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镇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unit”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来,在市水利局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本着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这个中心,按照“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制”的工作思路,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巩固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水事秩序和水利执法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等各项工作已基本上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水利局明确局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列入班子会常规事项,研究部署法治水利建设工作,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执法领导小组,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规范运作、多方联动的水行政执法综合体系,基本达到水利执法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二、加强法律宣传
近年来,特别是新《水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把学习好水法律法规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学习,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和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使执法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落实了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一是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执法培训,调整充实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法律、责任心强的同志到水利执法队伍中去。多次请区政府法制办及区法院的领导授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执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强化了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我局每年借“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及“全民普法日”的有力时机,利用报纸、进社区宣传等不同形式,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悬挂横幅28条,通过宣传增强了全社会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县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逐步减少,人民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已基本形成。
三、认真履行职责
(一)执行制度规定。依据《浙江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完善各类清单,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二)规范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制作文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并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三)公开执法信息。近年来,柯城区水利局坚持做好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主动将执法结果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四)开展依法行政。
1、认真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初,我局依据省水利厅印发的“互联网+监管”工作规则(试行)通知(浙水办监督【2020】5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0年“互联网+监管”工作职责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按照省厅最新要求开展变更为1项。依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的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抽查对象库及具体抽查事项计划任务。主动对接市局执法大队开展梳理“互联网+监管”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认领监管实施清单,并补录了行政检查事项。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
大力整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资源,以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为支撑,以浙里办APP为发为点,不断提高我区水利事项行政审批便捷度和满意度。目前,已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可以掌上办、100%实现网上办、100%实现跑零次、100%实现即办,承诺时限压缩率达到100%。今年网上共计审批173件,平均办结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
3、结合市区专项联动,推进水行政执法开展。2020年,结合“无违建河道”创建、河湖清“四乱”任务,我局开展检查大小河道9条,小二型以上水库47座,累计巡查排查河道长度约324.8公里,巡查检查104次,出动人员344人次。通过自查、巡查、举报等途径,及时劝退非法抽取地下水企业4家,消除破坏防洪堤和占用河道堆弃垃圾隐患6起,全年未发现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今年,水政执法大队两名工作人员都是刚转岗的,办案经验和能力都很不足。
2、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因编制改革受限,柯城水政执法大队还要兼顾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业务工作,人员精力有限,无法确保水政执法巡查、督查等日常工作。另外,全局目前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仅剩2人,而且都在负责其他科室的工作,在进行行政执法时将会出现“参加执法的人无证,有证的人无法到场执法”的现象。
五、明年工作措施
1、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水政执法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2、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有计划的开展执法检查,并加强部门、乡镇(街道)协同作战。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来约束和保证执法者和当事人守法,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树立勇于执法、敢于碰硬的精神,全面提升水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4、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增强水政执法能力。通过司法部门的强制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以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
2018年上半年,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广新局的直接指导下,我们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手段,切实履行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稳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上半年来,我们坚持以网吧、娱乐场所和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主要开展了五项工作。一是加大了网吧监管力度。网吧治理一直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遏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我们于去年底在全县网吧安装启动了“文网卫士”网吧监管系统,实现了对网吧的在线远程监控和精准执法,大大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先后对“飓风、神州、方圆、阳光”等4家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了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噪音扰民、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安全合法经营。同时,加大了歌舞娱乐场所的内容监控,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对“冠豪城KTV”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处罚金5000元。三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县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扫黄打非“清源”、“护苗”“净网”“秋风”等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对全县的音像店、图书报刊店、打字复印店、包装印刷厂等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打扫出版物市场,战果丰硕,截止目前,共查缴非法图书300余本、音像制品80余块。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了新闻出版市场秩序,保护了知识产权。四是加大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拟定了《县开展2018年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呈报县政府。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进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行动覆盖全县及各乡镇,共查处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7个,进一步规范了秩序。五是加大了文化市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文化场所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的工作方案》、《2018年文化市场及文化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邀请了市消防教员为全县文化经营业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并在“壹号公馆KTV”进行现场消防安全演练。上半年,共组织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开展了五次地毯式安全大排查,对8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半年来,我们全队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通过加大对市场检查频度和密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态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70余家次。
二、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文化市场规范经营
一是签订责任承诺书。本着“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我们高度重视经营单位的自觉规范、责任感树立的重要性,引导全行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与全县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单位签订了《2018年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责任书》、《2018年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加强经营业主培训。3月初,召开了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会,专门召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了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适应新时期文化市场的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我们先后组织执法队员多次赴赣州市及周边xxx、xx等兄弟县市学习交流,同时,派员到xx市学习“扫黄打非”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四是开展街头法律宣传。4月21日,参加了在县滨江广场举办的“全县综治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为广大市民宣传讲解关于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共500多份。
三、加快统筹推进,全面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先行拟定了《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成立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送审稿)》,通过加密网向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建设,经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呈报县政府,等待下一步审定发文。
四、主要工作特色亮点
在工作实践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断探索和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年初,以“打造学习平台、沟通平台、监督平台”为目的,创建了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和网管人员加入微信群中,利用微信群来加强网吧、娱乐场所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执法人员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与各网吧业主进行沟通交流,随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对网吧下达各种通知、公告;利用微信群组织学习创城精神、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网吧业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做到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对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违规经营网吧,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五、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是执法工作职责与县中心工作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县中心工作任务频繁且多,如关西空心房整治、县城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造成业务工作变成了副业,两者不可兼顾。二是执法队员与工作分工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执法队员身兼多职,多名领导分管,工作任务多,造成工作左右为难,身心疲惫。三是文化市场面广与执法队员少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文化市场日渐繁荣,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日渐增多,监管的难度逐渐变大,目前在岗的执法队员只有5名,已无法应对市场的执法工作量,力不从心。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影响执法的效率。同时,由于市场执法的随机性,八小时之外执法是常有的事,时间得不到休息,执法队伍士气受损。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上半年执法成果,继续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继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尽快充实完善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推动执法机构按规范设置,保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相对独立,着重解决执法人员参公管理、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车辆配备等问题,树立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切实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创新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一方面积极引导网吧、歌舞娱乐等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计算机监控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克服管理中人员不足、装备缺乏等困难,加强对整个文化市场的监管。
(三)继续开展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做好暑期、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行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重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净化我县文化市场。
(四)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四大“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及农资打假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我市放心农资市场,为我市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保驾护航,根据《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200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农资打假专项斗争的要求,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切实实维护农民利益,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普法力度,确保有效执法:
3月15日,结合3.15活动,配合宣传部、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参加由福建经济频道组织的在建阳进行的3.15活动建阳分会场的活动,现场发放省总队印刷的2007年宣传挂历和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材料,并当场受理农户投诉1起。结合春耕备耕情况,我局组织农业执法、法规、种子、农技、植保、土肥、经作、兽医等单位及农资经营企业,从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3月22日,在我市8个乡镇21个行政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了如何购买“放心农资”、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科学防治病虫害、如何防控禽流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方面宣传资料,向来访群众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推介优良水稻品种、优质农药等“放心农资产品”,深受群众欢迎。在宣传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4000多份,内容有省总队印制的宣传年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农药识假辨假、兽药知识简介、种子栽培技术、肥料使用注意事项、公布举报电话8259179及969155农业农业热线咨询电话。悬挂宣传横幅40条,下乡进村农资展示销售种子560公斤;现场接受举报投诉1起,接受咨询近165人次。并在建阳电视台新闻节目、南平电视台新闻节目及南平电视台今晚9点半栏目宣传建阳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并曝光典型案件、假冒产品。这次宣传活动虽然时间短,但取得了极明显的成效:
1、提高了农业执法的地位,营造了良好的农业执法氛围。随着这几年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首先得到了农民朋友的肯定,现场的农民通过执法队员不厌其烦的讲解如何识别伪劣农资,群众满意率达100%。通过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既解决了农民的急需,又帮了政府的忙,同时提高了自身的形象和农业执法能力。
2、宣传了生产企业的品牌,提高了优秀企业的知名度。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对参加这次宣传活动的企业来说,收益匪浅,既给他们搭了一个桥,让他们的产品直接面对农民,又借助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农民心中树立了企业品牌的效应,从而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3、解决了农民朋友的需求,加大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参加这次宣传活动的农业技术专家有农业局的,还有南平市农科所和企业聘请的,专业涵盖面广,技术力量雄厚,满足了广大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渴求,解决了许多困扰他们而未能解决的农业技术问题。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今年农资市场打假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两个减少”,即减少农民群众因农资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因农资质量出现的上访案件;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狠抓“五个结合”,即集中整顿与长效监管相结合,源头治理与市场巡查相结合,市场准入与跟踪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强保优相结合,加大打击处理与引导企业诚信自律相结合;突出“四重一大”,即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大案要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带动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根据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的特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开展5次兽药及生物制剂大检查、2次种子大检查,5次农药检查,2次肥料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7人次,出动车辆103次,查处市场97个次,查处单位431家次。查获无标识的水稻种子212斤,农业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96斤,查获无证经营生物制品案件一起,案值2525元,过期兽药30斤。立案11起,罚没款6.5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
三、坚持打防结合、转变工作方法:
1、全面巡查、重点监控:主要针对一些大的有农资经营点的村,进行重点巡查,严厉查处和收缴5种高剧毒农药(如建瓯丰农农资有限公司建阳黄坑门市部经营50%甲胺磷的案件就是重点巡查时查到的)。
2、广泛宣传、提高知名度:在春耕生产期间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和电视走字公布举报电话8259179及959155农业热线咨询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举报、提供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如建阳麻沙植物医院界首门市部经营的“花优63”杂交水稻种子不符合“种子法”的规定的案件就是群众举报查处的)。
3、构建信息平台、增加资源利用:通过福建农业信息网、福建农资经管网构建的信息平台,增强各县(市)、区大队之间的交流,达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出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行为(如建阳晓富种子公司经营未经审定的大豆种子案就是三明三元区执法大队转来的信息,才得以查处其违法行为)。
4、培养线人、重点突破:通过线人调查、了解暗中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一些不易查处的案件进行重点突破(如建阳市阿炳兽药店非法经营生物制剂的案件,就是通过线人踩点并购买,执法大队人员在其仓库蹲守后端掉的窝点)。
四、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根据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重点整治、保障安全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建阳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车、标语、现场咨询、969155等传媒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在城区主要干道及重点整治乡镇悬挂宣传条幅11条,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标语上墙2条,张帖标语130张,利用建阳图文电视频道播放农业部就农资问题致全国农民的公开信、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材料近一个月,在建阳电视新闻频道和南平电视台今晚9.30栏目各播发新闻一条,通过建阳农业信息网及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各类信息,利用建阳农业刊登一期专项整治情况,出动宣传车21次,咨询630人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5种高剧毒农药明示图、《农业部就农资问题致全国农民的公开信》、《致全市养殖户的一封公开信》、《致全市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的一封公开信》、《致全市食用菌种植户、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材料8000张,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599-8259179。在全市营造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2、开展技术培训、科技进村入户
利用电视开设农业讲座、农业局周未讲座、进乡入村培训等形式,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共培训69期,2000多人次。培训的内容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资维权、无公害锥栗生产技术、无公害柑橘生产技术、食用菌专项培训、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如何应用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的使用技术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的技术。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锥栗栽培技术》、《无公害柑橘栽培技术》、《食用菌生产技术》、《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高效低毒农药使用方法》、《生物农药的使用技术》、《水稻无公害栽培技术》、《葡萄无公害栽培管理》、《蔬菜无公害栽培管理》、《农药合理使用技术》等手册及教材2000余册。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户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认识,从源头上杜绝了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剧毒农药,为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打下了良好基础。
3、开展全面检查、进行重点整治
根据布署,2007年9月6日开始建阳市农产品专项整治组对全市13个乡镇及城区进行拉网式检查,至目前止共出动人员266人,其中执法人员78人,车辆70辆次,检查了13个乡镇的蔬菜、水果场、茶叶生产场,农药标签抽查90个,农药质量抽检样品10个,农药经营网点73家,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家,兽药标签抽查30个,22家畜禽养殖场(户),对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添加剂样品检测151份未检测出盐酸克伦特罗的药物残留,合格率为100%。兽药质量抽查2批次并查处销毁过期兽药20盒,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头;检查兽药经营网点(含渔药)57家,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家、经营网点27家,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生猪养殖场9家,查获违法农资100公斤,责任人3人。水产品养殖场22家,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60个,其中蔬菜农药残留检测54个,不合格产品2个,合格率96.3%,比去年的合格率96%提高了0.3个百分点。水果农药残留检测6个,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1、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够,法律宣传还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的活动,让广大的农户也能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农业执法人员为事业编制,但又从事农业执法专职工作,在职称评聘和晋级中有许多没有理顺的问题待解决,如执法人员从事农业执法,还脱离不开写专业技术论文,写农业执法论文,在评聘和晋级时又不能做为专业论文使用,严重挫伤了农业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一、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对象:截止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餐饮单位共355个(大型餐馆1个,中型餐馆41个,小型餐馆259个,快餐店10家,小吃店17家,各类食堂27家),上半年新增25个,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厨师155人。
(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对象: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企业9家,食品流通经营户647家(个体642家,企业5家),经营预包装食品617家,经营散装食品26家,经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11家,经营乳制品26家(含奶粉),现场制售34家,超市10家。
(三)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对象:截至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药品零售企业20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14家,医疗机构69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4家。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中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我区于2月份相继下发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2014年3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与区卫生局合署办公调整为单设,核定行政编制3人。同时,报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和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牌子。为确保我局工作正常运转,切实履行对全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经区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分别从区计生系统和卫生系统划转2名工作人员到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截止目标,机构实际到位人员8人(含临时人员1名),市局及区直相关部门(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农林水局)也已相继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将相关职能移交到我局。
(二)以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
上半年,为全力将我区打造成为“食得最安全、吃的最放心”的新城区,全面提升区域竞争能力和美誉度,我区相继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对我区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出台了《区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和《区加快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决定》,成立了区创建全国最佳食品
安全放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5月,我局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动员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做重要讲话,对我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为确保我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了乡镇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责任人联席会议,并与10多个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政府分管领导、社区乡村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三级人员的监管责任,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以强化市场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1、针对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相对落后、生产设施和设备简陋、广泛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从业人员知识水平不高等特点,我局从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入手,帮助企业完善规范的食品安全档案,建立规范的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
2、我局在机构不健全、人员严重不足、缺少执法装备等困难的情况下,以“节日”食品消费环节市场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现有执法力量,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对180余家经营户开展了以儿童食品、魔爽烟类食品、不合格奶粉、保健品、违法经营鱼肝油和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问题的企业现场下达整改意见书,受理回复政协及食品消费投诉4起。同时,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把检点和范围扩展到了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生鲜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
3、上半年,我局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春雷”行动。一是与教育局联手,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车辆9台次,对全区中小学、托幼机构共计22所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整体布局的合理性、各种硬件设施的使用及养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原料购进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留样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22份,并于7个工作日后进行了再复查。二是会同旅游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出动监督车辆6台次,对我区50家旅游景区饭店及接待旅游团餐的饭店进行餐饮许可证、健康证明、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采购与贮存加工等方面进行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50份。三是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点经营行为。对学校食堂及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对2家无餐饮许可证的进行了现场取缔。
4、今年以来,我局以全面贯彻落实GSP标准为契机、组织专班相继对全区20家药店、8家个体诊所、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了“个体诊所药品安全”、“医疗器械五整治”、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对1家个体诊所经营不规范、7家零售药店不同程度存在药品经营不规范、无票据售药零售、药店经营面积不达标等现象下达整改意见书,目前已经落实整改的有6家,有2家正在整改中。
5、积极推行药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对于开展的专项检查结果实行建档管理,对失信或警示等级的企业、故意逃避监管的企业,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加强药品不良发应监测,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建立ADR/MDR报告和监测管理兼职人员,落实4名监测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6、建立健全农村聚餐备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结合我区实际,严格落实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将备案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4月,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到宜都市就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进行了参观学习,拟定了《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该文件目前已报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即将出台。该文件下发后,各乡镇(街办)将严格落实以农村土厨师和村干部为执行主体的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做法,规范聚餐备案管理,严格报批手续。
(四)以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为切入点,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能。
1、严把市场准入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全区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和食品流通环节行政许可已下放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我局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培训关,组织审批人员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熟练掌握理论知识和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熟练高效的开展许可审批工作;二是严把过程关,现场核查时,严格做到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证要求,对申办单位认真搞好现场核查,对于不达标的单位,耐心细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帮助申办单位达到许可条件。三是严把廉洁关,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着力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在现场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切实把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我局共接收申请资料40份,目前已办结25份,尚有15家企业仍在整改中。
2、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一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三是各超市、批发部建立了自查制度,超市、批发部自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第一道检查,对要过期或过期的食品进行下柜,为食品安全作双保险,确保广大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目前我区的10家超市和4家集贸市场已经建立了行业自律制度并在经营场所悬挂自律制度;与专营食品经营户和市场业主分别签订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用农产品质量责任书。
(五)以全力保障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为落脚点,大力提高美誉度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保障省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乒乓球场馆比赛和全市高、中考、端午节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我局制定了具体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定人定岗全天候现场监督指导,对活动驻地和赛场周边餐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对供餐食谱制定、食品原材料的选用、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全面实现了活动期间食品安全“零”投诉。
(六)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为着力点,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
一是6月份,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组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了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宣传展板、宣传栏、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活动现场,发放《食品安全法》小册子300余册,食品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200多人次。同时,分别对我区的各乡镇街办的食品安全的分管领导、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的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了食品安全法专门培训,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在全区市场、车站、码头、学校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目前街办红光社区和五龙集贸市场两个标准化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三是以平时的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众人参与的打假维权网,人人有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氛围。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和集贸市场开办者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强化队伍素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创新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要。
一是积极争取,全面落实区、乡(街办)、村三级监管网络。乡镇(街办)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立监管执法机构,强化保障措施,落实保障经费,实现社会共治工作格局。同时,理顺对接电子信息产业园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上下功夫。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情况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探索稽查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创新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
三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与覆盖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餐饮单位探索视频式、隔断式、透明式、网络式等多种形式,建设“阳光厨房”,解决餐饮食品安全“最后一堵墙”问题,完善社会公众监督的有效形式。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廷剑任组长,县长助理兼公安局长宋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光德任副组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政府法制办、县教委、县交通局、县建委、县市政园林局、县贸易局、县质监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博物馆、县民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燃放办)于安监局,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光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王勇任常务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龙飞、供销社主任陈其刚任副主任,相关单位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县政府燃放办原则上与县“打非办”合署办公。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决定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布局;协调、督促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和“打非”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县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制定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检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负责对店堂门市开业庆典、饭店酒楼接纳喜庆酒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县供销社:负责按照《**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和销售布点工作,严格储存库房的安全管理,规范完善专营配送机制,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
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同时对本单位和周边的禁放区域进行看护。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相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园林绿化等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贸易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教委:负责组织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足部队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足部队加强军事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县武警中队:负责在重点时段协助有关单位对重点地区、部队的巡逻、看护。
县林业局、博物馆、民政局、供电公司、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文物、敬老院、输变电设施、物业小区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1﹒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年全县临时销售点的布局,由供销部门提出选点方案,于**年1月5日前报县政府燃放办决定,根据县政府的布局决定,县安监局审核发《临时销售许可证》,工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对临时销售点经营户,除按统一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税费。
2﹒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年春节期间我县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10大类242个品种。允许销售、燃放的每件烟花爆竹产品包装箱上均贴有县安监局、县供销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
3﹒储存烟花爆竹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4﹒县城城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余地区均为燃放区域。县城城区燃放时间从**年1月30日(农历腊月23日)至2月21日(农历正月15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销售公司配送时间:从**年1月25日至2月21日止;销售时间:从2007年1月28日开始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五)止。临时销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由经营户交由专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5﹒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二)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堵源截流,严查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行为。从**年1月1日开始至2月25日止,政府燃放办要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入**的邮亭、雍溪、中敖、铁山、珠溪等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堵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进入我县的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行为。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与运输证是否相符。从**年1月1日开始至2月25日止,要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查处违法销售、储存的行为。对无证、无照的销售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没收其烟花爆竹。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行政主管部门除采取行政处罚外,要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由安监部门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县供销社要加强专营公司的管理,防止销售网点隐秘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安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罚的同时,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治安拘留、罚款或警告。县公安局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和不符合本县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2﹒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县燃放办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按照职责分工交由有关部门限期进行认真查处;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创和谐”主题,开展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1﹒宣传的主要内容。加强对《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人民明确“定销售、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的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人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人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人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尤其是要重点宣传违规燃放礼花弹、超规格产品及酒后燃放的违法性、危害性。同时,引导人民自觉适度地进行燃放,以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的几率和环境污染。
2﹒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学校放假前,县教委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我是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小主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县建委要组织全县建筑单位对民工开展“争做守法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限放宣传品,使宣传工作进工地。武装部要组织驻足部队开展“维护燃放法规的严肃性,我为第二故乡社会安全稳定作贡献”的宣传活动,做好军事设施的安全守护工作,使宣传工作进部队大院。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发动各级基层组织,在社区、村社广泛开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家园”宣传活动,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使宣传工作进社区、村社。
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载领导讲话、致市民和法人代表一封信、《公告》、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报道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案例等形式进行宣传;协调电信、移动、网通、铁通部门发送提示性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手机短信;开展集中宣传。**年1月26日为全县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在繁华场所设置宣传站,向广大人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接受人民咨询等。
(四)严格现场监管,维护好燃放秩序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年1月15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县政府的《通告》,把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年1月20日前,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围的划定标准,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2﹒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年1月15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定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在**年1月30至2月21日期间,落实24小时守护制度,确保绝对安全。
3﹒确保销售点安全。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销售网点经营者要落实1—2人维护好销售点购买秩序和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志愿者,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维护力量部署到每个燃放现场,做到每条街、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维护燃放秩序。
5﹒加强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年1月20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街道社区,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自备消防力量,组织街道干部、保安员、治保积极分子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开展消防灭火演练,配备扫帚、竹竿、铁锨、水桶、灭火袋等简单灭火器具,对第一时间内发现的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日,要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一遇火情,迅速出动,及时扑灭,严防酿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县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县卫生局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讲政治、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及时调整、充实燃放烟花爆竹领导组织机构,精心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和经费、装备投入,保证县委、县政府对燃放工作的部署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措施到位。凡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依照《**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