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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人生论文

音乐与人生论文

音乐与人生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音乐;理论教学;多元化;教学改革

音乐是重要的艺术门类,不仅具有多元化的表现力,而且给人以丰富的情感体验。音乐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形象地展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风貌和审美特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西方一些音乐模式逐渐渗透到国内,使我国的音乐发展受到一定冲击,尤其是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也受到一定影响。音乐理论教学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在一段时间内很难被学生接受和认可,音乐教程的实际应用实施也很困难,很多学生对摇滚音乐和流行音乐很迷恋,这样就使得他们缺乏对高雅音乐的认知度和喜欢感,对于音乐艺术的感知与审美缺乏应有的标准。有些人仅仅从西方音乐的角度来评论中国音乐文化,这种片面的方式不仅无法真正有效地了解我国音乐文化的价值,同时也缺乏对传统文化的尊重,最终导致对中国音乐的理解不够全面,认知存在偏差。我国有着悠久的文化发展历史,表现方式十分多元化,包含的内容也十分丰富,无论是思想文化还是道德艺术,其表现的不仅仅是娱乐功能,更多的是一种审美功能,是价值观的有力体现。音乐是一种听觉艺术,在音乐理论学习过程中,离不开实际应用,现代音乐理论要与实践相互联系在一起。由于当前音乐理论教学比较单一、枯燥,因此音乐理论失去了活跃、愉快的特征,学生失去了学习的热情。此外,从当前的音乐理论教学现状来看,无论是教学的深度还是广度都存在一些不足。由于音乐理论教学大多采用的是传统教学方法,理论枯燥落后,相比其他发达国家的教材内容相对落后,因此难以形成浓厚的音乐学习氛围;再加上音乐理论教学与实践学习还存在一定距离,因此也难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导致我国的音乐理论教学的整体水平不高。

1音乐理论教学存在的问题

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其自身具有一定的娱乐功能、教育功能和审美功能。在当前音乐理论教学中,音乐主要发挥着教育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音乐理论教学的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大,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音乐理论教学是音乐学习的前提与基础,只有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好地提高音乐学习能力与质量。对于音乐教师来说,需要从更多层次的角度实施音乐理论教学,通过对音乐理论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着手,才能更有效地解决教学问题,真正实现音乐理论教学的实效性。当前音乐理论教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缺少民族特性

音乐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支持,不同的音乐体现着不同的文化。好的音乐是与文化的完美融合,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音乐的作用也越来越多样化。音乐的种类在不断增多,影响人群也越来越广泛。西方的流行音乐一度成为我国音乐市场上的主流,这些音乐从节奏旋律到表现形式上都迎合了时下年轻人求新求异的思想需求,由此受到广泛欢迎。当前我国的大部分音乐教材模式单一陈旧,尽管这样的音乐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与审美功能,但却无法真正发挥音乐教学的作用,难以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如果音乐理论教学不能从根本的教材上加以改革,那么会给音乐理论教学带来巨大的制约,也会严重影响音乐教育的效果。

1.2缺少实践性

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是一门流动的艺术。只有通过音响等设备才能更好地感受音乐的美妙,提升对音乐的感知与体验,才能在音乐的世界中陶冶情操,感受艺术的魅力。相比之下,音乐理论更注重其理论学习,无论学习内容还是学习方式都相对枯燥,无法真正引起学生的兴趣,反而会使学生对音乐学习产生反感,无法融入音乐学习当中来。再加上音乐理论不能与实践科学相互联系,就造成音乐理论与实践无法有机结合起来,音乐的应用空间也越来越小,逐渐遭到冷落。1.3缺少与时俱进的教学手段在现代教学中,信息技术的运用日益广泛。在音乐理论教学中,逐渐引入了多媒体教学,这种教学手段不仅丰富了教学形式,而且也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提高了教学效率。尽管如此,在一些学校中,多媒体教学并没有得到有效普及,尤其是在音乐理论教学中,为了减少教学设备及资金的投入,一些音乐理论教学还在采用落后的教学手段,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口头教学阶段,设施比较陈旧跟不上时展,自然效果就大打折扣。

2当今音乐理论教学发展的多元化新思路

2.1当今音乐理论教学要在思想上突出民族性

我国音乐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音乐作为一种流动的语言,给人们的生活与情感带来了别样的体验,其中不仅融汇了古代人们的智慧,也融和了我国各民族的文化精髓。音乐的学习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只有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与音乐教学融合起来,才能使民族精神更好地渗透到音乐理论教学中,引导学生树立积极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还应适当借鉴西方音乐理论的精华,与我国的音乐理论教学相融合,充分发挥音乐理论的优势,使我国的音乐教学得到更好的发展。

2.2提高当今音乐理论教学在文化上的品位

音乐是一种丰富的艺术形式,而音乐理论却带有一定的专业性,如何增加音乐理论教学的吸引力,将其变成更容易被大家接受的一种寓教于乐的学习形式,这就需要我们将枯燥的理论变成更容易被大家接受的理论,来增加学习的兴趣,讲一些有关的故事,这样能够更好地发挥和体验音乐的文化特性。

2.3引入多媒体教学手段

音乐理论教学不仅是理论的教学,更是音乐的教学。因此,要在理论的基础上加强实践教学,使音乐知识得到更好的掌握与应用,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音乐理解力,同时也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感受音乐的艺术魅力。在音乐理论教学中引入多媒体教学手段,能够营造更加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使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音乐艺术的魅力,从中获得更丰富的音乐知识。

参考文献

[1]罗玲玲.让创意破壳而出[M].1版.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郑莉.现代音乐教学理论与方法研究[M].1版.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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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M].人民音乐出版社,1978.

[7](美)彼得斯汉森.二十世纪音乐概论[M].人民音乐出版社,1986.

[8]宋瑾.国外后现代音乐[M].江苏美术出版社,1981.

音乐与人生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教育音乐学课程设置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

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音乐与人生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教育音乐学课程设置

一、音乐学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

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音乐与人生论文范文第4篇

为了引起学术界对音乐批评的重视,加强音乐批评家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促进具有学术价值和理论品位的音乐批评成果的产生,从根本上改变音乐批评的落后现状,中国音乐评论学会于2007年6月9日至13日分别在南京艺术学院和安徽九华山召开了第二届年会。这次会议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南京艺术学院主办,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研究所承办,《人民音乐》编辑部、《音乐周报》社、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南京艺术学院《音乐与表演》编辑部联合协办。来自国内及海外的知名批评家参加了本次年会,与会代表就音乐批评的若干理论与实践命题展开讨论,并在许多问题上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

一、关于音乐批评的学科定位

学科定位属于学科的元理论范畴,是音乐批评学科逐步走向成熟的必备条件与重要标志之一。既往在这方面的研究一直是薄弱环节,学术成果较少,研究不够深入,对某些问题难以形成共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制约着音乐批评的发展。本次年会就此展开了热烈讨论。

1 音乐批评的学科概念及其属性

杨燕迪提交的书面发言中谈到,音乐评论是评论家用文字表达自己对音乐创作与音乐表演的即时体验,音乐评论既是用文字对音乐的解释,又是对音乐的一种超越。在讨论中,杨燕迪主张将音乐评论严格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认为音乐评论就是运用音乐美学及音乐理论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作为审美评价依据,对音乐创作与表演进行评价;对音乐研究现状及其成果的学术评价属于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范畴,因此不属于音乐批评。居其宏则认为,音乐批评是音乐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对当代音乐创作、音乐表演、社会音乐生活及当代音乐学术研究及其成果进行理性评价的活动,因此,音乐批评理应包括音乐创作批评、表演批评、思潮批评以及学术批评等。周勤如认为,相对于其他学科,音乐评论较为庞杂,这主要是由于他的评论对象、评论者和评论方法的多元交叉造成的。就具体对象而言,评论可以是书评、文评、乐评、表演评论、音像产品及乐器制造评论、社会音乐生活评论、综述性评论、评论的评论(反批评)等等。石惟正认为,音乐生活包括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理论和音乐评论。音乐评论是音乐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乐评人以发言或者文字的形式公开对当代现实音乐活动的内容、形式、趋势、效果的优劣做出分析、比较和判断,以促进音乐活动的提高和进步,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刘荣在发言中认为,音乐评论与音乐实践有着密切的关系,具有客观性的品质,同时,音乐评论又有着自己的独立性,不应该成为政治、宗教的附庸。音乐评论可以分为媒介型评论、业外型评论、实践型评论和学理型评论四种。音乐评论要求很高的人文素养,因此,应该淡化音乐评论对音乐学的依附关系,强化其人文属性。

2 音乐批评的意义与价值

健康的音乐批评对音乐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其意义与价值不容小觑。但在音乐学界,一部分学者对音乐评论的学科存在意义提出质疑,认为音乐评论不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讨论中,有代表对此表现出深深的担忧和困惑。王次菰诜⒀灾兄赋觯作为直接面向音乐本体的一种理论活动,音乐评论的学科地位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我国的音乐评论长期以来在政治学和人际关系的双重漩涡中一直徘徊不前,至今尚未在音乐学术界取得应有的学科地位。表面上看,音乐批评任何人都可以参与,但缺乏音乐感性经验的音乐批评是难以深入的。是音乐批评的非专业化倾向让自己陷入尴尬境地。作为专业学术团体的中国音乐评论学会,成立已有两年多,至今还没有得到广大音乐学界和有关部门的普遍重视,会员数量和学会自身发展依然面临许多困难。

二、关于音乐批评家队伍建设

对音乐评论的长远发展而言,学科建设是基础,队伍建设是根本。因此,音乐批评的学科建设既包括基本理论研究、音乐批评实践成果的积累,也包括音乐批评队伍的建设。本次年会关于这方面的讨论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 音乐批评家的培养

明言在发言别强调,要重视国内各种媒体中的“乐评人”在音乐批评活动中所起的作用,音乐评论学会应该重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的作用,重视乐评人对大众音乐生活的影响。乐评人是我国当代传媒领域中一支不容忽视的队伍,常常影响着大众的音乐生活,所以这个群体的社会文化能量不可小觑。但是,这个群体的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其中一些人的精神境界、艺术修养、音乐技能、文字驾驭能力令人堪忧,对此,理论界大多采取忽视或轻视态度,甚至于有人把他们直接等同于“娱记”(即狗仔队)。鉴于此,对当代中国现行的乐评人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明言在发言中还对乐评人培养的具体方法提出自己的设想,包括颁发音乐评论职业证书,在高校开设音乐评论专业,培养专业的音乐评论人才等。陈志音对明言的发言表示赞同,并在乐评人的专业化培养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郭克俭在发言中谈到,对音乐批评家的培养应该从三方面着手,第一是健全的人格,第二是开创意识,第三是专业素养。

王次萑衔,音乐评论是一种综合学术活动,是综合学术素养的最终体现。在这方面积累非常重要,接受大量的音乐作品,多看一些文章,写作水平自然就会提高,在听、学当中来提高自己的音乐评论水平。我们在教学当中可以引导学生怎么去写音乐评论,但不是简单地设一个专业、开几门课程就能够解决的。

2 音乐批评家的责任

音乐与人生论文范文第5篇

当下世界音乐的中国实践基本表现为两种类型,即“中国国情”下的世界音乐教学与“中国视野”下的世界音乐研究。如何在当下以西方音乐教育体系为主的各类专业音乐教育中实现世界音乐课程的中国意义,以及如何通过世界音乐的各类研究来完善中国音乐学学科发展及进行学科反思,这些显然已经成为国内相关学者越来越关注的问题。此外,在个别城市已经出现有世界音乐相关的社会活动实践,如各类由企业或政府文化部门出于地方宣传或经济目的而主办的“世界音乐节”,虽然这类实践活动规模不一、内容各异,但在客观上也的确使部分世界音乐种类进入到了人们的文化生活之中。就“中国视野”下的世界音乐研究而言,大致也主要表现出两条脉络,即“学科”的脉络与“国家-民族”的脉络。其中,“学科”的脉络可以表现为世界音乐的人类学观察、史学观察等,或从中、西学科脉络的差异来辨别当下世界音乐研究的不同学术背景、范畴、方法论等各方面的差异问题,以厘清国内世界音乐学术发展的现实需求;“国家一民族”的脉络则主要体现为直接以国家、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及范畴界定标准的研究方式,例如中国音乐、印度音乐、非洲音乐等相关研究。本文则主要从“学科”的视角人手,对中西方世界音乐学术发展的大致脉络’,以及世界音乐研究中国主体表述的重要性等问题进行讨论,认为中国学者有意识地到国外开展世界音乐的民族志研究已经是当下中国音乐学术研究发展之必须,因为只有在中国学者成为世界音乐观察的表述主体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世界音乐资源作为中国音乐学术研究中基础知识材料的有效性,才能将中国的世界音乐研究真正服务于“整体观”视野的中国音乐学学科发展。

一、中西“世界音乐”的发展脉络

(一)西方“世界音乐”的发展脉络

随着西方世界在工业、科技、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发展,西方世界首先具备了对其他世界国家进行文化观察具备基本的物质基础。19世纪至20世纪初,非西方音乐文化的研究已经在阿德勒(Guido Adler)的音乐学体系划分中列为“体系音乐学”的一个部分,“比较音乐学”得到了明确提出和发展,“进化论”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各种非西方音乐文化事项被放置于“西方中心论”等语境中进行着“比较”方式的观察与研究;20世纪初,西方民族学、人类学的发展开始出现了对“田野工作”的明确要求,哈登(A.C.Haddon)的《剑桥托雷斯海峡人类学探险报告》(Cambridge Anthropological Expedition to Torres Straits)、里弗斯(W.H.R.Rivers)的《托达人》(The Todas)、马林诺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的《西太平洋的航海者》(Argonauts of the Western Pacificc)等学术成果的发表,标志着西方古典人类学的非西方文化研究已经改变了田野记述与案头理论两者分工的研究模式。同时,伴随着博厄斯(Franz Boas)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文化相对主义”理论,部分西方音乐学家开始对以往“西方中心论”语境下的世界音乐观察进行反思,逐渐确立了以“文化相对论”为学科基础的世界音乐观察理念;经过音响资料的积累,西方流行音乐及古典音乐创作领域开始将寻找创作素材的目光集中到了世界音乐这一全新的对象上,例如20世纪下半叶披头士(Beatles)音乐中对印度元素的摄取、巴托克(Bela Bartok)音乐创作中对匈牙利民间音乐元素的运用、“第三潮流”(Third Stream)中西方现代专业音乐手法与各民族流行音乐及传统音乐的结合,以及拉威尔(Maurice Ravel)与梅西安(Olivier Messiaen)、霍尔斯特(Gustay Theodore Hoist)、约翰·凯奇(John Cage)等作曲家音乐创作中出现的异国情调等等,世界音乐成为20世纪流行音乐及古典音乐创作的创新点与突破口;至1947年,以研究、实践和保存世界各民族音乐、舞蹈及其他表演艺术为目的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CTM)于英国伦敦创建,这不但标志着世界音乐在世界范围内的音乐学研究中确立了其正式的学术地位,同时在学术研究的话语及形式上也实现了以交流互动替代以往西方单向话语阐释,使得非西方国家的音乐学者能够在同一平台上公开、自由地发表学术言论,提出不同意见;20世纪80年代,西方唱片商们在伦敦的一次会议上为了促销而提出“世界音乐”一词,这一标签在唱片商店产生了惊人的商业效应,使它很快成为风靡欧美音乐市场的一个重要概念;20世纪末至今,经过西方视野的观察与反思和诸多非西方国家学者的陆续参与,世界音乐观察进入到了全球视野,因特网实现了平民化普及,政治、经济、文化的全球化发展步入高峰,在这个以科技、全球化、文化消费、后现代等为标志的时代,各地的人类文化正在变成世界范围和世界语境的,过去的种种地方性、阶段性都成为当下这个时代的某个“局部”。在由世界各国音乐家共同编撰完成的《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中,“Music”这一词条的概念界定较之以往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明确提出“Music”的概念在西方文化中所具有的宽广度是否适合所有人类音乐文化的认知显然是存在疑问的,其定义和处理应是经得起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及不同认识的考验的,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文化、不同的音乐家对构成音乐的因素、音乐的特性和性质、音乐的重要性、功能和意义有着迥然不同的理解,最终必然要求从多学科观点以及最广泛意义上的音乐观点进行讨论,因此,讨论世界音乐的巨大多样性、文化态度和音乐概念等问题以及理解这些问题的方法,就成为理解“什么是音乐”的必然途径。该词条共分三个部分,第二个部分即“不同文化中的定义”,其中的重要声明也表明了词条编撰者的基本态度:没有任何一种文化对诸如音乐的本质等基本问题有一致的看法,因此,任何试图把它认为是某种文化的特征的做法,都会发现其他与之对立的矛盾和观点,即使不是那么明显。另外,该部分词条具体内容涉及当代西方文化、东亚文化、伊朗和中东文化、印度文化、部分非洲文化、美国印第安及大洋洲文化,俨然已是“世界音乐”范畴的文化观察与概念归纳。在这样的观念下,世界各国的音乐文化毫无疑问都成为“整体”中的一元,而且世界各国也都应当尝试以主体方式进行对自我及他者的文化表述,多元音乐文化观察成为时下音乐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与音乐人类学相伴,世界音乐的当代彰显以及其所关注的诸多问题将启示各国、各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

西方世界从西方社会对非西方的文化、政治、经济殖民开始,猎奇心理、西方中心论、文化进化论、传播论、文化相对论、多元文化主义等思潮与文化观念的脉络延续构成了世界音乐观察的完整过程。在这一过程里,其学术发展实际经历了殖民色彩、多种文化思潮的出现、后殖民反思与全球化发展的不同阶段。西方人对于世界音乐的观察已经拥有了持久的学术经验与反思,其长期的世界音乐观察又是建立在一百多年西方的民族学、人类学学科经验支持基础之上,这使得西方的世界音乐观察视野已经遍及全球,并且经历了从西方中心论、文化进化论、文化传播论等到文化相对论、多元主义视角与立场的诸多变迁,导致其学科脉络发展具备相当的完整性,而这正是当下国内“世界音乐”观察所不具备的。

(二)中国的“世界音乐”发展脉络

就中国而言,虽然各国音乐文化交流往来起始较早,但具有现代学术意义的“世界音乐”发展较晚。20世纪30年代,虽然王光祈在这一时期开始用比较音乐学的方法对东方民族音乐及与西方音乐的差异进行研究,但就范围而言,除中国外,其他国家音乐仅涉及印度、阿拉伯音乐等少数国家,并未能够实现较大范围的世界观察,且在行为上也是局限在个人的学术兴趣,未能在国内形成普遍性与学科化的实际影响;吕骥于40年代在延安撰写的《民间音乐调查提纲》中已经提出要研究蒙古、朝鲜、日本、印度、越南、缅甸、泰国、柬埔寨及南洋、中亚的民间音乐;在共和国成立之后的二十年中,大量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地区的音乐在国内得到广泛介绍与宣传,《人民音乐》于此时期刊载有相关文章一百二十余篇,虽然在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下这些介绍或宣传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例如《日本的进步音乐活动》、《匈牙利民间音乐在解放后的发展》、《在“全民团结,坚决战胜美国侵略强盗”高潮中的越南音乐》等,但是国人毕竟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开始了对国外音乐文化的关注;20世纪60年代,上海音乐学院沈知白教授已经开始搜集整理印度音乐相关资料,并于1964年在中国音乐学院做了《印度音乐》的学术报告,同期由沈洽协助开始筹备“东方音乐”课程;1964年,中国音乐学院设立“亚非拉音乐”专业,聘请了沈知白教授任教,安波、马可也参与了越南和印尼音乐的授课,世界音乐正式进入到国内音乐教育学术机制当中;1978年,中央音乐学院成立了“亚非拉音乐小组”,最初只有陈自明、俞人豪两人,后来王雪加入,三人担任了相关的授课与科研工作,此后,以其为核心学术阵地的诸多世界音乐重要学术实践陆续开展,陈自明、林凌风等人到菲律宾等地的音乐采风实践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对世界音乐研究的开创,而陈自明的《加强对外国民族音乐的研究》、俞人豪的《亚非拉音乐是一个尚待开拓的新的研究领域》与林凌风的《西南各民族音乐研究在东南亚音乐研究中的重要地位》等文章则成为中国现代音乐学科建设语境下的重要学术主张;自1980年于南京召开的首届民族音乐学年会开始,中国的世界音乐观察进入到了新的阶段,高厚永、俞人豪、罗传开等国内学者积极引入外国民族音乐学学术理念与方法,学者们的目光不但从世界局部转移到了世界整体,而且开始从“民族音乐学”的学术视野提出了具体的学科化建设要求;1996年,在吕骥的支持下,世界民族音乐学会成立,标志着全国范围内世界音乐研究学术群体的初步形成;尤其是进入到了21世纪,世界音乐与音乐人类学的学科关系、世界音乐的学科意义、研究方法、教学理念、田野考察等内容得到进一步讨论和确定,国人视角的世界音乐观察初步显露。据统计,从1977年至今,国内音乐学界于正式期刊发表世界音乐相关学术论文一千五百余篇,相关学术实践与教育实践已在国内得到全面展开,中央音乐学院世界民族音乐教研室、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等涉及相关专题研究教学的机构部门纷纷设立,中国的世界音乐观察与研究达到前所未有的层次与高度,俨然已成为国内音乐学术前沿领域。

从王光祈个人以比较音乐学方法对部分世界音乐内容进行学术观察,到共和国成立前后具有政治意味的世界音乐观察,再到当下世界音乐课程建设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视角的学术反思,突破历史与学术思维局限的要求已经跃然而生。但我们面对的困难与阻力仍相当巨大:与学术环境密切相关的经济力量无疑仍是软肋,中国目前的世界音乐学术发展更多地只能依靠国外现有理论文献的翻译引入来补充新鲜血液,在涉外的田野实践方面也仅仅是起步阶段,这直接导致国内外世界音乐研究在研究深度与研究广度上存在极大差别,这也正是我们在未来学术发展过程中需要克服的。

二、成为“表述主体”是当下中国“世界音乐”观察的急迫任务

针对当下中国的世界音乐实践而言,无论是课程教学还是学科建设,各类相关基础性知识材料显得非常匮乏。现阶段国内极少数量的海外音乐事项田野调查所积累的资料成果并不足以支撑相关教学及整体性科研之所需,想要获得开展世界音乐教学与研究工作所需的各类材料基本上仍然需要对国外相关成果的引进,大量引进国外成果显然能够成为加快国内世界音乐相关领域的发展及开阔学术视野的快捷途径,但是,一味依靠引进并不能改变中国学者在世界音乐观察中表述主体角色的缺失这一关键问题,在“内视”(自我观察)与“外视”(异文化观察)共同构成的“整体观”(holism)音乐学学科发展过程中,国内世界音乐相关领域显然处于异常薄弱的环节,西方成果中的世界音乐资源在中国音乐学术研究中作为基础知识材料的有效性仍存在质疑。

早期西方古典人类学的非西方文化研究,在方式上存在实地记述与案头理论工作的分工,即由航海家、传教士、商人等将在海外所见所闻的奇风异俗以航海日志或日记等形式进行记录描述,这些文本带回国之后则由专业知识分子进行案头分析与理论研究。虽然这种分工并不是一种当时的规范,但是却构成了早期古典人类学的基本实践模式。这种实地记述与案头分析相分离的情况在20世纪初发生了改变,民族学、人类学家通过自己的学术实践,逐渐明确并建立了以亲身实地调查为资料基础的民族志研究,并成为民族学、人类学进行世界文化观察的基本方法。同样,音乐人类学语境下的“田野工作”与“民族志”写作则成为世界音乐观察的基本学术规范,田野工作成为人们体验和获取世界音乐文化资源的基本实践方式,民族志写作则成为人们记录、描写和认识世界音乐文化的表述方式。当然,在西方世界音乐相关学术研究的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的不同学者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和角度,似乎没有统一的研究方法,在相关学科发展过程当中,部分学者以异国音乐的形态研究和音乐演奏为主要着眼点,甚至在具体的音乐艺术实践方面成为跨文化的局内人;有些学者则根据音乐人类学的“整体观”思维把一个世界音乐文化事项当做其文化社会的“缩影”来进行观察和研究,从人文社科的宏观视角来把握一个具体的微观观察,同时又以“文化相对主义”观念来进行文化差异比较和自我审视。但就学科本质而言,世界音乐与音乐人类学具有同一性,可以说,西方对世界音乐的观察与理解基本都是建立在深入的实地研究基础之上的。

虽然当下的音乐人类学研究已经摆脱了单纯以“他者、异文化”为研究对象而忽视“自我”研究的认识局限,但是拥有大量国外异文化观察经验却是“整体观”视野的必然要求。尤其在中国以往的学术传统与当下的学术环境下,不带有“民族中心”和“西方中心”思想的、基于亲身参与实践和主体地位的异文化表述,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其迫切性与重要性。当历史上区域性的、散处的音乐文化变成“世界范围的”音乐文化之后,人们便开始对世界范围的各种不同音乐文化进行比较和观察,这其中必然涉及本文化和异文化的比较。但是,早期西方的一些音乐学家在面对异文化的时候,习惯于用自己的价值观去替代异文化的价值观,用对自己音乐文化的偏爱来概括全人类音乐文化普遍规律,仅以自己的目光去看“他者”(others),而没有以“他者的目光”来看“本我”(self)。然而,现在的音乐学者已经越来越意识到在“文化相对主义”思想下进行世界音乐观察的重要性,我们需要通过观察、学习其他国家、民族的音乐文化,增加对“他者”的了解,进而在音乐文化差异的思考中来反思、改革、促进我们自己的音乐文化发展。同时,我们也需要在通过对“世界音乐”的观察来了解音乐文化的广博,通过对“他者的目光”的理解来学会谦逊和反思自我。因此,走出国门,成为世界音乐文化的表述主体,进行音乐民族志写作为基础的世界音乐知识生产,提供中国视角的一手经验材料,凸显其为其他音乐学科提供学术参照的有效性,成为我们当下中国音乐学术发展的急迫要求。

世界音乐的中国表述是中国音乐学科在“整体观”视野下进行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在全球音乐文化观察与相关知识生产体系中加强中国音乐学术实力的基础。西方音乐学理论需要在中国本土化实践中进行指导与检验,中国本土形成的音乐学理论同样需要世界音乐范围的实际应用与再审视。我们已经历了“中国视野的中国音乐观察”,我们需要经历的是“中国视野的世界音乐观察”和“世界视野的世界音乐观察”,最终希望达到的是“世界视野的中国音乐观察”。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积极建设面向全球音乐文化的实地研究平台,培养世界音乐背景下具有新的知识生产能力的青年学者,通过课程方式让更多的学子接触并了解世界音乐学习的重要性,这是增强国人对其他不同音乐文化的认知和理解、提高跨文化交流的知识基础和对话能力的必要途径,同时也是开创国内音乐学术研究新格局的契机之一。

西方主体表述的理论与观念对中国的影响颇深,甚至中国人用西方话语进行的种种研究在一定方式与程度上出现了“后西方化”的趋势。中国音乐学术只有以主体表述方式参与世界讨论才能真正成为当前世界的音乐学术,而当下这种中国主体的世界音乐观察正是中国音乐学发展所缺少的一个关键要素。中国学者需要作为独立的学术主体开展以自己的价值需要而进行的世界音乐研究,并从事以自己一手资料为依据的音乐学术研究,这不但是中国音乐学术创新的需要,国际世界音乐研究也存在让中国积极主动参与世界音乐观察与知识生产的需求。中国主体表述的世界音乐观察一方面能够成为国内外西方殖民主义阴影下音乐文化评价体系的有力反思武器,另一方面也将成为国际世界音乐观察的有效参与、合作方式。中国曾经作为西方音乐学术研究的“田野”,而中国主体表述的世界音乐观察要求中国变成世界音乐民族志实践的主体,这对于全球视野下的世界音乐观察无疑将产生深刻影响。

高厚永先生于1980年南京首届“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上指出:“民族音乐学这门学科的观念和方法不仅适用于我国从20世纪30年展起来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在60年代提出的‘亚非拉音乐研究’等学术领域,而且能够把我国当时尚处在闭塞状态的这些领域的研究引向一个更加宏观、更具开放性和科学性的境界……”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目前国内的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发展的如火如荼,但与西方的民族音乐学相较,由于学科发展的社会历史背景存在极大差异,导致两者在研究对象、范畴及方法方面表现出了诸多不同。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学科发展基本就是建立在世界音乐观察与反思的基础上的,而中国的民族音乐学学科发展在田野工作与学术实践方面则以中国本土音乐文化事项为主,使得国内外民族音乐学理论研究在研究对象及视野的广度上存在相当差距,这实际上也是民族音乐学传人中国后面临诸多争议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高厚永先生以此种方式,对当时国内音乐学研究提出需要“更加宏观、更具开放性”这一要求的高瞻远瞩。

可喜的是,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已经越发重视走出国门的世界音乐观察,相关专著陆续问世,如洛秦《街头音乐:美国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缩影》,书中有的不仅仅是被中国人抢占了的美国田野,更有着中国主体、中国表述、中国关怀与中国反思;中央音乐学院等部分音乐学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也逐渐受到各种方式资金支持,出国进行田野考察并以外国音乐文化事项作为论文选题的研究持续增多;此外,云南、新疆等与周边国家有领土接壤的部分省份地域优势开始凸显,其专业院校正在逐渐成为世界音乐专题研究的生力军。但是,从整个音乐学学科建设的要求来看,目前国内的世界音乐相关学术实践仍仅仅处于最初的起步阶段,时代的知识需求要求我们必须面对和思考:我们面对的、身处的是怎样一个世界?在社会快速进步、经济迅猛发展的当下,我们需要尽快改善现状,在观察与研究的进程中逐步实现从道听途说到实地审视,从被观察对象转变为观察主体和表述主体,从关注知识到关注知识生产与知识创新的种种转变,这不仅是世界音乐观察、研究的急迫任务,同时也是国内整个音乐学学科发展的急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