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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调研报告

税务稽查调研报告

税务稽查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一、实施电算化企业稽查的动因

××市现有年纳税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136户,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较高,应用电算化对会计信息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占82%,其中使用用友、金蝶、浪潮软件68户,约占电算化总户数的61%。去年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款6.3亿元,占总收入的81.5%,因此,抓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稽查,也就抓住了组织收入和税源管理工作的“牛鼻子”。

会计电算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推进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另一方面给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了很多挑战。一是稽查线索更为隐蔽。在手工会计记账中,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都以书面形式反映,稽查人员可以通过这些可见的线索检查证、账、表之间所反映的数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但是,在会计电算化中,会计和财务的业务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发生了很大变化,难以直观地看到其处理过程、修改和删除等痕迹。二是稽查内容更为广泛。会计电算化系统特点决定了稽查内容的变化,增加了对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和控制能力的审查。会计事项由计算机按程序自动进行处理,手工记账的计算错误机会大大减少,但系统应用程序出错或非法篡改也同样出现错误的会计信息。三是稽查技术要求更高。手工会计条件下,稽查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顺查、逆查或抽查;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如仍采取常规的稽查方式,就不可能达到稽查目的。

强化对电算化企业的稽查成为外查偷逃、内促征管的必然选择,其中科学管理方式的应用、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打造、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撑成为重要基础。一是先进管理方式的充分应用。几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应用现代管理方式,先后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目标管理以及学习型组织,实现了过程监督与结果控制、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等的有机统一,各项管理步入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轨道,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参与意识持续提升,对应用新型管理手段具有很高的认同感。二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锻造。整支队伍知识层次高、知识结构合理,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100%,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85%,取得会计师、税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占30%,10名同志进入了国家、省级人才库,有些同志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多师”于一身,他们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三是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全局人均微机达到24台,内部网络连接达到100m光纤传输,100%干部达到计算机中级操作水平;建成了覆盖内部、联通外部的网络系统,全局95%以上的工作均通过计算机操作、网络运行,网络成为办公、学习、交流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工作手段已经得到了根本性改造,工作运行的规范化程度达到了较高水平。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电算化企业稽查质效

为满足对电算化企业稽查工作要求,形成管理合力,对内部稽查机构、岗位及职能进行适当调整。抽调00名精通企业税收管理、计算机操作水平较高、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成立电算化企业稽查组,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稽查方式和标准,对全市实行电算化企业稽查权限上收,直接进行专业化稽查。

完善相关制度。一是规范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1条规定,要求凡是采用会计电算化的企业,一律将正在使用或将要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及有关说明报送备案。同时,对于升级的与原会计软件发生版本变化的会计软件,要求纳税人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提前报送备案。为制定稽查方案、实施稽查,做好查前准备创造条件。二是制定《××市地税局对会计电算化企业实施税务稽查的意见》,明确规定了稽查内容、方式、方法,加强对电算化企业稽查的管理。

细化工作流程。一是调取账目。在调取企业的电算化资料前,告知其征管法规定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相应责任,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保证调取账簿资料能够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定程序。二是数据提取。利用查账助手中的数据采集模块,全面扫描计算机中财务数据,对检索到的财务数据,按照要求,全面、完整的进行提取,便于发现被查单位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情况。三是数据比对。对取得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统计、汇总和查询,并与核心征管数据库数据、财务报表数据等进行比对,将企业使用的科目与软件的标准科目进行调整和对应,确保统计、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四是细查疑点。通过提取的财务数据自动进行智能的分析,对发现的异常自动进行归集汇总。如在对某房地企业成本项目的检查中发现成本变化有异常,利用穿透式查询功能用鼠标直接点击相应成本项目,直接查看到该月成本的具体内容与记账凭证,高效完成查看总账、明细账、电子凭证等财务资料工作,大大减少了稽查人员翻阅、查找、计算等繁杂劳动,可迅速查找出案件的突破口。五是归集问题,生成稽查底稿。利用提取的数据资料建立税务检查资料库,资料库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历年的销售、成本、费用、利润、主要产品的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单位利润以及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等详细资料。稽查人员运用按行业、主要收入项目或主要产品分类计算比较,建立各行业历年各主要收入项目或各主要产品的销售利润、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投资利润率等指标体系,作为各行业、各收入项目或主要产品的盈利水平的对照参数标准,便于今后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与企业原申报数据进行比较,判断其差异的合理性,从而确定其纳税的正确性。如对某机械制造企业的检查中,稽查人员通过“大集中”软件查询系统发现该企业,

2007年销售收入13000万元,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申报缴纳,2007年度缴纳税费830余万元。尽管从税款缴纳和税负方面看不出存在明显问题,但利用软件趋势对比及穿透式查询等功能进一步分析企业各项财务指标,发现在存货账面存货与分析推断相差100余万元。检查人员经过进行实地检查,该企业虽然应用了会计电算化进行核算管理,但账务设置混乱,库存商品账不核算,设置的所谓存货账户核算的实际是原材料,并存在隐藏销售数量等问题,最终该企业共计应补缴税款39万元,滞纳金4.04万元,并处以罚款19万元。

注重双查结合。针对电算化企业稽查不太完善的基础上,注重以手工稽查和计算机查账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稽查线索和证据,既便于发现问题,又有利于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具体工作中,要求被查单位打印标准式财务报表,同时结合原始凭证,运用传统的稽查技术,分析和核对报表之间的数据逻辑关系,参照同类行业的利润率、成本率、费用率等综合指标进行分析,寻找出稽查方向和突破口。同时,将有关电子数据按传统会计账册形式编织成三栏式简易账户,建立模拟人工会计表格体系,并运用传统顺查、逆差、全查等方法去稽核,寻找疑点,然后运用调查方法和分析方法获取稽查证据。这样虽然工作比较繁琐,但仍不失为是当前条件下开展税务稽查最有效的手段。同时,针对会计电算化企业特点,我们还对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检查:一是数据完整性的检验。注重了数据归集输入错误、故意不按规定数据作出调整等问题。二是凭证顺序号的检验。在财会电算化系统中,业务收入应按其发生的时间自动编号记录,如发现缺号则应查明缺号原因。三是大笔整数业务检验。避免关联企业不实的业务往来,甚至直接虚列费用的办法。

重塑知识结构。会计电算化软件品目繁多,软件形式各异,造成税务稽查人员难以应付各类电算化软件。为此,我们通过多种培训方式,大力提高稽查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利用现有综合征管软件和办公软件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在开展电算化税务稽查前能够进入综合征管软件查询被查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等申报信息、发票信息、税负率信息、会计电算化信息等,掌握被查企业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做好查前分析,制定相应的检查方案;检查过程中,可以利用税务系统的金税信息和银行对账单信息通过资金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报税、滞留发票信息所反映的物流信息进行比对,判断被查业务的真实性和有无账外经营嫌疑,同时能够直接面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熟练进入系统查验程序设置,会熟练使用查账软件,在纳税人授权并设置查询用户的前提下能够进入系统熟练查询;检查后,能够利用综合征管软件直接监控稽查执行入库信息,对予逾期拒不执行入库的纳税人,除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外,能够在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内开展网上协察工作,并向基层分局发出提示信息,协助执行。同时,还可以运用综合征管软件对被查企业进行查后跟踪,掌握检查前与检查后税负率的增减变化情况,将以查促管和整顿税收秩序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工作质效大幅提升。传统手工操作,既要翻阅企业账簿、记账凭证,又要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费时费力。如分析性复核工作,以前手工操作时,需要人工收集大量数据资料,数据的整理、填列和计算也需要大量时间。而在会计电算化稽查环境中,利用原始电子数据,借助工具软件,原来需要5-7天才能完成的任务,现在只需2-4天。

稽查广度有效拓展。手工查账对一些业务量大的业务,一般采取随机抽样检查的检查方法,检查、核实比例较低,而通过数字化查账助手软件,只需制作一个模型,几秒钟时间,即可把所有的符合条件的凭证筛选出来,从而得到一个详细、具体的结果。例如:要对账簿中的人员工资进行汇总以检查与报表数是否相符,用工资对应的标识进行筛选,所有科目中的工资自动都被筛选出来,准确率达到100%。

税务稽查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全省国税系统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各地国税机关要把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加强稽查人员日常教育管理。要根据税收工作新形势,结合稽查工作特点,积极探索监督制约的范围、方式、途径和措施,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为抓手,抓好党纪法规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要继续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稽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坚决制止和防止、中饱私囊以及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努力从机制上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的土壤。三是要切实发挥稽查局局长“一岗两责”和专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稽查局局长既要抓好稽查业务工作,又要切实履行“一岗两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稽查局专职纪检监察员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切实履行好稽查办案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职责。

二、积极探索“一案双查”和“一案两报告”制度

“一案双查”,就是对涉税案件,既要外查纳税人偷骗税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又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内查征管漏洞,追究相关国税人员的责任。“一案两报告”制度,就是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既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又要提交案件剖析报告,分析发案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建议。各地在稽查办案中,要积极探索实现“一案双查”、“一案两报告”制度的方法和途径。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稽查建议反馈制度。稽查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税务人员违反法定工作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税务人员违反廉政工作纪律,侵占被查纳税人利益的;税务人员有其他涉税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有关信息。二是要探索建立稽查与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涉税违法案件的联系制度。在贯彻落实稽查建议反馈制度基础上,稽查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在联系形式、信息传递、案件移交标准、移交方式、案件报批等方面,研究措施、明确内容,形成有效实用、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机制和联系制度。

三、认真落实稽查检查人员监督制约办法

近年来,通过制定实施稽查检查人员监督制约办法等一系列举措,强化了对稽查执法权,特别是稽查检查环节的监督管理。但从稽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看,稽查检查环节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好稽查检查人员监督制约办法。一是要制定和完善具体的配套措施。今年,省局稽查局将对稽查检查人员监督制约办法执行情况组织调研,修订和完善该办法,各地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要着力抓好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各地要通过实施稽查复查、项目化稽查、检查日报制度、廉政监督卡等手段和方式,重点对检查过程中“查而少报、查而不报、私自暗销”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减少和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要严格执行资料清单和稽查工作底稿填写规定。稽查实施人员向被查纳税人调取账簿、记账凭证等涉税资料时,应提供详细列明所需资料的书面清单,资料提供情况要由检查人员和被查纳税人在清单上共同确认,作为检查资料归档。检查内容要在稽查工作底稿上全面反映,格式项目要填写完整,做到综合征管软件稽查模块中的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的印证对照,保证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四是加强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工作。对已经生效的税务违法案件行政处理决定以公告文体或者其他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立的专栏内张贴公告;重大或者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税务违法案件,可以印发新闻通稿或者召开新闻会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扩大调账检查面

省局从2004年推行调账稽查以来,各地调账检查面不断扩大,调账检查程序和方法不断完善,调账检查效果更加明显。据统计,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全省稽查立案检查案件7305户,其中调账检查户2250户,调账检查面30.8%,蚌埠、黄山、亳州、宣城等地国税稽查局调账检查面都在50%以上。总体上看,全省调账检查面还不够高,个别地方调账检查面还不到10%,处于较低的水平。对此,各地要引起重视,采取措施,抓好调账检查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调账检查的重要意义。实行调账检查,不仅在于控制下户检查,减轻纳税人负担,加强稽查检查环节的监督制约,也是加强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二是要进一步扩大稽查调账检查面。各地稽查局,特别是调账检查面比较低的地方,要加大调账检查的比例。对被查纳税人原则上进行调账检查,确需下户进行实地检查的,须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税务稽查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一、强化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各类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稽查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和协查工作,整规工作成效显著。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自查补报引导纳税遵从。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载体,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稽查执法权,加强对稽查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关于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纳入日常稽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企业推行了“查前预告、企业自查、案头分析、重点检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选案稽查36户,共查补入库190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收入187.8万元,稽查局查补入库税款0.17万,罚款0.36万,加收滞纳金1.09万元。

(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促进收入增长。2009年根据省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突出重点抓重点行业,重点户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稽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品牌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酒类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七个行业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已对七个税收专项检查行业中的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四个行业5户纳税人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5户,已结案4户,在审理1户,结合重点企业的自查补缴税款工作,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789元。

(三)密切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票据和非法代开票据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和堵塞税源流失。按照省、市局《开展打击制售假票据和非法代开票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县局今年确定把票据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基层抓收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加强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调配合,健全税警协作机制,及时查处涉票违法案件,在打击“卖方市场”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保持对各类票据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我们稽查局结合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医药、家具、建材、文具、手机、电脑、大中型商场、连锁店及农副产品收购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虚假票据的行为。另一方面督导各分局票据检查小组对分局辖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从检查进展情况看,我们稽查局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查检查了34户,其中票据有问题户数7户,涉及未按规定开具票据2户,涉案票据份数8份;未按规定取得票据4户,涉案票据份数35份,其中涉嫌假票据25份(目前在调查处理之中),分局移送票据违法案件3户(涉案票据份数42份在查核实),票据违法违章已经了处罚5户,罚款12800元,已入库12800元;分局统计检查票据户数288户,其中票据有问题户数47户,罚款5760元.检查移交稽查局查处3户。

(四)积极拓展案源,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2009年,我们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稽查举报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受托协查案源和举报线索的分析梳理,寻找办案突破口;落实催办督办、集体会审机制,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每起案件做到“五及时”:及时做好登记、及时下达稽查任务、及时实施稽查、及时向上级局和举报人反馈检查结果、及时将案卷整理成册专柜保管。上半年,我局共受托纸质协查案件2起,涉案票据5份,涉案金额19.83万元,税额2.9万元。经查涉案票据为真票、业务正常、票款结算正常、税款计缴正确。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99700元,罚款40530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

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我们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规范操作,实现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加强沟通,理顺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衔接;夯实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建设,落实考核,保障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探索科学选案有效途径

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我们逐步调整选案思路,将稽查质效控制的关口前移,认真分析筛选三大主体软件系统(征管、评估、协查)数据信息,按省市局稽查面达查帐征收企业纳税人总户数20%、选案准确率达到85%的总体要求,确定上报2009年稽查计划60户,上半年实现稽查计划48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实行案件分类管理、三级督办

按照案源性质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将案件分为三类,实施案件三级督办制度。一类案件为上级稽查局交办案件,上级稽查局定期督办;二类案件为重大偷骗税案件,县局案审委常设机构法规股督办;三类案件为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由我们稽查局明确督办工作责任人;对所有案件我们坚持定期列出《催办清单》,提醒检查人员落实进户检查时间,抓紧案件的查处,加强案件过程管理,有效减少了积案的产生。

(三)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2009年,我们依据市局下达的综合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县级稽查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内部考核指标,调整稽查基本工作量,突出质效指标,鼓励工作创新,注重方向引导,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公务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拿出一定的稽查办案经费对绩效考核的先进股室、先进个人适当给予奖励,使其成为推动稽查工作的内在加速器。

(四)夯实管理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

通过加强稽查四环节之间的沟通,统一稽查案件取证结案要求、账外经营检查取证要求,规范《税务稽查报告》制作版式,建立稽查常见问题适用法规库,完善相关稽查工作制度,明析稽查工作操作流程,切实把稽查案卷归档工作做在平时,进一步推进我局稽查案卷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今年,在推行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中,我们先后召开了四次专题会,动员、分析讨论具体工作落实,并在全市稽查系统率先解决了自查补缴税款入库上线操作问题,为确保稽查收入入库和稽查案卷整理工作把好了关,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得到市局稽查局的充分肯定。

三、以人为本,打造高素质稽查团队

(一)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们稽查局党支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及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在与县局同步进行集中学习的同时,积极开展写读书笔记、谈心得体会、作讨论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习效果。每位党员、干部都分别作了1万字以上学习笔记,撰写了2篇心得体会。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上,我们紧密联系稽查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化为实践的动力,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依法稽查工作水平,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全年税收查补收入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全面创新业务学习方式。一是以全国税务稽查人员业务考试为契机,认真抓好考前学习、培训,积极组织稽查人员参加全市稽查业务考试培训,我局稽查人员参训率、参考率均达到了90%以上,有10人业务考试成绩在100分以上,总体排名在全市稽查系统中名列前茅,此次业务培训考试大幅度提高了我局稽查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二是以岗位练兵为抓手,按照学用一致、按需施教的理念,针对今年稽查的行业、项目开展针对性的查前培训;三是依托省局内部网络构建稽查人员业务交流平台,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技巧。四是继续鼓励和适当奖励稽查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资格以及各类业务能手竞赛等学习培训和考试。

(三)全面抓好稽查行风、作风和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紧扣“依法稽查、廉洁处事”主题,从大处着眼,从细处入手,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针对稽查运行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干部的“防范型制度”,规范干部行为的“约束型制度”,促进廉洁执法的“措施型制度”,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执法监控窗口,把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与市局年度案件复查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完善稽查过程监督,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以机器监控来根除执法上的随意性。上半年我局未发生1件税收执法违纪行为和廉政上的违纪行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稽查执法过错事项为零。:

四、整合信息,加大宣传,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实效

(一)以稽查局网页和FTP网络传输系统为载体,做好稽查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编报力度,充实稽查网页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国税稽查新闻宣传,扩大国税稽查工作影响,注重和加强稽查执法工作调研,丰富调研成果,按照上级局要求,讲究质量及时报送月季年度的各类稽查报表,保证每月上报的稽查信息不少于两则,每季稽查宣传稿件不少于两篇。今年四月份,省局稽查局张武副局长一行四人来我局开展稽查报表季报改月报工作调研,对我局稽查报表的编报质量和稽查案卷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推行稽查征管互动,实施双向监控

2009年我们在加强对查结企业查补税款入库、账册调整初步把关的基础上,以“税务稽查建议”的形式,要求征管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正确的账册调整和纳税申报,实行二次把关。上半年,我们分别向相关征管单位送达稽查建议书11份;征管分局累计向稽查局提交纳税评估报告、移送涉税违法案件3户次。

(三)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工作

税务稽查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一、注重学习实践,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能更好地胜任审理工作,我股全体同志在平时非常注重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在日常政治学习中,紧跟形势,注重学习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十六大”召开期间,组织干部收看、学习同志作的“十六大”报告,领会其精神实质,牢记为人民服务是国家公务员的宗旨,并将之运用于指导税收工作的实践;同时我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地方税收法规汇编》,还利用网络下载相关法律、税收政策和与稽查有关的操作规程,共同学习,使提高干部素质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

为了学以致用,我们在日常审理案件时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总是提出来一起讨论,及时翻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到有关税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在业务理论上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反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还将学习的心得形成文字,今年我股共有8篇税收调研文章分别在省、市税务报刊杂志和我局内部刊物《国税稽查信息》上发表,并对各检查科在平时的稽查中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作出答复,促进了稽查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加强稽查业务的指导,做好查前培训工作,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在稽查员下户检查前,我们将金融企业相关的所得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归纳、整理,编写了《金融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汇编》,为稽查员下户检查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今年一年,我股三次派出人员分别参加稽查能手培训、进出口业务培训以及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还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出口企业、烟草企业、电力企业检查,均获得省稽查局领导的肯定,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更加丰富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干部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我股朝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奋斗目标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二、落实工作目标,制定考核办法。

根据局领导要求,为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一级稽查”的规范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稽查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学习培训、遵守纪律、环境卫生、勤政廉政、调查研究、信息报道等几个共性部分进行考核外,还结合,办公室、案源、检查、审理及执行各部门的各自工作特点入手进行分级考核、日常考核、不定期考核及年终考核。确定了40项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计分标准,规定了考核方法及考核单位,对规范和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做好本职工作,严把案件审理。

今年全年,我股共对330余户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审理,组织召开了15次审理会,通过日常审理工作,退回各检查科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调查的案件88户次,占整个案卷的28%;直接归档的案卷93户,占全部案件的28.2%。在审理过程中,我们提交了近300余份《审理工作底稿》,审理之后形成了300余份《审理报告》,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近700份。

把好案件的质量关是审理工作的核心,在审理每个案子时我们都要求要做到细致认真,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审查每个案子的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到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确切,定性是否准确。在审理过程,我们力求案卷无差率达100%,发现问题及时退回补正,有的案卷甚至多次退回。例如,在审理江西省石油供销公司这个无税案时,就发现缺少《税务稽查报告》以及未下达《税务稽查通知书》等问题。

对证据的审查有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是对南昌联众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证据的审查,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遗漏之处,于是辅导稽查员深入检查,为国家挽回损失近2万元;二是对南昌市青云谱厦杏三阳摩托车配件部偷税案的审理,发现该个体工商户提供虚假会计资料,企图欺骗我稽查人员,致使稽查人员作出错误的判断。我审理人员在对该户的审理时,对每个可疑之处决不轻易放过,终于使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真相大白。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组织对南昌铁路局机械厂进行了复查,通过复查,我们认为该厂从“应付工资”中列支向职工发油29600元不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减了稽查员认定的应补交企业所得税9768元,准确地执行了税法,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今年案件的审理及查摆会,我们感到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稽查报告制作不甚规范,具体表现在文句不畅,措词不准,未全面反映情况,不按《稽查工作规程》中的项目制作稽查报告;2、征求意见稿下发后,企业反馈了意见,大部分稽查员在形成稽查报告时无调整说明;3、案卷必备资料短缺情况较多,送达回证无两人以上签名或是代签名;4、案卷资料不够严谨,有少部分稽查工作底稿及取证资料未盖企业公章,甚至于还出现了稽查实施日期先于稽查通知书日期的情况;5、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期间未进一步落实;6、绝大多数未调取征管分局的征管资料,稽查和征管脱节,从而不能充分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7、存在以工作底稿代替证据使用的现象。

一年来,经过我股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稽查案卷的质量比起上半年有了显著的提高,重证据、讲事实、依法办事的意识在稽查干部中已逐渐扎根,但是还应进一步加强。实事求是地说,我们查办案件的质量还不是很理想,法律知识的欠缺,如真实、合法、有效证据的采集就目前情况而言,就是个薄弱环节。如果发生税务行政诉讼,胜诉的几率并不很高。要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仍需全体人员全面提高素质,尤其补充有关法律知识将是今后要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四、坚持依法治税,推行阳光稽查。

我局拟自2003年开始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实施“阳光稽查”工程。为了配合“阳光稽查”这个新生事物的正式实施,10月18日我股同志为全市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分理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举办了保险业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这是我局自“一级稽查”成立以来首次派员外出讲课,也是尝试“阳光稽查”的第一步。首开先河的反响很好,企业人员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在税企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又能很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以具体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真实体现。

五、做好重大案件的移送及听证、复议工作。全年共向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移送重大案件28起,协助市局法规科对这些涉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进行审理。受理了江西椰岛营销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的听证申请,做好了听证的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企业要求撤回听证请求,故未举行听证会。对申请复议的江西飞宇制药有限公司组织了调查举证,并及时回复了市局法规科。

六、规范稽查管理,加强业务指导。

为了理顺稽查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的职责,规范管理,加强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税收执法水平,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各县区局、直属单位工作衔接的暂行办法(试行)》,通过市局反复酝酿和讨论,以正式文件下发,从而更进一步加强了稽查与各县区局的协调与配合。

为了规范稽查报告的制作,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我们翻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资料,编撰了《稽查工作指南(之一)》,在4月份分发给6个稽查科,供稽查员在办案时借鉴。《指南》从稽查报告必须反映的十个方面详细地进行了解说,并将处罚的法律依据逐条进行了罗列,同时重申了税务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标准、稽查案卷需附的资料及排列顺序,为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一级稽查”运行一年来的启示。

1、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我局自2001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后,内设了办公室、案源股、审理股和执行股四个正股级机关单位,并按行业划分设置了六个副科级的检查科,分别负责工业、商贸、金融保险、涉外企业、专业市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检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机构设置上存在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如缺乏综合业务部门来协调整个稽查工作,在不增加机构的情况下可在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协调全局的业务工作,进行稽查业务指导,制订并落实稽查工作各项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做好各种业务报表的编报,及时总结“一级稽查”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其次六个检查科按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专项稽查工作的开展,但同时又制约了稽查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大规模稽查工作的进行,在建制上可采取专业化分工,但在人员配备上应考虑业务力量搭配均衡,以利于全局工作的开展。

2、要抓好稽查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尽管稽查局在人员的配备上大专以上学历占93.7%,二级以上稽查员占71%,并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了一批熟悉税收业务、了解法律知识、懂稽查操作规程、会运用计算机的人员充实到稽查局,但人员素质还是参差不齐、业务水平有待更进一步提高。为此要在提高全局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营造一个“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采取培训、自学、查前业务辅导、案件查摆会及业务能手帮带等多种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加大政治学习力度,坚持每星期的政治学习制度,从而使全局人员综合素质上一个新的台阶。

3、要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近几年来,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直线上升,1999年税务部门的败诉率为66%左右,远远高于全国行政机关40%的平均败诉率,2000年败诉率更上升到82%。虽然我局无一例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但仍有一例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变更原决定,这实际上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加大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力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势在必行。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已颁布实施,对执法程序作了更进一步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好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并用以规范我们的稽查工作。作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法履行职责,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政,既不能超越职权,,也不能放弃职权,工作失职。作为税务执法人员,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我局自组建以来在案件审理、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税收执法检查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规范我局稽查执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应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实践证明,案件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监督税务稽查人员执法行为有着积极的作用,有效防止了执法随意性发生,在今后工作中还应加大案件审理的力度,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重要作用。同时广泛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并将这些制度落到实处,结合目标管理考核,经常性的开展案件查摆活动和税收执法检查,力争使我们所办的每个案件都成为“铁案”。

4、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走出一条适合南昌市经济发展的“阳光稽查”新路子。新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纳税人享有知情权、隐私权、退税权、听证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监督权等权利,同时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做出了许多“应当怎样行为”、“可以怎样行为”及“不能怎样行为”的规定,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和不受侵害。作为税务稽查部门应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在稽查过程中应文明查帐、礼貌待人,充分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允许其陈述申辩,将检查结果告知纳税人,同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为纳税人保密,对纳税人提出的听证请求及时回复,组织好听证会,对检查结论及时予以公示,从而使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

税务稽查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选案精准快查快审快执行

稽查工作效率稳步提升

推行“一准三快”工作制度,确保稽查工作效率稳步提升。“一准”就是选案精准。稽查局选案人员对我市纳税人综合财务信息、纳税情况、外部信息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收集、分类、分析、比对、处理,最大限度地发现存在问题和疑点,综合运用计算机选案、人工选案、人机结合选案的方法,科学、准确地选取出最具嫌疑的稽查对象,让稽查对象确定的精细化、科学化,杜绝了选案的随意性,提高了选案的准确性。

“三快”,即:快查、快审、快执行。快查,**市国税稽查局根据涉税案件的不同类别、税务稽查实施的不同内容和要求,由业务领导直接核定实施时限,确定的时限在确保能实施完成的情况下,尽量从紧,检查人员按核定的时限录入Ctais系统,并科学、紧密安排、快速组织检查实施,有效安排查账、立案审批、调查询问、取证、稽查报告制作等业务环节,按时限完成实施检查工作,除案情复杂,实施工作量大等特殊情况,一般不做延期,实施完结,立即送审,不拖延,减少实施与审理两个环节间的时间间隙;快审,**市国税稽查局在案件受理后马上进入审理,除案情复杂和重大案件,要求受理当日出具《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后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比要求的10日内审结压缩了审理时间;快执行,**市国税稽查局下达的税务处理文书要及时送达企业,除特殊情况,要求一般在文书出具的当日送达,减少在税务机关的滞留时间,了解当事人的执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如期解缴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对被执行人未按期执行处理决定的,依照《征管法》相关规定立即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保证税务处理决定得以尽快执行,稽查查补税款、滞纳金、课处的罚款要尽快组织入库,当月审结的稽查案件,无特殊情况,在当月实现入库,不过月。

推行“一准、三快”工作法以来,**市国税稽查局所属各单位查实率都有了较大提高,缩短了业务周期,检查户数、查补税款、入库税款均有较大增幅,在保证稽查工作质量前提下,有效工作效率稳步提升。截止6月底,部门共检查各类纳税人户,其中有问题户,选案准确率达到%,查处100万元以上的重大涉税案件起。查补入库税款万元,罚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

企业自环节堵塞漏洞

强化企业纳税的意识

**市国税稽查局为做好企业自查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要求,以企业自查为重要环节,堵塞漏洞,使企业自查工作收到良好效果,进一步强化企业纳税的意识。

首先稽查局制定和规范了企业自查工作程序,所有企业自查均按照集体召开自查动员会、下达自查通知书、印发自查提纲、自查报告表、签收回证、集中或入户辅导、政策解答、上报汇总、数据分析、资料归档等工作环节有序开展,抓紧抓好。

二是稽查局搞好与地税部门的协作。在中投、中外运和五大集团的专项检查项目上,为使专项检查取得良好成效,国税稽查局与地税稽查局于4月14日、24日联合召开企业自查告知会,国司和中外运公司所属的4家企业、五大企业集团涉唐的10家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局的检查通知精神,并向每一户到会企业送达了查前告知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国税稽查局领导重视。在大型商贸企业的自查动员会上,**市主管稽查工作的总会计师赵西铎同志亲自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各县(市)区也都非常重视企业自查工作,大部分县(市)区主管领导都亲自参加自查动员会议,有的县区主要领导亲自出席市局统一安排的专项检查项目企业自查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