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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保护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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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保护的途径

生态系统保护的途径范文第1篇

1.1影响因素具有复杂性水生态系统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双重影响,而这两类因素又包含多种不同的影响因子。例如,自然因素中包括有大的天体运动、地质变迁、水文气象条件等自然现象的影响;人为因素中包括有工程截流、工业排污、植被破坏、围湖造田等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这些因子的影响不仅对水生态系统单独起作用而且各因子之间也相互作用,它们进行叠加或叠减作用,因此造成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具体计算其影响力参数,也无法用某一因素的线性变化来表达水生态系统的变化。也就是说,水生态系统的状态可能决定于各种因素的状态,有多种可能的状态。

1.2变化过程具有突变性水生态系统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为水生态系统中水质的变化过程是缓慢的。但是多种因素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都发生到一定程度时,水生态系统就会发生毫无预兆的突变,突变所造成的损害常常会让人感觉措手不及。所以说,一旦水生态系统发生突变说明水生态系统受到的损害已经非常严重,突然造成的损失也是十分巨大的。

1.3突变原因具有多样性由于影响水生态系统变化的因素多种多样,因而引起水生态系统发生突变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引起水生态系统变化的原因可以是自然原因如降雨的增多或减少、地质变迁,可以是人为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重大工程建设,例如上游的水库、下游的运河,可以是工业污染,也可以是过度的种植、养殖等。总之,只要是影响了水生态系统构成中的任何一部分,水生态系统的状态就会发生改变,就有可能成为突变的导火线。

1.4损害具有可恢复性水生态系统的变化发生后,甚至发生突变后,都不是不可恢复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水生态系统可以有多种方式进行恢复,恢复水生态系统的方式可以自然修复,人类停止对水生态系统的损害,给水生态系统足够的时间进行自我修复;也可以人为进行修复,如通过补水,补水的水源可以是本流域的也可以是跨流域的,可以通过治理水污染来逐渐改善水质,也可以通过加强水生态系统管理与保护来延缓水生态系统状态的改变等。

2重大工程建设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

本文所指重大工程,不仅指水利工程,还包括公路、铁路、旅游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所有可能影响水生态系统的工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期,各项建设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然而重大工程建设对整个水生态系统的影响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重大工程建设作为区域水生态系统变化的主要驱动力之一,对区域水生态系统的安全与稳定造成了巨大压力,改变了区域的水生态系统平衡。

2.1对水自身的循环运动的影响地球上的水循环是一种自然现象。海面、湖面以及地表接收到太阳能使水分大量蒸发到上空凝结成云,云随风漂泊遇冷降雨(雪、雾、霜),地面降水形成地表和地下径流,汇集成小溪、大河大江,奔流入海,然后再被蒸发……往复不断地进行着水文循环。在流域中,天然循环就是由大气水—地表水—土壤水—地下水之间的相互转化构成的。在水循环过程中,地面径流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水循环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很多看得见和看不见的水流像毛细血管般呈网络般伸展开,对于水循环和平衡、乃至人类的社会、经济、生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各种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除了对江河、湖泊等看得见的水资源造成了影响,更重要的是人为地截断了无数看不见的微小的地表径流,而这些看不见的地表径流正是水循环网络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对农业灌溉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为显著。

2.2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自然生态是自我平衡的,在不受人为因素破坏的情况下,是可以依靠自身力量实现生态自我修复的。也就是说,如果人不去伤害大自然,自然生态就会休养生息、自我修复。反之,如果人为地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就会对自然生态造成无法估计地损失。与水资源有关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河流及湖泊萎缩、地下水位下降、森林及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盐渍化、地表和地下水体污染等等方面,这些都与重大的工程建设有着密切关系。重大工程建设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是更加严重,难以修复的。其中,重大工程建设产生的废弃垃圾对地表水造成了污染,地表水污染再由地表径流网络传送至溪流,扩大到渠、库,造成河水、湖泊严重富氧化,鱼类、水生植物等大量死亡;同时,重大工程建设截断的地表径流,造成下游河道、湖泊、湿地断流、萎缩,无数动植物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根据重大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的盲目围垦降低了湖泊的调蓄能力,缩小了湖泊水面,建造的闸坝隔断了鱼蟹的回游产卵,破坏了生物链的循环,将很多生物推向了濒危的边缘;因重大工程建设,给森林及珍稀动植物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并且,面对大自然,人类始终是渺小的,人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工程建设造成的坏境问题,终究还是反作用于人类,给人类的生产、生活、经济、社会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2.3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水人类的生存及现代文明建设,都和水直接联系,许多大江大河都是人类文明史创建与发展的源头。水资源是支撑着国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重要的支持条件,与人口、经济、社会有着紧密联系,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工程、管理等各方面有着复杂的影响。因此,重大工程建设对水资源及自然环境的影响,都会间接地对人类的社会生活产生影响。一是重大工程建设对土地的大规模利用以及对土地状态的改变,成为洪水、干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沼泽化发生的重要原因。二是农业生产对水资源具有较强的依赖性,重大工程建设对农业经济业有着极大影响。工程垃圾对水资源造成污染,这就会对种植业造成毁灭性打击,可能颗粒无收,或者生产出的粮食带毒,根本无法食用。工程建设对地表径流的改变,导致农业丧失了自流排水能力,农田不该旱的旱了,不该涝的涝了,给农民造成了巨大损失。

3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的法律对策

3.1我国水资源保护的立法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条第二款和第26条第一款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的规定是我国水资源立法保护的依据和基础。以宪法为依据和基础,国家制定并颁布了水资源保护最为重要的专门性法律《水法》。此外,我国涉及水资源保护的其他重要法律法规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还有很多行政法规对水资源保护进行规范。综上所述,我国现行的关于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法规性文件以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构成了我国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在保护水资源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有据。但是,对于本文所探讨的对于重大工程建设对于水生态系统的影响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可以说是一片空白。

3.2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的立法建议水生态系统保护立法应该体现“生态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将保障水生态系统安全与平衡作为立法目标,切实提高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视程度,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制定专门的制度予以规范。因此,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立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构建。

3.2.1要建立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的综合评估和规划制度现行的《水法》虽规定了对水资源的全面规划制度,但仅仅是将其作为实施水资源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并没有将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评估与规划纳入其中予以规定,未能使其取得明确的法律效力。因此必须将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评估与规划制度从水资源行政管理制度中独立出来,将这一制度转变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包含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因素的综合评估与规划制度。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评估与规划制度是以水资源为核心,以流域为基础的,对在重大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水生态系统是否良性循环以及水资源相关的其他自然资源是否得到合理利用,对流域的经济结构,人口的增长速度等方面是否产生良性、合理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和规划设计。不仅要对工程所在流域的发展进行评估和规划,而且要对相关流域的发展进行评估和规划;不仅要有水质保护规划,而且有水量保护,水生生物保护,水体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规划;不仅要对看得见的径流进行评估规划,而且要对严重影响农作物生存条件的看不见的地表潜流进行评估;不仅有具体的规划内容,而且要有执行规划的有效组织机构和法制保障措施。

3.2.2要建立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的公众参与制度水生态系统保护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必须依公众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公众、团体和组织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决定着水生态系统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进程。要通过学校教育、新闻出版、传播媒介、社会实践等途径,强化对公民的生态意识教育,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工程建设生产第一线的工人的水生态系统保护教育,使他们在实践中注意保护水环境、水生态,保护自己的家园和生产、生活环境。完善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的公众参与制度,应吸纳地方基层干部和当地居民参与,从根本上找到在重大工程建设后旱涝保收的地方反而易涝易旱的根源,并加以规避。在制度设计上可以采取鼓励和奖励机制,发挥公众参与制度的监督作用,从侧面也起到了公众对自己水权益的保护作用。

3.2.3要建立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这是促进水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协调水资源、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其制度内容包括:第一,补偿主体。一个是水生态系统本身,也就是已经被破坏的水资源,应该对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偿,使其恢复生态功能,另一个主体是在水生态保护活动中的贡献者和因水生态破坏而遭受利益损失者。第二,补偿方式。一种是政府补偿,另一种是财政转移支付,政府从收取的相关税费中支取资金进行补偿;还有一种是市场补偿,由受益方进行补偿。第三,补偿标准。以实际遭受损害的程度进行分类补偿。第四,补偿金的监管,由水利部门作为水生态补偿基金的监管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统一协调水生态补偿工作。

3.3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的执法建议

3.3.1管理机构相互配合在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执法过程中,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处于主导和统筹的地位,其他各部门都应当严格依法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将现行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水利工程保护甚至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有效整合,建立起行政许可制度、行政收费制度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执法新机制,把有限的人力、财力集中整合起来开展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3.3.2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各级政府要从大局出发,着眼于长远利益,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狭隘思想,大力支持针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水生态系统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吸取已经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对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教训,支持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对违反水生态系统保护法律的人进行严处,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生态系统保护的途径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景观保护设计

引言

城市景观环境,是城市设计中一种表象的物质形式,通过视觉审美而形成。城市景观规划,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城市发展相关任务和目标,是整个城市建设的重点部署内容。旨在全方位考察城市内容及其周边的环境,进行可行性分析,然后通过设计以及施工建设来达到提供给居民以理想、安静、舒适等交通居住环境。作为城市的景观设计以及建设,对城市土地综合利用,改善土地相关特有功能,都十分有利。城市景观的保护意义重大,是当前研究的热点之一。

一、城市景观保护现状概述

我国经济的腾飞,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蓬勃生机,而在城市建设中,相应地面临的困难以及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比如由于历史、政治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随着历史的河流而相应改变。但是长期的封建思想,使得人们在追求美丽景观的过程,日趋漫长。特别是官僚主意以及暴发户特征意识,导致中国城市的景观缺少人性化考虑,在景观设计中,只是片面追求某种视觉效果,而对于景观给人们带来的其他环境因素,欠缺考虑。在景观改造过程中,没有遵循景观保护原则,严重破坏了自然环境。

所谓城市景观保护设计,必然遵循自然景观的保护,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生态设计。生态型指具有较为完整的生态系统、能够开展适当游憩活动的城市自然遗留地,管理的目标是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维持生态的稳定性和多样性。生态型城市自然遗留地包含有代表性的生物群落和风景样本,其中的动植物物种、生境和地貌具有保护、教育、游憩和科普的意义。根据管理目的的不同,还可以再分为生态保护型、生态游赏型、生态科普型等。必须保护生态多样性,而生物多样性不是简单的生物个数,而是包含生物基因多样性在内的,具体分为物种以及群落和生态系统等不同。在城市景观设计和建设中,生物多样性,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它们是构成生态环境最为主要的因素之一。可以这么说,城市生态多样性,无论是基因、物种,还是群落及生态系统等,都和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具有某种和谐的联系。作为人居的环境,它们是人们在生活以及生产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景观设计中,必须考虑景观设计给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带来的正面以及负面影响,必须明细景观的设计除了给人带来最大利之外,还不能影响生物多样性原则,不能破坏生态自然环境以及自然遗留地的物种特性。

二、城市景观保护设计策略

2.1城市建筑景观保护策略对于建筑景观而言,通常由于历史以及文化等原因,我必须充分考虑其存在的价值。历史建筑作为城市景观保护设计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其意义非常重要。通常情况下,建筑具备几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人居因素,一个是时间因素(即历史因素),另一个便是文化因素。无论是名人居住的名人效应,或是历史遗留的历史效应,还是其璀璨的文化效应,都构成了建筑景观的保护与否的影响因子。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定其声望值,当声望值超过需要保护的临界值时,必须对建筑景观进行保护设计。

建筑景观的保护设计,必须充分考虑资源的优化利用,在城市整体设计中,资源的合理利用最为重要。作为一个世纪以来的科技和商业发展的结果,城市中心总是处于适应更多用途和人口的压力下,然而许多城市中心却有一种错综复杂的特性,很容易被增长的交通和重建破坏。取代所有旧的事物来满足新的要求会浪费资源,而且很昂贵,这会有效地毁灭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城市。不满足今天的需要、不预测明天的需要,可能会成为经济和文化的自毁。我们必须在某处打破平衡。如何做呢?答案可能介乎一座城市和一个社区之间;或者是它们的特性值得保护,或者一种古老的、很受喜爱的形式;又一次,是思想还是艺术品。建造什么,何时何地重建或彻底修改,保留什么以及如何去做,是一个判断力的问题,在实践这种判断时,应该简要地参考别的地方的经验。

2.2生态景观保护设计除了建筑景观的保护设计外,生态景观的保护设计也是城市景观保护设计的重点。因为,作为城市生态系统中的第一生产者——绿色植物,它是城市生态系统中最为主要的纽带,其为城市整个生态系统提供物质循环和能量交换。所以绿色植物的保护设计以及生物多样性设计,是城市生态景观保护设计中的主要内容。植物园以及树木园,作为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中心,必须全面收集相关植物,重点保护相关等级的生物,必须组建生物基因库以及城市种子库,便于对生物进行离体保存。植物园既是植物资源迁地保护、植物科学研究的基地,也是对公众进行植物科普宣传和教育的基地,在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起着核心作用。笔者认为,植物园、动物园对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均存在一些限制:①保存超过一定限量的某一物种的遗传多样性标本,在经济上是行不通的;②保护中几乎没有直接的生境敏感反应(habitat.resonsive)发生,所以这种人为控制的种群往往无法适应环境条件的变化;③受到保护的种群其遗传基础似乎很窄小,但又不可能大量收集其个体以使之表现出广泛的基因型;④保护还依赖于政策和资金的持续稳定,但这远没有把握性;⑤在很大程度上将动植物物种与野生的群体和自然环境相隔离,其结果往往是削弱了物种的自然生态习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物种的遗传多样性,这样并未起到真正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的。在城市生态景观保护过程中,充分利用景观规划方法,实现最优化保护效果,这样可以减少植物园以及生态园的数量。

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途径,景观规划可以分两种方式来实现。①传统保护模式,即基于物种保护的方法来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②最优化保护模式,即基于生态系统保护的方法来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一般来讲,第一种方法在早前运用的比较广泛,它对于濒临物种,能起到很好的保护效果;而第二种方法是从源头来避免濒临物种的产生,强调的是和谐发展,即全面联合景观系统以及生态系统,让各物种以更好的状态来生活于生态系统中,或适应新的生态系统。从实际效果来说,从物种保护这种单一的保护来看,这种做法有待改进,因为,单一的物种保护只是没有办法之中的办法,充其量只能是事后保护而已,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来改善事后的环境,人为地构筑适合物种生产的环境。而生态景观学最优化景观保护是以最优化模型为基础,从事前控制出发,充分考虑生态和谐因素,建立适合物种生物链的生态保护模式,是城市景观保护中可持续设计的重要环节,所以,以第二种保护模式——最优化保护模式,是景观设计的重中之重。

三、结语

城市景观保护意义重大,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全面认识当前景观保护形式,从建筑保护到生态保护出发,才能把我国城市景观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王启照.城市景观设计新思维——可持续发展范式刍议[J].上海商业.2009.(9).48-50.

生态系统保护的途径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就地保护

1.前言

一般而言,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分为“就地保护”(insituconservation)和“迁地保护”(exsituconservation)两种方式,前者是主要措施,后者是补充措施。普遍认为,生境的“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最为有力和最为高效的保护方法。就地保护不仅保护了所在生境中的物种个体、种群或群落,而且还维持了所在区域生态系统中能量和物质运动的过程,保证了物种的正常发育与进化过程以及物种与其环境间的生态学过程,并保护了物种在原生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和种内遗传变异度。因此,就地保护在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三个水平都是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它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根本的途径。

就地保护措施就是建立自然保护区,通过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从而使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的人为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推广,至l993年,全世界已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自然保护区8619个,面积达79226.6万hm2,约占全球土地面积的6%[1]。中国自然保护区始于l956年建立的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经过近40年的努力,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763个,总面积6818.4万hm2,约占国土面积的6.8%[2],其中,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物种类自然保护区717个,面积6607万hm2。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的保护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中国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分为森林、草原与草甸、荒漠、内陆湿地和水域、海洋和海岸等5个类型[3],已建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共433个,面积4703万hm2。

2.1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中国地域辽阔,森林类型很多,分布很广,森林面积13370万hm2。据研究,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共分27大类460个类型,而森林生态系统就占了16大类,约185个类型[4]。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开展最早,50年代和60年代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多半是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371处,面积1429万hm2;另建有森林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l80个,面积337.8万hm2。两者面积合计1766.8万hm2,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13.3%。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的建立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大量的森林资源,更重要的是保护了各种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森林生态系统,在科学研究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已建的森林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较多,为全国自然保护区主体;而且分布较广,遍布全国所有林区和生物地理区域,代表着各种森林植被类型。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寒温带针叶林的黑龙江呼中保护区;保护温带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的黑龙江丰林、凉水保护区,保护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的辽宁白石砬子、医巫闾山,河北雾灵山,河南老君山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林的河南鸡公山、安徽马宗岭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安徽古牛降、清凉峰,福建梅花山,江西井冈山,湖南公山、壶瓶山,广东鼎湖山,广西大明山,四川缙云山,云南哀牢山,察隅等保护区;保护热带雨林、季雨林的云南西双版纳,海南尖峰岭、白水岭、五指山等保护区。此外,我国还建立了一批保护山地森林垂直分布带谱的保护区,如吉林长白山、陕西太白山、湖北神农架、贵州梵净山、云南高黎贡山、哈巴雪山等自然保护区。我国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已初步形成全国性网络,具有一定的基础,但与我国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虽然自然保护区面积已占森林面积的13.92%,但与我国林业用地面积相比,仅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72%。在保护区分布方面也尚有不合理的地方,如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分布比较集中的福建、湖北、浙江、广东等省,自然保护区面积与其森林资源拥有量还不相适应,有待加强。此外,大兴安岭林区和黄土高原、太行山地区水源涵养林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也有一定差距。

2.2草原与草旬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草原资源十分丰富,现有草地约17300万hm2,占国土面积18%[5],主要分布在东北西部、内蒙古、黄土高原北部、西北地区以及青藏高原。草原类型主要有典型草原、草甸草原、荒漠草原和高寒草原4大类。我国草原和草甸自然保护区建设起步较晚,发展也较缓慢。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14个,面积137.8万hm2;另建有草地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4.4万hm2。两者面积共计142.2万hm2,约占我国草地面积的0.82%。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草甸草原的黑龙江月牙湖、吉林腰井子等保护区,保护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沙地疏林草原的内蒙古锡林郭勒保护区;保护干草原生态系统的宁夏云雾山草地保护区;保护山地草原和草甸的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草甸、金塔斯山地草原等保护区。我国拥有广大面积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众多,并孕育了比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然而,已建的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偏少(仅占保护区总数的2%),而且面积也很有限(亦仅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有些典型的草原和草甸生态系统至今尚没有建立自然保护区。另外,从草地资源保护的角度看,现有保护区也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草地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的要求。

2.3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荒漠面积约192OO万hm2,占国土面积的30%左右[6],主要分布在西北内陆地区和青藏高原。主要类型有草地荒漠、典型荒漠、极旱荒漠以及高寒荒漠。我国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1983年建立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到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此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3006.7万hm2;另建有荒漠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560.2万hm2。两者面积总计3566.9万hm2,占我国荒漠总面积的l8.58%。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原始高寒荒漠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物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保护高寒荒漠、高寒草甸和珍稀野生动物的羌塘保护区;保护极旱荒漠生态系统的甘肃安西自然保护区,等等。我国已建的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虽然数量不多,仅占保护区总数的1%,但面积很大,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45%。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对维持和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自然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和植被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荒漠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荒漠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特别是西北地区将是21世纪我国能源和经济建设的重点区域,因而当前更要注重荒漠类型保护区的建设,尽可能多地划定一些保护区。另外,由于荒漠保护区面积大,难以封闭管理,因而要采取特别措施,加强对已建保护区的管理,禁止在保护区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要阻止保护区内非法采矿活动。

2.4内陆温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

内陆湿地和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和沼泽。我国湖泊、河流众多,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平原、东北三江平原、青藏高原、蒙新地区和云贵高原;沼泽主要分布在东北山地、三江平原和川西若尔盖高原等。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380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4%。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始于70年代后期,目前已建自然保护区16个,面积91.6万hm2;另建有内陆湿地和水域生境的珍禽、候鸟、水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64个,面积675.4万hm2。两者面积合计767万hm2,约占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的20%。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沼泽生态系统及珍禽的黑龙江洪河保护区;保护高原湿地的贵州草海保护区;保护湖泊生态系统和珍禽的内蒙古达赉湖、吉林查干湖、云南茨碧湖、泸沽湖等保护区;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海南文澜江、四川通江诺水河等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滞纳洪水、抗旱排涝、净化水质和调节气候等功能,并且还是许多珍禽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与繁衍场所。但湿地生态系统也具有脆弱易变的特点,易受自然条件制约和污染影响。目前,由于乡镇工业污染日益严重,许多湖泊和河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甚至影响到人体健康。因此,应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的建设,而目前湿地类型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都偏少。我国河湖众多,类型丰富,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万多条,面积在1km2以上的天然湖泊有2800多个,此类型保护区的发展潜力很大。

2.5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濒临太平洋,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近海水域纵跨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区。面积达470多万km2。大陆岸线长达1.8万余km,近海有5100多个岛屿。我国近海因地域差异形成许多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如河口、港湾、红树林、珊瑚礁、岛屿和海流等多种生态系统类型。到1993年底,我国已建立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37.8万hm2;另建有海洋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31个,面积336.3万hm2。两者面积374.1万hm2,分布于从鸭绿江口到北仑河口的海岸沿线和近海海域。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南三亚、临高角等保护区;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海南东寨港、青澜港,广东内伶仃岛——福田,广西山口、北仓河口、福建龙海等红树保护区;保护海涂湿地等保护区;保护岛屿生态系统的海南万宁大洲岛、浙江南麓列岛等保护区。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近海海域面积相当于陆地面积的l/2,随着海洋国土意识的不断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将逐年增加,海洋环境的污染也日益加剧。与其要求相比,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存在较大差距,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面积上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3.中国野生生物物种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动植物种类约占全球动植物区系的10%左右。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特别是自第三纪后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未受冰川覆盖的影响,保存了许多在北半球其它地区早已灭绝的古老孑遗种类,特有种、属也很丰富。加强中国野生生物资源的就地保护将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巨大贡献。我国野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60年代,在80年代得到充分发展。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284个,面积1904.1万hm2。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257个动物种和类群以及国务院环委会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354个植物种的大多数都已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

3.1野生动物的就地保护

在284个野生生物类保护区中,有214个为野生动物类型,面积1800.l万hm2。其中:——保护陆栖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大熊猫的四川卧龙、唐家河,甘肃白水江、陕西佛坪等16个保护区;保护金丝猴的陕西周至、芒康等保护区;保护东北虎的黑龙江七星粒子保护区;保护亚洲象的云南南滚河保护区;保护长臂猿的海南坝王岭保护区;以及陕西牛背梁羚牛保护区,海南大田坡鹿保护区等。

——保护水生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湖北长江新螺段和天鹅洲两白暨豚保护区;广西合浦儒艮保护区;新疆布尔根河狸保护区;辽宁大连斑海豹保护区等。

——保护以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浙江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广东惠东海龟保护区;新疆霍城四爪陆龟保护区;江西潦河大鲵保护区;辽宁蛇岛保护区等。

——保护珍禽及候鸟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辽宁双台河口、江苏盐城、申扎、云南会泽、甘肃尕海等鹤类保护区;山西运城、山东荣城、新疆巴音布鲁克等天鹅保护区;山西庞泉沟、芦芽山等褐马鸡保护区;陕西洋县朱鹮保护区;江西鄱阳湖、青海青海湖鸟岛、内蒙古达里诺尔、甘肃苏干湖等侯鸟保护区。

——保护珍稀鱼类和其它珍贵水产资源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呼玛河、逊别拉河保护区;福建宫井洋大黄鱼、长乐海蚌保护区;辽宁三山岛海珍品保护区;广东海康白蝶贝和海南临高白蝶贝保护区;等等。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就地保护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野生动物种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险之中,如华南虎、东北虎、白颊长臂猿、白掌长臂猿、朱鹮、赤鹤等种群数量均在100只以下。而且以往的保护主要集中在珍稀濒危动物种,而忽略了一些常见野生动物种的保护,继而使这些种类也走向濒危,如黄羊、狼、黑熊等。另外,以往的保护偏重于脊椎动物,特别是大型哺乳动物,而忽视了无脊椎动物,如昆虫、贝类的保护。对水生动物的保护也重视不够,这些物种都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得到重视。

3.2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

我国已建立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70个,面积104万hm2。其中:

——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水杉林的湖北利川、湖南洛塔保护区;保护洪桐的湖北星斗山保护区;保护银杉的广西花坪等保护区;保护桫椤的贵州赤水、四川金花、邻水等保护区;保护金花茶的广西防城上岳保护区;保护苏铁的四川攀枝花、云南普渡河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用材树种的代表性保护区有:吉林白河长白松保护区;福建罗卜岩楠木保护区;福建三明格氏栲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药用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五马沙驼药材保护区;广西龙虎山药材保护区;等等。虽然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在自然保护区得到保护,但由于有些物种种群不集中,在保护区内的种群量比较有限,而种群的相当部分散生在保护区之外,这些种群极易遭受威胁,应以建立自然保护点的方式加强对保护区外种群的就地保护。有些经济药材植物极易遭受人为破坏,即使在保护区内,也遭到偷采偷挖,如人参、杜仲、天麻等植物,对此,需要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此外,以往的植物就地保护比较偏重于大型木本植物,常常忽视对草本及灌木植物的保护,而草本植物往往因生活强度弱,对环境改变特别敏感,常因人类影响而更易走向灭绝。在今后的保护区发展规划中,应注意这些方面。

4.中国遗传资源的就地保护

遗传资源是指驯化家畜动物、栽培作物的品种资源及其野生亲缘种。我国农业历史悠久,遗传资源极其丰富。随着外来品种的引进、推广和高产品种的种子专业化生产,使家畜和作物的遗传多样性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国特有的一些地方性古老、土著品种已逐渐消失。随着自然生境的不断缩小,一批农作物野生亲缘种正遭受生存威胁,有些已经消失。这些野生亲缘种对改良作物品质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应当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在我国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以遗传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不多,主要有:保护栽培果树野生亲缘种的新疆巩留野核桃保护区、塔域巴旦杏保护区等;保护野生花卉资源的湖北保康野生腊梅保护区、黑龙江老山头荷花保护区等;保护淡水鱼类种质资源的江西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地保护区等。遗传资源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国际社会的日益关注。中国是世界作物的重要起源中心之一,据统计,在我国栽培的600多种作物中有237种起源于本国。而我国在遗传资源就地保护方面差距较大,甚至尚未起步,很多工作有待于开展。例如,我国是水稻的起源地之一,分布有3种野生稻,但至今尚未建立野生稻生境自然保护区,随着农业开发,野生稻生境将日益缩小,不久将会消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遗传多样性的保护与利用已成为国际性关注的热点,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一项关健内容,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因此,加强遗传资源的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问题,应给予特别的重视,在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应十分重视遗传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力争多建立一些保护区。

5.结语

我国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距离。随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生效和实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我国政府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90年代和21世纪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制定并公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也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项目。为了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国家计委已委托国家环保局编制《1994-205O年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该规划目标在2000年,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国土面积10%;到2050年达国土面积l5%。然而,真正实现此项宏伟目标还须付诸十分艰巨的努力。

参考文献

WRIetal.WorldResources(1994-1995),OxfordUniversityPress,NewYork.Oxford,1994.

国家环保局.《1993年全国环境状况公报》公布.中国环境报,l994年6月4日.

薛达元,蒋明康.中国自然保护区类型划分标准的研究.中国环境科学,1994,14(4):246-251

陈灵芝主编.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椣肿醇捌浔;ざ圆撸本嚎蒲С霭嫔纾?993

生态系统保护的途径范文第4篇

1.1无居民海岛森林的科研价值海岛(森林)生物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无居民海岛由于地域有限,与大陆隔离,较少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因此依托海岛森林形成的生态系统,有别于陆地生态系统,保存了大量自然和历史发展的痕迹,也就使无居民海岛上的生物和非生物因子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价值。

1.2海岛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受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的各种因素影响,无居民海岛具有一些不同于一般岛屿的特征。多数无居民海岛地形地貌简单,生态环境条件恶劣,森林覆盖率低,植被建群种种类贫乏,生态系统非常脆弱,尤其是土地缺乏,淡水资源短缺,其生态环境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海岛森林是海岛重要的植被资源,植被是海岛生态系统的主体,对于维护海岛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发展,以及海岛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保护好海岛森林,对于创造海岛的生态和谐具有重大意义。生态和谐是指在无居民海岛的开发过程中,以构建和谐的生态环境为目标,最优地保护当地的生态,建立持久发展的机制。海岛森林的有效保护是实现海岛生态和谐的重要途径,也是海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

1.3海岛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海岛森林对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灾减害、鸟类栖息、濒危动物保护、海岛旅游景观构造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海岛森林为海岛动物提供天然的栖息地。四面环水的海岛受外界干扰少,保持着纯朴的自然原始生态,从而为珍稀、濒危动植物留下了一方乐土。海岛森林可以充当海岛天然的防护林。如,红树林不仅具有“海上森林”“地球之肾”“天然养殖场”等美誉,还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特别是海岛周边的红树林具有很强的防灾减灾的能力,同时对于促淤防浪也发挥着很大作用。海岛森林可以调节区域小气候。对于森林覆盖率高的岛屿而言,海岛森林为其创造了“天然氧吧”,起到调节海岛区域小气候、增加空气湿度净化空气的作用。此外,海岛植被不仅是海岛生态系统的主体,同时也是海岛的最直接、最外在的整体景观。

2无居民海岛森林保护管理措施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不可避免地会对海岛森林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海岛上的林木草地要保护,但海岛生长林木草地的地方又常常是最好利用的地方,这是当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突出矛盾之一,在海岛利用中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关系到海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对无居民海岛森林保护和管理进行分析时,重点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1正确理解海岛森林面积保有量的要求根据《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指导意见》,对于海岛森林的减少面积不应超过森林海岛总面积的30%。但在实际用岛中,鼓励只要有设施就配上林木花草的种植,只要能造岛岸防护林的就造,能种植树木的地方就种植,从现实出发,从海岛实际出发,就是实质意义上的保护海岛,就是保护海岛森林。

2.2海岛森林景观改造、引种及防护林建设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以人工林、次生林植被生态保护为主,并逐步进行局部的林相改造,以达到优化植被生态结构的目的。营造植物景观类型多样化的生态风景林,使森林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达到美化、优化。有些海岛在局部地段如村边或庙旁作为“风水林”保存有小面积的次生林,这些次生林一方面可以为海岛自然植被恢复提供种源;另一方面可以为人们模拟其结构营造乡土树种混交林提供参考。总之,可通过分析海岛上适宜进行森林植被恢复的土壤、地形等自然条件,千方百计、持之以恒,有目的、有计划地种植以木麻黄为主的防风、固沙、改土的人工林和加大相思林、混交林的建设,组成岛岸防护林带。在海岛现有森林群落中阔叶树种较少或附近缺少阔叶树种种源的群落,引种适合当地环境条件的阔叶树种。对于那些大岩石、陡岸岩石、礁岩石滩等自然环境应以物取景,以景造型,而不必强求植树造林。

2.3合理确定海岛森林的保护范围有研究指出,所有无居民海岛现状植被原则上都应列入保护范围。根据海岛植被的情况有的并不一定能划定明确的保护区。在不损害或将损害降低到最低的前提下,在林地布置建设项目,努力做到在开发利用中保护原有的林地草地。

2.4实施海岛生态恢复及生态补偿研究有研究表明,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对轻度受损的生态系统比较有效,对中度和重度受损的生态系统的恢复必须进行人类的适度干预。借鉴生态补偿机制理论,对海岛开发中不可避免的破坏森林,造成森林面积减少的行为,采取生态补偿机制原理。

2.5在海岛开发利用过程中,可充分利用雨水、生活污水、二次用水等作为海岛森林的灌溉水一般来讲,海岛开发均面临淡水资源紧缺的制约。在这样一种特定的情况下,海岛森林灌溉的便利性和与陆地相比就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但通过收集雨水,采用污水处理技术加强生活污水的处理等,可以实现中水回收利用,灌溉水的标准比饮用水要低得多,只要这些经处理的水达到灌溉用水的标准,就可以很好地用于绿化灌溉。

2.6做好海岛森林保护的宣传工作有针对性、灵活性地多搞一些标示、警句。写出标语,印成小册子,采用各种“指引”“宣传资料”、上报文件、对外来往、媒体联系等方式宣传爱护海岛森林、草地的内容,这不仅可以作为海岛开发利用的一个特色,而且也能起到保护宣传的效果。

3结论

生态系统保护的途径范文第5篇

[关键词]自组织;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

[中图分类号]F062.2;F59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09)07-0053-03

一、从生态系统的自组织说起

20世纪70年代以来,当代科学前沿出现了诸如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哈肯的协同学、托姆的突变论、艾根等人的超循环论等非平衡系统的自组织理论。这组理论虽然学科背景不同,概念和方法各异,但是它们的研究对象都是非线性的复杂系统,研究的主要内容都是关于系统中各子系统如何自我组织起来,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系统进化。自组织系统是与他组织系统相对应的,它是指一个系统在内在机制驱动下,自行从简单向复杂、从粗糙阿细致方向发展,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复杂度和精细度的过程。自组织系统不是在外界条件的作用下随机地、盲目地运动,而是根据系统总体的价值目标自主地选择合乎目的的运动。许多天然的或人造的复杂系统都是由大量的单元(子系统)构成的,在如何组织、运行和优化这类由大量单元(子系统)所构成的系统上,自然造化与人工经营之间存在明显的分野:迄今,包括人类的旅游生态系统在内的几乎所有的人造系统都是采用“他组织”的模式;而以生命现象为代表的自然生态系统则采取了完全不同的路线――实行以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为特征的自组织模式。生态旅游是以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以自然生态系统为资源依托的特种旅游形式,人类活动的介入给原本存在一定水平自组织状态的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了更多的复杂性、脆弱性和发展的不确定性。对于如此复杂的系统,以任何人类社会传统的“他组织”运行模式与控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将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退化。运用系统自组织原理和生态原则,把人类活动看作是生态旅游区人文生态系统的一个自组织单元,自觉规范人类的生态旅游行为,是生态旅游产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

二、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自组织条件与管理途径

(一)通过开放系统求得生态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

自组织理论告诉我们,一个系统要想得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是开放的,即不断地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开放是系统向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充分条件。系统能否向有序方向发展要看系统从外界得到的是负熵流还是正熵流。正熵流不仅不会促使系统形成耗散结构,反而会加速系统的无序化进程。

一个开放系统的熵变可以分成两部分:

DS=DIS+DeS

其中,Dis为系统内部熵变,无论怎样的外界环境,其值总是大于零。DeS为系统与外界交换所形成的熵变,可正可负。在开放系统中,只有DeS小于零,且使这个负熵的绝对值大于系统内部熵增,才能使系统熵减少,系统变得有序。生态旅游区的复合生态系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巨系统,必须努力减少内部熵增,并对外开放,从外界获取负熵流,且负熵值至少能抵消系统内熵增才能使系统走向有序发展方向。系统内部及其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不断相互作用不但构成了系统整体演化的内在动力,而且也使一切系统能动地参与到相关环境整体的演化过程中。

生态旅游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在人为的干扰下表现得非常脆弱,作为自组织系统中的一个分子,人类的任何活动都不能有损于生态系统的开放性,不能人为地障碍整个生态系统的演化,包括典型生态群落与外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在旅游开发中,往往伴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它们是旅游活动的衍生物,必不可少而又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大。因此,在生态旅游开发中,生态旅游区建筑物的体量、高度、位置、朝向,甚至建筑结构的选择。都必须充分考虑到它们对光照、风向风速、水文联系、土壤结构,包括对整个小气候、小环境的作用。因为这些变化将直接影响生态系统中生物与环境、生物与生物之间的交流,进而改变生态系统状态,甚至出现整个生态系统的退化。从管理的层面上讲,生态旅游区的管理也不能在封闭的环境下进行,要使生态旅游区的管理成为一个自组织的过程,就需要同外界不断地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在人员、物质、资金和信息等方面与外界不断地进行交流,通过开放,引进负熵流,抵消由于自身运作而产生的熵增,不断提升生态旅游区的管理水平。

(二)生态旅游利益相关者的竞争与协同

非平衡是有序之源,但由非平衡走向有序的过程是通过自组织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竞争与协同实现的。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是牵涉诸多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性、复杂性社会活动。生态旅游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当地社区(特别是直接、间接的旅游从业人员)、政府机构、旅游经营者、生态旅游者和生态保护区管理者等。这些系统成员之间既存在整体同一性,又存在个体差异性。在生态旅游管理中,整体同一性表现为协同,个体差异性表现为竞争。哈肯认为,自组织系统演化的动力是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竞争和协同,而不是外部指令。子系统的竞争使系统趋于非平衡,而这正是系统自组织的首要条件。子系统之间的协同,则在非平衡条件下使子系统中的某些运动趋势联合起来并加以放大,从而使之占据优势地位,支配系统整体的演化。在现实的生态旅游实践中,参与生态旅游活动的利益相关者作为不同的目标载体,有着差异显著的动机和目的,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采取不同的定位。“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加上各成员之间的利益驱动,上述生态旅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往往存在许多冲突和矛盾。然而又因为他们之间彼此相互依赖,存在着协同的趋势,需要进行协调和交易。因此,建立有效的协作和分配机制(如社区参与决策和经营管理、就业和享受利益分配的政策与制度等),以此来平衡生态旅游区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害关系,成为保护区生态旅游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 “涨”与“落”的生态旅游管理价值

“涨落”是系统宏观状态参量对其平均值的随机偏离,涨落对于系统的进化有着特殊意义。涨落在不同的条件下起着不同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如果涨落相对于平均值很小,将被很快耗散,不会产生宏观效应。但即使是微小的涨落如果发生在临界点附近,则可能不被耗散,甚至还可能被放大,并表现出明显的宏观效应。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于1963年提出的“蝴蝶效应”就是对临界点涨落宏观效应的形象描述。自组织理论从本质上讲就是系统从一种状态,通过分叉,即通过

各种临界点处的“突变”而进入另一个有序状态。

每个生命个体在社会发展的稳定态,即在线性区的作用都是极其微小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但在社会发展的非平衡态,特别是在远离平衡态的临界点。由于社会各种因素的非线性相互作用,某个个体的某种思想或某种行为就可能被放大从而引起相干协同运动。在生态旅游区,由于人类的干扰作用,使自然生态系统经常处于远离平衡的临界点,微小的局部变化可以不断放大、扩延至整个系统。而且,在人们尚未把握生态系统自组织规律的情况下,这些扰动经常会成为物种迁移、灭绝甚至整个生态系统退化的根本原因。特别是在旅游旺季的旅游热点地区,科学把握好生态旅游系统的自组织规律,有效控制和疏导好客流十分必要。维护好保护区生态系统的自组织状态,从管理层面上讲,生态旅游具有同大众旅游截然不同的开发模式,在目标市场选择、产品开发、社区参与、景区管理、环境保护和投资赢利方式都应该有着同大众旅游不同的特点。

(四)建立生态旅游发展目标的分段时间结构

自组织理论认为,在无序向有序转变的关节点上,由于原来结构开始解体,新的有序结构正在形成过程之中,但还没有最终占据主导地位,在新旧两种组织结构交替转换过程中,由于相互摩擦决定了由无序向有序进化的选择过程中充满矛盾和冲突;而且新结构取代旧结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有个中间阶段作为过渡来实现。

目前在我国,生态旅游总体上是一个在被泛化的概念。有学者根据生态旅游的发展状况将其归纳为三种情况:一是在许多风景区和部分旅游资源吸引力较强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中开展的,比较重视环境保护的大众化生态旅游;二是在部分自然保护区中开展的,借鉴国际上生态旅游经验的小规模、精品化的生态旅游;三是在相当多的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进行的缺乏规划和环境保护理念的粗放的“生态旅游”。从严格意义上讲,三种形式不是真正的生态旅游。小规模和分段实施的精品化生态旅游才是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发展方向。因为,小规模、分段时间结构的生态旅游开发既适应保护区资金不足和接待能力较弱的条件,又能把对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尽可能地减少由于人类的参与给原本稳定有序的生态系统带来激烈冲击,在过渡的中间阶段谋求建立生态系统的新的有序。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对生态旅游发展规律尚不十分明确的条件下,适度控制生态旅游的发展规模与速度,建立生态旅游发展目标的分段时间结构具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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