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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的措施

宏观调控的措施

宏观调控的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经济过剩;金融危机;调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1-0000-01

经济过剩最直接的表现是商品的供给大于商品的需求,从价格层面来讲是全社会大多数商品价格的下降。面对经济过剩这一现象,政策的调整方向涉及两方面:供给和需求,其中以刺激需求的政策为主。为此,笔者根据国家应对08年金融危机经济政策实施情况和相关论文,整理出了如下应对经济过剩的措施和方法。

一、抑制经济过剩、刺激需求的经济政策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就刺激需求的效果来讲,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有效的多,积极的财政政策包括扩大政府支出与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推进税费改革。但就08年来讲我国政府财政收支十分紧张,仅仅依靠财政收入是不能满足政府开支需要的,为弥补财政资金的缺口,在保证赤字安全的条件下,拟安排中央财政赤字7500亿元,比上年增加5700亿元,同时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在应对08年金融危机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四万亿计划”,该计划的重点为改善民生和加强基础设施的投资。综合的来讲,财政支出主要集中在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电力设施和输变电设备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地震灾区灾后重建,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并且通过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帮困优扶改善民生。政府支出的增加对投资需求拉动较大,投资需求的增加(即带动就业)同时带动消费需求的增加。

结构性减税和税费改革主要增加了居民的消费需求和企业的投资需求。就居民个人来讲主要实行减税政策,增加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使得居民消费水平增强,个人消费需求增加。对企业来讲主要实施减税、退税或者抵免税政策,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可利用的资金增加,投资需求增加。2009年我国政府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将目前的生产型增值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将纳税的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这一举措堵塞了因转型带来的漏洞,防止了偷税等不法行为的发生,落实已出台的中小企业、房地产和证券交易相关税收优惠以及出口退税等方面政策,加上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

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可以降低全社会的经营成本,尤其是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增加投资需求,2008年我国广义的货币增长量为17%左右,新增的贷款量为17亿元。同时应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中小企业、“三农”的融资门槛,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加活力。

(二)实施适当的产业政策

一国的产业结构决定了一国的经济实力。对国内来讲,应大力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相比于第二产业而言,第三产业会提供更高的工资,提高居民的购买力,拉动消费需求。且我国处于工业化中后期,按照产业结构的演变规律,第三产业的比重应该逐渐的增加,刺激服务业投资既有利于改善经济结构失衡。又有利于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刺激内需,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刺激消费,为从外向型经济转变成为内向型经济奠定坚实基础。对进出口企业来讲,在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出口受到严重的影响,与其出口企业层次低下并且出口商品是依靠劳动力和廉价的原材料生产的是不无关系的。这就对产业升级提出了要求,即出口企业应生产高附加值的、具有创新力、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的商品,从数量优势转向品牌优势上来。坚持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和以质取胜的策略,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对具有活力的中小企业实行出口的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的创新,培育出口品牌。同时还应加大进口,重点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由于技术的研究开发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长期的投入未必会产生对应的成果,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所承担的成本小于自我研发,且引进的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我国企业的创新。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我国政府多次提出了“引导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推动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稳定利用外资规模,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外商投资的行政收费和检查事项,这从长期来讲可以刺激我国经济的发展。

二、总结

根据上面的论述不难发现,应对经济过剩、有效需求不足这一现象,政府把刺激的重点放在了国内需求上,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政策是财政政策,也是本篇论文详细阐述的政策。财政政策着眼于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主要通过增加政府开支和减税来提高居民购买力和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或对企业予以一定程度的补贴。财政政策对需求刺激的效果较好,但同时存在重复性建设的问题。另一值得注意的宏观政策是货币政策,主要是通过调整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增加了投资需求。货币政策的效果不如财政政策的效果好,因此为了详略得当,本篇论文叙述的较少。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应就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影响了一国的消费需求。产业政策从生产的层面出发,通过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增加产品的出口,拉动了一国的总需求。

参考文献:

[1]马瑜.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分析[D].云南财经大学,2013.

[2]彭翔.中美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的措施与效应比较[J].经济师,2014(5):87-89.

[3]陈南岳,邹海贵.论过剩经济[J].财贸研究,2004,3:001.

[4]农贵新.过剩经济研究综述[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8(2):14-18.

宏观调控的措施范文第2篇

内容提要: 要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为了稳定经济发展,提出了2009年GDP增长8%的目标,并为此采取了以扩大公共投资和拉动消费为核心的一系列调控措施。对于政府提出的经济发展目标能否实现,存在不同的看法。以法律制度分析为框架的研究表明,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实现8%增长目标有合法性基础、有法律机制和民主机制的保障,是可以实现的。同时,从经济民主和法治的角度提出政府为保持经济增长所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值得思考和探讨。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国务院提出2009年GDP增长8%的目标。影响这一目标实现的因素很多,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和判断。在现有条件下,2009年能否实现8%的增长目标关键在以扩大投资为核心的政府宏观调控措施是否有效。对于宏观调控措施的效果而言,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及运行机制是决定性的因素之一。从我国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的角度判断,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可以实现GDP增长8%的目标。

一、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实现8%的增长目标具有合法性基础

从市场经济确立之日起,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到发展中国家,都一直致力于寻找政府与市场的最佳结合点,努力建立政府与市场互动的法律制度。

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正式走上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道路,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强政府、弱市场”的格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20多年里,这种经济体制对我国的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靠政府命令已经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成为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此后十余年的改革与发展,都没有绕开这一核心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我国基本上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在这样的市场体制形成过程中,我国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还有一些缺陷,但整体上看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的宏观调控制度上是必需的和有效的。

实践证明,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必要的,并且许多情况下政府的调控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政府的调控要发挥良好的作用,必须具备许多约束性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合法性条件:一是必须尊重市场自身的要求,二是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第一个条件要求政府的调控经济应当尊重市场的自身规律,只有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时,政府才能采取调控措施干预市场。第二个条件要求政府调控经济应当符合以民主与法治为核心的现代社会治理机制的要求。

在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的框架下,各国的宏观调控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逐步由过去单纯弥补市场失灵转向塑造国家未来。宏观调控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已经大大增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因此,宏观调控的法治化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调控的合法性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保障。不论各国政府为应对危机和促迸经济增长而采取什么样的方案和措施,一个共同的条件是: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授权下进行,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展开。缺乏合法性的支持就谈不上调控目标的实现,经济宏观调控的合法性成为能否实现调控目标和产生良好效果的前提性条件。

合法性之所以是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基本保障,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和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具有双重性的功能,即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斯所说的国家悖论。求解这种悖论,应该借助宪政和法治,宪政和法治的安排作为解开“政府悖论”的一把钥匙,其所崇尚的人民主权、宪法至上、有限政府等法治精神,已经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找到了一种恰当的平衡,使政府对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的承诺变得可信。其所包含的经济意义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约束和个人权利的保护确立了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制度环境。[1]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走向是不断提高政府干预经济的法治化程度,将政府的经济职能纳人法制运行的轨道。在2000年,吴敬琏就率先提出建立“好的市场经济”的观点。[2]2001年,钱颖一详细地论证了“好的市场经济”的内涵,认为决定市场经济好坏的因素有资本、劳动、技术、地理、开放和制度,其中制度应该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总的来说,好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现代市场经济,政府应该是一个法治之下的有限的和有效的政府,这是好的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和维系的关键。只有好的市场经济才能够实现经济发展和收人提高。[3]

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权来自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了国务院管理全国经济工作的权利。2006年,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完善宏观调控制度和建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目标。

为了保持2009年GDPS%的增长速度,国务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包括产业振兴计划、货币政策、税收调节、外贸政策、社会保障措施等,基本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十一五”规划》以及金融财税、外贸法等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规定。调控措施中最重要的4万亿投资方案基本上是按照“十一五”规划以及其他中长期规划确定的,没有超出政府调控权的范围。许多调控措施已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反映出来,并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从而确立了政府为保持经济增长而采取的各项调控措施的合法性。尽管影响国民经济增长的因素很多,但根据宪法和法律所采取的调控措施获得了明确的合法性,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和可预测性,并纳人到法律制度体系的保障范围内,为实现GDPS%的增长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性基础。重庆社会科学

二、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实现8%的增长目标具有灵活的法律机制保障

从我国甚至世界范围内经济发展的实践可以看出,政府与市场一直在矛盾中努力达到均衡。二者的适度平衡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这已经成为多数人的共识,也为实践所证明。但经济发展的实践同时也证明,在由经济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不同宏观调控制度下,政府调控经济的效果同样存在明显差别。如何寻找一种能够将二者的关系安排得比较恰当的法律制度,既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法治化及宏观调控制度完善的重点,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点。

从世界范围内看,政府与市场是驱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两大车轮,二者的关系自然也就成为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应成为思考和解决一切问题和矛盾的出发点。这也是各国的改革历程所带给人们的启迪。[4]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不断探索宏观调控制度完善的道路,并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即建立了回应型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与西方发达国家传统的法律制度类型相比较,回应型法律制度不过分关注法律的规则结构,而是强调法律所服务的目的支配性地位,注重追求实质正义,讲求实际结果的正当性。回应型法律制度强调机构的开放性,各种机构都采取一种务实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以及随机应变的策略,回应型法律制度倾向于积极性、主动性和开放性,倾向于使自己融人社会现实生活中,更好地满足现实的需要。[5]这种回应型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深刻体现了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的制度性特点,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社会经济转型的需要。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宏观调控制度相比较.伐国回应型宏观调控法律制度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即政府享有广泛和灵活的调控权,并能够广泛和灵活地采取调控措施。

第一,充分考虑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为主,授予政府比较广泛的宏观调控权,为政府灵活配置资源提供了保障。我国宏观调控法律制度授予政府广泛的调控权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按照现行我国宏观调控法律制度,政府可以综合利用产业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外贸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公共投资政策等措施,实施全方位的调控,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调控经济的功能,实现调控目标。二是,在某一具体的经济领域,政府享有广泛的调控权。如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在财政支出方面,政府扩大公共投资,着力加强重点建设,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资,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力,以此拉动内需。同时推进税费改革,实行结构性减税。财政部提出2009年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以此较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增加投资、推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同时将继续执行已经实施的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广泛的调控授权丰富了政府调控的内容和措施,提高了政府全面把握调控效果和综合运用调控手段的能力,成为实现调控目标的有力保证。

第二,在宏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程序的控制、调控决策的规范、调控权的监管机制等方面,选择了比较务实的弹性制度建构,坚持了灵活高效的原则,但这无疑有利于提高调控的效率。在中国现有宏观调控制度下,政府在调控方面拥有较大的调控自主权和灵活性,可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这从制度上增加了实现GDP增长目标的可能性。

中国宏观调控制度的这种灵活性和回应性,不仅是中国宏观调控制度的特色,也是实现8%增长目标的制度保障。同时,政府也预留了政策空间,随时都可以提出新的刺激经济的政策。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一个最大优势在于随时提出新的政策和措施。在我国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下,政府可以采取灵活的调控措施,迅速集中并配置资源,改变消费等经济增长的结构,将政府宏观调控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实现GDP的增长目标。

三、政府通过调控实现8%的增长目标其有民主机制保障

就目前政府已经出台的调控措施而言,核心是增长投资,通过投资拉动内需,从而促进GDP的增长。宏观调控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能否发挥预期的效果,民主参与机制和公众的支持是重要因素。在调控措施决策的形成及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是确保调控符合民意及调控合法化的根本途径。古人云:“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政府调控更应符合民心和民意。[6]

为保经济增长,政府在宏观调控方案和措施的制定过程中,只有注意采取一定的方式扩大公民参与,倾听公众的意见,了解民心所向,才能为宏观调控措施的顺利实施并保障其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宏观调控方案和措施的民主性除了体现其群众性基础之外,还支撑着宏观调控的合法性基础。我国的宏观调控制度为政府有效实施调控措施并实现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目标提供了民主参与机制。政府出台的各项调控措施大都纳人了民主决策与互动机制中,具体表现为:

第一,政府出台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规定、方案和措施前,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民众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论证制度等,进一步保障宏观调控决策的民主性。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日益成为广大民众参与政治的一个重要平台。互联网所具有的实时互动性、超越时空性、对外开放性的特点,可以使信息迅速交流,同时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捷性,提高了公民参政的效率和水平。

这种参与主体的平等性、参与机会的均等性,较大地激发了民众的参政热情。为促进2009年经济的增长,政府所采取的各种调控措施及方案,基本上都通过网络、专家论证、调研等方式,及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看法,使各项调控措施更好地反映公众的要求和意志。尤其许多措施都是根据《十一五规划》制订的,《十一五规划》的编写和通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许多调控措施被写人政府工作报告,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通过,同样具有较高的民主性。经过民主参与程序和机制而形成的调控措施,具有发挥良好效果和基础的基本条件,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宏观调控制度的基本经验。

第二,宏观调控与多种民主制度结合,形成多种宏观调控措施实施监督与信息反馈制度,形成调控措施实施的民主互动机制,如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公民批评制度、建议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以及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听证制度。从政府的整个调控过程看,主要调控措施包括产业振兴计划、税费改革、价格调整、公共投资、利率调整、汇率改革等主要措施的具体实施都纳人民主互动的程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基础。例如,4万亿投资方案出台后,经过广泛的调研、论证和公众讨论,国务院又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和相关投资计划,进一步细化了投资方案。许多其他调控措施的实施也都经过了民主参与评议和监督程序,保证了宏观调控措施落实的民主性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我国宏观调控中值得思考的几个法律问题

从上述三个方面分析,政府在现行宏观调控制度安排下,可以通过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实现8%的增长目标。当然,能否最终实现这一增长目标,还受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仅仅从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宏观调控调控制度为实现增长目标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虽然中国的现行宏观调控制度有利于政府灵活高效地调控经济,促进经济的增长,但同样存在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应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的民主商谈机制。目前我国宏观调控制度的民主参与机制还不充分,以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为例。方案一出台,各地方都开始游说中央政府,争取分得尽可能大的蛋糕。这反映出公共投资或财政支出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宏观调控的民主商谈机制的缺失、民主互动的不充分,公共投资分配可能事实上脱离了经济民主机制的约束,受某些利益主体的不当干扰,公共投资应有的公共性受到影响。从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分析,我国的宏观调控制度为了保障政府调控的效率,某种程度上牺牲了民主化程度。因此,以4万亿投资方案为代表的宏观调控措施也给人们一个重要启示,即高度灵活与广泛授权的宏观调控制度必须具有更高的民主参与和监督机制,政府的重要调控行为必须在民主机制开展,否则,宏观调控可能会背离公共利益目标,走向其反面。

第二,建立公共预算和公共投资的法律制度约束。为保证调控的效果,政府许多宏观调控手段多以政策的形式出现,随着调控政策的成熟和稳定,需要将宏观调控纳人法治化轨道。这主要取决于两个的因素:其一,现代民主政治与法治的基本要求在于公共权力的制衡与政府行为的法治化。宏观调控作为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最重要的手段,理应纳人法治的轨道。其二,宏观调控自身隐含的风险要求宏观调控应当法治化。[7]

此次宏观调控的主要措施以税政策为例,涉及到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国家税收的问题,从而凸显出我国预算法律制度和公共投资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在政府的公共投资中,财政资金筹措、投资决策、拨付和使用都应纳人法定的预算及公共投资程序。

关于预算法律制度的完善,学界探讨也较多,可以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完善预算和公共投资的法律约束机制。以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需要政府拥有更广泛和灵活的宏观调控权,对政府调控权的监督不能照搬国外的经验,但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公共投资的民主决策与监督机制,应当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与民主制度改革与完善的一个重要问题。当然,为了保证政府调控的效率,法律程序和控制不必过于复杂,但基本的法律程序控制不应缺失。

第三,建立和完善更为广泛的民主参与制度。我国的民主参与制度建设虽然已经有很显著的成就,但总体而言,民众参与的热情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民众参与的渠道还比较单一,现有的民主参与制度还需完善,特别是听证制度,在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早已广泛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多部法律规定了这一制度。听证是发扬民主、确保政策立法符合民意的重要途径,是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的要求。这表明政府宏观调控制度需建立广泛的民主参与机制,宏观调控的民主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四,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保障法律规范得到有效的遵守和执行,制止并制裁违法的宏观调控行为。当宏观调控措施在实施中偏离了预期目标时,应当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进行及时调整和校正。我国在构建监督体系时,应建立以国家立法机关和审计机关为核心,以社会公众监督为基础,以外部及公开的法律监督体系为主,以宏观调控机构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为辅的监督体系。

作为全球经济共同体的重要一员,中国政府一直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和变化,对中国而言,最重要的是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长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本身就是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在支持政府通过调控实现GDP增长目标的同时,还应当思考上述一些更长远一点制度建设问题。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这两样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注释:

[l]王小卫:《宪政经济学的国家观念研究》,《财经研究》2005年第3期,第89页

[2]吴敬链:《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第391—399页

[3]钱颖一:《现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2—8页

[4]财政部科研所课题组:《政府与市场关系:我国改革、发展的基点》,《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第4页

[51叶明:《经济法实质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44页

宏观调控的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国经济周期;宏观调控;灵活性

一、经济周期的简要解释

1825年,英国发生了世界上第一次生产过剩危机,此后经济学家们开始注重对经济周期这一问题的研究,他们给经济周期下了此定义:“经济活动水平的一种波动,它形成一种规律性模式,即先是经济活动的扩展,随后是收缩,接着是进一步扩张。这类周期随着产量的长期趋势进程而出现。”从经济学家们的描述中,可以这样简单地理解经济周期:经济活动繁荣与萧条的交替出现并不断重复的现象就是经济周期。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周期运行阶段与历次宏观调控措施回顾

(一)1978-1981年间的经济波动与宏观调控措施

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宏观经济运行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运行速度猛增、财政赤字较为严重、外贸赤字出现及外汇储备接近于零,此即第一轮经济过热。

针对以上问题,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调控措施:搞好整体平衡;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关系;抽紧银根,大力减少货币投放和各项贷款;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

(二)1982-1986年间的经济波动与宏观调控措施

经过1982-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我国的经济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投资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得能源、交通、通信和各种原材料的供应出现短缺和价格的快速上涨。因而,1982-1986年宏观调控面对的形势是宏观经济出现了过热现象。针对这一时期的经济情况,政府采取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措施: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控制银行借贷规模、控制自筹投资、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等;同时,政府还采取了管理和监督检查物价、对信贷进行全面检查等措施。这一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行使央行职能。

(三)1987-1990年间的经济波动和宏观调控措施

1987年为上个经济周期的恢复期。1988年我国实行的价格改革引起了建国以来最大的一场抢购热潮。伴随抢购风潮的是银行存款挤兑风潮,从1988年9月到1991年年底,我国进行了为时三年的“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对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调控主要集中在1988年和1989年,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主要是:加强调控物价;加强控制信贷规模,提高银行存款利率,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缩小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

(四)1991-1999年间的经济波动和宏观调控措施

1991年中国经济增长走出低谷后,我国经济开始迅速启动起来,步入高速增长时期。从1993年开始,我国经济开始出现经济过热现象,金融秩序混乱。

(五)2000-2009年间的经济波动和宏观调控措施

2001年开始,我国经济周期进入上升阶段。到2003年,随着世界经济尤其是美国经济的全面复苏,我国经济走出了通货紧缩。但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局部过热的迹象和一些不健康、不稳定的因素。为了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较快增长,国家加强了宏观调控的决策和安排。此次宏观调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货币政策特别是公开市场操作在调控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到2009年,我国各项经济数据全面下降,经济增长和世界经济一起下降,并且降至了近十年来的一个相对低点。但在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2009年下半年我国经济开始有所起色。而2010年,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中国经济在其带动下也开始了新一轮的增长。

三、宏观调控法的灵活性分析

(一)宏观调控法的灵活性界定

如前所述,宏观调控法的灵活性即: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此来实现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的职能。

(二)宏观调控法的灵活性在经济周期中体现的特征

1.变动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次经济周期阶段发生的背景既有“市场失灵”问题,亦有市场虽处于正常状态,但市场经济形势却发生了变化。

就前一种情况而言,在我国市场经济出现缺陷时,国家当然要伸出“国家之手”,调整相关的宏观调控法规和政策,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使市场恢复正常和健康状态,此时,宏观调控法便相应地呈现出了变动的特征。

2.扩张性和回复性

一方面,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是国家运用公权对私权的一种干预。政府权力如果不受制约,极易走向专制,从而就成为了破坏市场的“利维坦”。因此,作为经济法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宏观调控法律,其必然也具有潜在的扩张性的特征,这种扩张性会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市场出现“失灵”现象,经济出现波动时,需要国家公权的扩张,对那些在市场经济形势正常时不应干预的经济关系进行干预,此时宏观调控法律应对经济周期的“扩张”是为弥补市场缺陷而“扩张”,是为了使经济波动趋向平稳和正常化。

3.相对稳定性

虽然每一经济周期运行阶段所呈现的特点和暴露的问题不尽相同,与此相对应的所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也不相同,但并不能就此否定宏观调控法的稳定性。宏观调控法在具有动态性特点的同时,也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征。站在长远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具有动态性,但从细微处具体来看,正是一个个具体的相对稳定的宏观调控法律才促使宏观调控法持续、稳定地发展。

四、总结

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是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特征,是经济规律运行的正常现象。为了应对这种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减少经济周期波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每产生一轮经济周期,政府就实施相应的宏观调控法规和政策。在这一过程中,宏观调控法起到了弥补市场缺陷、保障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保障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伴随着历次经济周期的发生,我国宏观调控法也不断进步和完善,体现出了其不同于民商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的灵活性。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宏观调控法在应对经济周期中所体现出的灵活性也从一个方面体现出了经济法的灵活性。

参考文献:

宏观调控的措施范文第4篇

一、宏观调控必须注重国内经济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伟大成就,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牺牲了不可再生资源并对环境产生了严重的污染。由于全球环境日益恶化,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已经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因此,中国的宏观调控政策必须侧重于绿色环保产业,限制甚至是取缔那些环境污染严重,能耗高而效率低的落后产业,坚决实施节能减排的国策。我们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绝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先破坏再治理环境,同时必须严格控制国家的战略资源,努力提升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积极发展环保、节能的替代能源。保护好人类共同生存的家园环境。

二、宏观调控应尽量预防未知、潜在的危机

金融海啸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次贷危机所引发的,次贷危机的出现是因为人们长期以来存在侥幸心理,无限透支未来而造成的。金融业的兴起、兴旺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然而一旦金融业的发展过分乐观、侥幸的话,在其繁荣昌盛的假象背后往往蕴藏着巨大的危机。尽管中国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绝不能因此而盲目乐观、骄傲自满。必须充分意识到繁荣背后隐藏的危机,并在危机爆发之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始终警惕我们所处的国际大环境。只有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才能真正实现长期的繁荣与稳定。

三、宏观调控应以建立体制完善制度作为发展经济的保障

中国目前的经济、政治体制都存在比较大的不利因素。必须进一步改革经济与政治体制。加大对执政党的监督力度,通过监督好执政党、各级政府以及部门的各项工作,好的政策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继续深化经济与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改进与完善各项经济制度。使得政府的组织结构、职能能够更好的服务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且能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巩固已经取得的胜利果实并进一步扩大战果。

四、宏观调控必须能够有效预防各级行政机关的违法、违规现象

尽管我国绝大部分的党员干部、各级官员都是正直清廉的。然而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断提升。部分党员干部、官员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考验、利益的诱惑。不仅极大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无限期望,也对国家产生了严重的损失;还有部分官员毫无作为,甚至是。使得国家的税收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给党和国家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也严重阻碍了国家的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他们罔顾国家利益,对国家的各种宏观调控政策阳奉阴违,导致政策无法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执行。因此,必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提高各级政府的执行水平,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五、创新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

宏观经济管理措施指的是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时所采取的有利于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各项措施,它包括各种软件措施,比如经济、行政以及法律措施,也包括一些硬件,比如传媒以及网络等。管理措施是否有效对于管理效能有直接的影响,创新管理措施有利于政府真正发挥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如今我们国家早就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成员国,创新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就是有效运用法律手段来实施宏观经济管理。中国的法制正在不断地健全之中,重要的经济、行政手段通常都会通过法律的形式,以法律为依据和保障,以免主观随意性。创新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措施还包括实现管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也就是建设电子化政府。为了尽早已国际接轨,必须尽快建设“电子政府”,进一步完善我们国家“电子政府”的体系,促进早日实现网上“政府工程”的目标。

宏观调控的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宏观调控;经济;加强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0-01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历了三十年的风风雨雨,三十年以来,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每一步都是摸着石头过河。遇到了无数的艰难险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尽管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却无法抹杀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为了实现经济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为了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全球性的金融海啸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从中我们得到了很大的启示并汲取了非常多的经验教训。

一、宏观调控必须注重国内经济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伟大成就,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牺牲了不可再生资源并对环境产生了严重的污染。由于全球环境日益恶化,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已经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因此,中国的宏观调控政策必须侧重于绿色环保产业,限制甚至是取缔那些环境污染严重,能耗高而效率低的落后产业,坚决实施节能减排的国策。我们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绝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先破坏再治理环境,同时必须严格控制国家的战略资源,努力提升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积极发展环保、节能的替代能源。保护好人类共同生存的家园环境。

二、宏观调控应尽量预防未知、潜在的危机

金融海啸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次贷危机所引发的,次贷危机的出现是因为人们长期以来存在侥幸心理,无限透支未来而造成的。金融业的兴起、兴旺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然而一旦金融业的发展过分乐观、侥幸的话,在其繁荣昌盛的假象背后往往蕴藏着巨大的危机。尽管中国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绝不能因此而盲目乐观、骄傲自满。必须充分意识到繁荣背后隐藏的危机,并在危机爆发之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始终警惕我们所处的国际大环境。只有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才能真正实现长期的繁荣与稳定。

三、宏观调控应以建立体制完善制度作为发展经济的保障

中国目前的经济、政治体制都存在比较大的不利因素。必须进一步改革经济与政治体制。加大对执政党的监督力度,通过监督好执政党、各级政府以及部门的各项工作,好的政策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继续深化经济与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改进与完善各项经济制度。使得政府的组织结构、职能能够更好的服务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且能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巩固已经取得的胜利果实并进一步扩大战果。

四、宏观调控必须能够有效预防各级行政机关的违法、违规现象

尽管我国绝大部分的党员干部、各级官员都是正直清廉的。然而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断提升。部分党员干部、官员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考验、利益的诱惑。不仅极大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无限期望,也对国家产生了严重的损失;还有部分官员毫无作为,甚至是。使得国家的税收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给党和国家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也严重阻碍了国家的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他们罔顾国家利益,对国家的各种宏观调控政策阳奉阴违,导致政策无法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执行。因此,必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提高各级政府的执行水平,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五、创新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

宏观经济管理措施指的是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时所采取的有利于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各项措施,它包括各种软件措施,比如经济、行政以及法律措施,也包括一些硬件,比如传媒以及网络等。管理措施是否有效对于管理效能有直接的影响,创新管理措施有利于政府真正发挥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如今我们国家早就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成员国,创新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就是有效运用法律手段来实施宏观经济管理。中国的法制正在不断地健全之中,重要的经济、行政手段通常都会通过法律的形式,以法律为依据和保障,以免主观随意性。创新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措施还包括实现管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也就是建设电子化政府。为了尽早已国际接轨,必须尽快建设“电子政府”,进一步完善我们国家“电子政府”的体系,促进早日实现网上“政府工程”的目标。

六、结束语

宏观调控必须着眼并统揽全局,因此难免会触犯道利益集团的利益。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应当进行必要的宣传与教育。让人们充分意识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意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终要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国富民强的目标。所以,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必须充分考虑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们切实享受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伟大成果,让人民真正意识到只有坚决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中国的经济才能获得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社会发展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