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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

对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

对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1篇

根据《吉安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审计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审办发〔2007〕54号)要求,按照市审计局统一安排,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和意见征求工作,针对自身征求到的意见及建议和市局在我局召开座谈会后反馈的意见及建议,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下发我局整改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梳理、分析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应达到的效果。各分管领导应高度负责,抓好分管股室的整改督促和检查落实,各股室应大力配合和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力求通过此次整改,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监督行为,树立更为良好的审计工作形象。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1、机关自身建设方面

意见一:财务管理上还存在少量借款不及时归还现象。我局将严格按照署、省、市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座谈会的统一部署和市审计局对我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属审计事务借款的,各借款人必须在9月底之前全部办理结算后归还借款,属于重病治疗借款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归还;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还款前的清理和清收。

意见二:局机关在安排审计工作人员参加系统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方面做得不够,今后应加强,以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审计质量。近几年我局已陆陆续续安排一些审计业务骨干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但由于审计任务重、审计人员少的矛盾,在安排参加系统培训上就没有作出很好的规划。我局将在今年10月份作出五年培训审计干部规划,并在每年10月份提出下一年度的详细培训计划,对审计业务骨干的思想政治、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审计方面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等进行系统的培训,保障培训资金和时间。

2、审计监督、服务方面

意见三:有些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由于被审单位资金短缺等种种原因,存在部分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不能完全到位的现象。我局将进一步用全面的、实践的、科学、发展的观点进行审计处理处罚,审计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审计改进建议中,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考虑微观,更要着眼大局,对待严重违纪违规、屡查屡犯的问题,坚决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实实在在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正确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意见四: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尤其对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确保税收征管法执行到位。由于受审计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我局在对民营企业、外商企业的税收征管审计工作未完全到位。但近两年来,我局不断转变审计理念,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加大对重点资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尤其对改制企业、国土出让、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征管等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对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也在不断摸索当中,今年已对部分民营企业和外商企业的税收缴交情况进行了审计,目前正在争取政府的支持,打算对部分重点外商企业开展审计,以促进税收征管法执行到位。下一步我局将研究有关审计方案报政府批准执行。

意见五:建议审计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服务,在检查的同时,还要重视帮助服务对象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指导,多为被审计单位提供信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我局各审计组应进一步注重审、帮、促相结合,寓服务于审计中,积极围绕改进和规范内部管理、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这个服务宗旨,发挥审计的服务作用,对部分单位主动要求我局培训财务人员的,审计组应及时收集意见向局领导汇报,我局将合理安排时间、科学安排内容,积极组织审计业务骨干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免费为服务对象培训财务人员。

意见六:多组织特约审计员开展活动,促进其监督作用的发挥。自2005年重新聘请特约审计员以来,每年都会安排特约审计员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审计,并请他们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今年局务会议还专门研究了安排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事宜,将6个特约审计员安排给3个审计业务股,年内必须安排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审计工作,各业务股应按照会议决定抓好落实工作,特约审计员座谈会将于9月份召开,办公室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

3、审计结果公告方面

意见七:建议审计部门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多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06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后,经县政府同意后,向全县人民公告了审计结果,也是审计结果报告第一次接受社会的监督,得到社会的好评,今年将继续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大对重点审计项目、关系重大民生问题的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各业务股应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多出审计精品,保证审计公告经得起检验。

4、保密工作方面

意见八: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我局已制定了保密制度,明确了具体保密要求和泄密责任,审计法律文书严格抄报抄送,办公室最近应安排一次保密工作的学习内容,不断进行警示教育,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三、整改保障措施

我局将把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职责明确到位、措施跟进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扎扎实实进行整改,以下列措施保障整改工作达到目标:

(1)加强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坚持执行每周一次业务学习制度,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使审计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审计技能、提高审计质量。

(2)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吉安县审计局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和《审计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体审计人员佩证上岗,亮证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对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2篇

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是地方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也是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基础。因此,必须正视当前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实效。

一、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先备后察的多,明察暗访的少。被视察单位根椐代表视察组织单位视察前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汇报材料,准备现场,代表视察时只能是被视察单位汇报什么就听什么;按照准备的“样板”、路线叫看什么就看什么。代表明察无路,暗访无门,掌握不了真实情况。

二是上面定题的多,群众点题的少。代表视察的选题基本上都由地方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党委的中心任务来确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人民群众所关注、政府所关心、代表曾提出的问题选题视察的少。

三是集中视察的多,分散视察的少。因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有声势、便宣传、易掌控,所以代表自己持证分散视察意识就差,就不会主动。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都以安排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很少安排、要求和鼓励代表自己持证分散视察。

四是领导陪同的多,接触群众的少。因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往往都由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同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出于对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尊重和对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的支持,全程陪同视察,所以代表无法接触群众开展视察。

五是走马观花的多,深入实际的少。往往由于集中视察日程安排较满、时间安排较短、参加代表较多,组织人员包揽的多,视察中代表主体作用发挥的少。代表们大多只能座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即使下了车,也只能是先听汇报,后看现场,没有时间、没有办法深入实际了解实际情况。

六是泛泛而谈的多,提出建议的少。代表们在参加视察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只是一个初浅的感性认识,视察一结束,代表们忙着各奔东西,无暇顾及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泛泛而谈,只有原则性建议,无实质性建议,有的甚至无建议可提。

七是考虑形式的多,注重实效的少。有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过于讲究排场,过于考虑形式,车多人多,看似有声有色,氛围浓厚。但很少有代表在视察中边视边察,察找存在的问题,视察一阵风,视后无影踪。

八是有始无终的多,建议落实的少。有些地方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结束后,无视察报告,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即使有建议、批评和意见,有些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办理、督办程序过程重视不够,甚至敷衍了事,不了了之。

二、增强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实效的对策

第一,必须掌握人大代表视察的概念、类型及形式。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人大代表视察的概念,应包括两个含义:一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一项法定职权;二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对本级和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视察,这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几种主要类型:一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进行的代表集中视察;二是对一个时期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的重点目标、重要项目的视察;三是针对某个行业的突出问题或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的专项视察;四是由各代表团(组)组织的对区域工作进行的视察;五是部分代表联合或代表个人持证进行的视察;六是组织代表进行的知情知政视察。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应根据视察的目的、内容和要求,选择不同的形式。一是集中视察。即由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和乡镇人大统一组织本级人大代表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视察。这一视察形式一般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之前采用,所视察的内容比较全面、广泛;这种视察有助于代表直接了解选举单位和选民的意见、要求,为参加人代会审议大会的议题,提出较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代表在人代会期间代表行使各项职权作准备。二是专题视察。即代表就某一方面的情况或特定的问题进行视察。这种视察,内容专一,针对性强,便于摸准弄清情况,是开展调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一种有效方法。这种视察形式在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采取较多,以便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这方面的问题提供依据。三是持证视察。即代表持本人代表证或地方人大常委会为代表办发的视察证可在选区内就地进行视察。可以代表个人单独进行视察,也可以几个代表约定一起进行视察。视察的单位、内容、时间,由代表自行确定。代表可以事先将视察的意愿、要求告诉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由其联系安排,也可以不打招呼,持证进行临场视察。这种视察方式具有小型、灵活、便利等特点,有利于随时了解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第二,必须掌握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和作用。地方人大代表视察,是地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了解社情民意、密切联系选民、倾听选民意见和要求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为了开好人代会所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在本地区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使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了解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思想、情绪、愿望,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准确地审议各项议题,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二是了解“一府两院”对宪法、法律的实施情况和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人大代表根据视察中了解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三是及时将广大人民群众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看法,经过进一步分析、归纳、整理成建议,转给“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能够有效地发挥对“一府两院”监督的正能量。地方人大代表视察的目的,决定了视察活动必须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这是组织代表视察工作所必须坚持的原则。地方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在组织代表视察工作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到精心组织,周到服务,按照深入实际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视察计划,突出视察重点,认真做好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落实工作。

第三,必须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视察内容和重点。要提高地方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就必须选择好视察内容,要结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和本地区实际,科学确

对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3篇

一、准确把握预算初步审查的功能定位

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实践做法,财政部门将预算草案主要内容提交人大后,人大要先后进行大会前的预算初步审查[2]与大会期间的预算审查。预算初步审查与大会预算审查,二者统归于预算审查阶段,同时又是相对分离的两个工作环节,内容上有所不同。一是审查的时间不同。初步审查发生在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预算审查则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二是审查的主体可能有所不同。大会设立财经专门委员会的,则财经委既是初步审查的主体,也是审查的主体之一[3];大会未设立财经专门委员会的,初步审查一般由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负责,大会期间则另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预算审查。三是审查的对象有所不同。按照预算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预算初步审查的对象是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4];大会审查的对象则是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预算草案。四是审查的结果载体不同。初步审查的结果要形成初步审查报告(或意见),内容一般较为细致;预算审查的结果则形成预算审查(结果)报告,内容一般更为原则。五是审查的目的有所不同。预算初步审查与预算审查都属于审查的一种方式,二者最终都为代表大会批准预算提供服务,不过细分起来,预算审查是直接为大会批准预算提供依据和参考;预算初步审查则是为预算审查提供准备和参考。总之,预算初步审查与预算审查存在明显的不同,理论上、实践中都应当承认并重视预算初步审查的独特地位。

强调预算初步审查的独特性,更重要的在于预算初步审查具有自己独特的职能作用。从各地实践看,预算初步审查的结果运用一般有两种,一是将初步审查意见提供给财政等部门,以促进预算草案编制的进一步规范、合理;二是将初步审查意见通报(报告)大会负责预算审查的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以便为大会审查批准预算提供参考。也就是说,预算初步审查除了为大会预算审查提供参考依据外,还具有修正预算草案主要内容的特殊作用。个人认为,预算初步审查的后一作用更值得给予关注和强调。理论上,能否对政府提交审批的预算草案实施修正,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是否具有实效性的一个重要体现[5],但现实中,人大否决或修正政府预算草案的案例却鲜有发生[6]。究其原因,代表大会的会期较短、议题较多及其影响力大、敏感度高,这些都是极为现实而又很难克服的因素。而对预算初步审查而言,由于会前时间较为充裕,而且审查对象还仅是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7],因此,在预算初步审查阶段对预算收支初步安排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是有条件的,也是可行的。实践中,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等地在开展预算初步审查时,都对各部门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特别是项目支出安排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意见,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财政等部门研究处理,也都得到了财政等部门的重视和落实,真正体现出人大对政府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意味。

因此,建议新预算法中进一步加大预算初步审查的条文分量。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明确预算初步审查的职能定位,即明确预算初步审查是对财政部门提出的预算初步安排建议进行的一种审查;初步审查的目的是就预算具体安排提出是否妥当、如何修改的意见。建议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政府预算草案确定之前,财政部门应当提交人大财经委初步审查;(2)财经委应当就政府预算安排特别是部门预算的各项收支安排,审查其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3)财经委应当就审查内容提出具体的初步审查意见;(4)初步审查意见涉及需要对预算初步安排作出调整、修改的,交财政等部门研究处理。

二、科学界定预算初步审查的实施主体

从发展时间较长、制度较为成熟的外国议会看,由于具有专业上的优势,所属委员会在议会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8]。如美国国会在审查批准政府预算草案中,国会预算委员会、拨款委员会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大量实质性的审查活动其实是在委员会中运作并作出决定的。

关于预算初步审查的主体,我国现有法律针对不同级次人大,分别作了规定。现行预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全国人大,由财经委负责初步审查;对于省级、设区市级人大,人大设有财经专门委员会的,由财经委初步审查,人大未设财经专门委员会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相关工作机构(通常是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初步审查;对于县级人大,由常委会负责初步审查。预算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的预算初步审查主体,全国人大仍为财经委;省级人大为“有关专门委员会”;设区市级人大为“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由财政部门向“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县级人大仍为常委会。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全国各地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的设置情况存在很大差异[9],预算法的上述规定不能很好适应各地的具体情况,实施起来会给一些地方带来不便。一是对于县级人大,规定由常委会负责预算初步审查,排除了财经委的审查资格。虽然现实中,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人数都偏少,力量不够强,但是财经工委毕竟是长年从事预算审查监督的专门工作机构,有必要充分发挥财经工委的专业优势;而且常委会本身是个议事机构,人员集中起来开展具体工作并不容易,规定由常委会负责预算初步审查,可能不利于初步审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对设区市人大,规定未设专门委员会的,则工作机构只能就财政部门的征求行为,提出相关意见,而不是名正言顺主动作出预算初步审查。这种情况下,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今后是否可以开展预算初步审查就存在疑问,如果开展,似乎于法无据;如果不能开展,又显然会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三是对省级人大,一方面有的省人大仍未设财经专门委员会[10],则是否意味着预算草案将由法制专门委员会负责初步审查(法制委各省人大普遍设立);另一方面现在大多数省份已设立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作为协助常委会及财经委专门从事预算审查监督具体工作的机构,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预算法中理应对其作出适当规定。

预算法的修改应当适应并服务于当前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际,为充分发挥各地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作用,建议新预算法明确规定:(1)人大设有财经专门委员会的,由财经委负责预算初步审查;(2)人大未设财经专门委员会的,由财经工委或预算工委负责预算初步审查;(3)人大常委会可以成立预算审查咨询机构,协助开展预算初步审查。

三、细化规定预算初步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预算审查包括预算初步审查,其意义在于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审查活动,依据一定的标准,就预算草案作出相应的结论,该结论将成为大会是否批准预算的重要依据。显然,预算审查的对象应是预算草案(预算初步审查的对象是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或者预算初步安排方案),而不应是预算报告[11];预算审查必须紧紧围绕政府预算草案开展,而且关键要审查预算安排是否妥当、可行。

预算的内容体现为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数额安排,理论上,审查预算草案包括几个层次。一是从整体上审预算安排的合理性,看预算收入是否与经济增长情况相吻合,预算支出是否具有可靠的财力来源,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支出需要,预算收支是否保持平衡等。二是从收支类别上审预算安排的合法性,看税收收入是否符合依法征税、依率计征,非税收入是否合法、规范,看预算支出安排是否落实法定支出规定,是否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等。三是从部门预算角度审支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看部门支出安排是否符合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保障需要、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比重是否妥当、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是否得到控制、项目支出安排是否科学规范、细化程度是否达到要求等。四是从执行角度审预算执行的可靠性,看预算管理是否不断改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不断健全,财政等相关部门是否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措施等。

不过,现实中不少地方人大对政府预算草案的审查不够深入、具体,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审查”。有的预算审查报告多年保持基本不变,没有就年度预算草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有的审查意见过于原则、笼统,只是简单的一两句话,认为“收入预算保持与国民经济发展预期相一致,是实事求是、稳妥的;支出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要求,总体上,是可行的”。如此简单化的结论,缺乏必要的数据、案例作论证基础。有的审查意见基本不对预算草案指出问题,不提具体的修改意见,或者即使提出一些意见,针对的也是政府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其作用更多地是关系预算执行的可靠性、效率性。

为切实增强预算初步审查的实效性,建议预算法在修改时除了已有的规定外,在内容上,还应增加规定对部门预算及其各项具体支出安排进行审查;考虑到当前部门预算改革正在推进,细化的部门预算是预算初步审查的当然重点,因此建议法律对财政部门提交人大财经委初步审查的部门预算材料,应当详细规定材料的编制要求,以达到具体化、规范化和统一化。同时,在审查的方法上,建议参考实践中一些地方人大的现有做法,就如何审查具体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作出必要的规定。如厦门市人大在审查部门预算时,主要审查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该项目与部门的工作职责是否一致;二是项目前期论证是否到位,是否符合项目库管理要求;三是项目决策是否经过部门领导集体研究,是否公开透明;四是部门项目安排是否合乎轻重缓急次序,有否将“硬缺口”留在预算盘子之外[12]。

四、完整规范预算初步审查的工作程序与结果运用

从实践来看,由于各级各地人大情况存在差异,因此各处开展预算初步审查的情况也各不相同。全国人大预算初步审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由常委会预算工委进行预先审查,活动包括:听取财政部关于年度预算编制的情况通报;听取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税收计划的通报;与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座谈财政经济形势;听取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预算审查工作的意见等。经过预先审查,预算工委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预算分析报告。二是由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是会同人大其他机构听取财政部门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汇报,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福建省人大财经委在开展预算初步审查过程中,主要工作步骤包括:一是在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提前与财政厅进行沟通座谈,了解省级预算编制工作开展情况;二是选取四个左右的省直部门,调阅分析其部门预算的相关材料,并听取其预算情况汇报;三是赴市县开展预算工作调研,并听取各地对省级预算编制及审查的意见、建议;四是会同人大相关委员会听取财政厅关于预算执行与预算草案的汇报,根据前期工作中了解的情况,与财政厅交换有关意见、建议;五是研究提出财经委员会关于预算执行与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大会期间,向预算审查会议作通报。安徽省等地人大在这些常规活动基础上,另有一些更为深入、扎实的预算初步审查工作。一是吸收审计等相关部门同志及专家学者等组成预算初步审查小组,对各个部门预算草案分别进行专门的细致审查;二是针对每一个部门都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供给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求予以研究处理;三是汇总提出初步审查报告,代表大会期间作为预算审查(结果)报告的附件,提供给每一位人大代表。

上述情况反映了当前各地开展预算初步审查的主要做法,从中可以看出,各地工作的措施和步骤不尽一致,取得的效果也各不相同。为进一步促进预算初步审查的规范统一,建议预算法在修改中能够就此作出必要的程序规范,统一明确以下内容:(1)预算初步审查应当于代表大会召开的一个月前开始进行;(2)人大财经委应当听取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关于收入、支出执行情况的汇报;(3)财经委应当组织开展预算调研;(4)财经委应当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处理;(5)代表大会召开前,财经委应会同人大其他委员会听取财政部门关于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汇报,并就初步审查意见及其吸收处理情况进行沟通;(6)财经委应当提出初步审查报告,提供人大代表作为大会审查预算草案的参考。

注释:

[1]载中国人大网,,原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6]人大否决或修正政府预算草案的案例,据有关研究搜集,包括:河北省饶阳县人大否决1995年预算草案;湖南省芷江县人大常委会否决2000年预算调整方案;湖南省沅陵县人大否决2002年预算草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否决2004年决算草案。见马骏、李黎明主编:《为人民看好“钱袋子”》,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出版,第32页。

[7]有的地方要求财政部门在党委会议研究之前甚至政府会议研究之前即将预算安排初步方案提交人大财经委审查。

[8]议会的各专业委员会是议会决策的中枢。美国总统威尔逊曾说:“国会召开院会时,只不过是在民众面前走秀,委员会才是国会运作的重心。”见王永礼:《预算法律制度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8月版,第104页。

[9]有的既设财经专委、又设预算工委,如辽宁、上海等;有的虽然同时设有财经专委、预算工委,但实质上是两个机构、一套人马,如江苏、浙江;有的只设财经专委,如北京、甘肃等;有的只设预算工委或财经工委,如河南、宁夏。

[10]如河南省人大仅设财经工委和预算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仅设财经工委。

[11]现实中人大决议也用了“批准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表述,但其真正含义应为“同意报告”。因为批准的效力在于对将来事项的许可,如果不批准预算,则预算不能执行;而不批准执行情况报告,并不能改变预算已执行的事实;至于预算草案的报告,应理解为关于预算草案的说明。

对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4篇

总公司党委:

根据《**公司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方案》的要求,**公司于召开了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与会人员深入查找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补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基本情况

**公司如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与会人员联系公司实际,结合自身情况,从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等方面查找原因,分析原因,开展了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首先,**同志对于过去的两个月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找出了当前生产工作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针对产生的问题提出来整改措施和接下来努力的方向。之后,每位与会人员都逐一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与会各成员从自身工作出发,从生产情况、流程改进、开源节流、杜绝浪费等方面进行了发言。与会人员认真剖析,勇于正视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缺点与不足,不隐瞒,敢于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与会各成员在这次会议总结过程中发现了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或实施日程安排,力求又好又快的解决发现的问题,以达到团队团结、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信任的目的。

最后,**同志做了最后总结发言,安排后续改进工作,并对下阶段的生产工作、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特点

为了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能够有实际意义,党支部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从不同部门、不同角度广泛征求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涉及生产、机修、工艺、统计以及后勤等多个部门,从各个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涉及面广,意见丰富,建议具有极高的实际意义和可行性。

三、主要收获

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主题民主生活会内同丰富,发言务实,措施可行,气氛轻松,既推动了这次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又达到了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目的。会上提出的很多问题是切实存在的,同时,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措施很多都是具有可行性的。针对民主生活会中大家提出的问题,结合大家提出的建议,联系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可以直接安排解决的,已经直接下派任务到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对于需要时间进行详细组织安排的,已抓紧时间制定详细的工作安排表,以求又好又快的解决问题。

对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5篇

一、认真学习精神,深刻领会实质

及时组织学习。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和市委《意见》下发后,县委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就全县学习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对如何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人大工作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县委书记游开余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志分别作了中心发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见》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平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炳坤等领导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行了集中学习。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原创:广大干部和人大代表明确了市委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提高了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深入传达贯彻。2005年3月29日,县委召开人大工作会,传达和组织学习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首次表彰了在人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10个先进集体和11名先进个人。今年1月,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县委再次表彰了10个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17名先进个人。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于2005年5月23日和2006年3月7日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提出了“四个落实”、“三个促进”的工作要求。“四个落实”即:落实好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提出的任务,落实好当地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好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应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三个促进”即:促进当地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促进人代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圆满实现,促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和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后,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把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除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有的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集中传达学习,结合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市县委文件及会议精神进行讨论。

研究出台文件。为确保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的贯彻落实收到实效,县委研究出台了《中共邻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贯彻落实市委《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县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意见》和县委《意见》要求,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拟定了实施意见,制发了《邻水县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

二、加大领导力度,落实工作责任

县委根据市委《意见》精神,召开常委会,对全县各级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行法定职权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一是明确县委书记亲自抓人大工作,县委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各乡(镇)党委也按照县委会议的精神进行落实,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书记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参加或列席乡(镇)党委会在县委文件予以了明确。三是县委把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与保证人大工作纳入对乡(镇)党委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强化了全县各级狠抓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人大工作的责任。四是县委党校(含行政学校)把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每期干部培训班,把宪法和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基本知识作为必修课,列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建立了人大知识培训制度。去年县委党校举办的县级机关副局长培训班,教学内容安排了《民主与监督》专题,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开模主讲。五是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县委的要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市委《意见》的实施意见安排,明确了常委会领导牵头抓落实,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分24项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县级和乡(镇)人大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人大专职干部,促进人大工作质量和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行权能力提高,是贯彻落实《意见》的落脚点。

人大主席专设。根据《意见》要求,全县各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并进入乡(镇)党委任委员,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担任的,配一名专职副主席,符合条件的按正科级配备,进一步加强了乡(镇)人大组织建设。目前,全县45个乡(镇)有40个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其中,专职人大主席38名(全部进入了同级党委任委员),专职人大副主席2名(其中正科级1名);有1个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担任,有4个乡(镇)因去年底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调整暂缺。

机构人员落实。县编委及时核定编制,出台文件规定每个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立办公室,在乡(镇)公务员中调剂配备人大主席团专职工作人员落到实处。目前,全县45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均有专门的办公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有两个乡(镇)配了2名工作人员,解决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无人办事的问题。

工作经费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意见》的规定,县、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活动开展,保证了代表阅读“一报一刊”。

干部交流加强。县委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和交流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交流力度,优化了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3名,3名科员提拔担任了常委会工委副主任,1名工委主任交流到县政府采购中心任主任,1名工委副主任交流到县政府法制办任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交流到县政府任副县长,1名人大主席交流到乡任党委书记,1名局长交流到县人大常委会任工委主任,1名镇党委书记和1名人大主席交流到县人大机关任工委副主任。干部的提拔交流,不仅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而且进一步调动了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政策待遇从优。县委和“一府两院”召开的有关重要大会,均安排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根据省委和市委的文件规定,县委制定了符合邻水实际的关于人大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政策。从县级机关和县级部门调到县人大常委会任职的同志的待遇,均按省、市、县的规定予以落实,与原单位同级在职干部保持了一致。

四、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县委对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推进人大工作全面走向规范化,努力提高依法行权能力作为重点。一方面,将过去建立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修正,使之更加符合现实需要。另一方面,组织人员认真钻研人大工作理论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先后制定通过了《邻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民陪审员任免实施办法》、《邻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规定》、《邻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邻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办法》、《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暂行办法》等。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普遍建立健全了“十项制度”,即主席团例会制度、学习制度、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组织代表视察制度、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制度、办理来信来访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考核制度;建立了“七簿一册”,即选民登记簿、收发文件登记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主席团会议记录簿、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登记薄、代表先进事迹登记簿和代表花名册;做到了“四有”,即有办公室、有吊牌、有文件柜、有办公设施;落实了“五上墙”,即将《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职责”、“十项制度”、“主席团成员分工”装镜框上墙。制度的建立完善,规范化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人大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要求,加强常委会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抓好学习动员、征求意见、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回头看”等环节,找到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要“强化‘三新’理念(即新的思路抓党建、新的状态抓工作、新的精神抓落实)、促进‘’好转(即党风、政风、学风、作风)、培育‘五视’修养(即视党建为生命、视人大为家园、视人民为主人、视工作为乐趣、视奉献为光荣)、打造‘六型’机关(即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高效型、清廉型)”的先进性教育目标,切实进行整改,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五、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基。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县委对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非常重视,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活动大力支持,对人大代表中的各级各部门领导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去年以来,我县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了代表工作。一是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指导。去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1个片区,对基层的县人大代表开展了以《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共培训人大代表210人。通过培训指导,各乡(镇)人代会更加规范,选举等各项表决没有出现违法行为;闭会期间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能够按法定要求召开,会议实效也有所提高。二是扩大代表参与渠道。县人大常委会的每次会议,均邀请了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既扩大了他们参与的渠道,又将常委会的工作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三是开展评议、视察、执法检查工作和代表联系活动,丰富了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去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5次;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代表小组组织视察了大洪河库区开发、道路整治、金融工作等6个方面的工作。开展这些活动,均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参加。乡(镇)人大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有效开展了评议、视察、执法检查和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柑子镇人大主席团根据群众反映楼高的吃不到水、楼低的吃浑水问题,组织镇人大代表对柑子镇水利水保站进行工作评议,解决了供水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很好。合流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人大代表对派出所、供电所、水利水保站的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兴仁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共85人对镇属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九龙镇等乡(镇)人大主席团对《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小城镇居民饮用水源、打鼓山水库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合流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合视察了九峰至坛同公路的建设情况和华蓥山大峡谷景区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一路一景区”的建设。四是加强与选民的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每个主席团成员联系3名代表,每1名代表联系2名选民,柑子等乡(镇)还建立了“选民联系卡”。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这些工作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对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强代表和选民的联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五是开展代表争先创优活动。县人大常委会报经县委同意,作出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尽职责、讲文明、比贡献”活动,鼓励和支持县人大代表在各条战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做贡献,这项工作在2006年1月召开的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评比表彰,共表彰了20名优秀县人大代表。九龙等乡(镇)人大主席团为配合此项活动,原创:在代表中创造性地开展了“五带头”竞赛活动。即: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人大决议决定,带头勤劳致富,带头为民办实事,带头扶贫济困奔小康。六是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去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在九龙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今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鼎屏镇、冷家乡继续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六、存在的不足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