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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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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研究报告

社区治理研究报告范文第1篇

诺贝尔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其经典性著作《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怎样才能对由许多个人共用的自然资源实行最佳治理的问题,无论在学术殿堂上还是在政治世界中,都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而群体理论则认为: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会自愿地为促进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动。有鉴于此,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管理的研究如火如荼。河北经贸大学李妙然博士所著《西部民族地区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研究―基于治理理论的视角》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编辑出版。该书运用治理理论,全面阐述了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参与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的探索和创新,见解独到,颇有新意。

第一,该书对西部民族地区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的经济管理功能进行了深度挖掘。该书作者认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只有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忽视人们的经济需求,环境保护单兵深入,注定会失败。西部民族地区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通过开展能源替代、生计替代、引进先进技术、转变产业结构等活动来推动民族地区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通过倡导绿色信贷和开展小额信贷推动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该书对西部民族地区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的社会管理功能进行了深入探讨。西南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西北民族地区沙尘暴的治理成为西部民族地区国内外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参与最多的领域。与此同时,西部民族地区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不仅对弱势群体进行关注,而且也对其利益展开救助,客观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三。该书对西部民族地区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的文化管理功能进行了全面剖析。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通过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公众教育、乡村环境教育课堂、社区环境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支教、编写乡土教材、参与民族节日庆典等活动,创造性地把环境保护活动寓于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之中,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该书多维度地阐述了西部民族地区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的政治管理功能。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通过提交有影响的研究报告等方式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通过普法、搭建社区与外界联系的桥梁、开展社区参与项目来提高社区自我管理能力;通过推动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创新和协助自然保护区建设促进保护区与周边社区的和谐;通过参与危机管理,把服务功能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如汶川地震后,包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在内的众多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都有不俗的作为。

社区治理研究报告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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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研究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中村”;文献综述;展望

一、关于“城中村”的概念研究

(一)“城中村”的定义

在早期的研究中,李增军(1995)把“城中村”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田莉(1998)把“城中村”称为都市里的乡村,敬东(1999)把“城中村”称为城市里的乡村,叫法并不统一,2000年左右逐渐统一为“城中村”。

从地域和社会关系的角度定义,代堂平(2002)认为,从地域角度上讲,“城中村”现象是指已被纳入城市范畴的局部地区;从社会属性的角度上讲,“城中村”现象属于传统的“农”村社区的矛盾现象,是一种特殊的社区。

从区位和社会特征的角度定义,张建明(1998)指出,“城中村”位于城乡边缘地带,一方面具有小农经济思想和价值观念,保有着乡村的某些景观;另一方面拥有城市的某些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

从土地利用和土地产权的角度定义,李俊夫(2004)指出:“‘城中村’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城乡接合部,被城市建成区包围或者半包围的,没有或者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庄。”

(二)“城中村”的分类

根据研究角度的不同,研究者把“城中村”分成不同的类型。根据城市与村庄相交接的形态特征的划分,陈怡等(1999)将“城中村”划分为内切型、外切型、飞地相邻型、相离型、全包围型及半包围性这六种类型 ;根据“城中村”相对区位的划分,李培林(2002)将“城中村”划分为六种类型,包括处于繁华市区、处于市区周边、处于远郊、还有较多农用地的村落、还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已经完全没有农用地的村落。李立勋(2001)把“城中村”划分为成熟型的(近中心区)、成长型的(中心区外)、初生型的(建城区外、规划区内)三种类型,李培林和李立勋根据相同的划分方式,得出不同的类型的“城中村”;根据各种因素叠加效果的划分,张建明(2003)采用聚类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将广州市的海珠区和天河区的44个“城中村”划分为土地资源充足型、基础设施优越型、集体经济实力型三种类型;根据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李俊夫(2004)将“城中村”划分为三种类型,包括尚余较多农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比例大致相当以及几乎没有农地;根据“城中村”社会形态的划分,李津逵(2005)将深圳市的“城中村”划分为三种类型,包括本地农民的村落(城市出现之前)、本地失去耕地农民的就地集中安置区(城市建设中)、原住民面向外来低收入阶层的廉租屋区。

(三)“城中村”的特征

1.景观特征。“城中村”建筑密度太大,形成“ 贴面楼”“一线天”“ 握手楼” 等独特景观; 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公共绿地与体育等设施(蓝宇蕴,2001)。

2.人口特征。现在“城中村”的人口构成比较复杂,外来人口多,有相当强的异质性,不像传统的农业社区人口构成相对单一。由于本地人局限于与本地人交往,外地人局限于与自己同属一个地域的人交往,以及本地人与外地人在收人、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存在的差异,导致本地人与外地人的交往比较少,关系淡薄(刘伟文,2003)。“城中村”人口密度高,人口规模大拥有大量的暂住人口,本地村民数量不多,暂住人口的比例甚至超过本地人口(郭艳华,2002)。

3.社会特征。“城中村”大多处在农村管理体制之下,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缺乏像城市一样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管理;人口构成相当复杂并且外来人口比较多,治安比较差(侍克善,2005)。由于历史的原因,“城中村”在道路、排水、供暖供电、垃圾处理等方面并没有与市政设施干线配套,造成了基础设施不完善(张成福等,2004)。

4.经济特征。由于“城中村”缺乏农业用地,使其以第二、三产业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同时城市建设征地的补偿也是城中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一个重要来源(郭艳华,2002)。“城中村”的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是房产出租、经营性劳动和分红。“城中村”的村集体有大量的土地、房产、厂房等租金收入,而每个村集体一般都会结成实行股份制经济社(刘伟文,2003)。

二、关于“城中村”的形成原因

(一)局部利益驱动

“城中村”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土地大幅升值,大部分“城中村”的村民开始不断扩建房屋,在房屋租赁市场中,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当地村民靠出租房屋获得可观的租金收入,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使“城中村”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吕宏芬等,2005)。从个体理性选择的角度来看,农民在房屋租金和土地快速增值的情况下,追求房屋租金和土地收益最大化,使得“城中村”这种特殊的建筑群体和村落体制形成(李培林,2002)。

(二)二元结构体制的存在

在城乡二元结构制度下,“城中村”是这种特殊制度下的产物。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制度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包括二元的土地制度;二元的行政管理制度;二元的人口管理制度,其中二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城中村”的形成有重要影响。这种二元体制框架中,二元土地制度是“城中村”产生的核心因素(张润梅,2007)。“城中村”与城市相比,在土地制度方面存在着差异,表现在仍保留归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在村籍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也存在差异,村籍制度的差异表现在原来的村民尽管农耕地被征用后几乎全部转为城市居民,但是仍然保留着村籍,作为强大的村集体经济的股东,因此在经济地位上和一般市民及外来房屋租客相比有极大的差别,所以他们更愿意成为村民而不愿意成为市民(李培林,2004)。

(三)城市规划管理的滞后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管理的滞后、功能的混杂、布局的分散、房屋的乱搭乱建、重复拆迁这些问题普遍存在。管理的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因规划管理的力度不到位,导致违章建设递增。第二,因对村民的安置地点没有作好规划,导致村民建房凌乱布局以及重复拆迁。第三,因对村民安置建房区没有制定详细修建规划,导致村民建房区内功能复杂、布局凌乱(刘斯佳,2013)。因城市管理者在对待““城中村””治理的问题上存在认识的滞后和政策的滞后,在管理体制和管理的方式、方法方面长期落后于社区发展现状,因而导致““城中村””问题的出现并恶化(张孔见,2001)。

(四)文化的限制

从信任关系的角度来看,“城中村”可以看成是传统信任关系与情结的聚居体。长期农业社会的“聚村而居”,使村落自然成为人们生存与生活难以割舍的“祖地”,与“祖地”相关的一系列习惯,既内化于人们深层的意识观念,又外化于人们的具体行动与实践,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与村落地域共同体联系在一起的“生存策略”(张成福,2004)。

三、关于“城中村”的治理改造

国内的研究者普遍是根据“城中村”的总体特征提出治理改造的措施或者针对自己研究的具体的“城中村”提出对应的治理改造的思路。本文按年代顺序对国内有关于“城中村”治理改造的研究进行综述。

田莉(1998)认为,应加强村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尽快对城市周边的村庄进行改造,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城市里的乡村”的发展,完善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强化其法制观念。杜杰(1999)结合深圳市罗湖区原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例子,认为改造““城中村””应从发展决策、“城中村”内在要求、体制、文化、经济、法制、组织人事等方面入手解决“城中村”问题。

周森(2002)认为,“城中村”住房建设规划滞后,城乡两种管理体制不对轨,当前要着重解决如下三个主要问题:第一,规划要先行;第二,政策要灵活;第三,工作要务实。王素云(2003)对郑州市都市村庄进行调查提出,改革都市村庄的经济体制,重视产权制度创新是改造都市村庄的关键;以人为本,建立完善改造后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关心都市村庄居民的切身利益;改革都市村庄的人口与城市管理体制,发展独具特色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三方面论述都市村庄的改造。

翁志超(2004)从量化资产,确权到人,实现居民按出资额分红;房产改革中的博弈;非政府力量的广泛参与三方面论述“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廖俊平等(2005)提出将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模式,即把私人企业和公共部门的合作模式与“城中村”改造工程相结合,以政府作为主导方,积极制定激励政策来引导私人机构的进入。

徐楚(2006)认为在“城中村”改造中,可持续发展原理实际操作意义重大。首先,在改造过程中,要突出规划作用,使“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整体和长期发展规划中来,避免在改造后又出现“二次拆迁”和新的“城中旧城”现象;其次,体现在改造中要切实保障村民的长远利益,使村集体和村民个体具备长久发展的条件和能力,保护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最终实现村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和提高。徐远明(2007)认为从“城中村”改造方式着眼,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两种:第一,整体重建型改造,即从“城中村”的整体格局到单体建筑的全面改造,从旧村向新城的整体转变,是建筑格局、建设标准、设施配套、景观建设等全方位的变革;第二,局部重建型改造,即对“城中村”整体格局不做重大调整的前提下,对局部区域、关键要素进行重点改造,这种方式一般用于处在建成区,但不与城市总体景观形成强烈反差、布局比较合理、环境比较好的地块。

张晶(2008)运用博弈理论研究“城中村”改造中政府、村民、开发商的三方博弈过程,通过构造效用函数来分析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提出在村民支持的基础上政府介入并承担改造费用,不鼓励开发商介入改造的对策建议。赵恒伯(2009)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分析后认为,“城中村”改造的关键点是重新划分政府组织、村社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功能边界。在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功能边界的基础上,构想理想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意味着“城中村”改造从以单纯的政府为中心的治理秩序走向多中心的治理秩序。从“城中村”行政事务采取行政机制进行管理,公共服务主要采用准市场机制,自治事务主要采用自治机制三方面来创新城中村改造事务治理机制。

赵晓丽(2011)认为,济源市在城中村改造中,要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鼓励探索多种改造模式;对参加改造开发的机构以及改造项目设置准入条件,实行准入制度;实行政府零收益,切实让利于民、让利于投资者的优惠政策促改造等措施。陈少牧(2012)认为,推进泉州“城中村”社区治理应按照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民主化、治理举措长效化的原则,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有效推动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发展;第二,加快社区工作方式民主化;第三,提高社区居民保障水平;第四,提升社区管理者的素质;第五,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四、总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笔者通过对文献的研究,看到关于城中村问题所取得了一些主要的研究成果,但在一些理论和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未来解决。

第一,不同学科认为城中村的形成原因不同,即社会学认为传统的农村组织和社会网络决定城中村的形成,而经济学则强调城乡二元制度在城中村的形成中起作用,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并非是单一的,需要深入地研究和探索哪个原因更加的重要,这样才能更有侧重点地处理城中村问题。

第二,大多数研究都是站在城市的立场研究城中村问题,认为城中村阻碍城市的发展,应该对其进行改造,很少人认为城中村问题被夸大,不是所有的城中村都需要改造,以后可以把研究的点从改造扩大到管理,这样有助于城中村问题更好的解决。

第三,对于国外文献的参考借鉴比较少,可以参考类似于国内城中村的问题的国外现象,如贫民窟、城市过渡地带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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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赵恒伯.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中村改造问题及其出路[J].江西社会科学,2009,(10).

社区治理研究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调查;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实效性

为了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针对性,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学小组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开展了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学生围绕《思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教学内容,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专业,深入农村、学校和社区,开展村情、校情和社情调查。学生在社会调查活动基础上撰写调查报告,并在每个学期末进行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比赛,评选出获奖作品,进行表彰。任课教师每个学期都会对社会调查进行总结,不断找出不足,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大学生社会调查教学模式。

一、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的内涵、意义和构成因素

“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是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为目标,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内容要求,引导大学生走出课堂,到学校、社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调查活动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

开展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有利于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组织大学生以深入社会实际,参与社会调查,让大学生们了解校情、民情、社情,一方面解决了理论教学与客观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促进了理论知识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另一方面又丰富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一步增强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

第二,有利于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开展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可以将学生的书本知识应用于实践,从而达到理论和实践、主观和客观、知与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社会调查活动,提高了大学生的洞察能力、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创造和创新能力等,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有利于提升教师的教育能力和促进教育观念的转变。通过开展大学生社会调查,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增强了教师教学改革的意识,提升了教学、科研以及多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模式,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包括五个关键因素:理论依据、教学目标、操作程序、实现条件、教学评价。[1](P.36)其中,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的操作程序包括:调查准备阶段、调查实施阶段、调查研究阶段和调查总结阶段。实现条件是指能使社会调查活动发挥效力的各种条件因素,如教师和学生的调查能力和水平,调查的方案、内容和方法,调查的体制保障等等。目前,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需要从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大纲、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大赛三方面入手。

二、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

所谓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是指大学生正确、全面使用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在明确的问题意识引导下,选择调查题目,设计研究方案,搜集分析资料,获得理性认识,深化课堂教学内容的能力。目前,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薄弱主要表现在:1.调查准备阶段,有些学生的选题过大或过小,过大的题目学生难以把握,有的过小的题目而又没有实际意义。2.调查实施阶段:大多数学生对于常用的社会调查方法不能熟练应用,表现在很多学生不能掌握访谈的技巧,无法深入展开访谈;观察不够细致,不能准确把握观察点;不能正确设计问卷,难以把所要考察的问题转化为问卷中的调研指标。3.调查研究阶段:大多数学生存在的问题是不能对调查资料进行有效地审核、分类、汇总;多数学生不会使用 SPS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甚至有些学生使用最为机械的笔算方法进行统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4.调查总结阶段:部分学生对调查报告的撰写缺乏清晰地认识,他们不知道如何规范地撰写调查报告。对报告的结构、报告的语言、材料的选择等方面都存在不足。

在学生方面。应该对学生进行相关培训,使学生对社会调查的内涵、类型、程序、方法等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在调查过程中,学生应该明确社会调查工作的具体程序:(1)确定调查课题;(2)设计调查方案;(3)收集资料;(4)整理分析资料;(5)撰写调查研究报告。学生对每一项程序的工作方法要有明确的认识,比如:学生应该掌握以下几种常用的调查方法:(1)问卷法;(2)访谈法;(3)观察法。[2](P.67)在选择课题时,要让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研究能力的高低和兴趣爱好,选择难易程度合适的课题。选题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代表性原则,选取现实生活中那些有代表性的热点问题。二是可行性原则,所选主题能有可操作性,学生也有发挥的余地和自由度。三是社会调查的内容既要紧扣教学重点,又要贴近客观的社会实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切忌选题过于宽泛,大而无当。要“小题目做大文章”,专谈一、二个问题,便于剖析。

在师资方面。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应该聘请校内外实践教学的专家和学者担任兼职培训教师,并在课时与经费上给予保证。并使这一做法制度化、常规化。

在学校方面。高校各部门应相互协调,创新实践教学管理模式,为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的培养提供制度保证。在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过程中,为了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可能会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教学工具与手段。这时,需要教学管理部门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为这一举措提供必要的设备支持。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调查活动实践教学大纲,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

2005年初,、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以下简称“05方案”), “05方案”中规定,要从本科《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个学分,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为了落实中央关于实践教学的要求,我们对教学大纲作了调整,制定了《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社会调查实施方案。社会调查实施方案从社会调查的内容、时间,调查报告的要求、题目、评分标准、会序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说明,可以说方案为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和参加报告会提供了有效指导。但通过几年的教学实践我们仍然发现,在社会调查实施方案中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社会实践教学目的和任务、社会实践教学内容及计划安排、社会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方式及过程要求、考核方式方法与评分要求等方面都有待完善。

为了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教务处、学工部、思政部、教学小组以及任课教师应该相互协调,统筹规划,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调查活动实践教学大纲,以更好地推进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的开展。新的实践教学大纲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调查的目的;2.社会调查的计划安排;3.社会调查基本要求;4.参加社会调查活动原则;5.社会调查活动成绩考核标准;6.社会调查理论知识学习提纲;7.社会调查报告完成的基本程序;8.社会调查活动选题指导;9.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结构;10.社会调查报告格式要求等等,一个较为丰富和完善的社会实践教学大纲将使《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社会调查更加有序进行,并产生积极效果和有效作用。

四、进一步丰富社会调查报告比赛内容,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

社会调查报告比赛,作为一个展示社会调查成果的一个平台,可以使大学生在总结自身社会调查经历中不断升华自己的思想高度、深度和广度,增强对社会的认知,而在这个平台上,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相互交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种思想相互碰撞,从而能够使大学生彼此得到新的灵感、新的视角,能够使大学生得到多维度的社会经验,增强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使自身的潜力得以发掘!

《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社会调查报告比赛在学院领导的重视下,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组织比赛的经验。在比赛中,教师和学生分工协作,有详细的评分标准,有非任课教师组成的专家和评委,有知识抢答等丰富多彩的比赛形式,有对获奖学生的表彰和鼓励,最重要的是有学生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每一次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比赛都给教师和学生留下了难忘的回忆。但我们也在不断总结,发现问题,希望进一步完善社会调查报告比赛,更好地推动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比如,在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比赛中,评委人选可以不仅仅局限在思政部,可以打开视野,聘请其他院系的专家、教师、辅导员,这样一方面充实了评委队伍,另一方面又扩大了社会调查活动教学模式的影响力,重要的是在不同部门的支持下、参与下也可以使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比赛逐步完善。

政治理论课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理论素养。当然,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还有很多方方面面,因此,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坚持长期实施,进一步完善其具体环节,加大对其实施的支持力度,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效果,以此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应有的功能和效应。

参考文献:

社区治理研究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1年11月28日

一、引言

当前,基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和企业组成的相关利益者理论,企业在创造经济财富的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企业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已经成为全球企业未来发展的期望和趋势。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能够将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实际表现展现于信息使用者面前,满足其评价和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需要。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之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国内外研究者具有不同的观点:美国全国会计师协会(NAA)在1974年发表的研究报告中指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领域包括社区参与、人力资源、自然资源和环境、产品服务等四个大类、共21个小类。国际会计公司Ernst&Ernst(197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包括环境、能源、公平雇佣服务、人力资源、社区参与、产品、其他等七个大类、共27个小类。葛家澍、林志军(2001)认为,企业除了应提供正常经营活动的报告之外,外界利益集团、政府机构和社会公众都需要会计人员提供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更多信息,诸如企业与环境保护、就业、雇员培训、反种族歧视、医疗劳保、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或所做贡献的信息资料。李正、向锐(2007)认为环境问题类、员工问题类、社区问题类、一般社会问题类、消费者类和其他类共六大类、十七小类活动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观点不统一,但从中外研究者所界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内容来看,都不包括“股东”这个类别;另一方面,从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状况来看,可喜的现象是披露主体正在逐步增加,披露内容也在不断丰富,且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宋献中等,2009);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未形成统一、固定的制度,披露过于形式化、选择化,缺少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导致信息质量不高、决策价值低下等方面(宋献中等,2009;毛洪涛等,2010)。对此,笔者认为要解决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首先需要认识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各种因素,弄清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因,并确定不同动因对企业披露行为的约束力强弱,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制度,达到良好的披露效果。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

笔者根据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动因的来源不同,将其分为企业外部动因和内部动因两个基本层面。

(一)外部动因。来自企业外部的动因属于企业披露其社会责任信息的被动力量,主要包括政府或组织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经理人市场约束等方面。

1、政府或组织监管。由政府机构或有关组织制定的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法规或规定一直是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主要促动力。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较为先进的国家,政府担当着指导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角色。如法国政府1975年的苏德鲁报告先是以建议的形式要求企业提供包括雇员情况、工资以及相关的成本、健康与安全情况、工作时间以及工作条件、职工培训、工作组织、行业关系以及企业内部的生活条件七项内容有关社会责任信息的社会资产负债表,接着在1977年以法规的形式要求职工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的公司强制执行;2001年法国政府颁布的诺威尔经济管制条例要求所有在第一股票市场上市的公司从2002年开始,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必须披露劳工、健康与安全、环境、社团权利、人权、社区参与等信息。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82年在《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草案》中建议跨国公司的财务报告应揭示: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各主体的主要经营活动、就业信息(包括职工人数)、编制合并报表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有关转让价格的政策等五个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于1997年发起制定了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International Standard),建立了SA8000社会责任认证制度,成为全球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成立于1997年的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是由对环境负责经济体联盟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倡议组建,其目的在于提高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质量、严谨度和实用性;其于2002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就是力图创建一个将财务、环境和社会信息整合在一个报告中的公认报告框架。

近年来,我国政府或组织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和指引在推动与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起着由无到有、从混乱到有序的重要作用。证监会200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的有关规定以及2007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出了相关的要求。深交所于2006年9月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按照该指引要求制定公司社会责任制度及实施计划,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另一家上交所也于2008年5月《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引导各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担当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表率。同年初,国资委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有关信息。2010年4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等部门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提出了企业在构建内部控制环境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同时指出了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重要风险并提出了应对措施。该指引连同2008年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形成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该体系要求执行的企业必须披露对本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的年度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社会舆论监督。媒体宣传、公众舆论形成的社会压力也是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重要外部动因。物质的富足和社会的进步使社会大众越来越重视自身生活环境的质量,如周围生态环境的好坏、产品品质的高低、就业机会的多少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为直接形成或影响到了社会大众各种利益的取得。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假若一个企业不重视其各种社会责任的履行,如出现企业生产污染环境、提供伪劣产品、损害员工福利、淡漠公益事业等情况,经过媒体曝光或公众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信息后,不仅会受到社会的口诛笔伐,而且很多民众会采取己力所及的措施对企业的行为进行“抵制”,如不再购买该企业产品、向政府请愿建议、拒绝与企业的各种合作等方式或途径来表达对企业的“敌视”态度。而一个重视并能够良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收获的不单是优良的社会口碑和公众形象,更重要的是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商机、品牌认知度和市场份额的增加、政府的优惠或扶持政策以及各种社会资源,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美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SHRM)2006年对中国、美国、墨西哥等七国的企业社会责任调研报告显示,针对中国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说明企业实施社会责任重要动力是为了增强其竞争优势和实施公共关系战略。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2008年向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态度和认识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公众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主要是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回应社会压力、改善公众关系。此外,调查数据还反映消费者在消费时对企业社会形象非常和经常在意的比例达到70%以上。鉴于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识,企业会有足够的意愿将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公之于众,借此形成社会舆论对企业的正向评价,构建企业与社会各方积极的公共关系。

3、经理人市场约束。经理人市场通常是由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nomination committee)、人才“猎头公司”、人力资源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等组成的,目的是对从事经营管理的专业化人才(即职业经理人)进行遴选、聘用和考评。评价经理人的标准除了个人素质因素(如知识构成、经验经历等)以外,主要是其职场上的绩效,包括以经济财富衡量的业绩和市场声誉。一个努力推行和实践企业社会责任的经理人,将会在经理人市场上树立与积累良好的职业声誉。通过市场和社会的认可与推崇,他们能够在今后的职业过程中获得相对较高的声誉租金,从而促使这些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的“实际控制人”为了自身未来更好的职业发展,争取其声誉优势带来的薪酬保障,会在经营运作中重视企业各种社会责任的履行,积极维护企业相关利益者的权益,塑造“对社会负责任”的经理人形象。相反,如果经理人出现有关不负责任的经营劣迹,那么他会获得负面的职业声誉,甚至是断送其职业生涯的严重后果。因此,这种来自经理人市场的约束会促进企业经营者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以树立其优良的职业声誉,有利于未来的职业发展。

(二)内部动因。源于企业自身内部的动因属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主动力量,主要包括企业特征、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企业家特征等方面。

1、企业特征。企业规模、行业属性及所有权性质等企业特征会影响到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披露意愿。通常情况下,大规模的企业比中小企业需要向公众承担更多的责任。为了向公众表明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和效果和树立优良的企业形象,大规模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动力要远远高于中小企业。沈洪涛(2007)通过对上市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披露相关性研究表明,公司规模大、盈利能力好的上市公司会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此外,企业所属行业的差异也成为其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重要原因,像化工、医药、塑胶、食品等行业由于自身行业特点,社会影响敏感度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自然环境、员工、消费者及社区公众等企业相关利益者利益的责任尤为重要,其社会责任的实施和履行效果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2008年的三鹿集团)。宋献中、李诗田(2009)通过对2005~2007年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统计表明,制造业类的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比例最高,达到一半比例,远远超出其他行业的披露比例。再者,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差异在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时也表现不同。从国际上看,根据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的多次调查,以社会责任报告为内容的非财务报告的主要是跨国公司,全球财富前250强公司中,2005年的比例已达64%。从国内来看,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是2005年江西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的《2004年企业责任报告》,当年中国大陆共有两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6年国家电网国有企业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之后,中化国际、中远集团、中国铝业等大型国有企业纷纷开始社会责任报告。在我国,央企相对于非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的积极性更高(宋献中、李诗田,2009)。

2、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是用来协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制衡公司行为的法律、文化、惯例和制度安排的总称。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两个方面,前者解决的是产权安排问题,后者则是基于产权安排基础上的治理手段选择(朱小平、程昔武,2006)。公司治理文献(Denis,2001)按照制度设计所利用资源的来源,把公司治理机制简单地区分为内部与外部控制系统。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董事会、激励合约、大股东治理和债务融资等。其中的董事会和债务融资(反映公司财务杠杆大小)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公司董事会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其独立性和规模,较小的董事会规模或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有助于监督管理层,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法玛和简森,1983;亚伯拉罕和帕克,1994等);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财务杠杆反映了其风险水平,企业能够与债权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有助于企业经营的稳定,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所以,财务风险较高的企业更倾向于向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者披露企业包括社会责任信息在内的详尽信息(麦奎尔,1988;本杰明,2001)。

3、企业家特征。众多研究表明,无论是私有还是国有企业,企业的许多问题归根到底是企业家问题。企业家的文化素养、道德伦理、知识结构等方面的素质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和气质。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CESS)在2006年组织实施的“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的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普遍认同“优秀企业家一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认为企业经营者素质不高是导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够好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企业家的经营意识、使命感和远见直接影响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及其效果。这就要求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企业家能对企业相关利益者理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运用,从“经济人”的一面,逐步认可并迈向“社会人”的一面,带领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主动完成信息的披露。

三、动因的约束效果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正式提出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李正、向锐,2007),但时至今日,无论从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比例而言,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还是少数。从我国的发展情况而言,虽然有关的研究和讨论也不甘国外研究之后,但在2005年之前我国没有企业以单独报告的形式披露过此类信息。而在此之后,由于我国政府、监管机构等陆续出台了有关规定和要求,如上文中提到的证监会深交所、上交所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颁布的有关规定、指引,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数量才开始逐渐增加。还有一个更为客观的原因是自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以来,一些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纷纷要求与其进行合作生产或提供商品的中国企业必须通过国际通行的SA8000标准认证,例如,2002~2005年的三年中,全球零售巨头沃尔玛就以企业社会责任未达标为由,淘汰了40%左右的供应商,致使不少企业立即陷入了破产的边缘。这进一步激发了我国的企业履行和披露社会责任的运动。以上事实说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及其信息的披露,根本动因来自企业外部的权力、权威机构的要求和强制,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并进行披露的较少。其中,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宣传不足、认识不够的原因,但关键还是在于“当经济还不甚发达和社会对企业的抑制系统不完善的环境下,多数企业家们采取的是非道德的管理”(卡罗尔,2004),企业不会主动去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相应信息。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经营对社会的影响逐渐增大,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既然目前企业主动意识还不够,那么就应该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当人们太年轻或者太无知而不能懂得高尚行为背后的原因时,应当简单地被训练成像已具有美德的人一样行事,……通过高尚的行为,人们将懂得其背后的原因”。所以,我国政府、监管机构等组织应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强制要求,出台更为固定、细致、统一的披露报告标准,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考虑到企业对社会影响力的大小和接受能力,应分层次、分阶段逐步进行规范和实施,如先在公众影响较大的上市公司全面展开,然后过渡到一般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这样的一种外部强制动力,实际中也为企业和社会大众双方所共识。上文介绍过的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针对我国企业经营者的问卷调查和中国社科院关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公众调查均显示,双方均认为建立健全的相关法规制度是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效措施的首选,其比例分别达到54.7%和79.2%。企业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然也会有充分的动力去披露相应的信息。

因此,鉴于目前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实际状况和水平,在政府、相关组织等监管机构构筑起较为完善的法律环境下,社会舆论才能有据可依、发挥更大地监督作用,继而影响到经理人市场评价标准。这些外部因素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增大企业违背社会责任的成本,因此是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动因。在此基础上,内部影响因素进一步加强效果,即企业在负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领导下,不断改革、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根据自身对社会公众责任的大小和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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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建,王文,刘小元.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实证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8.11.

[6]宋献中,李诗田.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统计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6.

[7]毛洪涛,张正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J].会计之友,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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