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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金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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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金融分析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第1篇

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50%以上,农民不仅是我国最大的消费群体,也是保内需促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农村消费增长缓慢,如何启动和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对于我国经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国内学者也为此做了大量的研究。万广华、张茵和牛建高基于我国1961~1998年的时间序列数据,通过霍尔的消费函数及其扩展模型研究发现,流动性约束严重制约我国居民消费;隆宗佐和曾福生认为,中国农村消费市场疲软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消费市场缺乏金融支持,提升农民消费水平需要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大力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的消费信贷业务;叶耀明和王胜根据扩展的生命周期—永久收入假说以及Euler方程建立模型,对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东、中、西部的区域情况进行了GLS面板数据分析,发现金融深化通过各种渠道降低了消费者面临的流动性约束,释放了消费需求;许胜利认为:我国需要借助金融手段,加大金融对消费的支持力度,促进消费和经济平稳增长;郭英和曾孟夏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发展显著地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改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有利于提高农民的边际消费趋向;梁莉基于河南、山西、陕西三省2500户农户的调研数据研究发现,农村金融服务层次低、农村金融机构少、农民信贷需求满足率低等原因严重制约农村消费结构升级。参考国内外研究文献,发现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消费影响的文献较少,已有的研究没有充分考虑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在农村金融发展指标的设计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指标体系,使用多变量整体模型来考察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消费支出的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动态影响机制。

一、研究方法:指标设计、计量模型与数据来源

1.指标设计及数据来源。King&Levine(1993)分别从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结构、资源配臵效率及服务质量四个角度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参照其指标设计方法,结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本文设计农村金融规模(RS)、农村金融效率(RE)、农村金融结构(RC)和农村金融密度(RD)四个指标反映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其中,RS=(农村贷款余额+农村存款余额)/农村GDP,该指标反映农村金融规模的大小;RE=农村贷款余额/农村存款余额,该指标衡量农村存款转化为贷款的效率;RC=乡镇企业贷款余额/农村贷款余额,该指标反映农村贷款结构;RD=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农村人口,该指标反映每万农村人口拥有金融机构的数量,用来衡量农村金融的分布密度。

本文中的农村贷款余额为农业贷款余额和乡镇企业贷款余额的总和;农村存款余额是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与农业存款余额的总和;农村GDP是第一产业增加值与乡镇企业生产增加值的总和;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是正规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总和,主要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本研究中的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经济绿皮书》以及《乡镇企业统计资料》等。

2.计量模型。农村金融发展理论上有利于缓解农民的信贷约束,释放信贷需求,刺激消费增长。基于此,本文在传统消费函数的基础之上,以农民消费支出为被解释变量,以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民可支配收入为解释变量构建计量模型:

C=γ+αY+βiXt+μ(1)

其中C表示农民的消费支出,Y为农民可支配收入,Xt={RSt,REt,RCt,RDt},μ为随机误差项,且服从正态分布。考虑到变量间的滞后性,设定如下模型实证分析农民消费支出与农民可支配收入、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

3.研究方法。根据计量经济学基本原理,对时间序列进行回归分析时首先要考虑时间序列的平稳性,避免模型出现伪回归的现象。本文采用Dickey&Fuller提出的考虑残差项序列相关的ADF单位根检验法检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非平稳时间序列差分变换后进一步检验,直到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为止,以此确定各变量的单整阶数;在各时间序列具有相同单整阶数的前提下,通过Johansen协整检验,构建反映农民消费支出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协整方程,考察各变量之间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通过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研究各变量之间的短期动态影响机制,并确定变量序列偏离长期均衡时误差修正项的调整速度;然后通过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消费冲击的动态变化;最后通过方差分解研究各变量冲击对模型内生变量的相对重要性并确定各变量的贡献程度。为了减少数据的波动性,本文对各变量进行对数变换处理。

二、模型估计结果及解释

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本文运用Eviews7.0软件检验各变量序列的平稳性,滞后阶数根据SIC准则在最大滞后10期内自动选择,是否加入趋势向和常数项根据每个变量的图形变化决定。经过ADF单位根检验可知,各变量序列在1%和5%显著水平下均为非平稳变量,但是一阶差分序列均在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说明一阶差分序列均为平稳序列,即为I(1)变量,满足协整分析的前提。

2.协整分析。本文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法来检验农民消费支出、农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协整关系。Johansen协整检验以向量自回归模型为基础,本文通过向量自回归模型最优滞后期来确定协整检验的最优滞后阶数。根据AIC和SC信息标准发现最优滞后阶数为2。

从检验结果可以发现,迹统计量和最大特征根统计量均在5%显著水平下拒绝了不存在协整关系的零假设,各序列之间存在并且仅存在一个协整关系。相应的标准化协整方程为:

lnC=-8.532+0.598lnY+0.023lnRS+

(6.273)(2.721)

0.031lnRE+0.012lnRC+0.052lnRD

(3.079) (0.998)(5.376)(3)

所列协整关系表达式中协整系数下圆括号中的数字为统计量。模型(3)表明,长期来看,农民消费主要受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消费收入弹性系数为0.598,即农民可支配收入增加1%,农民消费支出增加0.598%,说明农民的边际消费趋向较低,这可能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有关;农村金融规模、农村金融效率和农村金融密度对农民的消费增加具有正向作用,这三个变量每增加1%,农民消费支出分别增加0.023%,0.031%和0.052%,说明农村金融规模、农村金融效率和农村金融密度的提升缓解了农民信贷约束,促进了农民消费增长;农村金融结构并没有显著影响农民消费支出,原因可能是大部分农村贷款发放给了大中型农业企业和乡镇企业,而农民的消费贷款余额占农村贷款余额的比例很低,这显然不能有效改善农民的消费需求;从各变量的估计系数和统计量来看,影响农民消费支出的农村金融发展变量中,金融密度对农民消费影响程度最大且最显著,每万农村人口金融机构数量增加1%会提升农民消费支出0.052%。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从2004年起我国加大了农村金融改革力度,加快培育了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民间金融组织,而民间金融机构在满足农民信贷需求上具有先天优势,农村金融密度的改善增加了农民信贷资金的获取渠道,有效促进了农民消费的增长。

3.误差修正模型。前面通过协整分析验证了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等各变量与农民消费支出之间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但是短期内各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失衡关系,为此本文利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来考察各个时间序列间的短期动态关系。

误差修正项的系数表示各变量向长期均衡的调整速度。如果变量系数在统计上是显著的,意味着变量在一个时期里的失衡有多大比例可在下一期里得到修正。

4.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脉冲响应函数法用于衡量来自随机扰动项的一个标准差的冲击对内生变量当前和未来取值的影响,其所得的分解结果不依赖于向量自回归模型中各变量的排序,估计结果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给农村金融发展相关变量一个标准差大小的正向冲击,通过Eviews7.0得到脉冲响应模拟结果如图1所示。考虑到样本容量,本文将冲击响应期定为10期。

从图1可以看出,农民消费支出在受到来自农村金融密度和农村金融规模一个标准差正向冲击后,变化轨迹大致相似,在当期显示较强的正效应,在第3期达到最大之后逐步趋于收敛,说明农村金融密度和农村金融规模对农民消费有明显的刺激作用,总体表现为长期影响;当本期农村金融效率受到一个标准差正向冲击后,对农民的消费支出立即产生促进作用,并且这种正向冲击效应持续到了第4期,而后则保持较为平稳发展态势,说明农村金融效率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冲击有较长的持续效应;当农村金融结构受到一个标准差正向冲击后,农民消费支出迅速增加,并在第2期达到峰值,以后各期转为抑制作用,说明农村金融结构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刺激作用持续周期较短,长期来看对农民消费几乎没有影响。

5.方差分解。为了考察可支配收入和农村金融发展各变量对农民消费支出的贡献度,本文引入方差分解分析方法。方差分解就是通过将一个变量冲击的均方误差分解成各个变量冲击对内生变量的贡献度,用于衡量各变量冲击的相对重要性。

从第1期开始,农民消费支出的变动来自农民可支配收入的扰动逐年上升,在长期均衡时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冲击能解释农民消费支出变动的55%;农民消费支出的波动来自自身扰动逐年下降,大约27%的变化可由自身变动来解释;农村金融发展各变量加起来大约可以解释农民消费支出变化的18%。在农村金融发展的四个相关变量中,农村金融密度对农民消费支出变动的解释力最强,其次是农村金融规模,再次是农村金融效率,解释力最小的是农村金融结构,其中前三个变量对农民消费支出的扰动逐年上升,均衡时的解释力分别大约为9.3%、5.4%和2.3%。而农村金融结构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初期很小,随后几期逐步增加,在第4期达到最大值,而后又逐年下降,长期来看对农民可支配收入的贡献度大约为1%左右,农村金融结构无论是在长期还是短期内对农民消费支出的影响都很小。总体而言,农村金融密度对农民消费支出变动的贡献率超过了农村金融规模、农村金融效率和农村金融结构三者的总和,反映了农村金融密度是拉动农民消费增长最重要的金融力量,这与前面的协整分析的结论大致相同。

三、结论及政策启示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消费信贷 人均纯收入 制约因素 政策建议

一、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摩根(JamesN.Morgan1962)在他的合著《美国的收入与福利》中提出“消费决策影响收入”的观点。该假设认为一个家庭的收入,虽然可以分为现期收入和未来收入,但无论是现期收入还是未来收入,都包含有不确定的成分,家庭在做出消费决策后,通过某种努力,可以使收入中的这种不确定的部分变为确定的部分,从而使收入增加。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可以起很大作用,消费信贷的易于取得可以使收入中的不确定部分变得确定,然后促使消费者去寻找收入。

对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研究,国内主要分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定性研究如李东卫(2009)认为,要增加农村消费信贷供给,扩大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王晶(2009)认为,启动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困难在于农民收入水平低且不稳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金融服务短缺等。定量分析如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南宁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利用1998-2005年间广西居民消费数据和消费信贷数据实证分析认为,消费信贷通过乘数作用,可以扩大消费需求并已成为促进广西消费持续增加的重要作用。曾令华、蔡洋萍(2008)利用湖南2001年第一季度到2007第二季度的消费信贷数据,就湖南的消费信贷结构和经济增长的效应进行了分析,通过协整检验,表明个人消费信贷和经济增长之间有长期的正向关系。

二、农村消费信贷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变量选取及其平稳性检验

宁化县属于欠发达地区,位于福建西部,与江西石城、广昌县毗邻,2012年底人口总数为35.48万,绝大部分是农村人口,是典型的农业县,为国家和省商品粮基地县,是全省最大的烤烟生产基地,也是全国南方56个重点林区县之一。本文所选取的数据样本是宁化县1992年到2012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农村人均消费信贷余额。

由于对原始数据进行对数变换不会改变原序列的数量关系,并能消除可能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因此对两变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人均消费信贷余额取自然对数,记为Lincome和Lloan,此时变量的含义变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和农村人均消费贷款增长率。本文运用Eviews7.0软件,采用单位根检验(Unit root test)中的ADF(Augmented Dickey-Fuller)检验,来考察所选变量的平稳性。各变量序列检验结果见表1。

表1 Lincome和Lloan的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变量 ADF检验值 检验类型

(c,t,k) 1%临界值 5%临界值 10%临界值 结论

Lincome -1.33987 c,t,0 -3.80855 -3.02069 -2.650413 不显著

Lincome -5.38304 c,0,1 -3.83151 -3.02997 -2.65519 显著

Lloan -1.79964 c,t,0 -4.49831 -3.65845 -3.26897 不显著

Lloan -5.49775 c,0,1 -4.5326 -3.67362 -3.27736 显著

注:检验类型中的c和t表示常数项和趋势项,k表示所采用的滞后阶数。

(二)协整检验

本文运用EG两步法先对变量进行最小二乘估计,再对残差项进行检验,若残差序列是I(0)序列,则表明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由表2可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Lincome和及农村人均消费信贷增长率Lloan的水平序列ADF统计量的绝对值均小于1%、5%、10%的临界值,表明这两个变量均是非平稳时间序列。对变量进行一阶差分后再检验,两个序列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下均能够拒绝原假设,也即变为平稳序列,因此Lincome和Lloan均为一阶单整序列。下面考察Lincome和Lloan两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从而揭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和农村人均消费贷款增长率的长期均衡关系。对协整回归后得到的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ADF检验的结果如下:

表2 残差单位根检验结果

Resid ADF检验值 检验类型

(c,t,k) 1%临界值 5%临界值 10%临界值 结论

e -4.57048 0,0,0 -2.69236 -1.96017 -1.60705 显著

由表可知,残差序列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下均能够拒绝原假设,也即为平稳序列,因此说明序列Lincome和Lloan具有协整关系,也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和农村人均消费贷款增长率之间存在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

(三)Granger因果检验

通过上面的分析已经得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和农村人均消费贷款增长率之间存在稳定的长期均衡关系,但究竟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拉动农村消费贷款扩张还是农村消费贷款扩张引起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我们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得到如下结果:

表3 Lincome和Lloan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原假设: 观测量 F统计值 显著性水平

Lincome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loan 20 6.61531 0.0118

Lloan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income 1.02615 0.4496

由上表可知,原假设“农村人均消费贷款增长率不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的Granger原因”被接受,“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不是农村人均消费贷款增长率的Granger原因”被拒绝,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是引起农村消费贷款增长的Granger 原因,在此基础上建立回归模型。

(四)建立回归模型

由于协整关系存在,故应用普通最小二乘法进行协整回归,得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和农村人均消费贷款增长率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式如下:

Lloan=-9.089288+1.531307Lincome+0.493576AR(1)+ü

表4 回归方程结果

Variable Coefficient Std. Error t-Statistic Prob.

C -9.08929 1.76304 -5.15546 0.0001

Lincome 1.531307 0.220572 6.942424 0

AR(1) 0.493576 0.195384 2.526178 0.0217

R-squared 0.918246 Mean dependent var 2.977558

Adjusted R-squared 0.908627 S.D. dependent var 0.886196

S.E. of regression 0.267878 Akaike info criterion 0.340913

Sum squared resid 1.2199 Schwarz criterion 0.490273

Log likelihood -0.40913 F-statistic 95.46997

Durbin-Watson stat 2.1125 Prob(F-statistic) 0.0000

回归方程的统计检验结果显示:(1)该模型拟合优度检验值大于0.92,说明模型对样本数据的拟合优度较高;(2)F检验统计量所对应的概率小于0.01,说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模型整体是显著的;(3)模型中除常数项外其余变量的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都通过了t检验,说明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单独影响是显著的,并且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对农村消费贷款增长具有正效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1)1992-2012年的农民纯收入和农村消费贷款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是引起和农村消费贷款投放的Granger 原因,也即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3)模型参数表明,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农村消费贷款投放的影响力度较强,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增加1%,农村人均消费贷款余额增加1.53%。

三、制约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农村方面

1.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信贷有效需求不足。农民纯收入增长缓慢造成农民消费能力较弱。2012年宁化县农民人均纯收入8405元,仅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4.24%。收入水平较低,应付日常消费尚可,若用于还本付息的消费贷款,则显得不足。

2.农村消费环境差,基础设施落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用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薄弱,电价也较高,供电质量差,致使农民买得起电器付不起电费,从而限制了农村消费市场的扩张,使潜在需求无法成为现实购买力。

3.农民消费观念落后。农民相对更为保守的生产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束缚了消费信贷的发展。另外,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保障在农村较为薄弱,也限制了对农村消费信贷的需求水平。

(二)银行方面

1.资金实力不足、供给渠道单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完善,如宁化县大多数乡镇只有一家农村信用社。而信用社资金实力不足,只能满足农民一定范围内的生产资金需要,在消费信贷方面已无实力投入,难以担当起推动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重任。

2.金融机构投入积极性不高,服务不到位。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属于零售业务,业务对象多、金额小、利率低,在目前金融机构信贷人员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很难调动起金融机构开发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积极性。

(三)银行与农户对接方面

1.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

我国农村地区商业化和货币化程度低,缺乏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机制,且农村居民经营规模小,经营模式多样,对影响农户还款能力的因素和农户抗风险的能力难以识别和度量。另外,农村居民的社会关系庞杂,借贷行为和道德品质都无法有效掌握。

2.农村消费信贷的供给成本过高

(1)管理成本。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消费信贷的过程中,管理成本存在着过高的现象。据测算,2012年宁化县国有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每吸收l万元存款筹资成本分别为210元和400元。

(2)违约成本。农村消费信贷较为分散,虽然金额不多但常发生违约现象。而在清偿过程中,由于法院执结率低,执行周期长,笔数多等,又进一步加大了清算成本。如宁化县农村信用社申请立案执结率仅为 15%大左右,执行的各项费用平均占到了诉讼标的1/4左右。

四、启动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村消费能力

在增收方面要重视农业科技的投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订单农业,改变农业生产效益低下的现状。要改善农民收入结构,增加二、三产业收入。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要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减负”的各项政策,增强农民对未来收入的心理预期,从而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空间。

(二)完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提高金融支持“三农”力度

一是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二是积极引进全国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来县域设立分支机构。三是大力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互储金,使其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

(三)改善农村市场的消费环境和条件,扩大有效信贷需求

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细分客户市场,及时生产销售适合农民需要的低价、耐用、性能良好的生产生活用品。扩大农村消费市场规模,增强市场服务功能和消费品种,增强农民对消费产品的选择范围。加强对农村交通、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发挥小城镇建设对农村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

(四)打破农民消费支出心理预期,树立现代消费观念

尽快在农村建立健全起养老保险制度、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作医疗制度、助残制度等,打破农民消费支出心理预期。针对农村青年、中老年、高收入等不同的消费群体,加大现代消费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借钱消费”观念的认知程度。

(五)金融机构应改进信贷服务,加大对农村消费信贷的投入力度

积极办理农业生产所需消费贷款,鼓励农民购买小型农机具和交通运输工具,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专业户的发展;积极支持农民购买冰箱、彩电、洗衣机、电脑等中高档耐用消费品;大力支持农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通过具有经济实力的村民做担保的方式试办助学贷款;积极发放农村建(购)房贷款,支持农民改善居住条件。

(六)强化县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继续加大对农村区域的征信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创建“信用工程”,对“信用户”、“信用村”实行“贷款倾斜”。加大对失信者的打击力度,促进全社会信用意识的增强。

参考文献

[1]龙海明,黄卫.消费信贷的供给与需求分析[J].消费经济,2005(05).

[2]吴红.农村消费信贷与农民收入的实证分析[J].经济视角,2011(01).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第3篇

1.1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工作机构尚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金融消费维权机构主要是消费者协会和“一行三会”内设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但是,“一行三会”等金融消费维权部门之间统一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对于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消费维权机构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特别是在农村金融消费市场,地(市)、县以下尚未设立证券、保险等分业监管机构,对于证券、保险行业有关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缺乏解决的渠道。人民银行基层行承担着处理有关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职能,但县支行人员较少,且没有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构和岗位,致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不利。

1.2农村金融消费者投诉缺少渠道

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获得合理求偿权时,普遍存在着投诉困难的问题。单个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维权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成本非常高,但成功率却比较低。对于农村金融市场来说,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支持,难以将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工商消费者协会和公检法监管部门统一起来建立起完善的农村金融消费者投诉机制及权益保护体系,致使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遭到侵害时缺少有效的投诉渠道。

1.3农村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

较强的风险意识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道防线,提高自身金融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对金融消费者是极其重要的。但是,由于农村地域较广、农村人口文化水平较低,加之我国对农村的金融消费知识宣传力度不够,缺乏对农村金融消费者系统的、全面的金融知识教育,使得农村金融消费者无法全面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对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缺乏充分的认知,对金融消费产生纠纷的解决途径不够了解,既无较强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又缺乏依法维权意识。

2加强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

2.1构建和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

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构建应确立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本位的立法理念,针对金融业是特殊情况,通过专项立法规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一方面,修改与完善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金融法律,明确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监管规则。另一方面,在现阶段,为满足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迫切需求,应根据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出台相应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在存贷款、银行卡、支付清算、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增加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条款和措施,以推动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

2.2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作为维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行政机构,基层人民银行应结合目前实际,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一是各级人民银行应成立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领导机构,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媒体等方面的交流与沟通,负责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统筹开展。二是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逐级设立金融消费者维权部门,指定专门人员,专职负责辖区的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具体处理工作。三是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地方消费者协会以及公检法等部门参加,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流制度和金融机构业务准入、风险监测、现场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机制,并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向农村延伸,使其构成全面覆盖的网络,合力促进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

2.3完善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渠道

对于农村金融交易的争议,应尽快建立有效的消费者投诉渠道。第一,人民银行基层行处负责对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进行检查,设立消费者投诉库,根据投诉分类进行调查和调解,定期分析,识别农村金融消费者面临的潜在问题,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提供参考依据。第二,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协会,由专人负责农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该协会在组织上受行政职能部门监督,在业务上有独立的地位,主要负责农村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公益活动、受理农村金融消费者的一般投诉,将调查结果向媒体公布,支持或代表农村金融消费者参加诉讼活动。第三,建立金融仲裁机构,以便农村金融消费者能及时通过仲裁这一公正、高效、快捷的方式解决金融交易争议。通过以上方式,逐步形成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法院的多元化监管机制及渠道通畅、选择多样的纠纷解决机制。

2.4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第4篇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从生活中的点滴不断地改变着我们的意识形态,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时代的大门。在国外大数据技术应用在金融领域的相关研究早已兴起,并在已经开始在各行各业进行比较广泛的应用。在各大搜索引擎与“大数据”有关的关键词搜索,前三名位置都能看到IBM大数据服务支持的广告。IBM在将硬件业务出售之后,转向了大数据服务研究。其率先在日本建立办事处专攻世界范围内的宏观经济数据采集处理和预测。在东京,IBM通过东京金融中心提供的经理人采购指数、道琼斯工业指数、日经指数等数据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计算得出经理人采购指数,从而推断经济走势。

大数据时代下的金融服务是指金融企业基于大数据的信息支持为客户提供资金需求的现代服务金融方式,包括住房贷款、汽车贷款、旅游贷款、助学贷款等,金融服务的相关研究也是此起彼伏。所应用之处竭能在该领域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样,大数据时代为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变革机会。农村金融服务中采集的大量数据,经过科学建模分析得出结论,通过服务终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进行的改革,大胆的推测未来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模式,为金融企业未来面向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提供借鉴,让广大农村群众也受益于大数据时代带来的便利。

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业快速发展起来,体制改革也不断推进,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已经基本成型,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组织共存,其中正规金融机构为本,非正规金融机构为辅相互协作。但是存在正规金融服务机构缺位、非正规金融机构受到抑制、农业保险越来越萎缩以及相关的政策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全国两会上,农村电商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个热门话题。事实上阿里和京东相继推出“村淘”和最后一公里“京东服务帮”的开启已经表明,各联网电商巨头已经将目标转向农村。也掀起了一股强劲的“互联网+农村”的热潮。而从马云和刘京东的战略部署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农村显示出的惊人消费力和巨大潜力让各大电商都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抢占“山头”。四川作为网购的消费大省和农产品资源大省,无疑也成为各电商巨头们争抢的最大市场之一。截至目前,阿里巴巴与四川7县(市、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京东在西南地区的第100家京东帮服务也于2015年6月29号在四川宜宾落户,覆盖区域达3.2万行政村,人口数超千万。其运营模式包括服务站、服务咨询、小额贷款等。服务站提供商品代买、农产品代卖等;服务咨询主要引导客户使用支付宝、余额宝等网络及移动终端的支付和理财工具;小额贷款则更是大幅兴起,京东白条、小额信贷早已存在,而从7月1日起,蚂蚁小贷开始正式向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在农村金融服务中,对于贷款的需求最为迫切。在全球经济倒春寒的背景国家投资和出口均受到了极大的抑制,GDP增速放缓的压力逐渐显现。消费,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消费将成为GDP新的增长点。而受限于农村举出数据采集的不足,农村抵押物的评估难、变现难,拉动农村消费的贷款杠杆始终无法选取一个坚实的支点。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恰恰提供了这样一个关键的点。

虽然在传统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中存在种种瓶颈,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下,通过对农村金融客户大数据进行采集和积累。建立大数据客户分析模型,这些瓶颈都终将被一一打破,将逐步解决目前农村金融服务当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农村金融客户的风险需要经过产生、发展和暴露等一系列的过程,建立农村金融风险控制体系的目的就是在客户即将要出现信贷风险之初,对各种异常现象或异常交易行为等及时进行预警。通过建立基于农村大数据的农村金融服务大数据客户风险分析模型,就能建立行之有效信贷风险预警平台,为给农村客户提供服务的金融企业提供了风险提示,对金融企业乃至金融行业的资金安全提供有帮助的决策建议。大数据技术与农村金融服务的结合会极大地改善我国农村金融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方式,让金融企业信贷风险风险管理监督体系走向成熟。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让农村金融服务企业更加了解客户需求,从而能够针对农村客户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农村金融服务企业主要采集个人客户的工资数据、消费数据、兴趣偏好数据、风险容忍度数据等。要加以区分的是,农村金融服务企业现阶段拥有的数据并不全面,不能被称作大数据。利用少量数据分析出的结果往往会以偏概全。

在农村,互联网和移动智能设备越来越普及。农村人口利用电商平台购买物品、在互联网上刷微信、刷微博、看新闻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农村用户的大数据积累也已经悄无声息地展开。农村金融客户在论坛、新闻网站、电商平台的每一次点击。在社交网站上分享的每一条图片、视频、文字都已经作为大数据分门别类的储存起来。这些大数据记录的信息记载这客户生活的方方面面,客户喜欢什么口味、什么颜色、什么品牌,大数据甚至会反映出有些客户自己都注意不到的习惯和细节。这些数据通过归纳、总结、分析积累成为农村金融行业的大数据,这些数据能够准确反映农村客户的金融需求里面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

农村消费金融分析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金融需求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影响逐步加深的背景下,国家把扩大消费特别是农村消费作为保持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方针。为实现这一目标,除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外,加快推动农村消费信贷发展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为此,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课题组选取辖内15家涉农金融机构及400户农户开展了农村消费信贷的调查,试图了解当前农村消费信贷特征,进而探索发展农村消费信贷的新途径。

一、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现状

(一)农村消费信贷总量增长明显、深度有所提高

总体看,由于国家惠农力度加大及农村消费总量不断提升(2008年,衡阳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64亿元,增长23.2%。其中县及以下完成163.75亿元,增长21.1%),再加上一系列启动消费宏观政策的出台,金融机构适时加大了农村居民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农村消费信贷总量增长明显、信贷深度有所提高。截至2008年末,衡阳市农村消费信贷余额为10247万元,近十年均增幅为11.4%;衡阳农村消费贷款占农村各项贷款的比重为6.45%,较1998年末提高5.99个百分点。

(二)农村消费信贷需求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

随着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以及农民收入不断的增加(衡阳市20O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617元,增长15.0%,农村居民消费4047元,增长13.9%)。农村消费需求空间大大扩展,消费档次和质量不断提高,进而导致农村消费信贷品种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详见表1。

注:生存型发展型消费信贷主要包括医疗保健、食品、衣着;发展型消费信贷主要包括教育、农机具;享受型消费信贷主要包括家电、汽车及高档住房。

(三) 农村消费信贷产品呈多元化、大额化

随着农村经济的日益好转,农民生活中的举债行为日渐增多,农民消费意识逐渐从“积累消费”向“举债消费”转变,农民对消费信贷品种需求呈多样化。据对400户农民调查显示,56.8%的农民表示对消费信贷有需求。其中,建房贷款和大型农机具购置两类贷款占比高达65%;对医疗教育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和汽车贷款等占比分别为25%、19%、17%和14%。住房一直是农村最重要、金额最大的消费支出。目前农民盖房不只是为儿娶女嫁,特别是农村中一些观念超前的年轻人更注重房屋质量和装饰程度,标准要求也越来越高,消费信贷需求金额也不断增大。据调查,当前农民对消费信贷单笔额度的需求大部分在1万元以上,选择1万元以下的只有80人,占比仅为20%。

二、正规金融制约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主要体现

(二)供给主体单一削弱了农村消费信贷服务

目前衡阳农村金融机构虽然形成了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为主体的正规农村金融体系,但随着商业银行的集约化、扁平化经营,农村金融机构不断收缩,金融机构网点数量不断减少。各商业银行的“瘦身”行为削弱了农村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农信社作为农村消费信贷供给主力受资金实力、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定位等因素制约,信贷投放主要是农户小额生产性贷款,消费贷款占其贷款的比重过低。(见表2)

(二)额度小、门槛高制约了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

当前农村消费贷款的特点表现如下:一是额度小、满足率低,不能适应农户生产的资金需求。从调查结果看,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平均资金缺口21792元,而获得的贷款平均额为8451元,满足率不足40%。二是门槛高、利率高。当前,金融机构发放农村消费贷款以抵押担保贷款为主,信用贷款占比相当低,而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多数为贫困户,既无有效的抵押物,又缺少有经济实力的担保人作保。贷款利率都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浮50%-100%,且以上浮100%为主,贷款成本超出了亲友借贷或一般民间借贷成本。

(三)消费信贷品种少难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当前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开展对象狭隘,消费信贷产品有待丰富。一是由于城乡消费品环境、消费理念差异,部分在城市比较成熟的消费信贷项目在农村“水土不服”,城市中广泛开展的个人住房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汽车消费信贷等对农村居民而言还很陌生。二是消费信贷品种少,难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如医疗保健、结婚、旅游和出国读书等消费行为都很难找到与之相适应的消费信贷品种。

三、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金融探索

(一)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多元化供给主体

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离不开建立多元化的农村消费融资市场供给主体。一要充分发挥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即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作用,增强其经营能力。二要充分发挥专业农村金融机构,即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作用,延伸其业务,扩大业务范围。三要加强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引导和管理,让农村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浮出水面进行监管,逐步合法化、规范化和公开化,补充农村正规金融的不足。四要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进程,推动其经营尽快走上轨道。

(二)把握农村消费脉搏,加快金融产品创新

完善消费信贷政策,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出台措施鼓励涉农银行业机构针对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实际需求,推出建房、大型农机具购置和大额耐用消费品购置等消费贷款品种,扩大消费信贷覆盖面,并根据农村和农民家庭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贷款程序和抵押担保方式等,降低贷款门槛。如考虑多数农村居民还贷能力有限,适当延长期限;根据农村居民收入季节性特点,实行分期或一次性还款。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放贷积极性

加大政策导向和利益调节,引导金融机构对农村消费信贷资金倾斜。一是对农村消费信贷实行利差补贴,提高金融机构开办贷款的积极性。二是加快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农村贷款担保中心,缓解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不足问题。三是对专门消费信贷金融机构,如住房信贷银行、汽车信贷银行、农用品消费信贷银行等,政府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

课题组成员:张伯一黄红星

阳卫东 方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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