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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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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政策

财政扶持政策范文第1篇

1、在财政政策上扶持和支持对外贸易发展

积极改革外贸体制,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是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前,我国外贸是实行国家统负盈亏的财政管理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财政为支持对外贸易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鼓励政策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增加出口商品货源的相关鼓励政策,二是扶持外贸企业改善出口经营等有关优惠政策。

(1)增加出口商品货源的相关鼓励政策

改革开放前,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的一个突出矛盾是出口商品货源尤其是适销对路的出口商品货源不足,出口贸易一直受到国内生产能力的限制,主要以出口农副土特产品为主。在处理内外销的原则上,一直是根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方针,按照以下三条原则进行处理:一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限量出口;二是国内市场和出口都需要而货源较紧张的物资,要积极发展生产,挤出一部分出口;三是国内市场可多可少的,可有可无的商品,基本上供应出口。据统计,1953年,在我出口商品中,农副产品和轻工业品约占82.6%。尽管到1978年我出口商品结构比1953年有所改善,但初级产品仍是我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年,我国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商品共有16个:大米、活猪、冻对虾、棉布、厂丝、绸缎、棉织品、针棉织品、服装、抽纱、茶叶、中药材、黑钨砂、煤、原油和成品油,这些商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49.5%。此外,出口额在5千万美元以上的商品共有17个:冻猪肉、冻兔肉、活塘鱼、蔬菜罐头、棉花、棉纱、棉涤纶布、毛针织品、松香、猪鬃、高级手工地毯、羽毛、皮褥子、陶瓷、纸张、钢材和锡, 这些商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11.2%。以上两项合计共33个商品,就占我出口总额的57.1%。因此,改革开放20年来,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中心环节是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大力支持外贸增加出口货源,鼓励外贸关心生产、参与生产、组织生产,成为国家财政支持外贸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此,国家财政:

建立了扶持出口商品生产专项资金。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外贸发展农、副、土、特、畜产品,水、海产品和矿产品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出口货源;用于扶持出口工业品的新产品的试制费用。资金分两部分,一部分从1972年起,由国家财政每年拨付扶持生产资金,到1998年,国家财政累计共拨出该项资金8.55亿元。在实际使用中,扶持生产资金除用于上述增加出口商品生产外,还用于外贸系统基层点的简单营业用房、救灾补助及外贸中专经费等补助。此项无偿拨款后来转为扶持外贸事业发展的资金。另一部分,由国家财政拨付给外贸基地部门实行无偿周转使用,从1975年开始,财政每年拨付该项资金,截止到1985年,国家财政累计拨付扶持生产周转金2.6亿元。此后,根据外贸基地局实行“政企分开”的原则,国家财政决定将此资金全部转给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公司。

国家财政扶持生产资金的拨付使用,对加强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增加适销对路出口商品货源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据有关资料表明,从1973年外贸在广东佛山地区建立第一个出口商品综合基地以来,截止到1984年共在全国建立了三十三个综合基地,为1984年当年外贸提供了22.7%的出口货源,有力地支持了外贸扩大出口。

建立了扶持外贸发展商品生产的商贸周转金。1987年,为加强中央财政用于外贸企业的业务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决定将有关扶持外贸的各类资金实行有偿使用,用途与原扶持出口商品生产资金一致,在原无偿使用的基础上,按周转使用原则,交纳使用费,使用费率按使用期长短确定,归还期在1、2、3年以和3年以上的分别为1%、1.5%、2%、2.5%。截止1997年,国家财政累计拨付该项外贸周转金达8.79亿元。

此外,为增加出口货源国家每年拨付“以进养出”周转平价外汇用于外贸出口商品生产;还通过奖售平价化肥、粮食以及钢材、生铁、有色金属、汽车、机床等物资用作外贸换购出口紧俏货源;为扶持出口工业品生产,国家财政拨出5亿元贷款资金,通过建设银行对出口工业品生产企业发放专项贷款,主要用于出口工业品生产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改造原有设备、扩建以及调整工艺、革新技术以增加出口可供货源,截止1985年该项贷款基金达6.5亿元等。

在当时供不应求的国内市场情况下,国家财政扶持出口生产资金的设立和使用,对发展我国农副土特商品生产,加快农副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加速出口商品生产专业化,进而扩大我国对外贸易出口,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2)改善出口经营、增强出口竞争力的相关鼓励政策

设立了外贸企业简易建筑费。此项资金由国家财政拨款扶持外贸进行简易建筑。外贸企业简易建筑费建立于197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商业部门简易建筑费开支办法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78]24号),批准将简易建筑费由原来在企业商品流通费中开支,改由国家预算中拨专款开支。根据国务院精神,国家财政从1978年1月1日起,将外贸企业所需的简易建筑费纳入国家预算,由财政部拨专款解决。外贸企业简易建筑费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外贸企业修建简易仓库、临时货棚、装卸货台、各种小型水池、简易仓库围墙、竹栅栏、排水沟和小桥、道路及国家统一分配的运输车辆等。每年预算安排在1.33亿元左右。截止1998年,国家财政累计拨付外贸企业简易建筑费23.59亿元。

采取了各类外贸补贴政策,包括:进、出口商品价差补贴、记账贸易顺差占款利息补贴、进口原苏东机电仪专项补贴、进口国别政策补贴等。从1953年到1979年间,除1959、1960、1962-1965年六年外贸为亏损外,其它年份均为盈利,至1979年累计上交利润196.6亿元(已抵亏损)。但从1980年至1993年底,国家财政预算累计拨付的各类外贸亏损补贴达1,694.91亿元(已抵所得税、调节税及相关企业利润)

实行了鼓励出口的退税政策。对出口产品退税,使我国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是有效调动外贸企业出口积极性、增强我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外贸出口的一项重要政策。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对钟表、自行车等17种机电产品的出口实行退税政策。从1985年起,除原油、成品油以外,对其他出口产品均实行了退还生产环节最后一道产品税和增值税。1996年又开始试行对十类出口产品退还中间环节产品税和增值税,到1987年对出口产品逐步实行退还各道环节累计间接税和增值税的办法。1994年税制改革后,实行了“免、抵、退”的全面出口退税办法。1996年因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和实际征税不足等问题,国家调低了出口商品的退税率,1997至1998年,随着征管水平的提高,为支持外贸进一步扩大出口,财政又分期、分批对有市场的出口产品尤其是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和提高。强有力地支持了外贸出口尤其是深加工机电产品的出口。

实行外汇额度留成制度。为调动外贸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增强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的能力,我国从1979年起实行了外汇留成制度,即从外贸企业出口收汇中,留给地方、部门、和提供出口货源的生产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额度。留成外汇主要用于进口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也可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和办法调剂给其他企业使用。1985年,国家重新修订了外汇留成办法,为鼓励出口,进一步扩大了企业外汇的留成比例,同时,为鼓励地方超额完成出口计划,还规定对超计划出口由地方自负盈亏,所收外汇实行中央和地方倒三七分成。1988年,外汇调剂市场放开以后,因调剂价格可在国家制定的最高限价以内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浮动,外贸企业留成外汇调剂收入逐步成为企业调节盈亏的一个重要手段。1994年,随着人民币汇率的并轨,外汇额度自然消失。

财政扶持政策范文第2篇

由于我县城市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城区向周围发展不断延伸,城区被征用土地不断增加,土地流转后农民丧失了赖以生存的耕地,他们大部分没有固定工作,以从事运输、建筑、销售、贩运、个体经营或现代服务业等为生。针对土地流转后农民的生活现状,人社部门先后举办职业技能培训24次,参训人次达6000余人次,以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本领。同时我县共有土地流转后农民2.14万人,其中劳动人口1.37万人,未成年人0.47万人,老年人0.3万人。我县对已经确认的失地农民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3000多名保障对象均已按月发放了养老生活保障金,目前待遇标准为人平150元/月,支付待遇金额698.5万元。

1、就业空间不足,结构性失业严重。受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我县能够开拓就业的新兴产业较少,而目前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技术能力掌握不强,难以适应企业的技术要求,造成高素质劳动力需求与农村低素质劳动力供给脱节的矛盾。农民就业空间只能局限于建筑、纺织、采掘、餐饮等传统产业,从事着简单、繁重、辛苦、低薪的劳动。土地带来的效益不能满足农民的经济需求,传统农业就业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农民在土地流转条件下处于农村和城市就业的边缘,结构性失业严重。

2、就业能力较低,隐性失业较多。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工作经验欠缺,吸收新事物缓慢,无法真正融入城市就业岗位中,只好从事简单的行业谋生。农民获得的就业信息不足,不能及时把握最新、最准确的就业信息,只能靠亲戚朋友介绍或在家等待就业机会。

3、就业形势不理想,间歇失业现象频繁。农民就业处于盲目、自发、无序的状态,农民自身就业能力有限,再加上部分农民工只存在短期合约,农民的权益屡屡受到侵害,间歇性失业情况时有发生。

1、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有专长、有技能的各类专门人才是解决土地流转后农民就业问题的重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培训政策。对农民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对相关培训机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二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整合培训资源,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点,开展茶叶加工、竹木加工等特色培训,满足市场用工需求。加快建设一批培训示范基地,巩固和创建一批劳务培训和输出品牌。三是积极实施“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农民培训后的就业率。

2、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和教育农民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创造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化就业。宣传就业对于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淡化对土地的依赖情节,逐步把就业方向转向其他行业。支持土地流转后农民发挥其农业生产技能,承包经营农业园区、基地等,继续从事种养殖业,提供全额贴息贷款资金扶持,千方百计改变农民就业观念。

3、健全宏观调控完善农民就业环境。一是形成工作氛围。把促进土地流转后农民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对农民就业作出硬性规划,形成党政组织高度重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和环境氛围。二是构建服务网络。构造有效、畅通的信息服务网络,应积极免费为农民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事务等服务,及时准确地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三是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对于被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3分田的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失业保险管理范围,使其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待遇。四是实行就业援助补贴。由上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对于农村零就业家庭参照城镇零就业家庭进行援助补贴。五是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由上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对于生活困难的土地流转后农民为期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六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除利用好现有对劳动力培训政策如阳光工程、扶贫雨露计划、就业培训等政策外,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积极的财税政策,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工作,定期协调、研究、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大学生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的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实施意见。一是落实大学生基层项目政策。我县主要通过实施公务员、选调生、“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下简称“村官”)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大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实现就业,自2013年以来,共有202名高校毕业实现了就业,其中:公务员100人、选调生5人、“三支一扶”3人、特岗教师77人、“村官”17人。我县成立了义工联合会,定期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城市社区和社会服务工作实践,参加人次共有740人次。二是落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项目单位招用大学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了县内事业单位,商业银行,电力、电信、石油、公路等企业开展了招用大学生工作,有244名高校毕业生被事业单位录用,72名被企业录用,均在一线为基础群众服务。三是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补贴政策。为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相继制定出台了市场准入、税收、资金扶持、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构筑了一个促进大学生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创业就业的政策扶持体系。共有28名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了人社局组织实施的SIYB创业培训,并申请到了总计126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3万元。共有15名高校毕业生申请到了23.3万元自主创业补贴。四是多渠道引进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派员参加了由市人社局组织的赴高校现场招聘会,与10名大学生签订了求职意向协议书。制定了大学生就业见习、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项目规划。在县内举办了三次人才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提供了服务平台。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人才交流中心对310名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免费档案托管服务。

1、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使用观念上存在片面性。据调查了解,大多数企业和用人单位在吸纳大学生上存在着刻意注重第一学历、工作经验、高学位、专业对口等“通病”。使得大学生就业的门槛过高。

2、部分大学生在就业创业观念上功利化。因我县属于边远山区,就业空间和前景相对较小,本籍的大学毕业生96%以上选择到大城市、外地求职,而非本籍的大学生对我县情况了解不多,来县内就业的更少。部分大学生求职行为取向趋于功利化,将目标锁定在高层、发达地区,不愿意到基层就业或返乡就业创业。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人才引进待遇,“在事业上留住人,在待遇上留住人,在感情上留住人”,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2、加大见习补贴力度。建立完善大学生见习基地,与周边省市院校建立合作意向,吸引大学生到县内创业。

3、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适当降低大学生创业扶持行业界定、毕业时间的门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1、规范招聘行为、消除就业歧视工作情况。由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县内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了统一调查清理,纠正了一些对求职者不合理的第一学历、性别、年龄、工作经验等限制性条件设置。对县内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权益落实情况进行了排查清理。目前,县内未发生非法传销等各类招聘欺诈行为,未发生克扣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等违法现象。

2、落实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情况。对高校毕业生开辟了就业创业落户绿色通道,为之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多元化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3、消除高校毕业流动就业的制度情况。对高校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间流转时工龄计算及转正定级进行了明确界定,对凡在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了档案托管的高校毕业生其参加工作时间为与企业签订合同之日。

全县登记注册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和网点共有4

2户,就业人数达到1200余人,从业人员绝大多数为__籍人员,人均月工资1100元,均已缴纳社会保险,并接受了由县就业服务局组织实施的综合培训,业务培训由用人企业实施。家庭服务业在家庭绿化保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为城镇居民提供了便捷、有效的优质服务。我县积极加强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和家庭服务咨询平台建设,形成家政服务、信息咨询、优质服务、统一管理的一体化便利服务网络,并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建立了化解风险的权益保护体系,建立了家庭服务纠纷“仲裁工作站”,保障了业内三方的合法权益。县内家庭服务业管理形成了由人社、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人社局负责家庭服务业的远景规划、行业管理、准入制度、扶持政策等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以及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综合管理和服务;财政部门负责行业扶持、补贴资金的计划与调度;工商、税务部门负责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培训机构、教材编制、师资及考核发证等工作由县就业服务局具体实施。我县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劳务派遣公司、社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资源优势,广泛搜集家庭服务业岗位需求,有效解决了居民找服务、企业找市场的难题,积极为用工企业及家庭服务劳动者提供双向对接平台,并发展培育了“新一家”等家庭服务品牌企业。近三年来,共有260人参加了家庭服务业创业就业技能培训,40名家庭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申请了小额担保贷款180万元。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工资36000元。从目前情况看,我县的家庭服务业还处于规模偏小、档次偏低、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从业人员素质偏低阶段,主要问题有:家庭服务企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还不高,行业建设滞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亟待加强;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人员主要以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主,从事的工种大多是在简单的体力劳动上,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内容过于单一;家庭服务人员待遇偏低,很难吸引素质较高、有一定服务技能的求职者。以上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制约了我县家庭服务业的发展。

1、加强政府引导扶持。由于县内家庭服务业起步较晚,发展滞后,要做好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强化政府引导是前提,防止家庭服务业陷入散乱无序状态。一是加大宣传投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法规政策和从业人员的社会贡献,积极引导从业人员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加强广大群众对家庭服务业的认识和了解,形成关心、支持家庭服务业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对已登记注册的家庭服务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三是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对与家庭服务业机构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实行岗位补贴。对家庭服务业机构招用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从业人员人数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五是将家庭服务业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并纳入我县社会事业、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的支持政策。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企业,鼓励多种方式的便民服务。

财政扶持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政政策 变迁 反思

1 改革开放前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级政府越来越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国家制定的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使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该法提出国家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财税政策体系正在形成。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1.1 支出政策安排 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国家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除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之外,中央财政目前每年还安排其他一些专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1.1.1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扶持中小企业,中央财政预算已经设立了中小企业科目,并安排了一定数额的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二是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员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三是补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四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1.1.2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为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和服务、鼓励专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

1.1.3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开拓新兴市场;组织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投(议)标;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等方面。

1.2 税收政策安排 税收优惠最直接最有效地体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短缺经济下的供应不足给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外,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扶持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但税制改革并未制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政策,只是在所得税等方面有一些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创办中小企业的,在一定时期内减免流转税、所得税和地方税;对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以由地方政府确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等。

1.3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财政部与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旨在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对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35%。

1.4 政府采购政策安排 《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财政部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

1.5 国家创新基金 国家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造环境、为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自,设立国家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及其银行存款利息。支持方式包括:①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②贷款贴息,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少数有后续创新潜力、有较大市场需求和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2 中小企业公共财政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财政政策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但与《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弓}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1 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突出

政府一直给予国有大型企业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中小企业向社会提供了效益,却难以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资金供给难,只能依靠自身内部利润积累解决,或者将大量资源用于融资市场,其融资成本相应升高。中国的外资企业享有许多“超国民待遇”,国家及地方政府为外资企业提供“特事特办”,减、免税,亏损弥补等优惠待遇。而国内中小企业既没有国家扶持,又没有优惠待遇。

2.2 财政政策支持手段单一

我国现有的情况是:经济基础薄弱、财源有限、财力不、,县级财政连年赤字、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较少; 由于财政资金的分配制度不够完善,即使财政拨付了资金,但负责资金分配的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却往往不能及时制定出具体的分配和管理方法;财政拨付渠道的不通畅导致了中小企业实际能享受到的很少,这一系列问题使得资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政府采购政策并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3 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的科技投入支持力度不足

我国税务部门现行征收税款是建立在计算机和网络基础上的征管模式,可以方便纳税人,提高征纳双方的办税效率,但是这种模式需要一定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来支持和维护,这给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尤其是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和绝大多数中西部内陆偏远省份的中小企业造成了不轻的负担,大大增加了其纳税成本。

2.4 资金规模小且分散,缺乏统一的政策协调

我国主要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和农业成果转化资金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些资金总规模小却少,因而难以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之政府多头管理,难以将财政性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组合安排,配套使用,降低了财政政策对中小企业支持的影响力度,导致财政性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整体效果不明显。

参考文献:

[1]赵优珍.《中小企业国际化一一理论探讨与实践经营》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吕国胜.《中小企业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3]锁箭.《中小企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财政扶持政策范文第4篇

改革开放30年来,__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已占有“十分天下有其九”的地位。目前,全市共有12多万家民营企业,20__年产值3916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92.7%,企业数量和就业人数均占全市的90%以上,缴纳税收占全市税收收入86%,成为__经济总量主体、财税收入主体、解决就业主体、市场创新主体和推动__走在全省前列的主要力量。但是,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国际需求减弱,国内消费、出口、投资增速回落、通货膨胀和宏观调控加强。面对国内经济发展环境变化,加上自身不足等因素制约,民营企业首当其冲,受到较大的影响与冲击,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本文从财政的角度探讨如何进一步对民营企业服务,促其积极应对困难,走向新一轮发展。

一、国内外新形势对__民营企业的影响

(一)融资难。长期以来,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较单一,大部分企业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在银根紧缩的情况下,“融资难”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是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国家实行从紧货币政策以来,银行受信贷政策和贷款规模控制,采取“持大持强”策略,对民营企业减少或停止贷款,加上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涨,销售压力加大,应收账款增多,企业资金需求量快速增加,融资环境趋紧,资金供需矛盾突出。今年1-6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11.41亿元,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贷款只增加11.45亿元,仅占新增贷款的10.28%。二是融资成本攀升。20__年以来,央行先后6次上调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提高至7.47‰,大部分银行还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进行上浮10%-50%,综合融资费率高达12%-16%;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还得支付2%-3%的担保费,使融资成本进一步上升。有的银行在贷款到期后,压缩贷款额度或停止贷款,使企业资金链突然紧张,被迫选择民间融资,而选择民间融资的成本则在30%以上。

(二)出口形势严峻。一是国外需求疲软。据资料显示,在中国目前的出口总额中,美国约占20%。若美国经济增长率放慢一个百分点,会造成中国对美出口下滑5%。同时美国经济衰退会影响到亚欧经济体,间接影响它们对中国商品的需求。20__年第一季度__市实现出口总额为11.56亿美元,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了五个百分点。二是汇率改革。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对美元持续升值,升值幅度高达21%,且还有进一步升值的趋势。人民币升值使得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殆尽。据调查,人民币每升值1%,棉纺织、毛纺织、服装业的利润率分别下降3.19%、2.27%、6.18%,而__市纺织服装企业的利润通常只有2%-6%,人民币升值使纺织服装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边缘。三是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据统计,退税率调整将影响__市29类73.1%以上的出口商品,预计每年将减少4.18亿元以上的出口退税,占我市全部出口总量53.86%的服装、鞋、箱包、陶瓷等四大行业影响面最大。受出口退税影响,各县(市、区)的支柱产业收入也都大幅度降低。据调查,出口退税率的下调,使德化县年陶瓷出口退税减少1.45亿元。四是加工贸易限制的增加。20__年8月开始实施的“44号公告”(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发出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规定,对商品目录进行大调整,大幅度扩大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同时在全国实行东、中、西部差别政策,不再允许东部沿海省市新设立企业开展限制类加工贸易业务。

(三)用地难。一是土地供需缺口大。由于国家采取从严耕地保护政策,加强了对土地供应的控制。而我市正处于中心城市快速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阶段,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大部分企业扩大再生产都需要大量的土地,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0__年,全市工业企业因扩大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需新增用地12万多亩,而省批我市可供的用地仅4万多亩,缺口8万多亩。二是用地成本高。自20__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1倍;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比原征收标准从整体水平上提高了2倍。三是审批时间较长。新《土地法》实施后,工业用地必须进入“招拍挂”市场,程序复杂繁琐,时间冗长,成本提高。

(四)招工难。一是劳动力需求猛增。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各地劳动力需求加大。在招工过程中,东部沿海“局部独秀”现象已被全国“全面开花”取代,产业工人流向多元化,出现了由“招工”转变为“抢工”的现象。据调查,20__年我市用工需求增加,缺工近8万人,缺口较大。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我市民营企业需要“技工多、普通工少”,而劳动力市场上却相反,出现了技能人才短缺的现象。目前我市传统产业和“5+1”新兴产业,需要中、高技能人才3.2万人左右,而现有工人中技师、高级技师只有800人。我市大部分民营企业用工中,外来工的比例较大,用工稳定性无法保证,用工难度增加。三是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受劳动力供应卖方市场影响,民营企业员工工资年增长一直保持10—25%左右,企业用工成本大大提升。20__年以来,我市服装企业员工工资涨幅达25%左右。新《劳动

合同法》等法律的出台,在社会福利、解聘员工、带薪休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约15—20%,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约5%。(五)外部环境压力大。一是原材料价格攀升。20__年以来,由于对全球经济复苏和美元贬值的预期,石油、钢材等能源、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使企业产品成本上涨约30%左右。然而在市场竞争过度、产品供求结构失衡的条件下,企业产品的提价幅度一时还无法消化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成本增加。二是环境成本增加。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从中央到省、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这就要求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纺织、印染、皮革、石材等产业污染比较严重的传统产业,要长期多次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入,营运成本较高。三是对民营企业提供服务不均等。近年来,我市制定出台许多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优惠政策,安排一定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挖潜改造、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等,但这部分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小,如20__年,用于企业发展的专项支出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98%,与民营企业对我市财政6成的贡献率相比显得不对等,且这部分资金向国有企业倾斜,能给民营企业的资金扶持偏少。又如我市超过80%以上中小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征收依据不足、税负不均、主观随意性大,往往表现为大户严重不足、小户相对偏高,与依法治税原则不相适应。20__年实施“两法合并”后,采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税负将大幅下降,而采用“核定征收”的中小企业,其税负与查账征收企业相比显得偏重。

二、新形势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财政对策

民营企业是我市经济的骨干力量,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决定性支撑作用。目前,民营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财政部门要把重视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民生的当务之急,正确处理“取”与“予”的关系,科学权衡“长期”和“短期”的利弊,从“多取少予”转向“多予少取”,逐步向民营企业提供均等的财政服务。

(一)建立财政与金融互动机制,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加大财政投入与财政作为,积极探索“财银合作”新渠道,实现财政、银行与企业“三赢”,帮助民营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一是扶持、壮大地方金融机构与融资平台。根据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财政部门可实行财政性存款动态分配和财政存款服务竞标等办法,引导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民营企业的投入。设立“发展金融专项资金”,用于鼓励致力发展地方金融的各类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等机构入驻__,扶持农村银行、贷款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典当公司、互助会等多种面对中小企业的小型民营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与壮大。对__商业银行再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积极争取通过ipo方式发展成为区域性地方银行。建议通过以闽侨典当行为基础,吸收民营资本,发展为典当集团。创造条件争取再次申办信托公司。成立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资金,扶持企业的科技创新,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将目前分散在国有企业的十几亿金融资产进行有效整合,吸引其他民营和外资参与组建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资本运作,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对外投融资的平台,促进地方金融的发展。二是探索融资新渠道。探索由财政牵头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风险资本的进出机制,为民营企业资产流动、股权交易提供服务。民营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和股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利于民营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展市场份额;利于促使民营企业实现资本的跨越发展。研究制定我市民营企业集合发债试行办法,帮助成长性好、经营业绩优的成长型民营企业通过发债的形式融资,为民营企业扩大中长期项目投资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加大对改制上市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企业通过上市进行再融资,支持已上市企业进一步增发股票,发行债券或可转换债券进行再融资工作,推动企业快速发展。引进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参与__民营企业改制上市和风险投资。三是支持金融创新。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抵押方式,如无形资产、专利权、股权抵押和海域使用证、保单、仓单、退税单质押等。加快探索建立会员制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在政府资金的引导下,联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资组建全市性会员制的再担保机构,分散会员担保机构风险,集合提升信用,放大贷款担保的倍数,增加企业“供血量”。支持“信用担保公司”。在“合作双赢”的基础上,争取进一步扩大各信用担保公司信用担保倍数与额度,以缓解担保难的局面。

(二)实施积极的外贸扶持政策,拉动民营企业出口总量

近年来我市出口产业面临严峻的压力,要通过积极的外贸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有效拉动出口总量。一是为出口企业减税减费。建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通过退税渠道直接支付给相关出口企业,今后再视情况定额度、标准和范围;减免外贸企业相关税费,对经营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减征或免征20__年、20__年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二是推动财政信贷创新。参考其他地区的创新做法,建议财政厅每年将一笔专项资金存入银行,银行再放大五倍左右投放贷款,用于支持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贷款利息由财政厅将给予适当贴息。上年度有自产产品出口的实绩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一定比例、上年度为盈利等出口企业均可以申请此专项贷款,重点扶持高新技术、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等。三是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目前占出口产业中较大份额的加工贸易企业在本轮经济周期中面临更多困难,要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向高端发展,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营销等环节延伸,推动产品价值和竞争力的提升。设立产业转移财政专项资金,创造性地以分公司、子公司共同投资等灵活形式,帮助沿海企业转移到土地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县市区,通过异地合作把税收留在本市。

(三)推行“零地技改”新举措,缓解民营企业用地困境

实行企业“零地技改”办法,帮助企业做好“加减乘除”的文章,推动土地的集约利用,解决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一是“加法”:鼓励企业用好、用足现有的土地和厂房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对充分利用原有厂房,按设备更新进行技术改造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比例和方式的财政补助。鼓励标准厂房建设。依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以政府为主,鼓励大企业、大财团参与__的标准化厂房建设,按低限标准收费。二是“减法”:严格控制土地闲置和动工、竣工期限。对于开发项目,根据其规模和性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动、竣工期限,有效杜绝项目占而不用的现象,避免土地的闲置和浪费。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日期动工建设的,要依法向土地

使用者收取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发建设;对逾期不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重新进行市场分配。三是“乘除法”:以“亩产论英雄”,倡导企业提高“亩均贡献率”。改变原先对企业贡献的评价只是纯粹的产值税收论英雄,建立“亩均贡献率”的综合考核指标,如果企业每亩平均创造的销售收入、税收不高,要除去相应的系数;如果“亩均贡献率”高,则要乘以相应的系数,再以每亩地的“亩产”产出率,换算成“价值”,对产出效益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降低用地成本。四是支持“产业转移园”政策。实行“飞地开发”,在安溪、永春、德化山区建立若干“产业转移园”,以承接__沿海地区产业的转移与聚集,实现全市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有效进行劳动力转移,缩小山区与沿海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因此,要整合有关财政资金,设立“产业转移园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开发与建设;要用活土地出让金,以缓、减、返等办法支持发展;要推出“零收费”政策扶持发展;盘活资产构建平台,向开发区和企业进行银团贷款,再向区向企业进行贷款扶持与贴息,促使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四)创新财政扶持用人机制,健全民营企业人才保障体系

目前,我市许多民营企业尚处于管理的初级阶段,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采用科学管理和现代管理的很少。虽经过努力经营,企业的资产和生产能力已有很大的提高,但在国内外新形势下,竞争力与规模不成正比,渐显“力不从心”,亟须在管理上有一定改进,拓宽全球化视野,提高其在世界经济环境下的风险预警意识和应对能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这需要人才,需要建立“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用人机制。一是设立人才基金。设立“__市杰出人才贡献奖”。对现有培训投入重点向民营企业的人才培养倾斜。实行经济补贴办法,对企业急需紧缺引进高级人才,给予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津贴和特殊保障津贴等;开发高层次人才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满足引进的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对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给予特殊照顾。二是建立激励、保障机制。鼓励人才继续学习深造和学术交流活动等并给予有关费用补贴。建立优秀农民工激励机制,抓紧制定优秀农民工的认定、奖励政策。制定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的优惠政策,并向优秀农民工提供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抓紧建立覆盖__市(含县区)范围内的社保通用制度,以实现社保新老制度的衔接和便于异地对接;对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统筹区的,终结社保关系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退还给参保人,切实解决外来人员社保基金流转难的问题。三是扩大本地就业。研究制定职业中介机构的扶持政策,大力培育龙头型的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中介机构成功向用人单位推荐,政府按人数给予定额补助。本市高校、职业技术学校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企业紧缺的实用性人才,财政按照为本地输送毕业生的人数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财政扶持政策范文第5篇

1、在财政政策上扶持和支持对外贸易发展

积极改革外贸体制,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是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前,我国外贸是实行国家统负盈亏的财政管理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财政为支持对外贸易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鼓励政策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增加出口商品货源的相关鼓励政策,二是扶持外贸企业改善出口经营等有关优惠政策。

(1)增加出口商品货源的相关鼓励政策

改革开放前,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的一个突出矛盾是出口商品货源尤其是适销对路的出口商品货源不足,出口贸易一直受到国内生产能力的限制,主要以出口农副土特产品为主。在处理内外销的原则上,一直是根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方针,按照以下三条原则进行处理:一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限量出口;二是国内市场和出口都需要而货源较紧张的物资,要积极发展生产,挤出一部分出口;三是国内市场可多可少的,可有可无的商品,基本上供应出口。据统计,1953年,在我出口商品中,农副产品和轻工业品约占82.6%。尽管到1978年我出口商品结构比1953年有所改善,但初级产品仍是我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年,我国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商品共有16个:大米、活猪、冻对虾、棉布、厂丝、绸缎、棉织品、针棉织品、服装、抽纱、茶叶、中药材、黑钨砂、煤、原油和成品油,这些商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49.5%。此外,出口额在5千万美元以上的商品共有17个:冻猪肉、冻兔肉、活塘鱼、蔬菜罐头、棉花、棉纱、棉涤纶布、毛针织品、松香、猪鬃、高级手工地毯、羽毛、皮褥子、陶瓷、纸张、钢材和锡, 这些商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11.2%。以上两项合计共33个商品,就占我出口总额的57.1%。因此,改革开放20年来,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中心环节是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大力支持外贸增加出口货源,鼓励外贸关心生产、参与生产、组织生产,成为国家财政支持外贸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此,国家财政:

建立了扶持出口商品生产专项资金。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外贸发展农、副、土、特、畜产品,水、海产品和矿产品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出口货源;用于扶持出口工业品的新产品的试制费用。资金分两部分,一部分从1972年起,由国家财政每年拨付扶持生产资金,到1998年,国家财政累计共拨出该项资金8.55亿元。在实际使用中,扶持生产资金除用于上述增加出口商品生产外,还用于外贸系统基层点的简单营业用房、救灾补助及外贸中专经费等补助。此项无偿拨款后来转为扶持外贸事业发展的资金。另一部分,由国家财政拨付给外贸基地部门实行无偿周转使用,从1975年开始,财政每年拨付该项资金,截止到1985年,国家财政累计拨付扶持生产周转金2.6亿元。此后,根据外贸基地局实行“政企分开”的原则,国家财政决定将此资金全部转给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公司。

国家财政扶持生产资金的拨付使用,对加强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增加适销对路出口商品货源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据有关资料表明,从1973年外贸在广东佛山地区建立第一个出口商品综合基地以来,截止到1984年共在全国建立了三十三个综合基地,为1984年当年外贸提供了22.7%的出口货源,有力地支持了外贸扩大出口。

建立了扶持外贸发展商品生产的商贸周转金。1987年,为加强中央财政用于外贸企业的业务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决定将有关扶持外贸的各类资金实行有偿使用,用途与原扶持出口商品生产资金一致,在原无偿使用的基础上,按周转使用原则,交纳使用费,使用费率按使用期长短确定,归还期在1、2、3年以和3年以上的分别为1%、1.5%、2%、2.5%。截止1997年,国家财政累计拨付该项外贸周转金达8.79亿元。

此外,为增加出口货源国家每年拨付“以进养出”周转平价外汇用于外贸出口商品生产;还通过奖售平价化肥、粮食以及钢材、生铁、有色金属、汽车、机床等物资用作外贸换购出口紧俏货源;为扶持出口工业品生产,国家财政拨出5亿元贷款资金,通过建设银行对出口工业品生产企业发放专项贷款,主要用于出口工业品生产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改造原有设备、扩建以及调整工艺、革新技术以增加出口可供货源,截止1985年该项贷款基金达6.5亿元等。

在当时供不应求的国内市场情况下,国家财政扶持出口生产资金的设立和使用,对发展我国农副土特商品生产,加快农副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加速出口商品生产专业化,进而扩大我国对外贸易出口,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2)改善出口经营、增强出口竞争力的相关鼓励政策

设立了外贸企业简易建筑费。此项资金由国家财政拨款扶持外贸进行简易建筑。外贸企业简易建筑费建立于197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商业部门简易建筑费开支办法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78]24号),批准将简易建筑费由原来在企业商品流通费中开支,改由国家预算中拨专款开支。根据国务院精神,国家财政从1978年1月1日起,将外贸企业所需的简易建筑费纳入国家预算,由财政部拨专款解决。外贸企业简易建筑费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外贸企业修建简易仓库、临时货棚、装卸货台、各种小型水池、简易仓库围墙、竹栅栏、排水沟和小桥、道路及国家统一分配的运输车辆等。每年预算安排在1.33亿元左右。截止1998年,国家财政累计拨付外贸企业简易建筑费23.59亿元。

采取了各类外贸补贴政策,包括:进、出口商品价差补贴、记账贸易顺差占款利息补贴、进口原机电仪专项补贴、进口国别政策补贴等。从1953年到1979年间,除1959、1960、1962-1965年六年外贸为亏损外,其它年份均为盈利,至1979年累计上交利润196.6亿元(已抵亏损)。但从1980年至1993年底,国家财政预算累计拨付的各类外贸亏损补贴达1,694.91亿元(已抵所得税、调节税及相关企业利润)

实行了鼓励出口的退税政策。对出口产品退税,使我国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是有效调动外贸企业出口积极性、增强我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外贸出口的一项重要政策。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对钟表、自行车等17种机电产品的出口实行退税政策。从1985年起,除原油、成品油以外,对其他出口产品均实行了退还生产环节最后一道产品税和增值税。1996年又开始试行对十类出口产品退还中间环节产品税和增值税,到1987年对出口产品逐步实行退还各道环节累计间接税和增值税的办法。1994年税制改革后,实行了“免、抵、退”的全面出口退税办法。1996年因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和实际征税不足等问题,国家调低了出口商品的退税率,1997至1998年,随着征管水平的提高,为支持外贸进一步扩大出口,财政又分期、分批对有市场的出口产品尤其是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和提高。强有力地支持了外贸出口尤其是深加工机电产品的出口。

实行外汇额度留成制度。为调动外贸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增强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的能力,我国从1979年起实行了外汇留成制度,即从外贸企业出口收汇中,留给地方、部门、和提供出口货源的生产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额度。留成外汇主要用于进口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也可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和办法调剂给其他企业使用。1985年,国家重新修订了外汇留成办法,为鼓励出口,进一步扩大了企业外汇的留成比例,同时,为鼓励地方超额完成出口计划,还规定对超计划出口由地方自负盈亏,所收外汇实行中央和地方倒三七分成。1988年,外汇调剂市场放开以后,因调剂价格可在国家制定的最高限价以内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浮动,外贸企业留成外汇调剂收入逐步成为企业调节盈亏的一个重要手段。1994年,随着人民币汇率的并轨,外汇额度自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