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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环境问题;建议
十报告中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多次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此背景下,笔者结合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从完善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执法监管工作、加强环保宣传力度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促进人类的健康发展。
一、完善环境保护规划
“科学发展观”这一理念提出已有几年时间,在科学发展观中明确提出“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很多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农村、山区、偏远地区,虽然也能注意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但是生态环保工作往往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比如有些地区依靠当地的自然资源如煤炭、石灰石等,采取粗放型、资源消耗型经济发展方式,没有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造成土地塌陷、水土流失、地下水污染、粉尘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这不仅影响地区经济发展,而且也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完善环境保护规划。当地政府在规划地区未来发展时,要坚持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不能一味地靠山吃山,要结合当地特色,推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比如四川郫县友爱镇农科村结合当地的气候特点和环境特点,率先尝试发展乡村旅游,以创意园艺景观为基础,以产业链延伸为落脚,以合作经营模式运作,发展成为全国文明的旅游热点和指知名乡村旅游品牌。
二、落实执法监管工作
我们国家很早就提出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不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无视法律法规,对当地环境肆意开发破坏,或者将污染物直接悄悄违规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在一些野生动植物较多的地区,一些民众或者偷猎者大肆捕猎珍贵野生动植物,造成当地生态系统的破坏。当地相关部门应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法规,落实环境监管工作,将监察、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到位。比如将所在地区进行划片,让每个工作人员都有直接的负责区域,并落实相关的监管职责。同时,加强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组建强大的联合执法小组。比如环境监测部门及时为环境监察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配合环境监察部门的工作。
三、加强环保宣传力度
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仅依靠法律法规的约束、政府监管执法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大众的环保意识,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比如可以深入到农村基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动员村委工作人员做好生态环保普法工作;走进校园开展生态环保知识讲座等等。另外,还要呼吁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保当中,鼓励群众积极监督生态环保违法行为,在发现相关的违法情况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帮助相关执法人员及时查处破换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事件,充分发挥群众的伟大力量。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做好与群众的信息互动,比如用通俗易懂的图表和文字定期向群众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信息,保护落实群众的知情权,提升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促进地区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重大、长远的工程。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政府要做好领导带头作用,完善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执法监管工作,加强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多种举措,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孙丽华. 关于环境保护问题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J]. 企业研究,2014,06:161-162.
关键词 生态主义 政治运动 生态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
一、西方生态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科技革命使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得到空气提高,它所引发的产业革命在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同时,对自然界的平衡生态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人类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能源枯竭、核战争威胁等负面现象越来越忧虑,由此在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发起了以维护生态平衡为宗旨的生态运动,其后来与政治运动相结合,逐渐成为一种区别与其他派系的理论体系。
生态主义产生以来,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针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第二阶段主要针对人类社会的思想进行批判。第三阶段回归到关于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的批判。
生态主义认为生态危机是人类自然观造成的,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任何个体都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换取的经济发展最终将使人类走向灭亡。
二、西方生态主义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我国环保法律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西方生态主义在继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源,资本主义的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加重了自然界的负担。西方生态主义对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关系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1)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根本性质决定了资本主义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
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的社会性质决定了资本家竭尽一切手段获取剩余价值,这些手段不可避免的污染了环境,加重了自然界负担,生态主义认为现阶段的生态危机正是由于人们对待自然的特殊资本主义造成的。
(2)资本主义国家剥削和掠夺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生态资源,借此转嫁生态危机,加剧了全球生态破坏。
现阶段,经济发达国家利用其政治经济优势,在发展中国家投建高污染企业,进行垃圾废物排放,以生态殖民主义的形式向世界扩张,是造成全球性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
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从根本上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
从各国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经验来看,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条规定为公民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形式行使控告权利提供了空间。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讼。这条规定为刑事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的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现阶段,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已经具备,我国应从诉讼管辖、举证责任、诉讼主体等方面推动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完善。其一,在诉讼主体方面,将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展到公民,以全民监督的形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二,在举证责任方面,在认定侵权的归责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分配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在因果关系、免责事由上负有举证责任。在行政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负有证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举证责任。其三,在诉讼管辖方面,由于民事、行政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的理论及实践问题较多,疑难复杂程度较大,因此该类一审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方面,可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跨省市行政区域的河流污染案件,可由高级法院指定某中级法院或海事法院集中管辖。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用人类历史的发展趋势,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实现全人类共同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期,借鉴西方生态主义的理论观点与实践经验,建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对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夏少敏,王凤斌.环境法治的价值――自然权利和人类福祉[J].鸡西大学学报,2011(07)
[2]宋盈滨.环境修复势在必行[J].企业导报,2011(09)
[3]黄永健,薛坤.试论李渔家具设计思想[J].艺术与设计(理论),2011(09)
[4]王振亚.生态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多维透视[J].研究,2003(1)
关键词:城市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中图分类号:B84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目前,城市建设的发展是日新月异,但很多政府的决策部门,在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有些顾此失彼,只看重眼前的经济利益,往往是在牺牲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规划城市建设,因此给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生态城市建设的号召下,保护生态环境是城市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部分。本文,简单介绍了当前城市建设中的一些生态破坏的问题,深入思考加强城市建设中的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目前城市建设中的问题
我国从90年代以来,在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中,建设性的破坏已是随处可见,各个政府部门急于创造政绩,不顾城市的地域特征,也不顾城市的人居环境,一味地追求建功立业,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如拆除古迹、挖掉古树、占用耕地等。不仅毁坏了许多文物古迹,而且极富地域特征,又适合人居的自然环境已经荡然无存了。
这样的破坏早在西安市明城区的建设中就有所体现,在2003年 年《建筑学报》期“西安市明城区保护展望”的文章中就有谈到,极具历史文化的西安,经过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虽然取得了经济的发展,居住条件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但是,在相当程度上打破了富有历史文化的名城旧城的传统格局,改变了历史街区原有的容貌和文物古迹环境,而且许多具有文化价值的历史建筑业遭到了大量的破坏,致使西安的历史文化特色已经日益消逝。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就在古丝绸之路上的酒泉市安西县也备受牵连。安西,位于甘肃省西部,古有“瓜州”之称。以前在安西县的入城口,公路两旁是绿树成荫,拥有长势奇特、形状怪异的“西北柳”,虽然算不上名贵品种,但已有五六十年的历史,让这个地区极富地域性色彩。但在“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地方经济”的号召下,西安县已被改得“面目全非”,昔日的绿荫已不复存在,这不仅破坏了适宜人居的生态环境,而且在这个处于戈壁滩旁的小城镇埋下了生态安全隐患。
如今,我们该如何在城市建设的同时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要使城市规划建设更科学合理,我们必须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引起重视,真正了解在城市建设中,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二、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是城市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依照城市规划,对城市的人居环境进行改造,以及对城市系统内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以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为最终的目的。从而为市民正常生活,及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与人类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息息相关。而生态环境保护就是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加以保护,促进资源科学合理的利用,让生态环境为城市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各项功能,从而调节人类与环境和谐共存。
保护生态环境与城市的建设密切相连,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基础,因此,要发展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必须协调好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才能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城市建设中加强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在城市建设中,其中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必须融入各级政府部门所设立的建设目标中,通过分摊责任与义务而建立关于环境保护的考核机制。通过严格实施环境考核机制,对城市环境进行考核,并且对各级政府部门的环境工作进行评价,这样可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进展过程,同时,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
(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
协调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可以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加强生态城市建设。首先,应该由相关的科研单位对生态环境进行仔细研究和分析,给城市建设提供一些有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此作为城市建设的理论依据;其次,在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城市规划,鼓励科技创新,从而在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再次,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科学研究项目;最后,加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使环境保护人员能够提高各项能力,为保护生态环境打下基础。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制
在城市建设中,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样,对于这项任务的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监督部门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分级管理,促使城市建设的相关部门将环境保护的计划积极落实到实处,以此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
优化资源配置
城市要实现全面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其中,城市的生态环境与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是联系在一起的,要协调好生态环境与整个城市建设的关系,才能维系好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五)加大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更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因此,从普及环保知识做起,加大关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培养大众的环保意识,这是一个有效的预防措施。其途径:一通过社会媒体,对环保加强宣传;二通过建立相关网站,对环境保护加大宣传力度;三开展关于环保的舆论和科普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人们对环保的认识,还增加了人们自觉环保意识。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今的城市建设中,必须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的计划,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科学合理的建设现代化的城市,使城市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王洪力.林管人员的工作重点是保护生态环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
[2] 朱卫泉.论城市建设的生态施工[J].城市建设,2010,(8):175-176.
创新审判模式,推进环保审判专业化。环境司法审判专业性强,建立专门的环境司法审判机构,提高审判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司法能力,是加强环境司法审判的重要基础。“三审合一”“跨区域管辖”等审判模式在重庆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应在接下来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此外,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任命具有环境保护专门知识的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发挥其专业优势,从而确保案件事实认定的准确性。
降低司法门槛,打造便民型环保司法。通过诉讼费用减免缓、提供公益诉讼资金保障、巡回审判等方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科学认定污染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对环境污染受害者实行适当倾斜性保护,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权益。如果受害方人数众多,允许当事人依法推选代表人共同诉讼,节约司法资源,方便当事人诉讼。
完善公益诉讼,贯彻恢复性环保理念。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正确处理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关系。积极推动行政公益诉讼的开展,放宽环保领域公益诉讼门槛,提升环保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空间。继续推行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扩展适用“恢复原状”原则,探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执行令状与裁执分离等。贯彻预防和恢复理念,注重采用消除危险、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责任方式,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异地恢复”“补种复绿”等责任方式,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
建立互动机制,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司法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防线,但不是唯一防线。人民法院要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既通过行政审判依法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又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沟通,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司法鉴定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严厉惩治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环境监管失职犯罪行为。主动接受人大、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环境司法审判活动的监督。
关键词:生态保护;赤水河流域
中图分类号:X1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4-0304-1
赤水河流域是长江上游的天然屏障,因它有独特的水、土壤、气候、和大气微生物等自然生态环境,沿河成就了茅台、郎酒、董酒等蜚声中外的名酒基地,因而素有“美酒河”的称誉。赤水河的环境保护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流域经济发展的优劣。笔者就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1 赤水河流域的基本情况
赤水河是位于长江上游重要的一级支流之一,发源于乌蒙山北麓云南省镇雄县,流经云南、贵州、四川3省,于四川省合江县城注入长江。干流全长444km。流域涉及3省的14个县(市),流域面积18932km2。河口多年平均流量309m3/s,年径流量97.4亿 m3。
2 赤水河流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由于行政管理的条、块分割,导致流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难以有效实施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最为重要的一级支流之一,位于川、滇、黔三省接壤地带。由于跨省区不同行政管理的条、块分割,导致了流域内保护规划与区域发展衔接和协调缺位,加剧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性。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流域内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面临着环境退化、水质污染和生物多样性下降等严重威胁。
2.2 由于流域区土地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森林植被锐减,水环境质量下降,水土流失严重
据水文站资料分析,多年平均径流量减少了约6.5%。流域区内周围水质虽然仍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但较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I类水质已下降许多。此外,水土流失严重,对赤水河水源和水质构成威胁。
2.3 由于周围的工业发展和生产、生活等排污污染,影响了区域内地表水环境
水资源是一种战略性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基础性的支撑作用。近几年来,流域区内的工业废水、生产和生活废水都排入了赤水河。根据省环境监测机构对赤水河干流的水质监测结果显示,2004年以来赤水河水质污染物总体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水质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高锰酸盐、氨氮等。
2.4 防洪标准偏低,洪水灾害较严重
据资料记载,自1949年以来,流域发生较大洪灾17次,平均约3.5年发生一次。习水县在2003年“6.24”特大洪水灾害中,经济损失达6亿多元。干支流沿岸城镇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或防洪堤标准偏低或未建护岸工程。
3 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3.1 坚持规划先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流域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关系的发展
3.1.1 划定赤水河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并尽快编制保护规划 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要求,抓紧编制完成《赤水河流域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并按规划切实抓好赤水河流域近期和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3.1.2 建立赤水河流域重点水资源保护区,划定具体范围,切实加以保护 在科学论证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早制定出赤水河流域重点水资源保护区具体划分方案,并按规划将赤水河流域所属的乡镇划定为矿产资源开采控制区,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规模、数量,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出现大的污染源。
3.2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赤水河流域污染治理
(1)限期清理整治流域内企事业单位污染源赤水河流域内现有多家污染源单位,明确赤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内容和完成时限,各级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单位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依法关闭和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设备及生产工艺。
(2)做到开发清洁能源与加强污染治理并重,合理调整城乡能源结构,抓紧研究全面推广清洁能源的方案,着力发展城市燃气和农村沼气,逐步取缔城镇经营性燃煤炉灶,尽快使广大城乡居民用上清洁能源,努力减少生产生活污水、垃圾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排放对赤水河生态环境的污染。
3.3 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建设
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力度,下大力遏制石漠化扩大趋势;切实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流域内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建设,建成赤水河绿色通道和竹廊;切实加强污水排放的源头治理工作,加强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积极建设污水处理项目,要结合实施“长防”、“长治”工程,最大限度保护和改善赤水河水质。
3.4 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
通过立法确保赤水河流域水质安全,采取从严限产、强化技改、关闭停产等措施,妥善处理流域区上下游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加重污染的现象。
总之,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既要立足实际,也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只有真正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步推进、共同促进,赤水河流域才能实现山常绿、水长清,才能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艾文,任晓冬.赤水河流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对策.贵州农业科学,2010,10.
[2] 论赤水河流域资源环境的开发与保护.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