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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数字化治理

农村数字化治理

农村数字化治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数字化公共体育;农村体育;乡村振兴

2021年3月14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五篇中指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可见,数字化建设已上升到国家战略,以数字化赋能企业发展、赋能政府服务、赋能“中国梦”的实现,从而推动人民生活方式、企业生产方式和国家治理方式的变革,全面迈入数字社会时代。在数字政府领域,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的发展,也成为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和关键抉择。

一、农村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对乡村振兴的价值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在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农村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国家战略,是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所作出的总体部署。随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和体育产业相关系列文件的出台,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对健康的需求更加突出。由于历史形成的城乡差异和农村地广人稀的地域特点,短时间内城乡公共体育服务的差异还难以消除。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则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实现服务模式、服务内容、供给方式的整体变革,通过数字赋能,让优质的体育资源惠及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缓解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滞后的现状,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和支撑。

二、衡水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现状调查与分析

尽管2017年党的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但受历史化的城乡二元结构影响,衡水市农村的常住人口构成基本没有发生变化,青壮年外出打工和学龄儿童寻求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使传统行政村中老年人常住人口占比较大,很多村落成立“空心村”。

(一)衡水市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现状

《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2006)提出:“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基本标准是: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在此基础上,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地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施,形成体育文化广场,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从2006年开始,衡水市从最初的“一场二台”到后来的乡(镇)健身工程、乡(镇)示范工程、新民居健身工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不同形式,逐年对农村体育场地设施进行持续投入。截至2020年,衡水市下辖5148个自然村已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全覆盖,所有村落都有健身路径,但受行政村的规模、常住人口和场地影响,健身场地大小、健身设施数量、整体布局略有差异。

(二)衡水市农村健身活动的特征

衡水市农村健身活动呈现明显的性别、项目和村镇“三差异”特征。1.性别和项目差异。调查得知,几乎所有的行政村都有常态化的广场舞活动,而且这种活动形成至少已有5~6年,以45~60岁的妇女为主,男性主要以散步为主,儿童活动呈多样化、随意化现象。衡水从2013年开始每年都开展“村、乡、县、市篮球联赛”,按照规定进行选拔,历时2个多月,因此衡水市篮球运动一直有较好的民间基础,但非赛季的农村,篮球项目只有学生在周末锻炼,成人极少参与。2.村镇差异。乡(镇)健身活动的丰富程度和参与人群也远远高于行政村,除了健身舞,乡(镇)还有健步行、太极拳、柔力球等活动。

(三)衡水市农村体育组织现状

衡水市农村体育组织属于村民自发行为,由健身爱好者、村体育骨干或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以自娱自乐形式为主。一些活动开展比较好的体育组织通过参加上级行政部门或社会商业活动获得部分资助或奖品。

(四)衡水市农村体育技能培训现状

衡水市每年都会举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县级举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但除了传统的线下晋级培训,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继续学习培训,农村体育骨干后期开展日常健身项目的更新完全靠线上自学。从以上调查可以看出,衡水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场地设置能满足村民最基本的锻炼需求,但随着农民健身意识的增强,体育场地不足成为农村体育活动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矛盾。虽然能开展常态化的有组织的体育活动,但活动形式比较单一,这和县市每年以广场舞为主的赛事引导和培训服务密切关联;村民健身意识增强,移动终端基本普及,体育骨干能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在健身人群方面,儿童活动呈现随意化,男性和老人的活动项目匮乏,急需引导;在技能培训方面,体育系统的培训指导仍然以传统的服务模式为主,不管是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都没有和信息技术发生联系,滞后的服务模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健身需求,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三、农村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促进乡村振兴的路径分析

经过十几年的持续发展,衡水市农村公共体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健身意识、健身活动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并由此带来了村容村貌、农村文化、农民身体素质、农民精神面貌的极大提升。但由于农民对公共服务需求的总量增加,需求人群和结构出现多元化,仅靠增加供给总量的传统公共服务模式,已难以适应农村社会的变化。而数字化公共服务不但可以削弱农村地域分散的制约因素,还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满足群众健身的多元需求,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

(一)建立统一的数字化政府运营机构

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政府的各个机构分工明确,缺乏协同,在数字化政府运营建设中表现出来的问题是:第一,政府的行政职能和信息化管理合二为一,各部门各系统自行负责和建设本系统的数字运营工作,这样就使大量行政人员从事与行政无关的数字技术工作,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其二,各自为政,出现“信息孤岛”或“数据烟囱”现象。[1]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建设同样应该吸取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必须用数字化服务的“整体理念”来进行建设和运营,而不是由各个基层部门进行建构。因此应由省级部门采用委托经营的方式,牵头成立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运营中心,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各级政府作为使用者,只负责具体内容的建设和平台的使用。这种政企合作的整体理念可极大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进程和运营效率。

(二)构建城乡一体化数字公共体育服务层级平台

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平台不是单独在农村构建,而是采取“主站+分站”的站群系统模式。[2]整个站群管理系统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方便以后的更新和维护;有完善的管理权限配置功能,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对子站进行管理,如市可以指定县管理员进行管理县级子站,县管理员可以设置乡管理员管理属于乡级子站,依次类推。

(三)衡水市农村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

根据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型要求,政府角色要从“划桨”走向“掌舵”,这就意味着政府要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农村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可以在健身活动基础好的村设立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示范点,政府通过补贴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优秀的创新企业加入,提高运营效率和活力。

(四)开展衡水市“农村数字扫盲工程”活动

公共体育数字化建设虽然是政府牵头的一项民生项目,但服务最后对接的是普通民众,要实现从技术层面到社会层面的转化,在实现创新的同时,也给社会转化带来了冲击和挑战。[3]所以要使数字化服务在农村地区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助推乡村振兴的目标,首要的现实问题就是要消除“数字弱势群体”,弥合“数字鸿沟”,避免因受教育程度不高、网络技术不敏感而导致资源浪费或效率受限。因此,在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同步开展线下“农村数字扫盲工程”活动。“农村数字扫盲工程”活动可分层推进,首先对所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数字化使用培训,能熟练使用网络平台和移动终端的数字资源;其次发展、挖掘和培训关注运动健身的农民和社团,发挥他们在数字化推广中的作用;最后,以点带面,在村民中开展数字扫盲活动,从线下推进数字化进程,营造数字化发展氛围,从而更好地发挥线上资源的作用。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是以协同治理为核心的系统工程,它赋予了农村体育新的内涵,既是农村体育供给侧改革的触发器,也是激发农村体育市场活力的发酵剂,更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新公共服务范式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逯峰.整体政府理念下的“数字政府”[J].中国领导科学,2019(6):56-59.

[2]温雅婷,余江,洪志生,等.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公共服务创新路径研究——基于多中心—协同治理视角[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21(3):101-122.

农村数字化治理范文第2篇

一、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内容是什么?

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内容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是党的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1.产业兴旺是基石

发展现代农业属于产业兴旺最重要的内容,重点是通过产品、技术、制度、组织与管理创新,提升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以及组织化水平,推进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一方面,大力发展以新型职业农民、适度经营规模、作业外包服务与绿色农业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另一方面,推动农村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给农民创造更多就业与增收机会。

2.生态宜居是保证

生态宜居是提升乡村发展质量的保证。其内容包括了村容整洁,村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以保护自然、顺应自然、敬畏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纠正单纯以人工生态系统替代自然生态系统的错误做法,等等。它提倡保留乡土气息、保存乡村风貌、保护乡村生态系统、治理乡村环境污染,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生,让乡村人的环境变得更加美丽。

3.乡风文明是灵魂

乡风文明建设既包含推动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发展,改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又包含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传遵规守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乡村优良习俗,努力实现乡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结合;还包含充分参考国内国外乡村文明的优秀成果,实现乡风文明与时俱进。

4.治理有效是核心

治理越有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就越好。因此,应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当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实践,建设平安乡村。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效协调农户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性利益,保证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5.生活富裕是目标

农村数字化治理范文第3篇

乡村振兴总要求20字方针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

想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石。发展现代农业属于产业兴旺最重要的内容,重点是通过产品、技术、制度、组织与管理创新,提升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以及组织化水平,推进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一方面,大力发展以新型职业农民、适度经营规模、作业外包服务与绿色农业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另一方面,推动农村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给农民创造更多就业与增收机会。

乡村振兴战略

生态宜居是提升乡村发展质量的保证。其内容包括了村容整洁,村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以保护自然、顺应自然、敬畏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纠正单纯以人工生态系统替代自然生态系统的错误做法,等等。它提倡保留乡土气息、保存乡村风貌、保护乡村生态系统、治理乡村环境污染,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生,让乡村人的环境变得更加美丽。

乡风文明是乡村建设的灵魂。乡风文明建设既包含推动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发展,改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又包含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传遵规守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乡村优良习俗,努力实现乡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结合;还包含充分参考国内国外乡村文明的优秀成果,实现乡风文明与时俱进。

农村数字化治理范文第4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07年2月27日

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

为加强民族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为切入点,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不断发展,贫困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群众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对外开放水平有较大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理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族法制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更加紧密,实现少数民族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2010年主要预期指标。

1.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保持现有水平。

2.民族自治地方“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3.少数民族婴儿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5‰。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种数比2005年增长20%,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印数比2005年增长25%。

5.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占在业人口比重比2005年提高0.5%,基本接近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

6.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化率比2005年提高5%。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改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基础条件。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发展起重大作用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能源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优先安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田水利、草场围栏、人畜饮水、电力、通信、乡村道路、广播电视、贸易集市、清洁能源、民房改造等中小型公益型项目。

优先在条件具备的民族自治地方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开发能源、矿产、农牧、旅游、文化等优势资源,进一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带动当地配套产业、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支持、鼓励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提高资源就地加工水平和产品增值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治理风沙源、石漠化和荒漠化,妥善解决群众生存环境问题。

(二)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困和特需问题。

重点扶持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地区,实施特困少数民族群众解困工程,加大安居温饱、易地搬迁和劳务输出力度,推动各项扶贫开发措施进乡、入村、到户。优先将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村全部纳入国家扶贫整村推进规划实施范围,强化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直接帮扶。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自然灾害多发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地方病高发区的特困少数民族群众,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基本生活。

继续执行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生产发展的税收、金融、财政等优惠政策,建立必要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国家储备制度。建设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基地和区域性流通交易市场,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重点生产企业,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和传统手工业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制订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产业指导目录和传统生产工艺抢救计划。

(三)努力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水平。

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农村牧区、偏远山区、边境地区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少数民族女童受教育的权利。采取可行措施,逐步提高民族自治地方中小学师资水平和教师待遇。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教师定期到大中城市进修学习,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编写适合当地实际的“双语”教材。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制度,继续推动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对口支援民族自治地方搞好义务教育,积极开展“县对县”的教育帮扶工作,实施民族基础教育帮扶工程。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学生高中入学率,有条件的州(市、地、盟)、县(市、旗、区)要办好普通高中。继续办好内地中学(班)、新疆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结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重点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现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大体相当。

适当扩大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招生规模。改善民族高等院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增强民族高等院校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加快推进中央民族大学建成世界一流民族大学的步伐。按照新机制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完善奖助学金制度,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远程教育和多样化继续教育的发展。

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科技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点建设,大力培养科技推广人才,提高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加大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普宣传品的翻译出版,鼓励开设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科普栏目,建设乡村科普画廊、科普橱窗等科普设施。创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机制,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继续开展智力支边活动。

(四)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疾病防治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倾斜力度。

加快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优先安排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改造,逐步实现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设备、人员、技术四配套。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农牧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牧区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问题。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医务人员培训。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民族自治地方服务,鼓励发达地区医务人员到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医疗扶贫,组织大中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民族自治地方。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降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发病率。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妇幼保健工作,大幅度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着力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大力推进改圈、改厕、改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疾病预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

加大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保护和抢救力度,实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工程。开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研究与保护性开发,建立少数民族传统医药野生资源保护区。大力推广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加大乡村民族医药工作者培训力度。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设立民族医药专业、开展民族医药学科建设,培养一批民族医药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

(五)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继续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投入、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民族自治地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扶持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各类艺术人才的定向、定点培训。

国家在安排补助地方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建设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等时,要加大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的力度。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民族自治地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目标的基础上,重点改扩建一批县图书馆、文化馆和影剧院,提高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开展文化服务的能力;发展乡、村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立综合性的乡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选择少数民族文物史迹丰富地区,建设民族、民俗博物馆。继续实施“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努力实现民族自治地方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

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事业,实施精品战略,重点推进部级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载体建设。在加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把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造更多更好符合市场需要、满足群众需求的民族文化产品。

尊重、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大力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图书报刊出版。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队伍建设,建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资格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跨省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作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译制、制作能力,提高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覆盖率。

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发掘、整理和展示宣传。营建少数民族文化社区和文化生态区,有计划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保存完整的少数民族自然与文化生态区。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文物和珍贵实物资料的抢救保护,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的保护和传承,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建立少数民族文化队伍培训网络基地,采取远程培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人才的培养。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研究,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办好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少数民族重大传统节日集会。

(六)稳步提升少数民族社会福利水平。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保险工作,切实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加快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大力改善城乡贫困人口生活居住条件。加快发展民族自治地方以扶贫、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慈善事业。国家在安排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和慈善救助项目时,加大向民族自治地方的倾斜力度。

大力推进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大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有序流动。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网络建设,发展和规范各类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开辟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对散居少数民族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文化交流、特殊需要等方面给予引导和帮助。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供应,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加大对民族乡、民族村和城市民族社区发展的帮扶力度。

(七)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

制订和实施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少数民族党政干部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实施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培养工程,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扩大数量、改善结构、提高素质。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继续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继续做好为、新疆选派干部工作。加大民族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力度。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办好各种形式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重点做好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少数民族妇女的干部培训工作。加大各级行政学院和国家重点大学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力度。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扩大培训规模,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选派少数民族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学习。加强民族自治地方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强化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八)继续扩大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对外开放。

加大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提高民族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水平。实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合作工程,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参与全球性、区域性和双边、多边合作。扩大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实施民族文化“走出去”战略,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加强民族高等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少数民族外向型人才培训。开展涉及民族问题的国际人权对话。做好与旅居国外的少数民族同胞的交流联络工作。推进沿边民族自治地方对外开放,扶持边境贸易区建设,加大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边境口岸功能,提升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水平。加大我国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对外宣传力度,展示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的崭新面貌。办好2008年在我国召开的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16届世界大会。

(九)逐步健全民族法制体系。

制定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实施民族法制体系建设工程。加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制定或修订工作,推动自治区自治条例的制定。完善关于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清真食品管理、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管理以及少数民族丧葬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办法,推进依法行政。

(十)不断完善民族理论政策体系。

加强民族问题研究,推进民族理论政策创新。深入研究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解决民族问题上的内在联系和有机统一,深入研究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加快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和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的思路与政策措施。重视民族理论基础研究,进一步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民族理论比较研究和国际社会重大民族事件的理论研究,深化对民族问题自身规律、世界民族问题变化规律、中国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研究,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推动民族理论应用研究和民族政策研究的创新发展,深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和特殊困难。加强民族理论政策研究队伍建设,建设一批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建立健全民族工作决策专家咨询机制。实施少数民族现状调查工程,研究制订少数民族经济社会调查及统计指标体系,开展全国少数民族现状调查工作。

(十一)继续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社会环境。

加强对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民族基本知识、民族理论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订实施宣传教育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组织编写适合不同层次人群的宣传教育用品。加强对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和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发挥大众媒体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把民族基本知识、民族理论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公民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建立一批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筹备召开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建立民族关系监测系统,制订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依法打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加强台湾少数民族研究,加大文化、教育交流力度,增进海峡两岸少数民族间的互相了解和友爱,广泛团结台湾各界少数民族爱国人士,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贡献。

三、重点工程

为适应各民族和谐发展的需要,从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以下工程:

(一)特困少数民族群众解困工程。

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框架内,为解决特困少数民族群众温饱问题,优先将尚未纳入国家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划的特困村,全部纳入整村推进规划实施范围,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特困村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有学校、有卫生室、有安全的人畜饮用水、有安居房、有稳定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或草场的目标。扶持少数民族特困县发展支柱产业和开展劳动力培训。对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缺乏地区、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地方病高发区的少数民族特困群众,具备搬迁或安置条件的,按照统筹考虑、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对因生态保护失去生存资源或失去劳动能力,无法通过扶贫措施解决温饱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通过社会救助等方式解决温饱问题。

(二)民族基础教育帮扶工程。

开展以民族自治地方中小学教师为重点的培训、轮训工作,选送骨干教师进修学习。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总额的5%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切实加强管理,把民族自治地方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资源,做好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教师的培训工作。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双师型”教师培养。强化民族自治地方“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组织发达地区优秀教师赴民族自治地方农村牧区巡回讲学。有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积极探索异地办学的有效形式。大力发展民族自治地方农村牧区寄宿制教育,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

(三)民族高等院校建设工程。

重点改善民族高等院校办学条件。加强民族高等院校学科建设,打造优势特色学科,创办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保护、民族医药等新兴学科,建设好重点研究和实验基地。推动民族高等院校与国际著名大学、研究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支持利用国外教育资源合作办学。

(四)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工程。

重点建设若干民族医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改造,大力改善乡村民族医药工作者的工作环境条件。加大少数民族医诊疗方法、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保护抢救力度,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发掘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文献资料,建立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名录及其数据库。加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野生资源保护区、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GAP)、医药研发基地和医药推广培训中心建设。制订民族医诊疗标准、民族药药材标准、民族药药品标准和民族药炮制规范,编制民族药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民族药药用资源普查工作,制订民族药注册分类管理办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人工种植养殖业,建立若干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人工种植养殖培训基地。

(五)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工程。

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切实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推出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少数民族文学、戏曲、音乐、舞蹈、美术、工艺、建筑、风情、服饰、饮食等文化艺术品牌;制作优秀的少数民族题材广播影视作品;扶持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民族出版项目;实施民族自治地方送书工程,向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市、旗、区)图书馆和中小学校赠送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图书、杂志,向民族自治地方农村牧区的村赠送“三农”实用技术民族语文和汉语文科技图书;保护、发展和培育少数民族特色表演艺术,支持民族特色艺术表演团体建设,开展大型民族特色文化艺术活动。

建设少数民族文化基地、少数民族文化社区。依托民族文化遗存丰厚的城镇、村寨,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博物馆或文物资料保护展示中心。抢救、搜集、整理、翻译少数民族古籍,按民族分卷编纂出版《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加大少数民族文物征集和收藏力度,建立少数民族实物资料数据库。调查、收集、研究、整理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文字,建立中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文字数据库,建设部级民族语文翻译培训基地,建立少数民族“双语”环境建设示范区。实施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译制工程,提高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播出能力。建立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基地,挖掘整理并抢救濒临失传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研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器材并制订相关标准。

(六)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培养工程。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基地配套设施建设,编写干部培训教材,建立干部培训课程体系,培养一支长期稳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对地、县级少数民族干部进行轮训,对民族工作系统的干部进行现代管理知识和综合能力培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县(市、旗、区)、乡镇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接受各种形式的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选派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环保等系统进行培训,培养造就一批少数民族专家学者、经营管理人才、科技骨干。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七)民族法制体系建设工程。

对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等方面的立法,以及国家法规与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民族法律法规执行与监督机制等专题进行深入研究。组织对国外相关立法的考察,进行有关立法可行性论证。

重点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条例,指导帮助尚未制定自治条例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加强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立法工作,研究起草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加强民族工作实践急需的专项法规制定工作,制定清真食品管理、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管理、少数民族丧葬管理等法规。

加强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民族法规宣传教育“五五”规划,指导、帮助普法经费困难的民族自治地方开展普法活动,编写和出版民族法律法规系列丛书,并将有关法律法规编译为多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

(八)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合作工程。

建设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平台和网络,编辑出版中国少数民族系列外文图书、期刊,摄制中国少数民族系列外语电视片,举办中国少数民族发展国际论坛,培育中国少数民族歌舞、展览等部级对外文化交流精品项目。举办中国少数民族国际艺术节、文化月、文化周、文化节活动,加强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基地建设。中国少数民族白皮书。

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参与式扶贫开发国际合作项目、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文化生计开发与减贫国际合作项目、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人文特殊性的艾滋病预防和防治国际合作项目,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生态村国际合作项目的开展。

(九)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建设民族事务管理网络系统。建立联系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民委系统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建立联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体系;建立国家民委委员单位及综合统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体系;建立反映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民族关系的指标体系,建立以信息资源集成为基础的统计、分析、评价、监测、预警和决策咨询系统。

依托公共网络,建设少数民族事业公共服务网络系统。建立覆盖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事业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研究制订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标准,研发、推广多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处理和交互检索技术;建立集群式“中国民族网站”。

(十)少数民族现状调查工程。

研究制订中国少数民族调查及统计指标体系,结合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农业普查和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55个少数民族现状进行调查。

(十一)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全面开展面向少数民族的职业培训、就业咨询、急难救助、法律援助、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把少数民族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要把加快发展少数民族事业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要把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少数民族事业与国家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

建立健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地方、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通力协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协调监督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本地区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委员单位和兼职委员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中的重要作用。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制定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投资政策,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对少数民族事业的支持,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贷款需求,加大信贷投入,采取优惠政策,优先安排重大工程项目。继续搞好中央国家机关和发达地区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口支援,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参与少数民族事业建设。

(四)加强民族事务管理和监督检查能力建设。

农村数字化治理范文第5篇

一、文化体制改革、城乡二元结构和公共文化服务

改革开放30年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两个重要支柱之一的城乡二元体制始终没有改变。正因为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直采取了以推进城市工业为主的政策,农民收入至今没有实现大幅增长,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很大。虽然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经由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2007年的4140.4元,但2007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仅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的30%,绝对差距达9646元。2007年我国的财政收入为5.13万亿元。同时,2007年全国文化事业费为198.96亿元,2007年农村文化投入共计56.13亿元[1]。与国家的财政收入相比,与全国的文化事业经费相比,农村文化建设的经费少得可怜。这组数据仅仅是相关数据中的一种,它所彰显的,是农村文化建设长期以来的落后状况。

可喜的是,自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文化的两分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来,我国文化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思路豁然开朗。“两分法”的提出,在最高层面肯定了公益性文化的公共产品属性和经营性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明确了现代公共财政理论在文化领域的适用性,明确了公益产品和私益产品的不同提供主体和各自的职责边界”,[2]为文化体制改革的分类推进指明了方向。包括电影在内的农村文化,由此具有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享受公共财政支持的、名正言顺的公共文化服务定位。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创新体制机制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在这种全局性的规划中,保证农民看电影的权利就成为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影作为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既是农民喜爱的娱乐项目,又是我国重要的宣传渠道和文化阵地。正因为如此,农村电影工作得到了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十一五规划等重要文件都明确把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纳入到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中。由此,农村电影的发展获得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始于1998年。当年,为解决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国家广电总局和文化部开始实施“2131”农村电影放映工程(“21”指21世纪初,“31”指“三个一”:每一个行政村每一个月放一场电影)。2000年,国家发改委参与并开始大力支持2131工程。2007年,国务院已经将一村一月一场的公益放映目标,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在当前我国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电影已经成为打通城乡鸿沟的一个特殊通道,透过这条通道,城市的政治信息得以传达,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源得以和农村共享。

二、农村电影发展的模式

当前,中国电影市场的整体格局中,依据受众群体和经营模式的差异,电影放映市场可以分为三类:第一、作为一级市场的大中城市院线市场,已经建立了现代电影发行放映的盈利组织模式,院线制改革以来各大院线蓬勃发展,方兴未艾。第二、作为二级市场的中小城市和发达的县城等市场区域,现有的尚未加入院线的1600多家老旧影院还在正常运营,新兴的2K和1.3K数字影院正在逐步扩张。第三、作为三级市场的农村市场,在“2131”工程实施以来逐步找到了合理的定位和可行的经营模式:农村电影定位为公共文化服务,通过政府买服务模式推动电影放映业复苏和发展。

在农村市场,通过前几年的局部试点,业界已经探索出了通过政府买服务为农村提供电影公共文化服务的成功经验和可行模式。在最早开始试点的台州,农村电影数字院线通过成功改制增强了经营能力,2006年共放映电影19万场,观众超过5000万人次,每场观众最多时达3000人,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市场化运作电影公共文化服务的新路子。这种模式的基本思路是:“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通过政府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和培育市场的引导作用,以发展文化事业的方式培育推进农村电影产业的发展。这种模式的核心是广电总局数字电影节目管理中心建设的流动数字电影放映平台。这个平台是一个技术支持单位,就像是一个非盈利超市,政府和片方把影片“上架”到平台的货架上(网络),全国各地的农村院线公司通过网络在这个超市购买所选定的影片的放映场次,通过电子系统实现买卖交易,通过设在各地的地面卫星接受中心站接受平台通过卫星传送的数字电影。院线接收到影片之后,分发给下属放映队流动放映,放映场次则要按需订购,由总局数字中心的技术手段(数字卡)加以控制管理。在片源方面采取了公益和商业两种方式:其一、通过国家资金采购农村数字电影公益版权予以解决。广电总局每年出资至少500万元,采购不低于60部故事片,30部科教片的农村数字版权,通过数字中心在网上向全国的农村数字院线公司供片。片目由电影局选定,但放映队不得到城市和县级专业影院放映。农村院线购买放映场次每一场收一点成本和技术服务费:西部1元,中部2元,东部3元。其二、为满足院线公司对非公益影片的商业放映需求,节目管理中心也为广大制片方设置了交易平台,片方可以将电影数字版放在平台上,通过院线订购收取版权费用。此类交易属于产业化运作,院线购买此类影片的放映场次需要付出每放映一场30-50元的费用。在农村院线的资金方面,实行“政府买服务”的模式,主要由政府保障。财政部和总局制定的放映场次补贴是:西部、中部地区的最低标准为放映每场100元。实际上多数地方的补贴标准要超过100元,具体视各地放映成本和财力而定。目前咸阳是186元,延安是200元,江西是180-220元,广东佛山是400元。这些补贴绝大部分由基层放映队享受。

到2008年10月10日为止,我国的农村数字电影服务模式整体[3]的情况是:流动数字电影放映平台所拥有的公益影片总数为402部,商业影片总数为715部。全国各地正在运营的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总数为135条,135条院线所拥有的数字电影播放服务器总数为14837套。全国已经建成的地面卫星接收中心站总数为41个。在数字影片总的订购场次方面,公益影片总累计场次为264.3万场,在总累计场次中占据了92%的比例;商业影片总累计场次为22.5万场,在总累计场次中占据了8%的比例。

当前正在推广的农村电影服务模式是一种以国家投入的公共服务为推动,以事业带动产业发展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原有的国营电影放映公司经过文化体制改革,和其它市场主体一起参与市场化的服务竞争。这样,已经衰落的农村电影放映业获得了转机,且超越了原来仅属于文化事业的定位。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农村电影放映队3.75万支,全年放映电影422万场,观众超过14亿人次,、内蒙古、宁夏的部分地区已率先实现一村一月放一场电影的目标。2007年全国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达到460多万场,覆盖达15亿人次之多,其中数字电影放映了70万场(公益放映63.5万场,商业放映6.5万场)。另外,2008年中央财政已投入设备资金2亿,计划采购6700多套数字设备资助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还将投入场次补贴3.3亿,地方各级政府配套4.4亿。预计到2008年年底,我国农村数字电影播放服务器(0.8K数字银幕)总数将超过2万块。到2010年,全国农村可基本实现电影数字化,将会有3万多支数字放映队,覆盖64万个行政村放映点,每年放映771万场公益数字电影[4]。

在这些数据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根据当前运营数据为基础做一个产业分析:2008年9月份,我国流动数字电影市场的订购总场次为369063场[5],共有14837套数字放映设备。这样,平均每套放映设备在9月份订购放映24.9场。如除去恶劣天气等因素的影响,按照每年有效放映时间为11个月计算,一套设备一年可以放映274场。则14837套设备一年的放映场次为406万场。国家规定公益放映开演前可放映15分钟广告,按照每场放映广告产值100元计算,每场放映获得补贴按照150元标准计算,放映406万场的产值可达10亿元。另外,在公益放映的产值之外,商业放映每场次会有30-50元的版权收入,将来会是重要的产业收入来源。以目前商业放映场次最多的《集结号》为例,该片已经获得了14698场的订购,按照每场40元的版权收入计算,《集结号》在农村数字放映市场的版权收入已高达60万元,而这还仅仅是该片开始订购以来不到四个月的收入。2006年9月开始订购的《龙虎门》,两年后仍然可以产生每周100场次的订购量。可以肯定的是,长尾经济效应在这种数字电影的电子交易中将显示出巨大的威力。只要影片够好,有农民喜欢看,放在数字平台上,就可以源源不断地为片方带来版权收入。到目前为止,数字中心所有商业放映场次累计已达22.5万场,按照30元/场计算,这些影片的版权收入已近700万元。很明显,这只是数字电影长尾经济的开始,精彩还在后面。到2010年,在3万多支数字放映队覆盖64万个行政村放映点的情况下,每年公益放映场次将达到771万场。届时全国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产值可接近20亿元。在此之外,由于非公益影片片源的优化和增多,商业放映场次必将呈现巨大增长,其具有长尾经济效应的版权收入将非常可观。两者相加,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产业的产值超过20亿元应当不难。

以上是基本的估计,实际上,农村电影的潜力很大,在发达地区,国家“2131”的目标已经完成,正向更高目标迈进。在上海,政府正在为其全部的218个社区和1867个村建设文化中心和综合文化活动室,电影作为文化服务的一种被列入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根据规划,上海计划中的2200家(社区加农村)左右的文化活动室的数字放映厅从2007年到2009年三年全部建成。建成后,上海将完成包括商业中心、社区、农村在内的三级电影网络布局。这2200家数字电影放映点预计每年可以获得5000万票房、3000万广告收入。到2008年2月,上海已经有9个村安装了数字电影设备,建立了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室,已放映数字电影20场次。宁波市作为全国16个“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暨数字化放映”试点城市之一,目前数字电影在农村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了政府、放映队和农民三方满意的目标。据农业部统计,2007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上的村已达11054个,中国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村庄已有8000多个。在这些发展较好的农村,以及上海、宁波这样的发达城市所辖的农村中,数字电影放映显然可以提前超越公益放映的目标,进行更多的商业放映和产业化运作。在国家公共财政投入的引导下,现在已经有不少资金把目光投向了农村电影放映规模化的广告经营。随着农村数字院线的拓展,一个由3万多块银幕组成的全国性新流动媒体将产生,这一新媒体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价值将堪比现在的电影频道。农村电影数字所蕴藏的经济价值将成为中国电影产业开发的新增长点。同时,在银幕足够多的条件下,制片方也必将逐渐认可通过网络出售场次版区的交易形式,依靠长尾经济从农村市场获得更多的净收入。

当然,当前农村电影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经费投入依然不足,尤其是一些地方对电影放映支持不够,原有放映单位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为农民提供的电影公共文化服务总量偏少、质量不高。总的来讲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地区发展差异很大。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加大电影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也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多方参与,通过事业和产业两种方式综合加以解决。

三、农村电影发展应重视农民的观影需求

在农村电影的发展中,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产业开发固然重要,但在将来资金和体制机制保障到位的情况下,农村电影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将是:怎样才能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并科学地满足农民的观影文化需求。这就需要对农民观影的偏好进行研究。

根据总局电影数字中心的数据,到2008年10月初全国农村数字院线的影片订购情况是:商业放映影片场次订购累计总排名前十名依次是《集结号》、《夜袭》、《举起手来》、《宝贝计划》、《导火线》、《龙虎门》、《命运呼叫转移》、《巧奔妙逃》、《长江7号》、《双子神偷》。前三名的订购场次如下:《集结号》14698场,《夜袭》5057场,《举起手来》4667场。公益放映影片场次订购累计总排名前十名依次是:《举起手来》、《铁血》、《霍元甲》、《太行山上》、《新警察故事》、《龙虎门》、《飞鹰》、《平原枪声》、《冲出亚马逊》、《八月一日》。前三名的订购场次如下:《举起手来》84600场,《铁血》73239场,《霍元甲》69371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不同于城市观众,农村观众观影偏好比较集中,最喜欢的电影类型集中于战争片、动作片、喜剧片等少数片种上。在电影文化内容方面,充满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精神的影片,特别是革命战争题材影片是最受欢迎的。比如,2005年出品的抗日战争题材影片《铁血》,没有进行《集结号》那样的地毯式营销,在城市院线几乎没什么影响,但在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市场上就十分成功。最突出的是由冯小宁导演、郭达和潘长江主演的抗日战争喜剧影片《举起手来》。该片并不为城市观众看好,且遭到批评家的劣评,但是自开始订购以来一直倍受农村电影观众的欢迎,在公益和商业放映影片场次订购累计总排名中都进入了前三名。《举起手来》的持续热映已经成为农村电影放映的标志性案例。分析原因,主要在于该片合理借鉴了《地道战》、《地雷战》等广受农民喜爱的传统电影的精华,很好地融合了爱国主义、反日民族主义、喜剧噱头、好故事、热闹场面、电视明星、动作、乐观的结局等多种农民喜欢的元素。《举起手来》的成功无疑值得所有关注农村电影的人士深思。

另外,统计显示还有三种影片也是农民喜欢的类型:科教片、戏曲片和其它农村题材影片。比较受欢迎的此类影片有《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煤矿透水事故的防治》、《农村触电急救》、《农村防火常识》、《农村饮水卫生》、《男妇女主任》、《暖春》、《山乡书记》、豫剧电影《七品知县卖红薯》、豫剧电影《村官李天成》、黄梅戏影片《生死擂》、黄梅戏影片《徽商情缘》、越剧戏曲片《桐花泪》、越剧新片《红楼梦》、豫剧《我爱我爹》等。戏曲电影受农村观众的欢迎,其传统由来已久。农村素有看戏的传统,电影也有着深厚的影戏传统,这一类型影片将来在农村市场还会有强大的生命力。科教片能够为农民送去急需的科学知识,对农民创业致富和提高生活品质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在在广大农村很有市场。农民甚至把科教片誉为脱贫致富的“金钥匙”。在农村有这样的说法:“送钱、送物、不如送科教片到户”。最后,直接反映农村生活的、“三贴近”的好影片也是农民喜欢的类型。《男妇女主任》、《暖春》等影片就属于此类。此类影片取材于农民身边的生活,往往亲切朴实、真实感人,通过美好善良的人情人性征服观众。

农村电影放映目前对农民来讲是免费的午餐。但是我们不应忘记,中国今天非农产业的辉煌是靠农民几十年的锄头刨出来的,是靠相关的产业政策扶持出来的。免费的电影也不能不负责任,必须尊重农民对电影文化服务的要求。而且,农村电影要想在公共服务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产业开发,也必须尊重农民的观影偏好,只有能够吸引农民的影片才能吸引更好的广告,才更有产业开发的潜力。不论从政治文化层面,还是从经济产业层面来看,尊重并研究农民的观影需求都是应当重视的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农民会越来越渴望看到更多好电影,渴望享受到优质服务。目前,我们的农村电影服务和产业开发还处于低层次水平,距离农民的实际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发展农村电影,还需要政府和业界人士更多的实际行动。

注释

[1]数据源于国家统计局。

[2]成思行《改革开放30年我国文化发展和体制变迁之路》,《中国发展观察》2008年10月07日。

[3]数据来源于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

[4]数据主要源于广电总局赵实的讲话,广电总局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