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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理论的概念

系统理论的概念

系统理论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生涯规划 基础概念 构建

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是21世纪金融系统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中的重要内容,指组织与一线员工共同构建职业发展通路,通过工作历程,使金融系统一线员工与组织的职业岗位需求相匹配、协调和融合,从而达到满足组织和成员各自需求、彼此受益的目标。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管理实践是组织中人力资源管理的两项重要任务。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是金融系统的组织、部门管理者和员工个人通过一系列职业生涯规划活动,实现一线员工个人、组织发展目标的动态过程。笔者旨在根据当前金融系统人事改革和金融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趋势为金融系统一线员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和管理的主要概念,为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的理论和原则的构建作好铺垫。

一、职业

从社会学角度界定职业的概念:中国学者程社明认为,职业是:“参与社会分工,利用专门知识、技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并满足精神需求的工作作”。[1]中国学者陈婴婴则将职业界定为:“个人进入社会的物质生产或非物质生产过程后获得的一种社会地位,个人通过这一社会位置加入社会资源的生产和分配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在《社会学词典》中,职业则被定义为“在存在社会分工的社会中,人为了作为独立的社会单位存在,谋求自己生计的维持,同时实现社会联系和自我实现而进行的持续的人类活动的方式”。这些界定强调了职业满足个人物质需求、维持个体生命与生活的功能,突出了活动与报酬的交互性。

在心理学方面,20世纪中期,职业发展心理学家如Peterson和Sampson认为职业生涯决策是一个不仅包括职业选择,而且涉及对执行完成选择所需的行为做出承诺的过程。随着心理学的发展,心理学家把职业定义为“跨越个人一生的相关工作经历模式”,是“一个人的工作经历进展过程”[2]。归纳起来讲,职业涉及三个基本内容。首先,职业是一个行为过程;其次,这个行为过程与个人从事的工作有关;再次,个体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

综合起来理解,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就是个体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实现个体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历程。

二、职业生涯

几十年来,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职业生涯给出了不同的定义。

美国心理学博士格林豪斯(Greenhouse)认为职业生涯规划是“贯穿于个人整个生命周期的、与工作相关的经历的组合”。[3]美国职业问题专家萨拍(Donald E.Super)给出了“职业生涯是指一个人终生经历的所有职位的整体历程”的定义(1957年),之后他又进一步指出:“职业生涯是生活里各种事件的演进方向和历程,是统合人一生中的各种职业和生活的角色,由此表现出个人独特的自我发展组型:它也是人生自青春期至退休之后,一连串有酬或无酬的职位的综合,甚至包括了副业、家庭和公民的角色(1976年)。”[4]

施恩(Edgar H.Schein)则将职业生涯分为内职业生涯和外职业生涯。外职业生涯是指经历一种职业的过程,包括招聘、培训、晋升、解雇、退休等各个阶段。内职业生涯则更多地注重于所取得的成功或满足主观感情,以及工作任务与家庭义务、个人消闲等其他需求的平衡,也就是内心的自我实现感。[5]

专家程社明认为职业生涯就是指“职业生涯是以心理开发、生理开发、智力开发、技能开发、伦理开发等人的潜能开发为基础,以工作内容的确定和变化、工作业绩的评价、工资待遇、职称、职务的变动为标志,以满足需求为目标的工作经历和内心体验的经历”。[1]

中国学者吴国存将职业生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职业生涯是指从职业能力的获得、职业兴趣的培养、选择职业、就职,直至最后完全退出职业劳动这样一个完整的职业发展过程。狭义的职业生涯则是指从职业学习开始,踏入社会、从事工作直到职业劳动的最后结束、离开工作岗位为止的这段人生职业工作历程。[6]

现在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观点是职业生涯是一个连续的、不断前进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核心就是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并且认为职业生涯具有两重性,即个体性和组织性。

综合起来理解,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生涯是金融系统一线员工个体在从事的金融专业领域内的获得职业能力、培养职业兴趣、职业选择、就职,到最后退出职业劳动的完整职业发展过程。

三、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生涯规划

什么是职业生涯规划(career planning),不同国家的不同领域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定义。

很明显,职业生涯规划就是针对职业生涯所做的设计。这一概念是由著名管理学家诺斯威尔最先提出的,他指出:“职业生涯设计就是个人结合自身情况和眼前的制约因素,为自己实现职业目标而确定行动方向、行动时间和行动方案。”[7]换句话说,就是指个体为未来职业发展所作的策划和准备。

职业生涯规划(Career Planning)又叫职业生涯设计,在布里奇特A.赖特(BrightA.wright)撰著的《成功的职业生涯规划》一书中正式提出了职业生涯规划这一概念。职业生涯规划的内涵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组织职业生涯规划,另一方面是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罗双平认为:“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相结合,对决定一个人职业生涯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和测定,确定一个人的事业奋斗目标,并选择实现这一事业目标的职业,编制相应的工作、教育和培训的行动计划,对每一步骤的时间、顺序和方向作出合理的安排。”[8]林清文认为:“所谓的生涯规划即指个人在生涯发展历程中,对个人各种特质,以及职业与教育环境资料进行生涯探索,掌握环境资源,以逐渐发展个人的生涯认同,并建立生涯目标;在面对各种生涯选择时机时,针对各种生涯资料和机会进行生涯评估,以形成生涯选择或生涯决定;进而以择其所爱、爱其所择的心情进行生涯选择,承负生涯角色,以达到生涯适应和自我实现。”[9]张秋山认为:“职业生涯规划,就是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决定个人职业生涯的制约因素和眼前的机遇,为自己确定职业目标,选择职业道路,确定教育、培训和发展计划等,并为自己实现职业目标对行动的时间、行动的目标等作出合理的安排。”[10]

除了上面从个体角度的定义外,也有一些学者从组织角度作了研究。戴良铁和刘颖认为:“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企业与员工共同制定、基于个人和企业组织方面需要的个人发展目标与发展道路的活动。”[11]胡振豪认为:“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相结合,对决定一个人职业生涯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总结和测定,确定一个人的事业奋斗目标,并选择实现这一事业目标的职业,编制相应的工作、教育和培养的行动计划,对每一步骤的时间、顺序做出合理地安排。”[12]

总的看来,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是金融系统一线人员将个人职业发展目标、个人职业发展可得到的机会与组织或部门现实岗位需求三者有机结合的设计过程。

四、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路径

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路径是组织为本单位员工设计的在自我认识基础上获得个人职业发展的成长通道和管理方案。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路径是在帮助员工了解自我的同时让组织掌握一线员工的职业需求,从而从组织和部门的角度为一线员工提供和创造发展的条件,满足一线员工的需要。同时,组织和管理者也可通过合理的引导,使一线员工的职业目标和发展计划与组织或一线员工岗位的需要结合起来,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发展。良好的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路径设计不仅能激发一线员工的工作热情,开发一线员工的工作潜能,而且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一线员工人才,提高金融系统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金融系统一线员工职业成功

成功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成功的意义也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从个人角度看,职业成功可以有

客观的指标,如个人地位、个人收入等,主观的评价指标一般与个人成就感和价值观直接关联。从社会学角度看,成功始终与个人、专业和组织目标联系在一起,与这些目标的实现程度相关。Derr(1986)提出的五项职业成功标准是进步(专业水平和组织层级提高)、安全(在组织中有稳定地位)、激励(受到工作性质和内容的激励)、自由(工作自权,建立自己的工作环境)、平衡(获得非工作利益的平等和高价值)[2]。目前普遍接受的职业成功标准是:提高(等级层次、专业水平和能力、声望、地位自、自我控制)、学习(获取新知识、新技能)、生理和生存需求(赚钱和购买力、就业技能)和心理(满足、自尊和自我实现)[2]。

参考文献:

[1]程社明.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J].中外企业文化,2003,(02):37.

[2]耶胡迪・巴鲁著.陈涛,孙涛译.职业生涯管理教程[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3]周文霞.职业生涯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4]姚裕群.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生出版社,2003.

[5]吴海英.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辅导模式探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个案研究[D].2006.

[6]吴国存等.组织职业生涯开发理论及其启示[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2,(3):30-35.

[7]王一敏.当代青年的职业选择与指导[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8]罗双平.职业生涯规划[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9.

[9]林清文.生涯发展与规划手册[M].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3.

[10]张秋山.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用教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系统理论的概念范文第2篇

第一、关于系统科学方法和系统法学的理论地位。在戴维.伊斯顿看来,系统科学方法现在仍然是研究政治学一般理论的唯一通揽全局的方法和高屋建瓴的视角,不幸的是,迄今它尚未遇见过竞争对手,还没有被其他政治学研究方法所取代。系统科学方法历来主张应有一个充分包容性的概念框架结构,由此来鉴别政治生活的基本范围,显现这些范围与其他领域的关系。系统科学方法构建了一个结构复杂的网络,这一网络是由若干机构以及一个个行为模式所组成的,称为“政治系统”。系统科学方法现在仍不失为政治学一般理论继续发展的出发点。[1]

戴维.伊斯顿的系统政治学在西方政治学界是独树一帜的成功的政治学理论,他对系统科学方法以及系统政治学的评价决非夸大之辞。按照我国的目前的系统科学理论,戴维.伊斯顿在几十年前所进行的系统政治学研究只是运用了一小部分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有很多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并没有得到解释、说明、阐述或运用。在系统科学已经获得相当发展的今天,我们没有理由不运用系统科学方法来促进法学的发展,没有理由低估系统科学方法的能量,没有理由漠视系统法学的发展,没有理由再对系统科学方法抱有怀疑的或保守的态度。虽然系统法学作为我国法学的一种法学理论还处于探索之中,但是我认为,我们有理由对系统科学法学方法和系统法学给予一个高度的肯定和评价,有理由相信系统法学在我国法学研究领域也能够获得巨大成功。我们应当把自己的学术目标和理想设定在一个很高的层次上。理想总是把方向指向有可能到达的目标上。戴维.伊斯顿已经到达了系统政治学这个目标,因此,我们也应当向系统法学这个可能到达的目标前进。理想又总是把目标设定在已经前进的方向上。我国法学界已经向系统法学这种法学流派和法学理论的目标前进了20多年,我们应当继续努力,进行某种跨越式的前进。

第二、系统法学研究需要的什么样的勇气、智慧和毅力。在戴维.伊斯顿看来,进行系统政治学研究必须同时具备理论勇气、智慧和毅力,三者缺一不可。戴维.伊斯顿认为:一方面,政治学理论是很廉价的,到处都有;另一方面,政治学理论又稀缺得出奇。[2]看起来我们只能在像系统政治学这样的一些宏观政治学理论和没有政治学理论之间加以选择。在政治学研究中,在系统政治学研究中,我们不能“总是在未经表达的一系列设想、没有联系起来的若干概念和拙劣整合起来的若干概念之间徘徊流连”,我们应当有勇气毅然决然地去“博取更强烈的理论自我意识,去把握更缜密的理论逻辑”。在戴维.伊斯顿看来,系统政治学的研究“与理解人类社会现象的较广泛目标息息相关”,只能“按照事物的内在逻辑做出选择。当然,这种事物的内在逻辑只是与知识的幻想、直观、传统或偶然相对而言”。由于政治系统时非常复杂的,解释和描述政治系统的网络结构和“内在逻辑”,不可能不包括“知识的幻想、直观、传统或偶然”的成分。对于个别研究者而言,“对资料随意进行研究,不受正规的理论限制,大概是一种最适宜的方法”。但是如果选用这种方法,“就必须具备卓越超群的理解能力、适用于排解疑难问题的灵活多变的思路以及在茫茫暗夜中为了点燃思想的火炬而艰苦摸索的坚韧毅力等等许多品质”。 [3]

实际上,戴维.伊斯顿的很多观点,可以视为对我国法学整体状况的真实评价和真实写照,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尽管这种评价听起来相当尖锐和刺激,一些人可能不愿意接受。就系统法学研究而言,我国法学界总体上表现出来的敏锐、勇气、智慧和毅力都是远远不够的。我作为一个“个别”的系统法学研究者,从某种角度来看我的研究方法始终就是“对资料随意进行研究,不受正规的理论限制”,我也只能这样做。戴维.伊斯顿认为这种方法“大概是一种最适宜的方法”,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鼓舞,而且我也相信我具备进行系统法学所需要的勇气、智慧和毅力。

第三、将系统法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进行研究。戴维.伊斯顿认为,理论的概括性和连贯性是甄别所有理论的两种特性。理论的概括性是指法学理论所包含的论题的范围 ,“它们从非常有限的数据到最广泛的数据,各不相同”。理论的连贯性是指构成理论的命题之间的连贯程度。根据这两种特性,理论可以分为三种:单项概括理论、局部理论和一般理论。单项概括理论的数量是很多的,它们仅仅涉及到一批非常有限的数据,适用于为数甚少的一些事情。在若干单项概括理论的基础上可以形成局部理论。关于政党、组织、利益集团、领导权力、行政行为、联盟等政治学的局部理论,只是研究政治系统的特殊方面或特殊部分,而没有说明这些局部理论自身各自都与一个更大的逻辑、更大的理论整体或更广阔的领域相吻合。这些局部理论之间,也就是“逻辑尚不确定、含糊不清和相互矛盾之处”,就成为了政治学研究的处女地,“而这正是一般理论帮助测定的区域”。系统政治学就是可以说明各种局部理论之间的关系,并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连贯性的政治学的一般理论。[4]

在这里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戴维.伊斯顿关于政治学理论的三种划分,与前面所说的刘永佶关于单一性论题论述体系、集合性论题论述体系和学科论述体系的划分,是完全相通的。戴维.伊斯顿将系统政治学作为一种政治学的一般理论进行探索,这启发我们也应当将系统法学作为一种法学的一般理论进行探索。在这种探索中,应当尽量概括我国法学已有的单项概括理论或单一性论题论述体系,以及局部理论或集合性论题论述体系,不论它们是共识性的研究成果,还是前沿性的探索。

第四、系统法学是价值无涉的实证主义法学。戴维.伊斯顿认为,很多政治学研究就是选择一些价值作为基本原则,围绕它建构一批概念和命题。由此获得的一些政治学理论作为局部理论不管如何重要,都必然面临甚为狭窄的前景。我们现在缺乏的是系统阐述政治学理论问题的一种明确方法。这种方法并不关注特定的政治的价值问题,而是拓展自己的视野,致力于处理各种政治系统所面临的永恒问题。物理学中已经有了关于运动的一般理论,生物学中已经有了关于生命的一般理论。与此相应,我们在政治学中也应当有一个论述政治生活中心过程的一般理论。在系统政治学理论中,我们可以寻求到一种理性方法,借此把握最具综合性的问题,进而在最一般层次上打开政治生活的窗口,了解政治生活可能采取的一切形式。一旦我们确认,形形色色的政治生活都可能完全变为我们研究的领域,政治学理论研究和探讨的实质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我们不会再满足于维护某些与西方文明的历史进程所产生的利益相关的中心价值。相反,我们必然会不分时间与空间,不管所研究的政治系统是最民主的还是最专制的,是最原始的还是最发达的,是最传统的还是最现代的,只是关注一切政治生活系统所面临的最一般问题。[5]

戴维.伊斯顿所研究的政治生活本身都是涉及价值的,但是,他是以一种价值无涉的系统思想和系统科学方法来分析和描述这些政治生活的。因此,他的系统政治学理论是一种实证主义的政治学理论。在我国法学界,人们围绕着多样的法的价值,构建了很多法学理论。只不过有人偏爱自由、民主、人权、正义等法的价值,有人偏爱秩序和国家统治等法的价值。这些法的理论把研究范围局限在特定的法的现象上,不能说是关于法的现象的一般法学理论。系统法学以价值无涉的系统科学方法来研究涉及价值的法的现象,因而是一种实证主义法学理论,各种形形色色的法的现象,都是系统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

在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看来,如何构建系统政治学的论述体系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戴维.伊斯顿的很多关于构建系统政治学论述体系的阐释是非常耐人寻味的。他认为,“一般理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解释它所适用的经验系统行为,完全要看组成这种理论的概念和概括中有多大程度的逻辑连贯性。一个一般理论若是构成了一个思想演绎系统,一整套经验上正确的概括便可以按特性递降的顺序,从特定的假设、前提和公理中演绎出来,这个一般理论也就以其理想的和最有力的形式,实现了其最大价值”。戴维.伊斯顿并没有认为一般系统论和控制论完整地提供了现成的演绎性命题或可以用来进行演绎分析的概念框架,也并没有认为他的系统政治学理论是完全按照演绎分析的方式构建的,是在贫瘠的政治学理论土壤中一夜之间突然绽放出的一朵“演绎理论之花”。但是他认为系统政治学理论是有可能这样构建起来的,而且意识到这一点有助于为承认和接受系统政治学研究能够取得的成就“留下余地”。[6]

戴维.伊斯顿在构建系统政治学论述体系的过程中还发现,很多相关的研究成果都是间歇式问世的,一些研究成果表现出对已有的研究成果没有太大的兴趣或与其无关。在戴维.伊斯顿看来,这种“严重缺乏现成的理论概括”和“缺乏累积性研究”的状况,使得系统政治学研究不可能做到“把各方面概括集中成为一个逻辑上松散的一般理论统一体”,而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使理论探究范围限于易驾驭的边界以内”,在“探知一系列演绎性命题”和“寻求以最起码的连贯性摆脱纯粹收集和处理资料水平的、松散关联的一系列该概括”之间求得某种适当的平衡与结合。不论如何,要想使系统政治学研究取得重要而极为有益的进展,“发展逻辑上相关的一系列概念,创构一个最高层次上的总体概念框架”,“围绕此框架,渐渐述及更加复杂的理论结构”,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在这个总体概念框架中,人们可以发现和确定用来分析政治系统的稳定而明确的分析单元。[7]

戴维.伊斯顿在《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的论述体系中,一方面有选择地将系统、输入、输出、反馈等一些一般系统论和控制论的概念和术语进行演绎,同时也从大量的政治现象、政治学理论和学说中,有选择地提炼出一些具有概括性、综合性和归纳性的概念,如政治共同体、当局、典则、压力、愿望、支持等等,并且尽量使这些概念以及相应的命题与那些演绎性概念和演绎性命题相吻合、协调、一致和相互沟通。在这种论述体系中,政治系统是核心概念,输入、输出、反馈等概念以及政治共同体、当局、典则、压力、愿望、支持等概念是两类主体概念。这两类概念构建了一个高层次的总体概念框架。在这个总体概念框架之内,戴维.伊斯顿对政治生活作了相当彻底的系统分析与综合,形成了很多新的关于政治系统的分析单元。在这种论述体系中,充斥着大量的一般系统论和控制论的概念和术语,大量的人们所熟知的传统的主流性的政治学理论和学说被肢解了,并被整合到一个概括性和连贯性的概念框架结构中。我认为这种独树一帜的系统政治学论述体系,隐含着政治学学术界在一定程度上不容易也不愿意去理解和接受的可能,也就是说不愿看,也看不懂。

我们在系统法学研究过程中几乎面临着戴维.伊斯顿在这里所说的全部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演绎、分析与归纳、综合的关系问题。我们在系统法学研究中能够意识到这些问题,并适当地解决这些问题,根据法学和法的现象的特点,“发展逻辑上相关的一系列概念,创构一个最高层次上的总体概念框架”,系统法学也就向成熟的法学理论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如何使我国法学界愿意和容易理解系统法学这个法学流派和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1]引自:《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美,戴维.伊斯顿 著,王浦劬 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1 版,前言的《社会科学、政治科学主要趋势回望》,第6-7页。

[2] 《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美,戴维.伊斯顿 著,王浦劬 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1 版,第1 页。

[3] 同前,第557-558页。

[4] 同前, 7-10页。

[5] 同前,第15-19页。

系统理论的概念范文第3篇

【摘 要 题】语言学

【关 键 词】概念框架/认知操作/语义结构/谓元

【正 文】

1. 概念框架和语义结构

概念框架和语义结构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表述,一个是各自和其他相关系统之间的连通关系,另一个是各自的内部动态结构。①

1. 1 外部连通关系

语言系统的操作可以延伸激活其他认知系统,其中包括感知系统、运动系统和情感系统;语言输入可以致使受话者通过感知神经路径获得信息,也可致使受话者执行某些动作或产生某种情绪。由此推导,语言系统和各认知系统连通,它们之间的连接部分在理论模式中可称为概念系统,和语言系统连接的概念系统部分称作概念语义。语言系统的操作包括概念语义和语法表达之间互相激活的(生成和理解)过程,即动态的体现关系。

小句的概念语义(或称概念内容)是情状。情状是概念语义系统中一种可分解整体性的关系网络,相当于一个概念语义的认知图式。所谓的可分解性就是情状由各概念组合而成;所谓的整体性就是情状可以在小部分输入的作用下,整体处于半激活状态(详见1. 2小节的实例解释)。情状和不同认知系统的连通,表现了情状的认知连通性。在笔者的认知功能模式中,小句情状的形式表征是概念框架。情状的认知连通性和可分解整体性也就由概念框架表述。

本文讨论的语义结构主要是简单小句的语义结构,其必有核心部分是述谓结构(predication structure),也称论元结构。述谓结构由谓词(predicator)和谓元(argument)组合而成:其中谓词主要体现为动词性的语法单位,谓元主要体现为名词性的语法单位。述谓结构既涉及结构成分之间的组合关系(tactics),又涉及各功能语义成分和语法单位之间的体现关系(realization)。②

概念框架重视情状和各认知系统之间的关系,所以必须处于各认知系统的接合部;而语义结构重视语义和语法之间的体现关系,所以它更接近语法结构。如果两者都存在于理论模式中,那么它们的连接位置是不同的(见图1)。

1. 2内部动态结构

概念框架和语义结构除了连接位置的不同,它们各自内部连接关系也不同,在理论模式中的形式表述也不相同。请比较以下两例句语义结构和概念框架的不同表述形式:

(1)ross smashed the glass with a hammer.

(2)the glass smashed into pieces.

两句的语法结构显然是不同的,它们的语义结构也不同,它们可形式表述如下:

施事[,ross]+smash+受事[,glass]+工具[,hammer]

客事[,glass]+smash+终状[,into pieces]

两句虽然动词相同,但语义结构却不同。

从概念语义的角度出发,两个小句都表达击毁情状。击毁情状有两个可分解的概念内容:打击动作和毁坏结果。基于经验,打击动作包括:打击者(动者)、打击动作(动)和打击对象(对象),它们组合成打击的动作概念结构。毁坏结果包括:使实体毁坏的致使者(使者)、致使(使)、致使对象(对象)以及作为致使倾向的被毁坏客体(客)及其毁坏后倾向性结果状态(终状),它们组合成表述毁坏结果的致使概念结构。其中动作概念结构和毁坏结果致使概念结构组合成击毁情状的核心概念内容。该概念内容可以形式表述为如下概念过程: 过 动者[,ross]+动[,smash]+对象[,glass]+工具[,hammer]

程 使者[,ross]+使+对象[,glass]+倾向[客

[,glass]+终状[,into pieces]]

概念过程中,动作概念结构和致使概念结构不是简单的组合,两个结构之间的一些参与者有重合关系。其中动作者(动者)和致使者(使者)重合成使动者ross,动作对象和致使对象客体重合成使动对象客体glass。

概念过程的始末可以由先设(条件)和推导(结果)来界定,并和先设、推导组合成概念框架: 先 [客[,glass]+状[,broken]]+否;……

过 动者[,ross]+动+对象[,glass]+工具[,hammer]

程 使者[,ross]+使+对象[,glass]+倾向[客

[,glass]+终状[,into pieces]]

推 客[,glass]+状[,broken]

概念框架是个可分解整体,它又是一个可以操作的认知图式。以上两个击毁小句只是这个相同概念框架的两个不同的激活过程。前句激活了概念过程的所有成分,后句则没有激活动作者和致使者,也没有激活工具,但在整体框架的作用下,它们都处于半激活状态(即框架的每一个没词项输入的单位都有一定值,但尚未到达激活的程度)。从连接关系的角度出发,概念框架和语法结构的体现关系是一对多的动态关系;从操作过程的角度出发,具体被激活的概念语义只能体现为一个语法结构。其他各理论模式中的语义结构一般不涉及操作过程,因此也不涉及整体半激活效应。

1. 3 形式表征的概括性

作为形式表征,概念框架和语义结构都有高度的概括性。但是,它们概括性的具体表现是不同的。语义结构关注的是语法结构的功能语义,所以它对小句表达的概念语义进行了舍取,获得了抽象的形式表征。虽然概念语义比语法语义精细繁复,但它的内部连接关系基于三个基本概念结构,所以概念框架在具备较大表述范围的同时,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将概念框架和语义结构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前者可以表述各小句之间更多的概念语义的相似性,因此其理论表述更加经济。例如:

(3)the tamer walked the tigers into their proper positions.

(4)the tigers walked into their proper positions.

前句是个致使小句,后句是个动作小句;致使是及物的,自动动作是不及物的;它们不同的语义结构可以形式表述如下:

施事+walk1+受事+终位

施事+walk2+终位

根据语义结构的表述,两个结构的动词语义也不同。前句的动词表示致使受事动作,后句的动词表示施事本身的动作。③

仅从语义结构的表征形式看,两句所表达的内容有两个相同的谓元,一个是施事,另一个是终位。事实上,这两个谓元只是语法语义(或功能语义)相同而已,它们的语法位置一个在句首,一个在句尾;它们的概念语义是不同的。前句的施事是个致使者,他自身可以不实施“走”的动作;后句的施事只是动作者,不含致使意义。从语义结构出发,前句的终位必须是受事的终位,而后句的终位只能是施事的。

从概念语义的角度出发,两个小句的概念内容只是范围不同而已。其中前句致使小句的概念内容涵盖了后句动作小句的概念内容;具体表现为:前句中致使倾向的概念内容“老虎走到各自位置上”和后句的概念内容相同。由此可见,语言对因果链的表达可以取整个因果关系(致使某实体动作)作为小句的范围,也可以取致使结果部分(某实体动作)作为小句的范围。在形式表述中,我们将如此两个小句的概念内容,放在单个概念框架中表述。其中“动作”和“致使倾向中的动作”用相同的形式来表征。这样的表征形式既合理又经济。它们的概念内容可以由“走”情状框架的概念过程表述如下: 过 (使者[,tamer]+使+对象[,tigers]+倾向)

程 [动者[,tigers]+动[,walk]+终位[,into positions]]

根据概念框架的形式表述,tamer是致使者,tigers是动作者,positions是动作者的终位。如此形式表征合乎两个小句的概念语义,因为“走”的动作者永远是tigers,终位也永远是动作者走动后的位置。如此概念语义自然也不悖于感知信息和运动信息。以上两例小句的操作过程中动作概念结构必须激活,致使概念结构可以激活可以不激活。在生成操作中,当致使概念结构激活时,及物小句激活;如果致使概念结构没有激活,那么不及物小句激活。

将概念框架和语义结构作一比较,如果将概念框架的成分称作参与者,将语义结构的成分称作谓元,那么两个不同的参与者(动作者、使动者)可以和一个谓元(施事)构成选择“或”的体现关系。因此,参与者和谓元的内部连接关系是不同的。由此推导,概念框架和语义结构也不相同。概念框架不仅在内部结构方面和语义结构不同,而且它有能力表述情状的认知连通可行性(见第2节)和认知操作可行性(见第3节)。

2. 认知连通可行性

情状的认知连通性具体表现为小句情状的概念语义和语言表达互相激活的可行性,也表现为它和其他认知系统(如感知系统、运动系统、情感系统等)的互相激活可行性。作为情状概念语义的形式表征,概念框架除了可以和语言表达互相激活外,还必须不悖于感知信息的操作,不悖于运动行为等等。概念框架合理的形式表述了情状概念语义的认知连通关系,而语义结构不将该认知特征作为自己的研究范围。我们举例说明两者在认知连通性方面的差异:

(5)larry hit the iron ball with the club.

(6)the club hit the iron ball.

(7)larry hit the iron ball into the corner.

(8)larry hit the club against the iron ball.

这四个小句所表达的概念内容有一个共同的打击情状。从运动系统的角度出发,通过对运动行为的观察我们可以证明:打击情状必须涉及“打击者(动者)、打击的具体动作(动)、被击实体(对象)和打击工具(工具)”。在打击情状框架中,这些动作参与者构成动作概念结构:

动者larry+动hit+对象ball+工具club

这个动作概念结构是打击概念过程必有的结构。当然,打击框架的概念过程除了动作概念结构外,还可以有范围和精度方面的内容。如用langacker[1] 的术语,概念语义可以构造(construe)概念内容(conceptual content)在范围或精度方面的不同构式(construal),这些构式激活不同的语法结构。如果将系统操作性放进来一起考虑,那么概念框架可以激活不同的概念内容范围。比如,句1激活了动作者、动作、动作对象和工具,但句2只激活了动作、动作对象和工具,动作者没有激活。不同的概念输入激活了不同的成分,相应的语法结构也不同。后两句和前两句不同,它们除了激活动作概念结构外,还激活其中一个致使概念结构,激活的致使概念结构或表示动作对象iron ball的致使倾向(句3),或精细表示工具club移动并碰击动作对象的致使倾向(句4)。从概念内容的角度出发,致使概念结构或表示句3中动作对象的因果关系,或表示句4中工具的因果关系。就整体框架的内部连接关系而言,两种致使概念结构都是可有成分: 过 动者+[,larry]+动[,hit]+对象[,iron ball]+工具[,club]

(使者[,larry]+使+对象[,iron ball]+倾向

[客[,iron ball]+终位[,corner]])|

程 (使者[,larry]+使+对象[,club]+倾向[客

[,club]+相对方向[,iron ball]])

从操作的角度出发,致使概念结构可以激活,也可以不激活。如果致使概念结构激活,那么一个小句的操作过程只激活一个致使概念结构。为了便于形式表述,概念过程设两个致使概念结构,它们之间是个选择“或”的关系(用“|”表示)。

语义结构的表述和概念框架的不同。首先,四个小句的语义结构是不同的,它们分别是:

施事+hit+受事+工具

施事(或工具)+hit+受事

施事+hit+受事+终位

施事+hit+受事+途径

不同的语义表征自然无法表述和解释各句之间概念语义的相同部分,也无法解释各句的概念内容和其他认知系统(比如运动系统)之间的操作关系。由此可见,语义结构的认知连通性非常有限。概念框架和语义结构之所以在认知连通性方面有差异,其中一个原因是概念框架的参与者和语义结构的谓元,它们有不同的定义;参与者概念更适合于表述概念语义,谓元更适合于表述功能语义或句法语义。

3. 认知操作可行性

语言的认知操作涉及提问、回答、推理等。其中推理可以是语义的,也可以是语用的。推理部分本文主要讨论语义推理。如果概念框架和语义结构是合理的形式表征,那么它们应该为语言认知操作提供必要的信息。事实证明,概念框架具有一定的认知可操作性,语义结构却没有涉及这个范围。请看以下例句:

(9)the gigantic hammer crushed the rocks into powder.

该小句框架中概念过程是: 过 动者+动[,crush]+对象[,rocks]+工具[,hammer]

程 使者+使+对象[,rocks]+倾向[客

[,rocks]+终状[,into powder]]

它的语义结构是:

施事(或工具)+crush+受事+终状

在会话中,受话者听到上述小句后,也许会问:" who operated the hammer? " 或" who crushed those rocks? " 受话者进行如此会话角色的转换,是因为该小句所表达的概念内容为提问提供了信息,即小句告诉我们,动作crush必须有一个动作者,而hammer只是动作的工具。

根据概念框架的可分解整体性,动作者和致使者虽然没有具体的输入,但由于概念框架的整体作用,它们都处于半激活的状态。由于半激活参与者没有具体的语词概念,它们都可以作为提问的对象。受话者之所以能够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它的情状概念内容中有如此的提问机制。概念框架则为我们提供了提问机制的形式表征,它就是操作中的半激活参与者。

语义结构没有如此的表述能力。无论第一个谓元归作施事还是归作工具,语义结构都无法为提问提供必要的可操作信息。如果该谓元归作施事,因施事已有具体的语词语义,我们无法再对施事提问。如果该谓元归作工具,那么语义结构本身连施事都没有,就更谈不上对施事提问了。

概念框架除了为提问提供信息,还可以为语义推理提供信息。例如:

(10)john broke the vase.

(11)the vase broke.

(12)the vase was broken.

如果有人问:" what happened to the vase? " ,以上任何一句都能推导出“客[,vase]+状[,broke]”的相同信息。根据语感我们知道如此概念语义是存在的。该概念内容,语义结构是无法表述的;但概念框架却可以。请看它们相应的概念框架: 例 john broke the the vase the vase

vase broke was broken

过 动者+动+对 客+变+ 客+静+

程 象 终状 状

使者+使+对

象+倾向[客+

终状]

推 客[,vase]+状[,broken]

三句的概念过程都含客体vase及其状态,所以它们的推导必定是相同的“客[,vase]+状[,broken]”。

4. 参与者和谓元

语义结构由谓词和谓元组合而成。就许多理论模式而言,谓元是元概念,是理论先设的[2]。问题是不同的理论模式,却有不同的谓元系统,不同的谓元系统有不同数目的谓元[3;4;5:41—46]。

谓元除了设定的数目不同外,定义策略也不同。定义策略总体上可以分出两种:一种用必要充分条件来定义谓元范畴,另一种用典型结构和亲属关系结构来定义谓元范畴[6;7:547—659]。谓元是语义结构的成分;语义结构和语法结构之间的体现关系,具体表现为谓元和语法单位之间的动态体现关系。如果如此体现关系是理论模式必须表述的,那么谓元不应该是假设性的元概念,而应该是基于体现关系并遵循科学理论表述四大总则而设立的功能语义单位[8:23—29]。如果以语法单位作为形式依据,那么不同的谓元必须基于不同的显性形式。但是,如此体现原则仍然无法彻底解决谓元和语义结构的问题。请比较以下两组例句:

(13)我们用墨水写字/*我们在墨水上写字。(工具)

(14)我们用宣纸写字/我们在宣纸上写字。(位置)

两组的前一句的“墨水”“宣纸”都可以归入谓元工具,因为它们可体现为语法结构中“用”字后面的语法单位。后句的“宣纸”可以作为位置,而“墨水”却无法作为位置。语义结构无法通过自身的形式表征来表述:为什么“宣纸”可以有工具和位置两种不同的语义功能,而“墨水”只能有工具一种语义功能。语义结构之所以无法解释这个问题,是因为这个问题不是语义结构的问题,而是概念语义的问题。概念框架却能对语义结构遗留的问题作出合理的形式表述。就“写”的情状而言,其框架的概念过程含以下概念结构: 过 动者[,我们]+动[,写]+对象[,字]+工具[,墨水]+位置[,宣

程 纸]

使者[,我们]+使+对象[,字]+倾向[客[,字]+终位

[,宣纸]]

其中“宣纸”永远是〈位置〉参与者,不是〈工具〉参与者。就概念语义和语法语义之间的体现关系而言,〈位置〉参与者一般体现为语义结构中的“位置”谓元,但在某条件下,也可以体现为语义结构中的“工具”谓元。但〈工具〉参与者不能体现为“位置”谓元。在笔者的认知功能模式中,语义结构表述功能语义,概念框架则表述概念语义,两者之间的体现关系表述了概念语义和语法语义之间的错位,即表述了两者之间不同结构的特征。

根据语符关系的研究,小句的语义除了每个小句成分的语义外,小句本身还有一个整体构架语义[9]。整体语义的存在可以明显地通过汉语变体句式来证明。汉语中成分相同或相似的小句,它们相应的把字句、被字句和一般句的可接受性是不同的。例如:

(15)老师请我们喝摩洛哥咖啡。

(16)*老师把我们请喝摩洛哥咖啡。

(17)*我们被老师请喝摩洛哥咖啡。

以上三个不同的句式中,只有一般句成立,把字句和被字句都不成立。它们不成立的原因不是语法结构不符合规律,在汉语中如此把字句和被字句的语法结构都可以成句,例如:

(18)老师把我们请进办公室。

(19)我们被老师请进办公室。

它们的“请”后面也都是“动+名”的语法结构。汉语的分析结果告诉我们,“喝咖啡”的把字句和被字句之所以不成立,是因为两种句式中不能出现具体动作的动词[10]。如此的句式限制是语义的,而不是语法的。这种语义限制本身就表明,不同句式有不同的结构语义。

如果结构语义确实存在,那么汉语各变体句式的结构语义是什么呢?语义结构是否能够形式表述结构语义呢?在回答如此理论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比较一下汉语的两个被字句:

(20)毒被人下到了鱼塘。

(21)鱼塘被人下了毒。

被字句大多数都有表示受负面影响的语义,以上两例句也有。根据受事谓元的定义,在被字句语法结构中体现为句首位置的谓元应该是受事。由此看来,语义结构应该具备形式表述被字句的能力。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第一句的句首成分确实是受事“毒”的语法体现;第二句的句首成分也表达受负面影响的语义,根据受事定义,它也可以归作受事。问题是,如果将第二句句首成分“鱼塘”归作受事,那么“毒”如何处置?请比较:

施事[,人]+下+受事[,毒]+终位

施事[,人]+下+受事[,鱼塘]+?

解决如此问题的其中一个方法是设立两个受事。这样处理有两个缺陷:(1)“下鱼塘”中的“鱼塘”无法理解为受事,(2)表述形式缺乏经济性。根据以上的讨论,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汉语被字句而言,语义结构作为一种形式表述,它显然是有缺陷的。

那么概念框架能否解决语义结构遗留下来的难题呢?笔者的回答是肯定的。从情状的角度出发,两个小句属于同一个情状,它们表达的概念内容都含“将毒下到鱼塘”的使动概念结构。但是,第二句所表达的概念内容还显示“毒对鱼塘造成影响”。因此,“毒”的致使倾向是位置的变化,“鱼塘”的致使倾向则是性状的变化。根据如此概念语义,我们可以将涉及两个句式的概念内容形式表述如下: 过 动者[,人]+动[,下]+对象[,毒]

使者[,人]+使+对象[,毒]+倾向[客[,毒]+终

程 位[,鱼塘]]

使者[,人]+使+对象[,鱼塘]+倾向[客[,鱼塘]+

终状[,受毒害]] 虽然鱼塘的终状没有显性语词表达,但常识告诉我们,“毒”对“鱼塘”会造成影响。由此可见,如果必要的话,终状的具体概念可以由概念框架和常识共同提供。当然,语义结构及其谓元是无法为如此被字句的认知操作提供信息的。

5. 结论

基于上文的举例论证,概念框架是概念语义的,语义结构则是语法语义的,两者表述的对象不同。语言理论模式之所以要设立表述概念语义的概念框架,是因为语义结构无法在表述语义结构和语法结构之间体现关系的同时,合理表述小句的概念内容。语义结构无法同时照顾到概念语义和语法结构。由此推导,语义结构无法作为合理表征小句动态概念语义的机制,也无法进行概念语义所要进行的认知操作(其中包括提问、对答、推理等操作,也包括概念语义和感知、运动等系统的互相激活,并指挥感知器官和运动肌肉操作)。而要表述和诠释语言系统及其基本特征,语言学理论模式又必须要表述和解释概念语义及其生理操作的可行性[11:36—40]。概念框架的表述则不悖于情状的认知连通可行性和认知操作可行性,所以它是一种合理的形式表征。

注释:

①连通表示可以激活,并有一定权值的连接关系

②本文所指的语法单位指的是具体语法位置上的语法单位。

③动词语义和结构语义之间的关系,笔者在待发的拙文《预示观·互动观·系统操作观》中展开讨论。

【参考文献】

[1]langacker, ronald w. grammar and conceptualization[m]. berlin: mouton de gruyter, 1999.

[2]jackendoff, ray. semantics and cognition[m]. cambridge, mass. : mit press, 1983.

[3]gruber, j. s. studies in lexical relations[d]. cambridge, ma: mit, 1965.

[4]anderson, john. the grammar of case: towards a localistic theory[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1.

[5]林杏光. 进一步深入研究现代汉语格关系[a]. 计算语言学研究与应用(jscl—1993论文集)[c]. 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

[6]dowty, d. thematic proto-roles and argument selection[j]. language, 1991, (67).

[7]schlesinger, i. m. cognitive space and linguistic case: semantic and syntactic categories in english[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8]程琪龙. “语义结构”体现关系的探索[j]. 国外语言学,1995,(3).

[9]goldberg, adele. constructions: 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10]李临定. 汉语比较交换语法[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系统理论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概念体系;理论元素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6)05-0105-05

收稿日期:2016-04-2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理论体系:概念、范畴与逻辑”(项目编号:BJA130096;主持人:周明星)。

作者简介:王良(1983-),男,山东乳山人,天津科技大学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教育学硕士,主要从事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梁卿,教育学博士,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现代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系统的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指导,因此加强现代职业教育理论体系建设应是职业教育研究的首要任务。在现代职业教育理论体系之中,概念体系处于基础性地位。基于这一考虑,本研究尝试建构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理论的概念体系。

一、概念体系建构的设计

本研究的现代职业教育指的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职业教育。所谓概念体系就是根据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而构建起来的概念集合。基于这一理解,概念体系建构的基本思路就是:获取概念――建构概念体系。

在概念获取上,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法。即从已有的职业教育研究文献中,提取职业教育的概念。职业教育的各类研究文献可谓浩如烟海,基于可操作性的考虑,本研究的文献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国知网期刊网CSSCI库中“职业教育”领域的研究文献,它代表了职业教育研究领域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二是《教育大辞典》(第3卷)中收录的职业教育术语,它汇聚了数千名教育专家学者的智慧,是职业教育领域的权威工具书。这两类文献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能够反映职业教育研究的主要成果,基本能够囊括职业教育的主要概念,从而能够保证研究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在概念体系的建构上,本研究主要采用聚类分析法和德尔菲法。概念的聚类一般有指称聚类和定义聚类两种类型。指称聚类指的是根据概念的指称,即术语来进行聚类。汉语经常采用在核心词之前增加不同修饰词的方式构词,核心词就是最高层级的概念,指称聚类的目的就是要找出这个核心词。定义聚类指的是根据概念的定义来进行聚类。从理论上来说,只有经过定义层次的聚类,才能真正明确概念之间的关系。本研究将首先搭建概念体系的框架,然后通过指称聚类和定义聚类相结合的方式,建构概念体系。在此基础上,本研究将采取德尔菲法对概念体系进行完善。具体而言,在通过文献法和聚类分析法建构了职业教育概念体系初稿以后,采取通讯的方式,将初稿发给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领域的10位权威专家学者。经过三轮征询专家学者的意见,专家学者的意见趋于一致。在此基础上,根据专家学者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得到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理论的概念体系。

二、概念体系的建构过程

(一)筛选概念

建构概念体系的前提是确定作为体系要素的概念。那么,怎样才能获得概念呢?可行的路径是以术语识别为基础,获取概念。其依据在于概念与术语之间的关系。概念与术语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概念先于术语,但概念必然表现为特定术语。所谓概念先于术语是指,人们总是先形成相关概念,然后再使用相应语词指称概念。所谓概念必然表现为特定术语是指,任何一个概念一定通过术语表示出来。基于这一关系,可以通过对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研究文献的考察与分析,从中提取相关术语,识别相关概念。

系统理论的概念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概念隐喻;词汇教学;隐喻性词义

一、引言

目前高职英语词汇教学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许多教师的教学方法过于传统,方式单一枯燥;教师不厌其烦地带领学生朗读单词,了解词性,对与课文相对应的义项进行造句释义。这种孤立讲解词汇的结果是学生每节课虽然学习了大量的词汇,但对所学词汇的理解缺乏具体感,在实际写作和阅读中往往不能活学活用;而且对词汇的记忆也不牢固。加之,高职生的英语基础相对较薄弱,水平参差不齐,所以他们的词汇量往往不能达到要求。

学习者词汇量的大小及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其英语水平的高低。高职英语教学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词汇量的提高可极大地促进学生的听、说、读、写技能的发展和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可见词汇教学是高职英语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长期以来既是重点又是难点。

语言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作为语言诸要素之一的词汇变化尤其显著。对于每一种事物、每种感觉和经验,人们不可能创造出完全独立于其他词汇的单词。大量的词义演变都是通过隐喻方式进行的;隐喻在词义演变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把概念隐喻理论应用于高职英语词汇教学,可以使词汇教学方法更加符合认知规律,并提高教学效率。本文拟从高职英语词汇教学现存的问题出发,结合概念隐喻理论,探讨其对高职英语词汇教学的启示。

二、概念隐喻理论

概念隐喻理论首先出现在《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metaphors we live by, lakoff & johnson 1980)一书中,而后在“the contemporary theory of metaphor” (lakoff 1993)一文中得到系统的阐述。该理论认为:人类的思维过程主要是以隐喻为特征,所以人类的认知系统是隐喻构造的。概念隐喻是从日常表达式中归纳出来具有典型性的认知机制, 可反映客观事物,尤其是反映一些抽象事物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概念隐喻在一定的文化中又成为一个系统的、一致的整体,即概念隐喻体系。在隐喻结构中,人们利用对两种毫无关联的事物进行感知的交融,实现从源模型向目标模型的映射。

(一)概念隐喻类型

根据lakoff&johnson的分析,以认知功能为依据,概念隐喻大致可分为三类:结构隐喻(structural metaphor)、方位隐喻(orientational metaphor)和实体隐喻(ontological metaphor)。

结构隐喻指以一种概念的结构来构造另一种概念,使两种概念相叠加,将谈论一种概念的各方面的词语用于谈论另一种概念。例如,基于概念隐喻time is money,“money”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一个概念,所有用于谈论money的词语都可以用于time这个概念。于是产生了“节约时间”,“花费时间”和“浪费时间”等说法,时间被视为象金钱一样宝贵。

方位隐喻是参照空间方位而建立的一系列隐喻概念。空间方位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概念,包括前—后,上—下,中心—边缘,里—外,深—浅等。通过方位隐喻,人们可以利用日常熟悉的空间方位来理解其他如情绪、身体状况、数量及社会地位等抽象概念。英语中,用表示方位的词语来表达抽象概念较为常见的概念隐喻有:happy is up;sad is down,more is up;less is down,high status is up;low status is down等。

在实体隐喻概念中,人们把抽象、模糊的思想、感情、心理活动、事件、状态等一些无形的概念看作是具体而有形的实体。在这类概念隐喻基础上,无形的概念可以被量化,分类,识别其特征和原因等,从而达到便于理解的目的。例如,现实生活中的“inflation(通货膨胀)”是个无形的抽象实体,可被看作是具体的物质(entity),于是就产生了概念隐喻inflation is an entity,也使以下表达方式不难理解:how can we deal with inflation?;inflation is backing us into a corner[1]等。实体隐喻最具代表性的是容器隐喻(container metaphor)。

(二)跨域映射

跨域映射是理解概念隐喻的关键,是源域向目标域的映射,在源域和目标域之间形成一系列本体或认识上的对应,用源域的结构和知识体验去谈论和思考目标域的概念。简而言之,就是将源域内的概念特征投射到目标域上,使目标域内的大量实体具备源域内概念的特征从而达到认识理解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概念隐喻中,源域内的概念为人们所熟悉且便于理解,而目标域概念较抽象、难理解。跨域映射关键在于确定两个不同概念域的相似性。

概念隐喻的认知机制可作为探析大学英语词汇教学新视角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加客观地了解其认知机制,下面用实例来具体说明。在英语国家,人们谈论抽象概念“life”时,不自觉地会运用概念隐喻life is a journey。根据上文所述的认知机制,源域(journey)的基本结构包含travelers, destination,changes, impediments等实体;而目标域(life)的基本结构则包含people living a life,life goals,movements,difficulties等实体。

两个概念域之间的实体可以构成系统的对应关系。源域中的认知结构可以粗略地描述成:一些旅行者跋山涉水前往目的地,途中经过了一些不同的地方也遇到一些困难,有时难免会失去方向。通过跨域映射,我们就不难理解:he’s gone through a lot in life.(生活中他饱经风霜。)旅途中,地点不停地变更意示着生活中的变化经历。通过概念隐喻life is a journey的认知映射,类似的表达可得到较好的理解,如give him a good start in life. i’m at a crossroads in my life. he’s over the hill. she’s without direction in her life. i was in dead-end job.

三、对高职英语词汇教学的启示

概念隐喻理论从认知语义学角度为高职英语词汇教学提供了一个新纬度。该理论对高职英语词汇教学提供了一些启示。

(一)重视基本词汇隐喻意义的教学

英语中基本词汇使用频率高,义项丰富,并且与其它词汇搭配数量众多。它们用于指代那些与人们有最直接接触的基本范畴事物。人们的思维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就不再满足于对具体事物的认识与表达,而是不断地认知、思考、表达一些抽象的概念和思想。为了完成这一过程,人们并不是无止境地创造新的词语,而是将新认识的抽象概念与已认知的具体事物相联系,找出它们的相似性,利用已知事物来思考、表达新概念,于是产生了两个认知域之间的投射,这种隐喻性思维发展了词汇的语义。大部分隐喻性思维是由基本范畴等级发展而来。词汇语义的变化使一个词具有了多义性。sweetser(1990:19)曾指出,在词义的变化过程中,隐喻起着主要的构建作用。它直接导致语言新颖性的产生,间接导致一词多义现象的产生。[2]多义现象是一个词的中心意义或基本意义通过隐喻手段向其他意义延伸的过程。

如上所述,大量的词义演变都是通过隐喻的方式来实现。词义的这种演变方式非常普遍。概念隐喻将词义的扩展加以认知化、系统化。词义的一系列隐喻性扩展是由两个认知域的相似性所产生,根据其相关性由一个个概念隐喻统辖。[3]表示人体部位的词语都有隐喻含义,部分隐喻含义可以由概念隐喻people are objects衍生而来。例如“head”在人的身体部位中位于最上端,通过隐喻引申为表示空间的词语如head of stairs(楼梯顶端)、head of page (页面顶部);再进一步通过概念隐喻延伸出蕴涵“重要、领头”的意思,于是就有了以下表达:head of government (政府首脑) 、head of the family (家长)。除了人体部位的词语,常见的动物名称(老虎、狮子、狼、狗等)、颜色的词语(红、黄、蓝、绿等)及花草树木等也具有丰富的隐喻意义。

高职学生的英语基础相对薄弱,能积极使用的词汇量仅停留在高中水平。因此在英语词汇教学过程中,教师有必要向学生灌输一种理念:词汇不是任意获得新的意义,而是通过人们的认知建构获取;建构方式主要是概念隐喻。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对基本词汇意义理解所蕴涵的概念隐喻进行分析,找出两个概念域之间的联系,培养学生的隐喻意识,使其提高词汇水平。

(二)重视英汉概念隐喻文化内涵的分析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其意义与社会文化息息相关。隐喻是世界上所有语言的共同属性,所以隐喻与文化也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隐喻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认知方式,是文化的反映。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中概念隐喻的普遍运用一方面说明了隐喻认知的普遍性和不同民族认知间存在的共性;英汉两种语言中有很多表示抽象思维的隐喻表达法都是相同的。比如:人类在幼儿时期就形成了方位意识,在语言输入中,表达方位的词语很多也容易被理解,其中不乏隐喻的方位表达,这已经形成了定势思维。例如英语国家人们形成了这样的概念隐喻“good is up;bad is down”,汉语中也不乏此类表达如“情绪低落、视力下降、身体每况愈下、地位提高”等。

另一方面,由于受不同文化的影响,隐喻概念也存在一定的文化差异。理解隐喻不能脱离社会文化背景,在英语学习中对概念隐喻的正确理解必须要了解目的语社会文化知识。例如对句子 “she spoke with a touch of vinegar.” 的理解关键在于vinegar的隐喻含义。汉语中“醋”的隐含意义是“忌妒”;而英语中vinegar的隐含意义却不同,表示“尖酸刻薄”或“不高兴”。另外,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英汉中有关颜色的隐喻理解也不一样。汉语中嫉妒别人常表达为“得了红眼病”,而英语中则说green-eyed。

处于英汉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有着不同的概念系统、认知结构、认知方式和认知习惯,不同的价值观和民俗心理,因此在隐喻的生成和理解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隐喻的理解文化背景尤其重要,它影响着对词汇隐喻的理解,因而在日常英语教学中应把跨文化知识传授融入到词汇教学的方方面面,只有学生掌握一定程度的跨文化知识,才能正确推断词汇的隐喻意义。

(三)培养学生在阅读中自主地构建概念隐喻

由于概念隐喻是系统的跨域映射,具有系统性,所以可对其进行分析和构建。它的系统性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从语言层面上看,系统性是指由于源域和目标域之间存在着系统的部分对应关系,一个概念隐喻会衍生出大量的、彼此和谐的语言表达(如time is money可衍生出waste your time、spend your time、 save you hours等表达);从概念层面上分析,不同的概念隐喻又共同构成了一个协调一致的网络体系,影响着人们的言语和思维。[4]它包括内部和外部系统性。首先,概念隐喻之间的蕴涵关系(如time is money, time is a resource, time is a valuable commodity)或同一目标域通过不同的源域实现(如love is war, love is magic, love is a journey, love is madness等),从而构建起一个协调一致的概念隐喻体系。其次,对于由相同源域来实现的概念隐喻形成了系统的概念隐喻表达体系。最常见的例子是方位隐喻(如 happy is up, high status is up, ra tional is up, conscious is up等构成了一个以up为中心语义网络)。

学生日常阅读中自主地构建概念隐喻,形成丰富的积累,使单词记忆趋向形象化,有助于提高词汇习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