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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的意义

统筹管理的意义

统筹管理的意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省级统筹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078-03

当前,改革开放持续深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举国关注的热点问题。党的十报告中鲜明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民生问题是直接关系到人民最根本利益的现实问题,而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关注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有利于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人们的最根本利益,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统筹层次的提高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平竞争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必备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全社会都应该对养老保险统筹机制重视起来。但是,目前中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还比较低,难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跨省跨区流动,没有真正惠及每一位受保人。2008年至今,中国共有17个省、县、市、自治区名义上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十个左右的省区以地市级统筹为主,其余的省区仍然以县级统筹为主。可见中国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很低,养老保险被分割为2 000多个统筹区。

一、中国城镇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的具体表现

(一)社会公平难以实现、养老保险税难以开征

养老保险以市(县)级统筹为主的现状,造成养老保险制度的人为分割,与其“保险属性”相违背,使得社会公平难以实现。由于各地在经济发展水平、养老保险负担方面存在差异,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过低不利于社会保险风险在更大的区域内分散,也不利于地区间收入再分配,甚至拉大了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并且,为弥补基金缺口,实现“两个确保”,国家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地方进行财政补贴,这实际上动用一般的财政收入弥补只覆盖正规就业者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缺口,让所有人出资为制度内部分社会强势群体办社会保险,造成制度内外人员的不公平,加剧了全社会的分配不公。

(二)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能力被削弱

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足够数量的同质风险,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过低意味着基金筹集范围有限,筹集对象少,从而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总量少,无法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各地社会经济情况不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缴费基数、缴费率以及制度抚养比不同,在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出现了统筹区域社会保险基金“赤字”与“结余”并存的现象。中央财政每年都为“赤字”而提供大量财政补贴,结果是出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量结余的同时财政补助支出逐年增加的尴尬局面。

(三)养老保险关系持续困难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成为经常性的行为,但是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却存在着制度性的障碍。就养老保险来说,在现行制度下,跨统筹区域转移不能转移统筹账户的基金,只能转移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如果养老保险关系从待遇低的地区转到待遇高的地区,区域间的待遇差额由谁来承担又是一个难题。因此,在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时,存在着“转出地”与“转入地”的博弈。社会保险关系的“转出地”获得了转出劳动力社会统筹账户基金积累,而“转入地”要承担转入者退休后几十年的养老金支付,增加了“转入地”的未来债务。二者之间的地方利益博弈使得“转入地”、“默认”转出,而“转入地”不愿意接受统筹区域外转来的社会保险关系。因此,许多地方人为地设置壁垒,对转移人员的身份进行限制,或者采取征收养老保险超龄废等做法来控制社会保险关系的转入。

(四)农民工参保不便

目前以市(县)统筹为主的社会保险制度,成为阻碍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主要制度,但是当工作岗位发生转移时,却产生了大量的退保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是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初衷相违背的。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过低,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困难,农民工出现大量退保现象,且出现逐年增加的迹象。相违背,使得社会公平难以实现。由于各地在经济发展水平、养老保险负担方面存在差异,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过低不利于社会保险风险在更大的区域内分散,也不利于地区间收入再分配,甚至拉大了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并且,为弥补基金缺口,实现“两个确保”,国家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地方进行财政补贴,这实际上动用一般的财政收入弥补只覆盖正规就业者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缺口。

二、当前城镇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过低的原因分析

(一)地方经济收入差别、地方利益保护主义作祟

一般而言,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与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调整也多以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动作参照。但是全国各省之间、省内城市或地区之间社会平均工资的不同,使得可以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难以确定,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各地根据自身情况与本地经济情况相适应的缴费基数与比例,这是客观方面的原因。

(二)各地养老保险历史债务不等、统筹基金缺口不一

由于各地社会经济情况的不同,导致各地养老保险历史债务不等、统筹基金缺口不一。在国家未明确承担养老保险历史债务的责任之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意味着历史债务在统筹范围内的平均分摊,原本历史债务负担较轻的地区由于统筹层次的提高而加重了负债,这是这些地方所不愿意接受的。

(三)管理水平与技术能力不够:信息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账户衔接等

截至目前,中国仍然没有一部完备的《社会保险法》,指导和规范中国社会保险工作的多是一些部门性和地方性的法规政策,各地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支付的方式不同,地区性特征显著,难以协调统一。这种部门与地方的“分割管制”加大了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的难度。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频繁转移,使得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工作日益增多,对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以及信息技术能力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提高中国城镇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对策

(一)强化“大局意识”以配合养老保险提高统筹层次

地方利益保护主义是目前提高统筹层次的主要障碍之一,而地区间社会、经济状况的不同是地方利益保护主义存在的前提。因此,在思想上加强对各级政府“大局意识”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大局意识”的重要性和中央政府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决心,弱化、消除地方利益保护主义,确保社会保险改革的政令畅通,维护中央决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这对于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来讲,是十分必要的。在国家重点扶持中、西部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的同时,经济发达地区也应力所能及地帮助落后地区发展经济,因为地方经济差距越小,改革的阻力也将越小,地区间经济差距的消失,意味着地方利益保护主义存在的前提消失。因此,我们应大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缩小地区经济之间的差距,为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夯实经济基础。

(二)改革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的分配方式

“统筹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账户”具有明显的私有性,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不会影响“个人账户”的产权,只会涉及“统筹账户”的基金。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要求职工缴费十五年后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假设A、B两地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X\Y,且在供款的十五年内保持不变,X>Y,按照平均工资20%的比例划入“统筹账户”,则A、B两地人均十五年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养老金额分别为3X和3Y。假如A、B两地纳入同一统筹区域内,则A、B两地职工享受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是相同的,但是A地职工在供款年限内比B地职工人均多缴纳了3(X-Y)的供款。多缴费和少缴费都获得了同样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对于A地来说是不公平的,这必然会挫伤A地区的积极性。因此,只有改革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的分配方式,将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的待遇水平与职工的供款额度挂钩,才能获得像A地之类的经济发达地区的支持。

(三)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和管理监督

征缴收入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必须依法做好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因此,各地方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努力提高征缴率。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养老保险事业的物质基础,是退休人员的“养命钱”,各地地方政府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各地方要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基本养老保险金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的顺利实施。要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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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的意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保基金;个人账户;转轨成本;跨时分摊

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8)12-0088-06

DB制(现收现付制)向DC制(完全积累制)转轨可能存在两种转轨模式:一种是“半积累制”模式,一种是“名义账户制”模式。前者是社保基金转轨的一个较为理想的模式,也是当前我国社保基金改革的现实选择,后者则是欧亚六国(瑞典、意大利、拉脱维亚、波兰、蒙古和吉尔吉斯坦)的主流改革模式。“半积累制”模式的成功依赖于两个关键问题的解决:一是“做实”个人账户的预筹资金和显性债务问题,即即期筹资。二是隐性债务问题,即远期筹资,这两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半积累模式”下巨额的转轨成本[1]。而“名义账户制”模式却可以在即期化解转轨成本,将社会隐性债务在较长的时期内跨期分摊,实现DB制向DC制转轨的“软着陆”。实际上,中国当前实行的“统账结合”的筹资模式表面上是“半积累模式”,但个人账户“空账”运转的事实已经使这种模式悄然转变成一种新型的DB 型加上名义账户的现收现付制或“准名义账户”模式[2]。在转轨经济背景下,巨额转轨成本意味着“名义账户制”模式对中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适用性[3]。那么,既然“名义账户制”模式可资借鉴,在当前中国试点“做实”个人账户甚至大有全面铺开之势的背景下,该如何“名正言顺”地引入“名义账户制”呢?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无论个人账户“做实”还是“名义”,转轨成本都不能消除,二者的区别只在于即期化解还是远期化解,是“硬着陆”还是“软着陆”。

一、中国社保基金从DB制向DC制转轨的基本思路

如果说半积累模式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中期目标的明智选择,DC模式是改革的最终目标的理性选择,那么面临现实中巨额转轨成本的压力,如何做才能实现中期目标和最终目标的渐进改革呢?或者说,选择哪种缓冲机制才能实现转轨过程的社会损失最小或社会福利最大呢?首先,从筹资目的来看,半积累制在为退休人口筹集退休金的同时还要筹集资金用于当期在职职工退休金的积累,因而其筹资目的是双重的,必须在现有养老缴费中按适当统筹比例和个人账户比例做出分割,使养老金的流向立体化。其次,从制度内筹资渠道来看,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占20%)归入社会统筹,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占8%)归入个人账户;从制度外筹资渠道来看,主要有划资偿债、费改税、公共财政支撑、发行认购债券以及公益金等方式,这些资金来源可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基金的范畴,由全国社保中心统一管理,用于偿付隐性债务和做实个人账户。然而,如此众多的筹资渠道似有举全国之力来化解转轨成本之意,因此,与其在短期内一次性偿付隐性债务和做实个人账户,倒不如在按适当统账比例做出分割之后,再在长期内跨时分摊转轨成本来的值得。

鉴于此,笔者认为对社保基金转轨过程的基本步骤如下:第一步,从现收现付制向半积累制转轨,明确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主体,实现二者分账管理以增强基本养老保险的互助和收入再分配功能。第二步,在短期内,个人账户不宜一次性做大,可以从较小的比例起步,逐渐提高账户规模和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完全记在个人账户名下,明确个人账户产权归属个人所有,个人账户不必完全做实,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补充统筹基金。第三步,在长期内,随着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可以逐步加大个人账户比例,适当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同时降低统筹基金比例,降低基础养老金目标替代率,进而通过各种渠道筹资来跨时补偿隐性债务和做实个人账户。第四步,随着隐性债务的逐渐补偿和个人账户的逐步做实以及补充养老金(企业年金)的发展,可以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比例并逐步取代统筹基金,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完全个人账户化,同时将企业年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合并为个人账户,统一由全国社保中心负责管理、运作和投资,最终实现完全积累制。

在以上四个转轨步骤中,有三个关键性的问题需要解决,这三个问题决定了上述转轨过程的成败,同时也是转轨成本跨时分摊方案的核心:一是如何对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实现分账管理?二是如何将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而又不做实个人账户?三是如何跨时补偿隐性债务和做实个人账户?

二、转轨成本跨时分摊核心方案之一:外部分账管理

对于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账管理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基金的收支难题,在这一方面,有些省份已经在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上取得了经验和成果,以广东为例,广东省的做法是构建多层次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社保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后划入财政专户,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后划拨资金,由社保经办机构组织发放,这样,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形成“收钱的不摸钱,管钱的不见钱”,克服了收、管、支由一部门的“黑箱操作”问题。其次要考虑统筹基金的统筹层次,这是外部分账管理的关键性问题。当前我国统账管理的现实是统筹层次低、统账不分账、统账基金由统筹层次所在政府集中管理,解决统筹层次低可以提高统筹层次,由县级统筹提高到市级统筹或由市级统筹提高到省级统筹,解决统账不分账可以强行将二者分开,分由不同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但问题是如何选择管理部门。毋庸置疑,统筹基金必须由统筹层次所在政府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并会同其他同级别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个人账户基金却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由统筹层次所在政府另设机构专营(例如地方社保中心),二是由更高层次的全国社保中心成立账户管理中心专营,倘若前者,不仅可能导致另设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串谋这是完全可能的,地方政府有激励挪用个人账户基金来补充统筹基金,这不仅是因为统账处于同一层次,政府管理为基金挪用提供了便利和可能,而且退休人员退休金的足额发放也是地方政府领导的政绩所在。

,从而分账管理名不副实,而且一旦统筹层次提高,还会造成另设机构虚置和浪费,反而加重转轨成本,因此必须选择后者。综上所述,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账管理包含了两层含义:(1)统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管理部门为统筹层次所在政府的社保经办机构,辅助管理部门为财政、税收、审计以及银行等部门。(2)个人账户基金实行政府集中型私营化基金管理,由全国社保中心成立账户管理中心专营,并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具体投资运作。

三、转轨成本跨时分摊核心方案之二:内部分账管理

将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而又不做实个人账户是典型的“名义账户”模式,关于“名义账户”模式的讨论可以参见郑秉文的一系列文章。然而在当前中国试点“做实”个人账户甚至大有全面铺开之势的背景下,该如何将名义账户引入已经或部分“做实”的个人账户呢?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弄清转轨期个人账户的属性:一方面,个人账户具有私人性质的个人财产权,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完全用于未来个人退休的退休金支付;另一方面,个人账户还具有公共物品的社会属性,当个人账户基金遇有支付危机时,政府往往充当最终责任人的角色,通过注入财政资金来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以私营化改革著称的智利,养老保险基金运营采取完全市场化的模式,但政府除了监管职责外,还承担最低养老金担保和最低投资收益率担保职能。

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账户基金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个人账户基金的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双重属性为上述问题提供了思路,个人账户的私人物品属性要求其通过市场化手段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个人账户的公共物品属性要求国家介入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这样,从权责利一致原则出发,就可以在不损害个人账户基金终极财产权的前提下,让渡个人账户基金的一部分权利交由国家行使。因此,基于现实考虑,我们可以采用个人账户分账式管理模式,来解决在“做实”的个人账户中引入“名义账户”的尴尬。

个人账户分账式管理模式是将个人账户分为普通账户和特别账户两部分,根据两个账户所承载功能的不同,分别由不同的基金管理主体采取不同的基金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营。普通账户实行“实账化”管理,个人账户实行私营竞争型基金管理模式,由全国社保中心成立账户管理中心直接管理,并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具体投资运作。普通账户基金以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为目标,个人对其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基金成本和基金收益累计额用于个人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因此,普通账户基金是DC制的。特别账户实行“空账化”管理,其个人账户基金是“名义账户”制的,可以用于承担部分转轨成本。特别账户基金虽然在短期内以偿付隐性债务为目标,但它只是以未来的个人支付承诺来缓解当前的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支付压力,即通过“延迟做实”个人账户的方式将巨额转轨成本在较长的时期内分摊开来,从长期来看,个人对特别账户基金仍然拥有完全的个人财产权,基金成本和基金收益累计额用于个人未来养老金的支付,只不过基金成本和基金收益累计额是记账的,到期养老金支付必需依赖制度外筹资渠道。因此,特别账户的本质是:在考虑到偿还转轨成本的长期性基础上,充分利用个人账户的沉淀资金,弥补短期内无法筹集到的养老金支付缺口,待时机成熟时,再由政府通过多种渠道筹资(主要是制度外筹资)来偿还账户基金。鉴于特殊账户的上述特殊性,可以对其采用一种特殊的管理方式,即由全国社保中心成立账户管理中心间接管理,将其与统筹基金合并之后由统筹层次所在政府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直接管理,并会同其他同级别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表1给出了转轨成本跨时分摊方案下统筹基金、普通账户基金和特殊账户基金在筹资和支付方面的不同,图1则给出了统筹基金、普通账户基金和特殊账户基金的管理结构图。

统筹基金DB型:以当前在职者缴费支付已退休者养老金,并由企业代职工强制缴纳DB型:以未来在职者缴费支付养老金DB+DB:待遇确定型现收现付制

普通个人账户基金DC型:以当前在职者缴费支付自己未来退休金,并由职工个人强制缴纳DC型:以缴费及其收益积累形成年金化支付DC+DC:缴费确定型积累制

特别个人账户基金DB型:以当前在职者缴费支付统筹基金缺口、在短期内偿付转轨隐性债务,并由职工个人强制缴纳DC型:以“记账”方式记录的缴费及其收益积累形成年金化支付,并由政府通过制度外筹资代为支付DB+DC=NDC:名义缴费确定型积累制,个人缴费实缴虚入、记录在册,缴费及收益积累模拟记录在册,养老金支付则虚出实付、冲减记录,并由政府通过制度外筹资埋单

四、转轨成本跨时分摊核心方案之三:跨时分摊计划

“个人账户分账式管理模式”将个人账户划分为普通账户和特别账户,其中允许特别账户“空账化”运营,以缓解制度转轨对当代人的压力。因此,划分普通账户和特别账户的原则是,合理安排制度转轨所形成隐性债务的偿还期限,有效利用个人账户的基金积累,利用特别账户基金以弥补养老金给付缺口以及满足其他社会福利的部分资金需求,实现代际之间负担的合理分摊,促进代际公平的实现。根据人口结构变动趋势预测,将“中人”和“老人”的养老金给付资金需求划分为不同阶段,允许特别账户的比例在不同阶段随基金支付压力做出调整,但需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具体做法是:首先预测人口变动趋势。根据养老金给付的资金需求,确定每一阶段的统筹基金缺口,并考虑当期其他筹资渠道可筹集资金数量(制度外筹资),测算出资金缺口。其次解决需求性问题。分析在职职工缴费情况,计算上述资金缺口占个人账户基金总额的比重,以此比例作为特别账户占个人账户总额的上限。再次解决可能性问题。在预设的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及后续问题的期限内,分析未来的经济发展状况、金融状况、财政状况和个人生活水平等因素,测算上述比例下的特别账户“空账”是否会对后代人造成无法承受的压力,如果可以承受,则以上述比例作为划分特别账户的比例,如果无法承受,则应测算出实现个人账户的40%的目标替代率所需的资金额,剩余的个人账户基金可以划归特别账户使用,由此测算出确定的比例作为账户划分的硬约束。最后是综合平衡。即在实际需求和可能性之间寻求平衡,如可能性方面存在问题,应寻求其它渠道解决资金缺口,严格遵循账户划分的硬约束,不得损害个人账户制度的可持续运行。

根据上述原则和具体做法,我们可以对普通账户和特别账户的划分比例、特别账户的缴费比例以及实行特别账户的最低投资收益率做出预测。假定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W,年均工资增长率为g,平均缴费率为ω,年均投资收益率为R1,贴现率为R,缴费期限为T,退休余寿为t,个人账户目标替代率为α。另设个人账户基金及投资累计额为CT(终值),个人退休之后养老金给付年金化,且养老金给付总额为Ct(现值)。则:

由柯布-道格拉斯总量生产函数可知,经验数据支持的劳动力和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5%和25%,因此在均衡时,工资增长率为GDP增长率的75%。以未来40年为限,假定前10年GDP增长率可以维持在当前8%的水平,前10―20年GDP增长率适当降低为6%,后20年GDP增长率稳定在4%如果从全球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一国在未来40年GDP增长率能够维持在至少4%的水平上,是非常可观的。,因而未来40年加权GDP增长率为5.5%,按照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要求,则未来40年平均工资增长率g约为4.125%。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第1号公告,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 932元月平均工资W为2 078元。以当前个人账户缴费率ω为8%,在职职工投保期限T为40年,平均退休年龄为60岁,平均死亡年龄为75岁,即平均个人退休余寿为15年,1年期平均存款利率(贴现率)为4%,目标替代率α为40%等为标准,我们可以测算出不同投资收益率R1下的个人账户基金及投资收益累计额CT、养老金给付总额Ct和个人账户基金缺口(或盈余)ΔC,见表1。

表1给出了详细的测算结果,从中可以看出:(1)随着投资收益率提高,个人账户基金及投资收益累计额逐渐增加,并最终超过养老金给付总额,利用插值法可以算出,当投资收益率等于6.13%时,个人账户基金及投资收益累计额等于养老金给付总额,当投资收益率小于6.13%时,存在个人账户基金缺口,当投资收益率大于6.13%时,存在个人账户基金盈余。(2)当投资收益率小于或等于6.13%时,无法通过设立特别账户来借用个人账户基金,当投资收益率大于或等于6.13%时,个人账户在满足目标替代率40%的养老金支付后,仍有资金盈余,这时,可以借用部分或全部盈余资金来分期偿还转轨成本。(3)以转轨成本3万亿元人民币为基准,并假定个人账户基金参与者为1亿人,则若以特别账户来偿还转轨成本,则特别账户盈余为144 031元,利用插值法可以算出相对应的投资收益率为7.11%,特别账户比例为19.39%,特别账户缴费率为1.55%。这里,出现了两个决定转轨成本跨时分摊方案别账户与制度外筹资分摊比例的临界性投资收益率,即6.13%和7.11%。表2给出了以这两个临界投资收益率为界限的各个投资收益率区间内特别账户与制度外筹资的分摊总额和每年的制度外筹资额。

从表2中可以看出:(1)当投资收益率不高于6.13%时,特别账户没有建立的可能性,转轨成本完全由制度外筹资解决并在65年内年金均摊。(2)当投资收益率位于6.13%―7.11%时,特别账户有建立的可能性,且转轨成本由特别账户和制度外筹资共同分摊,特别地,当投资收益率位于6.13%―6.24%时,虽然引入特别账户,但前40年制度外筹资年分摊额却大于未引入特别账户前65年内的分摊额,这显然与引入特别账户从而在短期降低制度外筹资分摊额的初衷相违背,因此只有当投资收益率高于6.24%时,才可以引入特别账户。(3)引入特别账户后,随着投资收益率的提高,前40年特别账户年分摊额逐渐上升,制度外筹资分摊额逐渐下降,但后15年制度外筹资对特别账户的年补偿额逐渐上升,因而特别账户延迟了转轨成本的补偿,解决了短期内弥补转轨成本的尴尬,实现了转轨成本的跨期分摊。(4)当投资收益率不低于7.11%时,转轨成本可以完全由特别账户在40年内年金分摊,而制度外筹资则在后15年才加以考虑,用以补偿特别账户,从而将制度外筹资解决转轨成本整整推迟了40年。

五、结 论

综合起来,我们提出的转轨成本跨时分摊方案的宏观设计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第一,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账管理,即统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统筹层次所在政府的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管理,同级别的财政、税收、审计以及银行等部门辅助管理。个人账户基金实行政府集中型私营化基金管理,由全国社保中心成立账户管理中心专营,并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具体投资运作。第二,个人账户分账管理,即将个人账户分为普通账户和特别账户,普通账户是“实账”,实行私营竞争型基金管理模式,由全国社保中心成立账户管理中心直接管理,并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具体投资运作,以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为目标,主要投资于国内资本市场。特别账户是“空账”,实现政府集中型基金管理模式,由地方或省级政府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管理,全国社保中心成立账户管理中心间接管理,主要用于补偿养老金支付缺口,结余资金可以投资货币市场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支出。第三,针对不同投资收益率的特别账户比例和特别账户缴费率,给出临界投资收益率,并以临界投资收益率为界,给出不同投资收益率区间内特别账户与制度外筹资的分摊总额和年均分摊额,我们这里的测算结果为,当投资收益率不低于6.24%时,可以引入特别账户,实现转轨成本跨时分摊。请将参考文献按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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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Plan of Pooling Transition Cost of Chinese Social Pension Funds over Long-term

MA Yuan-zhen1,GUO Kai2

(1.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ecurity Fund,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Beijing 100000,China; 2.School of Finance,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alianLiaoning 116025,China)

Abstract:

In the background of transition economy, this paper concludes the basic ideas about the transition from DC To DB of Chinese social pension funds, based on which we construct the macro-plan aimed to pool the transition cost.This plan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areas.The first is exterior account-divided management, which manages mutual assistance funds and individual account funds individually.The second is interior account-divided management, which divides individual account into general account and special account.The third is constructing pooling plan over long-term, which gives the pooling numbers of special account over different yield intervals.

统筹管理的意义范文第3篇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经济的快速不断发展,在现代市场经济大背景下,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占据有利的地位,从而实现本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往往就会使得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发生冲突,且在很大程度上容易对国家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同时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就要求企业在财务管理时必须进行纳税筹划活动,以节省税款开支,为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纳税筹划与其他企业偷税漏税等不良行为不同的是,纳税筹划是一项正当、合理的企业行为,它不但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企业的合法利益,对国家利益的实现和维护也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企业根据自身的具体实际情况将纳税筹划应用到企业的财务管理经营工作中,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企业节约不必要的经济开支,加强对企业在税收方面的管理,从而保证了企业最大利益的实现,促进企业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1、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

纳税筹划是一种非违法的正当手段,它是指企业自己或者是委托相关的税务人员,在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对企业的与纳税有关的各种项目统一进行安排和规划的一项重要操作,它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节约了税款,对企业最大利益的实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与其他企业偷税漏税等不良行为不同的是,纳税筹划是一项正当、合理的企业行为,它不但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企业的合法利益,对国家利益的实现和维护也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作为现代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做出正确决策的一种手段,纳税筹划在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以及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纳税筹划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2.1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在一个企业中,财务管理部门是企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它关系着整个企业利益的实现,而且对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企业对与纳税有关的各种项目统一进行安排和规划,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起到了合理有效的规范作用,并且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有了很好的提升作用,从而使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水平得到很大的提升。

2.2能够最大化的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实行纳税筹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节约不必要的经济开支,以保证企业最大利益的实现。当一个企业的税收费用过高时,这个企业可以流动的资金相应就会有所减少,这样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减少企业破产以及经济财务损失等不利现象的出现。纳税筹划能够有效合理的对与纳税有关的各个项目进行统一合理的安排和规划,降低和减少企业在纳税方面的负担,减少支出,节省成本,最大程度的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从而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

2.3有助于对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

国家对企业收取一定的税费,不只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提高国家的地位和水平,同时也是为了企业内部环境和结构的调整,最大程度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当企业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时,要充分结合本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企业进行调整规划,最大程度的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以及向国外学习他们的经验和技术,努力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规模,能够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大浪潮。

3、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应用

3.1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筹资过程中的应用

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使用纳税筹划的方法,并且可以根据实际具体的需要,采用合适的筹资办法。目前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是企业进行融资的两种基本方式,这两种筹资方式各有利弊。除这两种基本方式之外,作为企业负债筹资的重要方式之一的融资租赁,不仅可以进一步解决企业所需的固定资产问题、尽快筹到资金,还能够帮助企业避税、规避风险。所以,目前融资租赁已成为纳税筹划中一种非常重要且应用渐广的手段。

3.2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经营过程中的应用

3.2.1在销售过程中运用纳税筹划。在销售时,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实际情况,通过对商品市场情况的综合考量和分析,制定合理的价格,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3.2.2在核算过程中运用纳税筹划。在核算时,企业对投资方进行利润分配时一般采用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两种基本方法,由于使用现金股利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会损害投资方个人利益,所以,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一般会采用股票股利的形式来发放。

3.3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投资过程中的应用

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进行该项投资活动会对企业的经济带来多大的带动,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多大影响。因此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投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1)对于不同组织形式的不同企业,它们所享受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相对于公司制企业而言,合伙制企业通常情况下不被作为公司看待,那么其营业利润就不需缴纳税费, 而只是对各个合伙人分得利益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收取。由此看来,合伙制企业比公司制企业更能节省税费,对企业有更有利的作用和意义。(2)一般情况下,创业初期企业在各方面存在的风险较大,出现亏损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大,这个时候设立分公司可以在企业出现营运困难时在效益上实现盈亏互补,避免因较大的损失造成企业的运营困难甚至是破产现象的发生。当企业渡过风险期逐步迈向正轨,企业各方面的管理合理有序,产品销路打开时,就应该建立子公司,这样就能够使得企业更好的享受投资的利润。(3)作为投资收益,由于投资对象的不同,其相关的税收政策也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投资时,要多方面充分的对投资对象进行研究考虑,以保证最大投资利益的实现。(4)在对注册地点进行选择时,投资者要充分考虑不同地方不同税制的差别,通过合理的比较选择最为合适对企业最有利的注册地点进行注册。

统筹管理的意义范文第4篇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闭门会议只是听取意见,并非决策过程,其后还会听取企业和参保人的意见。

据《财经》记者得到的信息,目前,合并“双轨制”、延迟退休年龄和养老基金投资等方面各界虽共识度较高,然而距形成改革方案尚远。

由于本轮养老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已被置于财税体制改革、央地关系调整和人口自由流动的大框架之下,属于政府间事权调整的一环,而养老金全国统筹与现有养老金制度下既得利益、路径依赖和制度转型缠绕在一起,因此成为改革的关键之举。

10月21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方案正在研究制定当中,“重点是明确中央的和地方的事权财权”,以增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整体调剂能力”,“既注重全国的统一公平又兼顾地区发展和生活水平差异”。

也就是说,在养老领域的诸多改革事项之中,全国统筹最有可能率先形成具体的改革方案。 大势所趋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称城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大体系并存,三者的基本结构、筹资渠道、基金账户各自独立。

而各个制度的统筹层次较低,各地区的基金池并无联系,无法横向调剂。养老负担轻的省份有大量结余,闲置贬值;而负担重的省份则需要大笔财政补贴。虽然城职保在全国32个省级统筹单位整体仍有结余,若剔除财政补贴因素,2010年有17个省份的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缺口679亿元,2011年,收不抵支的省份缩至14个,缺口达767亿元。

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发展需要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但在分立的制度之下,各地区的社保机构因为自身利益,倾向于阻止养老保险跨地区接续,大大阻碍了劳动力在市场上的有效配置。

养老金全国统筹如果实现,将使得当前各地分散的养老金池合并,全国的基金可统一调剂运用,可以解决不同地区之间旱涝不均的难题。对参保人而言,全国统筹之后,养老金的可携带性将扩大至全国范围。此外,统一的制度也有利于实行国民待遇,促进公平性。

近年来,不但学界对于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呼声渐高,其内容也已写入《社会保险法》和“十二五”规划,成为国家的政策目标。

在学者们看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质内涵是全国统一的养老金制度,包含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缴费比例、统一缴费费基、统一计发办法的基础上实现基础养老金的统收统支。

其中,统一管理机构意味着中央政府集中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发放,其经办机构为垂直管理,与地方政府无涉。 统筹之难

虽然养老金全国统筹是大势所趋,但迟迟不能实现,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地方利益掣肘。

对于统筹账户部分而言,全国统筹因牵扯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而面临困难。养老负担轻的经济发达的地区,比如深圳,养老费率低,而结余多。全国统筹之后,其基金结余部分即被调剂至别处消解。而且统一费率可能拉高其原来较低的费率,使得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削弱了竞争力。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如果强行用行政手段提高统筹层次,可能带来效率降低,制度成本增加的风险。

另一个后果就是虚假的受益人数可能大幅增加。“如果中国在册的享受养老金的人数是1.3亿人,到时候可能就会变成1.7亿人,那多出的4000万,可能就是花账。这其实就是道德风险,形成逆向选择。”郑秉文说。

此外,来自地方社保机构人员的阻力在推行省级统筹时已经显现,一位湖南人社系统的官员坦承,当地社保人员不愿失去升迁机会和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密切关系,是湖南未推行省内垂直管理的重要原因。

地方利益阻碍之外,历史债务由谁承担也是全国统筹面临的一大难题。

按照中国养老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并立的制度设计初衷,个人账户名发挥积累作用,而统筹账户则承担风险共济和再分配的功能。

事实上,个人账户相当于强制储蓄,无所谓统筹层次。当年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的考虑是让参保人累积资金,提高制度可持续性。

然而,就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刚刚推行的1998年,国企改革加速,全国三分之二的国企职工下岗,并提前领取养老金;加之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经济形势严峻,养老保险制度一时陷入困境。为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地方政府普遍开始挪用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当期发放。延宕至今,“统账结合”的部分累积目标并未实现,还形成了超过2万亿元的个人账户“空账”。

“空账”使问题复杂起来,全国统筹意味着中央财政和养老金制度本身承担这一债务,而地方政府则免于清偿责任。虽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在多个场合公开表示,养老金的管理应该上收至中央,由中央财政承担更多的支出责任。然而人社部近期的表述则隐含了中央财政并不承担做实个人账户责任的意味。 另一条路径

虽然人社部明确表态将推进养老金全国统筹,但现实路径却不清晰。

恰在新一轮养老改革备受关注之时,由中央智囊机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动方案》(下称“383”方案)提供了一种新的改革思路。

“383”方案将养老金全国统筹作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中央政府上划部分事权建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同时还指出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具体改革路径——“用名义账户制统一各类人群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国统筹”。

名义账户制,是指名义缴费确定型(NDC)的养老金制度,可简单解释为,将养老金统一为一个记账式的个人账户,其中并不积累资金,本质上是现收现付制,退休人群的养老金由工作人群负担;但又是按照参保人对制度的贡献多寡进行给付,采用了类似缴费确定型(DC)的模式。

一直倡导名义账户制的郑秉文认为,相较于现行的“统账结合”,名义账户制在解决全国统筹过程中的地区差异和利益调整问题方面优势显著。通过名义账户实现全国统筹,避开了统一不同地方制度的困难,可解决养老金制度碎片化的难题。

名义账户制可比喻为存款,参保人的权益清晰,可携带性好,有利于人口自由流动。而统筹账户是将参保人所缴纳的资金注入一个池子,统一使用,有福利色彩,参保人对基金的贡献与其权益并无直接的关系,难以算清楚。当各地参差不齐的统筹账户进行全国统筹时,难以将原有的贡献和权益折算进新制度,越是养老金状况好的地区越是利益受损。当参保人迁徙时,其对之前的统筹账户的贡献也难结算,也就不能带入另一个基金池。

实际上,名义账户制并非为全国统筹而设计,而是作为一种养老金基本制度的转型方案。由于个人账户中的2万亿元巨额“空账”等“转型成本”,郑秉文等人将名义账户制作为过渡性制度提出,希望利用其现收现付的特点将“转型成本”分散到几代人之中。

郑秉文认为,名义账户制可为资本市场发育争取时间,以免做实的个人账户无法通过投资保值增值。同时,名义账户制还有激励强、透明度高等优点。

尽管中国养老金债务的规模难以准确预测,但由于人口老龄化、“转型成本”形成的历史债务和替代率过度承诺等原因,中国的养老金体系未来将面临庞大的债务压力。

根本原因在于,现收现付制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如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Social Security)的统筹制度成熟,人口的老龄化程度也远好于中国,也会在2016年出现当期赤字,在2037年完全耗尽,其未来的养老金制度也是累积制的企业养老金为主体。

中国的“统账结合”以统筹为主,不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且对参保者缺乏吸引力的弊端也日渐显现。目前,中国大部分地方的养老金费率为28%,其中,雇主缴纳20%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8%进入个人账户,这一缴费率甚至高于北欧高福利国家的缴费率。同时,由于统筹账户比重大大高于个人账户,加上历史债务等因素,使得当前的养老金制度对于“80后”“90后”等数代人而言都是负收益,从而导致参保率低和费基不实。一个现实结果是,当前城镇就业人口的约40%和农民工群体的85%仍未被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统筹管理的意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济发展;相关性;意义

社会保险统筹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竞争,且给予流动劳动力一定的生活保障,可以说社会保险统筹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对是维护社会金融安全的重要力量,而且,社会保险统筹也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一、社会保险统筹的意义

1.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我国国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得到了提高和改善,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我国加快了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部分。社会保险统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要不断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其成为国民稳定生活的重要保障。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为了使更多的国民受益,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同时,社会保险体制改革深化对化解社会矛盾以及促进社会稳定团结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实现保险统筹也已经被纳入到相关章程中。2.实现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虽然我国的经济一直以直线的方式向上发展,但是我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问题,因此,也就导致社会保险因地域的不同而出现政策的差异,而地区因经济发展存在差异性,所以也导致缴费和费率有一定的差异,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企业社会保险负担费用也不相同,严重导致企业成本出现了优劣势。在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由于所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用少,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企业节约了不少成本资金,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而在我国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企业需要负担较高的社会保险费用,因此,也就致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占据优势。地域的差异性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这种现象极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社会保险统筹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

二、社会保险统筹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实行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实行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对于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而建立社会保险统筹的意义有:构建社会保险统筹制度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社会保险统筹是为了实现不同地域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建立社会保险统筹利于流动劳动力的利益。可以说社会保险统筹极大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随着社会保险统筹制度的不断推进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问题也变得极其重要。第一,确保社会保险统筹安全的前提条件就是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经济两者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社会保险统筹在运行过程中讲求的是社保资金效益,只有处理好社保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两者的关系,社会保险统筹才能够在运行过程中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另外,社会保险统筹的安全运行,既是社会保障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途径;第三,我国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在对社会保险资金管理方面比较分散,资金的透明度低,缺乏监督,所以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社会保险统筹的安全;第四,我国实行社会保险统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快实现社会主义以及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在改革之后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经济收入方面有特别大的差距,为了缩小收入差距,实行社会保险统筹不仅保证了社会的和谐和公平,而且也有效减少了社会中矛盾和经济冲突,为我国的经济市场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因此,社会保险统筹和经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有着重要的联系。

三、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建议

社会保险统筹制度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得到完善,虽然我国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了社会保险统筹的制度框架。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统筹制度仍存在一系列问题,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社保资金短缺、社保基金管理混乱等方面。而且,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应针对社会保险统筹系统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1.社会保险统筹管理要明确责任社会保险统筹和社会保障资金是一样的性质,所以社会保险统筹的资金管理责任也需要划分层次,因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两者相辅而成,缺一不可。在实际情况中,政府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责任高于资金筹集,在一定程度上最大限度的保证并制定了社会保险统筹资金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根据政策及制度展开实施工作,且在运行过程中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其次,个人和企业是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人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因此,个人和企业应根据自身在社会保障中的角色,依法承担自己的一份社保资金责任。2.加强社会保险统筹管理的有效措施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加强和完善工作,彻底落实并实施我国养老保险的政策,将现收现付模式转向筹资模式,实行部分积累;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事业的政策扶持机制,保证财政补助资金能够按时并足额到位,发展与养老保险资金相匹配的资金,以避免养老保险长期在空账的情况下运行;建立养老资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增强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资金的支持力度,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对养老保险资金制定相应的拨付制度。3.社会保险统筹需要加强法制建设我国目前所实行的社会保险统筹的虽然推进了社会保障制度,但这仍然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在完善和建立社会保障的立法制度的同时,通过立法的方式推进社会保险统筹制度的。第一,立法制度建立在形式的基础上,从而统一社会保险统筹,以有效提高社会保险统筹的可实行性;第二,分散社会保险统筹内容并推进集约立法,从而确保社会保险统筹的内容实现统一,在为国民提供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的同时提高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制度。4.加强社会保险统筹资金的管理对社会保险统筹资金加强管理,既能够保证社会保险统筹制度的正常稳定实行,同时,也能够减轻政府对社会保险统筹资金的负担。当社会保险统筹发展到阶段时,就会出现保障面积不断扩大、国民经济水平提高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导致社会保险资金短缺。而如果对社会保险统筹资金进行加强管理,不仅会保证社会保险统筹资金的保值增值,而且也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因为社会保险统筹不再是只保证国民物质的一项货币计划了,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有着制约和影响。而且,加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统筹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探究于传莲烟台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统筹的管理,不仅可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的投资和效率,同时也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统筹和经济的发展有直接的关系,经济的发展不仅加快了我国社会保险改革的步伐,并且对完善社会保险统筹也起到了促进作用。而社会保险统筹在实现了国民受益的目标的同时,也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团结。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保险统筹也保证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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