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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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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意见

粮食生产意见范文第1篇

一、正确认识当前粮食生产形势

去年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扶持发展粮食生产,努力提高种粮水平,2004年粮食生产扭转了连续7年下滑的局面,出现了重要转机,全省粮食播种面积2181.8万亩,总产量834.9万吨,分别比上年增加40.14万亩和41.51万吨,总产增5.2%,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去年我省粮食增加绝对量有限,而且是在政策好、天帮忙、人努力、市场旺的共同作用下取得的。从总体上看,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科学种田水平依然较低;全国粮食总量仍产不足需,产需矛盾并没有根本解决。2007年粮食生产面临着气候条件不确定,农资价格居高不下,粮食比较效益依然偏低等问题。我省人多地少,粮食自给率低、供求市场依存度高,抓好2007年的粮食生产,对于巩固宏观调控成果,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构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明确2007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07年我省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是:正确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坚持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制止耕地抛荒、依靠科技主攻单产为重点,稳定粮食面积,增加粮食产量。大力发展优质品种,改善粮食品质。稳定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种粮综合效益。粮食生产的目标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2150万亩、总产量800万吨以上(见附表)。各市要按照粮食安全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将指导性计划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认真抓好计划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三、抓好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今年省政府在去年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基础上予以继续稳定完善,出台了全面免征农业税、对种粮大户进行直接补贴、实行早晚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大中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良种补贴等政策,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创造了良好条件。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让基层和农民及时了解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总结去年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成功经验,尽早研究制订落实政策的工作措施和计划,建立责任制,做到方案具体化、措施规范化、落实责任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杜绝弄虚作假。要积极建议当地政府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健全和完善扶持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要高度重视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同时正确处理好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充分尊重农民种植自主权,把发展粮食生产的重点放在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耕地抛荒上,努力多种,提高土地利用率。要以春冬两季为重点,积极扩大冬季春花作物、绿肥,大力提倡绿色过冬,努力减少冬季抛荒。积极引导支持农民多种早稻,努力减少春季抛荒。认真总结完善去年开展耕地抛荒检查复耕的做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抛荒,引导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省里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耕地抛荒检查活动,并建立举报和公开曝光制度,组织明查暗访,依法查处案件,对特别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五、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

(一)继续组织实施粮食作物种子工程,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认真抓好“0406”计划的良种推广工作,全省推广优良水稻品种600万亩。早稻以推广圆粒形高产优质品种为主,重点推广金早47、杭959、中早22、甬籼157等品种;晚稻以推广优质高产品种为主,努力改善我省食用稻米的品质。杭嘉湖、宁绍等粳稻主栽区重点推广秀水110、嘉花1号、秀水09、嘉991、浙粳20以及杂交粳稻甬优3号、晚粳糯稻绍糯9714、春江糯2号、浙糯5号等品种(组合);金衢丽、温台等籼型杂交稻主栽区单季晚稻重点推广两优培九、协优9308、粤优938、中浙优1号、Ⅱ优7954、甬优6号,连作晚稻重点推广协优914、Ⅱ优8220、协优46等杂交稻组合。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确定适合当地种植的主推品种,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区,加大优质高产新品种的试种、示范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应用优质高产品种。

(二)大力推广粮食作物节本增产增收技术。扩大水稻抛秧、直播、旱育秧等省工节本增产技术的应用,全省推广水稻免耕直播技术100万亩、稻鸭共育技术50万亩。要抓好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积极示范推广水稻强化栽培、富硒稻米技术和马铃薯稻田免耕稻草覆盖栽培技术等。大力推广单季晚稻“五改”技术,全省实施单季晚稻“双百工程”700万亩,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省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推广保护性耕作、经济绿肥、平衡施肥等技术,科学合理指导施肥用药,控制和缓解土壤障碍因子,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加快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控制能力,开展水稻纵卷叶螟、螟虫等重大病虫害的区域性治理,推广水稻病虫综合防治技术1000万亩,重点推广十大实用病虫草害防治技术。要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深入组织开展农业科技人员联大户、联基地、入村入户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

(三)广泛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要把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要组织动员栽培、种子、植保、土肥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确定示范内容,制定实施规划和技术操作规程,选择示范地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齐心协力,切实做好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要求村村有示范田,镇(乡)镇(乡)有示范方,其中县级百亩示范方不少于5个。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万名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县(市、区)级中心示范方要选派技术骨干蹲点指导,在示范开展高产高效攻关试验、新品种新技术的小区试验,做好示范方和试验田的苗情观察和田间管理档案记录。早晚稻生产期间,各地要做好检查督促和现场交流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广播电视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各种途径提高技术到位率。在早晚稻成熟收获时,要组织力量对高产田和方进行产量验收,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

(四)切实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和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实现粮食生产耕作、收获等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解决季节性劳动力紧缺矛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发展以机耕、机播、机收、秸秆还田、烘干等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的开发研制、组装、配套、集成和示范,推广机械化耕作、播种、收获、烘干等节本增效技术和秸秆机械化还田、化肥深施等增强土壤肥力技术,促进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

六、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经营水平

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使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发展规模种粮,这是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种粮效益的重要保证。鼓励种粮大户拓宽经营范围,向周边农户有偿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鼓励种粮大户创建品牌,开展粮食产后加工、销售,延长产业链,提高经营水平。支持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扩大订单数量。积极组建种粮大户协会和种粮专业合作社,加强与种粮大户的沟通,提高服务水平。

七、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建设,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监管。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种树造林和从事非农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标准农田建设,2007年全省计划新建1 0 0万亩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参与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从2 0 0 5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标准农田地力培育进行补助。重点是开展标准农田地力综合培肥改良示范区建设和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地力。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标准农田地力与质量检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不同区域种植结构、不同地貌类型耕地质量的动态管理,开展对标准农田特别是新建标准农田的培肥改良。全省突出粮食生产和地力培肥重点区域,在17个试点县基础上,实施30个县的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建设培肥改良示范基地。通过鼓励扩种绿肥、秸秆还田等,实行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增加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面积。

粮食生产意见范文第2篇

一、落实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各村要充分认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将种植任务落实到村、到农户、到田块,确保完成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确保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综合直补、大户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水稻政策性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运用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各级政府2O15年粮食扶持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街道将切实加大对粮食生产的直接投入和扶持力度,制定粮食生产主要环节和生产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粮食种植水平

(一)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加大优质品种推广力度,水稻重点推广中浙优10号、中浙优8号、甬优15号等优质高产杂交组合(品种);旱粮作物重点推广引豆9701、台75(大豆),慈蚕1号(蚕豆)和超甜3号、华珍、浙凤糯2号(玉米)和中薯3号、东农303(马铃薯)等品种。做好超级稻和优质鲜食旱粮品种的种植,抓好新品种引进和展示的示范工作。

(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单产和效益。大力推广应用水稻轻型栽培技术、单季晚稻“五改”技术、超级稻集成技术、单晚精确定量栽培技术,进一步推广旱作高产高效综合配套技术;加强地力培肥,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和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加大培训推广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技术推广计划的完成,提高技术到位率及普及率,提高单产水平和种植效益。

(三)推广稳粮增效种植模式。优化种植结构,大力推广稳粮增效种植模式,不断探索新的耕作形式和多熟栽培,提高复种指数和种植效益。要全面开展“千斤粮万元钱”种养综合集成技术的示范和推广,遵循种养结合、粮经结合、水旱轮作、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原则,努力实现“亩产千斤效益万元”的目标。积极推广菇(耳)—稻、药—稻等高产高效粮经结合种植模式,蚕豆/春玉米—晚稻、蚕豆/玉米—玉米等粮食多熟套种高效种植模式,稻/鱼共生和稻—菜(瓜)轮作等生态高效种植模式,春玉米—单季稻、春大豆—单季稻等稳粮增效种植模式。积极开展冬季农业生产,扩大鲜食蚕(豌)豆、马铃薯和鲜食春大豆、春玉米等粮菜兼用作物生产,增加粮食总量,提高种植效益。

四、切实做好粮食生产统计监测工作

粮食生产意见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争实现我市粮食连续十年增产,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保实现连续十年增产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各项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政府责任,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奖惩机制,确保全市粮食稳定增产。

(二)任务目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增加,单产水平稳步提高,力争连续十年增产,全年粮食总产达到62亿斤以上。

二、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稳步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一)落实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是确保稳定增产的基础。各地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中,要从全年生产大局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力争播种面积达到675万亩,增加5万亩以上。积极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挖掘土地资源潜力,通过

扩大粮油、粮菜、粮棉等间套复种面积,努力提高复种指数。在确保粮食稳定增产的同时,防止棉花、蔬菜等其他作物生产大幅波动,确保大宗农产品均衡供应。

(二)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的要求,落实好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备案和年度核查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

三、转变生产方式,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

(一)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深入研究农村耕地流转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消除地流转障碍,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积极推

进耕地向种田能手和粮食生产专业大户集中。积极引导和扶持粮食生产专业大户、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培育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不断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程度,力争年全市承包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100户以上。

(二)大力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坚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积极扶持粮食加工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发展粮油生产精深加工。架设企业与农户订单生产的桥梁,培育一批以粮食为原料的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一)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种业企业的作用,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加快粮食新品种培育,尽快选育、引进、推广一批优质、高产、抗逆的小麦、玉米新品种,提高大田的良种覆盖率,加快新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深入实施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围绕制约粮食生产关键技术瓶颈,尽快研发集成推广一系列高产高效栽培技术。

(二)加快关键技术推广。结合我市实际,加大力度支持重大关键农业技术推广。小麦要重点抓好冬春控旺防冻、氮肥后移和一次喷药防病、防虫、防干热风的“一喷三防”等技术措施,玉米重点推广以合理增加种植密度、改种耐密品种、改套种为直播、改粗放用肥为配方施肥、改人工种植为机械种植为主要内容的“一增四改”和适期晚收等增产技术措施,搞好病虫草害预警和综合防治,大力推广统防统治技术。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小麦、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深耕深松技术。

(三)大力开展科技服务。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万名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活动和“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组织专家和科技人员,在农业生产的关键农时季节和重要环节,深入生产第一线,搞好指导和服务,面对面地向农民传授田间管理技术,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要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搞好农民“冬春大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水平。

(四)深入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继续把高产创建活动作为提高粮食单产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小麦、玉米“十、百、万”高产示范工程,建设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25个以上;率先在邹平县全面启动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在惠民县选择2个有代表性的乡镇开展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

(五)切实抓好防灾减灾。科学制定和完善粮食作物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及早做好物资、资金和技术准备。切实做好气候条件的跟踪分析,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病虫害发生动态,加强各种灾害的监测预警,搞好研究会商,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科学抗灾减灾,努力将各类灾害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重大工程

(一)认真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规划。继续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推进5个任务县和1个后备县的粮食产能建设工程,切实抓好粮食产能县田间工程和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严格实施标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力争建设高产稳产良田45.69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9.4万亩,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22万亩。

(二)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实施6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突出抓好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加快全市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与改善灌溉面积23.6万亩,新增“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20万亩。

(三)努力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推广农机化新技术,启动实施耕地深耕深松工程,大力推广“整村连片、整乡推进”的作业模式,力争年完成100万亩保护性耕作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贴。大力推广小麦、玉米秸秆机械还田,力争玉米秸秆还田率达到80%以上。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鼓励增施有机肥,培肥地力。启动健康施肥行动,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

六、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认真搞好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尽快发放到农民手中。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增加补贴资金。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适时启动预案,努力保持粮价合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重点搞好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保险,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落实奖励政策,对年度粮食种植面积大、单产水平高、总产增长幅度大的县(区)、乡镇和在粮食生产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p#分页标题#e#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营造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水利、统计调查、粮食、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展改革、科技、财政部门要在资金扶持、项目安排、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利部门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灌溉面积;农业部门要搞好粮食生产指导,加快新品种和关键技术推广;统计调查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种因素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加强对粮食生产的分析研究,准确反映粮食产量;粮食部门要加强产销衔接,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气象部门要抓好天气预测预报,为农业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

粮食生产意见范文第4篇

一、20*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为基础,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鼓励多种、制止抛荒;以科技为支撑,以提高单产,发展高产优质和专用粮食产品为重点;以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与地力培肥、示范推广与技术服务为抓手,把发展粮食生产与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种粮效益。20*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确保49万亩,力争50万亩,粮食总产确保18.4万吨、力争19万吨(各乡镇20*年粮食播种面积、产量见附件)。

二、继续深化结构调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要正确处理好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既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种植自,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又要积极有效地抓好粮食生产。重点要突出抓好早稻生产,继续扩大早稻面积,以推动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的扩大。同时,要积极引导农民种好玉米、蕃薯、马铃薯、大豆、蚕豌豆等粮、饲、经、菜兼用的旱粮作物,努力增加旱粮面积。当前,春耕生产在即,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和鼓励农民种足种好粮食。要坚决制止耕地全年性抛荒,尽最大努力减少季节性抛荒,提高粮食复种指数,力争全年粮食生产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回升。

三、认真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为切实增加种粮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巩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根据省、市出台的有关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我县今年粮食生产实行以下扶持措施:

(1)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免征农业税。

(2)继续执行对种粮大户的直接补贴政策。凡全年水稻、油菜复种面积在20亩(含20亩)以上的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0元的直接补贴。

(3)继续实行早晚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政策。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省、市、县级储备轮换所需的早、晚稻谷,继续签订“订单”,凡“订单”合同内的粮食按每50公斤给予7元的价外补贴。价外补贴资金由粮食部门在收购时直接兑现给农户,并由财政和农业部门监督使用。同时,经粮食、财政部门认定后,对具备一定规模,经营好的种粮大户,按最低收购价预付一定的收购定金,并提供上门收购服务。

(4)进一步完善大中型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对种粮大户以及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耕作、收割机械,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具体办法和补贴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5)继续执行对种粮大户的良种补贴政策。对全年水稻、油菜复种面积在20亩(含20亩)以上的大户,按省里确定的优质水稻品种,给予每亩5元的良种补贴。

(6)继续执行对种植早稻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的补贴政策,鼓励大户多种早稻。对种植早稻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的种粮大户,按早稻实际种植面积,由市财政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

(7)继续实行倾斜的信贷支农政策。农村信用社70%以上的贷款将用于支持“三农”,重点是支持农民,种养加专业户、重点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继续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政策。支农贷款利率比其它贷款利率优惠10—20个百分点,对种粮面积50亩以上的农户贷款实行基准利率。

(8)积极开展科技进村入户工作。对种植粮食20亩以上的大户,由县、乡(镇)两级农业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结对联系,优先供应良种,上门提供技术指导。

(9)为确保全县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县政府将加大对乡镇工作的考核力度,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超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的乡镇给予奖励。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把上级各项扶持政策及时传达给广大农民,做到家喻户晓。农业、粮食、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补贴方案,开展面积核实和补贴资金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使粮农真正得到实惠。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关责任制,明确职责,做好兑现各项扶持政策的调查摸底,核实申报等基础性工作;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形成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粮食单产和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继续深入实施粮食作物种子工程。以工程实施为载体,以水稻双季双抛和点直播技术为突破口,扎实抓好高产优质新品种和各项先进适用技术的入户到田。20*年重点抓好高产优质杂交稻组合的示范推广,同时示范和推广应用无公害水稻生产配套技术,加大双季双抛和点直播技术的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扩大种植面积,力争全县早稻点直播面积6万亩,塑盘抛栽面积2万亩,其中双季双抛面积1万亩。要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让部分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以此推动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加速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促进粮食单产和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五、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粮食生产意见范文第5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工作会议和永康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永农发[20*]3号文件精神,经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继续对早稻种植和粮油大户等实行直接补贴,从而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中有升,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1、早稻种植补贴市里对早稻连片种植50亩以上村(大户)实行直接补贴,补贴标准每亩50元。开发区在此基础上再补贴每亩20元。

2、粮油大户补贴市里对全年粮油复种面积20亩以上(含20亩)的大户实行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开发区在此基础上再补贴每亩20元。复种统计面积包括早稻、晚稻、油菜。

3、良种补贴对应用良种种植水稻(指由省农作局、勿忘农种业公司推荐的品种)的粮油大户和应用良种(同上)实行水稻产业化育秧100亩以上的村,实行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每亩5元。

4、粮食生产新技术应用补贴

(1)水稻产业化育秧补贴

每季实施水稻产业化育秧100亩以上(指大田)的村(大户),每亩大田补贴10元,新增塑料秧盘每片补贴0.2元,使用壮秧剂每包补贴2元。

(2)粮食生产新技术应用示范方补贴

水稻生产应用稻鸭共育、强化栽培、旱育保姆、新品种示范(指省作物局、勿忘农种业公司推荐示范的新品种)、病虫害无害化治理、轻型栽培(抛秧、直播)等新技术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方实行补贴。补贴标准为稻鸭共育、强化栽培每亩补贴50元;新品种示范、病虫害无害化治理、轻型栽培每亩补贴20元(各项新技术应用不重复计贴)。

5、购置大中型农机具奖励

对100亩以上种粮大户和服务面积300亩以上的农机大户,购置符合农机推广部门推广的农机名录内的大中型农机具(包括大中型耕作机械、半喂合收割机、全喂合收割机),按农机配置金额的三分之一,实行以奖代补。

二、操作程序

1、早稻种植补贴

在早稻移栽后,村委会将分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公示后,于5月20日前上报社会发展局。农业局、财政局对上报面积进行抽查审核,统一下拨直补资金,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村(农户),并在各村公示。

2、粮油种植大户补贴

粮油种植大户在每季作物播种结束后,向承包耕地的在地村委会上报本季实际种植面积,村委会在核实后公示大户种植面积。油菜面积3月底前,早稻面积5月20日前,晚稻面积8月1日前上报社会发展局。农业局、财政局对上报面积进行抽查审核,经审核后统一下拨直补资金。直补资金直接发放到大户,并在各村公示。

3、良种补贴

粮油大户良种补贴操作程序参照“粮油种植大户补贴”形式进行。100亩以上产业化育秧实行统一供种的村良种补贴办法与水稻产业化育秧补贴操作一并进行。

4、粮食生产新技术应用补贴

(1)水稻生产应用稻鸭共育、强化栽培、旱育保姆、新品种、病虫害无害化治理、轻型栽培(抛秧、直播)等新技术100亩以上的连片示范方,实行项目申报管理,报农业局、财政局立项。

(2)水稻产业化育秧由实施单位在育秧前向市农技中心提出申请,产业化育秧一般由村自行实施,也可委托由农技中心实施。市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表、农技部门核实结果或实施协议书下拨良种补贴和育秧补贴。

5、大中型农机具购置奖励

农机补贴实行先购后奖,种粮(农机服务)大户先填写农机以奖代补申请表,凭购机发票和种粮大户承包面积、农机服务大户服务面积的有效证明,向社会发展局提出申请,由社会发展局农办核实,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在购机者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局审核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发放,通过当地政府直接发放到户。

三、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