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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经济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公益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公益经济

公益诉讼经济法论文

一、建立经济法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经济法将公共利益作为其重点保护之法益,但由于缺乏可诉性,经济法义务常常未能执行,其权利受到侵害也缺乏保障,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公益也便成为了水中月、镜中花。究其原因是我国长期缺乏与之相匹配的救济程序而影响到经济法实效的发挥。

(一)三大诉讼失灵

1.刑事诉讼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追诉犯罪和适用刑罚的活动,它对于公益保护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它的受案范围狭窄,只有当行为违反了刑事法律,构成犯罪才予以制裁,而对严重侵害社会公益但却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却无能为力。第二,提请主体范围十分有限,除了法律中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对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以外,公民只能就与自己切身相关的权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公共利益被侵害,公民不能作为公益的代表人提起诉讼。

2.传统民事诉讼纯粹为私益诉讼,它以“个人本位”作为基础,以“意思自治”为理念,旨在解决当事人就私人权益争议的纠纷,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实体与程序权利。然而与民事纠纷不同,公益纠纷则以“社会本位”为出发点,公益救济中的原告除了主张自己的利益之外,还试图维护其他与之处于同一立场的社会群体的扩散性利益。这种权利救济模式不是以私人权益为中心,具有浓烈的公益性色彩。在公益诉讼过程中不以意思自治为原则,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严格限制,因此民事诉讼的理念不能够完全包容公益救济。

3.行政诉讼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同样存在局限性。第一,从行政诉讼的性质上看,它所依据的行政法是以国家利益为本位,侧重追究违法人的行政责任,难以兼顾对受害主体特定权益的补偿,不能达到全面维护公益之目的。第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狭窄。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旨在解决行政争议,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现实中由于国家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所造成的公益侵害并不在少数,但却无法通过此途径得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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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调整工作通知

因经济建设需要,一些地方征用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近中期将有部分建设项目征占用生态公益林,特别是我县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建设,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近五年需要征占用部分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为妥善解决生态公益林长期保护和经济建设的矛盾,保持生态公益林总量平衡,确保生态安全。根据有关政策和省林业厅的布署及州市林业局[市林站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要求对已征占用的生态公益林和列入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进行部分调整,现将做好调整生态公益林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做好己征占用生态公益林项目的调整工作。对因建设需要工程和工业原料林、经济林建设等已发生的征占用生态公益林项目,各地要根据区位条件,把已征占用的生态公益林调整到位,并确保调整的生态公益林面积相等。

二、要做好近中期规划征占用生态公益林的调整。各乡镇要与林业、规划、国土、发改委、公路、交通、水利、重点办、果业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搞清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把列入近中期城镇规划、小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交通、水利、民生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油茶、工业原料林、经济林规划的生态公益林调出,同时高速公路两侧100米以内用于大户承包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生态公益林也应调整,并按照区位要求、面积对等的原则落实到山头地块。

三、要适度调整林权落实不了的生态公益林。全县有一些连片大面积林权纠纷久而未结的生态公益林和外县市插花山而未核发林权证的生态公益林应该调整。

四、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林业、规划、国土、发改委、公路、交通、水利、重点办、果业等相关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提供已占用生态公益林和近中期规划需占用生态公益林材料,并协助乡镇做好服务工作。

五、要做好生态公益林调整后的相关工作。要认真核实好生态公益林调整后的数据材料,做到调整后的生态公益林数据与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糸统建设相统一,要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协议,建设生态公益林档案,确保调整后的生态公益林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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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点公益性定价管理

摘要]旅游景点的价格是旅游者最敏感的问题,景点如何定价直接影响到旅游者的消费选择。旅游景点的公益性特点决定了旅游景点类的旅游资源的门票定价最终将会采用公益性定价方法,国内外的成功案例证明公益性定价法是可行的,并且是将来旅游景点类旅游产品定价方法的趋势。

[关键词]旅游景点公益性定价策略探析

一、公益性定价法的含义

公益性定价是指产品的定价应该考虑到大多数社会公众的利益,以一种较为合理的价格销售产品的定价方法。公益性定价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以社会效益为重的一种定价方法。旅游景点的公益性定价的重要依据是旅游资源的公益性特点,公正合理的价格更容易发挥旅游景点的公益性,最终实现资源共享、还景与民、让利于民。

二、公益性定价的可行性分析

1.旅游景点的公益性特点决定了旅游景点类的旅游资源的门票定价最终将会采用公益性定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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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益责任

摘要:企业公益责任属于企业社会责任范畴之内的一个部分。本文分析了企业公益责任具有自愿性和内容差异性的特点,并讨论了企业会主动负担公益责任的内在逻辑。根据我国目前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现状,文章认为企业承担公益责任的水平具有提升的空间,并从改善机制的角度作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企业公益责任社会责任机制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责任

传统经济学认为企业存在的价值只在于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而现代社会经济学提出企业应承担其社会责任。按照利益相关人理论解释:企业的生存依赖于与企业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因此企业对各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负有社会责任。Freeman(1984)将“利益相关人”定义为:“能影响组织行为、决策、政策、活动或目标的个人或团体,或者受组织行为、决策、政策、活动或目标影响的人或团体。”利益相关人具体包括: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竞争者、政府、当地社区、环境、及整个社会关系等。

利益相关人理论虽然清楚的解释了企业社会责任产生的原因(企业不是独立创造利润,而是依赖于利益相关人),但是其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是非常宽泛的,有必要分类认识。Carroll(1979)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经济责任指企业必须进行经营活动,通过生产、销售、服务等创造财富,获得利润以获得市场生存;法律责任指企业必须遵守法律、制度的约束;伦理责任指企业在法律责任之外,要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对企业的期望;Carroll解释的公益责任是社会对企业“酌情而定的期望”,可以理解企业承担公益责任是一种量力而行的自发行为。本文探讨的公益责任即是企业按照自身意愿,主动承担超出外部的要求的社会责任。企业承担公益责任的主要行为是以慈善捐助、设立基金、义务工作等方式从事有利于大众的公益事业。

比较公益责任同其它的企业社会责任,其存在显著的差异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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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在公益性国有企业的应用

摘要:管理会计为企业内部管理提供重要支持,其应用受到企业类型、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具体条件的制约,因此,厘清管理会计在不同类型企业中的应用方式是十分有必要的。现有的管理会计研究多聚焦于一般营利性企业,对公益性国有企业鲜有涉及,本文对具有双重价值目标的公益性国有企业中管理会计的应用进行探析,希望能在助力公益性国有企业高效发展的同时促进管理会计体系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管理会计;公益性国有企业;应用

财政部2016年6月22日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财会〔2016〕10号)指出:“管理会计的目标是通过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参与单位规划、决策、控制、评价活动并为之提供有用信息。”在政府的大力倡导下,管理会计近几年迅速发展,但却一直聚焦于一般营利组织,其他类型的组织只能借鉴营利企业的研究成果,使得管理会计的理论研究体系不全面,影响了管理会计功能的有效发挥。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政府、非盈利性组织、国有企业等组织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研究确定管理会计在这些组织中的具体应用方式及功能,有利于促进管理会计的全面发展。我国公益性国有企业是一类具有显著特色的企业,兼具公益性与营利性的特征,管理会计在这类企业中的应用也颇具特殊性与挑战性。

一、公益性国有企业的特征

公益性国有企业有两大主要特征,一是公益性;二是营利性,这两大特征具体表现如下:

(一)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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