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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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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作为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立足自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项目分包上本着“突出总包职能、强化分包管理”的宗旨,不断探索创新分包管理的方式和途径,为实现“建设优质工程、打造一流品牌”的目标打好基础。

一、依法分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应行业管理的需要,我国建立了以资质管理为基础的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二级承分包体系,即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因分包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密切相关,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严格禁止违法分包和转包,并对于转包、违法分包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浙江省自2003年始,也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工程施工分包的具体规定,如:二三年七月二十四出台的《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试行)》(浙交[2003]286号印发), 二四年四月二日出台的《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界定和认定的补充规定》(浙交〔2004〕111号),以及《关于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通知》浙交〔2006〕345号)等,这些规定是目前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分包管理的依据。我们必须认真遵照国家、各部以及省厅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履行总承包单位应尽的职责,逐步形成技术、管理、品牌等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分包管理,控制分包风险

在分包管理上,必须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狠抓分包队伍准入管理、项目施工核心工作全过程控制和深入管理。

(一)制定《协作队伍考核管理办法》,严格分包队伍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要求合作分包方必须是独立法人,严禁与个体包工头签订分包合同;同时还须从企业发展要求考虑,提出培育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设想和方案,按照工程规模、技术等级、所在区域等,建立具有一、二、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承包队伍名录和分项工程资质的劳务专业队伍名录,并建立分供商信息管理和评价系统,定期进行履约评价,建立有效的分包队伍激励机制。

在选定初次合作的分包队伍之前,对其单位名称、企业资质、注册资本金、主要人员的特长、自有设备、曾从事的工程情况(包括合同工作量、施工时间、质量评价、协调和处理各方关系的能力评价等)进行登记,并进行详细核查和相应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建议该分包单位从事哪方面的工作内容;建议承担施工的工作量;与该分包队伍合作时应注意的事项备忘录等等。

(二)健全项目管理机构。除业主要求和投标承诺人员派入外,还需要根据项目部的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配置好相应的各类管理人员。特别加强对分包队伍施工的监控和指导人员的落实。

(三)加强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性工作的控制。加强原材料的控制,对影响工程质量较大的原材料如钢材、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伸缩缝、砂、碎石等须由项目部统一采购,混凝土必须采取集中拌和由项目部统一供应;涉及到特殊、关键过程的施工项目,严格按照特殊、关键过程的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控制;对于分包工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验由项目部提出要求、审核方案、实施监督;试验检测工作由项目部实施或直接委托有资质试验检测单位完成。

(四)将分包队伍纳入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建立分包队伍与自有队伍同等管理的机制。对每一分包队伍都派出必要的工程管理人员,建立其与项目部之间的联系桥梁,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直接深入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负责的分项施工过程作为项目施工过程控制的重要监控点;坚持执行技术交底制度,跟踪并定期检查分包合同的履约情况,对施工过程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严格监督落实,设专人进行验证。为严格防控安全风险,制定《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针对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分包队伍开展季度、年度安全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综合评定挂钩,促使其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五)建立分包队伍财务结算流程,完善分包队伍的结算工作。在加强项目部对分包队伍工程结算管理同时,成立公司分包结算中心,指导项目的结算的结算工作。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各项目的最终结算进行审核和建档,预防出现超结超付的情况,预防分包队伍在外欠款和以项目名义在外经营的情况。

(六)加强对分包队伍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所有用工必须与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重点关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对劳务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保险,或只与个体负责人签订劳务合同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理。项目部负责员工进场验证、发放工作牌和住宿卡;进场前教育和安全教育;分包队伍实施劳动合同动态管理,建立劳务用工基本信息库;建立出勤及工资支付统计台帐;监督和检查劳动合同签订与工资支付;监督和检查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缴纳工作;督促和检查劳务工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编制相关统计报表;办理各项退场事宜,确保合法用工。(七)对分包队伍定期考评。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队伍的组织管理体系、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劳动用工、日常工作等进行记录和考评,并在合同工作完成后对该分包队伍再进行一次综合评定。根据考评分数实行奖罚:对于考评情况好的分包队伍在下一项目中给予一定优惠和倾斜;对于考评分数较低的则提出警示,特别差的分包队伍列入黑名单,不再与其合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在规范分包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有一些问题始终制约着我们,需要我们共同重视并加以改进。

(一)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统一

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对于工程分包,除了国家法律、法规对转包、违法分包的禁止性规定外,还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系统性的、明确的、可供操作的规定。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的规定也不一致,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太笼统;一种是堵得太宽,限制得太多,对照起来,几乎都是违法分包或转包,与实际相距太远,久而久之,形成一谈分包就是违法的错误导向,不仅影响到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相关方,也影响到审计、监察等政府监督部门,建设、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甚至是社会公众。审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审计时,一般都会批露存在分包的种种现象和问题。项目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往往也会因存在分包(一般都是违法分包),工期延误赔偿、款项支付等问题处理变得复杂化,法律责任会因合同效力不同难以认定。所以,制定一部切合实际,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又能满通行业大力发展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专业公司导向的工程项目承分包管理制度已非常迫切。

(二)劳务分包企业发展模式难以满足工程分包要求

对劳务分包这一分包模式,建设部有明确的导向。《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明确要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但是,实践中,各地对劳务企业的认识不一,导致工商注册时困难重重,在企业的名称上、经营范围上,都不符合劳务企业的特征。劳务企业的税收很高,营业税抵扣以及税收优惠政策都无法落实,或很难争取。岗位技术培训、鉴定工作滞后,劳务企业的安全许可证申领难度很大。劳务分包只有13类资质等级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公路建设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的需要。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不利于劳务分包市场的形成和规范。

(三)分包市场主体发育不成熟

当前二级分包市场尚未健全,造成承包商在分包管理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难题,比如:分包商内部管理不健全、技术水平不高,多数分包商接到工程后临时召集务工人员,从而导致施工过程中质量意识不强,技术水平有限,人员流动频繁,现场管理人员少,工作连续性差,合同意识不强等,这些都给总承包商造成了巨大管理压力,给工程带来了可怕的质量风险。也导致分包合同中对于分包商工程履约的制裁很难落到实处,如:合同约定,若分包商未能实现任一节点工期,总包商有权要求分包商退场,退场前不予办理结算。而实际上,总包商根本没有办法让分包商及时退场,而总包商对业主的工期承诺又必须兑现,在这种情况下总包商往往只能低头妥协,或高价结算清场,或许诺以更高的价格、更好的付款条件让其继续履行合同。

四、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的发展趋势及相关建议

(一)分包管理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国际化步伐的加快,项目分包管理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建筑市场对项目分包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项目分包管理的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

1、专业化程度要求更高。总包商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分化。总包对分包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加,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要寻找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2、组织更灵活。总包商将更多地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来完成工作,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地组建,分包商会更多地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工作程序会更加规范和有序。

4、分包商授权度更高。分包商权力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扩充,总承包商将更趋向于向业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分包商将趋向于更多的自我管理,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将更受市场欢迎。

(二)对完善分包管理体系的建议

通过分包管理可以适当发挥承包商对外协调与项目管理优势,减少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投入;分包商则相应地发挥专业施工队伍的优势,两者优势互补,理论上可以取得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共赢。但在目前交通工程建设中要全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赢,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分包管理体系。作为行业主管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对分包行为的引导和管理:

1、法律层面上放宽对分包的限制,促使分包合同合法化,健全法律法规以及各级规定,明确允许分包、鼓励分包,使分包行为处于阳光下操作,便于有效监管和规范。

2、建立健全分包队伍的资质管理体系,适度降低分包队伍资质申请的门槛,给合法分包提供更多的生存空间,积极培育专业化施工队伍。

3、规范分包市场管理,建立分包队伍的诚信评价体制,强化分包队伍的履约意识。

4、明确总包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明确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内的劳务纠纷、直接用工、工伤、质量、安全生产等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宁 810007)

(China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Fourth Engineering Bureau Co. Ltd.,Xining 810007,China)

摘要: 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而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且不能进行再次分包。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如何在合法的情景下进行分包,对分包商如何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本文首先探讨了水利水电分包管理的基本原则,从业主单位管理职责、分包商市场准入、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商监督管理和分包培训等方面对水利水电工程分包进行了探讨,为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分包商管理提供指导。

Abstract: The law of our country stipulates that the winning bidd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or by the consent of the tenderee, can subcontract the winning project and non-critical work to others to complete. The subcontractors shall have the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s and cannot subcontract it again. In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ing is a common phenomenon. How to carry out the subcontract in legal situation and manage the subcontractors is crucial to the goal of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This paper firstly discusses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subcontract management, then carries on the discussion from the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owner, market access of subcontractors, subcontract management, the subcontractor supervision management and subcontracting training, providing guidance for the subcontractor management of the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关键词 : 水利水电工程;分包;业主;合同;监督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subcontract;the owners;the contract;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6-0091-03

0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允许合法的分包,但是在分包过程中必须从业主、监理、总包商等各个方面做好对分包商的管理。

1 水利水电工程分包管理基本原则

尽管建筑工程分包是国际惯例,但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协调各行业工程分包管理的难度很大[1]。为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在当今的工程建设市场上工程项目分包的方案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其中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更是被广泛运用。目前,水利工程分包管理是现代企业必须具备拥有的,分包管理的执行完成度与效果,都将直接影响到本企业的形象和利益[2]。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有学者提出,要想处理好工程分包管理,首先要单位重视,其次是要有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队伍和完善的管理制度[3]。尽管这些措施已被采取,但工程分包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分包量过大,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分包合同条款不完备,分包结算程序不严格等[4]。为此,有些建设管理层面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往往回避“工程分包”,就造成水电工程建设管理面临很难克服和解决的矛盾[5]。笔者认为,在工程建筑管理中只要能正确认识工程分包并加强分包管理,在分包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几点原则,达到水利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并不难实现。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贯彻以下几点原则:

①承包人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施工分包,严禁转包、层层分包、违规分包和以包代管。②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主、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其专业资质,经济方面具备独立核算,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与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③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不得超出施工合同总价的30%,否则视为违规分包。④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的选定必须严格依照各项审批手续来执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必须由承包商联系各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施工承包人项目部向监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机构审核批复后,报天池公司批准并备案。⑤承包商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分包商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作业,并必须遵守、服从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和业主的安全生产监管。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 业主单位管理职责

业主负责审批施工承包人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监管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工程范围;严格审查分包商的过往施工能力、业绩与是否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上报分析工程分包的相关信息;定期针对工程项目分包进行审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安全措施保障与监管;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评估考核。

监理机构根据合同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的说明进行相应的程监督和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监理体制;审查评估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各部分的分包情况;审查分包资质、业绩并进行现场评估;同时采用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方法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以此确保分包部分的安全监理;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技术与配备、施工机具质量与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操作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其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

施工承包人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负责人,其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程进行监管,确保分包的安全作业处于受控状态。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完善所有分包商的项目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管理制度。

3 分包商准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必须选用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与施工资质和能力不符合要求的队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签订分包合同。对分包商的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合同签约前进行。审查的重点是分包商的施工能力、施工技术保障、施工安全措施与质量保障能力,以及分包商在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和质量事故的分包商,将予以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施工承包商应与分包商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合作关系,避免人员频繁变动。

分包商资质审查内容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的分包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由承包商向监理机构提出关于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申请书,经监理机构审批后,报业主审批备案。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及下属的专业工地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商。

承包商应对拟选用分包商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报监理机构审查,业主批准。合同、安全协议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分包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工程量及分包合同价格,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分包工程项目质量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 分包合同管理

施工承包人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与业主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范围与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根据分包性质与范围,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严禁与不能有效代表分包单位的人员签订分包合同。必须确保分包合同中分包范围与方式、分包安全责任、分包费用约定与支付等关键条款的内容与公司规定一致,严禁签订含有专业分包内容的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不得出现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指导性文件的条款。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应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分包商只能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才能进场施工。严禁在没有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应报监理单位和天池公司备案。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用;承包商要督促分包商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避免在分包过程中因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影响分包安全。施工承包商应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对合同确定的目标进行严格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预测和分析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风险和偏差,提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消除分包安全风险。

5 监督管理

业主按审查批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动态核查分包安全管理情况,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分包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不服从管理的分包商及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有关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责令其整改或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的相关责任。对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的队伍采用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取得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应坚决取缔。

监理机构应严格审核施工承包商所报送的关于分包工程的各类报审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分包商人员、机械、工器具等资源配备是否与入场验证相符,每月将分包管理情况报天池公司备案。监理单位本部按季度定期检查所属各项目监理部的分包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承包商负责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内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分包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按预定的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报告。

分包商必须严格落实分包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防护要求,严禁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或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开展施工。必须依据分包合同约定组织进行分包施工,严禁未签订分包合同先行施工或超范围施工。必须在分包作业前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不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分包作业。

6 分包培训

施工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分包教育培训制度,保证分包培训资金投入,建立分包人员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和主要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纳入本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范围,督促分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分包商必须使用合格的分包作业人员,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分包人员、无证的分包特种作业人员进场作业。

项目实施中,施工承包人项目部要为分包人员提供业余学习场所,采取集中学习、授课、播放影视片等形式,开展分包人员安全施工常识、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技术与方法、事故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培训。

7 结论

我国法律规定,工程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给他人。中标人还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才能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而接受分包的人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如何在合法的情景下进行分包,对分包商如何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本文首先探讨了水利水电分包管理的基本原则,从业主单位管理职责、分包商市场准入、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商监督管理和分包培训等方面对水利水电工程分包进行了探讨,为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分包商管理提供实践指导。

参考文献:

[1]胡占荣.建筑工程分包管理的风险与控制[J].山西建筑,2010(6):213.

[2]徐军,耿继胜.浅谈水利工程的施工分包管理[J].建筑与工程,2010(33):325.

[3]梁新刚.浅析施工单位如何抓好建设工程分包管理[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1(S1):188-190(增刊).

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电网建设;分包;研究

当前国家电网公司对省级送变电企业的发展定位为“管理型、专业型、监理型”。管理型企业是指送变电企业在保持核心施工力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现场管理统筹,健全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施工总体策划、管理衔接、施工技术措施制定等关键环节管控,主要采取工程分包的模式组织生产。目前省级送变电企业的定位,处于由传统劳务施工型向管理型的过渡阶段。其表现为自身施工能力不断退化,分包所占工程比例和金额逐年增加,业务分包已成为省级送变电企业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的最主要方式。如何落实“管理型”企业定位,确保基建安全稳定,就必须面对分包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落实送变电企业“管理型”发展定位,就必然要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控制和管理。如何在政策上引导送变电分包管理规范化,加强分包核心队伍管控,已成为制约电网建设分包安全管理的关键因素之一。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在目前建筑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分包管理法规、制度基础上,结合当前管理实际情况,提出与送变电公司相适应的分包管理制度、要求和建议,创新分包管理理念,提出分包管理能力提升的针对性措施,研究制定方案可行的管理办法。

1当前电网建设分包管理现状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于2014年8月至9月期间,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分包专项检查。检查覆盖2012年投产至目前在建全部110kV及以上项目186个,其中,直属送变电施工企业承建项目及各地市公司属施工企业承建项目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在此次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较早投运的工程多数不在当期合格分包商名册内,少数工程存在分包商分包范围不在公司当期的合格分包商名册内。分包合同金额超过相应总承包金额的50%。分包合同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但超过金额结算手续完善。分包费用支付不规范,存在财务对个人进行付款情况。早期投运项目存在合同签订人为非独立法人公司现象;现场分包人员管控不到位。综合以上项目检查发现问题,目前电网建设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存在的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电网建设准入条件较高。符合资质条件的分包商较少。由于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的分包资质要求较高,多数分包商难以达到资质要求。该问题造成分包商之间不能形成有序竞争,易产生分包商超资质、超能力承揽工程和资质挂靠等问题。2)分包准入管理仍存在较大薄弱环节,施工任务分配不均衡。合格分包商使用率偏低,分包合同管理有差距。据调研数据,超越资质承揽分包业务的情况还普遍存在,说明在分包准入和分包合同管理上还有一定的漏洞,缺乏有效制度防止不合格分包商进入电力建设市场。3)分包合同管理存在较大法律风险。部分施工单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在授权委托书、企业公章、核心人员身份审核等环节把关不严,分包队伍冒用资质、非法人签订合同等问题依然存在。4)与分包商资金往来不规范,部分资金往来凭证不齐全、不合规,造成审计时难以说清楚。个别单位建场费使用不规范,依托分包队伍解决建场费现象时有发生。给送变电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5)部分分包企业垄断分包市场,不少送变电公司对分包单位已形成依赖并存。部分分包企业已对分包市场形成某种程度的垄断,尤其是220kV及以上项目组塔架线更为严重。6)送变电企业现场管控力度不够。对分包队伍的现场管控力度不够,直接导致送变电企业对施工管理履职不到位,形成工程安全和质量隐患。并且国家新用工制度明确企业劳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必将进一步加剧现场监护人员流失,现场管理人员将进一步减少。

2电网建设分包管理对策分析

2.1上级对分包的相关政策要求及分包范围的界定

《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基于房屋建筑工程确定的主体结构工程在输变电工程中没有准确的定位与对应。2014年国网通用制度中的分包管理办法(基建/3)181-2014号文中未对不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进行界定。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线路的组塔工序,除钢管塔等特殊塔型外,并无特殊施工工艺和高新技术含量,组塔的安全和质量依靠分包队伍施工。目前许多送变电公司组塔施工合同是按劳务分包签订,但管理中基本是按专业分包控制,造成合同与管理两层皮,存在法律风险。如果严格执行组塔专业劳务分包的规定,则会造成各送变电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成本的大幅上升。鉴于以上因素,建议进一步重新界定主体工程的范围,将线路组塔工程和变电站的构支架工程不作为工程的主体,将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范围进行重新界定,使各送变电公司在分包模式的选择上更加灵活。

2.2分包队伍的准入条件分析

目前220kV及以上工程能达到其准入条件的分包商较少。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缺乏变电安装、调试、组塔、放线等配套的劳务资质类别,而送变电由于专业的特殊性,本身确需一些劳务作业外包,以补充自身劳力的不足。随着特高压项目建设的提速,现有合格分包商已不能满足电网建设需求,而培育一个合格分包队伍所需周期较长,可适当考虑降低资质要求,以吸引更多分包商参与电网建设,加强市场竞争,以控制大型分包商的发展规模,并可避免资质挂靠。

2.3分包任务的分配模式

通过调研,目前各输变电企业在分包任务分配时,存在分包商使用集中、合格分包商名册总体应用率低、部分专业的分包商趋紧等问题,甚至有部分分包企业垄断分包市场的趋势,不少送变电公司对个别分包单位已形成依赖。破解分包任务分配不合理问题,一方面送变电企业自身应构建施工能力评估体系,将核心分包队伍数量、资质、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实际能力等作为关键性的指标,对各个分包队伍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工程施工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在国网层面建立公司统一的分包资讯平台并建立档案信息,对于分包商的资质、业绩、承揽能力、当前合同数量和合同额等各项指标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使系统内施工企业可随时了解分包队伍的动态,为各送变电企业分包商选择提供有力的依据。

2.4骨干分包队伍培育

送变电企业应制定分包管理长期规划,培育骨干队伍,掌控分包队伍的核心资源。在加强对分包队伍安全、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的基础上,着力培育稳定、可靠、诚信互动的分包队伍管理模式。建立相对灵活的价格控制机制,根据工程建设要求的不同,在适度范围内“优质优价”。加强文化建设和人文关怀,不定期的组织交流、安全文明施工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分包队伍的价值认同,增强其安全意识。通过有效的激励手段引导优秀核心分包队伍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使各种零散的资源能够有序流动、有效整合,从而提高抗风险能力。

2.5加强分包现场同进同出管理

进一步落实分包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施工企业本部、分公司与项目部的管理协同,将分包队伍纳入本单位一体化管理。施工项目部加强分包作业计划管控。加强分包队伍作业人员入场考试和登记,施工项目部依据分包人员类别对新进场的分包人员进行通用性考试及专业性考试。加强“胸卡证”管理,为全体分包人员办理带有项目名称、班组、姓名、照片、工种及编号等基本信息的“胸卡证”。规范现场分包作业人员穿戴标识,分包队伍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一般劳务人员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中个人穿戴防护用品要求佩戴白色安全帽,并在安全帽加强筋上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明确分包作业人员配置,依照施工作业票严格核查进场分包商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配置情况。固化三个项目部同进同出管理要求,施工项目部开具安全施工作业票时,必须明确详细作业起止时间,并严禁分包队伍提前进入施工现场开始作业。

3预期目标和效果

1)严格把控分包准入关口,杜绝不合格队伍参与电网建设。利用公同平台的分包单位法人、资质、资信、账号等信息,核对分包商授权书和相关文件,防止资质冒用和挂靠,确保分包合法合规。利用共享的分包队伍信息,加强对拟选用分包单位是否发生安全事故以及是否发生恶意欺诈、资质挂靠等违规行为的审核,防范劣质分包队伍进入现场。2)加强送变电企业和分包队伍良性互动,满足电网建设任务和实际需求。规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的骨干分包队伍签订意向性协议,形成相互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提升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探索工程风险共担的管理模式。对了解不够充分的分包队伍,依照公正原则择优选用,加强相互间的合作了解,通过工程锻炼,加速“优胜劣汰”的过程,沉淀出一批施工能力强的分包队伍纳入骨干分包队伍名单。通过形成分包队伍梯次,促进施工企业和分包队伍的良性互动。3)加强分包合同等关键环节管控,确保分包依法合规。消除分包合同非法人签订、资金往来不规范等现象,固化分包合同范本,依据最新管理要求修编通用条款,妥善处理分包结算争议。明确分包工程结算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协商、仲裁等正常途径解决,确保各方利益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加强分包队伍现场管控,杜绝分包安全事故。全面落实“同进同出”管理措施,消除不合格分包人员进场作业和分包队伍自行作业现象。对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分包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可通过考勤设备刷卡考勤;对线路工程施工现场应对每日分包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存档,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分包人员基本情况、出勤情况、进出现场时间等信息,准确把握分包作业人员的作业状态,防止分包作业脱离管控范围。

4结语

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设计 行业分包 财务管理

一、工程项目分包的概述

工程项目分包按其性质来说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是指分包单位承包项目较大单项或多项工程,项目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在保证总体施工计划前提下不具体控制其施工计划,只对其安全、质量、工期、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的分包。工程分包单位有较强抗风险能力,他们一般具有施工资质,并具备自主施工能力,分包单价也较高,说他们是协作单位也许更能体现这种分包的特点。劳务分包是指分包单位承包较小单项或多项工程,项目负责安排他们的施工计划,并对其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在劳务分包中,分包单位只提供劳务和少量机械及辅助材料,分包单价较低。劳务分包单位抗风险能力较弱,他们一般不具有施工资质,不具备自主施工能力,同样,说他们是包工头也许更合适。

二、工程项目分包业务存在的风险

(一)合同风险

由于那些小的总包管理层次对于合同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对于分包合同的订立较为片面,因此也会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所以要建立起较为规范系统化的合同管理控制机构,加强对其管理的力度,关于总包和分包都要有明细的合同,且签订合同要迅速及时,合同样本也要规范合格,对签订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都要有详细记录。尽量避免合同的内容不明确或者签订时间较晚而导致了后续经济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或者不必要的矛盾的造成。

在对分包商的选择上,许多分包商整体实力较弱、分包队伍素质良莠不齐且人员流动性较大、管控能力相对较弱,而且总包方对分包方的情况实际掌控不到,只是简单的一包了之,从而导致一包代管的现象。

(二)资金风险

作为总承包人,公司应严格控制分包单位资金支付,因为再好的管理监督手段也不如资金控制手段。所以,公司应是业主工程款第一收款人,在合理范围内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公司派驻财务人员应对分包方的资金隋况正确分析,对于分包方的资金压力区分为良性压力和恶性压力。良性压力是指分包方资金短期周转困难;恶性压力是指分包方资金链崩溃,大量工程款挪作他用。恶性压力继续发展会将公司拖入项目泥潭,不但管理费收不回,严重时会丢失该地市场,并出现巨额亏损。所以,在分包合同签定时有必要明确分包方大额资金支付必须经过派驻代表同意,这样做的目的也可以使派驻代表不致成为摆设,以加强监控力度。

(三)成本结算风险

企业成本结算也是一个较为重要的阶段,但是那些不规范的施工分包结算政策,不能够很好的进行预算和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并且由于劳务分包,工程分包中不能够规范合理的管理,严格的控制分包成本,造成工程款的结算超额,或者个别项目的实际信息不能及时获得等现象,使得分包管理的风险也随之增多。

工程分包的财务管控

(一)建立规范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规范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及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切不可超额支付。同时,有存在着超预算的增项工程,应加订补充合同,按照相应的程序审核备案。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合同条款审批支付。

要求分包单位每月按时报送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单位和总包应对工作量进行核实。按核实后的工作量支付形象进度款。与此同时,总承包商要留足本月实际甲供材料、机械设备使用费和周转材料租赁等费用,还要预留根据工作量计算的总承包管理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质量保修金以及代交的税金;另外,对于劳务分包的,还应注意跟踪是否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上。

(二)设立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

建筑设计企业因为其特殊性也会使得审批人员可以根据财务收支审批的相关人员和企业组织机构,规模的大小等来确定,可以是一个或者多个,他们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行使自己的审批权力。所以对其审批人员和其审批权进行制定时,都应该本着可控性的基准,审批人员必须要做到对自己的审批范围内的经济业务有控制权,使其能够真实合法并且合理地在审批财务收支方面做好本职工作以提高其审批的质量。

(三)加强分包业务的中期财务管控

中期也就是分包单位的施工期,在现代财务管理越来越注重过程管理的今天,劳务分包的中期财务管理尤为重要。

(1)资金控制。关于资金的支付情况,一般都该对累计结算的金额、累计支付的金额、累计扣除质量保证金和相关履约金、已结算的期数、累计的项目的各种扣款等都应该列明其情况,但是不包括质保金和履约金的支付金额,只有经过合约和财务主管领导的签名认可后再经过项目经理审批后才能支付资金支付审批单的相应款项。

(2)工资控制。当分包单位进场后让相关的劳资部门来对项目的分包队伍人员名单进行收集和统计,以及对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留查。对于一些有条件的分包队伍,财务部门可以其工资,而没条件的分包队伍则提供发放的工资表,对这些工作进行时刻的随机调查,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及时性。且财务部门可以对那些不能达到以上协助的分包队伍实行停止其工程款支付。

(3)台账管理。财务部门要对分包单位进场时设立的台账进行及时的登记和记录,且应定时和不定时两种方法结合,随机对其进行登记。所谓的定时登记则是登记有关台账时都是在每次结算计量时,而不定时登记则是随时登记支付款项,由此可见台账登记工作最重要的是保证台账内容的动态性。且会计期末财务部门应该随时核对合约部门的台账内容,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四、总结

国家将逐步规范建筑市场中的分包现象,为此,施工单位应提前采取措施,把对企业的由此而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尽量消化分包市场规范后的成本压力。分包市场规范后,随着准入门槛的提高,企业的成本压力将大大提高,所以成本优势将会使企业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劳务合同备案、每月报送劳务信息报表情况

根据《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劳务分包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报送区建设局备案。分包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报备。劳务分包企业应在每月5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目前,多数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文件规定,但一些企业仍存在以下问题:

劳务合同未备案、每月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第一季度我区在建项目36个,共有23家劳务单位承接劳务分包业务。12个项目的劳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上一月劳务信息资料,12个项目超时递交,12个项目的劳务单位经我局多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递交劳务资料,其中有2个项目施工单位未向我局备案劳务合同。在及时递交的12个项目的劳务资料中也还有8个项目的劳务资料存在不完整及数据有误现象,银行进账单、工人工资单的欠缺情况和工人工资表代签现象较为突出。

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

二、开展劳务管理检查情况

我局于月日至月日开展年第一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劳务检查,检查了20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4家、施工单位19家、监理单位13家、劳务单位16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

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施工企业和劳务单位基本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建设工程拖欠工资投诉案件比往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清欠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检查中发现存在支付劳务款和发放工资不规范情况,拖欠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私营经济业主单位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施工,存在拖欠劳务款的隐患。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按月及时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拨付的劳务款占工程款的比例过低,不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三)工资表存在代签名、代领情况。

三、处理意见

根据本季度劳务管理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能较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的施工、劳务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市华恒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明发·半岛祥湾B02地块)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二)对未在每月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的劳务分包企业:市集美建工公司(市洪前中学实验楼及宿舍楼项目脚手架分包)、市第一建筑工程劳动服务公司(后滨安置房二期项目)、百仕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黎安小镇一期A地块桩基工程)、省交建集团劳务有限公司(特房•美地雅登A03-1地块花园洋房Ⅱ标段)通报批评。

(三)对未将劳务分包合同送至我局备案、每月未向我局报送信息表,经我局经办人员多次催促仍置之不理的施工单位省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省泉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房•美地雅登A03-1地块Ⅲ标段)2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受处理的施工、劳务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安全科。受表扬的企业要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