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电商公司管理办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广电网络;物资管理;采购
企业在经营发展中离不开对资源的控制和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对资源管理的浓缩体现,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所需各种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供应、合理使用和综合利用等一系列计划、组织和控制。物资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企业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企业运行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因此,强化物资管理不仅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更是企业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广电网络行业的物资管理非常重要,同时又非常敏感。一方面,是因为广电网络行业涉及到的各种设备和物料有上千个品种,物资质量的好坏、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广电网络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关系到用户体验、市场竞争和公司的经济效益。说另一方面,是因为物资管理工作涉及物资采购权和物资付款权,容易产生不廉洁问题。天津广电网络公司在物资管理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革创新,根据物资管理工作的特点提出了“五个确保”,即确保规范管理,确保及时有效供应,确保物资质量,确保降低成本,确保物资仓储安全。具体如下。
1确保物资管理
规范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近年来,天津广电网络十分重视物资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建立和完善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电子采购系统管理办法》《NC系统管理办法》《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物资全面质量管控办法》《确保物资及时有效供应管理办法》《机顶盒售后维修管理办法》《物资仓储管理办法》等二十多项管理制度。第二,就是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制度不是摆设,不能流于形式,关键是要执行到位。物资部门制定《物资采购人员工作守则》,明确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日常行为规范和工作职责;要求每个岗位必须按制度要求去执行、去落实,履行的各项程序和手续必须留痕,有记录,经得起检查。公司对物资管理工作制定专门的考核方案,有日常监督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奖惩兑现。第三,就是利用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规范管理。如在物资采购审批环节上,全部采用OA管理,审批程序上严谨规范。机顶盒和EoC终端维修管理上都采用电子化管理手段,做到科学规范,提高效率。
2确保物资及时有效供应
我们发现,由于物资有时供应不及时,导致平台不能及时扩容,网络工程建设进度延迟和市场推广暂停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市场竞争力。为此,各部门、分公司对物资部门的意见很大。天津广电网络针对以上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确保物资及时有效供应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主要采取以下两项措施。(1)针对抢险、抢修等紧急项目所需的物资可办理紧急借料,相关分公司或使用部门可在借料后十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审批和正式出库手续。针对应急性物资和日常维护消耗的常用物资设定安全库存量。紧急项目如无库存且必须紧急购买时,可先采购后补办申购及审批手续。(2)为了避免立项审批和物资采购周期而延误工期,在立项审批过程中分公司可就比较紧急的物资需求提出预估采购申请,经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后转物资部门先实施采购。在立项审批过程中如需紧急施工,经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后,由财务部门协助在NC系统中建立项目账户,物资部门将紧急需求的物资申请导入NC账户中,由物资库房办理出库手续,其他物资待项目立项审批结束后再办理领用出库。
3确保物资质量
广电网络是云管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涉及到的设备、器件和材料有上千种。如果任何一个设备、器件和材料出问题都会影响到网络的整体稳定性和可靠性,都会影响用户体验。为此,把控好广电网络物资采购质量至关重要。天津广电网络针对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了《物资全面质量管控办法》,采取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质量管控措施。一是通过制定技术规范、样品管理和到货验收进行事前质量管控。在采购之前,由申请或技术部门对所采购的物资制定技术规范,将技术要求、技术指标、检测方法作为供应商生产以及我公司采购、使用、维护该物资的基础文件,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实施样品管理,招标或首次采购时由供货商提供相关样品,经确认合格后由仓库负责管理,作为后期入库检验或出现质量纠纷时的审核依据。采购物资到货后,根据不同产品采取外观检验、指标检验、加电测试、委托第三方测试等不同手段进行质量管控。二是通过使用现场、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事中质量管控。项目监理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负责检验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物资的质量情况,并通过项目验收确认物资质量是否合格。在以上环节以及后期使用过程中发现物资质量问题都可以通过《产品质量投诉书》进行投诉。三是通过质量事故处理、设备故障率统计、供应商质量考核评价等措施进行事后质量管控。针对在项目建设、验收或后期使用过程中向相关部门提交的《产品质量投诉书》,物资部门将申请该物料初次采购时的评价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责任判定,判定依据为技术规范、样品、检测报告及问题物资;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将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问题物资进行检测。如判定是物资质量问题,将依据原采购合同规定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扣除质量保证金)并提供补救措施,同时记入供货商质量档案。采购批量使用的有源设备采购时,物资部门会同技术、使用部门共同确定开箱合格率和保修期内故障率要求,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要求;后期通过网管、GIS以及终端产品维修管理系统定期统计产品故障率。根据故障率统计结果和供应商质量档案记录,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4确保降低采购成本
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以降低采购成本来提高利润。一是公开招标。天津广电网络针对一次性采购金额较大的设备或系统以及常用物资渠道供应商的选择,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是将买卖双方博弈变为卖方之间互相博弈,更容易达成较低采购价格。二是价格谈判。针对采购渠道单一的项目,我公司采取价格谈判的方式实施采购。价格谈判策略的合理运用对于谈判成功非常重要。首先要明确市场行情、对方基本情况,对可能的成交价格有一个预判。其次对价格谈判过程进行分析,巧妙运用各种策略使对方让步等。三是运用电子采购平台。我公司于2014年建设了一个电子采购平台,目前非渠道供货的日常采购工作主要通过该平台的竞价、询价方式实施采购。该平台与公司网站实现链接,达到公开采购信息,吸引更多优秀供货商参与我公司采购活动,实现采购工作信息化,增加透明度。从供货商引入到完成采购工作的全过程都可以通过系统管理,方便公司对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可以利用该系统丰富的竞价规则,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此外,从2016年开始我公司与京东平台合作,针对标准产品直接从京东自营采购,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施阳光采购。四是付款折让。针对一些供应商希望尽快回笼资金的想法,我公司与其协商采取提前付款价格让利的方式。这样既解决了供应商紧急资金需求,又降低了我公司采购成本,得到了我们和供应商双赢的结果。五是科学设立安全库存量即库存定额。为了保障我公司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所需常用物资及时出库,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物资部门根据近年使用情况、订货周期、库房存放条件以及个别物料使用趋势,合理设定常用物资安全库存量,既保证了物资供应,又控制了库存成本。六是废旧物资综合利用。对于废旧设备实行筛检再利用,主要用于雨季雷击的及时周转和替换,解决了雨季无法预估网络通用器材备品数量的问题,避免了过多的备品对资金的占压。
5确保物资仓储安全
在此之前,李彦宏针对中央电视台报道,以内部邮件的方式称,“我作为公司的CEO,在感到十分难过、痛心疾首的同时,也将承担起全部的责任。”
承担的具体表现,是百度公司的公开道歉。在中央电视台多个节目针对百度“凤巢”广告系统一系列曝光后,百度销售副总裁王湛在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中,做了一次“道歉”――在业界看来,这一次访谈还不如说是“说明”。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前计世咨询总经理、互联网资深评论人士曲晓东说,“对于腾讯、百度等公司来说,道歉是成本最低的,甚至可以说是没有成本的。从这点来说,让他们道歉一万次,远不如给他们开一张罚单来得有效。”
道歉似乎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垄断性的互联网企业,在应对问题时的不二法宝。从360与腾讯的大战,到阿里巴巴欺诈和支付宝的灰色转移事件,每次“出事”后,除了道歉,互联网巨头企业都没有受到实质惩罚。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经历了跑马圈地的竞争之后,因市场竞争而产生的自然性垄断巨头们,正通过廉价的道歉来应对各种指责,而中国互联网用户,似乎成为道歉声明中虚无指向的群体。
互联网行业已陷入手段极端、矛盾激烈的“互联网入口”争夺,新一轮的产业垄断格局也随之浮现。
垄断下的“开放”
百度的入口、腾讯的用户、阿里巴巴的交易,当这三者占据了互联网产业的三大上游环节时,“门户网站”的作用江河日下。
“在中国,平面媒体是给门户网站打工的,而门户是给搜索引擎打工的。”在百度风生水起之后,曾有媒体人这样评价。搜狐董事局主席张朝阳在涉足视频领域后,私下里感叹,“门户曾经抢了平面媒体人的饭碗,现在又要抢电视人的饭碗了,这都不是什么高档的事情。”
5年前,马云曾说,互联网不应该被大网站垄断,否则就失去了互联网精神。而5年后的今天,阿里巴巴已占据了中国B2B市场的主导地位,淘宝网则成为C2C领域无可挑战的寡头。同样,百度在搜索引擎领域,腾讯在即时通讯领域,市场份额均达到了绝对支配地位。
与之对应的是,三大巨头在各自领域形成垄断的同时,在各自的峰会上,不约而同地大谈“开放”。
李彦宏说,“我们花了两年的时间,从数据开放平台到应用开放平台,而今年我们会一次性推两个,一个是连接开放平台,一个是互动开放平台。”然而,仅仅是视频领域,就有多家视频网站在多个场合指称,百度搜索正在为旗下视频网站“奇艺”,提供搜索结果上的便利。
无独有偶,在6月召开的“腾讯合作伙伴大会”上,马化腾也谈开放。马化腾承认,“过去大家知道腾讯不开放,什么业务都是自己做,收入都是自己赚。”他透露,在2010年200亿元的收入中,有40亿元分给了合作伙伴,“这是真正到合作伙伴手里的一个数字”。
可也有人认为,互联网厂商们与腾讯的合作多是“逼不得已”。
“腾讯的开放,本质意义上的不同是,以前将别人家的猪当野猪打了,肉全归自己;现在则是将别人家的猪杀了,然后给别人很少的一点肉,其他全部归自己。”某腾讯开放平台供应商说,“问题在于,这个市场确实被腾讯垄断了,参与了好歹能分点肉,不参与什么都没有。”
该供应商透露,腾讯向开发商提供的应用开放平台,腾讯的收入分成占比达95%,“另外还给你设定收入上限,如果你的分成收入超过这个上限,也只能拿到上限额度,其他的全部归腾讯。”对于大部分应用开发商而言,加入到腾讯应用平台,收入也是聊胜于无,“但不做,就要冒着被腾讯的其他应用提供商剽窃抄袭的危险。”该人士说。
9月10日举行的第八届“阿里巴巴全球网商大会”主题,第一个关键词也同样是“开放”。不过,马云以“开放、生态、共赢”为题的主题演讲,是整个大会唯一没有在互联网上提供实录的发言。
“当各自领域的垄断形成之后,大企业关心的,是如何抢对方的地盘,同时打压潜在对手,他们似乎对监管毫无担忧,这从马化腾、李彦宏、马云等人的发言就可以看出来。”一位参加阿里巴巴网商大会的电子商务网站总编辑说。
打造一扇“最大的门”
除了已被认为具有垄断地位的三大公司,随着互联网产业发展,新一轮的垄断格局正在形成。
在2011年初的一份报告中,互联网实验室认为,中国互联网的产业垄断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1994年中国开始接入国际互联网、1995年出现商用互联网服务开始,一直到2003年,互联网行业都还处于早期的探索和充分竞争阶段;2003年至2009年开始出现垄断竞争;自2010年开始,在一些市场上已经形成明显的寡头垄断,行业的垄断竞争也日益明显。而且,在更多的细分领域,互联网新垄断也在不断形成。
比如,大门户新浪看到并且抓住了“微博”的机会,从简单的应用入手,已经掌握2亿用户,如今,新浪开始在各个场合大谈“开放平台”,并且开始将各类应用引入微博。
“从借鉴Twitter,到扩展为应用平台,新浪微博的发展速度不逊于Twitter,且发展方式也开始有所不同,这无疑是创新型的转变。”Frost & Sullivan首席顾问王煜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从另一角度看,新浪微博正在走一条和腾讯QQ几乎相向而行的道路:腾讯是从即时通讯点对点走向涵盖SNS,新浪微博则通过SNS走向涵盖即时通讯――发展客户端正是其意图体现。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以开放为口号的,都是第二梯队互联网企业,例如网易、搜狐、360,而以开放平台为口号的,都是有垄断嫌疑的互联网企业,例如腾讯、百度、阿里巴巴。”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CEO熊伟对记者表示,“打的都是平台的牌,目的都是更紧地‘圈养’住用户,因为垄断型互联网企业最怕流失的,是用户,而不是业务。”
马云9月10日说,“有人问我为什么做搜索?我说,我就是要让百度睡不着觉,因为百度睡不着觉了,用户也就睡不着了;用户睡不着了,百度就不敢再没有作为。”在熊伟看来,马云并没有鞭策百度前进的美好心愿,“实际的情况是,如果能从另一个寡头那儿抢到用户,会让马云或者李彦宏更开心而已”。
正是这一原因,使得马化腾在被360威胁到用户流失的情况下,宁愿选择水火不容的“互不兼容”,也不愿意和竞争对手共享用户。
“据说,‘我们刚刚作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这句话,是腾讯市场部声明草本提交给马化腾后,由马化腾亲自加上去的。”原《计算机世界》社长包冉说,“如果这是属实的,则表明马化腾确实充分理解,在中国互联网环境下,总体用户数的核心重要程度;这也促使马化腾宁愿选择和360相互拆台,也不愿选择共享平台。”
因批准刊发《腾讯》一文,包冉最终从单位辞职。
分析人士指出,无论是马化腾在“腾讯合作伙伴大会”上谈及的“公司使命转变的开放平台”,还是李彦宏在“百度世界大会2011”上所言的框计算理念的开放平台”,抑或马云在“阿里巴巴网商大会”主题演讲中的“做搜索、做无线、做物流、做金融”等让大企业睡不着的举措,最终的目的是,以一个开放平台的名义,将用户更深更紧地绑定在自己创造的“互联网环境”中。
在社交领域、在安全领域,乃至更多的细分领域,几乎所有大的互联网企业都在争先恐后地提出“开放”战略,但在业界看来,这些战略的最终落脚,都是效法此前三大互联网公司达到垄断的路径,通过“开放”,捆绑更多的用户,以成为用户进入互联网的“入口”,并在此基础上向更多的业务领域进行扩张。
一位互联网商家负责人说,在美国,大的互联网公司业务都普遍较为单一,他们提供相对专业的内容或服务,门户网站则提供入口;而在中国,所有的公司都“既想做门户,又想提供内容,还要做服务”。
“简单来说,美国的门户就是一扇门,进门后是提供不同服务的网站,而中国的网站都是门户,进门后到不了其他地方,只有后花园。”该负责人说。
这导致的结果是,所有厂商的产品和服务高度同质化,竞争极其激烈,但各自都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创新产品往往上线数日即被模仿抄袭。
在这一形势下,垄断企业各自打开一扇大门,呼吁分享开放,同时将用户“圈养”于孤立的城堡之中,就有可能导致中国互联网产业走向分裂割据。
“新一轮的垄断争夺,也正是对入口的争夺,看谁能打造一扇最大的门。”该负责人说。
错误在于滥用垄断力量
与中国的互联网巨头群雄割据垄断局面相对应的是,监管层面的政策和体制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据媒体披露,在2010年著名的“360大战QQ”过程中,作为互联网业务的主管部门,工信部最终施出雷霆一击。
结果是两大互联网企业道歉。同样,在今年曝光的阿里巴巴欺诈事件、百度“凤巢”系统欺诈事件,也是以道歉作为结局。
目前,中国对互联网的管理是重视的,做了大量的工作,针对互联网内容的各类条例、规范、管理办法、公约、司法解释,就有30多个,其中大部分内容,是涉及网站备案、网站管理、著作权、行业(如医药)管理、技术管理(如电子签名)等。相比之下,对互联网企业规范竞争的管理条款,还需要完善。
曲晓东对记者表示,“在互联网产业的部分领域出现垄断之后,一些地方政府仍然以积极扶持的态度对待互联网企业,这种状况在早期是必要的,也有助于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然而,随着互联网产业逐步成熟化,政府监管的力度也应当加强,应当从积极扶持转向适当管控。”
互联网寡头企业通过自然竞争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后,转而利用自身的地位,推行不正当竞争,而不正当竞争的结果,则会遏制新的创新企业的成长空间。
以腾讯、百度、阿里巴巴集团为代表的寡头互联网企业,由于捆绑了主要的互联网用户,因而获得了更多的“豁免”。
“虽然互联网行业的垄断结构产生具有一些历史必然性,但垄断厂商一旦滥用市场力量,就会控制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阻碍技术创新,打压竞争企业,阻碍资源在市场的自由流动,降低市场运行效率,影响用户体验和产品选择。”互联网实验室分析师张明表示,在垄断企业达到一定规模时,还会出现类似于“3Q大战”的垄断企业要挟用户事件。
“未来垄断企业甚至有可能以用户资源和垄断地位要挟政府给予特权和资源;而在互联网公司资本高度多元化的情况下,如果互联网行业的某一领域由外资企业所垄断,一旦垄断企业滥用市场地位,那么我们国家的信息安全、社会稳定、行业发展、网民利益就有可能受到巨大威胁,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张明认为,需要继续完善现有的反垄断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共监管体系并沿着“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方向继续推进市场化发展,逐步引入多种形式的竞争,并选择时机合理进行行业重组。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观点认为,反垄断可能影响中国互联网的民族企业发展。
对此,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反垄断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这些大企业,而是发挥反垄断的威慑力,使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不敢滥用垄断力量,“业务规模达到垄断并不是错,错误在于滥用垄断力量,这才是政府需要加强监管的关键所在”。
目前已颁布的国内互联网领域法规文件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年5月18日)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05年4月1日)
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2005年7月12日)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2005年5月30日)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3月20日)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3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2日)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7月8日)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7月1日)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3年2月10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3年5月10日)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8月1日)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7月9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2001年4月3日)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2月1日)
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1年1月8日)
《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11月7日)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11月7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25日)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6月29日)
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6月26日)
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2000年4月29日)
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2000年1月1日)
关于加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通告(1999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998年3月6日)
中国金桥信息网公众多媒体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998年3月)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5月20日)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1996年4月9日)
所谓消费金融,是指为满足各阶层消费者对最终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金融服务。作为一种现代金融服务方式,它通过以多层次、多渠道的信贷方式提供流动性便利,可以使消费者摆脱即期收入的制约,实现预期收入和财富的跨期转移,从而帮助消费者实现理想和最优的消费计划,即实现消费效用的最大化。狭义消费金融特指消费信贷(consumer credit),指向个人发放的,用于日常消费及汽车、教育等大宗支出的中短期贷款。广义消费金融除了消费信贷,还包括住房抵押贷款,即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宅并以所购住宅为抵押品的贷款,通常期限较长。
消费金融公司在西方国家以及亚洲地区比如日本、中国台湾等已经形成成熟的运作模式,在个人信贷领域具有与信用卡业务、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三分天下的重要地位,市场份额接近30%,对解决民众日常消费需求和提升消费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美国是典型消费驱动型经济体,近年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高达80%以上。如此高的消费水平,离不开消费信贷的强大支持。尽管近年消费信贷规模有所下滑,但2010年末,美国不含住房抵押贷款在内的当年居民消费信贷平均余额占GDP比重仍达16.61%。美国消费信贷市场主要特点:一是具备完善的消费信贷立法体系;二是具备完善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三是具备多元化的市场供给主体;四是具有丰富多样的产品类型;五是具有发达的消费信贷二级市场。美国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贷款协会、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大型零售商和石油公司等非金融企业也可通过发行信用卡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不仅有效促进了市场竞争,也使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日本的消费金融产业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虽然晚于美国,却是亚洲地区起步较早的,日本消费金融的市场和制度建设基本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奠定下来的。当前,日本消费金融市场已高度成熟,发达程度不亚于欧美各国。
我国消费信贷业务起步较晚,1996年人民银行才正式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1998年后,针对国内市场需求疲软和通货紧缩的苗头,陆续出台一系列促进消费信贷的政策,如《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允许所有商业银行办理;推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允许四大行试点;1999年3月《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2003年出台《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09年出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供给主体类型更加丰富。2001年至2012年间,消费信贷余额增长迅速,年均增长率高达29%,大大高于贷款余额18%的年均增速。有数据显示,全国最大的家电连锁企业之一——苏宁电器的部分零售网点因有消费信贷的支持销量增加了40%。不少专家指出,要大规模启动国内消费市场,除了加大银行等机构的信贷支持以外,还需要消费金融公司等更多专业化金融机构的支持。
消费金融公司这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的出现是在2009年,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样一类新型金融机构,是促进我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需要。为切实贯彻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方针,加大金融对扩内需促消费的支持力度,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可持续发展,2009年7月银监会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同时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首批试点的四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陆续在北京、成都、上海、天津四地开业,分别是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捷信消费金融公司。截至2013年11月末,4家试点公司资产总计97亿元,服务的客户近50万户。
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在设立初期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资本金,规模扩大后可以申请发债或向银行借款。服务对象主要是刚跨出校园的大学生、农民工以及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为他们提供家电、家具以及装修、旅游等的透支消费。贷款的主要范围包括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房屋装修、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等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简言之,“小、快、灵”,即“金额小、无担保、审批快”为其独有特点,且“简、短、少”,即:“手续简单、时间较短、材料较少”,业务审批效率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可以得到提升。
消费金融在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支持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促进个人消费的增长,从而推动制造商和零售商产销量增长,并带动相关产业的需求,改变GDP对出口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度依赖。消费金融作为金融通过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措施之一,在推动中国金融体制创新、有效填补传统商业银行服务空白、助力消费增长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金融普惠方面,消费金融发展对推动普惠服务、持续改善民生,助推城镇化有着重要意义。各试点公司通过与大商场、电器店、手机店等经销商合作,促进了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的销售,通过与驾校、旅行社、装修公司、婚庆公司等店家合作,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满足了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通过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审批快”的贷款满足中低收入客户差异化的消费信贷需求,提高了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
如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为帮助解决大学毕业生的迫切需求,在高校毕业生即将走上工作岗位之际,公司及时推出“助业贷”。“助业贷”设立三个月“宽限期”,在“宽限期”,毕业生只交利息,且无任何账户管理费,从贷款第四个月才开始偿还本息。这样可以使毕业生获得工资收入前,能轻松分期还款。“助业贷”成为大学毕业生新生活的助推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不时之需;同时,有助于培养毕业生自食其力的观念,减轻其父母的家庭压力;培养毕业生适度信用消费观念和信用价值观念。又如,该公司与通讯公司合作,采用“团办”模式,针对大型企业集团员工推出手机专案产品,客户只需选择好套餐服务,消费就由消费金融公司埋单,后期客户分期还款。“团办”模式具有运营成本低、风险度小的特点,可以让具有共同风险特征的客户享受到统一的价格、统一的贷款额度和统一的优惠。
有别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定位在中高端,消费金融公司针对的是中低端收入人群,客户群主要面向刚毕业学生房租支付、追求时尚消费的年轻人、年轻夫妇家电装修、职业技能培训、进城务工人员、农村消费市场等。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目的是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新的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短期、小额、无担保、无抵押。业务模式上与传统银行等待客户上门不同,而是广泛依托零售商渠道直接对接客户消费需求,提高营销精准度,与零售商家开展贴息促销合作,发挥协同效应。此外,三家中资消费金融公司均有银行作为股东,可以形成“错位经营、联动发展”的模式。由于该类机构业务模式有别于银行,且不吸收存款,因此监管当局对其监管要求也与商业银行有所不同,具体表现为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资本充足率要求较高。
与美国、日本相比,由于我国消费信贷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市场存在规模较小、主体和产品相对单一和集中、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2010年末,我国包含住房贷款在内的消费信贷占GDP的比重为19%,而同期美国扣除住房贷款的消费信贷占GDP比重为17%。另一方面,我国消费信贷结构不平衡,长期以来住房贷款是我国消费信贷的主体,占消费信贷比重超过80%。除住房按揭外,信用卡透支占比接近50%。此外,当前我国个人征集系统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个人信用信息非常有限,导致消费金融业务调查难度大、成本高。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应建立消费品经销商的信用评价和跟踪检查制度,制定具体明确的准入条件、标准、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重点考察资金实力、管理素质、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严把合作机构进入关,将那些实力不足、管理薄弱、信用欠佳的经销商拒之门外。不与未取得合作资格的经销商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同时,定期对商户进行现场回访评价,对于违约或有欺诈行为的经销商,及时录入黑名单系统进行制裁,并及时终止业务合作。在业务受理环节,应运用公安户籍查询系统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强化对消费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杜绝对不符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贷款。同时,应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管理规定,审批人员应落实亲见本人、亲见签名、亲见各项证明资料原件的规定,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或欺诈交易风险。
【关键词】废旧物资 国家电网 企业效益
废旧物资是指在经营中因磨损、损坏、技术更新、工程拆除(含应急抢修)、严重污染环境或按上级有关规定等原因停止使用的推移物资及工程余料,是一种资源,并非废品。电网公司目前对废旧物资回收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组织处置,通过拍卖竞价等形式出售废旧物资,把货款重新投入运营中,降低财务费用。由此,本文笔者以“优化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提升企业效益”作为本文论述的主要内容,并作出如下论述:
一、优化废旧物资处置方式的意义
电网公司的废旧物资涵盖很多重要的可再生资源,多是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得到优化,一方面:可以保住国有资产不被流失甚至增值,减少浪费和损失,使物资所具有的资源特点得到潜力的挖掘和提高,使资产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可以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提高,在企业生产运营的过程中降低财务状况的风险,避免库存物资的积压和资金的无效占用。废旧物资的有效处置还有助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自然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对于节约可再生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废旧物资处置方式中出现的问题
(一)对废旧物资的处置管理办法的执行力不够
以电网公司为例,在进行实际的操作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的部门对《国家电网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并未认真的执行,甚至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都没有认真研读和了解,按照平时工作习惯来做。由于涉及的部门比较多,从计划申报到拍卖出库耗时很长,且手续繁琐,所以工作人员容易养成偷懒敷衍的恶习,使《国家电网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
(二)废旧物资集中处置实施困难
电网建设投入巨大,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积累的废旧退役物资也相对较多。不同专业不同等级的废旧物资在进行集中处置的过程中却会出现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整理出库时,需要较为专业的人员进行逐一鉴定,否则势必影响废旧物资再利用的效果。电网公司的工作人员每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范畴,大量的废旧物资积压仓库就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进行整理,过程耗时耗力不说,还容易出现疏漏。
三、优化废旧物资处置方式
(一)提高工作人员的认识
对企业内部的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进行宣贯,对工作人员进行《国家电网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培训,将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内容落实到各部门各专责。国家电网公司对废旧物资处置的主要流程是回收保管、网上竞价、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处置资金管理、废旧物资回收商管理、废旧物资处置安全管理等业务流程。公司的管理部门要根据具体的流程进行单位部门的分工合作,促使公司的各个部门在进行废旧物资的处置时,能够依照公司的管理办法进行,提高公司各部门的横向协作和增加公司内部的核心力。
(二)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的风险防控
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对废旧物资在回收保管的每一个环节要做到依法并且合乎管理办法,纪检监察人员需参与回收保管的全过程,对其每一个细节进行严格的把关。对废旧物资的处置和安排做到透明。强化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妥善备档废旧物资处置资料
废旧物资竞价活动归档文件材料须由纸质和电子载体组成,按照公司档案文件材料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存档。竞价结束后三日内,相关文件材料就会移交至废旧物资失误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归档,各级物资部门必须保留一套完整的反映竞价活动全过程的文件材料作为备查资料。另外,按照公司资金回收与合同履行的时间要求,做好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凭证、废旧物资实物交接单等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并按照废旧物资处置文件材料归档清单目录对每批次废旧物资处置文件材料进行存档。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在适应高速发展的市场竞争体制,其废旧物资的年产量逐渐增高,对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的优化,是各个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以国家电网公司的物资处置方式为例,提出了国家电网公司在进行废旧物资的处置的过程中,一定以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为前提,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使国家电网公司的废旧物资能够得到保值和增值效果。通过规范处置废旧物资,实现对企业经营生产过程的资产能力的提升。优化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使企业的废旧资产得到更加有效的应用和开发,降低企业经营过程所产生的财务风险,对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赵东彪.浅谈对废旧物资处置监督管理工作[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3,(07).
[2]金发.浅谈电力工程拆旧物资的管理[J].建材与装饰,2015,(48).
原告:田宝华,男,1967年5月出生,汉族,南皮县田野电脑门市部业主,住南皮县南皮镇东街。
被告:河北省南皮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赵金平,局长。
田宝华经营的田野电脑门市部在2000年3月份以前,未取得工商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2000年3月,工商管理机关为其核发了营业执照。1999年4月至2000年2月期间,田宝华一直从事经营活动。田宝华拥有在田野电脑门市部内安装的电话8858218的使用权。
1999年9月至11月间,有人盗用新鑫公司的上网账号和密码,通过8858218上169公共信息网77次,时长17个小时。新鑫公司于1999年12月18日向南皮县公安局报告了其上网账号和密码被盗用的情况。南皮县公安局遂立案调查。找到田宝华后,田宝华称其未盗用新鑫公司的账号和密码上网,但其亦不能提供具体的上网人员。用田宝华8858218的上网账号和密码上网,田宝华每小时收费8元,不用田宝华的上网账号上网,每小时收费6元。南皮县公安局分别于1999年12月18日和22日将田宝华从事经营活动的两台计算机提取到南皮县公安局,后于2000年2月22日发还田宝华,当时田宝华对两台计算机的质量完好未提异议。
南皮县公安局2000年2月22日以公(法)行决字(2000)第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1999年9月至11月,田宝华的田野电脑门市部多次侵入新鑫公司的微机国际网络,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营业活动,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对田宝华罚款4000元。田宝华不服罚款决定,向沧州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沧州市公安局认为田宝华构成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使用计算机网络资源的行为;对田宝华罚款4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法定程序,维持了南皮县公安局的罚款决定。田宝华仍不服,向南皮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未违反(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应受到处罚。并要求南皮县公安局赔偿非法扣押两台计算机给其造成的经营损失。
被告南皮县公安局辩称:田宝华的行为构成了《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使用计算机信息网 络资源的行为,对其处罚正确,请求法院判决维持其罚款决定。
[审判]
南皮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田宝华经营的南皮县田野电脑门市部,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侵入他人微机上网帐号,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被告依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田宝华罚款4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田宝华属无证经营,其经营不受法律保护,田宝华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证据不足,于法无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该院于2000年9月28日作出了(2000)南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维持被告南皮县公安局2000年2月22日作出的(2000)第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一审宣判后, 田宝华不服,以与原诉的理由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2000年3月以前,田宝华未取得田野电脑门市部的营业执照,所以非法使用新鑫公司上网账号的主体不是田野电脑门市部,因田宝华不能提供使用新鑫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通过电话8858218上网的具体人员,田宝华为8858218电话的合法使用者,故通过电话8858218盗用他人上网账号上网所造成的后果,应由田宝华承担。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行为,不属于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行为,而只是一种盗用行为,其后果是造成了新鑫公司的电信资费损失,对此行为应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故南皮县公安局依照《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定性,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属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田宝华2000年3月前无营业执照,此前其为非法经营,且南皮县公安局已将提取的两台计算机发还田宝华,田宝华要求南皮县公安局赔偿其经济损失的主张,于法无据,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不应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该院于2001年5月21日作出判决;
一、撤销河北省南皮县人民法院(2000)南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南皮县公安局公(法)行决字(2000)第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由南皮县公安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评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涉及以下几个问题:一、本案中盗用新鑫公司上网账号的主体问题。本案在处理中,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因为新鑫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是田宝华盗用其上网账号和密码上网,南皮县公安局亦没有证据证明是田宝华盗用新鑫公司的上网账号和密码上网,因此南皮县公安局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对田宝华进行处罚,如果公安局要处罚,也应找到具体的盗用人员后,才能对盗用者进行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因为盗用新鑫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上网期间,田宝华未取得田野电脑门市部的营业执照,所以盗用新鑫公司上网账号上网的主体不应是田野电脑门市部,即使田宝华已取得了营业执照,因为该营业执照是个体性质,所以盗用上网账号的主体亦不是田野电脑门市部。因为确实有人通过电话8858218盗用新鑫公司上网账号上网,电话8858218的合法使用者为田宝华,田宝华不能提供盗用新鑫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的具体人员,田宝华允许到其处上网的人员不使用其上网账号和密码,田宝华应预料到会有人盗用他人上网账号和密码在其处上网,这说明田宝华对盗用他人上网账号和密码到其处上网持放任态度,所以通过电话8858218盗用他人上网账号上网的后果,只能由田宝华承担。即盗用新鑫公司上 网账号上网的主体为田宝华,南皮县公安局处罚田宝华是正确 的,笔者亦是这种意见。
二、本案适用法律是否适当。对南皮县公安局和南皮县法院 对行为事实的认定均无异议,即1999年9月至11月间,有人盗用了新鑫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上网77次,使用时长17个小时。但对该行为的性质的认定也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此种行为是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行为,因为新鑫公司要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需要由新鑫公司提出申请,经电信部门同意并予以注册,其后新鑫公司才能使用信 息网络提供的资源。未经新鑫公司许可,他人不得使用该账号和密码上网,田宝华未经新鑫公司允许,擅自进入了新鑫公司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进入了网络以后,必定使用新鑫公司的计算 机信息网络资源,因此南皮县公安局对田宝华的行政罚款决定是正确的,应予维持。另一种意见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国际互联网络的用户,是指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新鑫公司是国际互联网络的用户,《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因为公共信息网络是向不特定的公众开放的网络,无论谁通过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都是经过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行为,经过允许进入网络,通过固定电话上公共信息网,公共信息网上的计算机信息资源自然允许上网者使用。所以盗用新鑫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上公共信息网的行为,不属于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网络或者使 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行为,而只是一种盗用行为,其后果是造成了新鑫公司的电信资费损失,笔者同意这种意见。 二审法院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为了进一步证实对本案性质认识的正确性,于2001年5月15日向公安部计算机局进行了咨询,计算机局的工作人员向二审法院提供了公信安(2001)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对盗用他人国际互联网账号的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批复的内容是:“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包括国际互联网账号,不属于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对于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批复的日期是2001年4月10日。通过该批复,进一步证明田宝华从事的活动不属于未经允 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行为,因此不能依据《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对田宝华进行处罚,应当撤销南皮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但是公安部的批复这一规范性文件是在2001年4月10日作出的,而南皮县公安局的行为是在2000年2月22日作出的,因此在判决撤销南皮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时,不能引用公安部的公信安[2001)186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