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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

应对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

应对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洪涝,原因,举措,分析

中图分类号:G15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5-0205-01

引言:城市洪涝灾害的出现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城市规模的扩张使得洪涝灾害的比例逐渐增加,尤其是大型城市的防洪排涝能力更是直接关系着城市在洪涝灾害面前的抵抗能力,因此从城市设计层面就必须重视防洪排涝的规划,避免出现排涝体系与城市给水体系交叉的现象,避免防洪能力过低的现象。本文从城市洪涝产生原因及应对洪涝的举措入手,探讨城市防洪排涝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概述

防洪排涝最初的意义特指在农业种植过程中抵御洪水冲击农田、排出降雨产生的大量农田积水。而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得城市中的降雨接收面积和给排水系统的负担不断加大,因此城市也更加容易出现洪涝灾害,为此城市必须针对自身的城市布局和环境特点规划防洪排涝系统,确保城市内部不会因大量积水和洪水影响正常的居民生活。在国内尚未出现统一的城市防洪排涝规范,因此各个城市对防洪排涝的定义并不相同,在防洪排涝规划方面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这为城市的防洪排涝功能埋下了隐患。从理论层面来看,城市防洪排涝包括防御洪水和排出积水两个方面,防洪是指针对城市周边因暴雨、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涌入城市大量流体的现象修建的防御设施,排涝则是针对城市内部因降雨等情况产生的大量积水而言,主要目的是修建各类排水设施。与农田防洪排涝不同的是,城市防洪排涝要求在任何时间段内都不可以出现积水淹没的情况,而农田是允许存在一定时间的农田淹没期的。

2 城市洪涝灾害成因

城市防洪排涝需要系统性的进行规划,不能简单的修建一些排水设施和防洪障碍物,要根据城市季节性降雨的变化以及周边地质灾害出现的可能性来有针对性的规划,尤其是地下管网的规划以及地面防洪堤坝的修建,都必须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进行考虑,比如北方的降雨季节性明显,且城市的地下给排水管路过于窄小,这就要求在安装排水泵的时候慎重选择位置,避免大量闲置设施。比如南方的地下管网较为密集,降雨持续性强,就可以充分利用地下管路来实现城市各个低点积水的排出。城市洪涝产生的原因有多种,主要原因如下:

2.1 地势

一般来讲,平原地区的城市洪涝灾害以内涝为主,周边并不具备形成巨大洪水的自然条件,但是大量的降雨会在城市内部的低点形成积水,因此平原地区城市的排涝是重点,比如近些年北京多次在大暴雨中出现内涝现象;山区城市最大的威胁则是洪水,周边的高山和陡坡容易在降雨过程中形成洪水。

2.2 排涝排水系统不完善

缺少完善的排涝沟系,城市扩建时未能预留排涝通道同时现状排涝河道断面不足,淤积严重,排水能力低。

2.3 排水系统出口过高

排水系统的主要目的在于将城市低位的积水排泄至城市附近的河流、湖泊,但是如果城市将排水系统出口设计过高,比如出口位置的水位长期高于排水系统,那么就容易出现积水无法排出甚倒灌的现象。

2.4 城市化带来的影响

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盲目与水争地,使河道变窄,湖泊变小,导致蓄洪、滞洪面积缩小,泄洪能力和湖泊调节洪水能力降低,而这些与水争地的建设项目往往是涝灾易发区;比如济南的小清河两岸原来有许多滞蓄洪水的农田、洼地、池塘,现在绝大多数己被填平盖房,大大减少了滞蓄水量,使得小清河洪水位升高,对支流河道形成顶托,大大影响了城市洪水的下泄。

同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断扩大,使地面硬化率提高,增加了径流系数,从而加大洪水量,导致积水现象严重。如绵阳城区的建设速度快,城市的雨水净流量总和不断增加,城区的排涝系统面临的压力也就越来越大。

3 城市防洪排涝对策

根据城市洪涝产生的原因分析,可知城市防洪排涝应充分利用地势优势,尽量减少防洪排涝设施的修建、提高防洪排涝效率。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防洪、排涝沟系,提高河道防洪、排涝标准并进行拓宽改造,尤其针对城市内部的低洼地区要理顺排涝系统,以打通排涝通道,使涝水顺利排出。城市的防洪排涝系统应定期检查,并根据城市规模的变化调整设计。

(2)高水高排,采取修建截洪沟,加大收水设施,拆除棚盖等多项措施将高地势雨水排入山洪沟或河道,避免地势高的雨水顺道路排入低洼地区,尽可能减少低洼区的汇水面积,降低积水量。将各个区域的积水相互分割进行排出,能够有效的降低洪水的整体危害,也能够降低排水系统的负担。

(3)低水低排,为确保低洼地区涝水顺利排出,针对排涝河道的主要出口流量大、水位高的特点,必须重视水位高程衔接,根据外河排涝水位和现状地面标高,确定河道自排或泵排方式;此外各低洼区应结合现状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地面标高或增设泵站等排涝措施。

(4)应对超标准涝水的措施:首先是将洪涝分流,同一个城市周边的洪涝源头可能有多个,因此一旦出现洪涝灾害,应尽可能的将各个区域的洪涝分割,通过各区的排水系统单独的排出,避免汇合的洪涝造成更大的损失;二是在排水系统的出口设置防止洪水倒灌的装置,加装大功率的排水泵,提高排水效率;三是要在城市周边设置蓄水区,主要目的在于将山区的洪水阻隔在蓄水区,或是起到减缓洪水速度的作用,同时在城市内涝时,也可以讲蓄水区作为主要的排水区。

(5)对于解决市区局部地区积水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完善雨水管道系统,按排雨标准扩大雨水管沟断面,加大雨水收水设施建设,重视雨水设施的管理养护,改善道路行洪、积水的局面。

结语:我国在城市防洪排涝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由于固有城市布局的限制和城市规划领域技术的制约,导致许多城市的防洪排涝能力都不足以满足当前城市发展的需求。虽然当前国内在防洪排涝方面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规范,针对性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但是距离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需要不断的探索和针对国内城市规划实际来强化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参考文献

[1] 于琪洋.加强城市雨洪资源利用,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J].水利发展研究,2002,2(3):12-14.

[2] 谢华等.城市化地区市政排水与区域排涝关系研究[J].灌溉排水学报.2007,(5):lO-13.

应对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非工程防洪 措施

一.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是一个舶来的概念,一般意义上,目的在于改变洪水天然运动特性的措施称为工程措施(Structure measure),而辅助工程措施发挥功能、协调人与洪水之间关系、缓解洪水灾害影响的措施称为非工程措施(Non-structure measure)。

防洪水库、堤防、分洪道、蓄滞洪区是主要的防洪非工程措施,洪水风险区内高出地面的道路(公路、铁路)路基、围墙等线状结构物,其初衷虽不是防洪,但在洪水泛滥时具有明显的改变洪水运动特性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作为工程措施考虑。

非工程措施侧重于规范人的防洪行为、洪水风险区内的开发行为和减轻或缓解洪水灾害发生后的影响,此外,习惯上,辅助工程措施和上述非工程措施制定、实施和充分发挥效益的有关技术、方法和手段,例如对洪水特性、洪水灾害特性的认识、洪水预报技术、洪水风险图等,通常也被纳入非工程措施的范畴。

非工程措施的提出和日益得到重视的原因是工程措施有其局限性。

二.工程措施的局限性和面临的困境

控制洪水,消除洪水灾害是人类千百年来的共同追求,进入20世纪,随着经济技术的高速发展,人类对自身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能力充分自信,世界各国相继开展了以控制洪水、消除洪水灾害为目标的大规模防洪工程建设,随后又相继认识到,工程措施难以完全控制洪水,洪水灾害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而不可能消除。

我国控制洪水的实践始于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半个世纪后,与其他国家一样,工程防洪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逐步凸显出来。

1、水灾绝对损失仍呈攀升趋势

尽管经历了50多年的以控制洪水为目标的持续不断的防洪工程建设,形成了庞大的防洪工程体系,使河道洪水年均淹没面积减少了70%以上,但水灾损失绝对值仍在上升,其中除了因河道洪水淹没区经济发展、资产增值,导致单位面积损失值增加外,内涝成为水灾损失增长的主要因素。

2、兴建控制性防洪枢纽的坝址告罄

近期黄河小浪底枢纽、珠江飞来峡水库、长江三峡枢纽、嫩江尼尔基枢纽建成后,我国各大江河流域可有效控制干流洪水、保护重要地区的防洪枢纽的坝址已基本用完,大型防洪枢纽的建设将告一段落。

3、防洪水库的建设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

虽然在个别大流域的干流及其支流以及中小流域上仍有建设防洪水库的自然条件,但在现阶段,由于其经济、移民、公平性及对生态环境影响等问题,使得许多水库的兴建变得不可行。

4、堤防建设面临着经济、技术、环境因素的制约

我国现有堤防约26万km,是防洪工程体系中最主要的成分。据分析,目前我国江河洪水年均损失250亿元,若通过提高堤防标准减轻洪水灾害,可行的投入如表1所示。

例如,对长江流域而言,若要加高堤防防御1954年洪水,土石方量约需76亿m3,挖压耕地约10万hm2,迁移百万人口,还要改造上万座各类涵洞、泵站、桥梁,成本将超过1000亿元,减少的年均损失约为12亿元,远低于年均成本(约80亿元)。其他流域的情况也大致如此。

我国江河堤防,尤其是主要堤防,已经较高,多是经数十、数百年不断加培而成的,堤基、堤身皆存在许多缺陷和隐患,在堤内外水头差不大时,经过抢险,通常可以渡汛,但若进一步加高,则在更高的水头下,隐患大量暴露,有可能出现抢不胜抢的情况,安全难以保障,即所谓增加高度而未提高标准。

洪水的泛滥不仅塑造了广大的洪泛平原,而且有补充地下水、维系湿地、保持生物多样化等功能。目前我国主要流域,除松花江外,湿地已消失殆尽,堤防建设是主要原因。面对水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海河流域已提出有控制地引导洪水进入平原地区,回灌地下水,承受一定的淹没损失,以使洪水的资源和生态功能得到实现。

5、蓄滞洪区运用进退两难

我国现有蓄滞洪区97处,总面积约3.5万km2,蓄洪总容量970亿m3,耕地约200万hm2,人口1700万。这些蓄滞洪区大致分两种类型,一是洪水发生时首当其冲、运用频率较高的,如淮河大堤间的行洪区;其二是为防御特大洪水、保护重要地区预留的,如长江的荆江分洪区、洪湖分蓄洪区,黄河的北金堤分洪区等。

对于大堤间的行洪区,当河道水位达到一定高度,将自然漫决或溃决,人为分洪可使其效果较好或损失较少。使调度运用面临困境的是后者,这些蓄滞洪区防洪标准都较高,建成后,许多从未使用或几十年没用,区内社会经济发展甚至比普通民垸更快,加之相应的管理措施尚不健全,一旦分洪运用,国家将面临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压力,难以善后(这是1998年采取"严防死守"防汛方式的原因之一);但若舍弃不用,特大洪水的超额水量又难以安排,从而使这类蓄滞洪区处于取舍两难的境地。

三.非工程措施建设的法律依据

1、《水法》

《水法》中与非工程措施建设有关的主要有三条。第十一条授权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制定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非工程防洪措施建设规划应为专业规划之一。第四十条要求中央防汛指挥机构制定主要江河、县级以上政府制定本区域的防御洪水方案。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防洪河道和滞洪区、蓄洪区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防洪的要求"。

2、《防洪法》

《防洪法》要求各级政府在洪水灾害发生后和蓄滞洪区运用后做好恢复、救济或补偿工作(第七条);要求防洪规划遵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划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规定蓄滞洪区使用原则(第十一条);要求国土开发利用避开山洪威胁(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围湖造地,对已围垦的要求有计划地退地还湖(第二十三条);要求各级政府按防洪规划对防洪区内的土地实行分区管理(第三十条);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防洪区安全建设的领导,开展防洪教育,普及防洪知识,按照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建立并完善防洪体系和水文、气象、通信、预警以及洪涝灾害监测系统,采取防洪避洪措施;要求省级政府制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计划,对居住在经常使用的蓄滞洪区内的居民,有计划地组织外迁;对可能出现垮坝的水库,应当事先制定应急抢险和居民临时撤离方案(第三十六条);发生洪涝灾害后,有关政府应当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学校复课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国家鼓励、扶持开展洪水保险(第四十七条)。

四、非工程措施建设的制约因素

1、法律约束

我国与防洪有关的法律,包括《水法》和《防洪法》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制定包括非工程防洪措施规划在内的防洪规划,由于法律对当地政府如何参与规划没有明确的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防洪规划的地理范围基本上只能囿于河道、湖泊和蓄滞洪区,对于广大的受洪涝灾害威胁的地区,受现行法律的制约或缺乏相应的可操作的法规,推行协调人与洪水的关系、规范兼顾洪水灾害风险的开发方式条件尚不成熟。

2、社会约束

经过长期的开发,我国江河流域受洪水威胁的阶地和洪泛平原都已成为经济相对发达,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受人口因素的制约,灾后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势不可免,给洪水以回旋余地和退田还湖等永久性避开洪水的措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很难成为既减轻洪水灾害又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

社会价值观的冲突将日益深刻地制约着洪水管理方式的形成。这种约束在三峡工程论证过程中已经表现得相当明显;对于生命的价值、生态的价值、库区居民对生活方式选择的权利、区域公平性以及政治、经济军事等问题的不同认识,导致了有相当大差异甚至截然不同的结论。在各种价值观的冲突中寻求协调和平衡,是非工程的洪管理的任务之一。

当洪水管理的对象延伸到人的行为、影响到社会系统时,其效果变得尤其难以预测。有研究认为,12~24小时提前量的洪水警报可以使居民的损失减少1/5~1/3,益本比为3.1~7.5,但这建立在居民积极和正确响应的基础上,没有前期的对当地居民行为的研究、组织、宣传和演习等大量的准备工作,上述效果是难以达成的。当洪水管理措施触及被管理者利益、生活方式和传统习俗时,更需谨慎。社会系统对一些管理措施的响应往往出乎"好心"的管理者的预料之外。美国1968年生效的洪水保险计划,在1973年强制性条款生效前,社会对其反应极为冷淡,淮河行洪区和黄河滩区的移民又陆续返回原地等问题,一再表明洪水管理政策应适应特定的社会条件并及时针对社会系统的反应做出调整。

3、经济约束

效率是公共政策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正是因为市场机制在社会发展的某些领域的无效率或失灵而产生了公共政策。确定防洪工程措施的效率相对而言是容易的,尽管由于洪水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影响,有时会有相当大的出入。但对于非工程措施,因需要干预极为复杂的社会系统,社会系统的反应又往往难以预测,使得其效率的确定带有更大的不确定性。限制洪水风险区、蓄滞洪区的开发、退田还湖、洪水保险等政策在经济上是否合理可行,到目前尚无定论。

4、行政约束

所有的洪水管理措施都是在一定的行政机制下实施的,都将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特性、构成、素质、权限和财力等因素的约束。几十年来,我国的水行政管理部门所形成的是一整套基于工程的防洪理念,防洪方针不外是"上蓄、下排、两岸分滞",以构造水库、堤防、分洪道、蓄滞洪区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为己任。国家的投入机制也促进了"工程水利"的格局的形成:"非工程"的洪水管理措施难以获得稳定的、充足的资金保障。由于这一历史原因,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具备洪水综合管理技能的人员匮乏,洪水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薄弱,形成了洪水管理的行政上的"瓶颈"。

法律授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也限制了综合洪水管理机制的形成,在1980年代已有人提出我国洪水管理应由河道向洪泛平原延伸,受管理权限"条块分割"的制约,至今,洪泛平原的洪水管理政策仍在探讨阶段。

为推行洪泛区管理和洪水保险等非工程措施,美国在制定了国家洪泛区综合管理计划、洪水保险法和联邦洪水保险计划后,授权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非工程的防洪措施的管理,使非工程措施的实施有了行政管理上的保证。

五、我国非工程措施建设现状

迄今为止,我国尚无系统的非工程措施规划,现有的非工程措施相对零散,主要属于辅助工程措施发挥效益的范畴,例如洪水预报、天气形势判断、防洪调度、防汛会商等。

我国蓄滞洪区基本上都准备有分洪时的应急避洪方案,但即使是我国安全建设最完善的荆江分洪区,居民对分洪洪水情况基本上不了解,在1998年为准备分洪而组织的转移中出现相当程度的混乱和治安问题,其他蓄滞洪区可想而知。由此说明我们对公众防洪行为的认识以及防洪知识的宣传远未达到使非工程措施发挥其应有功效的水平。

规范洪水风险区开发行为的办法在我国也有零星实例,例如1998年长江上游洪水后,重庆市沿江划定了三条开发限制线等,但在广大的洪泛平原考虑洪水风险的土地开发利用规范尚属空白。

六、城市化与人口迁移趋势

作为非工程措施的主体--规范洪水风险区的开发行为和减轻洪水灾害影响的措施的建设,在我国面临着两大难题:人口与发展。

以人均1亩地维持生存的人口密集化的洪泛平原农业生产模式,不仅使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无望,而且严重制约了这些地区防洪工程的推行:土地开发利用方式难以更改,洪水保险不被认可(经济能力有限),滞蓄洪、涝水的空地的获取或湿地修复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等。

近来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率先在南方地区出现的土地抛荒以及1998年后主要在长江流域推行的"32字"灾后重建政策,为解决洪水风险区人口与发展问题,启动洪水管理的非工程措施提供了条件。

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据预测,到2010年和203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将由目前的32%提高到约40%和50%,届时农村人口将由目前的8.8亿分别减少到8.3亿和7.2亿左右,考虑到人口增长因素,这两阶段相应大约分别有0.72亿和1.4亿农村人口脱离对土地依存进入城镇。

可以展望,配合城市化进程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通过调整人-水关系的非工程措施的实施,30~50年后有望实现人-水协调、洪涝灾害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小的可持续的洪泛平原发展模式。

七、辅助性的非工程措施规划

辅助性的非工程措施指辅助防洪工程措施更好地发挥防洪功能,提高防洪效益的措施,主要包括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调度决策支持系统等。

1、洪水预报系统规划

(1)信息采集系统:下垫面信息、多谱勒雷达信息、降雨信息、河道实时水情信息等的采集。

(2)数据库:建立上述信息管理的数据库

(3)预报模型:开发适应海河流域各水系现状特性的水文、水力学预报模型

2、防洪调度系统规划

海河流域已形成了由水库、堤防、蓄滞洪区、分洪道(减河)、水闸等工程组成的较为完备的防洪工程体系,可有效地调控各种来源、不同类型的洪水,防洪工程调度系统的建立将使工程系统的功能得以进一步发挥。

(1)工程实时工情GIS系统:工程设计信息、工程调度原则、工程实时工况

(2)开发防洪工程调度模型,建立防洪工程实时调度系统

3、防洪调度决策支持(会商)系统

在上述预报系统和调度系统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内容,建立防洪决策支持系统。

(3)不同防洪调度方案下的洪水风险分析及方案比选方法

(4)专家防洪经验集成

(5)防洪决策方案生成模型

(6)防洪方案(或预案)的虚拟现实系统

八、洪水风险区管理规划

洪泛风险管理侧重于规范人的防洪行为、洪水风险区内的开发行为和减轻或缓解洪水灾害发生后的影响,洪水风险区管理措施的制定首先需对洪水风险开展评价。

1、洪水风险区划

洪水风险区划有三个层次:频率区划、危险度区划和风险区划。这三种区划都可以通过风险图的方式表现。

(1)频率区划:计算不同频率洪水的淹没情况,基本上按5年、10年、20年、50年、100年、200年、500年洪水淹没范围进行区划

(2)危险度区划:根据洪水水深、流速到达时间等特征,在频率区划的基础上进行危险度区划

(3)风险区划:考虑风险区社会经济情况,在上述区划的基础上,计算各风险单元(例如每km2)的期望损失,以期望损失量级为指标进行风险区划

2、溃坝洪水风险区划

3、洪水风险-效益评估

(1)建立流域、区域、城市等不同级别的洪涝灾害风险评估模型,评价近50年来(自1949年起)不同历史时期(大致以10年期划分)、现状及未来(2010年、2020年、2030年)的洪涝灾害风险(社会影响、经济损失和环境影响)

(2)评价防洪措施的效益及洪水的生态环境效益

4、蓄滞洪区改造与移民

(1)蓄滞洪区的历史与现状

(2)蓄滞洪区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3)蓄滞洪区面临的两大问题--人口与可持续发展

(4)未来蓄滞洪区的基本模式:人口稀少化--部分以湿地修复为主,部分转化为集约化经营

(5)蓄滞洪区改造规划:湿地修复型、集约化经营型蓄滞洪区的论证与认定;区内及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城镇化趋势预测;蓄滞洪区开发式移民方式与移民规划;湿地修复型蓄滞洪区规划;规模化经营型蓄滞洪区规划;改造资金筹集办法;改造后蓄滞洪区的虚拟现实系统

5、北方地区洪水资源利用风险调度系统

(1)水库洪水资源利用风险调度系统

(2)蓄滞洪区洪水资源利用风险调度系统

(3)平原洪水资源利用风险调度系统

6、巨灾仿真与预案

巨灾指类似于1954年洪水、或大型水库、重点防洪区堤防意外 溃决,灾害损失在1000亿元量级的洪水灾害。巨灾仿真与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洪水自然特征仿真

(2)洪水灾害仿真

(3)应急管理、救援仿真

(4)警报、避难系统方案与相应的建设

(5)保安、防疫措施预案

(6)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7)灾后救济资金筹措和准备

7、空地获取与湿地修复规划

在对洪涝特征、风险分析、城市化发展和人口迁移趋势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适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分阶段洪水风险区空地获取和湿地修复规划。

1998年洪水后,长江流域遵照"32字"方针,率先在沿江开始实施移民、空地获取和湿地修复措施,从执行的结果看,存在前期论证不甚充分、规模偏大、仓促和善后措施不配套等问题。

由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水灾统计资料看,涝灾在水灾损失中所占的比例呈增长趋势,这一特点在南方流域中下游平原地区和城市表现得尤为突出。1998年长江流域水灾中涝灾面积为9000余万亩,河道洪水淹没面积约300万亩,涝灾的损失约为河道洪水灾害损失的5倍以上,与之对比,1954年洪水的决口淹没耕地2505万亩,单纯由内涝造成的灾害面积为1545万亩。1991年江淮水灾和1999年太湖流域水灾也都是涝灾大于洪灾。

涝灾态势日趋恶化的成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平原地区天然水面严重萎缩,原有水面被大量围垦,成为低洼易涝耕地。1950年代长江流域中下游平原地区内湖天然水面面积约占圩垸面积19%,目前已萎缩到5%左右,蓄涝能力减少75%,虽然修建了大量的排涝设施,仍不抵因蓄涝区减少所增加的涝水量,加之平原区积涝之时多处于河道水位较高的汛期,一方面自流排涝困难,甚至可能出现河道洪水倒灌的情况而被迫关闭排涝涵闸,另一方面为缓解河道防洪压力,有时会强制性地停用机排设施,形成"关门淹"的局势。这种情况在各流域普遍存在。其二,随着城市化进程,城市向周边地区高速扩张,这些地区又往往是低洼地带,城市不透水面积的增加,导致地表积涝水量增多,加之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对涝水问题往往缺乏足够的认识,排涝通道和滞蓄雨水设施不充分,而造成一旦发生较强的降雨出现严重内涝的情况。

由于存在内水与外水的冲突和防洪与排涝的矛盾,对于农业地区最有效的治涝措施是恢复部分天然水面和湿地。据长江流域水利委员会分析,若要有效地缓解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的内涝问题,内湖净水面面积应在10%以上,即需恢复3000~4000km2的水面。南方其他流域和城市同样面临这样的需求。

应对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范文第3篇

 

洪水的形成有几种不同的原因。强降水、冰雪融化、冰凌堵塞河道可以形成洪水;滑坡、泥石流堵塞河道可以形成洪水;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河流和湖泊的蓄水能力下降、堤坝溃决也会导致洪水。洪水的形成还与流域的汇水速度和河道的排水速度有关。究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短时间的暴雨或者长时间的持续性降水导致的。人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或者加剧了洪灾的发生,例如人类对植被的破坏,导致流域内的水土流失、河床泥沙淤积,围湖造田导致湖泊蓄水能力下降等。

 

我国大陆从东南沿海到西北内陆,年降水量从1600毫米递减到不足200毫米,多寡悬殊。东部地区不仅降水多,而且全年降水量的60%-80%又集中在6-9月份的4个月里,其中最大的降雨,又往往占全年降水的30%-50%。据调查,最大洪峰流量与多年最大洪峰流量平均值之比,在北方达到5-10倍,南方达2-5倍。因此,我国东部地区往往暴雨洪水集中,它是我国洪水灾害的主要因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长江、珠江、松花江、嫩江、辽河及淮河等洪水灾害此起彼伏,损失严重并呈逐步加重趋势。特别是1998年长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发生的特大洪水引起严重的洪水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

 

洪涝灾害的防治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减少洪涝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尽可能使已发生的洪涝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在现代防灾体系中利用气象卫星对暴雨、洪水进行监测,对防御洪水起到了重大作用。提高暴雨预报的精度和准确率,提前防范,可以有效地减轻洪涝灾害的损失。防洪则需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进行。

 

应对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范文第4篇

如果自云南腾冲起在地图上向东北连接黑龙江的呼玛作一斜线,则它大致相当于年降水深为400mm的等值线,可将我国分为东西两部。斜线以东部分比较湿润,年降水深大于400mm,东南沿海及西南部分地区的多年平均降水深为2,000mm以上;西部则除天山西端山区降水深可达800mm以上外,年降水深一般均低于400mm,吐鲁番的托克逊站。21年平均年降水深仅7.1mm[4]。

东部湿润区不但总降水量较大,而且年内季节间和年际的降水量变化都很大。在许多地区,除钱塘江口附近外,每年汛期的4个月(北方一般6~9月,南方5~8月),降水量可占全年的60%至80%。降水在时程上集中程度较高的地区,在7、8两个月内的降水量可占全年的50%至60%,甚至其中一个月的降水可占全年降水的30%,而且这一个月的降水往往是几次大暴雨的结果。年降水集中,加上植被稀少常产生巨大的洪水。降水的年际变化也很大,最大年降水深和最小年降水深之比在本区内可达2(西南)至6(华北);相应地,历史调查或实测最大洪峰流量与年最大洪峰流量平均值之比,在北方达5~10倍,而在南方亦达2~5倍[4,5]。这种降水的年内和年际以及地区之间的高度不均衡和集中,常导致以下不利情况:

(1)出现大洪水的机遇较大;

(2)北方总降水量虽然小于南方,但北方降水量在年内的集中程度和年际变化幅度之大都超过南方,所以在北方河流出现大洪水的机遇也很大;

(3)出现涝灾的机遇也大。

我国海岸夏季常受台风袭击。台风登陆前和登陆后往往在沿海甚至内地造成大暴雨[4]。台风在沿海还要引起风暴潮和大风浪,对海堤和平原水库护坡经常构成严重威胁,风暴潮对位于河口的一些城市威胁尤为严重(在城市防洪一节中将作进一步说明)。综上所述,可见我国特定的水文条件是造成我国洪涝灾害频繁的主要自然原因。

其次,我国主要河流大多由于流域水土流大而挟带泥沙,挟沙河流较易成灾。我国黄河自古为患,在建国前的一千多年中平均三年两决。水灾这样频繁,与泥沙堆积,以致下游河床高于两岸有关。长江的荆江河段也因泥沙不断在河床堆积,汛期水面高出堤外南北两岸地面数米至十余米,防洪形势十分严峻。泥沙还会在水库和湖泊内淤积,减少调节容积,所以我国河流挟沙也是水灾频繁发生的自然原因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从公元前206年到1949年的2,155年间,全国各地较大的洪水灾害有1,092次[7],平均每两年一次,这些灾害包括黄河、长江、淮河等大河及其支流的泛滥和沿海风暴潮的漫决(古书称为海溢),也包括一些战争中“以水代兵”所造成的洪灾,但绝大部分的洪水是自然条件造成的。这些不很完整的历史记载己充分说明了我国洪水出现的频繁。至于洪水出现后,成灾的次数和灾害的程度则与当时的社会条件有关。

2、社会因素与洪涝灾害

我国人口不断增加,以近几百年为尤甚。为了争取生存空间,特别是争取近河肥田沃土而不断筑堤建圩,与水争地。其结果是不断减小河道泄洪能力和湖泊调节洪水的容积,加大洪水成灾的可能。以洞庭湖为例。从元、明到清代中叶,湖面还有约6,000km2,宋、元时开始筑堤围垸,经明、清和民国的不断建圩,到1949年已有垸田593.5万亩,到1979年增加到868.7万亩。计自1825年至1983年的158年中,湖泊面积已减少3,309km2,围湖和泥沙淤积使洞庭湖的容积由1949年的293亿m3减至1983年的174亿m3(其中因泥沙淤积而减少的容积约为40亿m3),使洞庭湖调节荆江洪水的能力大为降低,从而使洪水季节荆江的水位抬高。与水争地甚至发展到沿河设障,影响河道过洪能力。如辽河原设计可通过流量5,000m3/s,1985年洪水流量才达1,200mm3/s,即酿成大灾。现长江上游的一些城市也在修建进占江道的市政工程,后果堪忧。

另一重要的社会问题是行政圈与流域圈不一致。我国重要河流大多跨越几个省,在行政上,一个流域分属几个省,对全流域最有利的防治洪涝灾害规划而对有些省却未必是完全有利的。这时如缺乏流域整体利益观念,又未健全流域治理决策体制,便容易出现水事纠纷;或迟迟不能达成流域治理规划,或达成流域治理规划后,对实施程序又有分岐。总的结果便往往是贻误减灾工程的建设。议论未定,水已成灾,给各方面都带来损失。

另一加重水灾损失的社会因素是防灾观念薄弱。如果有若干年降水较少,社会上便容易产生麻痹思想,或以为大洪水不易出现,或误以为己有的水利工程己足以应付一切洪水。于是为了一时方便,一些城市和企业便向低洼地带发展而不考虑适当设防,一旦遭遇较大洪水,自然便招致不应有的损失。

从历史文献看,明、清两代每三年即有两次水灾[7],比历史记录的长期平均,即两年一次,更为频繁。其中原因,除了远古史记载可能不全外,明、清两代由于人口增长,与水争地愈演愈烈,以致更易成灾,可能也是一个原因。

3、防治标准

防治洪涝只能按一定的标准进行。防治标准的选定主要取决于经济和社会因素。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愈大则防灾的标准应愈高。大江、大河的洪水往往来势猛,泛滥的范围大,可以造成重大的人员和经济损失,所以治理标准一般都比较高。黄河下游为地上河,长江中、下游的洪水位也多高于堤外地面,万一溃决,损失将极为严重,所以设防标准更高,常按百年一遇甚至更稀有的洪水设防。涝灾的发生通常比较缓慢,撤出人员财产相对较易,涝水一般水深较小,造成的破坏也相对较小,所以除涝标准一般较低,常按3~5年一遇的降水来规划抽排工程。从农业增产的要求出发,今后应提高农田防涝标准。城市往往是经济、文化以至政治中心,因此防灾的标准往往比较高。北京是我国首都,防洪标准在全国城市中是最高的。

应用现代水利工程技术原可以达到高得多的防洪和防涝标准。但过高的防灾标准,在经济上通常是不能实现的,由此可见,在各个时期允许达到的防灾标准都大致与当时的经济条件相适应。防洪涝标准应适当超前于当时的经济水平,以便保护经济发展的成果,使其免遭在某一特定标准下的洪涝灾害。经济取得一定发展后,又应对水利工程建设作新的投入,以提高防灾标准。所以由于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制约,防灾标准只能适当地超前于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然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继续提高。过多地超前于当时经济水平,是不现实的,即使技术上是可能的,经济上也往往是不可行的。例如近年日本在防洪方面提出超级堤(Superlevee)的方案。堤顶宽达100m。这是基于当前日本经济水平和水灾可能造成重大损失而提出的。60年前的日本,尽管已有建这种堤的技术,却无人敢提出如此建议。

总之各个时期的防洪和防涝工程只能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主要是由国力来决定的,如果发生超标准的洪、涝水情时,还是要成灾的。所以在建成一定标准的防水灾工程后,还需要制定紧急措施,以便在发生超标准水灾时可以减少损失。

4、大江大河和大湖水灾的防治

纵观我国水灾情况,我国在大江大河的治理中应实行“蓄泄排兼筹”,即在山区建设水库,削减洪峰和拦截一部分泥沙,同时在下游修建或加高加固堤防,以宣泄削减后的洪水、保护两岸城镇和农田。根据实际可能性还要在水库下游适当设置蓄洪区和行洪区,来进一步削减洪峰,增进行洪中堤防的安全。这样,由水库、堤防和行、蓄洪区共同组成一个最经济而有效的防洪系统;再加上在低洼地带建立适当的排涝设施,或将地面积水及时抽送入江河,或通过排涝系统,将它排入内湖或其他水体。这样便形成一个蓄泄排兼备的防洪涝系统。蓄和泄是相辅相成的。蓄是为了削减洪峰,使堤防可以安全行洪。决定堤防安全行洪的关键因素是流量。1991年淮河、太湖流域大水时淮河正阳关流量由于上、中游滞蓄了78亿m3而由1.3万m3/s降至7,450m3/s,从而使正南淮堤和淮北大堤得以安全渡汛。另一方面又因为堤防能安全行洪才有可能将超过蓄量的大量洪水送向下游,最终入海。无视蓄水削减洪峰的作用和无视蓄泄结合在我国防洪体系中的重要性,而只强调加大泄流能力会使我国堤防因负担过重而难保安全。我国的重点堤防多是有较长历史的老堤,通常隐患较多。如荆江大堤,初建于东晋太元年间,以后逐渐增长,迄今已经历约1,600年,堤身的堤基存在许多弱点,在长仅182km的堤身迄今已发现和清除了隐患十多万处[8],但还未清除净尽,而且新的蚁穴兽穴还会产生。堤基多处为透水材料,清除或改建的经济负担太大。因此,一方面要努力加固堤防,但又要理解堤防的防洪能力有一定的限度,对于较大的稀遇洪水还必须借助于水库或分洪工程来削减洪峰,才能安全通过一定的洪水。荆江大堤经加固后可以通过约6万m3/s的流量,再提高流量对两岸人民风险太大。三峡工程建成后初期有防洪库容221.5亿m3,利用这一巨大库容可将来自长江上游的百年一遇洪水(86,300m3/s)调节到可以安全通过荆江河段,使荆江河段的防洪标准由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所以,为了下游行洪安全,今后大江、大河的治理中还要兴建大量水库。在当前由于人口增加,平原行、蓄洪区的启用日益困难的条件下,在山区根据实际可能而多建水库更具有特殊意义。

蓄泄兼筹也包括在下游平原地区开挖减河,或为干流分泄部分洪水(如在淮河流域已建成的茨维新河和计划兴建的怀洪新河),或排洪入海(如淮河入海水道)。以海河的治理为例,针对过去尾闾集中于天津的缺点,大量开挖减河,使入海的总泄流能力由1949年前后的2,420m3/s,增加到1989年的24,680m3/s。另外加高加固了堤防,使本水系的骨干河道防洪标准达到20至30年一遇[4]。

在湖泊的治理中,也要蓄、泄、排兼筹。以太湖为例,一方面要求太湖容蓄45.6亿m3,为此要加高加固太湖围堤和兴建9项排水工程。既建围堤,堤周围的低洼地带便需要排涝设施。另对湖泊治理来说,由于流速低,掺混作用较弱,如何保护水质问题往往比河流的相应问题更为严重。对于污染点源要严加控制,要求污水经处理后方准排入,对非点源污染则除控制之外,还须利用湖泊水动力特性,尽可能避免富营养化的产生。在我国的湖泊治理中还面临严重的人与水争地的社会问题,江苏里下河地区原有湖荡约1,100km2,前几年围垦了约700km2。太湖流域的湖荡则仅在1949年以后就被围垦了500km2。这些都使湖泊大量丧失调蓄能力。由于人口还以1.9‰的速率递增,需要耕地,所谓退田还湖,除个别情况外,已难实现,这就加重了治水的困难。鉴于防洪形势已十分严峻,今后也必须坚决制止进一步围垦湖泊,同时要增加对水利和农业的投入以缓和人与水争地与林草争地的矛盾。对于大型通江湖泊,如洞庭湖和鄱阳湖,还必须进行水、沙运动的定量研究,例如对洞庭湖,应利用已建立的动床数学模型,以荆江,三口分流河道,湘资沅澧的一部分,洞庭湖本身以及城陵矶上、下的长江河段,作为一个计算的整体对象,以一维计算为主,辅以二维计算,以求出整个系统的水沙运动和湖床及河床的冲淤变化,以至这些变化对长江干流洪水演进的影响。通过上述计算可以定量地预报三峡工程建成后,洞庭湖寿命的延长范围,湖区水源的变化和保护措施及分流口建闸的得失等。在以上计算的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对湖区环境问题建立数学模型.有了这些研究成果,便可以结合实践对洞庭湖的治理作出比较落实的整治规划并预报其长远效果。整治规划可适当包括一定的机械清淤,应选在回淤缓慢的地点。三峡工程建成后,进入洞庭湖的泥沙可大幅度减少,应研究对洞庭湖实行机械清淤能否较长期保持疏竣的效益。

在我国江河湖泊的治理中经常遇到泥沙问题。建国以来,结合大量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结合黄河和长江的整治,我国泥沙工程技术已取得长足的进展。但展望未来,要进一步防治江河湖泊的洪涝灾害,还需要进一步发展泥沙工程技术。首先根据流域的水文、泥沙、地理、地质和经济等资料,运用泥沙工程知识,制定流域泥沙治理规划,如下世纪黄河下游泥沙淤积如何治理等。为此,要进一步完善(验证)泥沙运动的数值和试验模拟技术。配合这方面的工作,需要对水流与床面的泥沙交换,河型的转化和预报,床面形态的演变和阻力,高含沙量输沙现象,污染物与泥沙的相互作用,流域产沙等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除泥沙难题外,还有许多难题需要研究。例如在上游地区将兴建一批坝高接近300m的“特”高坝(如二滩,小湾和溪落渡)。许多坝将位于洪峰高、洪量大、地质条件不好、地震烈度高而且交通不便的高山峡谷区。为了节约运输量,可能更多地采用轻型坝和当地材料坝。水利工程人员将面临大量新难问题。为此也须大力发展水利工程技术。发展水利工程技术并不是易事,首先,它不是单纯试验室或理论的产物,它还需要以大量野外观测资料为依据,工作量通常是很大的。其次,水利工程技术必须经过实践考验,由于一项大型水利工程从设计到建成要经历漫长的时间,所以一项重大水利技术从构思。研究到经历考验需要较长时间而且还要担当许多风险。

水利减灾工程是公用工程,对水利减灾工程的研究主要应以国家和地方支持为宜。

5、水土保持[9-15]

水土保持对小支流的减洪、减沙可以较快见效,而且也是发展小流域经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我国水土流失的代表性地区有北方降水较少的黄土高原和南方湿润的红土崩岗丘陵区。前者面积约43万km2,土壤侵蚀模数可高达1至2万t/km2/a。其中11.6万km2更是侵蚀模数特高区。该区位于黄河中游,是沟壑侵蚀区,也是黄河下游粗泥沙的主要来源。因年降水量小于约500mm,植物不易生长,故水土保持目前以筑淤地坝、建梯田等建筑物措施为主,生物措施为辅。据山西省对6条沟壑的调查结果,尽管沟壑面积仅占流域面积的44%,但侵蚀量却占总量的83.5%;而梯田、造林、种草等治坡措施,仅能控制来沙量的20%~40%。来沙量的50%以上现阶段靠淤地坝拦蓄。淤地坝的高度主要取决于沟壑的地形,一般高5~20m,可按5%洪水设计。遇大暴雨被冲毁时,大多坝身被冲开一个缺口,所拦淤的泥沙据调查只损失10%~30%。淤地坝多用水坠法建造,需要的投资较少,每立方米的库容成本仅0.03~0.05元(1985年价格)。仅黄河中游一带即已建成淤地坝约10万座,已淤积沟坝地38.13万ha。

南方土壤严重侵蚀区主要为红土地带,分布于广东、江西、福建等省,面积约69万km2。这里土壤主要是火成岩风化的产物。山岗陡峻,降雨丰沛。以广东德庆县为例,年平均降雨量达1,500mm,日最大降雨量纪录为339mm,每小时最大降雨量达74.3mm。地面坡降大,暴雨多,土壤比较疏松,导致严重侵蚀。侵蚀模数可达1到1.5万t/km2/a。崩岗是沟蚀的主要形式。治理的方法是在大小沟口修建拦沙坝,在崩岗顶部挖截水槽,将地面径流引离崩岗区,并在沟壁土坡种树护坡。对已滑落沟底含有大量石英沙的土壤进行改良,辟为果园或农地。这些措施制止了崩岗的进一步发展,还使当地增加了收入。南方由于雨量丰沛,生物措施在小流域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今后在扩大治理范围时,仍需要建筑物和生物措施并重。对已进行上述初步治理的小流域,今后需要提高经济效益,生物措施将起较大作用。

小流域治理对支流的减洪效果相当显著。如广东五华县的乌陂河流域,面积23.23km2,约80%为陡岗。崩岗侵蚀严重,治理方法和上述大致相同。经过40年的努力,使土壤侵蚀量由1952年的6,262t/km2/a,下降到目前的217t/km2/a。河流输沙量的减少,使乌陂河下切了1.7m,大大减少了洪水泛滥的可能性。

水土保持对大江大河和大湖泊的治理最终也会带来很大好处,是治本措施之一,而且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千年大计,应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包括建筑物措施和生物措施。建筑物措施(梯田、拦沙坝,排水系统等)见效快,林木生长一般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起到水土保持作用。为此,除了对株距和树冠高度都有较高要求外,还要求在地面积聚一层较厚的残枝落叶[15]。在我国人口多,农村燃料困难的条件下,要达到上述要求也是不容易的。

6、城市洪涝的防治[16]

城市人口和产业密集,洪、涝淹没都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交通干线瘫痪等,影响大局。以广州为例,工厂和仓库一次进水淹浸,即可造成以10亿元计的损失。所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对防洪、防涝都有较高的要求。我国由于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近年许多城市都在扩大,而且新市区又有建在低洼地带的趋势,这就使得城市防洪防涝问题变得更为尖锐。据部分统计结果,我国306座城市中即有200座处于洪涝威胁之中。截至1983年为止,全国已有城市防洪堤5,576km,并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城市排水系统。河流洪水固然能给城市带来很大破坏,排涝不及时而造成的淹浸也能带来巨额损失。1981年及1982年,汉口因大雨排水不及,部分市区短期被淹,损失即各达几亿元。1991年江、淮水灾,主要是涝灾,太湖流域的工业城市已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由于城市财富的增加,同样的受灾范围所造成的损失将日益增加。以中等城市合肥为例,1954年和1984年两次大水淹没的市区范围大致相同,但1984年淹没造成的损失却为1954年的20倍。只此一例已足以说明水利作为保卫经济建设成果的基础设施,必须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以适当的幅度前进,以达到不断提高防灾标准的目的。

人口达几百万以上的超级城市形成后,一方面由于路面和房屋减少了雨水入渗面积,缩短了集流时间,同时散热也和原野不同。这些都改变了城市水文机制,影响排水系统设计。

我国古代城市的城墙往往兼起防洪堤的作用,而护城河和城内的沟渠则构成一个排涝、供水系统。这个供排水系统还常兼有通航之利。历史上的长安(今西安)、广州、苏州、北京等是一些突出的例子。至今古代的防洪和排水系统还影响着一些当代城市的防洪、排涝格局。如在汉水上游的安康在1983年大水灾以前,利用城墙防洪已历二千多年,1983年特大洪水漫过城墙,导致重大生命财产的损失。洪水后重建的防洪工程仍包括城墙,经加高加固后已达抗御1%洪水的标准。又如苏州仍保留一个密如蛛网的渠道系统,北京的护城河经部分改建和扩大后仍为排涝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处于永定河和潮白河的冲积扇上,但洪水威胁主要来自西面的永定河。1801年永定河洪水是历史最大洪水,根据洪痕推算,洪峰流量达9,600m3/s,相应频率为万年一遇,如果在永定河上游山区假定出现了可能最大降雨(PMP),则根据计算,下游洪峰可达16,000m3/s,相应频率为一万一千年一遇。永定河出峡谷丘陵段后,两岸都有堤防。左提至卢沟桥的一段,经多次加固、加高,已能防御16,000m3/s的流量。对于西山和市区地面径流,北京原有20个人工湖成经过扩大的大然湖泊供调节之用,并有相当庞大的排水系统(包括原来的东、北、西护城河,前三门护城河和外护城河)将经过调节的径流分别通过坝河、亮马河、通惠河、凉水河等河道排入潮白河。

广州东北为白云山,北部有越秀山,珠江在两山之南通过市区。地面坡降平缓,地面高程一般为1.5~2.0m(珠江基准)。市内有排水渠、沟共800km,其中干渠272km,将山地及市区径流排入珠江。广州常降暴雨如与珠江高潮相遇,北面山区和市区径流不能畅泄入江,便会形成内涝,淹浸广州东西两侧低洼地区。针对内涝,在50年代末期分别在东西濠(即原东西护城河)的上下端附近各修建了蓄水池。四处蓄水池的总容量为250万m3。高潮时利用这些蓄水池蓄涝,待低潮时开后濠口闸门将池水排入珠江。北江大堤已经加固,但广州作为特别重要城市,按规定其防洪标准应高于200年一遇,而要达到这一标准,尚须防西江洪水。所以广州防洪标准的提高还须依靠西江龙滩水库和大藤峡水库以及北江飞来峡水库的调节。现飞来峡水库已动工兴建。

上海位于长江河口段,防风暴潮是上海防洪的主要问题,上海地面高程一般为3.0~3.5m(吴淞标高)。历史最高风暴潮位发生于1981年9月1日。当时黄浦公园水位达5.22m即高出地面1.7~2.2m。幸而上海已建成防洪墙,使上海得以安渡难关。事后上海决定加高防洪墙,以达到防千年一遇的风暴潮,相应的黄浦公园潮位应为5.86m。同时也决定兴建苏州河的河口挡潮闸。

随着我国城市化程度的日渐提高,在城市规划中,应高度重视预防洪、涝灾害,应尽可能保留市区的一些天然小湖泊。

7、海岸洪水

台风和其他强风所引起的风暴潮和巨浪构成对我国大陆海堤的主要威胁。

风暴潮又称增水,是风对水面的拖力和水面压力分布不匀使水面倾斜而引起的水面下风端上升,水愈浅则增水愈大。我国由于大陆架的存在,近岸海域较浅,所以增水幅度往往较大,和天文大潮叠加便使潮位大幅度抬高[4],造成沿海和河口地区的大风暴潮。每年沿海都有海堤在台风季节被风暴潮和大风浪破坏。当务之急是使沿海海堤和沿海城市的防洪堤尽快达到规定标准。

我国大陆海岸线全长约18,000km。沿海有大小岛屿6500多个,这些岛屿的岸线总长约14,000km。所以海岸线总长度很大。海岸洪水的影响规模可能相当大,是一个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

对海平面是否有上升趋势和厄尔尼诺和拉尼纳现象有无北移迹象都应严密监视。海平面上升将引起河流溯源淤积。

8、非建筑物措施

所谓非建筑物措施(Non-structuralmeasures)是指不基于建筑物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既包括软科学,也包括诸如加强通讯设施之类的工程措施(非建筑物措施常被误译为非工程措施)。

首要的非建筑物措施是健全流域治理的决策体系,使流域管理能在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下进行。

水利是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水利不兴,其他产业在水资源方面的需求使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发展便要受限制;即使取得发展,也可能被一场洪涝灾害所断送,没有安全保障。1991年淮河流域水灾,堤防未破,主要损失来自低洼农田和少数城市涝灾,而直接经济损失已达355亿元。如果淮北大堤和洪泽湖大堤不保,据估计淮北和苏北仅农田即将有4,000万亩被淹,重要城市、工业、两淮煤矿以至津浦铁路都难保安全,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增加690亿元。更何况还必然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然而起了重大作用的治淮工程,自建国至今40多年中累计所用投资共92亿元,平均每年仅2.2亿元。从以上淮河一例,已可看到防灾效益的巨人。另1996年长江中、下游汛期,湖南、湖北两省主要堤防工程的防洪经济效益约达840亿元,为建国以来长江中、下游防洪投入137亿元的6倍多,效益也是很大的[17]。我国洪、涝、旱灾频繁,成灾损失往往巨大,和欧美大不相同。我国有一句老话:“治国必先治水”,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水利工程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科学技术。现代江河湖泊的治理关系到成千上万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和重大社会经济利益的得失,因而必须要求不断提高防洪、防涝技术,而且对治理措施的长期效果能作出定量的预报。这是十分艰巨的,需要国家对有关的研究工作给予大力支持。遥感技术在监测灾情发展方面是很有效的,今后希望能得到进一步发展,使其能直接测定水流速度和水深,以便在防灾方面也能起作用。汛期冲积河流(如黄河及长江中、下游)的河床不是固定的,所以遥感测水深比较难。遥感测水流的含沙浓度也不容易。浑水含沙量变化时,水流颜色的变化,至少从肉眼观察,是不显著的。

为了减少灾害损失,平时即应对灾害可能多发区作出风险分析,预报灾情的各种可能发展过程,相应地设计最优撤退路线,并提出各种减灾措施。

应建立各种制度,促进各种水利工程的安全运用。如法国认为水库初次蓄水最为危险,为此对水库初次蓄水制定了详细的保卫条例,要求保证通讯无阻,如遇险情,可以随时通知下游。对我国已建立的《水法》和《防洪法》及《河道管理条例》应认真执行。严格制止盲目与水争地并清除防碍行洪的河滩建筑物和堆渣。最近长江上游一些城市如重庆、江津和巴县都进占河槽,建造围堤,填成陆地。如果各地群相效尤,纷纷围江造地,对长江行洪和通航便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事关大局,这些城市理应商请流域机构,在兴建占江工程前,统一规划占江的市政工程,统一研究工程实施后对长江行洪和通航的影响,然后决定工程是否可行。

应增强社会的防灾意识,使公众理解水情是随机发生的。严防因几年降水较少便放松防灾,甚至减少水利投资,不愿兴建水利工程,以致洪、涝猝然而至,损失惨重。所谓随机发生包括地点和时间。在地点方面1991年水灾发生于江淮地区,1996年在洞庭湖区发生,今后可能在其他地方发生,也可能仍在江淮和洞庭湖发生。在时间方面,千年一遇洪水并不是相隔一千年才出现一次的洪水,长江1860年和1870年接连出现千年一遇洪水。应使公众知道,更应使公众理解,要使国家富起来,一方面要进行经济建设,另一方面要防治洪涝灾害。不愿投资防灾,可能使多年经济建设的成就被一场洪涝灾害断送掉。至于人员的伤亡则更是难以弥补;且于社会安定团结不利。

应提倡有利于减灾的各种保险制度。

9、主要结论

(1)我国存在着洪、涝水灾频繁发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历史上许多河流都发生过大灾害,造成重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由于水灾频繁发生,损失重大,而且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损失也加大,因此在我国的水利国策的制定中需要特别重视洪、涝水灾的防治,以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2)如果单纯从技术出发,防灾可以达到高得多的标准。但由于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制约,防灾标准不可能一次提得很高,只能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所以防洪、涝水灾的工作必然是长期的。随着经济的增长必须不断地向水利建设作新的投入,使防灾标准得以相应地不断提高。因为防灾标准初时不允许达到很高,所以出现超标准水灾的机遇起初也比较高。对超标准水灾应制定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轻灾害损失。

(3)应加强流域治理决策体制,以便及时协调各方要求,作出决策。流域治理必须在统一规划、统一调度下进行。应强调团结治水和顾全大局,以保证治理工程的实施不受贻误。议论未定,水已成灾的局面再也不应重演。

(4)大江大河的治理对策是蓄泄排三者兼筹。既要建设水库、调节供水和拦蓄部分泥沙,还要保护湖泊调节洪水,也要加固和加高下游堤防和适当安排一些行、蓄洪区以利泄洪。为此,有时还要增辟分洪河道和排洪入海河道。在堤外低洼农田和城镇应建置排涝设施。清障也是江河防洪的重要工作。对侵占河道的工程,审批必须十分审慎,以免影响防洪以至航运大局。在江河的治理中也应与环境部门协作消除某些环境的不利影响,如对大城市的污水应要求处理后方得排入江河。我国自1984年至1995年河流污染长度已增加1倍以上,值得高度警惕,加紧防治。

(5)我国有易涝耕地约3.6亿亩。过去主要从防灾观点出发,鉴于涝灾成灾较慢,危害较小,所以防涝标准一般都在五年一遇以下。但如考虑人口增长形势还很严峻,耕地不足而农业又要求上一个新台阶,则这3.6亿亩便蕴藏着很大的潜力。假设能将其中的2.0亿亩防涝标准提高并因此而挽回一季收成,若单产按250kg计,其总收获就可能达到近500亿kg。易涝土地大部分是肥沃的冲积土,一般也不缺水。改造易涝田的费用可能低于远程引水灌溉,而且除减少塌房等损失外,还可能改善环境。涝情在洪季最严重,这时正是各种水电供应较充分的时候,可用于电动抽排。仅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即有易涝耕地约6,500万亩,应对排涝作慎重规划。

(6)在太湖的治理中也应蓄泄排兼筹,要限制盲目围湖和减少入湖泥沙,以保持湖泊容积,必要时还可加高加固围堤以增加湖泊蓄量。由于蓄量毕竟有限,所以湖泊必须有足够的泄水能力,以便排泄超限洪水。湖泊周围的低洼地区,包括圩垸,应有一定的排涝能力。污染问题在湖泊治理中往往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应结合污染,和湖泊的水沙运动建立数学模型,以便对湖泊的治理进行定量研究。

(7)黄河总的说是水少沙多,下游由于泥沙堆积已成地上河,治理极为复杂。加以上游水多沙少而中游以远则水少沙多并有高含沙量水流形成;上、下游水库运用方式也不一致,更增加了冲淤现象的复杂性。建国以来,在黄河整治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和研究,取得了40多年安渡伏秋大汛的重大成就。但鉴于黄河的重要性和有关泥沙问题的复杂性,为了继续确保安全,对治黄研究还需要给予进一步的大力支持,妥筹治理黄河下游泥沙淤积的对策。

应对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范文第5篇

国发1号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国办函【2013】35号文件提出的坚持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地位的历史机遇下,贵州毕节市加快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步伐,在防洪工程建设方面,注重新型堤防建设,强调防洪工程的环境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详细的城市防洪规划,防洪应急预案及减灾技术及其措施。

1.洪涝灾害的特点

季节性强。由于降雨季节分布不均匀,一般在夏季发生洪涝。 突发性强 由于山区地形特殊,山高坡陡,溪河狭窄,一旦暴雨,在很短时间内就形成洪峰,造成洪涝灾害。局部性洪涝为主 贵州地区的洪涝灾害是以局部性洪涝为主。频发率高 贵州山区的洪涝一般产生于大暴雨,日降雨量超过100mm或连续3天降雨量超过200mm,就可能引起洪涝灾害。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重,恢复难度大由于山洪、内涝、滑坡、泥石流一同泛滥,造成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极度毁坏,农田被毁,粮食无收,损失巨大。

2.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对实施环境创新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1)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是改善城市投资环境的重要保证推进防洪工程建设,不仅是改善城市投资环境需要,也是重要保证。

(2)洪安全为根本,以发展为主题,适应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

(3)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发展是硬道理”。

(4)推进防洪工程建设,是构筑城市历史文化的有效途径。

3.我国目前小型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设计标准低

目前我国的城市现存的小型水库多数建于五六十年代,由于受当时国家与城市的财力、技术条件的限制,设计标准低,部分小型水库的设计标准完全达不到目前城市的防防标准,无法满足防洪要求,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损坏严重。经过多年的运行,老化损坏严重,相当一部分工程带病运行,不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这就需要国家水利部分发挥积极高效的行政水利管理。

3.2施工质量差

我国城市中的小型水库大部分始建于大跃进年代,当时采取大兵团作战施工方式,坝体填筑没有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导致工程先天不足,普遍存在坝基、坝体渗漏,坝体单薄,溢洪道窄浅,存在安全隐患。

3.3工程设施不配套

城市中的大部分小型水库部分大坝无护坡,经过多年运行,坝体冲刷严重,有的坝脚已出现陡坎,危急大坝安全。另外,大部分水库未开挖非常溢洪道,个别水库虽然开挖了非常溢洪道,但是标准较低,断面窄浅,无法满足泄洪要求。更为突出的是,大部分水库处在无照明、无通讯设施、无防汛路、无防汛抢险物资、无人看管的“五无”状态。

3.4管理经费投入不足,难以进行正常维护

城市的大多小型水库,由于运行时间长,工程老化严重,存在诸多隐患,需要投入大量经费进行维修、养护、加固,工程破损日趋严重,隐患逐步加剧,防洪效益大大降低,个别水库已失去防洪能力,每到汛期被迫空库度汛,即浪费了雨洪资源,又阻碍了自然优势的开拓。

3.5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我国的部分城市的小型水库,仅小部分水库日常管理工作初具雏形,其余大部分水库的各项指标均达不到我国防重汛的标准,而享有管理权限的乡镇政府仅汛期组织几次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上报主管部门,便不了了之,平时根本无人问津。

4.防洪措施及对策

(1)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2)防洪减灾投资与集资政策研究。我国现有的防洪减灾投资应主要靠财政拨款,但从长远看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防汛抢险实用现代技术研究,在防汛抢险过程中,及时发现险情是抢险成功的关键环节。

(3)工程防洪措施。

加快水土保持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山区特点, 水土保持治理以生物措施为主,结合工程措施,辅以能源措施和行政措施。生物措施重点抓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工程措施是以小流域为单位,实行山、水、田、林、路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兴建谷坊、塘坝、地头水柜等拦沙蓄水工程,实施坡改梯地建设,搞砌墙保土,提高土壤和植被的含水保水能力。对泥石流防治要采取“稳、拦、排、停、封、造”六个字对策,对滑坡防治要针对滑坡的成因、性质、发展趋势和危害“对症下药”,采取“避、排、减、挡、填、护”六个字对策。

(4)非工程防洪措施。

加快贵州水利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 水利信息系统是一项采用现代化信息采集设备、通信工具、计算机网络和决策支持手段,及时掌握水的有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水旱灾害损失和水土流失,达到科学调水用水,水资源保护为目的的系统工程。因此,要逐步建立水利信息系统体系,为领导防洪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依据洪水特点、防洪工程现状、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等,对可能出现的不同类型洪水,制定不同类型的防洪抢险预案:水库预案、河道预案、城镇防洪预案。主要内容包括:防洪标准、指挥机构、物资调度、人员转移、抢险队伍、防洪调度措施等。

5.健全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