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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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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措施;成效;建议;福建将乐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4-0336-01

近年来,伴随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到外地经商、务工的人数激增,农村主要由农业生产向二、三产业转移,这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新挑战[1]。将乐县各级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农村土地流转相结合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土地流转,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服务平台,保持全县土地流转总体态势良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截至2013年底,全县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面积约3 660.67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9.3 %,其中集中连片33.33 hm2以上的规模流转10宗,面积达603.92 hm2。

1 主要措施

1.1 加强领导

为了抓好土地流转的管理,规范流转秩序,促进规模流转,将乐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农村土地的流转工作。

1.2 强化服务

具体指导过程中,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依据流转双方的意愿完成单个农户之间零散土地的流转;以农民自愿为第一原则,并同时依据流转农户的数量,形成统一的决议来实施大面积土地的集中流转;可以通过先以其他流转户的好地置换积极性不高的农户差地的方法,然后再请积极性不高的农户参加流转。与此同时,将乐县大力发展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建立,通过在县级和乡级成立二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在乡下属的各个行政村中也同时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通过这种点面结合,全面开花的服务网络,将全县的土地流转平台搭建起来,从而规范将乐县土地流转工作。这些机构的建立可以收集和土地流转信息,制定流转相关的规划,从而使得土地流转程序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起到了土地流转的服务者和监督者的作用。在最终的土地流转服务中通过按照对土地等级划定,提供相关流转参考价格为土地流转双方参考。

1.3 促进规模流转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现农户间存在小规模、自发性的土地流转,不仅不规范、纠纷多,而且对聚集生产要素、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作用有限。为了提升土地流转效益,发展现代农业,将乐县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农户规模流转,培育、引进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做大做强新兴农业产业,大力发展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农业项目,助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如将乐县万安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提出要以民为本、以效益为中心,促进土地在流转中升值,给农民如流转业主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2-3]。为促进土地规模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该镇于2012年引进了利农集团和金森公司分别建立设施果疏和花卉苗木基地,促进土地向产业化集中。其中,利农集团规模流转土地100 hm2,金森公司规模流转土地53.33 hm2,涉及万安、孙坊、寺许等3个村325户农户,公司发展设施农业,年产值达到45万元/hm2以上。在利农集团和金森公司2个农业规模化经营项目中,主要采取了出租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先由用地企业确定用地的规模和范围,由村集体负责与农户签订土地出租合同,再由村集体与企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年租金按粮食产量的50%计算,由企业支付给农户,村集体另外每年收取750元/hm2的管理费。这种以村集体与企业进行土地流转的方式,避免了企业与各农户之间直接进行土地流转,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企业的效益。利农集团和金森公司2个企业均实现了当年投资当年收益。农业企业在规模经营过程中,统一建设大棚,实行专业化、集约化、一体化生产,形成了集种植和产品分级、包装、冷藏、速冻、配送及直销等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有效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2 主要成效

随着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规模逐年扩大,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化基地,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实现了由传统的粗放型向高效益、集约化发展。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农民既得到了地租收益,又可到企业就业。例如万安镇目前到利农和金森基地务工的农民达500余人。土地出租后部分农民又可安心在外务工,目前全镇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达到4 500余人。全镇农民人均年收入已从2009年的8 000元增加到2013年的10 417元。三是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集体向农业企业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用,增加了村财收入。

3 建议

下一阶段,将乐县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一是加大扶持发展经营组织[4]。以农机服务、植保统防统治等为重点,鼓励创办一批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全程式”或“点单式”服务,提升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二是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要求,加快将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和风险防控力度,为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经营模式。借鉴土地流转“沙县模式”,争取在2014年3月底前成立县级土地流转信托有限公司,使将乐县土地流转工作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发展。

4 参考文献

[1] 应祥.郎溪县土地流转工作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2(14):345-346.

[2] 曾敏,段建南,李帅,等.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对策[J].江西农业学报,2009(11):192-195.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范文第2篇

1 天水市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天水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辖秦州、麦积两区和甘谷、武山、秦安、清水、张家川五县,共有113个乡镇,2505个行政村,总面积1.4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78万,其中乡村人口占近70%,耕地面积572.9万亩,人均耕地1.7亩。自国家出台政策允许农民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土地以来,流转面积虽已初现规模,流转形式趋于多样化,流转主体呈现多元化,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规模经营和科技进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土地流转。天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天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流转行为、扶持政策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土地流转市场建设、规模经营主体的以奖代补和宣传培训等。各县区也制定出台了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奖励扶持政策,极大推动了全市土地流转特别是规模土地流转的快速发展。

2、健全服务体系,促进土地流转。

3、探索流转模式,带动土地流转。

4、培育经营主体,拉动土地流转。

2 天水市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天水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但是由于农业经济基础较为薄弱、流转起步较晚,在流转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如部分农民流转积极性不高、保障机制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制约了农业现代化、集约化的进程。

1、思想认识有偏差。少数基层干部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上认识不明确,缺乏有效的引导和服务;有的急于求成,强迫命令。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顾虑较多,有些农户认为种田不但不交农业税,还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农业补贴,觉得弃之可惜;还有部分农户存在“三怕”,怕丧失土地经营权,缺少就业门路;怕流出的土地收益(租金或承包费)难兑现,无生活保障;怕退回耕地时难复耕等。此外,由于天水市农村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还亟待完善,很多农民在没有更好就业机会的情况下,子女上学、看病、养老等还得依赖土地给他们带来的相对稳定的收入,制约了土地流转的快速发展。

2、流转规模偏小。从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情况看,虽然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但还处在起步阶段,与全国、全省、其他市州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流转率还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水平还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

3、市县财政支持不够。近年来,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快速发展,省、市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的意见,提出要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扶持和激励农村土地流转。但从我市土地流转的发展数量和规模看,扶持范围和力度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土地流转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农资投入、规模化和机械化运营均需要大量资金,向金融机构贷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由于农业受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经营风险大,生成周期长,贷款风险高以及农业保险品种单一,保障水平较低等原因,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困难。

3 解决天水市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对策探讨

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的要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要健全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调处体系,形成调解、仲裁、司法相结合的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1、转变群众思想观念,不断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引导农民增强流转土地的自觉性。一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农经部门要定期组织专门的土地流转知识培训,让广大农民知道流转、懂得流转、愿意流转。二是加大典型引导力度。乡镇和农业农经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的土地流转成功典型、外出创业有成人员和种田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培育新的流转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而转变思想观念,投身非农产业,加快土地流转。

2、把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宗旨,不断优化农村土地流转的环境。一是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要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点建设,落实办公场所,配备专职人员,完善服务设施,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有效开展信息、备案登记、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合同鉴证等指导服务。二是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建立健全以市、县、乡、村服务机构为重点、土地流转社会中介组织为补充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顺利进入市场,依靠市场调节完善流转机制。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范文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基本现代化,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现代化为总抓手,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优化农业要素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着力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着力培育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支持、指导服务体系,实现全镇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镇完成2个村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新增5个规模经营整体推进村,新增48个规模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新增规模经营面积7605亩(详见附件)。到2015年全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达85%。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稳定家庭承包、放活经营方式的原则。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转让、互换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

2.坚持农民自愿、积极引导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通过政策宣传和典型示范等,积极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3.坚持保护耕地、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耕作层,切实保护耕地质量;要尊重农民承包权,实行有偿流转,切实维护农户的合理收益。

4.坚持集中连片、集约经营的原则。土地流转要与农业区域布局、产业基地建设、土地整理开发结合起来,与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结合起来,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5.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要充分发挥镇现有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功能,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储备机制,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依法规范操作。

四、工作措施

1.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紧密结合镇村经济基础、产业状况和资源优势,坚持因地制宜,选择经营方式,主推三种模式:一是积极推进土地集中型,通过租赁、转包、置换等形式流转,集中土地实施规模经营。二是大力发展专业合作型,通过引导农户以承包土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及发展“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全面实施统一服务型,实行统一布局、统一供种、统一种植、统一植保、统一管理,为农民提供全程专业化服务。

2.确权登记,夯实基础。加快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精心编制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业务操作、时间部署和责任要求,确保确权登记有序开展。规范工作流程,实施“七步”登记工作流程:即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实地核实、绘制图籍;图表公示、查漏纠错;上门服务、申请登记;完善资料、张榜公示;登记发证、归档留存;录入系统、信息管理。实现一组一图表、一组一登记、一户一档案。确保年内全镇完成2个村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登记颁证工作。

3.培育主体,防范风险。立足提升传统农民,引入新型农民,培育骨干农民,推动规模经营主体职业化。明确规模经营主体培训范围,鼓励从农村实用人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镇农技、农机、农经人员、村组干部、返乡创业人员、农民经纪人中培育一批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组织领办人。加强规模经营主体培训,深入实施“万民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劳动技能、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规模经营主体生产管理能力。建立规模经营主体招投标评审体系,严防选人不当造成经营风险,影响农民流转收益。

4.搭建平台,完善服务。依托镇农经综合服务平台,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供求登记、信息、政策咨询、合同签订、资料归档等工作。镇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对农民入股土地实行公开流转竞标交易,发挥农村土地市场价值潜能,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股权收益。组建农机、农技、植保等各类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从种到收为农服务功能全覆盖,每个村确保组建1个农机合作社、1个植保合作社。

五、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由村支部书记牵头,建立村两委会全体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分工镇干要会同村两委会共同作战,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本村任务的完成。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土地流转;成果;后果;对策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其要点是: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优点及取得的效益

(一)促进了传统农业向集约化农业的转变。土地流转改变了过去的独门独户经营的方式,集中起来的土地,大量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生产,大大提升了土地的产出效率。

(二)提高农民收入。各地区土地流转形式多样,以入股为例,农民在享有每亩情况下得到收益,农民也可以在以承包出去的土地上工作,让承包主发工资―称为土地回聘,让农民和经营者结成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既有效满足了经营者用地需求,又使农民得到切实收益。

(三)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土地流转,不仅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种植和集约化经营,改变了农民的传统观念,提升了农民的综合素质,而且随着有专业技术和一定资金积累的城镇居民下乡包地、办企业等,给农村带来了新的种田理念、新的种植模式和新的生活方式,大大改善了城乡二元结构,加快了城镇一体化进程。农村的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城市和工业的发展。

三、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引发的问题及原因

在土地流转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在看到其收获的巨大效益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认清土地流转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全权”。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因农村集体谈判力低,并且政府自身逾越了一些职权,忽视农民自愿加入原则,通过强制低价征收农民土地,高价出让土地的方法,来增加财政收入,提高绩效。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一直处于被迫接受的状况,本应该由农民自己决定的事,被政府“全权处理”。

(二)征收后土地用途变更严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突出业绩,忽视农业的根本地位,大搞城镇扩建。以土地流转为由,非法强占农民土地,并将强占来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建设用地,或者建设他们认为比种粮食更有收益的项目,使种粮面积大量减少,粮食产量降低。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引起变相的“圈地运动”。有的地区甚至出现这样的情况:土地已经被征收了,农民也已经离开了土地,但是工程项目却还没下来,使得大块的土地搁浅,形成了“有地不能种”的不良现象,危害国家粮食安全。

(三)失地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出了上文提到的自主流转问题,更大一部分的体现在流转后的补偿问题。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的福利生活并没有得到改善。现阶段绝大部分失地农民只能得到一定的暂时性收入,不能得到保障性收入。对失地农民的一次性补偿,是对农民的一种补偿政策,但是却剥夺了农民原来廉价的生活方式。

四、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规范土地产权,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物权法》十一章专章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规定,其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作如下规定:“第一百二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明确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地位,使农村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都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必严。指定土地流转格式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控制流转后土地的用途,加大对土地闲置的惩罚力度,切实保护耕地,尽量压缩地方政府的操作空间,变决定性作用为辅助、引导性作用。提高农民自身的发言权。

(二)严格管理土地流转后的用途问题。严格确保流转后土地的农业用途,抓紧制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具体办法,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三)不断探索新的土地流转模式。在已有的“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股份加合作”五大模式下,继续不断探索更有利于各方协调发展的土地流转模式。

(四)完善土地流转机构。在很多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各地的土地流转起到最大的带动作用的是地方政府,和土地承包方交涉的也是政府,农民似乎是在被牵着走。本文在前面已经分析过,这种情况会使农民出于不利的被动地位。故在各地土管部门设立专门的相对独立的土地流转监管小组,绕过地方政府,用专业化的眼光,对土地进行评价、分析,寻找最利于该土地发挥效益的流转方式,及最适合该片土地的土地承包商,合理置换,以建议指导的方式促成农民与土地承包商之间的土地流转,为农民谋求最大的利益。

(五)完善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制”,让农民凭土地以股东的身份按照持股比例分红。大力促成土地回聘,以土换粮等利于农民的措施。确立相关土地流转保险制度,比如土地质量不能变坏,农民收入不能变低等。

我们应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正负面,充分发挥土地流转的优势一面,研究解决土地流转缺陷的一面,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坚决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土地流转的发展适应现代农村经济的市场发展要求,使农民大众得到真正福利。

参考文献: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措施范文第5篇

搞好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大规模经营,是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实现土地合理流转规模经营,并不是要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本政策,并不只是在短期内见到效益,而是要规范管理,完善办法,创新思路,从长远利益着手,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有效的流转经营。

1加强宣传,严格贯彻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流转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利益关联多,因此,各级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大农民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承包主体的认识,做到依法承包、依法经营、依法流转、依法管理。要真正把土地承包法的主要意义,主要内容,法律关系,宣传到千家万户,要使农民真正了解土地承包法,并依据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确保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制度政策措施,激励流转

一是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配套社保资金在农民社保基金中比例,通过土地流转筹集部分社保基金发展农村社区保障,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建立和完善农村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性。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保险体系,优先将规模经营业主纳入保险范畴,增强农民和现代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鼓励工商企业投资从事产前、产后和“四荒”资源开发,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四是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大户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

3坚持政策,明确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流转中应坚持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优化配置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相对集中、规模经营,并注重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4完善机制,规范操作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土地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维护好农民的承包权益,依法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的合理使用,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信息服务,做好协调工作。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办理流转备案,并配合流转双方办理有关手续。三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合法、书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对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都要归档并妥善保管。四是流转形式只要合法,就允许灵活多样,农民可以通过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形式自主流转,也可以采取返租倒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

5创新观念,推动土地顺利流转

全县人均耕地不到一亩,大家都停留在这块人均不到一亩土地上,很难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农民很难富起来。随着入世,农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矛盾、平均承包土地与市场自由配置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分散的一家一户小农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等等,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将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广大干部要立足为民办实事出发,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各地实际,多形式、多渠道、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对土地流转法规政策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工作,改变传统的农业耕种模式,扩大种植规模,防止宁肯荒地也要守着一亩地的僵化思想,有效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6建立机构,加强服务

并非所有的农户都对中介放心,因而,县、乡、村三级应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受理需转让土地农民的申请和需承包土地投资人的申请,采用多种形式为供需双方牵线搭桥,从而打破地域限制,促进我县土地流转有序开展。同时政府应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土地流转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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