经济的缺陷和市场经济的长处。列宁是个具有辩证唯物主义开拓精神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既然具有敢于在一国首先建立社会主义,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伟大气魄,同样也具有敢于在社会主义国家推行市场经济政策来应付经济危机的胆略。列宁这种胆略和气魄除了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素质使然之外,更是通过实践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出重新理解和认识。缺乏灵活性的计划经济无法在短期内克服严重的经济危机,计划经济缺乏灵活性实际上就是缺乏发展经济的高效性。克服经济危机必须采取灵活高效的经济手段,市场经济的特点符合这个要求。

实际上,新经济政策并非是国家全面推行市场经济体制,而是国家在公有制与计划体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选择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实行市场经济。正是这种选择帮助国家逐步恢复了濒临崩溃的经济,摆脱了困境,渡过了危机。

新经济政策的具体推行和落实,主要是在农业方面实行粮食税,允许自由贸易,在工业方面实行租让制。

新经济政策的这些政策措施是相互配套的。粮食税的实行必须允许自由贸易。农民在交纳完粮食税后,允许将自己的剩余粮食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换。放宽个人处理合法所得的权利,给农民以利益与劳动成果直接联系的社会条件,使农民可以通过合法付出来获益,通过更多的有效劳动来改变自己的生存状况,不是在公有制的名义下禁止甚至剥夺,从而激发起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面貌明显改变,粮食及原料供应逐渐好转。

随着农业生产的好转,粮食和原料问题逐步解决,租让制也使工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租让制允许懂得生产经营的人去从事经营管理,允许他们按市场模式进行经营。列宁认为,尽管这种方式属于资本主义的方式(列宁把市场经济看成资本主义经济,但他同时也认为,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有条件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并不损害新政权国家),尽管承租人(列宁认为承租人就是资本家)的目的并非为苏维埃政权服务,而是为自身谋利,但只要结果有利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就是可接受的。列宁在阐述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时对这个问题作这样的解释:他们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是为了获得利润,他们愿意和无产阶级政权订立合同,是为了获得高于普通利润的额外利润,或者是为了获得别的办法得不到或极难得到的原料。苏维埃政权获得的利益,就是发展生产力,就是立刻或在最短时间增加产品数量。

对推行新经济政策,国家在取得经济成果渡过经济危机的同时,会不会导致重新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这样一种担心,列宁是有思想准备和认识的。是否导致资本主义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是由谁来掌握政权的问题。只要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不管采取什么经济形式,都只能是服务于新政权国家,不会改变国家性质。因此列宁认为有两个问题要解决好:一个是理论认识问题,一个是实践问题。在理论认识上,首先要解决苏维埃国家即无产阶级能不能同国家资本主义结合、联合?列宁认为“当然能够”。他说:我在1918年5月就是要证明这一点。并且我相信1918年5月我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国家资本主义与苏维埃国家并非绝对对立的两个对立体,两者也有统一的一面。其次要解决苏维埃国家怎样同国家资本主义联合。列宁认为,联合的前提条件是服从苏维埃国家的政治领导,并认为这种联合可以通过发展经济来实现。在发展经济上,苏维埃国家同国家资本主义是一致的。这种一致要通过经济政策加以协调,通过经济政策把各方利益充分顾及和体现。在实践问题上,主要是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在商品经济阶段,尤其是物资严重匮乏时期,人的劳动态度与物质利益密切相关,受物质利益左右。战争结束后进入经济建设阶段,之前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不能再继续实行,必须把劳动成果与劳动能力挂钩,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在所得上进行合理分配。列宁认为,农业和工业生产特点不同,对利益进行分配的方式也应有区别,农业上采取“粮食税”形式,允许自由贸易。粮食税规定农民与国家的利益分配比例,允许农民将自己劳动所得自由进入市场。工业上采取“租让制”形式,允许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并按合约领取经营所得。

新经济政策的推行虽然有瑕疵,但总的来说在实践上是成功的,在理论认识上是有突破的,对我们今天改革遇到的经济危机是有启示作用的。

实践上的成功体现在:(1)克服了经济困难,渡过了经济危机。这是新经济政策最根本的目的。经济危机由物资短缺造成,而造成物资短缺的原因是生产不足。对生产不足作深入剖析后发现,政策不当实际上是阻碍生产发展的内在根源。人是生产中活的因素,政策对人利益的影响会导致人作出相应的行为选择,政策规定归根到底是对人参与生产的社会行为及对利益分割作出规定。政策制定者的意志与政策的利益导向能否被广大生产参与者所接受,关系到政策的成败。新经济政策的成功其根本就在于政策制定者的意志改变及政策利益导向被广大生产参与者所接受。(2)初步解决了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社会主义阶段如何提高经济效益问题。在公有制条件下,人们的物质利益仍然要通过个人劳动能力去实现,公有制所提供的不是均等的利益享有,而是均等的劳动权利享有。公有制所实现的社会公平,主要是权利的公平及利益的公平。新经济政策针对这个问题进行大胆尝试,使每一个劳动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去实现自己的利益,从而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人力方面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效益。(3)对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进行了有开拓意义的探索。在私有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分离的,劳动者没有生产资料,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完全是被动的,受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支配,自己完全成为生产过程的附庸,在生产过程中失去自己应有的权利。这种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从根本上说妨碍着生产力的提高。在公有制下,劳动者同时也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劳动者的劳动行为与劳动目的是一致的,为社会劳动,同时也是为自己劳动,自己的利益与社会利益完全一致。按马克思的推论,劳动者应该焕发出极高的劳动热情。但事实上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人的劳动积极性在消退。列宁发现,公有制下所实行的计划经济,实际上把人的劳动与劳动所得割裂开来,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新经济政策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把人的劳动与其应得联系在一起,避免了计划经济的弊端,探索出一条公有制下劳动者如何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新途径。

理论认识上的突破体现在:(1)社会主义建设要把经济效益放在重要位置。社会主义没有更好的经济效益就无法生存和发展。从理论上讲,公有制比私有制更能提高社会生产力,能产生更好的经

济效益。但实际上,公有制并不能自然而然地产生高于私有制的经济效益,也不能自然而然地产生更高的生产力。公有制运用不当,非但不能提高经济效益,甚至会降低经济效益,究其原因,公有制只为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前提条件,而提高经济效益必须通过具体途径来实现。公有制如何产生高于私有制的经济效益,选择经济体制是关键。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体制由于自身无法克服的僵化性弊端,不可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市场体制与公有制结合会产生高于与私有制结合的经济效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结合,更能体现公有制具有的优势。(2)社会主义建设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任何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体制模式。列宁原来主张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能采用计划经济模式,认为那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精神。马克思是主张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采取计划经济模式,认为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公有制的优势,做到社会资源的最合理利用。但马克思主张的社会主义是在发达生产力基础上建立的,与列宁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有天壤之别,固守马克思的论断就会陷入教条。在实践面前,列宁改变认识,不再坚持计划经济模式的主张,把过去他一直认为是资本主义特征的市场经济模式运用到社会主义建设上去,并从根本上扭转了经济危机。这一认识上的初探性突破,虽程度上不同于我国今天改革开放对社会主义建设认识的革命性突破,但对我们今天改革开放所反复强调的要解放思想这一要求,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3)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充分注意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马克思的理论,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由于制度的优越性必然使社会生产力获得大幅提高,从而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相应提高。马克思的推论是从整体上作出的,而且这个整体推论的前提是社会生产力发达。然而列宁所建立的社会主义不是在生产力发达的基础上,而是在落后的基础上,因此不可能实现马克思的推论。但是,建立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时也是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憧憬。按马克思的推论去做无疑是可以实现的,但前提条件也必须达到马克思的推论前提要求。现在列宁所面对的现实没有达到马克思推论的前提条件,却要实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这就不能用计划经济的办法通过整体提高社会生产力来普遍实现,只能通过个人付出劳动的数量来领取个人应得的报酬。个人要想改变自己的生活现状,只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个人付出来实现,而不能指望社会生产力整体的提高来满足个人的愿望。在社会生产力落后条件下,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必须把自己的劳动与所得挂钩,政府的政策就是如何有效地把劳动者的劳动与所得合理挂钩。(4)提出了包容性发展的思想。不论是属于资本主义还是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手段,列宁认为只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就可以利用,不管劳动者或经营者实质上是为自己而不是为社会劳动,只要劳动结果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就应该允许。列宁认为只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都是可以包容的。

列宁的经济思想与实践虽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没有达到我们今天改革开放的高度,但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意义是不可低估的。总书记在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时,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列宁包容性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公益劳动计划范文第4篇

(一)就业服务的职能初级且不完善,难以满足变化的劳动力市场的要求

我国当前的就业服务职能局限在单一的岗位匹配、简单的职业指导。但大多数失业者文化水平低、缺乏市场需求的劳动技能,或对自身职业能力缺乏了解,或心理脆弱等,低层次的服务无法满足他们的真正需求。就业服务职能的不完善还体现在地区、群体差别。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就业服务体系非常发达,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样化服务体系,能够灵活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就业服务还留有很深的计划烙印,服务僵化,政府垄断,而这些地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贫困人口相对较多,他们迫切的求职需求难以满足。

(二)营利性型服务驱逐非营利的现象普遍

就业服务产品种类繁多,有公益性较强的,也有可营利的。由于这些职能没有得到科学划分,致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履行职能、财务管理等时无法实行归口管理。一方面在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承担免费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求职服务,另一方面又开展营利性的劳务市场业务。趋利机制使得服务机构更偏好于提供可收费的服务产品,而对难以获利的服务产品不愿提供,即使在政府强制要求下,也不过是聊以塞责而已,服务的质量因而难以得到保证。

(三)管理僵化,政出多门,职能交叉,难以有效协调

公共就业服务的各项职能之间的相关性非常强。例如,短期化的职业介绍往往需要长期持续性的就业计划予以支持,而个性化的求职帮助又会成为进入培训、再培训和创业计划的关键。这需要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例如,我国针对下岗职工开展的社区就业服务,创造的岗位涉及规划、城建、卫生、公安、工商、税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由于对这些部门之间的职责界定不清,服务重叠,经常发生矛盾,阻碍了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

(四)与私人组织合作能力低,难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供给的竞争性市场

就业服务需求具有多层次、多元化特点。就服务强度来看,有自助服务、一般服务和强化服务;就服务层次来看,有全国性劳动力调配、市场信息的传播和就业政策的解释,也有地方辖区的就业安排和指导;就服务主体来看,有政府行政性就业机构、民间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这样,就业服务格局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但是,我国当前的就业服务市场基本还是政府为主导的垄断格局,运行效率低下,同时民间机构力量弱小且不规范,二者难以有效合作,限制了就业服务功效的发挥。

二、制度安排的思路——基于公共品理论的策略选择

从上述问题来看,其症结的根源在于缺乏对公共就业服务内涵的全面、细致的把握。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使得制度安排的具体工作难以向纵深发展,阻碍了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的成功构建。由此,必须对公共就业服务这一特殊的公共品做全面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选择制度构建的具体策略。

(一)公共就业服务产品的特性

尽管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安排、任务、战略和组织在不同的国家千差万别,但各种职能服务产品却有许多共同的基础。下面以国际劳动组织公认的四项基本职能为支点(如表-1所示),具体分析服务产品的特性。

1.职业介绍)——职业中介的市场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公益性同时加强。职业介绍是公共就业服务的最基本职能,目的是为求职者和空缺岗位进行撮合。不管在我国还是西方国家,该职能的特性都经历了一个从政府垄断的纯公共品到多元化供给主体的市场化过程。该职能的市场化表现在互联网技术的载体之下的自助服务的普及。求职者可以利用各种自助设施进行工作的查询而不再过多依赖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对于雇主而言,互联网可以为他们解决最通常的劳动力供给的需要。这些都意味着普通的职业介绍职能弱化,而高质量的职业介绍市场化能力很强,一般由私人职业介绍机构来承担。互联网技术在弱化政府某些职责的同时,针对弱势群体的个性化服务使公益性得以继续体现,这表现在对无法或不能利用自助设施的弱势群体、对不熟悉求职择业的人以及长期失业的人员进行个别辅导。

2.劳动力市场调整计划——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供给。失业的持续增长和劳动力市场的瞬息万变,使岗位匹配、直接创造和维持就业岗位等传统就业服务职能难以满足宏观势态发展的要求。因此,劳动力市场调整计划出现,并在很多国家成为替代职业介绍基本职能的主要职能。目的是利用政府干预的方式对劳动力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失衡状况作出调整,创造一种有利于劳动力市场开发新岗位的环境,以弥补政府在维持现有就业机会、创造持续性岗位中能力的不足。具体调整计划包括求职帮助、培训和教育计划、直接创造工作岗位和工作经验,以及其他各种综合计划。这些纵深领域的服务意味着服务受益群体的分化和范围的缩小,通常以小组甚至是一对一的方式出现。这些调整计划的种类繁多,有公益性较强的服务,也有需要收费的个性化服务,由服务受益群体的不同特性决定。由于劳动力市场中弱势群体占大多数,需要政府在多元化供给中把持其主导地位。诸如教育和培训一类的服务产品更多是由私人办学机构来提供,因此政府必须与这些机构建立亲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外包、特许经营或者“代用券”制度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与私人机构的合作。

3.管理失业补贴——消极的政府就业政策。失业补贴作为消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公共就业服务需要对其提供三种服务:提供求职帮助或再就业服务;持续资格认证与求职认证;对失业补贴计划的总体管理。为平衡失业补贴的消极作用,帮助领取失业补贴的人员尽快重新就业,需要对其提供求职帮助,如制定求职计划、接受教育培训等,以作为继续领取补贴的条件。这要求失业补贴与其他职能特别是劳动力调整计划密切配合,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至少在补贴管理机构、公共就业服务和地方一级的一站式服务机构之间保持这种关系。

4.开发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政府和私营机构共同参与的竞争。劳动力市场信息开发职能对消除失业是间接性的,但它是自助服务最主要的信息提供者,这也决定了该职能的公益性。这一性质要求公共就业服务从全国范围搜集、加工、解释并劳动力市场信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但对信息的需求也造就了私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再是唯一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政府和私营机构共同参与的竞争

(二)公共就业服务中政府职责的界定

对公共就业服务产品性质的分析,初步明确了政府的职责。这些服务的强度随受益群体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要想进一步明确公共就业各项服务的强度和界限,需要对受益群体的特性做详细分析。

公共就业服务的客户群体可以分为六大类:新失业者:长期失业者;新进入劳动力市场者;企业富余人员;残疾人、农民工、妇女群体;想提高生活标准的已就业者(如表-2所示)。其中,新失业者是指原本有工作但因技能落后、所在单位关闭或者某些个人因素被抛入失业大军,这些人缺乏渡过失业历程的经验,往往精神沮丧、求职迷茫,公共就业服务需要对其提供小范围的求职帮助,教授求职技巧,提高求职信心,或者提供培训使他们获得新的技能。对长期失业者而言,他们往往经历屡次失业打击,学习能力较差,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再就业障碍,是最难也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需要实行“个案管理方法”,提供特殊就业咨询,制定长期就业扶持计划,进行持续追踪调查。这一职能在很多国家都得到了细致纵深的发展。对于新进入劳动力市场者,通常指应届毕业学生,他们掌握了最新的技能,但由于年轻而缺乏对职业的了解,公共就业服务除了对其提供职业介绍、求职咨询等外,应提供针对学生特点的直接创业计划,使他们尽快融入市场,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企业富余人员在我国表现为下岗职工群体,他们一般技能落后,年龄较大,知识水平较低,需要接受再培训和教育,掌握新的技能,或者提供创业计划,直接创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对残疾人、农民工和妇女这些比较特殊的失业群体,需要公共就业服务提供个性化或小组范围的深入咨询和教育培训,提出针对他们自身特点的就业帮助。对想提高生活标准的已就业者,可以通过收费的方式予以提供或完全交由私营机构。

通过表-2的分析,公共就业服务要承担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劳动力调整计划中,对于不同群体的服务强度有很大的差别。职业介绍一般通过自助方式实现,受益群体数量和规模也最大,是最低层次的服务;个性化服务或强化服务需要对求职者的技能、能力和兴趣等进行评估,提供有针对,对工作人员素质的要求很高,需要较高层级的机构配合;这些评估会成为进入培训、再培训和创业计划的关键,而培训一类的最高层级服务需要更高级次的政府机构统一调配,使其能与私人办学机构顺利合作。

三、完善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的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要想成功构建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平衡劳动力市场供需失衡的矛盾,降低失业率,实现和谐社会,必须完善这四大职能,并根据各职能的性质改善、调整就业机构的管理运行体制,建立起多层次、多主体、多样化的就业服务制度体系,使公共就业服务的功效得以最大发挥。

(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1.建立统一的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为求职者服务。大多数公共就业服务的客户群体所需要的求职帮助可以利用自助服务设施自行完成,互联网的普及使这一职能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瑞典每个月通过互联网进入公共就业服务的人数相当于劳动力总数的6%。自助服务成为最基础、最活跃的服务。新技术的普及要求对该层次的服务建立统一的标准化服务,便于监督管理和高效率服务。统一的标准化服务还体现在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建立,将求职帮助、就业咨询、职业分配、帮助填写失业保险申领表、教育和培训机会的信息获取等职能整合在同一场所中,确保计划和服务的一体化和综合性,使客户普遍得到服务。

2.为失业者提供一般服务。一般服务是对自助服务的补充和拓展。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弱化了传统的职业中介职能,转向提供更多的就业咨询和指导,诸如组织求职技巧的讲习班、大型职业招聘会、帮助求职者了解自己能力的职业指导、制定失业者连续性的扶持计划等一对一的深入咨询服务等。这些咨询和指导往往与职业匹配服务相结合,同时它也为求职者接受后期的教育和培训提供了指引。培训和教育使缺乏技能的人掌握新的技术,提供的方式有很多,如脱产和教室课程、在岗培训或二者结合,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随时调整。这些调整计划对帮助失业者提高就业能力、克服再就业障碍,重新融入工作环境效果明显。

3.针对特定群体,提供特殊的强化服务。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劣势群体,包括年龄偏大、知识水平偏低、屡次就业失败的国企下岗职工、缺乏劳动技能的农民工、残疾人、妇女群体,以及因吸毒、酗酒、育婴、债务等个人问题而失业的群体等。对这些群体的就业帮助是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的集中体现。针对该群体的特性,需要发展特殊服务。(1)特殊就业咨询。需要针对他们的心理特点提供深入面谈,进行行业测试,推荐职业,甚至陪伴他们面试求职。这需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并与社会救助等服务相配合。(2)培训教育。但因为这些群体的学习能力相对较低,培训教育比较困难,成效不显著。(3)直接创业计划。提供直接的就业岗位通常是针对该群体最直接的需要提供有效的求职帮助。一般要借助于社区、街道、中小企业等提供一些临时性、短期的岗位,建立非正规就业体系,政府提供必要的财政补贴,甚至直接参与岗位的创造,使该职能成为一项帮助弱势就业群体的基本社会保障“安全网”。

(二)构建合理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模式

1.权力下放,建立多中心的就业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为一种专业性、地方性较强的公益机构,应当采取政事分开、自主管理的模式,地方服务机构有自己相对自主的权利,形成在政府委托之下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之下,大力开展地方机构,充分利用地方的信息优势,密切与用工单位的合作关系,根据当地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灵活提供服务。(1)专业性设置。针对不同的服务群体,设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进城务工农民就业中心、青年就业中心、临时就业中心等,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2)地区性设置。根据不同地区劳动力市场人口密集度、供需状况等设置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并采取多元化主体的供给模式,由政府机构、私营组织以及非营利性组织共同参与,充分发挥信息优势,根据辖区劳动力市场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当然,保证这些服务中心之间的交流合作,政府必须承担起统一协调的职能,抵消结构调整对整个劳动力市场的负面影响,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2.部门整合,加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合作。实现就业或再就业是一项涉及众多政府职能部门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予以充分支持。(1)通过电子政务的建设使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实现横向对接,协同开展工作,联动办理业务,使求职者可以享受到全方位的服务。(2)建立专业化就业市场,搭建纵向的统一就业体系,使部、省厅及区(县)、街道、社区连接,确保就业政策颁布实施、就业服务开展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3.打破政府垄断,提供竞争性的就业服务。就业服务领域需求的多样化为私营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要求政府必须打破垄断,主动与私营机构合作,建立竞争性的就业服务体系。(1)开发劳动力市场信息;(2)劳动力教育和培训;(3)可以有效监控的服务,如失业保险的管理、失业人员的管理等。可以采取的契约合作模式有外包、市场测试、“代用券制度”,以及纯粹的私有化。政府要根据不同的就业服务公益性强弱,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对公益性较强的服务在外包过程中,政府要予以资金支持,严格监控,保证弱势群体能够免费获得公平、公正的服务。

[参考文献]

公益劳动计划范文第5篇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放工资的机关、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军队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凡属于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范围的,均按国务院《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和本规定实行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并通过《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由银行监督支付。

三、市属单位和区、县属单位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经市劳动局或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由市计划委员会批准下达到各区、县、局、总公司,再由区、县、局、总公司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不得突破。

中央在京单位、外省市驻京单位(包括成建制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外省市与本市联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下达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

四、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下达前,各级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可以参照上年度同期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预批月或季度工资总额控制数,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下达后,再正式核定所属单位本年度工资总额计划。

五、各单位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由其上级的劳动人事部门核定登入《手册》;市、区、县的党、政、群机关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由同级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会同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登入《手册》。

银行根据各单位《手册》上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监督支付工资基金。突破《手册》上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支取工资基金的,银行不得支付。

六、企业、事业单位因经济效益提高增发奖金,突破本单位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先缴纳奖金税,凭税单到主管区、县、局、总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年度工资总额调增手续。

七、经批准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由市劳动局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核定下达,并登入《手册》。因经济效益变化,需要调增或调减年度工资总额的,由市劳动局审核批准。上年度的工资基金结余,可以转入下年度《手册》。

八、经批准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的建筑企业和实行吨煤工资含量包干的煤炭企业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由市劳动局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核定,逐级下达。年终根据实际完成的产值、产量和经济技术指标,由市劳动局调增或调减其年度工资总额。上年度的工资基金结余,可以转入下年度《手册》。

九、各单位在劳动计划内接收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毕业生和退出现役的军人,以及招工、招干,均由其上级的劳动人事部门按实际接收、招收人数,在《手册》上调增年度工资总额。

十、各区、县、局、总公司之间,因行政隶属关系变更而成批(或成建制)调动职工的,由市劳动局按调动职工的实际人数,调增或调减双方主管区、县、局、总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本市所属单位从中央驻京单位和外省市成批(或成建制)调入职工,必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并调增有关区、县、局、总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各单位非成批(或成建制)调动职工,调出和调入单位之间不划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指标,由各单位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内自行解决或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内调剂解决。

十一、各单位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项支付,不论现金或转帐,均列入《手册》,通过银行支取,不得从库存备用金中支付或从收入款中坐支。

各单位在银行支取工资总额组成范围以外的津贴、补贴,必须写明领款用途;支取工资总额组成范围以外的奖金,必须凭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总额以外的奖金领款证明》。不符合上述手续的,银行不得支付。

经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以下简称审查处)批准注册并实行包工不包料的外地非成建制进京施工队的生活费,由用工单位凭审查处开具的生活费核批单,到开户建设银行支取。

十二、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当年有效,本年度一月份支取上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内的奖金,仍使用上年度《手册》,自二月份起,上年度的《手册》停止使用。

十三、区、县、局、总公司所属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全民所在制单位中的集体所有制职工的工资基金管理,由各区、县、局、总公司参照本规定,自行编制下达年度工资总额计划,通过《手册》由银行监督支付,并报市劳动局备案。

十四、违反本规定的单位,由区、县、局、总公司按照《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以行政处分,并责令限期退回违反规定发放的现金或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