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业科研发展方向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科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农业科研时间周期长,工作环境艰苦,加上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科研人才相对紧缺,在项目立项时常常存在“拉人头、凑人数”的现象,而在实施时真正的项目专家却少之又少,这就很难形成在某个科研领域专业的科研人才;随着老同志的退休,后备人才储备不足;在院校内,各学科科研发展极不平衡,这也导致了少部分人年年有立项,大部分人无事可干的现象。
科研经费投入不足。农业科研所独有的社会性和公共性决定了其商业性较低,农业科研往往高投入、低回报,而农业科研周期长,不稳定性这也导致在注重经济效益的今天,必然会导致科研经费的投入不足。
科研成果转化率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重视,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硕果累累,但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而科研成果的转化率数据更加令人担忧,这一问题在农业科研领域尤为突出。
2改革农业院校科研管理的对策
2.1注重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人才是人力资本的精华,在院校内应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氛围,创造促进人才成长和吸引人才的客观环境,提高科研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生活质量,使其能够安心的从事科研工作。对于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国家、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应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农业科技人才匮乏,对于有着科研经验的退休同志,可以采取退休返聘的政策,在补充人员不足的同时,也可以老带新,加快年轻人才的成长。
2.2面向市场需求,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在我国科研成果的商业化都是通过“科研人员—培训人员—推广人员—农民”这一模式进行,推广模式单一,而高校作为这一模式主体面临着信息渠道不畅,科研推广人员匮乏等问题,这也导致了科研成果推广滞后,甚至导致了大量的科研成果闲置。
科研成果本身缺乏实用性和先进性,实用性要求科研成果能够在广阔的区域内应用,并且能够直接或间接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先进性要求科研结果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当前农业生产上现用的科学技术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不会被同类技术所替代。而目前我国部分科研项目的立项缺乏对科技发展方向的了解,缺乏对当前生产现状的调研,对农业生产形式难以预测,这就导致研成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这就要求科研立项时能够高瞻远瞩的考虑市场的需求,从事先进性、实用性强、高效益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3结语
一、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大力发展知识农业
1、适应知识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科研教育组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台湾地区农业科技经费投入
年度经费年度经费
199621.135200145.04193
199715.3857200249.51840
199816.6880200355.26226
200029.79313200461.94672
注:2000—2004年为中程科技纲要需求估计数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
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偏低主要是由农业科研投入不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农业科研体制不合理、农民的素质和能力有限等因素共同造成的。
(一)农业科研投入总量不足,支持力度较低农业科研经费的投入决定了从事农业科研人员的数量和农业科研工作的规模和手段,制约着一个国家农业科研能力的发展和提高。目前我国农业科研投入明显不足,支持力度偏低。自2000年以来,我国农业(包括农、林、牧、渔、农业服务)的科研投入总量增加较快,已由56.25亿元(农业科研机构48.87亿元、农林高等院校7.39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19.69亿元(农业科研机构168.76亿元,农林高等院校50.92亿元),但我国农业科研投入占农业GDP的比例仍仅为0.6%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以上的比例。
(二)农业科研人力相对不足,整体素质偏低我国农业科研人员的绝对规模虽较大,但相对于我国农业部门的整体规模,科研人力投入仍明显不足。从每万农业经济活动人口所拥有农业科研人员数看,农业科研人员投入的相对规模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农业科研是一项人力资本集约型的活动,科研人员的素质限定了农业科研能力。现代农业科研人员的素质体现在很多方面,农业科研人员学历水平是其重要指标之一,可以较好地反映科研人员投入的素质。2006年,我国农业科研人员中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比重仅为6.69%,这不仅与新西兰、加拿大等农业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水平相距甚远,与孟加拉、印尼等南亚国家20世纪80年代水平也有明显差距。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转化效率极低由于农业科研、技术推广与农民教育培训彼此分离,缺乏统筹协调,导致农业科技发展不能形成良性循环。作为我国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为高校、研究所和企业,由于高校教育能力的欠缺,没有正确利用或缺乏技术推广过程的反馈信息,直接导致向研究所和企业输出人才的能力不足,从而影响到整体的农业科技研究水平和发展潜力,并影响到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四)农业科研管理体制不顺,行政干预严重农业科研体制基本延用了传统的行政手段型的集权制。科研管理的集权特点,使管理层次混乱、职责不清、政研不分、战略与决策合一、科研管理手段行政化,致力于对科研活动全过程的行政干预,主要依靠会议、文件、报表和指标等行政方式来组织农业科研工作,使得农业科研系统的运行表现为分配型运行和执行型运行相结合的过程。
(五)农业推广受农民群体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农民承担新技术风险的能力较差和农村经济组织存在缺陷等原因,严重制约了新知识和新技术的传播[1]。农民文化程度低不仅限制了对新科技的理解和应用水平,还阻碍了农业科技自身的发展;农民是否采纳新技术取决于三个因素,即采用新技术的机会成本、带来的预期效益和新技术风险的大小。采用新技术将不可避免地带给农民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以及自然风险,很多农村家庭因难以承受巨大的风险损失而拒绝技术革新;我国现行的农村组织主要包括农户和农村集体组织,不仅很多农户经营规模小而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经济,而且作为引导农户生产销售的集体组织同样存在范围和经营过小、经营机制僵化、发展缺乏活力和功能难以发挥等问题,导致不能较好地组织农户进行生产研究以及大规模经营活动,严重阻碍了农业科技进步。
二、职业院校开展农业科技研究的可行性和重要意义
实践证明,职业院校可以很好完成农业科研任务,但需认真对待现存制约因素,并加以妥善解决。
(一)职业院校开展农业科技研究的可行性1.与企业的长期密切合作是科技创新的可靠保障。一方面,企业提供了实验的设备和场地等物质支持;另一方面,企业技术人员的配合为研发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经验。2.职业院校的发展要求为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职业院校教师的知识体系为适应农业科技发展而不断更新,并应在科研工作中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从而增强专业教师的科研和教学能力。3.就业学生是大量企业科技信息的可靠来源。毕业学生的就业面广,社会联系广泛,是职业院校科研工作开展的重要支持。4.涉农职业院校的支持是农业科技研究的重要保障。涉农职业院校的发展要求进行相应的农业科研工作,并使相应院校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职业院校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了更多资金、时间以及精神上的鼓励,有力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储备。
(二)职业院校开展农业科技研究的重要意义1.有效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涉农职业院校的发展和高职本科的尝试,都要求农业科技研究能力的提升,这不但可增强教学效果,还可增强学院的社会知名度和行业竞争力。2.增强面向实践的科技服务能力。职业院校应根据自身的优势和发展方向要求,调整科技研究目标,引入企业教师,逐渐形成和壮大科研力量,面向地域和行业发展,主要为企业和地方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支持。3.提高农业劳动者实用能力和素质。面向职业学生和农业人员的涉农职业课程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而职业院校教师在农业科技实践中获得深层次的实用知识,应用于理论和实践教学,更具有真实性和说服力,可有效增强知识传授效果。
三、如何实现涉农职业院校在农业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涉农职业院校在农业科技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其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历史要求,而真正实现需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校企以及国际交流合作,整合农业科技创新机构要重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求与开发研究、技术推广相结合,按照传统农业技术与现代生物技术结合的发展要求,统筹规划,组织重大项目的联合攻关,推出具有真正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校企合作成为高职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涉农高等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动力应来源于社会、学校、企业以及学生本身的需求,所以要以国家政策、学校、企业等方面为参照点,深化校企合作,加大高校培养高级农牧人才力度。
(二)增加职业院校科研投入,提高农业科技研究水平应合理利用国家农业政策,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科研项目资金、企业资助、职业院校创收等多种渠道引资,结合职业院校的生产和研制开发能力,引导职业院校涉农科技的研究进程。
(三)改革职业院校科研体制,激发研究人员积极性只有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促进科研人员的人生目标实现,才能从长远意义上实现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1.加大物质奖励力度,解除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在院校政策上加以倾斜,以物质奖励方式满足科研人员对物质利益的需求,以调动研究工作的积极性。2.加强精神激励措施,充分体现人生价值。在加大物质奖励力度的同时强化精神奖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精神激励能够提高科研人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实现其人生价值和赢得社会尊重。3.将科研机构的长远发展与职工的职业发展有机结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对于科研人员个人来说,是自己的工作成绩得到肯定,使他们获得成就感,而个人的职业发展及长远的人生规划则是科研人员更恒久的人生追求。
(四)强化职业院校服务职能,优化农业科技发展环境在集约型增长方式下,职业院校应推动技术进步,并通过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一方面,通过校内的职业教育培养掌握先进技能的实践人才,并采用“知识下乡”等多种有效的服务形式直接解决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中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应通过广泛的校企合作,与农机相关企业建立深层的合作关系,形成农机产品的联合研制机构,共同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荆楚理工学院 湖北 荆门 448000)
摘 要:“中国农谷”建设,农业科技是关键。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农业科技有了大幅提高,但与建设“中国农谷”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农业科技的体制机制创新,是建设“中国农谷”的关键。
关键词 :“中国农谷”;农业科技;创新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3.002
收稿日期:2014-11-28
中国农谷作为“湖北样板、三农特区、中国高度、国际水准”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必须创新农业科技的体制机制。虽然近年来荆门市农业科技进步明显,但与建设中国农谷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创新现代农业科技的体制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1 “中国农谷”农业科技优势
1.1 农业科技研发队伍日益壮大
2013年,荆门市有农业科技专业技术人员675人,其中高级高级职称60人,中级345人,初级270人。人才队伍结构合理、梯队结构形成,已形成10余个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团队,研究开发30余项农业新技术。近年来,全市积极推进校地产学研合作,成功举办“千名科技精英进荆门进千企”及“专家院士荆门行”等活动,先后与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荆楚理工学院研发力量不断增强,在承接转移国内外科技成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1年启动龙泉英才计划以来,共引进樊明武、方念伯等8位领军人才,聘请了朱英国院士等100名科技精英和10名市政府科技顾问,已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6家。
1.2 农业科技投入产出不断增加
近年来,荆门市共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798项,争取科技专项资金突破2亿元。2012年,荆门市市级科技经费预算达到2 590万元,占地方性一般预算支出的1.51%。投入的增加,必然提高产出。全市和隆平高科合作组织实施“中国农谷隆平高科超级稻示范项目”,100亩连片超稀摆栽“广两优1 128”平均亩产量达910.3kg,创中稻高产纪录。荆门市多项农业科技项目获奖,如水稻外源DNA浸胚育种法及“红宝石”品种开发应用项目获荆门市技术发明一等奖,育种方法获国家发明专利;“农田土壤养分信息化管理技术及区域性推荐施肥系统研究”项目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高产优质抗逆杂交油菜新品种华油杂8号的选育与推广项目,超高产优质饲用大麦新品种华大麦4号选育与应用,分别获省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一、三等奖。2012年,荆门市农业科技入户率达到9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超过55%。
1.3 农业科技平台建设速度加快
2013年,荆门市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湖北省科技创新进位先进市”荣誉称号。荆门市围绕“中国农谷”大局,加强农业科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通过平台建设,一大批创新性成果不断产生,如荆门市农业科技园是设施农业的典范,已成功实现组织培养-实验室扩繁-温室小苗培育-成花工厂化生产的整套蝴蝶兰生产全过程。荆楚理工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依托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筹建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不断提高农产品的检测技术。
1.4 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创新能力提升
近年来,荆门市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不断加强与高校院所的合作,提升自主或联合研发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农产品精加工方面,国家级龙头企业国宝桥米与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合作研究开发米系列产品,开发出米汁、饴糖、米乳等系列产品等。
2 中国农谷农业科技体制存在的问题
(1)农业科技投入少。2012年,荆门市科学技术经费预算仅2 590万元,占地方性一般预算支出的1.51%,相比苏州2011年科技支出53.6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5.35%。由于科技经费投入明显不足,造成荆门市农业顶尖人才缺乏,原创科技成果少,原始创新能力与国内外有相当的差距。近3年来,全市1 108件授权专利中涉农专利约占8.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率和贡献率不高。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自主创新不足,新技术在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的应用需要进一步加强,新技术转化缺乏资金和人才支撑。
(2)农业科技教育落后,在中国农谷区域内,无一所农林院校,甚至连涉农的中专、技校也没有,而在周边地市,都有办学历史悠久的涉农专技学校乃至综合性大学,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中国农谷底子薄弱。
(3)从中国农谷所处的地理位置,特别是核心区的位置来看,距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较远,无法与硅谷、光谷以及杨淩等相提并论。长期以来,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经费不足,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不高,机械化普及率不高。
(4)随着打工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青壮年和有文化的劳动力大量外流,留守农民身体素质和文化水平偏低,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3 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的对策建议
3.1 创新科研体制机制
(1)设立中国农谷农业技术管理机构。为了抢占中国农谷农业科技制高点,建议由荆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局联合组建中国农谷农业技术管理中心,中心设在市科技局,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整合全市农业技术研究机构,围绕科技制高点,出台涵盖人才引进、人才奖励、资金安排、重点产业支持、项目资助、专利扶持、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科技扶持政策,并负责实施、考核、监督。同时,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为企业创造各方面条件,引导企业逐点突破,切实为企业服务。
(2)组建农谷农业科技研究机构。①构建中国农谷首席农业科学家制。首席科学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由我国农业技术领域的顶尖级专家组成,是荆门市农业科技发展方向的决策机构,全市农业科技制高点总体由首席科学家决定;②建设院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是主要执行机构,按照首席科学家的决策,明确研究方向,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成为实实在在的研发实体;③引进一流企业研发总部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际粮农组织技术工作站、中试基地等,围绕科技制高点进行产学研一体化研究;④依托荆楚理工学院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加强对七大高新技术的研发,搭建国内外相关成果承接转移的平台。
(3)创新科研经费投入体制。在科研项目的选择上,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围绕科技制高点,选择一批服务于中国农谷现代农业发展的科研项目,在人才、资金、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可以选择动植物良种繁育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生物技术等七大技术研发作为投入重点,科研资金的分配引入竞争机制,实现项目负责制。
(4)完善农业科技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一套适应农业科技创新要求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的机制和制度,加快出台包括对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科研成果的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方法。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辈出的环境。
3.2 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
(1)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引进国外农业高科技企业到荆门落户,重点引进如孟山都、杜邦先锋,以及生物技术类、智慧农业类、农机制造类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500强企业在荆门落户,或在荆门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一批农业高科技企业集群,快速提升荆门市的科技研发实力,缩小荆门农业科技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同时,引进国内农业高科技企业,如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相关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如联合建设实验基地、组建科研生产联合体、技术入股、合作办厂等形式,推动中国农谷农业科技的研发,抢占农业科技制高点。
(2)大力扶持、培育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目前,荆门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4家,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5家,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叶威机械、神地生物、新美香食品精加工等技术与科技制高点发展方向一致,且有多家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自主研发实力强,是全市实施农业科技制高点的重要依托。对于上述企业,要进一步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为科技制高点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成立企业研发中心,培养企业的研发人员、增加企业的研发费用。政府要在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争取国家或省级的重大项目立项,并在税收、贷款、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等方面支持企业开发新技术。
3.3 建立中国农谷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1)设立省级开发区“湖北荆门中国农谷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将相关农业科技企业集中在园区,给予园区企业一定优惠政策,形成农业科技企业集群集群式发展,并在园区建设生物工程技术中心、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大宗农产品种子研发中心以及各类良种繁育基地等。并在园区形成一个完整的人才供应、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信息共享的科技开发产业链,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荆门农业整体发展的先导型成功模式,成为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孵化器。
(2)完善园区的服务功能。美国硅谷“孵化器区域”,从资金筹集、申请执照、战略计划、生产业务、财务管理、销售管理、公司上市等都有各种专业公司提供流水线式的相应服务,能够降低创业门槛,缩短创业周期,培养吸引创业人才。建议全市构建类似硅谷的“孵化器区域”专业化服务体系,建立一套齐全的支持创业制度化的基础设施,引进、培育、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围绕七大技术进行产品研发、创新、创业。
4 建立多渠道的农业科技开发投融资体制
农业科技开发周期长、投资大,面临着极高的市场风险。因此,需要建立企业、政府和风险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共担风险的投融资体制。首先,政府应成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主体, 致力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及农业技术结构调整,围绕七大技术组织力量协同攻关。同时,建立多元化的机制和鼓励性政策体系,促进非政府公共投资从事农业科研;其次,充分利用国际上的优惠贷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国外资本、社会资金、民间资本的投入,向高新农业技术企业提供贷款;第三,搭建租赁融资交易平台。租赁融资是当今世界发展最迅猛的新兴服务产业之一,也是世界上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极大推进了金融市场业务多元化、综合化、专业化发展。此外国内外通行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都是荆门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徐顽强,段萱.我国产学研集群创新形态及优化策略——以湖北“光谷”和“农谷”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8)
2 桂渝芳,熊周文,苏百荣.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战略研究——以湖北荆门市打造中国农谷品牌为例[J].社科纵横,2012(12)
[关键词] 农业科技创新 特点 作用 改革
[中图分类号] S-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10-0077-01
当今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技术也日新月一异,农业增长方式也随之在不断的发生变化。面对这种形式,就需要农业进行一次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才能承担起新时期所赋予的历史使命。为了更好更快的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下分析:
一、现代农业科学特点
农业科学与工业科学不同,主要体现在农业科学包括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完整的体系,会受到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生物规律的支配;物化的生产资料不能用其他物质来取代,然而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效益;所得到成果既有物质形态的也有知识形态的。虽然他们形态有差异,但是他们也具有共同性:都是知识性产品,都具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价值。农业成果不仅可以转化为生产力,创造出物质性,在一定程度也可丰富人的精神财富。农业科学有着周期长、地域性强和社会整体性的特点。这就决定需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需要根据农业科技工作中的规律,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国情,并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才能够合理、完善的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党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到:我国现阶段还处于社会主义初期,生活水平还比较落后。尤其在农村,农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还处于发展阶段,不具有规模性。因此,目前对于人才和科技的发展还需要加大力度,抓住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加大对农业技术的研究工作,求得精专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变为具体的商品化步伐,发挥其生产力作用。
二、发挥农业院校作用
农业科技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高等农业院校的作用,加强农业发展和教育相结合工作。国家农业部和林业局所属农业、林业等大学既是教学中心,也是重要的科研基地。在此基础上,保证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对于一些重点大学,可以组织一批高精人才进行农业科技的创新研究工作,使其成为农业科学体系创新过程中的一部分。对于普通高等院校,可以以教学作为重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部分农业科学技术创新工作的研究,总之,合理发挥各农业院校的作用,为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贡献力量。
三、加强农业推广工作
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建设农业知识和科学技术结合的新体制。地方农业和林业等科研机构及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是农业科学技术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主体和关键。工作中,分清层次和重点,在组织工作上要将县作为中心,乡作为骨干,村作为基础。各地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与农村内各服务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农技一体化,产销一条龙的服务网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保证资金和编制的同时,还要积极开展种子的自主经营,或实行与相关种子部门和农贸部门联营的模式,以求得经济效益。同时,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进行技术上的培训,保证技术的先进性。
四、农业科研机构改革
加强农业创新体系,还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技队伍,合理的对资源进行分配和利用,使农业科研机构人员将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中。根据农业科技发展的规律,通过对科研机构调整,人才分流,转换机制等方式来促进农科教的结合,建设的模式一般可以分为技术开发型、技术咨询服务型和社会公益型几种。
技术开发型,如种子、化肥、农药、疫苗等加工单位,在农业技术引导下,逐渐由事业法人变为企业法人,由产品加工生产模式转为新产品开发生产模式,使自主研发产品进入市场,使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了企业经济效益和技术的共同发展,同时,也使企业拥有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
技术咨询服务型,如图书、情报、文献及专门农业发展研究单位等,都有发挥自身的优点,充分承担起提供科技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工作。
社会公益型,如从事动植物遗传育种,病虫害突变规律的综合防治技术、高产量和优质品种技术。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及农业高技术等研究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结构,组建新的学科,积极的开展农业基础性研究与高科技术研究工作等。建立起开放、流动、竞争及协作等运行机制,努力提高科学研究技术水平,逐步建设一个完善系统的高水平专业研究基地。同时,在科学研究机构在改革的同时,对上面三种不同类型科研机构要使用不同管理方法,逐步建设成为在该领域有较高水平和特色的技术型机构,以更好的为农业发展和农民服务。
五、农业科技管理体制
对国家科技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目前,各级政府在科学技术管理还运用法律化的管理方式而没有根据农业科技自身的特点及发展的规律,使政策和科研联合在了一起,这就造成了科研工作中,层次多,效率比较低,不容易出现科研成果、人才和效益等。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就要尽快制定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纲要,提出明确的发展方向,规划好具体发展战略,明确科技发展方向。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国家和地方两级的农业计划管理体制,健全农业重大成果奖项奖励制度,建立新型的符合发展需要的人世管理制度,科学的分配制度,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保障制度,建立以政府以投入资金为主,多渠道投入体制。总之,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各项体制,以加快农业科学体系的建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