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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事迹申报材料

见义勇为事迹申报材料

见义勇为事迹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弘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匡扶社会正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自然灾害和事故中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

公民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时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救助工作。宣传、广播电视部门积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第二章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确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人员是指:

(一)在国家、集体的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设法救援,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事迹突出者;

(二)积极协助*机关、司法机关和治安保卫部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者;

(三)积极向*机关、司法机关和治安保卫部门揭发、检举、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案件事迹突出者;

(四)在自然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五)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的确认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认定。

第三章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设立*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进行奖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综治办,负责承办日常事务。

第七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对重大见义勇为行为人员需要及时奖励的,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基金的来源:

(一)县人民政府财政拨款;

(二)接受县内外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

(三)见义勇为受益者捐赠;

(四)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或购买短期债券等国家允许的形式增值所得。

第九条基金的用途:

(一)对见义勇为行为人员进行奖励;

(二)对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或者其家属的慰问和医疗补助;

(三)宣传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

(四)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的其它开支。

第十条基金的管理:

(一)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研究审批。基金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定;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委员的监督检查;

(三)基金的奖励管理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申报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由乡镇人民政府、县*局或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在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负责整理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公民跨县见义勇为的,由见义勇为人员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单位负责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三)外来务工见义勇为人员,有明确隶属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无明确隶属单位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四)对应奖励的见义勇为公民,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县综治办填报《*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并在30日内将事迹材料和《*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奖励和保护

第十二条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人员,经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由县综治委、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事迹特别突出的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一)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英勇牺牲的,一次性发给其亲属抚恤费20000元。

(二)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负伤或因伤致残的,根据其伤残情况,一次性奖励2000元至5000元。

(三)在见义勇为行为中虽未受到人身伤害,但对打击犯罪、抢救国家、集体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确有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一次性奖励500元至2000元。

第十三条对需要保密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对因见义勇为负伤需要就近就医的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拖延。医疗费用应当适当减免。

第十五条救治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费用,有加害人或者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依法承担;无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不明的、加害人或者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参加社会保险的,由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二)所在工作单位资助和社会捐赠;

(三)无工作单位或者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及按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不足的部份,从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中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20000元),有受益人的,受益人也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先推荐。

第十八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追认烈士条件的,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民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生产经营手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生活确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或直系亲属,应当给予照顾和减免有关费用。参加中考的,同等条件下,县属中学应当优先录取并减免学杂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第二十一条*、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保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见义勇为事迹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以加强未成年人道德素质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评选表彰未成年人身边的典型,鼓励更多的未成年人增强道德意识,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格,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为塑造新一代合格接班人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评选范围:

4-6年级在校学生

三、推选标准

“美德少年”推选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热心公益、遵守公德、诚实守信、自尊自强、勤俭节约,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在家中做文明尊老尽孝心的好孩子,在学校做文明勤学送关心的好学生,在社会做文明诚信献爱心的好公民。

“美德少年”根据其事迹分为尊师孝亲、自强自立、诚信守礼、勤学创新、热心公益等五个类型,具体标准是:

1.“尊师孝亲”美德少年: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热爱集体,尊重长辈,孝敬父母,分担家务。

2.“自强自立”美德少年: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爱锻炼,独立自主,勇担责任,自强不息。

3.“诚信守礼”美德少年:为人诚实,信守承诺,遵纪守法,恪守公德,举止得当,文明礼貌。

4.“勤学创新”美德少年: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勤于思考,特长鲜明,勇于实践,善于创新。

5.“热心公益”美德少年: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关爱他人志愿服务,言行文明。

四、评选办法

第一步:宣传发动:学校公布、班内张贴公示评选方案,并告知家长,让每一个学生、家长了解并支持本项活动。

第二步:评选

1.认星。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对照“星级标准”,自愿提出自己的争星目标,并在班级公开承诺。

2.创星。学生根据自己认定的星级内容,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努力践行。学生有认星争优记录本,并及时做好活动记录。

3.争优。采取班会、少先队会等形式,每学期对创星情况进行交流,主要是认星学生的成果交流、感悟体会和努力方向,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可给予适当点评和鼓励。

学校根据学生认星和创星情况,每学期表彰一次星级美德少年。表彰结果作为逐级推荐参加市和省级美德少年评选的基本依据。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保证质量。评选表彰美德少年是落实市委文明办精神的具体措施,全校各年级、各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真正选出我校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奋好学、乐于助人等在养成教育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使美德少年成为全校学生的楷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班要充分运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各种载体,学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学校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各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在学校形成学习美德少年、争当美德少年的良好道德风尚。

六、推荐人材料准备

推报人选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

2.被推荐的学生需准备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3份;材料一律用A4纸张打印,所有文字材料均须附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

3.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

见义勇为事迹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如今,很多五六十岁的老年朋友,都从计划经济年代走过来,在他们身上,可以更多地看到那个时代的集体主义思想和英雄情结。最近十年出现的很多见义勇为现象,都可以看到老年朋友有所作为的身影,但是,见义勇为却招来权益受损,令我们扼腕,为英雄维权,义不容辞。

【案例1】

外贸公司计划处袁欣伟身体羸弱,下个月退休,但忘我工作的干劲丝毫不减。

2000年岁末,他忙碌到晚上8点才下班。刚离开单位,就听到有人呼叫,环顾周围,发现转角处有一男子正神色慌张地朝他这边跑来,后面有几个人边追边喊:“抓住他,抓住他,他是逃犯!”老袁听到有人抓逃犯,不假思索地扑了上去,和逃犯扭作一团。逃犯最终被抓获,然而老袁身中数刀,被路人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他多病的老伴米云彩和大学尚未毕业的儿子陷入极度悲痛中。不久,又获悉老袁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申请没有得到市政府的批准。丈夫没享受到退休的幸福与安乐,舍身抓逃犯,献出了生命,怎么会不是烈士呢?米云彩悲痛至极,将市政府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市政府不予批准的决定。法院认为,市政府的决定是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驳回了她的。

事隔两年后,袁欣伟当年的壮举重提,被确定是见义勇为先进模范,当地终于按《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公开褒扬,其家属也获抚恤,并得到应有的关照。

【专家评析】

见义勇为是高尚行为,需要发扬、提倡,使之蔚然成风。袁欣伟舍身帮助抓捕逃犯那年,各地尚未形成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机制,因此他不怕牺牲的精神就更显可贵。应该指出的是:

1.袁欣伟见义勇为,无论他牺牲与否,他的荣誉权和相应的物质和精神的奖励,其本人和家属积极维护是理所应当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各地相继出台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对见义勇为人员负有保护义务而不履行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市或者区、县综治委提出申诉。市和区、县综治委应当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保护义务。”

2.本人和家属的维权途径应该找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案件的范围。”本案中的市政府机关,确实享有革命烈士授予的批准权。但是,做出革命烈士授予或者不授予决定的则是该市的民政部门;市政府机关批准权只是民政部门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之前的一个内部行政审批程序,最终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是民政部门作出的颁发或不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的行为。因此当初法院驳回米云彩的是对的。本人和家属的维权途径,应该是会同单位组织和相关人员,采取行政复议的办法,提请民政部门和相关单位重新审理。如果掌握他们中有人、的证据,可直接向法院,予以揭发。

特别提醒:像袁欣伟这样年迈体弱的老人,赤手空拳斗逃犯,胜算的可能性不大,有鉴于此,我们提倡有勇有谋,可打110,大声吆喝,招呼周围群众一起动手。

【案例2】

耿亮农村插队调回城市工作后,一晃又30年过去了。他为人热情,被小区居民一致推选为业主委员会主任。2004年春节过后的周一上午,5幢17号202室住户因停电点燃了蜡烛,随手将火柴梗扔入废纸篓,不一会儿引起大火。耿亮发现火灾,迅速冲去施救。他拼尽力气撞开202室的房门,瞬间滚滚浓烟扑面而来。耿亮几次冒死冲入房门想救人,都未成功,最后踉踉跄跄走到二楼楼梯口,想透口气,却一头栽倒在地,再没站起。而202室的房门被撞开后,屋里的热浪、浓烟释放到楼道里,那对老夫妇缓过气,颤巍巍地挪到门口,才被消防队员发现,逃离了死亡。

然而,令人心寒和遗憾的是那对老夫妇死里逃生后,不知有什么顾虑,面对记者和围观群众的询问,矢口否认耿亮救了他们。后来相关部门和人员再去做工作,他们仍不肯作证。耿亮的92岁的母亲说:“我有这样的儿子,他是好样的。我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给我儿子一个应得的荣誉。这样,儿子会走得安心,我们做家属的也能够活得踏实。”

按照那时的规定,申报烈士或见义勇为好市民,需要具备三个要件:一、被救人的证明材料;二、火灾现场目击者的证言;三、公安、消防等国家法定机关的认定材料。耿亮的壮举,有很多目击者证明,但是,第一个要件因为那对老人不肯作证而缺失,申报烈士和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材料到了上级机关,很快被退回。这个本不该有的情况发生后,引起很多议论。不少网友甚至发话责问:“如果被救者也当场死了,耿亮的英雄事迹是不是就永远不被认可了?!”后来反映到市委,市委书记明确告示召开大会,表彰耿亮,并追认他为烈士。

【专家评析】

见义勇为事迹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21国企开模·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报送“2021国企楷模”候选人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按照市国资委工作部署要求,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任务,结合“十四五”开局之年特点,聚焦庆祝建党百年、筹办冬奥会等重大任务,宣传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应,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在全系统掀起“树楷模学榜样”的热潮,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同时,为市国资委系统“2021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候选人推荐工作打下基础。

二、评选标准

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岗位、融入日常、融入人生,在领军带动、创新突破、服务保障、敬业奉献、道德引领等五方面事迹突出,在落实国资委系统中心工作、庆祝建党 100 周年重大活动、巩固拓展扶贫支援成果、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筹办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倡导文明新风上表现突出,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

1.领军楷模:在某一领域、行业中享有较高权威、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领导管理人员。特别要关注在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中具有前瞻眼光和开拓精神的代表。

2.创新楷模:在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科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和学术成果的高级人才。

3.服务楷模:重点选取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筹办冬奥冬残奥会、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办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4.敬业楷模:立足扎根一线,彰显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的基层普通劳动者。

5.道德楷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热心公益、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俭节约、自强不息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考虑到“2021北京榜样”评选要求在北京工作、学习、生活的 18 周岁以上成年人,为便于获评的“国企楷模”后续能够顺利参与全市推荐,“国企楷模”申报条件原则上要求在北京工作的国企职工。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首都道德模范、往届北京榜样年度人物,不再作为“国企楷模”推荐人选。

三、推荐时间

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

四、推荐名额和要求:

每家单位上报“2021国企楷模”推荐候选人1名,并注明楷模类型(类型分为:领军楷模、创新楷模、服务楷模、敬业楷模、道德楷模)。

见义勇为事迹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肖申克的救赎》与《绿里奇迹》的叙事策略

史蒂芬・金在构建《肖申克的救赎》与《绿里奇迹》情节时都是围绕“罪”与“罚”这一道德与伦理问题展开叙事的。在刑事法庭上,审判主人公的法律叙事属于伪命题,因为一切故事本不该发生――无论是主人公安迪还是主人公柯菲,二人从法律角度看都属于被诬陷者,没有实质的对法律的亵渎和对他人生命权的蔑视。然而,在命运审判的法庭上,《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主人公安迪地看到了人生的天平偏向了公平与正义,通过自己的努力重获自由;但《绿里奇迹》的主人公柯菲却远没有那么幸运,万念俱灰的他最终主动选择了一条死亡之路。

《肖申克的救赎》采取线性的模式叙事,以时间先后顺序展开情节。主人公安迪因为所谓的杀妻案锒铛入狱,在狱中逐渐结识了狱友瑞德,随后的叙事大都以瑞德――这一旁观者的口吻进行梳理与贯通。在情节衔接处,《肖申克的救赎》采取了层层推进、环环相扣的策略,凡果必有因,循因致果,减少了情节的跳跃性和突兀性。主人公安迪从刚入狱时被同性恋者“姐妹花“欺凌,到修屋顶时因为帮狱警海利逃税而为一众狱友赢得一箱啤酒,再到私下里帮助典狱长诺顿洗白肖申克监狱蝇营狗苟的账目,最后成功脱逃,重见天日,瑞德带领观众亲眼目睹了这个落魄银行家一步步走向新生之路,最后给人的感觉是整个事件既乃惊天之举,也在情理之中。《绿里奇迹》则利用了交织式的叙事结构,采用倒叙的方式展开公示情节。整部小说以绿里为第一主线,小老鼠叮当先生为第二主线,叙事视角与《肖申克的救赎》的如出一辙,“第三人”保罗充当了瑞德的角色,成为了全部人物和矛盾冲突的叙述者,将黑人罪犯柯菲身陷囹圄、展现超能力与无奈死去等故事情节贯穿为整体,其中有关主人公柯菲的超自然能力的构思与叙述是该小说一大特色,充分展现了史蒂芬・金的“魔幻现实主义笔法”。

作为监狱题材的姊妹篇,《肖申克的救赎》和《绿里奇迹》两部电影中描写了多处惊悚画面,使方寸之间的监狱成了最主要的故事场景,全方位展现了幽冥阴森的监狱生活。史蒂芬・金有恐怖小说之王的美誉,他在作品中一直致力于自己的黑暗叙事。客观地说,《肖申克的救赎》里杂糅了多重意象,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作品,小说中既有高墙、电网、警棍、镣铐、、殴打、杀戮等黑暗元素,也有阳光、啤酒、图书馆、音乐和海滩等积极和欢快元素。相形之下,《绿里奇迹》的叙事语调则不再明快,故事场景全部聚焦在了压抑逼仄的E号楼的六间死囚牢房,“门很小,走过去时得低下头,而柯菲就得用坐姿钻过去”。柯菲唯一一次离开监狱的机会是趁着夜色去给监狱长妻子梅琳达治病,走出牢狱的他在黑暗中抓到了一片枯叶,犹如落水者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珍惜,把叶片揉碎后放在自己的鼻子下嗅着自然和自由的气味,可就在匆匆治愈梅琳达后,柯菲又重返人间炼狱,坦然面对黑暗囚牢中的一切人和事以及电椅极刑,这些阴郁、沉重的故事结构为整部影片的悲情基调埋下了伏笔和佐证。

二、《肖申克的救赎》与《绿里奇迹》的人物形象塑造

人物形象的塑造和刻画离不开主题。在处理主人公和主题关系时,史蒂芬・金主要采取了间接迂回的人物塑造手法,还主动权给读者,鲜有苍白冗赘的直陈论述。在《肖申克的救赎》与《绿里奇迹》这两部影片里,最大的矛盾冲突对立体直指西方的人性与体制。在所谓的法不容情的司法体制下,“身犯重罪”安迪和柯菲在不知内情的人眼里貌似得到了法律的公正审判,但案情的事实却让两个主人公博得了观众深深的同情。史蒂芬・金擅长“以事说人”,通过娓娓道来的接续事件把中心人物安迪和柯菲共同置身于“一错再错”的连环故事中,无论是言说安迪的不屈抗争,还是描写柯菲的无言屈从,都容易在读者内心中引感共鸣,使他们在精心搭构的叙事中将自己和主人公的命运联系起来,回忆起自己在生活中的种种经历,是该像安迪一样忍辱负重、置之死地而后生,还是应该像柯菲一样逆来顺受、听任命运的捉弄……世间的每个生存个体都是小说主人公在现实中的隐喻幻化,迥异的故事结构和结局则对应了你、我、他在不同状态和时期的内心体验。其实,史蒂芬・金的这些悲情故事或是自己早年穷苦生活体验的写照,睿智勇敢的安迪和善良愚笨的科菲分别代表了作者当时的心智发展历程,总体而言是乐观、积极、博爱和仁厚的。

同时,两部电影中的反面人物也具有鲜明特色,主要是通过对比手法得以实现的。《肖申克的救赎》中塑造了典型的大恶人物形象――狱警海利、典狱长沃顿,与肖申克监狱的一众囚徒形成了对照:体制内的掌权者或滥用权力,或中饱私囊,而失权者则爱憎分明,明辨是非。《绿里奇迹》的掌权者保罗的善良颠覆了《肖申克的救赎》中飞扬跋扈的狱警形象,对立体还原为最根本的矛盾冲突――体制与人性,是前者的混沌和冷酷彰显了后者的正义与温度。唯一的反面掌权者狱警珀西也只是一个小恶人物,仗势欺人、色厉内荏,俨然是一个生活在体制和权力荫护下的软体寄生虫,与失权者柯菲的魁伟高大、刚直不阿形成了巨大反差,最后落得惨死于柯菲超能力的下场,警醒世人还须扬善弃恶。

值得一提的是,史蒂芬・金在两部作品里都设置了动物角色,即分别是《肖申克的救赎》中老布的小鸟Jack和《绿里奇迹》中德拉克的老鼠Jingle,这些“非人”形象对于揭示主题也起到了重要作用。《肖申克的救赎》中,老布依靠喂食小鸟打发监狱里百无聊赖的时光,而殊不知自己也何尝不是身在牢笼,直到监狱外的生活给了这个垂暮之年的老人死亡的勇气。或是在老死狱中,或是老死狱外,老布的悲剧是很多有过牢狱生活经历的人的一个缩影,折射了救赎体制的弊端。小老鼠Jingle作为全文主线,在《绿里奇迹》中的戏份比小鸟Jack重了许多,拼接起来的故事情节更像是一则道德寓言故事。浓墨重彩之下的小老鼠像一块“试心石”――每个人不同反应都映射出内心的性格和本质:保罗、伯鲁托、迪恩和其他狱卒对老鼠都只是充满了好奇,只有恶人佩西一个人歇斯底里地想把老鼠置之死地而后快。为了保护德拉克那份纯真的快乐和梦想,伯鲁托甚至还编造了老鼠村等故事,只为让德拉克能够放下后顾之忧安心上路,而卑劣的佩西则在给德拉克行刑时揭穿了谎言,希望的幻灭让坐在电椅上的德拉克痛哭失声,电刑的肉体痛苦上又叠加了希望落空的心理痛苦,最后终于在折磨中死去。可见,史蒂芬・金借老布和德拉克之口突出戏剧冲突,故事中穿插安排的动物形象既合情合理,又生动活泼,为展开故事情节起到了很好的助推效果。

三、《肖申克的救赎》与《绿里奇迹》的主题

两部作品都以宗教隐喻谋篇布局,利用耶稣受难将安迪的牢狱之灾和安迪的舍生取义进行了最大程度的联系和类比。《肖申克的救赎》里暗无天日的监狱、《绿里奇迹》中阴气逼人的电椅,都宛若钉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拷问着世间的善恶真伪。

西方基督教义笃信人性本恶,犯下原罪则预示着要不可避免地遭受上帝诅咒与惩罚。尽管安迪和柯菲杀人的法理事实不存在,但有关原罪和救赎的因果思维和逻辑一直存在。《肖申克的救赎》中,人类的贪婪、愤怒、骄傲淫欲和嫉妒在狱警和典狱长身上都找到了滋生的温床,无罪的安迪却在高墙内苦熬了十几年的救赎岁月,这种救赎是对法、理莫大的讽刺,直到安迪逃出监狱之前,完全颠覆了人们内心和信仰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正义观念。《绿里奇迹》展现的也是一种畸形救赎,史蒂芬・金在此勾勒出的主人公柯菲与前部小说中的安迪有着相同的命运,都是代人受过,最后即使被赠与了重获自由的权利,柯菲仍然选择留下来,坐上电椅,虽然他将超能力转给保罗,种下了希望延续的种子,但又能确定保罗不会像柯菲一样失望,在痼疾重重的体制下主动选择终结希望,将奇迹一个一个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