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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

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

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现状;应对方法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在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生活垃圾的增多。据七部委联合的《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中所述,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约1.71亿吨,虽然因城镇所处的地区不同,不同城镇的人均日垃圾产量不同,但毫无疑问的是,城镇垃圾的总清运量在不断攀升,垃圾处理问题愈发严重。

垃圾分类回收,这是从很久以前我国就开始倡导的一个垃圾处理基本要求。对于垃圾分类进行归纳回收,这是为了将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良好的分类,以便对不同的垃圾采取相对应垃圾处理方法,从而达到高效的处理效果,减少填埋和焚烧垃圾所消耗的能源,同时最大限度的回收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资源,减少垃圾浪费,控制垃圾污染。

愿望是良好的,前景是美好的,但我国现在仍处于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起步阶段,对于垃圾分类回收的规定,我国所做甚少。如今,我国对于垃圾分类回收的主要要求体现在公共垃圾回收方面,最显著的即垃圾桶出区分可回收、不可回收两个较大的分类,将公共场所所产生的垃圾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区分,而对于人们日常生活垃圾的分类却鲜有明确规定,多以倡议、宣传为主。为了了解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情况,作者对此展开了一个走访调查。

以作者所在城市,河南省濮阳市为例,作者走访了市区内近四十个大小不同的居民生活区。首先,对于日常生活垃圾回收,各个小区均设有明显的垃圾回收处,确保了垃圾不会随意丢弃,保证小区内部整洁。但所有小区无一例外均未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垃圾回收区内部没有划分不同垃圾的堆放区域,所有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同一区域。

通过对垃圾的观察,市民在丢弃垃圾时也并未对垃圾分类,塑料制品,餐饮垃圾,玻璃废弃物甚至电池均以直接或袋装的方式丢弃在垃圾回收处。在进一步的对前来丢垃圾的市民的询问调查中,绝大多数的市民表示有垃圾分类处理的概念,日常生活中也有垃圾分类的意识,但实际日常垃圾丢弃时没有分类处理。90%的市民表示未分类的原因在于无明确分类垃圾堆放地点,个人分类丢弃无显著效果等。

而市政府垃圾回收系统方面,通过对市区内的垃圾回收中转站的走访,我们发现,中转站其主要功能在于对各个小区的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垃圾压缩并转运至垃圾填埋厂或焚烧厂,出于成本方面考虑,对于垃圾集中回收均是以垃圾车按时按区域直接进行回收,并无垃圾分类方面的措施。垃圾填埋厂及焚烧厂由于距离缘故未能实地走访,但对比郑州市的垃圾处理情况,作者有理由相信,工厂内无条件、也无方法实现对于垃圾的分类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难以分类回收的原因有很多,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垃圾分类处理观念存在问题,认知不够深刻

对于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理,我国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对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的观念,政府和人们都存在不足。90年代,国内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混乱,作者小时候所在小区就存在垃圾乱堆乱放无人处理的情况,气味难闻,扰乱了正常生活秩序。近年来随着政府统一规范的发展,集中处理已成主流,乱堆乱放早已过去,市民乐于接受现状的变化,对于垃圾集中处理的情况鲜有了解。而由于中国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各级政府对于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这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但成效不是立杆见影的工程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2 垃圾分类处理外部条件缺乏,分类难以实现

垃圾分类处理需要的除了意识,还有外部条件的支撑。走访的市民均表示未能垃圾分类是由于无分类环境所致,市民即使分类堆放,集中回收的城市垃圾收集系统也会将垃圾统一回收,失去了分类堆放的意义。政府方面,由于城市区域大、人口众多等因素,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着各种困难,需建立一系列完整的体系,这对于发展中的政府是不小的开支,也使得垃圾分类回收实现的难度较大,难以实现。

3 垃圾分类处理法律规范空缺,无可依据标准

我国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仍处在起步阶段,九十年代末,我国才开始建立相应完善的垃圾回收系统,实行垃圾袋装化,撤消垃圾箱采取“垃圾不落地”的回收方式,初步完成了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距离完善垃圾分类回收还远远不足。现阶段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参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关于垃圾分类,自2009年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是一部专门应用于垃圾分类的法规,但仅仅限制了电子产品,各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条例也存在着政策不清,实践难以执行等诸多问题,相比于日本《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大量与垃圾减量相关的法律,甚至是打开垃圾回收袋确认垃圾分类情况,不符合就打回原地拒绝回收的严格要求,我国相距甚远。从立法方面垃圾分类就无从谈起,实践更只能是纸上谈兵了。

4 垃圾分类处理学术研究较少,技术标准不足

日本垃圾处理系统的完善,这个很多人有所耳闻。日本对于垃圾分类处理的限定近乎于苛刻,每种废弃物应归于何种垃圾,每种垃圾应当何时堆放在何地,处理什么样的垃圾应缴纳多少垃圾处理费用等等规定数不胜数,有效的解决了垃圾分类回收方面的问题。这都是学者、政府通过长期研究、讨论得出来的便于实施且切实针对国情的解决方案。我国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风土民情不同,垃圾产生情况也不同,照搬一个模式显然是不显示的,但我国对于垃圾分类方面的研究却少之又少,大多数学者讨论更多的是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的解决处理方案,对于垃圾处理这种污染产生源头的分析明显不足,急需人们更多的关注。

其实,垃圾分类难以实现的原因还有很多,不过都证明着我国在这方面仍需长期的努力,针对这些情况,我个人而言提出了一些方法。

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范文第2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方案》后,生活垃圾分类再次成为了社会热议的话题。

从鼓励到强制

居民提来垃圾,称重后,拿着积分卡往类似POS机的机器上一刷,积分就打到了卡上。1千克厨余垃圾积2分,1千克废旧报纸积10分,200个积分折算15元,可兑换卫生纸、洗手液等生活用品,或享受家政保洁、理发等社区服务。在北京朝阳区劲松五区社区的“绿馨小屋”前,这样的情景经常发生。

劲松五区有26栋居民楼,居住着近1200户居民,每天平均产生各类生活垃圾近5吨。这里分布的3座绿馨小屋,是专门为居民提供垃圾分类的小场所。绿馨小屋是北京首创智慧环卫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震在2012年建立的。

如今,把分类垃圾送至绿馨小屋已经成为社区很多居民的习惯。分类后余下的垃圾,则被投放到社区主路边标有“其他垃圾”的大桶中。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清运车将错时进入小区,每辆车上安装有GPS定位系统,防止混装混运。这些垃圾清运车将劲松街道的厨余垃圾送往位于大兴区的南宫生活垃圾堆肥厂,经过发酵降解等一系列处理过程,变成可被再利用的肥料,“其他垃圾”则被运往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

绿馨小屋的方法代表了当下国内生活垃圾分类的一种典型模式,即以自愿和奖励的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分类。而此次《方案》的,则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强制性。

“所谓强制,隐含的意思就是界定了垃圾分类的责任,明确了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产生者,要对这些垃圾负责,否则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解读说,“但根据国内的现实情况,估计短时间内可能还是会将强制性手段与激励性措施结合起来,双管齐下,让居民尽快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生活垃圾到底应该怎么分?

垃圾分类是指按照垃圾的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影响以及现有处理方式的要求等,将垃圾分离成不同类别,为后续的科学处理提供基础,有助于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垃圾分类是发达国家较早进行的,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有一些城市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比如1993年北京制定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到了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全国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拉开序幕。

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应该怎么分呢?“目前比较流行的有二分法,比如干垃圾与湿垃圾,或不会烂的垃圾与会烂的垃圾;有三分法,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还有四分法,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其实,世界各国的垃圾分类方法不尽相同,这需要因地制宜。”刘建国解释说。

此次的《方案》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并未提出一个固定的模式,而是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办法,给出的参照方法是分为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在内的易腐垃圾以及包括废纸、废塑料等在内的可回收物三类。但《方案》强调“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

在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看来,这是此次《方案》中的一个亮点。“我们与发达国家相比,家庭有害垃圾的单独收集相对来讲是个短板,而这次的《方案》把它提到一个重要的位置。”

两网融合与三个衔接

国内垃圾分类进行了这么多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很多人的感觉是,从表面上来看,垃圾分类似乎止步不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徐海云看来,这是因为三个对接还有待完善,即可回收物与废品回收利用系统的对接、有害垃圾的收集与危险废物收运系统的对接以及厨余垃圾收运与整个生物质的利用的对接。“这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一个过程,要从顶层设计、全社会参与等方面逐步推进。”徐海云说。

徐海云认为,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庞大的拾荒者的废品回收系统,他们是可回收物分类的主力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废纸、易拉罐、废塑料等回收率也是很高的。但我们目前还没有摸清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的家底。“每个城市现有的废品回收系统究竟能回收多少纸、金属、塑料等,收集后去了哪里,有什么问题、困难,我们还不清楚。”徐海云说。

“再生资源回收或俗称的废品回收与垃圾处理的两网融合是必然趋势。”刘建国说,“两网是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的产物,如今在北京这种大城市,从事废品回收的人越来越少,因为成本太高了,这样更多的垃圾进入到垃圾处理系统中,增加了负担。此前废品回收是市场主导,垃圾处理是政府主导,推动两网融合,实际上要承认废品回收就是垃圾分类,废物利用就是垃圾资源化,废品回收跟垃圾处理一样,也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这样废品回收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争取政府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在刘建国看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离不开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个环节的配套衔接,形成高效顺畅的系统。“‘四分系统’关键在一头一尾,即分类投放和分类处理。前端分类投放准确率较低,制约了后端分类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污染控制效果;反过来,后端处理设施不到位和低效率又影响了前端居民分类的积极性。所以,一方面居民要尽到垃圾分类的责任,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做好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建设。”

垃圾分类需要全民参与

如何提高全民参与程度,也是摆在生活垃圾分类面前的一个问题。

“这是习惯养成的问题,它与社会整体的进步相关,涉及到人的心理、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因素,改变习惯需要时间。但现在必须明确的是,垃圾分类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要多反思自己,不要把责任一味推给他人。”

采取各种措施,能让大家便捷地进行垃圾分类,尽量不增加麻烦,这是李震认为调动居民积极性的有效方法。“垃圾分类首先要满足居民‘我要扔垃圾’的需求,然后才是‘如何扔垃圾’。”李震说。

在徐海云看来,生活垃圾分类的全民参与还离不开倡导对再生产品的使用。“可回收物最终要变成产品,需要市场。一提到循环经济,大家可以夸夸其谈,但问题是如果没人购买再生产品,这就是空话。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是再生产品,消费者愿意去购买,这才是绿色循环经济。”对此,刘建国表示赞同,“如果没有市场需求,再生产品最终也只能变成垃圾。”

垃圾分类是一种手段,最终要解决的是垃圾问题。刘建国和徐海云都表示,从源头上来说,还是要提倡人们改变消费模式,尽量少产生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垃圾分类;北京市;昌平城区;分类状况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3-0062-03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一般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房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我国一度采用混合收集方式,即城市生活垃圾不需要任何处理,混杂收集然后集中处理的方式,基本采用填埋法处理,也就是不进行垃圾分类。这种方法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可以处理,不需要全民参与分类,处理垃圾时也简单粗暴,但是其后果显而易见:其中可回收的资源无法再利用,有毒有害垃圾也会污染环境。

一、昌平区小区垃圾分类状况

1.小区垃圾分类状况。根据小区的社区公共环境建设、物业建设、住宅的户型及面积、大致的居民月平均收入等因素可将小区划分为高、中高、中、低四档。(1)高档小区。每栋楼都有垃圾分类指导员,设有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三种垃圾桶,也设有回收点。但是垃圾分类指导员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居民反映没有见到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三种分类垃圾桶也没有真正做到分类,居民们没有按照垃圾桶上的标识将垃圾分类处理。而回收点的作用不大,只有距离回收点较近的居民才会使用其安放自家杂物。小区内也没有过期药品、电池、水银等危险垃圾特殊回收的方案。物业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在宣传栏张贴海报,很少有深入的宣传。(2)中高档小区。居民丢弃垃圾时并没有核对垃圾桶上的标识,而是选择离自己较近的垃圾桶,而且其中的废电池也没有特殊处理。居民们普遍存在着垃圾分类的意识,也会对废纸、塑料瓶进行废品回收处理,但是对于其他的生活垃圾并没有分类处理,特殊垃圾处理箱位置设置不合理,很少有居民使用。回收点居委会用来放置闲置物品。而垃圾分类宣传有过一至两次深入的宣传。(3)中档小区。某小区毗邻昌平区两个偏向理科类的重点高校,进行垃圾分类宣传的大学生志愿者非常多,几乎定期举行垃圾分类宣传,垃圾分类宣传非常好,宣传橱窗中贴着相关的非常详细的资料,居委会有过期药品、水银温度计、废电池、灯管的分类处理箱,其中确实有居民所丢弃的垃圾。但是居民没有利用回收点,而是自己处理废品。居委会在小区的所有出口都安放了特殊垃圾回收桶,使用效率较高。但是普通生活垃圾只有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这两种。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很少有居民进行分类处理,执行状况较差。(4)低档小区。某小区居民以某厂老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为主,居住面积普遍较小,住房类似于保障性住房。居民收入普遍较低,知识水平较低,垃圾分类意识较低。物业建设缺乏,居委会的大门紧锁。回收点没有使用痕迹,也没有分类垃圾桶,普通垃圾桶较少,平均3栋楼有一个垃圾桶,整体建设较差。居民反映整个小区对垃圾分类的建设较差,几乎没有垃圾分类宣传,没有分类垃圾桶,也没有特殊垃圾分类处理。但是居民们有一定的垃圾分类意识,由于分类麻烦,认为政府不会进行后续处理等原因而不进行垃圾分类。(5)实际调查结论。昌平城区的小区都设有昌平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但是可利用率低,基本是放置闲置物品。不同档次的小区垃圾分类的状况不同。高档小区的垃圾分类状况相对较好,设有三种分类垃圾桶:回收、不可回收和厨余垃圾。中高档小区一般设有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分类垃圾桶,低档小区的垃圾分类状况较差,没有分类垃圾桶。高档和中档小区的垃圾分类宣传较好,低档小区的宣传状况较差。但是,最终垃圾运走都是集中统一运走,并不分类处理。

2.问卷调查中的垃圾分类状况。日常生活垃圾处理上,11%的被调查者对日常的生活垃圾不出售也不分类,60%的被调查者将废品出售,其余的投放进垃圾桶,只有29%的居民将垃圾将废品出售后,分类投放其余垃圾;22%的小区没有分类垃圾桶,58%的小区虽然有但是没起效果或者效果不大,仅有3%的小区有分类垃圾桶且执行得很好。只有4%的小区对药品、电池、化妆品瓶、水银温度计等有毒垃圾进行特殊回收,绝大部分小区对此都没有回收点或者弃之不用。所有小区都设有统一的回收点,但是99%的居民认为该回收点没有被合理利用。50%的居民表示自己居住的小区没有举行过垃圾分类的相关宣传,41%表示虽然进行过,可是并没有起什么用。没人认为垃圾分类宣传好,执行好,这说明居民普遍认为垃圾分类状况较差。

二、昌平城区垃圾分类现状和存在问题

1.垃圾分类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北京市昌平城区生活垃圾的生产量以3%左右的速度逐年增加,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和消纳已经成为困扰城区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共北京市政府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就,但是从长远发展角度看,垃圾回收处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还没有深入人心,在实际行动上有很大欠缺。调查研究显示,虽然大部分居民了解垃圾分类,仍旧有超过半数人不能严格按照垃圾类别来丢垃圾。一是家庭生活中,不能做到垃圾分类保存。二是很多家庭在将垃圾扔进小区的分类垃圾桶的时候不能按标识投入。第二,居民垃圾分类知识匮乏。对于垃圾分类的知识,大部分居民有粗浅的认知。我国对于垃圾分类的前期宣传力度较大,但是深度不够。居民能够简单区分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中青年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要高于老年人对垃圾分类的了解。但是对于一些较为细致的垃圾无法进行区分。这种问题的出现不仅反映了我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不够普及、深入,也侧面反映了我国垃圾分类标准不够明确、细致。第三,垃圾分类设施不完善。从家庭方面来看,居民家里不设分类垃圾桶,这就意味着垃圾分类前端的失败。但这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居民无意识,垃圾分类本身需要增加总投入,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影响实际执行。小区居民楼内没有配备完整的垃圾分类措施。垃圾处理的受益人为昌平区乃至北京市全体居民,那么垃圾处理的费用应该是北京市昌平区政府承担,以财政支出的方式下拨,实际上不少西方国家正是以这种方式付费。但是实际中我国垃圾分类责任主体不明确,垃圾分类有不明确的责任体系,这个不明确的责任体系也没有落实,财政政策上也没有具体的落实政策,这就导致了北京市垃圾分类雷声大雨点小。

2.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知识中存在的问题。调查问卷的分析结果显示,昌平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知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关于人们不按照分类扔垃圾的主要原因,35%的居民认为觉得麻烦,21%认为对垃圾分类回收的益处不了解,20%认为设施不全,无法分类,14%认为不知道如何分类,10%认为对职能部门不信任,认为还会将垃圾混在一起,分类是无用功。64%的居民表示应该积极配合垃圾分类。21%认为需要政策的鞭策,15%认为条件不成熟,难以分类。这说明,居民们是一定程度上了解垃圾分类的益处的,也赞成垃圾分类,但是由于现实原因(例如执行困难,例如麻烦)而放弃垃圾分类。如果政府有政策鞭策,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成熟的条件,居民还是乐于垃圾分类的。在日常垃圾的处理中,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并不强,并且小区的设施也不够全面,影响垃圾分类的贯彻和实施。而且调查显示,大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都有一定的了解,但并不能十分准确地分清生活中各种垃圾属于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

居民的经济水平和学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垃圾分类的知识。他们的关系并不是绝对的正相关或者负相关,而是有一定的相关关系。在可回收垃圾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全对的人或学历较高(博士),或是学习相关专业,而且收入较高(月收入超过6000元);而厨余垃圾的19%的错误率中,有10%的人月收入低于1500或者学历为高中及以下。学历高或者是经济水平高的人对于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在某些程度上,高于学历低或者经济水平较低的人。

三、解决建议

1.进一步加大社区宣传,社区物业部门发挥监管、指导作用。从之前的调查可以了解到,目前居民尚未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的习惯,因而一定程度上的指导和监督是必要的。一方面,物业部门可以定期在社区进行垃圾分类的宣讲活动,指导居民将不同的垃圾放到对应的垃圾收容器中;另一方面,社区可以进一步改善垃圾收容器上的标签设置,在标签上注明更为详尽的内容,帮助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

2.从厨余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入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餐厨类有机垃圾是填埋场污染空气和地下水的主要来源,也是目前居民垃圾分类知识薄弱环节。对于厨余垃圾,可以参考日本、德国等垃圾分类已经比较完善的国家,在现有的垃圾分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垃圾分类标准。

3.进一步完善垃圾集中、运输,特别是垃圾处理时期的进一步分类过程。垃圾运输全程监督和管理,尤其是垃圾处理终端监管。在居民垃圾分类后,垃圾清运车并没有真正做到按照分类清运,而是将垃圾混合后统一运走,这就造成了前期垃圾分类的浪费。如果不改善垃圾分类的终端处理,那么前期的宣传、居民分类工作就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应该加强垃圾分类终端管理,如不同垃圾不同时段回收,或者一个垃圾车划分为不同的部分,分装不同类别的垃圾。

4.完善政策法规,用行政、经济和科技手段进行垃圾分类的实施。在现行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垃圾排放、组分的特点,政府可以实行更为具体全面的垃圾分类办法。同时,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城区在垃圾堆肥、垃圾焚烧发电、热能利用和污染控制、电子垃圾拆分等处理技术的科技含量,并鼓舞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资源综合利用效果。

5.贯彻落实现有的政策,加强监督,加强问责机制,建立并且执行完善的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垃圾分类的管理主体应该明确,各个部门划分明确的责任及义务,并且认真落实。不应该出现互相推诿责任或者无人落实负责的状况。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进行公示,不仅做到内部监督,内部问责,同时加强人民群众对于相关负责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的问责体系和监督体系。同时,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内部强化绩效考核机制,量化标准,真正发挥垃圾分类应有的效果,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造福百姓、资源利用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刘梅.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2011,32(10).

[2]陈兰芳,吴刚,张燕,张仪彬.垃圾分类回收行为研究现状及其关键问题[J].Ecological Economy.

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范文第4篇

一、垃圾分类的历程回顾和概念解析

(一)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的简要历程

上世纪90年代前,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基本上是一个概念。记得小时候,牙膏皮、桔子皮、墨鱼骨等各种可循环利用的物品都可以卖给废品收购站或药店。据北京环卫集团考证,北京日报早在1957年就有“垃圾分类,利国利民”的报道,这是在正式刊物上最早出现的垃圾分类的概念。

1996年,北京市西城区大乘巷社区在环保组织的倡导下,开始推动以废品回收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2000年,住建部确定北京等8座城市试点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进入政府主导层面,开始“可回收”、“不可回收”两分法的推广。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之后到2008年圆满举办,北京的垃圾分类一直围绕实现奥运承诺开展工作。

2009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引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面对激增的人口,城市每年需要拿出500亩土地用于垃圾填埋,城市运行不堪重负,同时面临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意见》中首次明确了采用“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卫生填埋”三大成熟主流技术进行综合处理,将垃圾处理结构优化为4U3U3,彻底改变主要依靠卫生填埋处理的方式。

2013年,为改变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同时确立了“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原则。按照大类粗分的标准,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意见》后,在朝阳区“三街两乡”先行开展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试点,取得了明@效果。2010年以来,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先后在3759个小区建立了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站点,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入户发放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在社区招募“绿袖标”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2万余人,宣传、普及和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垃圾分类覆盖人口达到800万人,占比达到可推行垃圾分类小区的80%。此外,在制度建设方面,北京市在2011年创新性地制定了代表国内地方立法先进水平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3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施行。

(二)对垃圾分类概念的解析

首先,上位法中生活垃圾概念缺失导致垃圾分类方向不明。按照我国固废法中的定义,垃圾为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则没有明确的定义。参考其他国家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则包含了垃圾分类的基本技术路径和政策思路。比如德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垃圾和其他城市生活垃圾两类。家庭垃圾包括普通家庭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生物垃圾、可生物降解的庭院和公园垃圾、可回收物(包含玻璃、废纸、纸板、轻质包装材料、金属等);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包括街道清扫的垃圾、餐厨垃圾、市场垃圾、其它混合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不包括矿产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以及二次垃圾(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继续处理的垃圾,如飞灰、炉渣、破碎物、淤泥、动物残留物等,不包括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可作为原料或产品的垃圾)。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定义是指日常家庭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家庭垃圾)以及商业活动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商业垃圾),不包括工业废弃物以及法律规定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爆炸性等特性的有毒有害的废弃物。

其次,城市管理体制分割导致了对垃圾分类的狭义理解。长期以来受政府管理体制的局限,垃圾管理表现为各自为战的“碎片化”状况。生活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负责,废品回收由商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处理由环保部门负责,装修垃圾由住建部门负责,电子垃圾由工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的执法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循环经济政策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如此等等。环卫部门发起的垃圾分类工作,多年来在环卫部门的职责范围内打转转,分出厨余垃圾几乎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部。一方面,厨余垃圾的分出率仅有5%左右(开展垃圾分类小区的平均水平),高投入低产出,财政绩效不佳,垃圾分类效用饱受质疑;另一方面,进入终端处理设施的垃圾中几乎没有可用之物。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垃圾分类标准,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就已经达到了资源化率70%的水平。相对于2016年北京市每年872万吨的生活垃圾清运量,20万拾荒大军每年分拣出约500万吨的再生资源,而这部分贡献并未计入垃圾分类效果。

最后,“两网融合”是对垃圾分类的理性回归。从历史发展的进程和垃圾分类概念的国际接轨来看,垃圾分类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矛盾在于再生资源回收。同时,要从根本上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出路在于循环经济政策方针的落实。从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角度看,伴随着国际市场原油、钢铁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低迷,疏解非首都功能力度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低、小、散、乱的经营难以持续,需要及时构建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避免可再生资源流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从战略上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改革措施中,明确了将原来由商务部门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划转城市管理部门,职能上的一体化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了条件。垃圾分类应是对包含再生资源在内的所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推动的以分出厨余垃圾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系统与商务部门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两网融合”是新时期垃圾分类的应有之义。

二、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和路径解析

(一)北京市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

垃圾分类知易行难。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先后经历了以废品回收为主的“二分法”,到以厨余、可回收、其它垃圾的“三分法”实践,以及由试点突破到提高覆盖率的管理目标的调整。从环卫部门自身原因来看,一是没有摆脱“放几个分类垃圾桶”的纠结;二是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瓶颈”始终没有突破;三是“政府推动有余,全民参与不足”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片面追求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进一步造成了考核标准的偏差,使垃圾分类流于形式,脱离了其应有的社会基础。

从问题表现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垃圾分类关系民生保障、关系城市环境、关系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站位不高、抓手不足、措施不严;二是垃圾分类宣传“最后一公里”环节没有解决好,物业公司等单位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还存在居民不了解垃圾分类方法的情况;三是在社区收运环节存在混装混运问题。分类收集车辆配备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挫伤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四是再生资源市场低迷,回收人员减少,回收网点严重萎缩,各级分拣集散中心尚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快递包装、电子垃圾快速增长,给垃圾分类提出了新的课题;五是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不完善,约束性不足,执法难度大,考核体系不够配套,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二)垃圾分类的路径解析

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需要从路径上明确垃圾分类的三大关系。

一是明确垃圾分类目标和手段的逻辑关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目标,垃圾分类是手段,不能为了分类而分类,本末倒置。北京市在“十三五”时期环卫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垃圾处理的“金字塔”体系。处在顶端的是减量化,即减少垃圾的产生,往下两层分别是再利用和资源化,前三个层级涉及循环经济的范畴,主要措施包括限制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净菜进城、不剩餐、旧货交易、废品回收和垃圾分类等。再往下是热回收,也就是垃圾焚烧或进行生化处理,最后一级是无害化。垃圾分类中的干湿分开,是对后两级垃圾处理的直接支持。

二是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联动的结构关系。以法治为基础,在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中,要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社会宣传动员等手段,打造垃圾分类的环境基础,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协同、市民自觉,最终养成全民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在形成行为改善和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同时,p少社会整体成本。从其他城市的经验看,采用积分奖励等经济手段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前期阶段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长期实施将面临效用递减和财政保障的困难。

三是认同末端决定前端、循序渐进的时空关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需要时间。特别是终端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生化处理设施需要加快建设,如果只有单一的填埋工艺,垃圾分类难免重蹈覆辙。此外,正规的再生资源收集、分拣、打包、转运、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需要明确空间布局并加快建设,正规的运营队伍需要及时形成。当前,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萎缩,正是正规企业进入并替代“拾荒大军”的时机,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制定精准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和措施建议

(一)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

垃圾分类作为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是城市经济、城市社会、城市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作用,体现了人与环境和谐关系中的城市文明,并与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法治精神、环保意识、自律意识等密不可分,是一个综合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必须调动政府、企业、社会、家庭、个人等各个主体的积极性,缺一方而不可为。在当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环境短板的大背景下,北京市更要坚持首善标准,加快构建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社会与市场合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两大原则”、立足“三大属性”、紧扣“四大环节”,通过突破难点、落实责任、建立互信、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首都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1.坚持“两大原则”,科学制定管理思路

一是“末端决定前端”原则,即前端垃圾分类方法取决于末端设施的处理方式。北京市生活垃圾有机质多,含水量大。一直以来,垃圾分类的技术路线是“资源回收、干湿分开”。近年来,随着末端处理设施的建成投产,北京市已经基本可以实现干的垃圾进行工业化机械再分选后,有价值的东西再利用,剩余部分焚烧处置;湿的垃圾主要是生化处理,转化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到“十三五”中期,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1.82万吨/日,生化处理能力达到6350吨/日,基本满足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二是“习惯决定效果”原则,即分类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居民的分类习惯。垃圾分类是文明进步、公民意识提升的结果。很难想象在环保意识不强、习惯于胡乱丢弃的环境中,垃圾分类能够推行下去。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好的社区都离不开居民的积极配合,自觉分类;少数市民未能很好地支持配合分类,根源还是“怕麻烦”、“图方便”的惰性思维,缺乏自觉意识和内在动力。因此,提升市民的分类意识,要突出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从娃娃抓起,提高垃圾分类知识、方法和流程的知晓率,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是基础性的工作。要采取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抓好领导带头、机关示范,发挥居(家、村)委会、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等的指导作用,把活动做深、做细,不断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变“要我分”为“我要分”。同时,要加大政府投入,配套完善垃圾分类各环节相应的基础设施,最大化方便居民群众,最便捷地完成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范文第5篇

(1.吉林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长春130118;2.长春建筑学院,长春130604;

3.吉林建筑大学松辽流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长春130118)

摘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是目前发达国家处理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在这方面,我国的技术经验还相对缺乏。通过阐述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以及国家法规政策,从多方面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政策不能落实的原因。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是必然趋势,分类收集后,现有的垃圾处理模式已无法满足需要,垃圾的处理方式也需要进一步改进。最后针对堆肥厌氧处理有机生活垃圾反应速率慢的问题,提出了有机生活垃圾与剩余污泥结合厌氧消化的改进方法。

关键词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原因分析;剩余污泥

中图分类号:X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500(2015)02-0030-04

Exploration on 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cation and Organic

Wastes Disposal Methods

Fu Jie1, Han Xiangkui1,2, Li Guang1,3

(1.Jilin Construction University, School of Municipal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Changchun130118, China;

2.Changchun Architecture & Civil Engineering College, Changchun130604, China;

3.Key Laboratory of Songliao Aquatic Environment, Jilin Construction University, Changchun130118, China)

Abstract: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ed collection and processing is the main way to deal with garbage in developed countries, while our country is still lack of technical and experience in this respect. By describ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as well as 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 of urban living garbage classified collection and disposal policy can not be implemented. Living garbage classified collection and processing is an inevitable trend. After separate collection, the existing waste disposal methods can not meet the needs of waste treatment. Aiming at the problem of slow reaction rate of compost anaerobic treatment, a suggestion of anaerobic digestion of organic garbage and excess activated sludge is proposed.

Keywords: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ed collection; causes analysis; excess activated sludge

收稿日期:2014-12-23

作者简介:付杰(1990-),男,吉林长春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有机固体废物厌氧消化。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居民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以及市政管理产生的垃圾[1-2]。“十一五”以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1.5亿t,人均产量达1.2 kg/d,超过了1 kg/(人·d)标志性水平线,并且每年以8%~10%的速度递增[3-4]。生活垃圾的危害已经凸显出来;侵占土地资源、污染空气、水体,甚至还有爆发火灾、传染疾病的隐患。具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堆存量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m2,每年的经济损失达300亿元[3]。

针对“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我国政府于198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2007年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与此同时,各地区也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颁布了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国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方面法律法规从无到有,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从空泛的法律制度到具体的实施方案,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重视,也体现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日趋完善的管理模式。

解决垃圾问题的目标是减容、减量、无害化,并达到资源、能源化目的[1]。目前,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的处理方式有填埋、焚烧和堆肥。经过多年的实践,这几种方式的缺点、危害性也暴露无遗。除了资金、技术、管理方面的因素影响外,追根溯源是垃圾分类不够彻底。2000年,国家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6],然而,多数城市经过多年努力,垃圾分类依然举步维艰。

1垃圾分类收集困难原因分析

1.1环境意识淡薄

从哲学理论讲,环境意识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环境价值观念,即能否认识环境的重要性;其二,人们保护环境行为的自觉程度。1968年,美国学者Roth首先提出环境素养的概念,并认为,环境污染是那些环境盲造成的,我们应该培养有环境素养的人。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不可否定这一措施的积极效果,但许多消费者不会因为0.2或0.3元的额外生活支出而放弃使用塑料袋,并且很多塑料袋使用后就被随手丢弃或充当垃圾袋了,完全不符合循环经济和生态学的概念。一次性垃圾袋的使用也是司空见惯,虽然方便了生活,但是不仅制造了更多的垃圾,而且将垃圾包裹后增加了处理的难度。这些现象屡见不鲜,时有发生,而且不缺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在践行着这种行为。我们提出垃圾分类收集已经很多年了,但是,在对部分环卫工人和城市居民的调查发现,大多数人了解垃圾分类,但是对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概念比较模糊[7]。环境意识的淡薄,致使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异常艰巨。要提高公民的整体环境意识,需要教育界身体力行的努力。

1.2科普知识缺乏

国内垃圾桶一般都标有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害物字样,你是否出现过拿着垃圾不知该往哪个垃圾桶丢的尴尬局面?可回收垃圾包括了5类垃圾,然则这些垃圾中,不是全部都可以回收的,如塑料。根据塑料受热后的性质不同可分为热塑性塑料和热固性塑料。在塑料的回收过程中,热塑性塑料是可回收的,热固性塑料是不可回收的。能否区别热塑性和热固性塑料,是塑料垃圾能否回收的关键,然而很多人就卡在了这里,这也是垃圾分类不能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这个问题,美国工业协会(SPI)在1988年了塑料制品回收标识。这套标识将塑料材质辨识码打在容器或包装上,从1号到7号,让民众无需费心去学习各类塑料材质的异同,就轻松地加入到回收工作的行列。现在这种标识方法已经被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接受和引用。在我国,很多商品上已经印刷了这种标识码,然而有多少人能看懂它不得而知。

1.3垃圾混合收集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还是采用混合收集的方法,这与垃圾分类处理的理念和趋势背道而驰,是对垃圾分类处理的致命一击。混合收集增加了城市垃圾收集和运输量,不仅消耗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浪费了资源,而且普通垃圾混入有害物质后,加大了垃圾处理的技术难度,增加了垃圾处理设施的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降低了可用于堆肥的有机质的资源化价值[8]。我国有95%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采用填埋处理,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卫生填埋仍将是我国大多数城市解决生活垃圾出路的最主要方法[9],混合收集无疑又增加了卫生填埋的负担。

垃圾收集过程是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环节,能起到再分类、再回收的目的。据报道,1993年德国的垃圾分类收集已占垃圾总量的75.5%,家庭中垃圾分类收集也已经达到很高水平[10]。在德国,家庭一般都会将不同垃圾单独存放,然后由垃圾运输部门使用不同的垃圾运输车将分类好的垃圾运送到相应的处理地点。在城市街道的垃圾收集点也是放置不同标识的垃圾容器,供居民和路人分类投放垃圾。混合收集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垃圾收集方式的转变是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的关键。

1.4回收垃圾挑肥拣瘦

根据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和物质守恒定律,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几乎所有成分对人类都具有再利用价值,这种价值可以通过健康的供求关系、良好的市场流通和科学的技术方法最终获得[11]。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率还非常低,市场化严重不足,这也导致了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但资源仍被严重浪费的态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成为物资再回到市场,这部分垃圾一般被称为“废品”。“废品”回收工作基本是由个体户完成的,个体户回收存在挑肥拣瘦只讲经济效益的特点,那些被遗漏的废品基本上被环卫部门当做垃圾清运了。

在可回收垃圾中,金属和纸类的回收率比较高,布料次之,最后是塑料和玻璃,因此应该将研究重点放在塑料和玻璃的回收上。据了解,2012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为5 781.86万t,2013年产量达到6 188.66万t,而回收利用率却只有25%,直接浪费资源达到280亿元[12]。在欧洲,再生塑料平均回收率在45%以上,德国回收率达60%[13]。玻璃的回收中,也因为成色的问题,很多玻璃不能够再回到市场。分析原因,可以归结为:企业回收这些产品再制造利用的成本接近甚至超过利用原材料制造这些产品。针对这个问题,应该建立垃圾回收补偿机制,对那些回收这类“废品”的企业进行一定的补偿,利用经济杠杆撬动垃圾回收。

1.5强制性法律措施缺乏

自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以来,我国政府、地方部门已经陆续颁布了许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其中已经有很多涉及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问题。虽然已经颁布和实施了很多法律,但是有些法律过于原则性而缺乏可操作性或者没有可实施的配套方案。

国外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主要有2类法、3类法、4类法以及5类法[14];我国主要是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物,但是在更详细的分类中,法律没有明确指出。在垃圾的收集过程中,我国城市环境卫生部门使用的垃圾清运车一般没有分类收集的功能,这也导致了垃圾无法分类回收。需要法律政策强制督促这些设备更换,并且应该有规章制度约束垃圾收集工作人员的行为。在决定垃圾最终处理方式上,也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比利时禁止填埋可燃烧的城市生活垃圾;德国禁止对有机碳含量超过5%的垃圾进行填埋[15]。法律作为调整和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最有力的手段,不仅要在末端治理上大费精力,在源头控制上也应该煞费苦心。如在塑料行业,欧美、日本等国家的塑料生产企业都是根据ISO11469国际标准对塑料制品分类,达不到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允许进入市场,而在我国,目前根本做不到。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探究

目前,国际上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通常以填埋、焚烧和堆肥3种方式为主。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生活习惯、自然地理条件的不同,在处理方式上也有较大差异。美国、意大利、英国等国家以卫生填埋为主;日本、丹麦、荷兰则以焚烧为主;而芬兰、比利时则以堆肥处理所占比例较大[16- 17]。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以填埋甚至简易填埋为主,填埋比例高达81.7%[18]。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生活习惯的改变,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据文献介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成分与无机成分分别以每年7%左右的比例递增和10%左右的比例递减[15]。目前,大城市的一些小区生活垃圾中有机物的干基比甚至能达到90%。垃圾成分的改变,在随着垃圾分类收集政策的落实推进,垃圾的处理方式也应该进行创新改革。

城市生活垃圾有机物含量增加,且多是含水率高、易腐烂的食物垃圾。现在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堆肥,堆肥处理无害化程度高,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4],也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厌氧消化处理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研究人员的青睐。清华大学通过手工分选有机垃圾的实验得出,固体含量在30%左右时适合微生物厌氧消化,粒径为2~3 cm时,产酸需要19 d,粒径为5~7 cm时,产酸需要35 d[19]。实验说明了有机生活垃圾厌氧消化的可行性。然而由于厌氧消化反应速率慢,致使其在实际应用中受到很大的限制。如果在有机垃圾中加入适量的剩余污泥,充分利用污泥中大量的厌氧微生物,是否可以提高厌氧消化的反应速率,缩短垃圾厌氧消化的时间,如果该方法可行,则有助于解决剩余污泥的问题。

3结束语

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方面面临着较多的问题,尤其是环境带来的制约经济发展困境,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势在必行。欧美、日本等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都曾遭遇过重大的环境问题,我国政府深谙其理,确立了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国策。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还处于探索期,各个环节都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更需要每个公民积极的配合。垃圾处理技术水平落后,也成了垃圾高效无害化处理的瓶颈,希望科研人员能再接再厉,秉持积极负责的态度,尽快攻克技术难题,为我国美好的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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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Diaz Luis F,Savage George M,Eggerth Linda L.Management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an international overview[A].Beijing: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Thermo physics,Chinese Academyof sciences,2005.

17Xu Wenlong.Current status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municipalsolid waste treatment technology in China[A].Beijing:Instituteof Engineering Thermo physics,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2005.

18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我国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2008年发展综述[J].中国环保产业,2009,(6):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