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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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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乡镇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问题;应对策略

随着乡镇卫生院内部管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会计监督正在会计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可以有效规范与指导卫生院的各项财务活动。但会计监督管理是一项不断更新与发展的工作,随着卫生院新业务的拓展、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主流业务的转换等,新的问题和挑战也会随之而来,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去优化与调整会计监督制度,以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概述及问题

1.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管理的主要目的与内容

乡镇卫生院建立与完善会计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和内容主要包括:保障院内各项经济业务的有序开展;保证资产、资金的完整与安全;科学防止会计错误、舞弊的发生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调整;保障会计资料、凭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科学拓展会计监督的覆盖面,为卫生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会计依据。

2.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乡镇卫生院在会计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两大误区是:首先,对会计监督管理的认识不够全面,错误的认为财务管理工作就是管钱、收账支付等,对于会计工作的系统性、全面性和重要性认识都不足,忽略了会计监督管理在节支降耗、提高卫生院经营效益上重要作用。其次,会计监督工作需要全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和配合,但在现实中,部分工作人员常常忽略了自身所背负的会计监督职能,错误地认为会计工作是财会人员的事情,应当由财务部门独立来完成,这就使得会计工作相对独立,很难发挥出其管理的职能。

二、强化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的具体策略

1.加强收费处的监督管理

加强乡镇卫生院收费处的监督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门诊收费处的监督管理工作,每年医保卡消费的高峰季节,部分院内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会和收费处、中药房相互联合,换药的问题特别严重,存在将阿胶等不在医保范围内的贵重滋补品、中草药调换成普通草药的现象,这直接造成了月末盘库时金额相符,但实物与库存严重不符的问题。针对这一状况,我们在月末盘点时,应当重点盘查贵重药品,并逐步将中草药纳入到管理系统中来,取消手工出入库管理工作。

其次,加强住院收费处的监督管理工作。住院收费处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欠费与逃费,这种问题产生的原因众多,有经济确实困难的,也有医患纠纷造成的,还有恶意逃费的等等。虽然这一问题在不少卫生院都存在,但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住院收费监督管理制度,并建立催欠职责划分制度,从各方面加强收费管理。

再次,建立窗口服务态度投诉管理制度。窗口服务人员的言谈举止,关系着卫生院的外部形象和声誉,为避免因服务问题给卫生院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我们应新增财务制度,建立投诉罚款机制,以此提高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

最后,加强退票、退款监督管理工作。凡遇到患者退票、退款的,必须经开单医生签字,患者签字确认方能生效。涉及到退药的,还应由药房管理人员收回药品后并在系统内点击退票,然后确认后再推到收费处,方可完成退票退款。

2.严格控制与监督开大金额、超范围的处方

每月末,乡镇委员都应与医保中心和农保中心核对医保金额是否属实、一致,并详细核查有无违规费用,如果存在医生开大金额、超范围的处方或者是成人医保卡结报儿童药品等违规问题,应立即核查当天的电脑处方和发票,并问责开单责任医生,同时按照相关绩效考核制度,对其进行处罚。

3.规范实施盘点清查监督管理

月末应规范实施药库、药房、材料库、设备管理处以及疫苗和村卫生室的清查盘点工作,严格核实数量价值与实物、账目是否相符,如果存在亏损的,还应查找原因,并找出相关责任,进行相对应的处罚。在此,还应当科学规定库存量的上、下限值,既要保证各种常用药品能够及时采购,同时也要避免药品过期损坏;严格遵循药品先进先出的原则,上批药品全部用完后,才可以使用下一批药瓶。此外,对于内部员工就医、用药赊欠的问题,必须建立起相对应的账目和清费制度。

4.进一步优化收费软件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收费软件系统监督管理过程中,应严格规定,不管其它科室使用的软件发生任何问题,都应道先上报给财务管理部门,有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软件工程师进行检测与维修,并出具工作单,由财务部签字认可。如果发现软件工程师擅自给员工开启超越其职责范围的功能权限,所造成的损失与后果,将由软件公司或软件工程师来承担,必要时还应诉诸法律。

三、结语

综上所述,会计监督管理制度是各项财务计划与活动得以正确执行的根本保障,我们对单位的会计监督制度进行分析与探讨,有助于更有效的发挥出会计的监督职能。因此,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内部会计监管工作,对于保障卫生院各项财会工作的有序进行,提升卫生院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参考文献:

[1]张莺.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2).

乡镇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领导,迅速部署紧盯本次审计反馈问题,牢牢把握精准数据、精准执行两个关键环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具体经办人员为成员的扶贫资金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加强领导。针对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以问题为导向,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针对扶贫资金审计反馈的问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相关经办人员具体负责整改;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责任。(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根据反馈问题认真分析,找准“症结”。通过同各单位的衔接,建立了建立相关单位的协调机制,对贫困人口的信息动态调整的,同步进行动态调整。做到了动态调整、适时更新,确保数据精准。

二、狠抓问题导向,加大自查工作力度,对标整改落实

关于“2020年,由于县医保局及相关乡镇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县医保局代缴12名已死亡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020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进行全面清理,收回对已死亡人员代缴的基本医疗保险5,020元。二是加强与各乡镇、公安机关的协调沟通联系,结合当前开展的“户籍清理”进行全面的排查清理,各乡(镇)及时清理上报已死亡人员。三是建立与县脱贫攻坚办及相关单位的协调机制,对贫困人口的信息动态调整,同步进行动态调整,加强数据共享。四是严格执行落实相关政策,从严审核把关,并严格按照惠民惠农资金政策补贴标准执行,坚决杜绝以上问题再次发生。整改情况:对2020年度县医保局对12名已死亡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5,020元,现已经收回上缴财政。

乡镇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稽核工作;重要性;措施;策略;协作机制

1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1.1有利于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

医疗单位进行后台网络稽核工作近2年中,对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推进,不断深化医疗保险机制改革,发挥了医疗保险稳定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1.2有利于加强医院内部基金管理

医疗保险作为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人们的看病就医、报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医疗保险稽核工作能够对医疗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发现医保单位工作中的漏洞,审查医保基金的使用状况,减少参保人员在报销中不规范不合理的情况,使每一笔医保金都有据可查,加强了医院的资金管理水平。

1.3有利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疗保险作为一项人民自愿参与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需要通过稽核手段对参保工作进行干预,保证参保人群的合法权益,以防出现医保服务不透明,套用医保资金,降低医保公平性的情况。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的开展就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视,出台《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运用法律的手段对稽核工作作出指导,对医疗保险工作起到监督、规范作用,充分保障了参保个人和参保单位的合法权益[5]。

2当前医院医保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对定点医疗机构审查不严格

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指经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能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近几年来挂牌成立了很多定点医疗机构,这些定点机构与公立医院相比较来说,存在价格虚高、重复收费、不合理治疗等问题,不仅阻碍了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还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不严格,需要进行重点稽查。

2.2缺乏对参保人员的管理教育

参保人数的增多也使得参保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通过开展医院医保的稽核工作中,可以发现很多参保人员存在不合规的利用医保资格的行为。首先是表现在参保人员开假的就医证明进行骗保,骗取单位的医保金,影响医保工作的公平性;其次表现在很多单位的医保卡持有者将卡给家人使用,影响了医保工作的有序性;最后还表现在有些参保人员利用对药品的报销,过量使用报销药物,影响了医保基金的正常使用[6-7]。

2.3缺乏有效的医保管理制度

当前医院在开展医保工作时,对医保工作的监督审查力度不够,缺乏全面有效的管理,包括人员管理与方法管理。首先是对稽核工作人员的管理,存在稽核人员工作能力不足,不能全面快速的发现医院医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与医保基金使用异常的情况;其次是对网络稽查的方法运用不足,不能很好的利用计算机数据平台对医疗保险进行准确的核查。

3提升医疗保险稽核工作水平的策略

3.1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工作

首先,医疗单位要重视自查,通过对单位内部医保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发现医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乡镇定点医疗单位,需要将用药情况、医疗费用等进行公示,方便后续稽查工作的开展。其次,稽核工作要重点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对医保报销的单据进行详细的检查,重点整治药品价格虚高与不合理诊疗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对参保人员进行回访,了解他们对医疗保险使用的满意程度。最后,要对参保人员的病历,开具的发票等进行审查,将收费项目与用药情况进行严格的比对,对医院医保工作的收支进行计算,保证医保基金的收支保持在一个稳定的范围之内[8-9]。

3.2加强医疗保险稽核工作队伍建设

医疗单位要想提升管理水平,就要保证医保稽核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打造一支专业的稽核工作队伍,保证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要对稽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将医保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提升稽核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其次,要充分运用后台网络稽核的工作方法,提升稽核工作的效率,进一步提升稽核工作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平台的运用能力,保证医疗保险信息的真实准确[10]。

3.3强化对参保人员的稽核

要想从根本上提升医院的综合管理水平,除了要加强对医疗单位的稽核管理之外,还要对参保人员进行稽核。通过强化对参保人员的稽核工作,减少医疗保险报销中的违规行为,能够促进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最大限度的减少医疗纠纷,这对于促进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3.4建立健全稽核协作机制

各地医保办的经办机构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建立违规处理的反馈机制,以便于处理稽核工作。对于所审定的医疗定点机构,应当签订稽核工作协议,实施协议管理模式,以强化对于医疗定点机构的分级管理。在所签订的协议中,要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内容、要达到的服务质量、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等,对于不能够按照协议开展稽核工作的机构,应当退出机制,并取消定点资格。通过实施严格的稽核协作机制,促使医疗定点机构按照规范开展医疗保险的稽核工作,不仅是提升稽核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医疗改革的有效途径[11-12]。

乡镇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9月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对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面向城镇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下属*县、*市、*市、*县等周边县市已相继出台并实施了这项制度。近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讨论并出台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嵊政〔2007〕81号)。今天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下面,我就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参保居民的住院和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医疗保障制度。这是我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又一次跨越,是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和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调整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应是一个和谐的整体,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其应有的权益,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补,既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也是社会进步和谐的具体体现。近几年,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之下,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绩喜人。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我们还存在不足,全市还有8.02万城镇居民未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其中包括: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29813人,18周岁至60周岁非从业居民40439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9988人。随着城镇居民生存、发展成本的提高,这些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步成为了一个共性问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他们身上表现尤为突出,社会反映也进一步强烈,因此,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

其次,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如果没有制度保障,群众一旦得了大病,往往难以承受,甚至因病致贫,造成大量的社会问题。这几年,我们在访贫问苦和关心弱势群体的工作中发现,80%以上的贫困家庭与疾病有关;在群众来信来访中,许多群众反映的也是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个突出问题不加以重视,不采取积极措施,将不仅严重威胁居民的身体健康,也将会严重影响全市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只有当群众有了医疗保障,解决了看病问题,有了对未来预期的“安全感”,才能把更多的钱用来消费,从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因此,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是着眼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市委、市政府切实提高全市城镇居民健康水平而做出的重要决策和采取的重大举措。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效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需求,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中。

第三,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高看病就医的支付能力,扩大医疗服务消费,这对医药卫生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保险机构参与对医疗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可以促使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推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降低医疗费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遍布全市各大乡镇、街道,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购药。现在,通过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合理设计,将更多的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并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推动大医院与社区医院的联合与协作等措施,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把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形成“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格局,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把握政策,坚持原则,明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将全面实施,为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正确把握我市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几个原则,充分体会其指导意义,按照相关要求妥善推进。

(一)明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我市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总体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同时,根据省政府45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对所有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外的其他城镇居民做出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着力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居民医疗保障的重点是保障基本的医疗需求,重点解决城镇居民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尽可能广的将城镇居民纳入医保体系。覆盖面越广,参保群众越多,互助共济能力就越强,就能更好地发挥这项制度的作用。

二是坚持多层次、多形式。根据城镇居民的人群特点和现实基础,采取适当的保障方式。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的医疗需求、满足程度、缴费承受力和动员参保等方面有差别,还有一部分城镇居民经济条件不理想,个人缴费能力有限。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低水平起步,适度保障。保障水平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步阶段着重解决城镇居民的大病住院风险。

三是坚持多渠道、能承受。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建立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因为这部分未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的居民有其特殊性,这一群体包含了大量的自由择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低保户”,被征地农民以及在校学生,老年人等。这部分人经济收入低,或者就基本缺乏经济来源。一旦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定过高的缴费标准,就一定影响实际的参保率,影响最需要医疗保障的中低收入人群的参保积极性。所以,必须综合考虑居民的医疗需求、家庭和财政承受能力,从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科学合理。

四是坚持属地管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对应。这样可以依托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体系开展工作,按照城镇职工医保的相关规定执行,避免政策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同时,还有利于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人员在身份转换后,可迅速转移进入另一保障体系。

(二)把握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按照省里和*市的政策框架,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不同人群医疗需求,合理确定了保障方式和保障待遇。

1.参保对象。

为本市非农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没有职业的其他城镇人员。

按年龄段划分,分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未成年人。一是本市非农户籍的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人员;二是本市全日制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农户籍学生,包括学校中超过18周岁的在册学生。

成年人。一是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所有城镇居民;二是虽符合城镇职工医保条件,但由于经济等原因无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按年龄段划分,成年人又可分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参保人员。

其中,户口已转为非农的被征地农民,允许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居民医保(*各市县中*县规定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居民医保,*市区等其他5个市县允许个人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筹资标准。

解决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落实医疗保障资金是关键。我市根据保障范围、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和承受能力,确定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筹资标准。其中,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10元,其他城镇居民每人每年400元。

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明确各自的资金分担责任。市财政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资金投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具体是:老年居民(60周岁及以上)个人缴纳200元/年,财政补助20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纳300元/年,财政补助10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0元/年,财政补助60元。其中,对持有《*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的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障费全部由财政部门负责解决。未成年人父母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其个人缴纳的费用可由其父母所在单位各报销一半。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单独建账,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医疗待遇。

城镇居民参保后,享受的医疗待遇按不低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不高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标准确定。

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限额(医疗保障资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段)为52875元,报销比例为30%和40%,最高支付2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建立大病救助金,无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80%左右。而我市制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共同支付段最高限额为7万元/人?年,报销比例50%左右,最高可支付35230元。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共付段最高限额为7万元,报销比例70%左右,最高可支付49640元。支付比例高于学生、幼儿住院商业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低于商业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与城镇职工医保一致: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12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9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600元。

其它管理办法:为避免政策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均按照城镇职工医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4.征收办法。

一是由乡镇(街道)负责办理除在校生外的户籍在本乡镇(街道)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二是由学校、幼儿园负责办理本校学生的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费按年收缴,除在校生外,参保人员在邮政储蓄所开设活期帐户,由银行代扣代缴。

5.资金管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居民医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确保资金安全,准备好必要的风险资金。市社保局负责经办居民医保的具体业务。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面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我市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将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宣传发动、参保登记、缴费、发证等要在12月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因此,需要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一)广泛发动,宣传到位。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作为一项新制度,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和对象分布面广,情况复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顺利实施这项制度的重要条件和关键环节。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整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作为政策的组织实施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政府网站各种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开设专版、制作专题、实行专访、政策问答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居民医疗保障的目的、原则和意义,宣传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政策和主要内容,使我市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提高居民参保意识,增强居民互助共济意识,提高他们参加居民医疗保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街道)要发挥社区组织贴近参保对象的优势,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要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走街串户,发放宣传小册子和《告城镇居民书》,引导社区内的参保对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利用宣传阵地张贴《*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告知》、开设专栏、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知识,特别是要向家长宣传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是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关爱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举措,不同于商业保险,更不是“乱收费”,要使广大家长真正感受到这是一项惠民政策,是一项为民谋利的工程。

(二)成立班子,培训人员。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按照规定,9月份至11月份为集中参保缴费期,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由社保局、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承担。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网络,落实相应的工作机构和经办人员,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城镇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特别是在人员的配置方面,要根据本辖区参保人员多少、工作量大小以及工作难易程度,抽调足够多的懂业务、有一定计算机基础、责任性强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各乡镇街道在充分运用已有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的基础上,再充实专门业务人员,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的职能作用。

市里将分期分批,按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社区)、医疗机构三个层面,对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因此,请各有关单位在会议后五天内,将业务经办人员名单、单位基本信息表报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这里,再强调一点,人员的培训工作一定要到位。尤其是具体经办的工作人员要做到政策熟、业务精,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参保登记,应保尽保。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取决于参保人员的多少。覆盖面越广,参保群众越多,互助共济能力就越强,就能更好地发挥这项制度的作用。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参保这一重要环节,广泛发动,做到应保尽保。

按照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规定,参保登记根据人员的不同类别分别进行。乡镇(街道)负责办理户籍在本乡镇(街道)内参保人员(在校生除外)的医疗保障登记、发证等工作。学校(幼儿园)负责办理本校符合参保条件学生的医疗保障登记、缴费、发证等工作。

乡镇(街道)、学校要按照各自的管理范围和管理对象负责审查申请人参保资格,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保登记。依据其填写的个人参保登记表,提出审核意见,采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收取照片。因为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与日后医疗保障的待遇享受紧密相关,因此,经办人员在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仔细核对,确保信息材料准确、齐全。尽量避免因申报信息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而重新填报等重复劳动的产生。

乡镇(街道)、学校按照规定的格式把申请人基本信息、缴费情况等制成电子文档后,在11月10日前,随带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报登记。市社保局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乡镇(街道)、学校报送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后,生成首次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及个人编号。

(四)收缴费用,足额及时。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后,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只办理参保登记但未按规定缴费的,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参保人员在规定缴费期外要求参保缴费或者中断参保后再次缴费的,其费用必须按全年标准缴纳,且医疗保障待遇从缴费满6个月后才开始享受,享受至本医保年度末。因此,各乡镇(街道)、学校必须及时做好参保人员的缴费工作。

成年人和未在册学生儿童的缴费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实施。乡镇(街道)业务经办人员负责指导本辖区内的参保人员在12月10日前,到委托银行开设活期帐户并存入足额资金,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银行按规定代为扣缴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费,并提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缴费统一票据。

学校负责收缴本学校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费。以学校为单位向市财政局领取专用定额发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缴费统一票据)。学校汇总参保人数、收缴金额后,在12月1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做好当期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的申报工作。市社保局审核后,学校凭《缴款单》将所收缴的医疗保障费缴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财政专户。

对符合条件的免缴和特殊人员,各乡镇街道或学校要将证件复印件随表格送市社保局,由市社保局审核确定免缴和特殊人员名单。市社保局将核准后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并按对应标准核定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为做好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工作,市财政局要在税务大厅开设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窗口,落实专门人员,收取医保费。同时,为方便学校和银行的工作人员收取医保费用,要尽快印制200元、100元、50元三种面额的定额收据票据。

(五)搞好服务,规范管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覆盖面广、参保面大、人员复杂,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因此,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要按照“保障有力、科学管理、医患和谐、群众满意”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使我市的居民医保制度真正使城镇居民得到实惠。

1、加快开发软件。

因劳动保障原有计算机系统需改造,新软件尚在开发中,为不影响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开展,市劳动保障局要抓紧在原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数据的采集、录入计算机工作,并进行细致的校正、确认。同时按照劳动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的要求,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软件的开发工作,确保在12月之前完成应用软件开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积极配合进行软件升级,做好原有信息系统的接口改造,做到与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接口配套。保证20*年元旦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能够投入正常运行。

2.搞好医保服务。

市劳动保障、卫生部门要以近期出台的*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考核办法为抓手,加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对有关医保病人的平时核查、聘请监督员明察暗访等途径,对冒名顶替、串换药品或医疗项目、病史资料弄虚作假、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特殊群体门诊带药量超过政策规定等违规操作现象进行严肃查处。并将考核结果与经济考核、与定点资格年审、评比先进挂钩,考评得分75分以下的,扣除提取的全部考核款。连续2个年度考核评分75分以下的或当年考核评分为60分以下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进一步严格规范医疗服务的管理制度,坚持动态管理、纵向服务,努力降低医疗费用,避免不合理的开支。同时,市劳动保障局还要搞好窗口服务工作,加强窗口服务力量,增加窗口办事人员,为参保人员和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参保、医药费报销等服务。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良、及时的医疗保险服务,更多地体现人文服务和友情服务。

3.加强基金监督管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是医疗保险的生命钱,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我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通知〉,在“收、支、管”三个环节上下功夫,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管理规范、支出合理;要加大基金监督和审计力度,要完善医疗保险费支付的监管制度和核查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减少保险费的流失和浪费;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风险基金等各项配套制度,防范基金超支风险,保证医疗基金的稳定运行。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

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今年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市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具体要做到两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为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领导小组,由盛秋平市长为组长、我和夏春燕副市长为副组长、以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教体、民政等15个部门为成员,负责做好启动实施工作的领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乡镇、街道、学校、医院等单位也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纳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登记、缴费和医疗保障卡的发放工作,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序、健康运行。

二是责任明确到位。

各乡镇(街道)、部门、学校、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务必要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在12月底前落到实处。

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搞好工作统筹,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协调处理好各类矛盾和问题。同时突出抓好经办人员的培训、经办机构建设、相关软件开发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成立机构、落实专人,将参保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和村,通过社区、村负责办理好除在校生外的户籍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要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应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市政府已把居民医疗保障参保缴费情况列入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在年底前市府办将通过督查通报形式每月通报参保进度。

财政部门要作好资金保障。一要尽快建立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二要尽快筹措政府补助资金,确保医疗保障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要明确建立风险资金。因城镇居民医保是自愿参保,有可能出现选择性参保,即无病时不参保,有病时才参保,因此,资金不足支付时应由财政给予补助。三要尽快解决启动工作经费。当前,居民医保工作的先期宣传、落实经办人员、制作医疗IC卡、添置设备等多项启动工作需要资金保障。

市教体局要将在校学生参保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召开专门动员会议,落实校长负责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学校开展学生医疗保障的宣传发动、登记、缴费、发证等工作,确保完成参保任务,把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落实到工作中。各学校、幼儿园在负责办理本校学生(幼儿)的参保登记、缴费工作,要做到三个讲清楚: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是省委、省政府推出的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是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二,学校受政府部门委托代收少儿医保费,不是学校增加了收费项目,更不是“乱收费”。由学校代收医保费,有助于提前学生参保覆盖率,为孩子健康成长系上保险带;三,城镇居民医保是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险,与商业学生平安保险相比,参保范围更广,医疗待遇标准更高,缴费更低,除个人缴费外,财政还给予较大补贴。

卫生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加强和合理布局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派更多的全科医生到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乡镇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是各类信息系统覆盖主要业务。近年来,县人社局紧跟省、市、县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各类系统的推广使用,逐步将各项业务纳入了信息化轨道。目前,我们在使用的业务系统主要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系统(包括医保个人帐户管理子系统、基金征缴子系统、医保费用结算子系统)、省就业信息系统、劳动关系管理系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平台、省职称管理系统、人事工资数据库管理系统、省网上平台、省综治平台、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等,这些系统基本涵盖了人社部门的主要业务。通过各类系统的使用,极大的方便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信息的存储、查询,有效减少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纰漏。

二是社会保险代缴代扣高效便民。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与银行的合作,通过参保缴费系统与银行的对接,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代缴代扣,极大的便利了各类参保对象。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4年初在乌江镇开展保费代扣代缴试点工作以来,通过农商银行代扣代缴保费,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开始在全县十八个乡镇全面开展实施代扣代缴,当年度保费代扣代缴率达98.1%,极大地减轻了县、乡镇业务经办人员、村协管员的工作强度,群众缴费更加便捷、安全。目前,群众无论是首次参保还是续保,均可持存折或社保卡在当地农商银行网点缴费,无需柜台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目前除部分企业外,基本以银行代缴代扣为主。医疗保险自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以后,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和农业银行对接,城镇居民可持医保卡到农行自行续保缴费,极大的方便了参保居民。

三是硬件设施更新紧跟工作需求。硬件设施的及时更新是信息化人社建设稳步推进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根据工作需求,多次对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老、旧、性能差的设备进行了淘汰更新,为了部分系统的数据安全,我们还单独采购了电脑,对系统的使用进行物理隔离。2016年,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建成后,我们建立了专门的网络设备机房、安装了大型的电子显示屏、对人社系统的视频会议设备进行了更新,此外,今年,我们又投入资金约16万元分两批为机关及每个乡镇人社所购买新电脑和打印机,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阳光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自今年3月份省、市启动阳光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以来,县紧跟省、市决策部署,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并对阳光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的基本资料、数据进行了全面整理,目前已基本完成,待系统上线后我们将加快推进使用,让全县实现不进人社门,能办人社事的目标。

二、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乏专业人才。目前由于缺乏计算机方面的专业人才,设备和各类系统的日常性维护比较困难,设备及系统出现问题难以即时进行修理,容易耽误办事群众的时间,遭到办事群众的投诉,对人社部门的形象造成一定影响。

二是经费保障不足。信息化建设资金不够,导致硬件设施更新换代慢,设备性能有时跟不上工作需求。

三是部分内网系统不稳定。省就业信息系统时常出现系统不稳定甚至多天无法登陆的情况,给工作人员高效服务办事群众增加了一定的阻力。

四是部分系统模式设置与现实工作存在脱节。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为例,国家现有户籍政策中户籍性质均为“居民家庭户”,依照人社部门办证及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需鉴别其户籍性质是“农业”或“非农”,同时省就业信息系统里目前户籍性质栏仍设置为选择“农业”或“非农”。

五是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尚未整合。农村居民参保还是以人工收缴费为主,不仅参保不便,参保基金还存在一定风险。

三、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和使用情况

截止到目前,县社保卡制卡总计316392张(含城镇卡64845张),其中城镇社会保障卡已发放18217张,功能还未启用,其余的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功能已启用,可用来进行保费征缴、发放养老待遇。在社会保障卡制作方面,2017年5月,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组织了社会保障卡小型制卡机业务培训,并下发了小型制卡机,现已可进行县级制卡(因未领取预制卡,暂未制卡)。

在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社会保障卡制卡周期过长。参保人员自登记录入居保信息系统后,一般需半年以上才可能领取到社保卡。二是社会保障卡后续管理不完善。工作中多次出现社会保障卡可在我服务窗口读卡器中读取,在银行窗口无法读取或者金融功能无法使用的情况,但银行工作人员常将此类问题归于我方原因,认为应由人社部门处理,实际上与金融功能相关的问题我人社部门无此权限处理,因此,社会保障卡与金融功能有关的问题处理程序还需明确。三是社会保障卡补卡费用贵。四是城镇卡目前还处于无用状态。

四、基层和服务对象信息化基本需求

一是尽快完善异地就医管理。目前医疗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就医即时结报,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只在市和市开通了,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管理还不完善。

二是尽快整合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居民参保可在银行自助缴费。

三是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及互联网的对接。使医疗保险卡能够实现网上预约挂号、看门诊、查看住院信息。

五、推进信息化人社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增加信息化建设的经费预算。保障设备的正常更新、系统维护。

二是建议招聘专业人才。增设信息中心,规范编制、经费、工作职责等,招聘计算机方面专业人才对人社系统的各类信息系统进行日常性管理及维护,平时省市多加强检查指导,不要让信息中心成为虚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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