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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被告人郭某某见施工人员在浙江省B市C镇某成品油管道施工处埋管道,得知管道用于运输成品油,遂生打孔偷油的念头。后被告人郭某某陆续在该输油管道上打孔、安装阀门。2012年10月,被告人郭某某为偷油,又在输油管道附近安装了一个地下储油罐。2013年3月初,该管道所属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成品油管道进行通油前全线通水调试,发现全线水压不能保压,遂勘探检测发现输油管道被开孔毁坏。经B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输油管道(长12米,直径508毫米)损坏价值共计28150元。
二、分歧意见
1.认为本案构成盗窃罪(未遂)。郭某某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成品油管道上钻孔安装盗油设施,以待输油管道正式输油时通过其安装的盗油设施持续窃取管道内的油品;并且,其在管道附近地下埋设安装了容量达10立方米的容器,用于将通过盗油设施窃取的油品储存。只是由于管道全线试压时出现异常,在排查中发现了盗油装置案发而使郭某某的盗油未能得逞。根据刑法第264条及“两高”2013年《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盗窃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郭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未遂)。
2.认为本案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郭某某出于盗窃目的,在成品油管道上钻孔安装盗油设施,毁坏了成品油管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50元,并导致成品油管道延期通行,影响了该石油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实际侵害了该石油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客体。根据刑法第276条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之规定,郭某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3.认为本案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郭某某出于盗窃目的,在成品油管道上钻孔安装盗油设施,毁坏了成品油管道。后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向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出具《告知性备案书》,该成品油管道处于试生产(使用)阶段。试生产(使用)的法定内涵就是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对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属于刑法规定的‘易燃易爆设备’”郭某某的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客观危险性。根据刑法第118条之规定,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4.认为本案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郭某某出于盗窃目的,在成品油管道上钻孔安装盗油设施,毁坏了成品油管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50元,实际侵害了该石油分公司成品油管道所有权客体。根据刑法第275条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之规定,郭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争议焦点
1.涉案被破坏的成品油管道是否属于“正在使用”。要厘清这一点,应看法律对何时可认定为“使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十九条“管道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石油管道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安监总局45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建设项目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责任条款给予处罚。”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竣工验收合格是石油管道工程交付使用的必经程序,未经竣工验收程序,输油管道是不能投入使用的。结合本案,成品油管道尚处于通水试压阶段,尚未竣工验收,从法律严格意义上来说,该管道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2.试生产(使用)能否认定为“正在使用”。从行文表述来理解,试生产(使用)的内涵包括使用。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试生产(使用)方案告知性备案书》“试生产期限为2013年1月11日至2014年1月10日。请根据该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情况,在试生产(使用)结束前,及时向我局提出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可见,政府主管部门从行政管理的执法层面赋予了自“试生产(使用)”备案之日起输油管道即处于“正在使用”的状态 。
3.成品油管道的实际使用状态。2011年,该成品油管道开始施工,至2013年1月11日进入试生产(使用)阶段。该阶段输油管道是可以试生产(使用),但根据安监总局45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安全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第二十三条“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当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一)建设项目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的完成情况…”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在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后,方可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生产、储存、使用的主体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真正意义上的通油使用还要按试生产(使用)方案上的步骤来,即通水调试、试压等,先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的检验、检测,如全部标准符合运行条件,才能正式通油试生产(使用)。显然,本案中系输油管道处于试生产(使用)方案中的检验、检测阶段,尚未通油使用。
4.试生产(使用)与交付使用的区别。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新投产的电力设备交付使用前,要做好交接试验,即先要求通电试验。如果交接试验成功,且相关硬件均符合安全标准,再由电力机关发文交付使用。在破坏电力设备罪中,法律明文规定交付使用后的电线、电缆等才能认定为电力设备,而交接试验时虽已经通电,如果此时对其进行破坏,一定程度上也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但法律没有规定此时的电线、电缆为电力设备,故交接试验时发生盗窃、破坏电线、电缆等行为,也不认定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同理,本案中,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虽没有明确规定易燃易爆设备的认定,但可以借鉴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规定,试生产(使用)就是类似于交接试验,虽可能通油,但只是正式交付使用前的一个检验步骤,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交付使用”。
5.易燃易爆设备、电力设备的认定对罪名的影响。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属《刑法》第118条,是指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盗窃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盗窃罪的,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四条“本解释所称电力设备,是指处于运行、应急等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暂停使用的电力设备;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通电的电力设备。不包括尚未安装完毕,或者已经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电力设备。”对破坏电力设备罪中电力设备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规定,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对易燃易爆设备没有明确的规定。另外,从该司法解释中可以看出,电力设备以交付使用为前提条件,如果交付使用,则为本罪对象,否则以一般财物看待。再根据安监总局45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同意投入生产(使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许可”危险化学品建设中的易燃易爆设备以竣工验收为申请其他安全许可为前提。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石油管道工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压力试验,经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第二十四条“石油管道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竣工验收资料应当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结合本案,如果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也参考破坏电力设备罪要求“交付使用”为前提,则案发时成品油管道尚未经过竣工验收,也未交付使用,故不能认定为易燃易爆设备,则本案亦不成立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四、本文对案件法律关系的梳理
本案之所以引起较大的争议,在于其中情节的特殊之处,而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理解均有以偏概全之嫌。笔者认为,应从案件全貌出发剖析局部案情。
1.涉及客体的广泛性。本案可能涉及四个客体,即成品油、成品油管道、石油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公共安全。但这四个客体是否均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是否同时能概括至一个法律关系中?答案是否定的,本案定性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客体。笔者认为,成品油尚未被窃取,故不能认定其具体数额,属盗窃未遂,相对来说情节最轻。成品油管道尚未交付使用,不宜认定为易燃易爆设备,故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另成品油管道被破坏,间接导致石油分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综合考虑被侵害的客体,本案宜在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中作出选择。
关键词:工业锅炉;节能潜力;热效率;自动化控制;节能途径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近年来能源消费急剧增加。随着日益增长的能源消耗以及环保需要。国家号召实行节能减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9年5月26日第116号令《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并从2009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从为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出发而制定的。并规定由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该办法从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两个重点方面来确保生产和使用的高耗能特种设备符合能效指标的要求。据统计,我国现有燃煤工业锅炉总数接近55万台,其中约85%为燃煤锅炉,耗煤量约4亿吨每年。我国目前工业锅炉能源资源浪费极度严重,因此节能潜力巨大。在受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及国家政策等因素影响下,工业锅炉能耗浪费主要表现在:锅炉的效率低下,煤质差,排烟温度高,系统自动化控制水平低。冷凝水综合利用率低等多方面的因素。
1.锅炉容量小、热效率低。由于受成本等因素影响,管道蒸汽的价格居高不下,热电联产比重低。大多数工业锅炉在低负荷下运行,且在设计制造时为防止尾部受热面腐蚀和堵灰而造成燃料的不完全燃烧和排烟温度升高,而且还污染了环境。
2.煤种多变、煤质差。工业锅炉的燃煤受供应商及季节等影响。煤种的颗粒度、热值、灰分等无法保证。而锅炉中的层燃锅炉对煤种的适应性较差,当煤种发生改变,其燃烧工况也相应发生变化。影响了锅炉热效率。
3.排烟温度高,污染大。按热平衡计算,排烟热损失Q2是热损失中最大的一项,约占10%或更高。如排烟温度能下降15℃,即可提高热效率1%。企业所使用的有机热载体锅炉燃烧方式以层燃为主,其排烟温度长期在300~350℃。大量的热量和粉尘,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氮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热量损失严重。
4.锅炉运行自控装置水平低。在用工业锅炉普遍未能配置运行检测仪表,操作人员在调整锅炉燃烧工况或负荷变化时,由于无法掌握具体数据,不能及时根据负荷变化调整锅炉运行工况,锅炉,电机的运行效率受到限制而浪费能源。
5.锅炉水质超标,水质不符合要求。依据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标准规定,在用工业锅炉均应安装水处理设备或锅内加药装置,但受司炉工违章操作及钠离子交换器不正确使用等因素造成大部分的工业锅炉水质严重超标,在锅炉内形成水垢。水垢的导热系数约为1.2W/m・℃,1mm厚水垢相当于10mm厚的钢板热阻,水垢影响传热会浪费大量燃料。以一台4 t/h锅炉为例,燃料为AⅡ,每小时消耗为740Kg,如果积有1.5mm厚水垢,则每小时浪费约22Kg。以全年运行6000h计算,则浪费煤132t。以当前煤平均价800元/t计算。企业浪费人民币约105600元。
6.锅炉受热面结焦、积灰严重。工业锅炉所采用的燃料品质参差不齐,粘结性物质增多,锅炉受热面结焦、积灰严重。面前清除结焦、积灰的主要方法为人工清理。但由于结焦、积灰成分不同以及受锅炉结构制约,效果不明显。
7.部分立式锅炉和蒸汽管道没有进行保温。没有保温会增加散热损失。而且从安全角度上考虑应当对管道保温。
针对以上这些出现的问题。质监部门可以采取定点试行的方式来推广。
1.推广区域集中供汽。工业锅炉密集的工业区采用集中供汽。质监部门应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既帮助企业节约成本,又解决了企业生产场地和环境污染的问题。
2. 稳定煤种和提高煤质成为首先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过以下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可使煤种煤质得到稳定:(1)燃煤用户与煤炭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供煤关系,避免在流通环节中出现人为的不可控混煤现象;(2)完善燃料煤燃烧性能的评价,为锅炉的设计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并为动力配煤提供基础;(3)有条件的地区可集中建立动力煤配煤厂,通过燃烧特性相似的煤炭配合达到燃煤煤质要求;(4)对新开发煤炭的燃烧性能进行全面评价,并确定适宜的燃烧技术;(5)对混煤进行定性、定量鉴别,以主动应对煤种、煤质变化。
3. 在锅炉运行中为了减少排烟热损失,应在满足燃烧反应需要的前提下尽量保持较低的空气系数,应尽可能避免燃料室及各部分烟道的漏风,以降低排烟热损失。排烟温度也不是越低越好,因为太低的排烟温度势必要增加锅炉尾部受热面,这是不经济的;同时还会增加通风阻力,增加引风机的电耗;此外过低的排烟温度若低于烟气露点以下,将会引起受热面的腐蚀,危及锅炉的安全运行。最合理的排烟温度应根据排烟热损失和尾部受热面的金属耗量与烟气露点等进行技术经济核算来确定。对部分排烟温度高的企业推广加装余热回收装置。用热管换热器回收锅炉烟道余温。尤其对有机热载体炉的尾部高温烟气进行二次利用,使烟气温度降至150℃~200℃. 且从对锅炉吹灰、清除烟垢,以及采取其它一些有效的措施,保持受热面清洁,最大限度地提高传热效率,充分吸收利用炉膛中燃煤的热量,从而降低了排烟温度,提高锅炉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率。
4.对于工业锅炉控制系统改造主要从锅炉的负荷要求出发,实时调节给煤量、给水量、鼓风量和引风量,使锅炉经常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将原来的手工控制或半制动控制改造成全自动控制。这类改造对于负荷变化幅度较大且变化频繁的锅炉节能效果很好,一般可达到10%。
5.推广工业锅炉水处理技术。当前工业锅炉普遍采用的是锅外化学处理和锅内加药两种方式。锅炉的工作条件是一个恶劣的复杂环境,锅炉在运行时,水质不良对锅炉的影响是一个缓慢积累的过程。因此必须做好工业锅炉的水处理工作,这就需要提高水处理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加强水质监督工作,采用合理的水处理方法,使工业锅炉的水质严格符合GB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从而防止锅炉的结垢和腐蚀,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6.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在当前能源价格高居不小的情况下,指导企业进行生物质、油改气、煤改砻糠木屑等燃料工程。据统计,水煤浆和天然气其热效率到达95%以上。
最后,从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发现企业其特种设备耗能严重超标的情况下,应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报告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尽快淘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规定淘汰产品目录的特种设备。对于使用单位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或者节能改造。政府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尽快出台制定鼓励节能减排和促进新能源发展的具体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对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充分发挥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完善和落实锅炉使用单位节能减排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锅炉的热效率,并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推行锅炉节能服务工作,全面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充分了解锅炉经济运行状况,找出能量损失的原因,以便更好的发现提高锅炉效率、减少能量损失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徐新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0-11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同意拆迁承诺书,欢迎阅读!
同意拆迁承诺书1为了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活动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保证做到:
一、建设单位或拆迁实施单位将拟拆除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持下列文件资料到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5、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二、建设单位要向房屋拆除施工单位提供拟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结构图、管线图和周围环境的说明。
三、建设单位要对房屋拆除施工活动进行综合协调,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对拆除工程安全全面负责,不转包和违法分包拆房工程。
六、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要对拟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现场实地勘察,编制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拆除三层或三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水塔、烟囱等构筑物工程,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制定预防拆除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要经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采用爆破作业方法拆除房屋建筑工程时,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经公安部门批准。
七、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要设置封闭的围栏围护,拆除位于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区繁华区域和居民区的房屋建筑时,要做到“先防护,后拆除”。防护架搭设要采取全封闭形式,并做到节点可靠、固定点合理,能满足抗倾覆的要求。
八、房屋拆除工程门口明显处要设置施工标志牌,写明建设单位、围栏责任单位、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安全员姓名,安监登记编号、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临街、临路的危险地段要悬挂安全标志、夜间用红灯警示。在有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要采取有效的便民措施。
九、位于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区繁华区域和居民区的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时间要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不在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中考、高考”期间在考场100米半径范围内停止拆房施工。重点工程或采用爆破工拆除的工程必须在夜间施工的,事先向工程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报安监站审批、区环保局批准同意后才进行施工。
十、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要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招收“三无”盲流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癫痫病的人员不安排从事高处作业。新工人、换岗工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持证才能上岗。在拆房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文明施工交底,告知该项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须分别签字。施工现场负责人需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班前教育,并由施工现场安全员记录教育内容、人员和拆房施工“安全日志”。十一、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在现场指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汗背心、短裤、拖鞋和酒后上岗作业。高处作业不得任意向下抛掷拆除的物料,禁止用人力推倒方法进行拆除施工。使用吊机或起重设备,要有专人指挥,机操工、指挥和司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超载、斜吊,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二、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容器拆除时,要查清管道、容器的用途,采取相应措施清除废气、废液后方可施工。采用电气焊,要严格执行明火作业的有关规定,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器材。
十三、遇有雨、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停止拆除施工。施工单位不得将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作为临时办公、住宿及仓库使用。
十四、施工作业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的电缆、管道和构筑物时,要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向有关单位及部门报告,经同意后再恢复施工。十五、施工作业时要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拆卸的各种材料、构件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倾倒,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行为。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杂物。
十六、房屋拆除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七、施工作业结束后,做到场清地平,及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市政公用设施。
十八、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十九、本工程项目拆除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房屋拆除工程标准、规范、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本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
建设单位/拆迁实施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同意拆迁承诺书2商城集团:
本人系皮革行业商位的商位使用权人,现郑重承诺:根据义西生产资料市场工程进展情况,市场布局调整,本人无条件服从,与商城集团签订的《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期限为:20__年1月1日-20__年12月31日)自动终止。承诺人日期年月日篇三:无偿拆除承诺书临时建设无偿拆除承诺书低塘街道城建办:因我校实际发展需要,学生食堂需要重建。现承诺:原食堂拆除工作的费用由我单位自行负责,无需政府相关部门承担。
余姚市东方民工子女学校
20__年7月8日
同意拆迁承诺书3拆迁工程安全承诺书可以有效的规避拆迁工程中的风险和隐患,是拆迁工程的重要指导原则和目标,也是其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一、房屋拆迁施工安全制度
1、在进入现场施工前,班组领导要进行口头交涉,内容有:施工图中的各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要求,各工序的先后顺序,操作规章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要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3、房屋拆迁人员在施工前必须切断相关的水、电、暖,杜绝意外发生。
4、对于有生理缺陷的人员坚持禁止进入现场施工。
5、房屋拆迁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先安装好相应的保护用具和安全网及过天天棚等,以防伤害他人。
6、对于施工中经常用的机械设备、电缆线路、机械要经演常检查维护保养,以防高处的坠落、机械伤人、触电等事故。
7、新工人入场前必须进入场教育,岗位安全教育,培养工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盲目上岗。
8、按期给施工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9、对于特殊工种,如电气、焊接等,工人要进行相应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训练,经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10、班组领导要督促工人、提醒工人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11、使用时要严格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应满足使用的条件,杜绝野蛮施工,违章操作。
12、要做到放水、防潮、防暑、防寒、防风等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二、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各项业务水平及工作效率,特制度以下条款: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员工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衣着合体,举止得当,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公司的利益。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依法征迁,依法安置补偿。
4、认真学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经济技术开发局关于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意见及房屋拆迁时常证评估补偿指导价格等各项政策文件。
5、与被拆迁房洽谈拆迁事宜时,平等的.对待人于事,与被拆迁人交朋友,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做到嘴勤、腿勤、太度和蔼,在政策范围内工作要做到被拆迁人满意为止。
6、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在工作中一定要走不可言传,决不能图省事逾越程序。
7、在日常工作中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安排,支持领导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反映工作情况,不做私下交易,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8、在日常工作中注意自身修养,在言谈举止中处处维护人事政府的形象。
三、施工方案
为了确保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我公司制度如下施工方案:
1、派我公司施工安全工作人员,工程师进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2、根据考察结果,制定出合理的施工方案。
3、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将派安全员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安全施工工作,断水、断电,如果周围有居民将搭建好防护栏,防止伤及行人。
4、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将在安全员的带领下安全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5、根据施工要求,安排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由专业持证人员操作,保证安全操作施工。
6、施工现场未经施工安全员同意不得入内,施工机械未经许可不得擅动。
7、地上、地下如有需要加固保护的设施,我公司将配合甲方做好保护工作,带地下室
的须将地下室砌筑物挖走,主动接受甲方审核。
8、所有应拆除建筑物拆除标高均以自然地坪为准,拆除后部分废土清运出场。
四、承包项目施工的优势
1、本公司人员配备齐全,管理人员、主要技术力量均具务有较高的学历及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并制定一套完整有效的施工方案。
2、本公司具有承揽各类拆迁项目的机具设备及丰富的施工经验。
3、本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工人工资按月发放,形成了一支稳定的施工队伍。
4、本公司成立至今,承揽多项拆除业务,均按照业主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树立了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
五、原立新厂三万锭主体厂房拆迁工程进度
1、专业工人:60人,4台挖掘机,20天时间完成。
___拆迁有限公司
20__年8月6日
同意拆迁承诺书4我叫性别 ,文化程度 ,系文峰区宝莲寺镇 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因无任何土地和建房手续,私自建房 平方米,其中长 米,宽米,属于层结构建筑房屋。自20__年12月份《关于在宝莲寺辖区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通告》下达以来,我本人一直按照有关政策,停止违建行为,保持以前建房的原状,现申请该房_____________施工后,不在院内胡搭乱建,不扩大建筑平方。本人郑重承诺: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到土地和住建部门积极补办土地和建房合法手续。
2.本人郑重承诺:遇有国家和政府统一规划或征用该地块时,本人自愿带头响应号召,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统一补偿标准补偿后率先带头拆除该建筑物。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年日
同意拆迁承诺书5作为被征收人我承诺:房屋位置: 评估单: 协议编号:上所列房屋为我个人所有,所提供的房地权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均真实合法有效,没有抵押、转让、留置、租赁等纠纷存在,所提供户口本、低保证、房产信息、等手续合法有效,符合《征收补偿方案》要求,否则,由我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退回全
部补偿安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