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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播理论

媒体传播理论

媒体传播理论范文第1篇

日本自7世纪“大化革新”后,确立了以天皇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12-19世纪,日本最高军事长官(征夷大将军)的幕府实际上控制政权达700年。1400年的中央集权(其中又有如此长久的军事中央集权),以及作为意识形态与政治、军事上的中央集权相伴的神道教、中国儒学、佛学的广泛传播等,巩固了日本历史上逐渐世袭化了的社会等级制度(士、农、工、商)和忠于主君的意识,这对日本民族心理和性格的形成,影响是巨大的。日本传统的国家主义、集团主义,在单一民族和单一语言的有力传播条件下,很容易贯穿到现代新闻传播中。

一、19世纪末日本媒体主动、积极地鼓动侵略战争

1867-1868年明治维新运动中,官方提出了文明开化、殖产兴业、富国强兵的三大政策。在热闹的政治争论、学习西方的过程中,国民整体处于兴奋状态,新闻业在这种大环境的刺激下,发展极为迅猛。但是,这一发展过程始终处于官方的有效控制之下。

在政治改革的基础上建立的中央集权制的明治政府,通过学习西方,对报纸的作用有了新认识。1871发给报纸发行人的文件中有这样的话:“新闻纸应以开启人们的知识为目的。而开启人们的知识,就是要打破顽固狭隘的思想,担任文明开化的先导。”[1]因此,这时的主要报纸都有官方支持的背景。一旦报刊,特别是政论性报刊开始批评政府,实行下情上达,政府对报刊的态度立即转变。每次修订报纸条例,都在控制力度方面有所强化和完善。1875年7月,《东京曙新闻》的末广重恭因上书反映对条例的意见和在社论中引证了其上书的内容,被判监禁2个月和罚款。不过,这属于媒介或记者“忠”得不够而出现的“违法”事件,很少有触动官方新闻政策的争取新闻和言论自由的抗争事件。

在经历了较多的因涉及政治而受到查处的事件之后,一种与政治保持距离的新闻职业意识开始形成,日本的政论报刊衰落,报刊的商业化发展成为一种趋势。明治政府“殖产兴业”的政策造就了工商业突飞猛进的发展,与政治保持距离的商业报刊也迅速发展了起来。

这种情形下的日本报业的产业化,是一种畸形发展。作为产业,报刊要生存就必须找到读者感兴趣的话题和进行适当的炒作,以争取更多的读者。而要炒作硬新闻,就只能顺着当权者提倡、允许的方向,显然,就国内政治问题提出反面议论是危险的,而炒作对外战争则会引起官方和民众举国一致的关注,带来利润。于是,借助日本武士征战的传统和民族“耻感文化”的心理特征,以及明治维新以来不断增强的对天皇“忠”(传统的对各自主君的忠诚,是日本千年社会结构的思想基础,将对各自主君的忠诚,转移到最高而唯一的人神天皇身上是较为容易的,并且做到了)的观念,日本报刊和通讯社从19世纪下半叶对日本侵略朝鲜、侵略中国的战争,到20世纪初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日俄战争,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各报均主动、积极地鼓动战争。通过组织大规模的战争报道,强化记者新闻业务的训练。主战的观念,甚至超越了当权政府把握的分寸,例如1905年反对日俄媾和,《朝日》社长村山龙平说:“只要坚持主张,即使报社垮了也在所不惜。”[2]。反战的媒介或反战的言论很少见,即使偶然出现,立即会遭到右翼势力的暴力袭击,同时也受到绝大多数同行的谴责和蔑视。日本新闻媒体营造的这种舆论环境,大大推动了日本对其他民族的战争,同时也为媒体自身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物质上的商业利益+精神上的国家主义,这是驱动日本媒介从明治到大正时代产业化的两个轮子。

二、明治-大正时期的新闻政策为媒体法西斯化提供了法制条件

日本的明治维新虽然一般被视为一场资产阶级革命,但这是在“王政复古”的名义下进行的,建立的只是具有开明色彩的新型专制政体,并未建立起新的文化价值体系,而是将神道国教化,武士道被泛化全民的道德行为准则。官方某一派掀起“欧化风潮”之后,便有一次官方另一派发动的保存国粹运动,各种媒介既为欧化制造了舆论,更为张扬国权论叫嚣尘上。基于日本长期中央集权、军事化统制的传统,保存国粹、弘扬国威的国家主义渐占上风。

经过对西方各国经验的比较鉴别,日本的当权者在19世纪末,将吸收西方文化定位在德国国家主义与传统儒学道德的结合上,凡是英美系统的思想均受到排斥。因为德国的国家主义与日本的国权论是最为相近的。“东洋道德西洋艺”、“士魂商才”、“和魂洋才”等口号,反映了这场维新运动的不彻底性。在这种本质上没有彻底改革的政治体制基础上,“殖产兴业”与“富国强兵”政策并提,那么工商业的振兴就可能为军国主义勃兴和发动侵略战争奠定物质基础。而从明治时代开始,到大正时代,对新闻的越来越严厉的控制,则在精神上为此作了准备。

经过多年的考察和比较,日本政府于1889年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该法大量照搬1850年普鲁士王国宪法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除了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外,日本臣民(而非公民)的权利必须服从德国那种“法律限度”(Gesetzevorbehalt)。因此,宪法强调的是“日本臣民在法律范围之内有言论、出版和集会的自由”。也就是说,这些权利是在宪法法律框架内给予的暂时的权利,天皇制政府有权根据需要,以简单的立法形式撤回给予的权利。对于德国这种宪法的性质,马克思当年曾作过分析。1850年普鲁士宪法颁布后,马克思引证了其中的条文:“每一个普鲁士人都有权利以口述、书写和印刷的方式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接着他写道:“理想和现实之间、理论和实践之间存在着何等惊人的矛盾。……没有当局的许可,你……不能思想、不能出版、……什么都不能做。为什么会有这个矛盾呢?原来普鲁士的恩准的这一切自由受到一个重大的保留条件限制。这些自由只是‘在法律范围内’被恩准。但现行的法律恰好是专制独裁的法律”。[3]宪法颁布后,撤回出版自由的具体法规越来越苛刻。自末广重恭案件以后,每年都有几十件迫害媒体和记者的事件发生。

从实际上不允许存在政党报刊,到颁布和修订一系列管理法规,以及惩处一批又一批的媒体和记者,日本当权者有效地限定了媒体的言论和报道范围。日本的媒体本来就没有与当权者抗争的传统,经过几个不大的斗争回合,便基本上被纳入了天皇专制制度的轨道,在鼓吹国家主义方面,相当多的媒体充当了自觉的工具。

三、九·一八事变——日本媒体转向法西斯的质变开端

日本军部干预政权过于明显时,日本的媒体对此多少是有些微词的。但是,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系列外侵略战争中媒体鼓吹战争的传统,以及半个多世纪天皇制政府在新闻政策方面对媒体的“调教”,1931年九·一八事变一发生,各个媒体再次积极地卷入战争叫嚣。报刊和通讯社采用无线电发报、传真和飞机运送稿件等当时最先进的传播方式,极为快速地报道日军进攻中国东北、攻打上海(1932年一·二八事变)的战况,支持政府的侵略方针。报上随处可见诸如“冰天雪地中激战的皇军”、“保卫帝国的生命线”等煽动战争的新闻标题。1932年9月16日,日本全国132家报社联名发表共同宣言,讴歌洲国成立。

为促进政府快速法西斯化,多批青年将校自1932年起,连续刺杀他们认为促进法西斯化不得力的政府文官,从大臣到首相,直至1936年最终确立起完全法西斯化的军政府。对于这种惨烈的暴力行动,媒体对他们的梦想改造国家的动机持一定的同情。而到后来,即使想批评,也不可能了,因为这种法西斯暴力也降临到一些主要媒体和其工作人员身上。例如,1934年3月《时事新报》一位记者被法西斯暴徒刺杀,同年4月《朝日新闻》编辑总务被刺重伤,1935年2月《读卖新闻》社长被刺受伤,1936年2月《朝日新闻》社遭暴徒袭击等等,当事的媒体不敢言,其他多数媒体对此也保持沉默。并非这些受害者不赞成军国主义,只是极端派认为他们做得不彻底。

对待九·一八事变的态度可视为一个转折点,然而在这个问题上几乎没有媒体持反对意见。这个时期媒体对军部的批评,并不是在发动侵略战争方面,而是策略上的相对温和与极端激进的分歧。

日本军部自九·一八事变后,一步一步将日本的各种新闻媒体牢牢地绑在了侵略战争的战车上。回顾和研究这段历史,对于防止法西斯主义新闻政策的卷土重来,亦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日本政府和军部采取的一系列媒体法西斯化的措施

1,大规模的思想和人员整肃

从1932年起,日本政府对各种出版物(包括报刊)实行空前严厉的检查和取缔,仅当年就有5000起,而平常年这类事件一般为几十起。其中真正直言反对战争的极少,主要是禁止那些可能不利于军部直接统制的新闻报道和言论。1932-1933年,日本政府逮捕文化人多达3.4万人,仅1932年10月30日一天就抓了1400多人。军部对已经相当支持战争的媒体仍旧不放心,要求发动全面侵略战争的“国策”与“国论”必须完全一致,国论与国策保持距离也不被允许。陆军省的新闻负责人本间雅春发表谈话:“国策与国论毫不相干的时期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近年来,舆论虽然不断增长着可贵的力量,但还没有像日中事变这样发挥过威力。一旦我们的报道机关阐明正义观念、统一国内舆论、指出前进方向,使国民紧密团结、燃烧起火一般的爱国热情,即使以整个世界为敌也毫不畏惧,那就是为国家立了大功,无论谁在它面前都不能不脱帽致敬。”[4]这基本反映了军部后来进一步钳制媒介的立场和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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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体明征运动和精神统制

为了使舆论进一步法西斯化,日本政府1935年发起“国体明征运动”,“明征”即“明确”之意,目的是彻底消除明治维新时期传入的自由民主思想,完全回归到神权天皇制绝对主义的“国权论”。在这一运动下,教育和国民教化再次被“刷新”,反对偏重智育,禁止高级享乐,电影中只有行军、射击、高呼万岁的镜头,连一些一向被看作是吹捧天皇制的书籍,也由于军方极端派认为不够彻底,以破坏国体观念、提倡多元化、主张思想自由等罪名,将当事的教授们赶出大学。接着,1938年发动“国家总动员运动”,全面实行经济统制、国民统制和精神统制。政党被完全禁止,议员不属于政党,而被纳入“大政翼赞会”会议局领导。该会对所有的施政演说、军事战况报告、致出征将士的感谢决议和答前线电,都以热烈掌声通过。原有的各种社会团体解散,按职业、年龄、性别分别被纳入官方直接控制的全国性单一社团,如大日本言论报国会、大日本青少年团、大日本妇人会、日本文学报国会、大日本产业报国会等等。高压政策还蔓延到宗教,许多宗教,包括基督教受到迫害,数千人被捕。在这种精神统制下,对新闻传播一步进一步的控制,更是无以复加。

3,情报局对新闻传播的法西斯统制

早在1932年,为控制舆论就成立了尚没有列入编制的情报委员会,由外务、陆军、文部、内务、邮政等省派出委员和干事,统一协调对舆论的控制。1937年该机构列入编制,名为内阁情报部,直属首相。1940年,内阁各省和军队各兵种的情报部门合并为统一的新设“情报局”,对所有涉及传播的载体,包括报刊、广播、通讯社、电话、电影、戏剧、曲艺、绘画、唱片等等实行直接控制。该局成立之后,立即向各出版单位发出了一大批被禁止写作的人员名单。情报委员会时期,各主要媒体的领导人尚作为委员,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现役军人在情报局的各级领导岗位占了多一半。战争失败前夕,政府指定成立的新闻界自主统制的御用团体“日本新闻会”也被解散,改由情报局直接向报刊发出具体指令。这个机构凌驾于与传播业相关的各个部门之上,参与制定了一系列钳制舆论的法规,例如取缔危险文件法、思想犯监护法、报纸等揭载限制令、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临时取缔法,以及广播、电影方面的一系列“指导方针”和“纲要”。至此,日本法西斯从思想到体制,编织了一张完全笼罩新闻传播的庞大而严密的罗网。

4,国家直接管制广播业

日本1925年3-6月间分别成立了民间社团法人的东京、大阪和名古屋广播电台。然而在第二年,政府就发出指示将三家广播电台合并为由政府直接控制的垄断广播业的“日本广播协会”。政府对所有消息和演讲,以及讲演人选都进行严格审查。九·一八事变中,广播煽动战争的作用远比报纸广泛,极大地刺激了收音机销售。1934年,为强化对广播的控制,进行了一次广播协会的改组,邮政省的无线电科、内务省保警局和文教省社会教育局负责人均参加进来,现役军人主持的煽动战争和进行法西斯教育的节目越来越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广播中越来越多的是首相、军界和其他官界首脑的鼓动演讲,以及经过特别甄别的御用民间知名人士的讲话,主题均为“作为大东亚指导者的日本”、“美国侵略东亚史”等等。为了防止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1942年起,甚至连外来词汇都不准使用,例如“播音员”改为“放送员”、“消息”改为“报道”,同时开列了禁止播送的1000首外国歌曲的单子。

5,合并通讯社,全面控制报刊的新闻源

通讯社是所有媒体的主要新闻源,集中力量控制了通讯社,一定程度上也就控制了报刊、广播。战争爆发时日本的通讯社多达200家以上。为了强化对新闻传播的控制,日本政府于1936年11月合并两个最大的通讯社,建立同盟通讯社。该社实际上完全由军部控制,其他通讯社以加盟的形式归到该社名下(当时共189家),凡新闻传播之电报,不论发稿还是受稿,只授权与该社。同盟社还直接负责对外国际广播,从成立的当年起,使用英、法、德、西、汉语对欧洲、北美、亚太地区广播,随后扩大到使用24种语言全天候广播,积极参与法西斯轴心国与同盟国的电波战,其宣传的广度和强度毫不逊色于德国法西斯。

6,报刊大合并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第五天,政府即颁布新闻事业令,宣布首相和内阁有权对新闻业的合并经营、转让和废止作出决定,违抗者将进行处置。为了便于更好地实行控制,除了几家全国性和区域报纸外,其他一律按照一县一报的原则实行合并。几个月内,日本全国只剩下53家报社(57家日报)。而1937年七·七事变时,日本全国有日报848家。

杂志也没逃过大合并的命运。九·一八事变后,遭到查禁的杂志每年都有几十种。仅1939年,日本全国的杂志被禁止出版的就有4000种(包括警视厅管辖的500种)。再经1941年和1942年的两次整顿与合并,原来数千种杂志剩下996种,综合性杂志只保留了3种、时事性杂志只保留了7种。1944年又迫使最大的综合性杂志《中央公论》、时事性杂志《改造》停刊。

五、日本新闻界为什么追随法西斯

明治时代初期,日本的媒介为自由民权运动的传播作出过贡献,但几经“欧化”与“国权论”的较量,后者渐占上风,日本特有的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在传媒居完全的主导地位。明治时代末期起,日本的媒体追随国权论,在煽动战争方面一向是积极主动的。一些主流媒体对军部的一些具体做法有些微词,然而战争一旦打响,国权论勃发,依然追随其后,反对意见只是在大方向一致的前提下,提出一些对过分极端做法的意见。当这类意见也遭到镇压之时,只剩下服从和积极配合了。太平洋战争期间,新闻虚假到这样的程度:日方战果的报道是实际情况的六倍;日方损失情况是实际情况的五分之一;商船损失的情况是实际情况的十六分之一。

关于“言论自由”,几乎成为一个反面的概念,最多在顺从方向的角度偶然被提到。例如1944年7月一次有记者参加的大政翼赞会的座谈会上,一位发言者说:“我以为振奋日本民心的方法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完全被否定了,这确实不是一种激发人们斗志的好办法。”[5]其实,限定范围的言论自由并不是自由,最终只能导致否定这种自由本身。

正是由于日本的媒介忠诚于军国主义已经成为常规,一旦天皇宣布战败,它们便处于不知所措的境地。《每日新闻》发表文章说:“这对最终解救日本是大有好处的。”《朝日新闻》说:“过去的态度使我们几乎一无所获而损失惨重。”《读卖新闻》说:“我们必须坚定地相信,军事的失败与一个民族的文化价值是两回事,应当把军事的失败作为一种动力。”广播中则一再强调“从消沉中站起来”,“把别人从消沉中唤醒”,“全世界的目光正在注视着我们”。[6]显然,媒体主持者考虑的只是日本民族的荣誉和未来发展,对于军国主义本身的反省是很有限的。

战后联合国军(主要是美军)1946-1952年组织清算日本传媒的法西斯主义,最初进行得较好,朝鲜战争爆发后,由于美国要借助日本的力量参与战争,对日本传媒法西斯分子的清算转而变成了“清共”,因而日本传媒对法西斯主义的清算和自由主义改造是不彻底的。

注释:

[1]内川芳美、新井直之《日本新闻事业史》第3页,新华出版社1986年中文版。

[2]山本文雄等编《日本大众传播工具史》第84页,青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中文版。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655页,人民出版社1962年中文版。

[4]内川芳美、新井直之《日本新闻事业史》第51页,新华出版社1986年中文版。

媒体传播理论范文第2篇

    新加坡的新闻传播媒体管理活而不乱。结合笔者的研究和实地考察,就新加坡的新闻传播媒体管理做一探讨。

    新闻传播媒体管理的举措

    组织体制设计的国有私营。新加坡报业控股和新传媒,从组织体制上都具有国有私营公司的特点。新加坡报业控股(SPH)成立于1984年,是挂牌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第一级股市的上市公司。但是在公司的制度设计上,新加坡报业控股有两个特点是其他上市公司不具备的:一是严格限制任何一家外资企业股权超过3%,二是设计了管理股。管理股由政府管理,每股拥有相当于200个表决权。新传媒(新传媒私人有限公司,Media Corp)是名义上的私营公司,但它的唯一股东是淡马锡控股公司。淡马锡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是一家新加坡政府的投资公司,虽然以私人名义注册,但新加坡财政部对其拥有100%的股权。

    这样的组织体制设计,对于提高两个新闻传播集团的效率提供了保证。因为,这样的组织体制设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股东“人格化”清晰。股东人格化,避免了因股东人格化模糊导致的“谁都负责,谁都不负责”的弊端。二是组织核心价值观清晰。既然是公司是企业,因此回报股东是衡量其业务表现的根本标准,因而“以盈利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成为组织的核心价值观。新加坡报业控股原总编辑林任君说:“报社是个企业,报纸是这个企业生产出来的资讯商品,必须获得市场的接受才能生存。总编辑作为报社的主管,首先必须接受这个最基本的企业生产运营理念,任何办报理念也必须服从这个前提。”三是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出资,委托董事局管理,总裁负责日常经营,监事局负责监督,组织的各项权力运行得到制衡;董事局下设审查、人力资源、投资、人员提名等专业委员会,决策专业化程度高,科学决策得到保证。

    这样的组织体制设计,同样确保了媒体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新传媒就不用说了,即使是新加坡报业控股,因为管理股由政府管理,每股拥有相当于200个表决权,政府因此对新加坡报业控股的重大决策有很大的话语权。

    法律和规则的双重管理。除组织保证外,新加坡的新闻传播媒体管理强调法律和规则的双重约束。

    法律管理。新加坡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报章与印刷法令》《诽谤法令》《煽动法令》《内部安全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媒体发展局法令》等。《报章与印刷法令》明确规定:一、实行报刊出版准证每年更新;二、新加坡报业控股董事必须是新加坡人;三、个人或机构股份不得超过5%;四、外国人合计不能超过49%;五、股份分为管理股和普通股,管理股占总股份的1%,发给新闻通讯艺术部部长批准的公民或机构;六、在委任报社高层管理人员的投票中,每份管理股有200票的表决权。

    规则管理。除法令外,新加坡新闻传播媒体的管理,还有一些没有明确的条文,但却是约定俗成的规则,包括:一、不得玩弄种族、语文、宗教等敏感话题;二、不得挑拨种族矛盾和冲突;三、报道军事、外交等课题须照顾国家利益与安全,可以理性讨论、批评,不能鼓动、制造分裂。对这些规则,李光耀说:“我知道哪些报道是庸俗下流和丑恶可耻的,这些我还能忍受。但如果任何报纸每天都在撒语言、文化或宗教的毒素,我就会戴上指节铜套(加以对付)。”

    自律与沟通的双管齐下。自律与沟通,是新加坡新闻传播媒体管理的又一举措。

    从业人员要严格自律。新加坡新闻传播从业人员中,多是无党派人士。以作者造访的新加坡报业控股所辖的《联合早报》为例,300多名编辑记者中有20名高级编辑,他们全是无党派人士。对此,新加坡的新闻传播媒体要求,新闻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些构成了对新闻从业人员的内部约束——自律。这些职责可以概括为七个方面:一、新闻工作者必须具备高度专业水平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二、在跟政府关系方面,媒体抱着寻求共识,而非对抗的方式;三、在国家利益方面和移风易俗的社会运动(如华人讲华语运动、反抛垃圾运动等)方面,媒体必须支持政府;四、人民可以对政府提出尖锐批评,媒体必须尊重政府回答的权利;五、报道与评论必须分开;六、记者可以发表对任何政策的看法,但不能鼓动或引起人民跟政府对抗;七、若要鼓吹某种政治主张,应加入一个政党。

    沟通促进互信。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是平等的,经常性的沟通有助于消除误解,增强互信。沟通的方式包括:一、总理定期召开午餐会。席间就国家施政方针、政策背景目的等,与新加坡报业控股和新传媒的总编交换意见,同时两大传媒集团也就发展中的问题争取总理的理解和支持。二、各部部长也与报业编辑部和经营管理层经常互通信息。就在笔者座谈当天,新加坡新闻文化通讯部部长莅临新加坡报业控股,就当前的文化发展、民众动向进行沟通。卓有成效的经常性的沟通,是新加坡政府与媒体亲密关系的基础。

    新闻传播媒体管理的思想基础

    新闻传播媒体不是第四权力。第四权力,是西方国家对新闻传播媒体在社会中地位的一种比喻,新闻传播媒体又称为第四帝国。这种观点强调:一、新闻传播媒体是第四种社会力量。它与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并立。二、新闻传播媒体负有监督职责,是社会守夜人。它对上述三项政治权力进行监督,起到了制衡的作用。三、只有保证新闻传播自由,新闻传播媒体才能对政府起到制衡。四、只有政府权力得到制衡,政府才可能廉洁高效。

    新加坡政府和媒体认为,新闻传播媒体不是第四权力,不存在绝对的新闻自由。新闻传播媒体之所以不是第四权力,依据有四个方面:一、政府是人民选举的,政府权力来自人民授权,因此只有人民才有权监督制衡。监督制衡的手段,就是人民的选票。二、媒体是企业,权力来自股东委托,因此新闻传播媒体不能从根本上代表民意。三、新闻工作者并非人民选举产生,人民没有赋予他们代议士的权力。四、媒体公正性难以保证。媒体既然是企业,追逐利润是其使命,因此新闻媒体为五斗米折腰的事情就难以避免。

    新加坡政府和媒体认为,古今中外的实践证明,绝对的新闻自由是不存在的,新闻传播媒体正确行使第四权力也是不可能的。在标榜高度自由的西方,新闻传播媒体运用第四权力的时候,也经常受到各种因素制约,因此新闻貌似自由实则不自由,貌似公正实则不公正。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指出:“美国的主要媒体有强有力的理由以逢迎执政党的方式处理新闻;不这么做就没有好处。”对于新闻媒体的公正性,美国的民调表明:三分之二的公众不信任记者。他们认为,媒体人跟律师、政治人物、商人一样,心怀某种意图;编辑部受到利益集团操纵,媒体老板、大企业和广告客户影响新闻报道;64%的美国人认为,报道过于耸人听闻。

    即使是媒体的老板,对正确行使第四权力也不以为然。传媒大亨默多克就明确说过:“所有的报纸都是为了赚钱,仅此而已。我做任何生意都不是为了受到尊重。假如有一天我这么做,我希望有人前来把我剔除,把我撵出去——因为办报纸的目的并非为了获取人们的尊重。”

    新闻自由的前提是负责任。“负责任的新闻自由”是新加坡新闻传播媒体管理的思想基石,是新加坡《联合早报》原总编辑林任君1995年提出来的。“负责任的新闻自由”,是指新闻传播媒体不能以“无冕之王”自居,以自己为民意代表而凌驾于政府之上。如果采取西方所标榜的放任自由,对政府采取不合作、不信任的态度,只会在人民中引起思想混乱。

    负责任的新闻自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传播内容要服从国家的至高需要。新加坡的国家至高需要,目的是促进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形成。新加坡共同价值观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国家至上,社会为先;二是家庭为根,社会为本;三是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四是协商共识,避免冲突;五是种族和谐,宗教宽容。这五条共同价值观,构成了新闻传播内容的边界。

    二、关于新闻自由,李光耀强调:“我不接受报纸业主有权决定要发表什么就发表什么的说法。”同时,他认为“(在新加坡)新闻自由、媒体业的自由都必须服从新加坡国家的至高需要和民选政府施政的首要目标”。

    媒体不是政府的传声筒。新加坡政府和媒体认为,新闻传播媒体只会唯唯诺诺,充当政府的传声筒,是对自身对公众乃至对政府的不负责任。政府公开声明,媒体不应该成为政府的传声筒,更不应该只报道政府的消息。那样的话,在市场经济社会,一味地突出政府的新闻会导致受众对媒体的抗拒,就必然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媒体会因为受众减少,进而导致广告收入减少,最后无法生存;二是政府因为失去与人民沟通的渠道而无法兼听则明。

    如何不做传声筒呢?新闻传播媒体的管理办法是报道、评论、读者来函分开。一、报道新闻,力求客观平衡。二、社论或言论,批评政府政策的偏差。发表评论要把握两点:首先,新闻传播媒体的任何批评必须有事实根据,决不能无中生有;其次,政府接受批评,并且针对批评回答问题和解释政府立场;三、读者来函,反映民间声音。

    新闻传播:社会发展的促进剂

    新加坡的新闻传播媒体管理是成功的,它对新闻传播产业、政府的高效廉洁和社会经济发展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媒体传播理论范文第3篇

根据拉斯韦尔传播模式,教育传播系统包括教师、学生、教学媒体、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五要素。教师和学生在教育传播中处于“双主”地位――― “主导”和“主体”,媒体是这“双主”发生关系的重要纽带,而教学效果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媒体的使用对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1]

在教育传播中,教师通过媒体向学生传递与交换教育信息,教育传播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须遵循共同经验原理、抽象层次原理、重复作用原理、信息来源原理、最小代价律与媒体选择原理。教育传播要取得好效果,教学媒体的选择与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原有经验,师生要建立共同经验的基础,从而进行有效的传播。同时,教学媒体呈现的内容来源必须正确、真实可靠,而且必须在学生能明白的抽象范围内进行,同时要注重媒体所呈现的信息要方便省事、代价低。

二、教学媒体的类型与功能

从众多的教学理论中可以看到,媒体与教学存在一种集成的关系。教学媒体可营造问题求解的情境,是成员共同学习的纽带,能促进成员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并形成有效的反思与批判的工具。教学媒体对环境的构建、信息的呈现、学生智力的发展能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想要在教学中合理使用教学媒体,必须对其类型与功能加以清楚的认识。根据当前技术的发展,教学媒体可分为以下几类。[2]

1.资源加工类媒体

根据多种信息载体的表现形式和传递方式,资源加工类媒体包括文本类、静图类、声音类、动画类和视频类媒体。文本是以文字和各种专用符号表达的信息形式,它主要用于对知识的描述性表示;静图可以形象、生动、直观地表现出大量的静态信息;动画可把抽象的内容形象化,使许多难以理解的教学内容变得生动有趣;声音属于过程性信息,有利于限定和解释画面,主要用于语言解说、背景音乐和效果音等;视频是若干有联系的图像数据连续播放而形成,信息量较大,具有更强的感染力,适宜呈现一些学习者感觉比较陌生的事物。

2.知识建构类媒体

常用的知识建构类媒体工具有概念图、思维导图等。概念图是用来组织和表征知识的工具。它形象化地表征学习者的知识结构及对某一主题的理解。它最大的优点是将知识的体系结构(概念和概念之间的关系)一目了然地呈现出来,突出表现知识体系的层次结构;而思维导图是将中心主题通过特定的关联展开分支,利用关键词或图形标识分支,结合色彩和字体的变化将放射状思维过程和结果可视化的工具。它不仅作为辅助思考的工具,同时作为处理知识及学习知识的有效方法,直接应用到知识学习过程的整理、记忆、复习、交流和写作等过程中。

3.交流协作类媒体

交流协作类媒体主要分为异步、同步通讯类媒体,即时通讯工具和电话、传真等。异步通讯类媒体:包括Email、BBS等,它可实现教师、学生之间信息的交流与意见的发表,并且不受时空限制;同步通讯类媒体:包括聊天室、视频会议系统,它可使在地理上分散的用户共聚一处,通过图像、声音等多种方式交流信息与共享资源;即时通讯工具:包括ICQ、MSN、QQ等,它们都是即时性聊天工具,在教学中应用可做到反馈即时,单对单交流有较好的保密性;而电话、传真的普及性高,同时具有很强的稳定性,有利于师生、生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三、教学媒体的选择原则

教学媒体的类型随着技术的进步,纷繁复杂,合理的组合与运用,能大大提高教学的效果。根据教育传播效果的优化原理,本着“效果为先,简单合理”的核心思想,教学媒体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效果主导性原则

媒体选择的首要因素是教学效果,也就是要讲究效益,要用最少的时间圆满达到教学目标。所以选择媒体时,必须根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等,优先选择效益高的媒体,使教学内容更清晰、直观,便于学生观察理解,降低思维的难度,增强记忆,培养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与应用。[3]

2.系统设计与优化组合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媒体作为教学过程和学习资源支撑的技术条件,将教师和学生间的教学信息实现了实时传播。尽管媒体不是教学效果的决定因素,但是,如果没有相关媒体的技术支持,许多教学方法将不能有效实现,从而很难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所以,只有通过教学设计将教学媒体有机地整合到教学环境中,并结合学生的学习特点,灵活实施教学,才能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3.简单有效性原则

若用文字与语言符号能表达清楚的教学内容,只需清楚交代其结构形式、要点;若用静止图片能讲清楚的教学内容,只需提供静图类媒体,无需使用动画与视频。总之,在教学效果良好的前提下,使用教学媒体越简单越好,从而降低教师的工作强度。

4.恰当选择性原则

教学效果更多的取决于教学方法的正确运用和媒体的恰当选择,对于同一教学内容,因教学设计的不同,所选择的教学媒体则不同,因此教学媒体应根据本校的教学条件和教学内容来具体选择。教师只有熟练掌握媒体使用,了解媒体使用特点和注意事项,才能总结出媒体的使用技巧,分析出各种教学媒体的教学特性。[4]

5.适合性原则

没有一种媒体对所有教学内容都是最适合的,也没有任何一种媒体是最好的,只有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将教学媒体恰当地运用到教学环境之中,才能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所以在教学中,由“用媒体来学”转变为“在媒体中学”,利用媒体去创设情境,通过媒体应用于教学的试验,选择最适合的学习任务,创设与学习环境相适合的教学媒体,这样所选择的媒体才是最适合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

四、教学媒体的选择方法

由于教学媒体选择的首要因素为教学效果,因此在高效的前提条件下,教师应根据教学对象、教学目标的要求,仔细分析教学内容来确定所选媒体。[5]

1.教学媒体选择流程

戴尔的“经验之塔”理论把人类学习的经验依据抽象程度的不同分成做的经验、观察的经验和抽象的经验。由此我们也可把教学内容分成三大类:观察经验类教学内容、做的经验类教学内容、语言文字符号类教学内容。而从媒体类型与功能的分析中可知,资源加工类媒体擅于用多媒体元素表现事物的内部特征,能提供不同性质的信息,有利于学习者的观察、总结与提高;知识构建类媒体主要用图示的方式,表征事物的关系,有利于学习者的联想与抽象思维能力的培养;而交流协作类媒体,通过提供多种形式的交流协作媒体,促进学习共同体成员之间(即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培养其沟通与交流的能力。由此可看出,在高效、适合的前提下,在实际教学中若能依靠语言、文字符号表述清楚的教学内容,可选择知识建构类媒体工具,若不能表述清楚,可采用资源加工类媒体工具提供观察经验,若仍不清楚再采用交流协作类的工具。此过程可反复使用,直到达到教学目标为止。教学媒体的选择流程可参考图1。

2.语言和文字符号类教学内容的教学媒体选择

语言和文字符号表述的教学内容比较抽象,主要涉及一般数学公式的推导,语言文化教学和社科中的描述性知识等。选择知识构建类媒体工具可将其知识要点,以图示的方式全面呈现出来,并进行详细讲解和阐述,使学生直观地掌握教学目标要求的知识、技能、方法和应用,这样化解难点,突出重点,保证教学难点的有效突破和教学重点的理解与掌握,既有助于完成教学任务又有利于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3.观察经验类教学内容的教学媒体选择

针对需提供观察经验的教学内容,首先应选择静图类媒体,静图能够提供丰富的图形和图像,能够有效弥补观察经验的缺乏,同时容易看清楚图中的细节问题;若需要呈现动态、微观的教学内容,可选用动画、视频类媒体,通过先观察表面和结构,然后观察其机理和运动状态,最后分析其运动规律;若教学内容涉及声音,可选择声音类媒体。此类教学媒体的选择,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灵活选用教学媒体,并要设计好媒体的使用程序,使每一步都为实现教学目标、化解难点、降低学生的思维难度为目的,使学生既能理解难点,又能掌握重点,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4.做的经验类教学内容的教学媒体选择

教学中普遍开设实验教学课、综合实践活动课、实训等课程,此类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具体操作与实践能力,也就是重点培养做的经验。当前实验教学主要分为验证性实验与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对于验证性实验,首先需要老师先做演示实验或示范操作,可选择资源加工类媒体,多方面提供实验方法、实验步骤、实验操作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教学内容,然后再对学生进行分组训练,训练中可借助交流协作类媒体,提供学生交流、讨论的机会,提高实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对于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可采用交流协作性媒体创设学习情境,在此学习情境中,教师明确学习任务,并利用资源加工类媒体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学生采用任务驱动的方式进行学习,同时在学习中学生能与教师或与其他同学进行很好的沟通与交流。这样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 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协作与团队精神。

媒体传播理论范文第4篇

2016年2月19日,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要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把握定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在当今信息网络技术深刻改变我们日常生活的新媒体时代,人们更加熟悉用智能手机、微信、微博、社交软件、APP等信息网络工具感知、体验和接受信息与新闻的传播,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优势正逐渐丧失,信息的传播秩序和规则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新闻报道的有效性和真性越来越受到纷繁变化的网络环境和媒介的影响。在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坚持新闻报道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网络新闻传播内容的安全把关已成为每位从业人员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新媒体环境对网络新闻传播带来的改变

1. 传播方式改变

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定时、定量、定制”的传播方式不同,新媒体的影响无处不在,借助手机、APP、软件、网络等方式使得网络信息传播更为迅速、范围更广,“手指轻轻一点、屏幕轻轻一划”,海量信息内容即刻传达。同时,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得新媒体的传播内容不仅限定于文字和图片,线上线下、直播、访谈、微视频、动新闻,虚拟现实等报道方式的出现,使得网络新闻报道更加丰富多样,交互式的传播特征让信息分享与受众互动融为一体,成为传统媒体难以逾越的最大比较优势。

2.接受习惯改变

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更新迭代,深刻改变着受众对信息新闻阅读和接受的习惯,传统媒体下“晨起看报纸,饭后看新闻”的固化模式将会迎来颠覆性的改变,定制的新闻APP弹出、每日新闻推送、信息分享RSS等碎片化的信息分发手段使得网络新闻报道无处不在,并且对受众的传播渠道更加直接,热点与焦点事件的反应更加便捷,传统媒体将面临新的转型。

3.舆论环境改变

新媒体的出现和发展,使得“主流媒体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界限愈发模糊,两个舆论场的融合将成为趋势。新舆论场的形成将使新闻的即时性特征更为明显,受众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工具自发传播新闻的主动性增强,新闻事件的多元性和公开性进一步显现,在缺乏有效引导和监管的条件下,新闻热点的突发性和难控性将被放大。同时,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环境下,受众信息难度低、随意性大,虚假信息泛滥,内容不规范,观点视角不以媒体的意识为转移等现象将成为制约网络新闻发展的主要因素。

4.媒体格局改变

新媒体的到来,将使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面临新一轮的转型,直播、访谈、VR等报道技术和手段的日新月异,让新媒体逐步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传统媒体的影响力此消彼长。从媒体格局来看,如微信、微博等互动平台已经成为舆情散播的主要源头,受众评论和互动的广泛性增强了信息传播穿透力,不同观点的对冲和受众情绪的释放增加了舆论对新媒体身份的认同,新旧媒体格局的变化不可逆转。

二、网络新闻传播“把关人”缺失乱象

上世纪五十年代,美国传播学奠基人库尔特・卢因首次提出“把关人”概念,认为“信息总是沿着包含有‘门区’的某些渠道流动,‘守门人’将对信息或商品是否被允许进入渠道做出决定”[1]。随后,传播学者怀特将这个概念引入新闻研究领域,概括来说其观点就是,大众传媒在进行新闻报道时不是可不可能是“有闻必录”,而是一个取舍选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传媒组织形成了一道关口,通过这道关口传达到受众那里的新闻只是众多新闻素材中的少数[2]。

在传统媒体中,广播、电视和报纸是受众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拥有绝对的大众传播支配权,其新闻报道与信息传播遵循严格标准和流程,并且谨慎、客观、公正的行为价值观能够真实反应新闻、信息的全貌,传媒和舆论的立场不会过多的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但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和随意性得以放大,信息来源的渠道和方式更多更广,极易受到主观、利益、媒介等外部因素的制约和干扰,尤其在网络新闻传播过程中,传统媒体的“把关”角色面临深化,[3]新媒体难以规范和固化信息标准和流程,各种缺失乱象频现,[4]主要表现在:一是低价值信息泛滥,各大门户网站和社交平台中偷换概念的“独家”新闻信息重复泛滥,极大的浪费了舆论资源;二是虚假报道频现,为抢夺“首发”资源和“头条”优势,不对基本事实进行查证,或者根本就是传谣捏造焦点热点,扰乱视听,无中生有;三是偏离主流导向,在转载或转发过程中,为博得公共眼球,更改标题,或是用明显与内容相悖或产生歧义的“字眼”正题歪做,违背基本新闻事实;四是格调低俗无底线,恶搞、调侃、戏谑的方式在网络报道中层出不穷,违背了基本社会道德准则;五是刻意夸大夸张,利用猎奇、煽动性的语言有意炒作某些事件和焦点,赢得受众持续关注和网页点击率的上升,成为推波助澜的反面典型。

三、新媒体环境下“把关人”理论的应用

新媒体环境下,网络新闻报道的“把关”与传统媒体相比,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来源不可控,传播源头并不是传统媒体的记者、采编、编辑等专业队伍;二是内容形态难以掌控,除去文字、图片外,大量的含有视频、音频、动图、外网链接等多种形式;三是内容真实性无法核实,不会有传统媒体的签发人负责制;四是日量巨大,各种网站、平台、APP、RSS订阅、微博、微信等信息量难以想象,并无法甄别;五是内容审核无法保证及时有效,信息的海量特征让媒体长期保持具有专业素养的审核队伍无异于天方夜谭。因此,在日渐开放和网络环境下,如何深化和演绎“把关人”理论,让每位从业人员扮演好“把关”角色,强化“把关”职责在新闻报告和信息传播过程中舆论监督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1.建立安全把关的专业团队

“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做”,各级新闻机构应该建立针对网络信息传播的专业审核团队,其主要作用是加强对国家新闻制度的理解,坚持网络信息防控与新闻把关的有关制度,提高新闻敏感性和鉴别力,把好工作流程关、稿件审核关和工作报道关,真实有效反映新闻内容,合理引导舆论走向,主动净化网络环境,真正提高新闻传播力和公信力。

2.建立有害信息数据库和防火墙

各级新闻机构应该建立网络信息新闻传播的数据库,将散播政治谣言,映射体系制度,抹黑历史信息,散布煽动性思想,宣扬错误思潮,传播低俗、愚昧、迷信、有害信息和编造虚假新闻等方面纳入数据检索范围,设置关键字条警示和屏蔽,在新闻网页、客户端、APP与RSS推送中形成防火墙,防范有害信息在受众间传播。

3.规范新闻采编和审核工作流程

在网络报道环境中,加强并规范新闻采编和审核的工作流程,“把关人”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迎合偏激情绪,不跟风炒作低俗信息,不抢跑越位、打“球”。转发信息一律执行先审后发,严格把握导向、甄别事实,不使用无权威来源或无法查证的信息。按照“一个出口、一个标准、一个流程”把关,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和流程。

首先应该加强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制度的学习,对重大方针的变化要有清楚的认知,能够真正领会中央及地方的意图,紧跟相关部门的工作大局;其次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扑下身子、潜下心来,让业务水平能够适应相关技术的发展,新媒体的发展对编辑来说就是一个不断学习和适应的过程,无论是直播、VR还是微视频,技术的更迭适应的是受众的习惯,只有不断提高对新技术应用的适应水平,才能跟上新媒体发展的步伐;最后要具有发现新闻、提炼新闻和凸显新闻的“慧眼”,编辑人员每天要面对社内和本埠数以百计的稿件,内容庞杂,哪些是反映时代要求和社会本质的主流,哪些是传播舆论正向的先导,哪些是体现社会民情的头条,编辑人员要心中有数,具备独特慧眼,从大量稿中将舆论关注,受众关心的热点甄别出来,放在最显眼的位置和最易传播的渠道,这样才更易被受接受。

参考文献:

[1]库尔特・勒温.团体动力的边界-群体生活的渠道[M]. 1947.

[2]屠筱茵.网络与新媒体环境下的“把关人”理论[J].西部广播电视.2015(14).

媒体传播理论范文第5篇

1 大众自传播的特点

所谓大众自传播,即为传播组织通过现代的传播媒介对及其广泛的受众所进行的信息传播活动。拉斯韦尔研究表明,人类传播活动均有五大要素组成,即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传播对象、传播效果。大众自传播作为人类传播活动中的一种形式,其同样具备以上五个要素,因此在五个要素的框架下,大众自媒体本身的特点,就可以归为以下几点。

1.1 传播主体多样化

大众自传播不同于传统媒体传播形式,其传播主体不会受到限制,传播主体除了可以是教师集群、艺术家领域人士之外,还可以是不同领域的人,他们的身份五花八门、可以参差不齐。

1.2 传播内容与传播媒介形式多样

传统新闻传播过于正式,内容上受到诸多限制,相较而言大众自传播内容就比较宽泛,其可以是相关报道也可以是闲谈、通知等。而大众自传播媒介包容的形式比较多样,如新媒体、网络等,这使得大众自传播的传播面更广。

1.3 传播对象的不确定性

不同于传统新闻传播,大众自传播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凡是对所传播的新闻感兴趣,并且浏览的人均为传播对象,因此传播对象必定来自不同领域,有着不同身份,其对新闻的理解也不同。

1.4 传播效果多变

大众自传播的传播者的目的不同,可能是为了博眼球、可能是为了宣传产品、可能是为了打抱不平等,但在事件传播的过程中,因传播对象表达出不同的观点,就是使事件舆论发生变化,最后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传播效果。

2 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存在的局限性

在对大众自传播进行深入的研究,大众自传播的局限性自然而言的暴露出来,即对媒体信息过度依赖、缺少主控力、非理性强。

2.1 大众自传播对媒体信息过度依赖

新媒体是传播信息的一种载体,有着很大的便利性,这使得人们能够通过新媒体获得较多信息,同时因为信息量大,人们并没有足够多的精力思考信息,只是大概浏览,长此以往,人们在习惯新媒体传播的情况下,对新闻的关注度将有很大程度的减弱。在此种情况下,进行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大众作为新闻主体,随意的进行新闻传播,信息量持续增多。人们在浏览信息的过程中,只有在某事件发展到高潮时,才会提升事件的阅读兴趣,吸引越来越多的大众来关注此事,但随着事件发展的越发明朗,大众的关注度也会随之下降。所以,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中,需要不断借助媒体信息来支撑,使大众自传播的关注度持续存在。由此可以充分说,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过度依赖媒体信息。

2.2 大众自传播缺少主控力

新媒体传播新闻,会经历零星发展阶段、发展高潮阶段、沉寂阶段。因此,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的过程中,有助于激发大众舆论、讨论、发表观点,但因为没有正确引导方式来引导舆论,使得传播缺少主控力。在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习惯运用此种方式来传播新闻、接收新闻,这说明大众自传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而其主控力的缺乏,将会使不良舆论、言论通过大众自传播肆意蔓延,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阻碍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所以,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缺乏主控力是阻碍大众自传播良好发展、新媒体新闻深层次发展的影响因素之一。

2.3 大众自传播非理性较强

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的局限性还表现在对一些新闻事件的非理性上。原因就在于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的过程中,大众在了解事件的情况下,将自身的情感与经验掺杂到事件评价中,使得事件越演越烈,理性分析、理性认知的情况较少,导致事件处理存在偏差。由此可以说明,大众自传播的非理性较强,很多事件的发生,都能够使一些人产生共鸣,或激发人的愤怒之情、或激发人的感慨之情、或激发人的喜爱之情等,通过舆论来释放或发泄情感,这必然会加剧事件传播的非理性。就以网络红人来说,其所做的某些行为,被广大网民所批判,或认为网络红人炫富、或认为网络红人炒作、或认为网络红人博眼球等,这些言论造成了人们对网络红人有不好的印象。这便是大众自传播非理性所造成的结果。总的来说。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非理性的存在,会使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事实,使得事情不能客观的、真实的呈现出来,这不仅会影响人们观念意识,还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 突破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的建议

对于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局限性的存在,笔者建议采用以下措施来突破和打破。

3.1 推动网络媒体建设

推动网络媒体建设,可以使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摆脱对媒体信息的依赖,传播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促进新媒体新闻大众自传播健康发展。那么,如何推动网络媒体建设呢?其一,构建媒体资格认证监督机构,由专门的监督人员来负责网络媒体平台的监督和认证,及时取缔冒牌媒体平台,从而营造健康的、和谐的网络媒体环境。其二,合理建设网络媒体平台,要保证平台所的新闻信息真实、准确、有价值,能够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其三,与新媒体新闻组织相结合,在网络媒体平台上有目的的传播新闻信息,充分发挥大众自传播的影响力,使新媒体新闻组织所传播的信息能够得到广大人们群众的关注与支持。

3.2 强化新媒体新闻的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