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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根据《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农工办〔2019〕3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办〔2020〕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市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持续推动我县乡村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思路

到2022年,我县完成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创建万福镇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镇,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通过试点创建和示范引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三、试点内容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的工作方向,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建立村“两委”定期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3、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4、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电商、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主体、新领域党建工作,持续巩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二)健全“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

1、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村务监督推进村务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执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四是创新村民自治形式,发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积极作用;创新民主协商的形式和内容,切实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决策作用,深化民主自治的广度和深度。

2、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一是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集成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组件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向村民公开法律服务咨询号码。探索司法工作专业人员担任“法治村长”制度,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五是大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制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六是增强广大村民的法治理念。要注重树立和培养广大村民人人重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思想,养成依法治村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以法的思想、理念和方法把乡村治理好、管理好、发展好。深入推行依法治村,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一是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注意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9号),有效遏制陈规陋习,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买乱葬等,树立新风正气。

(三)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及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方面矛盾,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和“民转刑”案件发生。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落实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居)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三是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全面建成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实现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2、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一是实施“六无”(无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邪教人员、无涉毒人员、无传销活动、无重大安全生产事件)村居创建,2020年创建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动平安家庭创建,创建率达到97%。二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垄断农村资源、插手基础设施建设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农村“雪亮工程”扩面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农村治安防控力量建设,深入推进乡村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90%以上。三是深化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专职化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委员的政法专项津贴落实。完善规范农村警务室建设和驻村民警到村任职工作机制,力争驻村民警进村两委班子率达100%。

(四)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1、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整合农村社区资源, 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

2、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委员会、党群之家、民主大院、村民议事会、村民说事室等社区协商平台,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

3、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时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相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方法步骤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分试点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为单位开展三级创建。

(二)试点单位选择。万福镇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镇,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各乡镇创建示范村名单附后)。试点示范单位的选择结合各乡镇实际,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三)试点方案制定。试点方案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案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三治”融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

(四)试点单位报批。各乡镇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20年4月24日前报至县委农办,县委农办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进行审核批复。

(五)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县委农办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分别对试点示范乡镇和村进行调研督导、绩效评价;2023年一季度,省委农办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对全部试点示范县、试点示范村镇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全省乡村治理示范县、示范村镇”荣誉称号。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各乡镇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县委农办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司法局为常务单位,涉及乡村治理任务的其他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乡村治理工作会商机制,明确任务职责,统筹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推动中央有关乡村治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乡镇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选择要重点考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支持的地方、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较强的地方、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地方以及工作力量、工作机制、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根据当地村情农情、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动态管理,有序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活动富有成效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按阶段、分步骤调度各项活动落实情况,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促进了城乡环境的迅速变化。

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确定了整治要求、目标、步骤、考评办法和时间安排,健全完善了领导和工作班子,落实了人员、车辆和办公地点,明确了各单位职责,部门联动,城乡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展开。

市区实施了十项工程,深化城市环境整治活动,开展了城市“净化年”、“绿化年”活动,规范了马路市场,整治了户外广告牌匾,做好了汛前防汛备战工作,市区功能进一步完善,环境进一步优化,品味进一步提升。市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部署各项工作。县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契机,加强城区绿化工作,城区绿化总量、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提升,环境面貌大为改观。夏津县开展了“城市管理示范街”工作,对市区主干道实行无缝隙清扫,做到“五净”、“六无”、“三有序”。庆云县保洁制度创新机制,把市区保洁延伸到城中村、市郊村,一把扫帚扫到底,实现了城乡保洁一体化。平原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坚持环保先行,大力创建文明生态村。

二、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成效显著

全市上下突出抓好旧城区整治改造、村镇环境整治和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三项重点工作,力求在城乡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交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有明显变化,齐心协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城乡环境面貌大为改观。

(一)城乡规划超前实施,城市发展实现新跨越。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列第二位。成功举办了首届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设计建设展,展示了全市各县(市、区)在建设新居、改善村貌等方面的典型,以此推动乡村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全市乡镇驻地规划编制完成50%,村庄规划编制完成30%,正在进行规划编制的有多个村,计划全市所有村镇规划编制全部完成。村庄整治率达到70%,培训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余人次,编制完成《农村优秀住宅图集》一部,为农村建设提供各类图案30余套。

(二)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城乡发展基础。各县(市、区)都加大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道路、绿化、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建设方面下大力气,努力建设功能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搭建起城市骨架,拓宽城市发展区域,为城市发展搭建了坚实的基础平台。继续大力实施防汛工程,建设改造泵站,新建、改建排水干沟,城市防汛能力有了大的提高。大力实施便民工程,对背街小巷进行了改造,实施了路灯安装和绿化工程,真正实现了市区背街小巷路平、灯亮、树绿,方便了群众出行。市区投资一亿元的垃圾处理厂工程一期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平原、夏津的污水处理厂正在紧张建设。

(三)严查违法建设,维护了城市良好的规划建设秩序。突出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新修道路两侧三个重点,进一步加大巡查密度和查处力度,对各类违法建设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加大了对新修道路两侧的巡查力度,遏制住了城市道路修到哪里,违法建设就建到哪里的歪风,目前,新修道路两侧没有一处违法建设。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对于简易违法构筑物,及时发现,及时拆除。对于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永久性违章建筑,严格按程序依法拆除。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不畏、盯靠一线,文明执法,冷静处理。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案件355件,涉案面积11.5万余平方米,其中,依法拆除8.6万余平方米,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创造了良好的城市建设环境。

加大市区环境整治,全市共清理乱贴乱画9万余处,整治广告牌匾2千多块,清运垃圾12万余吨,新增绿地面积480公顷,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改善。平原县大力实施城区旱厕改造,城区11座旱厕已经全部改造成水冲式。

(四)村庄改造向纵深推进。河东新城陆续启动了岳庄、杨庄、小温庄和赵辛庄4个安置小区建设,开工面积16万平方米。岳庄、杨庄、小温庄安置楼已基本完成主体施工;赵辛庄安置楼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齐河县共改造“空心村”个,节约土地余万平方米。庆云县加大了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范庵村的改造规划已报请县政府批准,新村全部建成五层住宅楼,并按规定搞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新村建成后,旧村全部拆迁建成一个大型商贸市场。

(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整治道路路域环境,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开展了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共检查车辆14993辆、处罚5973辆、查扣62辆、销毁7辆,市区基本杜绝了非法运营的“黑出租”、“黑摩的”,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提高。确立了公交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运输,缓解道路堵塞压力。加强了对机动车的管理,严禁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禁止超载超限车辆及畜力车进入市区;采取措施实施禁鸣;严禁机动三轮载客。加强了对客运车辆的管理,全面规范客运秩序,规范停车地点,禁止乱停乱放、随意上下旅客、装卸货物。加强了对公共场所车辆停放秩序的管 理,加大了对主次干道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治理力度,做到无乱停乱放,确保人行道、广场等整治美观、整齐划一、规范有序。我市首条“拥军专线”(百货大楼到故城机场)6月1日正式开通。增加了运营车辆,缩短了运行间隔时间,新增公交车辆30部,更换更新部分公交车辆,确保行政中心东移后,解决干部职工上、下班乘车问题。市采取五项措施治理县乡村公路路域环境,确保道路通畅。

(六)生态环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开展了营造碧水蓝天活动,加大了对噪声、大气污染的重点整治。取缔了一批露天烧烤摊点,规范了一批早点市场,部分马路市场实现了退路进厅。实施了市区水环境治理,将水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逐年依次推进,先后实施新湖风景区、长河公园、新城绿地、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等改造工程。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大力实施水环境治理,老城区逐年投入,新城区所有道路排水设施实现了雨污分流。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全面落实城市污水处理企业改革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收费的有关政策,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在第五届世界水大会上,市被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成为全国35个获奖城市之一。大力发展天然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大部分县(市、区)通上了天然气,市区1000辆车改装了天然气作燃料,争取到年底市区出租车、公交车全部改装天然气。临邑县建立沼气池4800多个,发展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示范村39个、示范户600多户。

(七)村镇环境整治逐步推进。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的要求,指导全市村镇开展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项专题规划的编制。全面提高了重点镇、中心镇详细规划覆盖率。村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观。各县(市)把农村改造选址、编制规划等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区年度开发改造计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相结合。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对村庄道路、供排水、供暖、供气、照明、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或建设,并搞好环境绿化。同时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市场和文化、体育设施等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设施。以“村容整洁”为切入点和工作目标,按照房屋成排、道巷相连、人畜分开、排水畅通的要求,通过实施“三清”、“四改”、“五化”工程,突出抓好公共设施配套,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城驻地、中心镇以主要街道及居民小区为重点,集中开展了硬化、绿化、净化、亮化整治,基本消除了路面破损、排水不畅、垃圾乱堆乱放、设施残缺等现象。一般乡镇突出解决了路不平、灯不明、供水排水不畅问题。

结合省“百镇千村”示范活动,在全市选择一些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和区位优势明显的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每个县抓好个示范镇、个示范村,以点带面,全面推开。规划建设部门坚持抓好典型引导、示范带动工作,在领导带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金扶持、政策优惠方面向示范镇、示范村方面倾斜,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其中,市的梁锥新村、平原县恩城镇铁匠村、龙门街道办事处西街村等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示范村镇,极大带动了其他县(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平原县共改造城中村20个,全部实行了“村改居”,并建立了2个街道办事处。

三、制度保障,落实责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各级各部门都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齐抓共管。

一是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为适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需要,市政府加大了对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调度和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地原则,市建委统一调度、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区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各县(市、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了三年的总体方案和今年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了整治工作重点,增强了整治工作的针对性。

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农村生产和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普遍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依然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的防治;局部地区重点行业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保宣传和农村环保协管员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县环境保护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着力解决影响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是提高经济发展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内容,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生态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态省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生态”的战略,紧扣“应先行、走前头、争上游”实践载体,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基本任务,加快推进生态创建,促进我县生态良性循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宜居型的城市组团。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三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至2012年底前,农村环境污染得到较好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较好的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分散养殖户建设有沼气池,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全县“四绿”工程达到市要求,60%的乡(镇)街道、30%的村(居、社区)完成市级以上系列生态创建。建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持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三、围绕农村环保工作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深入开展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

要按照县政府关于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文〔〕80号)的要求,持续深入地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我县支流(内河)水质恶化趋势,保障饮用水安全。

1、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为重点,加强干流沿岸村镇及各乡镇境内所有支流(内河)的综合整治,逐步改善支流(内河)的水质。

2、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

一是加快实施县、建制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年底,各级政府要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排查,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内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设置饮用水源地地界标志、宣传告示牌及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重点要抓好溪源宫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治理和三溪口水库的围网建设、生活污染治理及关闭取缔福清调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及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建设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农田退耕等工程措施;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至年底前,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快乡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各地政府在年6月底前完成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与卫生评估、水源地划定及规划编制并上报;至2012年底前,完成乡、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订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及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1、制定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工作,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将全县畜禽养殖总量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并依照所下达的养殖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积极引导养殖场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各地政府根据《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在年底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完成禁养区外超标排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整治,特别是高速公路两侧、青口片陶江流域及支流两侧、荆溪镇荆溪、桐溪上游、上街溪源宫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场;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对无法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和出现回潮的地方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山区、半山区乡镇要根据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合理安排,加强管理,防止畜禽养殖无序盲目的发展,造成环境污染。至2012年底前,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3、严格审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县直各部门在实施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前,暂停审批新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4、加强分散畜禽养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控制可养区分散养殖规模,分散养猪存栏原则上不得超过3头,且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通过沼气、堆肥、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生态养殖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制定县水产养殖规划,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本辖区的水产养殖产业规划编制,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通过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扶持和壮大一批生态型养殖企业和加工基地。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全部取缔现有分布在干流的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年底前,要依法取缔和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敏感水域养殖、无证经营、不符合水功能区划的水产养殖。

(三)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1、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底前南通、青口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荆溪污水处理厂应按照小城镇建设的要求,对选址规模进行进一步论证,争取年内动工建设。加快完善青口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上街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汽车城内所有企业污水、上街旧城区和南屿片区的污水管网接驳工作,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60%以上。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工程建设;结合生态县创建活动,分批在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中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规范化管理,至2012年底前,全县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应达到20%。

2、加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年各乡镇(街道)建成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年底前,完成80%乡(镇)和80%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

3、大力推广使用农村卫生户厕。各地政府要积极实施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整村推进模式,加快卫生户厕改造,至2012年底前,全县农村卫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

4、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各地政府要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因地制宜,积极普及电能、沼气、秸秆、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减少薪炭使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至2012年底前,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40%以上。

(四)控制农村重点行业污染

1、规范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强污染整治。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农村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规范工业区管理;县经贸局负责制定各乡镇街道制定工业集中区整治方案,并指导推进工业集中区整治工作。至2012年底前,全县乡(镇)、村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

2、加强工业污染重点行业整治,对列入工业污染整治重点的重金属、造纸、制革、制药、纺织印染、化工、食品加工(包括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列入限期治理企业名单,并严肃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予以关闭。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水的减量化、再循环和再利用。

3、加强医疗行业的污染治理。年建成青口、上街、南屿、荆溪和鸿尾等五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卫生系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处置。

4、加强制砖行业的污染治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粘土砖厂拆除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全县违规违法的53家机砖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我县交通干道两侧土砖窑。

5、强化矿山污染整治,实施总量控制方案。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关闭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及时公布年石材开采总量,达到逐年递减10%的目标,并分解落实到每个矿山企业;责令矿山企业配套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落实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禁止在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内设立矿山开采企业或开采点。

6、加大整顿和规范河砂开采力度。县水利局负责监督落实河砂开采的整治,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在禁采区开采以及无证照开采河砂的违法企业,严厉打击超量开采、盗采偷挖河砂等违法行为,确保防洪、通航河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河砂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循环农业基地建设

1、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业。各地政府要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及有机农业,逐年提高种植面积比例,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种植(养殖)面积应达到60%以上。

2、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及施用强度。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业化肥施用控制方案,化肥施用强度应逐年递减5%以上;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应小于250公斤/公顷。

3、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药施用方案,重点解决农药施用量、农药流失量大的突出问题;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药施用强度应小于3公斤/公顷。

4、加大农膜回收再利用。各地政府要大力推广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提高农膜回收再利用,从年开始,农膜使用量及流失量均要逐年递减15%,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

5、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田间露天焚烧管理。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堆肥、秸秆气化等资源回用技术,严格禁止露天焚烧;从年开始,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10%,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6、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管体系。县农业局在年底前,摸清全县土壤污染现状,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每年要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实施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1、加强乡(镇)、村绿化建设。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全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方案,启动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建设;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四绿”工程的要求抓好落实。

2、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县水利局牵头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农村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3、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环保、水利、林业、畜牧渔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

4、保护生物多样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七)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全县从年开始,全面启动国家、市级生态县创建工作,2016年前完成部级生态县创建。在年底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完成县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完成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建设规划编制并公布实施,制定生态创建实施方案,作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保障措施,积极动员和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创建,落实创建责任制,按期完成创建目标。年创建一个部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3个省级、16个市级生态村。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推进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农村三级环保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底前,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建乡(镇)街道环保所(站),村明确环保专干。

2、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地位。环保工作重心要适当向农村倾斜,重点加强环境监察的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使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并重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

1、提高生态创建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以奖”等鼓励政策,对成功创建各类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的,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安排一定的预算予以奖励。

2、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县、乡(镇)街道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和项目,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控。

3、逐步提高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县农村三级环境管理、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监测和监控能力。

(三)严格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

1、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35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农村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农村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农村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农村环保及生态创建资金投入实施编制预算;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创建建设规划,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乡(镇)街道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实施指导;县环保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评估、划定、规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农村环保三级管理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协会建设,生态创建等实施指导;县水利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监测实施指导;县卫生局对全县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监督监测实施指导;县农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农业化肥农药控制、秸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业土壤污染治理、农村普及清洁能源等实施指导;县畜牧渔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水产养殖规划,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指导。县建设局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实施指导;县爱卫办对全县农村爱国卫生和农村改厕实施指导;县经贸局对农村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农村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实施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矿山整治和植被恢复实施指导;县林业局对农村绿化建设实施指导;县科技局对全县农村环保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实施指导。

(四)完善乡(镇)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政府应适时提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将农村环保三级管理机构建设、重点流域整治、重点行业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生态乡(镇)街道及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内容纳入其中,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增强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和开发。各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将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列入重大科技专项,用于农村环保科研和开发的资金应逐年提高2%。

2、加大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县科技、环保、农业、建设、畜牧渔业等部门每年应推出一批适合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政府将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1、规范环境监测职能分工。环保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工业行业环境监测,卫生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建设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环境监测,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土壤环境、水土保护流失区监测,水利部门负责流域、湖库环境监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养殖水域的环境监测,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发展改革局同经贸、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畜牧渔业等部门加强农村引进项目的政策把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等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开展环保执法监管年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环境监控中心,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有计划按步骤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水质、空气自动站,完成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环保监察能力建设,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通过强防控、严打击、普法制、抓队伍等措施,努力实现全年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20%,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平安__”、“法治__“建设的整体水平,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组建镇乡巡防大队。依托乡派出所在组建8-10人的专职巡防大队,建立镇乡主导、派出所具体组织实施的镇乡区域治安巡防机制,在乡村主要干道、重要节点设立驻警点,拟在马家场和张广王路口、青河西线与经十路交口、西蒿坡、西姚辛等4个地点设立驻警点。每天定时在驻警点驻警值班,其余时段进行动态巡逻。实现镇乡区域巡防全覆盖、常态化,提高农村社会面见警率,增强威慑力。责任人:刘洪军

2、建设村街巡防队伍。调整充实村街治安协管员队伍,在每个村组建起以治安协管员为主体,巡防志愿者为辅助的4—8人的村街巡防队伍,建立相应的巡防机制,加强重要时期、重要时段村域巡防工作,实现村街治安自治。责任人:刘洪军

3、提升科技设施建设应用水平。加强农村技防设施建设。继续大力度推进农村视频监控优化升级工作,搞好技防设备维修维护,乡财政拿出8万元扶助资金,支持帮助村街搞好技防设施设备维护;制定农村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应用管理办法,建立监控信息适时跟踪、监控设备专人专管的动态化管理机制。

责任人:*

4、严打各类违法犯。一是开展“打黑除恶、治痞铲霸”专项活动。组织对有黑恶背景,侵害民众生活的村霸、市霸、街霸、路霸和涉黑涉恶团伙、痞霸团伙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集中打击,打早打小,深挖深刨,铲除滋生土壤。二是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现行犯罪专项活动。组织对拦路抢劫、街头抢劫、飞车抢夺等抢劫犯罪,攀爬阳台入室盗窃、技术开锁入室盗窃、农村搬家式盗窃实施靶向打击,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打掉组织团伙,拔除销赃窝点。三是开展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多部门联合作战,对娱乐服务场所组织、容留妇女和网络招嫖、社会面招嫖违法犯罪,聚众、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彻底铲除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环境。四是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活动。组织精干力量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进行专项打击治理,严惩重击涉枪涉爆犯罪分子,彻底铲除有组织犯罪团伙。五是开展经济领域犯罪专项打击治理活动。组织专门队伍对危及项目正常施工建设,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违法犯罪进行专项打击,组织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责任人:*

5、深化排调和法制宣。一是加强纠纷排调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村级调委会、农村其他相关性社会组织调委会和农村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充实调解人员、增加新鲜力量,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基础。二是健全排调工作机制。建立镇乡、村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交流通报制度,通报信息情况,加强经验交流;建立乡镇调解人员、村街调委会主任和农村十户调解员三级培训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促进调解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三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建立法制宣传阵地,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采取送法下乡、法律赶大集、张贴标语、广播等多形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责任人:刘洪军

6、扎实做好稳定工作。加强稳定工作。实行“三级责任制”,探索建立源头责任、拖延责任、包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初信初访“速查快结”机制,做好源头预防。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依法化解导入机制,建立综合受理平台;严格落实首接负责、领导包案、非访处置、督办等工作制度,畅通渠道,全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护正常秩序。责任人:刘洪军

1、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组织体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平安建设打好基础。

2、强力保障。将人力、物力向平安建设工作的一线倾斜,确保人手不缺、安排到位;要多方筹集

资金,加强经费保障。3、强化督导。领导小组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问题的相关人(文秘站:)员,要追究责任,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

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严明党纪政纪,确保政令畅通。我们立足工作大局,开展了确保政令畅通专项督查活动。围绕重点项目和项目建设、保稳定、矿山治理整顿等中心工作开展“督访行”。4月23日,村书记魏某不经村两委会商议,也未报乡党委政府审批,擅自将该村2万多元的“以堤代路”工程进行指令性施工。按照该乡有关文件规定:对投资在2万元以上的建设(包括购置物品、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经单位、村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由入会人员签字并统一填写《项目建设审批表》,报乡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建立规范的专项账目,专款专用。乡纪委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采取行动,及时制止了魏某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对魏某实行了责任追究。确保了党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狠刹玩乐风,规范干部言行。针对干部玩乐风盛行、想方设法搞个人创收的问题,组织了定期学习笔记检查,对干部考勤实行申报和抽查相结合,严格奖惩,对上班时间从事个人创收的干部签定了离岗创业合同,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监督。

三是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年初,与各村.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责任书;制定下发了《乡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单位,村干部任期审计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督查制度》,加大了村财乡管、村务公开检查力度。在村建立了“便民服务室”,对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拓宽思路,锐意改革,抓好四项创新

(一)以点带面,加大力度推进行政务公开。我们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各单位、村都刷新了公开墙。村财务公开办理,五道签章,村帐村款财政专管。加强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绩效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求实创新,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创新教育方法。把正面引导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做到查处一个,公开一个,处分一个,教育一批。广泛开展了廉政评议活动。组织各乡.村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受教育人数200多人。创新教育内容。组织乡直单位和村一把手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参加了党员先进性学习活动;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得到深入和普及。一是每月集中组织一次村干部培训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法律法规、党政纪律,提高法纪意识。二是实行政务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对村干部作风扎实、勤政廉洁的沉溪河村、下香口村干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对问题突出的湖岭村、泉鑫矿业有限公司限时查找问题成因,主职干部大会公开检讨,并通报和处罚。三是对黄沙河村书记违犯政治纪律给予党纪处分,并实行案件警示教育,通报案例详情,进行案例警示剖析。四是落实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运用板报、墙报、喷绘等形势警示。

(三)坚持改革,加大治本抓源头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乡后勤服务中心运行机制。二是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严把土地评估关、资格审查关、招标拍卖挂牌关、合同兑现关,严防各类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强化了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问题,促进了各类工程建设规范运行。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了操作规程。五是强化了表彰对象和干部职工晋级晋职的监督。对表彰对象和干部职工晋级晋职对象推荐提名、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香口乡在各项工程实施中采取“科学论证项目可行性、精确实施项目工程价格预算、招标议标、指挥部把关、群众评议质量、纪委验收结算”的办法,领导成员分工负责,隔手操作,“一把手”不直接插手工程,充分展示了领导监督、群众监督、相互监督。

(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创新监督手段。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理顺监督体制,创新监督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违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等情况列入重点监督内容。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增强了监督合力,提高了监督效果。今年以来,香口乡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建设1320亩,中心集镇下水道建设2400米,流域治理工程330亩,设施菜基地建设150亩,通村水泥路建设20多公里,实施了集镇路灯、垃圾场建设,桥梁建设等建设项目近20个。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有效预防和惩治了工程腐败。

三、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实现五大突破

(一)实施案件带动策略,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办案思路,创新办案方法,把案件检查贯穿到纠风、效能建设、执法监察等项工作之中,通过办案,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今年共查办案件3起,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4人,公开检讨4人。较好的发挥了纪委的监督、教育、预防和惩处作用。

(二)突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和纠风工作。我们在对15个乡直单位和19个村普遍评议的同时,选择了政法3个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进行重点评议,并针对部门和行业特点确定了专题,力求评深评透。同时,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了纠风专项治理力度。

(三)四轮趋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强化领导,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年初,党委、政府召开了动员大会,人人签定了责任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全乡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四是严格督查,加大追究力度。围绕“行政许可、重点项目建设、事项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效能监察。

(四)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重点对

“三公一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严”。一是严格自查。二是严格审核。逐笔逐项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严格督查。四是严格追究和整改。对在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五)规范管理,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乡纪委换届后,新班子一是注重树立正确的理念。以“团结、创新、尽责、为民”为理念,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为目标,先正己然后正人。二是注重规范管理,实现了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三是注重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明确学习任务,有效地提高了乡纪委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了全乡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