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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教学建议

法医学教学建议

法医学教学建议范文第1篇

1.1对象选定新疆某大学临床医学、临床药学、麻醉医学、药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共6个专业326名医学生作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26份,其中大学二年级82份,回收79份;大学三年级96份,回收91份;大学四年级148份,回收134份;共收回304份问卷,回收率为93.8%。

1.2内容与方法内容包括:①在校医学生对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建议,如学习的重要性、对法律课程开展年级和开展形式的建议,存在的问题,对授课方式和教师的期望等。②医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目的及对医疗纠纷的认识。③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包括卫生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2结果

2.1医学生对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课程开设的建议有62.5%的医学生认为学习卫生法律知识非常重要,32.2%的医学生认为比较重要。有60.9%的医学生认为在一年级(30.0%)到二年级(30.9%)开设卫生法律课程较为合适。最受欢迎的开设形式为必修课(13.5%),对授课教师的期望上有62.5%的医学生认为最受欢迎的是有医学与法学背景的教师,见表1。

2.2医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目的及对医疗纠纷的认识有33.9%的医学生表示学习卫生法律的主要目的为掌握医疗工作法律防范,而认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占32.5%。分别有30.6%、30.3%及27.6%的被调查者认为医疗体制不完善、医生法律意识淡薄和患者法律意识淡薄为医疗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2.3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被调查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情况不容乐观,绝大多数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规范的认识仅处于“知道一点”和“一般了解”状态。有关医疗器械使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认知情况为“不了解”的医学生占多数,见表3。

3讨论

法医学教学建议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原则,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部门、各行业的作风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各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升各部门、各行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化陕西投资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对象

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对象是学校和医院。

按照国务院纠风办重点评议和全面评议相结合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对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

各市(区)在重点抓好学校和医院评议的同时,可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本地区政风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选择增加新的部门和行业作为重点评议的对象。

三、学校评议工作

(一)学校评议的范围。包括高等院校(含民办院校、大专和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企事业单位子校和附中、职业中学)。

(二)高等院校评议的主要内容。有无擅自设立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行为;有无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有无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现象;有无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情况;学校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情况;学校依法治校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民办学校落实“四独立一分离”政策情况;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等。

(三)中小学校评议的主要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落实“一费制”收费政策情况;有无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行为;有无强行收费为学生统一着装、办理保险,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现象;有无搞“一校两制”、“校中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与招生挂钩向学生乱收费现象;城镇公办高中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情况;学校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情况;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情况;学校依法治校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民办学校落实“四独立一分离”政策情况;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等。

(四)学校评议的方法。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走访调查、集中评议、整改总结”五个阶段,采取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实施,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加强督导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各级学校评议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

(五)学校评议的要求。各级纠风办联合各级教育部门成立学校评议工作办公室,在各级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评议工作在各级学校评议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高等院校的评议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中小学校的评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各级纠风办按照评议内容,参照*年《陕西省民主评议学校行业作风活动安排意见》(陕纠办发[*]13号),对所负责的评议学校制定评议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学校评议工作集中在9-10月份进行,10月底以前完成。各市(区)将学校评议实施方案和学校评议总结报告分别报告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四、医院评议工作

(一)医院评议的范围。包括辖区内所有公办医疗机构(包括省直医疗机构和中央驻陕单位医疗机构、驻军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

(二)医院评议的主要内容。药品价格、医疗收费是否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并公示;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问题,以及在医药购销中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社会服务承诺是否兑现,违诺处罚是否到位;“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是否日清、价准、项目明、患者知;是否存在过度用药、过度检查问题;是否存在承包、出租科室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医疗广告宣传误导患者的问题;是否按规定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及按规定使用中标药品;能否坚持做到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便民利民措施如何;对患者的投诉是否认真受理,并能及时处理、反馈等。

(三)医院评议的方法。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走访调查、集中评议、整改总结”五个阶段,采取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实施,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加强督导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各级医院评议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

(四)医院评议的要求。各级纠风办联合各级卫生部门成立医院评议工作办公室,在各级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评议工作在各级医院评议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西安地区的省管医疗机构(包括省直医疗机构和中央驻陕单位医疗机构、驻军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各市范围内的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由各市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西安地区以外的省管医疗机构参加所在市的评议,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地段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由各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各级纠风办按照评议内容,参照*年《陕西省民主评议医疗机构行业作风活动安排意见》(陕纠办发[*]9号),对所负责评议的医疗机构制定评议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医院评议工作集中在6-7月份进行,7月底以前完成。各市(区)将医院评议实施方案和医院评议总结报告分别报告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

五、政风行风测评工作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政府纠风办将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对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省政府纠风办将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使测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测评工作全省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在8月份集中进行,省政府纠风办将制定下发测评专项安排意见。各市(区)的测评工作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进行,不再另外测评。

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

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文明诚信、共建和谐”为主题,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推进文明诚信建设。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基层、为普通群众服务的能力,树立奉公守法、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国务院纠风办将汇总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于上半年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省级各部门、各行业也要立足职责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面对群众需求,对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的措施,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方案,详细列出清单。8月份省政府纠风办将汇总各部门、各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于适当时间召开省直机关、部门和行业座谈会,推动部门和行业加强作风建设。

各部门、各行业(包括《陕西省政风行风热线》所有上网部门和单位)将本部门、本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清单于6月底以前以文件形式报省政府纠风办()。

各市(区)也要对本级各部门、各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进行搜集整理,并向社会公布。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区)、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以良好的政风行风迎接政风行风评议。

法医学教学建议范文第3篇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尚未开幕,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先生此前准备的一份议案、两份建议,已经引起了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

据记者了解,张继禹代表的这三份建议,几乎全是关于如何解决目前我国中医政策中的人才问题的,其目的是呼吁国家相关部门给予中医人才更大、更广阔的行医空间,使广大中医工作者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服务于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3月4日中午,在两会间隙,张继禹先生抽出了两个多小时的宝贵时间,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修改《执业医师法》,为中医人才“松绑”

据记者了解,张继禹代表提出的议案是关于修改《执业医师法》,允许中医自由行医。针对这份议案,他告诉记者,目前卫生部门的一些法规和政策严重束缚了中医药资源的充分利用,如执业中医师必须在注册医院行医就是这类法规中最受人诟病的条文。《执业医师法(细则)》第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九条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张继禹进一步解释说,根据上述规定,执业中医师其实只能在某地注册的一家医院就诊,甚至连有些执业中医师自愿在社区定期义诊也被视为非法行医。这样的规定严格限制了中医人才的自由流动,严重束缚了中医药卫生资源的充分利用,不利于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事业的推进,不利于实现十七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奋斗目标,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应该予以调整和完善。

张继禹感叹:“几千年的中医临床实践证明,允许执业中医师自由行医,对于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色非常必要;允许执业中医师自由行医,对于充分利用中医药卫生资源造福人民,已是当务之急!”

针对此份议案的法理依据,张继禹说,我国《宪法》第21条确立的“中西医并重”国策,就是本条议案的法理依据。同时,他还进一步提出了修改《执业医师法》相关内容的办法,他建议,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为方向,修改《执业医师法(细则)》第五条和第九条,取消中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真正为中医松绑,允许执业中医师自由行医。只要中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获得了正式认可,就应该尊重中医灵活自由的行医风格,不要再用条条框框束缚他们,允许他们不拘一格行医,让宝贵的中医药资源为广大人民群众造福,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而奋斗。“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舒展开筋骨的中医将在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

斩去外语“蛇足”,改革中医考试制度

张继禹代表建议,在各类中医考试中取消外语科目。他说,目前,各级各类中医考试均把外语作为一门核心考试科目,在中医人才的选拔中普遍存在“外语一票否决”的现象,即只要外语没有及格,考生就不能顺利过关。

张继禹认为,学习外语对于中医药走向世界固然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单纯把一门英语课程作为考核遴选中医人才的核心科目是不妥当的。中医人才的类型有很多种,除翻译型人才需要适当的英语考核外,对其他各类中医人才(尤其是临床中医)的选拔,外语考试实有“蛇足”之嫌。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保障群众健康,评定一个医生是否合格,关键是要看医生的临床治疗水平。当代的中医临床名家还未听说有谁懂英语。搞“外语一票否决制”实无必要。因此,取消各类中医人才选拔中的外语考试,对于中医人才的良性发展非常必要。

张继禹进一步解释说,中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粹之一,是几千年来无数华夏先民的心血结晶。中医浩如烟海的典籍皆为古汉语写成,但是,为了应付各类考试,中医院校的学生把大量的时间花费在和中医毫无关系的外语上,以至于有些中医院校毕业的学生连《本草纲目》的序言也读不通。与之相反的是,那些真正热爱中医的学生,由于顺着中医学和传统文化天然的亲和关系,大多将时间、精力放在中医学术和传统文化方面,外语自然就会薄弱。但在目前这种考试制度的安排下,这些学生往往因外语考试不能通过而处于被排斥的境地。以至于在中医学院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规规矩矩学习中医,中医死掉;认认真真拜师学艺,自己死掉。”一门学科为什么要把那些真正热爱她的学子拒之门外呢?取消各类中医考试中的外语科目,应该说是发展中医学术、培养中医药人才的必然趋势。

同时,张继禹还认为,现行中医人才选拔中的各类外语考试,严重限制了千千万万铁杆中医师的涌现,使得众多技术过硬的临床中医师陷入进退维谷的尴尬处境。取消各类中医考试中的外语科目,有利于让千千万万的铁杆中医脱颖而出,有利于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宝贵的中医药卫生资源,有利于实现十七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

针对这个呼吁,张继禹还提出了极有操作价值的实施办法,他说,我们可以将各类中医考试的权限划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中医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设置具体考试科目,取消各类中医考试中的外语科目,真正为建设一支名副其实的中医队伍开拓渠道,切实扭转目前各类中医考试中普遍存在的中医特色和优势淡化的现象。

中西医并重,孕育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学”

在这次两会上,张继禹代表还提出了又一条关于全科医生选拔应该中西医并重的建议。他认为,随着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社区医疗已经逐渐成为城市基层医疗的中枢。全科大夫是社区医疗的灵魂。没有好的全科医生,社区医疗就是空架子。尽管“全科医生”在中国还为数不多,“全科医学”在中国的发展也是刚刚起步,但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中国,它的发展有着天然的成熟土壤,因为中医药已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生长、繁盛了几千年。正如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梁万年所说:“中国的中医与全科医学,在服务理念上有相当大的相似性。”时代要求中医尽快融入全科医学体系,形成一个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学体系。

但是,目前全科医生的考试内容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西医内容,全科医生选拔中存在着“重西轻中”的现象,这就出现了一个矛盾:一方面,全科医生总数少、素质低已成为制约我国城市社区医疗发展的重要瓶颈;另一方面,天然的全科医疗资源――宝贵的中医药卫生资源又受到限制。为了更好地让“简便验廉”的中医药资源在城市基层医疗中发挥作用,为了更好地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必须改变目前全科医生选拔中“重西轻中”的状况。

随后,张继禹先生扳着手指详细地向记者叙述了他之所以提出这项建议的理由,并将其归纳为三点――

一是具有五千多年历史的中医学不仅具有悠久的全科诊疗历史渊源,而且从理论上和技术上均具备全科医学的特质,因为中医学的最大特点是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可以针对各类患者“三因制宜”(即因时、因地、因人制宜――记者注),灵活施治,这些正是全科医学的基本特征。中医诊断的简便性和治疗手段的多样性,决定了中医在全科医学领域必将拥有广阔的实践空间。

二是时代的发展更呼唤中医进入基层,融入社区医疗体系。当代中国医疗体制改革需要中医学融入全科医学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指明了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全科医学的发展正是中国医疗改革的重要方向。高效率、高覆盖、高满意度、低成本,既是全科医学的特点,也是中医学的特点,全科医学和中医学具有天然的亲和力,中医学在全科医学的发展中应该扮演重要的角色。

三是中医自身的发展要求中医尽可能地融入全科医学体系,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学体系。他认为,目前一个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是,中医学在当展中出现了原有特色流失、临床疗效下降等现实问题,而社区基层正是中医的用武之地,正是回归自身特色、彰显中医疗效的最佳实践平台。中医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基层实践,融入全科医学有利于中医人才的成长。

最后,张继禹认为,国际医流将推动中医尽快融入全科医学体制。他说,当前,从全球的现实看,人类防治疾病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许多国家和地区越来越重视传统医药的作用和价值。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应当推广传统医药。而且,国外提出的全科医学、全科大夫的理念,应该说是一个进步,但是在现代医学的体制中,全科医生的理念其实很难落实。中医学天然地就是全科医疗资源,发挥好中医学的特色和优势,对于建设城市社区医疗保障体系至关重要,而且将对全科医学的理论和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

针对这个建议,张继禹同样提出了给予落实的具体办法,他建议,全科医生选拔考试应分为中医和西医两类,中医类全科医生考试细则应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侧重考核考生的中医知识和中医临床能力。这样一来,通过全科医生考试制度的调整,就可以使中医更好地进入社区医疗服务系统,发挥“简便验廉”的实践优势,与西医一道担当起城市基层医疗的重任。

“三”石击水,中医界反响强烈

据张继禹代表介绍,他为了准备此次提案,事先做了充足的调研,并得到了著名老中医陆广莘教授、北京大学张祥龙教授等权威专家的鼎力支持,他们均对这次人大议案提供了宝贵意见。科技部“国家中医药战略课题”小组贾谦研究员、林中鹏教授还为这次议案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北京中医药大学的王继东教授、侯中伟等人还承担了部分调研工作,还有许多中医师为本次议案提供了详实的一线记录。

据了解,张继禹代表的一份议案、两份建议在两会开幕之前,就因为需要征求业内权威人士的意见,而“泄露”出去了,由于事前的调研工作做得比较深入和细致,同时反映出了目前我国中医政策中存在的社会反映较为普遍的问题,立即得到了中医界的热烈响应和新闻媒体的重点关注。

法医学教学建议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各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年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原则,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部门、各行业的作风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各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升各部门、各行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化陕西投资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二、评议对象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对象是学校和医院。按照国务院纠风办重点评议和全面评议相结合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对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各市(区)在重点抓好学校和医院评议的同时,可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本地区政风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选择增加新的部门和行业作为重点评议的对象。三、学校评议工作(一)学校评议的范围。包括高等院校(含民办院校、大专和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企事业单位子校和附中、职业中学)。(二)高等院校评议的主要内容。有无擅自设立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行为;有无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有无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现象;有无强

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情况;学校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情况;学校依法治校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民办学校落实“四独立一分离”政策情况;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等。(三)中小学校评议的主要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落实“一费制”收费政策情况;有无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行为;有无强行收费为学生统一着装、办理保险,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现象;有无搞“一校两制”、“校中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与招生挂钩向学生乱收费现象;城镇公办高中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情况;学校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情况;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情况;学校依法治校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民办学校落实“四独立一分离”政策情况;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等。(四)学校评议的方法。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走访调查、集中评议、整改总结”五个阶段,采取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实施,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加强督导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各级学校评议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五)学校评议的要求。各级纠风办联合各级教育部门成立学校评议工作办公室,在各级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评议工作在各级学校评议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高等院校的评议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中小学校的评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各级纠风办按照评议内容,参照*年《陕西省民主评议学校行业作风活动安排意见》(陕纠办发[*]13号),对所负责的评议学校制定评议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学校评议工作集中在9-10月份进行,10月底以前完成。各市(区)将学校评议实施方案和学校评议总结报告分别报告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四、医院评议工作(一)医院评议的范围。包括辖区内所有公办医疗机构(包括省直医疗机构和中央驻陕单位医疗机构、驻军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

(二)医院评议的主要内容。药品价格、医疗收费是否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并公示;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问题,以及在医药购销中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社会服务承诺是否兑现,违诺处罚是否到位;“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是否日清、价准、项目明、患者知;是否存在过度用药、过度检查问题;是否存在承包、出租科室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医疗广告宣传误导患者的问题;是否按规定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及按规定使用中标药品;能否坚持做到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便民利民措施如何;对患者的投诉是否认真受理,并能及时处理、反馈等。(三)医院评议的方法。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走访调查、集中评议、整改总结”五个阶段,采取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实施,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加强督导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各级医院评议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四)医院评议的要求。各级纠风办联合各级卫生部门成立医院评议工作办公室,在各级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评议工作在各级医院评议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西安地区的省管医疗机构(包括省直医疗机构和中央驻陕单位医疗机构、驻军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各市范围内的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由各市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西安地区以外的省管医疗机构参加所在市的评议,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地段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由各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各级纠风办按照评议内容,参照*年《陕西省民主评议医疗机构行业作风活动安排意见》(陕纠办发[*]9号),对所负责评议的医疗机构制定评议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医院评议工作集中在6-7月份进行,7月底以前完成。各市(区)将医院评议实施方案和医院评议总结报告分别报告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

五、政风行风测评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政府纠风办将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对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省政府纠风办将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使测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测评工作全省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在8月份集中进行,省政府纠风办将制定下发测评专项安排意见。各市(区)的测评工作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进行,不再另外测评。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文明诚信、共建和谐”为主题,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推进文明诚信建设。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基层、为普通群众服务的能力,树立奉公守法、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国务院纠风办将汇总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于上半年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省级各部门、各行业也要立足职责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面对群众需求,对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的措施,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方案,详细列出清单。8月份省政府纠风办将汇总各部门、各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于适当时间召开省直机关、部门和行业座谈会,推动部门和行业加强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包括《陕西省政风行风热线》所有上网部门和单位)将本部门、本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清单于6月底以前以文件形式报省政府纠风办()。各市(区)也要对本级各部门、各行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措施进行搜集整理,并向社会公布。七、几点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区)、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以良好的政风行风迎接政风行风评议。

法医学教学建议范文第5篇

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联系的几方面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比如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食品安全、网吧管理、新农合、新医改等方面问题是我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何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做:

一、要始终把人民群众记在心里。只有时时、处处把人民群众记在心里,把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记在心里,把人民群众的上学、看病等问题记在心里,才能最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才能真正履行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职能职责。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只有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才能了解实情,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才能服务群众。这些年,我委对《义务教育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中医条例》、《四川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施行情况和教育、科技投入及保障机制,中医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文化体制改革等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我们了解到人民群众的上学难、看病难、网吧管理难等疾苦,迫切需要解决,撰写调查报告,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要加大监督力度,化解人民群众的疾苦。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加强监督,才能真正化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几年来,我委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化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积极建言献策化解超大班。我们多次开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科教兴市”战略的情况汇报,撰写《市区超大班情况调查报告》送市委书记李仲彬作决策参考,20*年秋季,“上学难”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持续多年的超大班问题得到了缓解。二是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维护人民群众医疗利益。我们两次对《药品管理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20*年面对非典疫情,我委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决议》,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加大了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20*年,我委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新型农村医疗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建议意见并督促政府整改。20*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6.*%,20*年为89.92%。今年,新医改方案已经出台,我委督促政府落实新医改方案的要求,协助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乡镇卫生院人才建设情况的专题调查报告,切实化解人民群众的“看病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