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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组织,齐抓共管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普法责任。为抓好本年度普法工作,镇政府根据实绩情况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政府各站所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和决策,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负责处理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制定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使法治建设工作与本镇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紧密相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有人负责、职责清晰,有序开展,落到实处。同时确保每村法律明白人落实到位,为各村法治建设宣传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队伍保障。
二、深入开展普法活动,营造和谐社会
我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宣传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
(一)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律进乡村”活动。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执政能力。镇党委很好地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公务员法》、《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镇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每周二上午学习时间进行相关学习,内容为与本阶段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送法进乡村,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通“400-0356-148”免费法律服务专线,线上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线下充分利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每周二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咨询,解答群众疑惑,对于农民工讨薪问题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法律援助服务。在全镇26个村张贴《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的公告》,为农民工讨薪难提供新渠道。深入村、村开展《民法典》大讲堂,针对村民关心的问题积极进行解答,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四是全面普法宣法,通过“6.26”禁毒日、“三零”创建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五是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司法所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疫情期间“法治体检”等多项送法入企活动,在杏林砖厂法律小分队专门为企业农民工讲解了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遇到法律问题如何走法律援助程序。在煤矿由村法律顾问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芬为煤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讲解了企业如何和职工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职工的五险一金企业应该如何支付,如何鉴定工伤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本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难题、保障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平稳有序复工,为其发展保驾护航。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我镇组织各村、各部门分别采取会议、标语、横幅、发送普法小册子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利用“赶集日”走上大街小巷进行普法宣传,解答群众疑问,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关注相关公众号,开展宪法、社区矫正法网上知识竞赛和线下学法考试活动。司法所定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至各村宣传栏进行张贴。
(三)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本年度我镇陆续开展“三零”创建活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等,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法庭、工商所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为我镇群众送上“普法大餐”。
三、多措并举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一是落实调解机制,多方合力化解矛盾。对受理和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归类,并组织司法所、法庭、村干部、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同时加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信息联通共享,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化解矛盾,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政府针对辖区内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综合治理,落实法律服务措施效果明显;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组织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尤其是针对农民工讨薪难、孤寡老人维权难等群体,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据统计自2020年年初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65件,调解成功56件,村法律顾问参与各村重大事项决策3起,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和调解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加大对重大疑难纠纷和案件的处理,努力打造基层人民调解品牌,为群众提供新的纠纷化解渠道。法律顾问走进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律体验,助推民营企业发展,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增强调解能力。组织村调委主任以及人民调解员积极参加本镇、县级组织的调解知识培训;由村法律顾问对镇、村两级干部讲解如何调处矛盾纠纷及有关法律知识,尤其是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集中于土地纠纷、婚姻纠纷、邻里纠纷、道路交通纠纷等方面,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拓宽工作思路,提高调解能力。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此我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我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建立了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镇各站所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自身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凡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镇结合各站所自身职能特点,为各站所制定相应的职责规范,并有针对性地在重点领域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推进依法管理
为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各村婚姻家庭纠纷、重大变故事项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学法和依法管理情况,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综治办以“三零”创建活动与扫黑除恶相结合,从各村、各企业为切入点,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司法所联合村调委主任年底开展“两类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将重点放在镇辖区“两类人员”中,对刑满释放39人,社区矫正解除97人,社区矫正11人,共计147人进行摸排调查,掌握“两类人员”在村表现、现工作情况、有无家庭矛盾、重大变故、经济纠纷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快速反应化解矛盾,维护辖区稳定。
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总体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流动人口密集区和个别行业法治教育还有待加强;二是宣传方式有些单一、片面、覆盖面不广;三是法治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如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建立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按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按要求报送执法情况。我局成立了××县建设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二)结合实际,稳步推进
根据我局所开展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将法定执法职权职责的依据明确到法律规范的具体条款,并将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纳入执法目录,将执法责任职责落实、细化到具体领导和内设机构、执法人员。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局属各部门执行,在××县建设局网站、××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建设局橱窗内向全社会公开。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德芳亲自抓行政执法工作,对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三)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使用执法证。未出现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现象。
(四)实行行政许可公示,制定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我局全年行政许可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例,许可程序均合法,手续不完善。
(五)强化队伍建设。本年度末未出现1名执法人员违纪、领导违纪事件。
(六)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执法培训。今年我局法制员参加了县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参加了《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安全鉴定、恢复重建技术培训、物业管理培训等。
(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未出现内容、程序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八)规范执法案件卷宗宗材料管理。
(九)抓好部门法的宣传、培训。我局今年抓好了《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动态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部门法的宣传、培训。
(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今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出现不作为和依法该立案而未立案的、超时限办案办事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的、越权执法或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未予以或未按时限予以行政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法律文书不符合规定的、重大行政行为未备案的十大行为。
(十一)按时办理人大建议、批评和意见,按时办理人大交办并要求反馈结果的重要案件,及时办理市长、县长热线电话交办的事项,及时组织和参与调处社会矛盾。
二、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2、群众对执法不理解,抵触情绪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执法培训,加大执法力度;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你办的通知精神,我委对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综合先进考核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05]48号)中“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对我委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巩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我委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省企业投资核准办法,我委起草出台了《盐城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及相关核准目录、《盐城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工作。开展窗口现场驻点办公,每周两个半天,从事项目核准、备案的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窗口现场办公,缩短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我委陆续出台了依法行政规定、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暂行规定和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我委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规范。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针对目前发改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趋势,我委未雨绸缪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的准备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法规的学习培训,处室有一名同志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的考核,获得行政复议资格证书,为行政复议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一是总结“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的最后一年,我们对五年来我委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总结,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形成《市发改委“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自查报告》。今年8月还参加了全省“四五”普法工作交流会,汇报和交流我委做法和经验,一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人员。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委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培训,全部通过考核,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为迎接《公务员法》的实施,我委专门邀请市委党校的法律专家对我委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员法》专题辅导,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三是搞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委承担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今年《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我委围绕这一主题,在《盐阜大众报》上发表文章,总结回顾五年来我市招标投标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展望招标投标前景。报社记者还就《招标投标法》颁布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招标投标工作所取得的成就、计委在招标投标工作方面职能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问题对计委负责人进行专访。此外,还在市区主要街道和重要场所悬挂标语和条幅,宣传庆祝《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从而进一步造浓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氛围,扩大了我委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影响。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三、2001年2月下旬-3月中旬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劳动者制度工时的折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的文件精神,为便于企业执行政策,对劳动者日工资的折算统一口径,即:每月制度工时天数为20.92天。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
由于每月制度工时天数改为20.92天,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中小时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3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39元人民币,其它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2000年2月12日 劳社厅函〔2000〕18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附件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17日 劳社部发〔2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