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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范文第1篇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垃圾分类过于笼统,北京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根据《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3类;大厦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两类。目前的垃圾分类方法简单易懂,在操作上也更为可行,相比过去没有分类或者只按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的分类方法有了很大进步,但跟国外非常细化的分类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就是跟上海地区推广的“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内容的黄、橙、蓝、绿四色垃圾分类标准也粗略了很多。分类的简单适用于目前的情况,却不利于初始的垃圾分类与后端的资源化处理的衔接。

缺乏垃圾分类意识,目前生活垃圾主要在居民住宅中产生,一部分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垃圾被居民自己收集起来卖给废品收购站,剩下的经济价值小或者没有经济价值的垃圾被居民直接投放到垃圾箱中,大部分垃圾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分类,垃圾不分类的现象在居民家庭中普遍存在。

政府宣传力度不足。北京市90年代初就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十个试点城市之一,但直到现在,垃圾分类工作也是一直走走停停,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垃圾分类需要的是全员参与,而政府的宣传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跟国外随处可见的垃圾分类宣传相比,北京在垃圾分类方面的宣传力度还欠缺很多。

缺乏完备的垃圾回收体系。生活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和回收再利用,而目前北京市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垃圾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的体系,大部分有价值的垃圾都是由环卫工人或拾荒者进行进一步的回收利用,垃圾回收体系的缺乏也导致了居民垃圾分类热情的降低和垃圾分类的难度。

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经验

生活垃圾分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也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程度。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都在推行生活垃圾的分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综合来看,其主要经验有:制定法律、管理严格、政府重视、细化分类、宣传到位。

制定法律

严格的法律是保证垃圾分类实现的关键。美国各个州和城市都订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鼓励或要求每个家庭将垃圾严格分类以便回收利用,而且垃圾分类回收做得好的居民可以享受减少交纳垃圾处理费的奖励。德国1991年实施了《包装条例法》,规定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运输包装、转换包装和销售包装的回收利用义务。欧共体则在1994年制定了统一的包装条例规定,要求其成员国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对商品包装达到一定的回收利用率。

管理严格

垃圾分类最为重要的一环是政府的严格而有效的管理。日本的垃圾投放时间有严格的规定,不可燃垃圾一星期可以扔两次,而可燃性垃圾只能两个星期扔一次。韩国对分类垃圾混装的家庭有着极严厉的惩罚,如把含水垃圾与不含水垃圾混在一起,会被处以相当于50美元到290美元的罚款。纽约有专门的环保警察检查垃圾分类情况,不在指定的地方分类放置垃圾,会面临25美元到100美元的罚款。

政府重视

德国极为重视生活垃圾的分类,各城市每个居民生活小区都设有大型专用垃圾分类收集箱,用于回收各类垃圾,商店里设有废旧电池回收箱,各居民家庭也都有分类垃圾桶,用于分装废纸、金属等资源垃圾和普通垃圾。日本横滨政府为了帮助市民按照规定倾倒垃圾,向市民们发放了一本27页的关于如何给垃圾分类的手册,超市售出的每一样产品的外包装上都有十分详细的分类标记,会注明此类包装属于什么样的可回收资源,以指导普通市民在家中更便利地将垃圾分类。

细化分类

很多国家和地区对生活垃圾都有非常详细的分类。日本横滨将垃圾分为10种分类类别: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物质、纺织品、资源类、纸类、瓶罐、牛奶盒、大型废旧物、公共设施不负责处理的超大型废弃物。台北地区生活垃圾分一般类垃圾和资源类垃圾,一般类又分废纸类、旧衣类、塑料类、厨余类等;资源类包括铁罐、玻璃罐、电池、灯管等。德国居民住宅门前一般都有黄蓝黑绿四只色彩鲜明的垃圾桶,桶上都贴着简明易懂的垃圾分类图案,黄桶收集废弃金属、包装盒和塑料,蓝桶和黑桶分别“吞食”废纸和普通垃圾,绿桶则收集从普通垃圾中新分类出来的茶叶和蛋皮等生物垃圾。法国的垃圾分类包括纸箱、纸片处、废木头处、废金属处、废家居处等等。分类的细化充分保证了市民投放垃圾的准确性。

宣传到位

政府非常重视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日本政府很早就对中、小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将垃圾问题纳入课本,垃圾分类从小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而不是一种麻烦。韩国把垃圾分类作为小学的必修课,使之从小养成好习惯,小学一年级学生就参与垃圾分类劳动,大量的垃圾分类培训和宣传使得垃圾分类深入人心,成为垃圾分类工作不可忽视的一环。

促进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和措施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生活垃圾的回收既是一种行为和习惯,也是一种约束和经济体系,不但需要居民的自觉行为,更需要政府的法律约束和有效监管。有着良好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国家和地区大都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生活垃圾的分类,北京也应循此惯例,着眼于垃圾的家庭分装、分类投放、垃圾收费和监督惩罚措施等几个层次,在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体体系和居民意识的基础上,循序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证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

细化分类标准

相比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令人炫目的垃圾分类细化程度,北京市现行的垃圾分类明显存在不够细化的问题,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北京市未来的垃圾处理越来越倾向于更为环保和经济的垃圾焚烧方法,那么可燃物和不可燃物的垃圾分类则应是顺应此趋势的分类方法。虽然过于细化的分类在目前的居民意识和条件下无法实现,但先进的垃圾分类方法是逐步形成和完善的,相关部门应制定生

活垃圾分类细化的标准和长远计划,分步骤推进,使生活垃圾的分类更为科学合理。

加大投资力度

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是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措施。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投资力度:一是加强对分类垃圾箱的布局投资。即便在现行简单的垃圾分类条件下,很多社区和街道也并未设置垃圾分类箱,直接导致居民无法分类投放垃圾:二是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运输等全过程的投资。生活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分类处理并资源化,生活垃圾的运输、处理、资源化等后续问题如果无法解决,源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资和市场运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垃圾设施和分类宣传,比如在垃圾分类箱上设置广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等。

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采用政府购买的形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政府部门的资源化采购不仅可以大幅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而且由于政府部门的示范效应,能很大程度上促进垃圾分类在全社会的推广和普及。克林顿政府就规定,政府用纸的60%必须是再生纸,这项措施很快扶植了美国的再生纸行业。北京市也有必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措施,比如规定所有政府部门采用政府统一定制的分类垃圾箱、政府用纸全部采用再生纸等,通过政府购买行为支持并促进垃圾分类产业体系的形成。

解决城市垃圾拾宝现象。垃圾拾宝现象不解决,居民的垃圾分类就毫无意义,后续的垃圾分类处理也会更为复杂。要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需要居民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政府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建议一方面加强分类垃圾箱的管理,另一方面考虑将垃圾拾宝者纳入城市垃圾分类就业体系,统一管理和培训,既可以防止因拾宝者造成的垃圾满天飞的现象,又可以解决垃圾工人短缺的问题,从根本上杜绝中国独有的垃圾拾宝现象。

强化垃圾分类宣传

垃圾分类的意识非一朝一夕所能形成,既要靠政府的高效管理,也来源于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美国、日本等国家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也历经了很长的时间才得以形成,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促进此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媒介优势,在电视广播中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传播垃圾分类回收的好处。二是在中小学校普及宣传生活垃圾分类,使生活垃圾分类从小就深入人心,并带动整个家庭的参与。三是加强大众宣传,深入社区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印制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宣传资料等,在社区、机关、校园等地区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组织市民参观垃圾分拣设施、垃圾处理厂,亲身感受生活垃圾分类的好处。

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范文第2篇

(一)生活垃圾减量的内涵与外延分析

1.城市生活垃圾的界定。城市生活垃圾: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生活垃圾减量化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需要,随着原生资源开采费用的增加和废弃物处理成本的上升,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城市生活废弃物产生的问题;生活垃圾减量化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需要,通过重新利用生活垃圾中的可循环物资,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不仅是缓解资源压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城市生活废弃物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生活垃圾的“三化”内涵及社会经济效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狭义内涵分别是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的生成源头、生成后的中间循环处置环节、最终处置(末端处置)技术而言的。

生活垃圾“三化”目标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如下图1所示。

图1 “三化”与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关系

(二)上海生活垃圾组成成分的分析与预测

与发达国家相比,上海生活垃圾的成分具有餐厨垃圾含量高、可回收物质较少、季节变化较大、水分偏高等特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煤气普及率的提高,全市生活垃圾中可燃成分含量逐步提高,可回收成分逐渐增多。垃圾成分出现的这些新特点,要求与其有相适应的垃圾综合处理方法。

据预测,到“十二五”末期,上海生活垃圾各组成成分的比例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十二五”末期上海生活垃圾成分图

(三)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工作现状

1.垃圾的分类处理在上海的实施现状。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始于1995年,其间分类模式经历了多次调整。十多年来,垃圾分类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一些瓶颈问题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垃圾分类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垃圾分类标准设计不够具体,分类设施标准有待统一;垃圾分类城乡推进不平衡;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分散,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垃圾分类方式粗放,后续资源化程度不高;末端处置技术中填埋处置比例过高;公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等。

2.垃圾的收费政策。美国、巴西、加拿大、台湾地区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实施了垃圾收费政策,这些办法都有可取之处,但还无法直接“引进”到上海,因为对于垃圾收费,很多人从心底还未能接受。因此,上海暂不考虑用收费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3.垃圾管理立法。目前,上海与生活垃圾相关法规包括:《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管理办法》、《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尚未形成体系,对市民处置垃圾的行为缺乏约束。

4.宣传教育活动。上海生活垃圾减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力度不够,在宣传形式上主要采用宣传栏开展平面宣传,利用现代的大众传媒较少,总体宣传效果不佳。

5.垃圾管理引进社会资本在上海的实施现状。目前上海环保治理的经费不足,政府对社会力量参与环保产业没有规范的政策加以保障,缺乏有效的措施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环保产业,不能形成多元投资机制。上海市在调动“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主要瓶颈及其成因研究

制约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的瓶颈主要包括:

(一)对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缺乏研究

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与生产——居民购买与使用——垃圾产生——可回收垃圾再利用——填埋或焚烧”等环节,其中垃圾减量化自“设计”开始直到“回收”结束。“改进产品设计与提高”与“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是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的两个关键抓手。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机制应重点围绕两个关键抓手展开。而“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的核心是垃圾分类环节,只有将可循环利用物资从垃圾中分拣出来,回收利用才有保障。

(二)目前的上海垃圾分类制度尚待完善

上海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已有一段时期,但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包括:

1.分类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推进——常见的公共垃圾桶含糊的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利用垃圾”与“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且对居民培训工作不贴切、不到位,很多居民对分类标准一无所知,分类工作也就无法开展。垃圾分类在中国属新生事物,缺乏习惯与传统,而目前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的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分类工作的开展。

2.居民自发进行垃圾分类意识明显薄弱。除部分想分类但不清楚如何分类的居民外,尚有一部分居民习惯于传统的丢弃垃圾方式,认为垃圾分类增加工作量,拒绝开展。因此,加强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是今后实现上海垃圾减量化中的重要一环。

3.缺乏对垃圾分类的奖惩制度。目前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缺乏有针对性的直接或间接的奖惩机制。垃圾分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靠居民自发实现,缺乏制度保障。

(三)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缺乏有效的平台进行系统整合

目前,关于生活垃圾减量化方面的制度与规范彼此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与衔接,亦缺乏统一平台将其有效整合,致使各种制度各自为政,难以产生工作合力。

三、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总体思路

(一)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形势分析

1.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影响因素。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分别与上海市总人口数及上海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在对未来上海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进行预测时,应充分考虑两者的影响。

2.“十二五”期间上海人均生活垃圾量的预测。RTCE(与生活垃圾产出相关的人均消费支出)指与生活垃圾产出密切相关的人均物质消费 性支出,如在食品、饮料、衣服、鞋类、家具、书本、报刊等方面的消费支出。RTCE数据可以通过细化、拆解人均可支配收入和TCE数据得到。通过分析历年RTCE与TCE之间的关系,得到RTCE预测方程如下:

通过分析历年RTCE与生活垃圾产生量之间的关系,可以建立以下预测模型:

利用上式及“十二五”期间各年RTCE预测值,可以计算出各年生活垃圾预测值,其变化趋势如下图3所示:

图3 基于RTCE预测法的“十二五”期间各年上海人均垃圾预测值变化情况图

由图3可以看出,自2010年起上海的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88公斤水平增长,2015年突破1.25公斤/人日,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形势严峻。

(二)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生活垃圾减量化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全体市民,实践证明仅靠政府某个部门和单项法规难以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与支持,还需要订立相关的法规制度,这些离开政府主导几乎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的政府主导作用体现在:政府高层领导主管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政府应给予生活垃圾减量以政策和资金支持;政府主导立法工作。

2.强化“二次处理”原则。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的“二次处理”是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理的中间环节,是在垃圾分类收集后,对其中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更深化的处理,“厨余垃圾”本地完成最终处理,不需再运入填埋场和焚烧厂;“其他垃圾”经过二次分类,最大限度筛选可循环物资;不可循环废弃物经压缩后运入终端处理场所,实现最大限度的减量。国外很多国家在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理的之间也都具备强大的“二次处理”能力。实践证明,有效的“二次处理”是生活垃圾减量化的重要保证。

3.“厨余垃圾”本地处理原则。“厨余垃圾”具有污染性、刺激性、腐败性等特点,是人们对生活垃圾避而远之的主要原因。目前“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50%左右,一旦“厨余垃圾”与可循环垃圾混合将极大地增加分拣的难度。因此,利用“厨余垃圾”的腐败性在区域内对其进行生化处理,不仅减少污染其他垃圾的机会,也减轻了最终处理的工作压力,具有重大的减量意义。

4.循环经济原则。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规律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循环经济是实现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即减量化的重要途径。分类后的可循环利用物资必须由较为便利的渠道进入流通市场,作为次级资源进行重新利用,才能有效减少终端处理量。

(三)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总体思路

解决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全生命周期分析,从垃圾产生的源头(产品设计)开始直至垃圾焚烧、填埋,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生活垃圾减量化设计;通过对生活垃圾产生的流程分析,从生产商、零售商、居民小区、垃圾收运场所直到焚烧厂、填埋厂,开展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理的全流程减量化设计;通过对生活垃圾产生、处理的所有相关方进行分析,构建政府规范、部门执法、企业自律、群众监督、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全方位减量化保障体系。从而形成“一横一纵”的生活垃圾减量化综合处理体系。其总体思路如图4所示。

(四)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要有持之以恒、努力不懈的长期准备。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各项工作,应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养成习惯、有序开展。课题组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3年工作进度,如图5所示。希望经过全市人民3年的共同努力,可以取得较好的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

(五)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技术路线图

我们设计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整体方案主要体现在源头控制、分类收集、二次处理三个主要环节。在上述三个环节中,通过各种方法、设施、技术手段减少垃圾终端处理量,其技术路线图如图6所示。

1.生活垃圾减量的源头控制。商品包装是这两类生活垃圾的主要来源。生活垃圾减量的源头控制的主要思路是通过出台相关法规,鼓励企业简化商品包装、采用可循环材料比重,提高包装过剩及其部分一次性商品进入上海市场的门槛,从而实现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塑料、纸类等包装材料)产生量的目的。参考国际先进水平,通过源头减量措施预计可以实现提高可循环材料的比重约20%~40%,减少包装过剩10%~15%左右,预计最大可实现减少5%的生活垃圾排放量。

2.生活垃圾减量的分类投放控制。分类投放的主要目的是快速地找出生活垃圾中的可循环物资,重新作为物资资源投入流通领域。通过分类垃圾桶,要求市民在垃圾投放时分为玻璃、织物、家用电器、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六类。通过分类,可以直接将玻璃、织物、家用电器、有毒有害垃圾从其他垃圾中分离出来,避免污染,提高重新率,并通过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回收,作为物资资料重新利用,不再进入最终处理环节,减少终端处理压力,实现生活垃圾减量的目的。如果垃圾分类制度能够较为顺利地实施,保守估计至少有垃圾总量5%~10%的减量。

3.生活垃圾减量的二次处理机制。二次处理是一次处理的有益补充,不仅弥补一次处理的不足,还可以减轻终端处理的压力。要求在垃圾分类收集后,无法利用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必须运入“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进行二次处理。其中“厨余垃圾”进行生化处理,预计可以实现“厨余垃圾”90%~95%的减量;其他垃圾经过二次分拣,分离其中可循环物资,剩余无法利用废弃物经过压缩后进行终端处理。预计其他垃圾可实现50%的减重与75%的减容。

四、完善上海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机制的重点领域研究

(一)上海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研究

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可行性。全生命周期(LCA)可预测某一产品或某项活动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它是一种促进环境管理的工具。这项技术可以有效地应用到生活垃圾管理,评价环境的可持续性。

图4 上海生活减量总体思路图

图5 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进度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与产品不同,城市生活垃圾LCA与产品LCA对比如表1所示。

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与生产——居民购买与使用——垃圾产生;—可回收垃圾再利用——填埋或焚烧”等具体环节,其中垃圾减量化自“设计”开始直到“回收”结束,如图7所示。因此,“改进产品设计”与“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是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的两个关键抓手。

图6 上海生活垃圾减量技术路线图

(二)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的研究

1.垃圾分类对于生活垃圾减量的重要性研究。垃圾源头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必由之路;垃圾源头分类收集是使废物变成再生资源、变成财富的有利条件;垃圾源头分类收集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封闭管理,杜绝垃圾中病菌的传播;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运输、处理、处置的工作量,减少环境污染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可简化后续处理工艺并提高效率、降低能耗、降低成本;垃圾源头分类收集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2.上海生活垃圾的分类模式。按照“大类粗分”的原则,结合上海各区实际以及3种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模式对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实行全市统一的分类标准。

“2+4”分类制度包括:湿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含可回收废弃物)、玻璃、织物、电器产品、有毒有害垃圾(电池、药品等)。

6种垃圾的具体界定如下:①玻璃:无毒的玻璃制品及其残损件;超50%为玻璃材质的物品;②织物:主要包 括各类纺织物,包括衣物、鞋子、床上用品及其残损件等,以及超总重50%为纺织物材质的物品;③有毒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废旧电器以及电子产品、各类盛放或残存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等;④家用电器:家用的各类使用直流电或交流电的设备及其残损件;⑤湿垃圾(厨余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的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如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⑥其他垃圾:除上述5种垃圾外的一切生活垃圾。

3.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步骤。①在垃圾分类时,因玻璃、织物、电器、有毒有害四类垃圾一般数量有限,易于分类,故首先应该将特种垃圾进行分类投放;②将湿垃圾(厨余垃圾)分离出来;③剩下的为其他垃圾,因其他垃圾中含相当数量的可回收废弃物,因此需相关人员进行继续分拣。

4.各类垃圾的流向。①有毒有害垃圾、家用电器:每隔一定时期有相关生产厂商负责到各居民小区回收;②玻璃、织物:由经营玻璃、织物回收企业每隔一定时期负责到各居民小区回收;③湿垃圾(厨余垃圾):厨余垃圾用塑料袋直接收集,投入指定垃圾桶中,采用电瓶车桶车对接方式运至各“垃圾处理站”,由环卫专业作业部门进行堆肥处理;④其他垃圾:又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两部分,其中可回收部分直接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不可回收部分投入到收集站指定垃圾桶中,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运输进行填埋或焚烧。

(三)上海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研究

国外学者研究表明,生活垃圾收费可以大幅度降低垃圾的产生量,如图8所示。

图8 德国部分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前后排放量对比图

上海当前开展垃圾收费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体系,法律层面的不可行;收费标准难以确定,操作层面不可行;缺乏相关政策的配合,保障层面不可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尚未完全建立,技术层面的不可行。总之,现阶段上海进行生活垃圾的收费工作符合我国相关法规,有一定的必要性,目前上海尚不具备开展垃圾收费的必备条件,如果强制实行垃圾收费不但容易引起一定的社会问题,而且也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四)面向居民上海生活垃圾减量的宣传效果提升研究

1.加强宣传教育,赢得社会和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有实效的宣传;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环保民间团体的积极性,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真正让老百姓知道垃圾分类“为什么做”、“怎么做”、“如何做”。

2.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市民的环保教育。除了加强学校教育、传媒宣传外,还可通过公布环境公报、垃圾处理公报,赋予利用可回收垃圾生产的产品以特殊标志和荣誉,鼓励市民使用这些产品等方式强化市民的环境意识。

3.目前,在主要交通干道和商业街布设的分类收集垃圾箱是很好的宣传素材,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还应在中小学(幼儿园)的环境教育中增加分类收集的内容,不仅培养学生的分类收集意识,更重要的是养成良好的分类收集的行为习惯。

(五)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研究

1.动员与整合社会力量,拓展公众参与层次和渠道。生活垃圾减量是一项需要全民积极参与的公益事业,政府政策的制定、执行和反馈、修正,都需要公民的积极配合与参与。“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性、基层性及灵活性使其在动员公民参与生活垃圾减量中都有先天优势。

2.公众环境权益意识和参与主动性。公众环境权益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监督权、环境索赔权、环境议政权。对待环境治理问题,政府应该进一步转换思路,利用有效传媒,使大家对环境状况有一个真正的了解,既不夸大情况的严重性,也不盲目乐观,这样会比单纯宣传垃圾分类的益处更有说服力,既提高公众环境权益意识也有助于提高公众主体意识和法律意识。公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主动进行参与,在参与权受到侵害的时候,运用法律的方式保障自己的参与权。

3.补充政府一定职能,推动完善政策和优化效果。非政府组织在推动垃圾减量工作,可以发挥非政府组织自身灵活、精干、专业、高效的优势,借用社会的强大力量来改变政府面对公众不断增加的各种需要而日渐力不从心的窘境,又能通过减少政府的具体管理事务,加强部门协调做好配套政策工作。

(六)上海生活垃圾产生量交易制度的研究

生活垃圾产生量与居民生活水平关系密切,上海市各区县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建立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垃圾产量交易已成为在发展不平衡状况下实现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论证上海生活垃圾产生量交易制度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的基础上,致力于研究如图9所示的上海生活垃圾产生量交易方式、交易制度以及实施细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交易制度的潜在社会问题及其预防措施。

(七)完善上海生活废弃物有偿回收体系建设

生活废弃物回收体系的理想模式是结合社区生活废弃物分类收集工作,依托社区合理布局,在生活废弃物分类收集的小区建立方便居民的回收点,在垃圾收集的源头即把各类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分离出来。形成“废弃物回收—再生原料加工—合理利用—废弃物再回收—再加工利用”的循环体,逐步呈现再生资源产业化发展的格局。

图9 生活垃圾产生量交易模式示意图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应做到在3-5年的时间内,形成覆盖城乡便民服务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和现代再生资源信息网络,使9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管理;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车;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80%以上再生资源(主要品种)通过规范的渠道,其流向、贮存、处置得到有效控制,如图10所示。

图10 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示意图

五、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对策与措施

(一)成立“上海市垃圾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

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涉及环卫、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以往各部门之间就生活垃圾减量化问题缺乏足够的联系与协作。虽然各部门认识到生活减量的重要性,也开展了一些工作。由于彼此间工作缺乏协作,难以形成合力,导致事倍功半,生活垃圾减量效果不佳。

鉴于上述原因,有必要成立“上海市垃圾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以 便能够协调各方工作,保证上海城市生活垃圾减量目标的顺利实施。“上海市垃圾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组织架构如图11所示。

图11 垃圾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框架图

(二)制定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法律法规

  当前,上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效果不佳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因此,制定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以促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为出发点,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的基本目标,本着规范与鼓励并重的基本原则,建议制定《上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先进奖励办法》、《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两部法规。

(三)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因地制宜地推广垃圾分类”

上海的“垃圾分类”已在多处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初步具备在全市推广的条件。鉴于目前上海城市生活垃圾面临的严峻形势,建议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因地制宜地推广垃圾分类。

为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具体推广过程中,结合不同区域的具体特点,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垃圾分类具体措施应针对不同对象,作相应调整。我们设计了“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学校、餐饮类企业和路边干道”等5类垃圾分类推广方案。

(四)强化生活垃圾二次处理能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运作方案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是“上海市垃圾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下辖的基层单位,是集“可循环物品回收、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排放收费、垃圾压缩脱水等”多功能于一身的垃圾综合处理机构,其具体处理流程如图12所示。

每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根据其日处理能力,负责处理某一固定区域的生活垃圾,其具置可选择城市公共用地、居民小区空地,或对原垃圾收集站进行改造实现。

(五)控制上海生活垃圾产生源头

1.通过加收“处置费”的办法抑制一次性商品的生产与使用。目前,一次性的生活用品从餐具、文具到各种建筑工具,种类繁多。一次性商品主要以低廉的价格占领市场。因此,建议针对不同种类的一次性商品,按其垃圾处理成本为基础征收“额外的处置费”,通过经济手段抑制一次性商品的使用。

图12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垃圾处理基本流程

2.出台“产品包装管理办法”。通过出台“产品包装管理办法”,提高过度包装商品进入上海市场的门槛,可以对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实现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

(六)将垃圾减量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的考核体系

明确垃圾减量作为考核指标列入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考核指标之一,对于有下列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连续两个月领导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月产生量超过规定标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状况不佳(以执法检查结果为准);违反市政府规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回收相关规定;未按市政府规定有效开展生活垃圾宣传,或宣传效果不佳;未按市政府规定升级、改造生活垃圾收集器材和存储场所;对生活垃圾执法检查配合程度不够。

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工作作为领导政绩考核标准,生活垃圾减量工作开展不佳的单位领导取消本年度各类评奖资格,其考核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七)配备“垃圾警察”,加强执法检查

加强执法检查,是保障各项生活垃圾法规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条件。结合上海实际,建议上海在社区设立“垃圾警察”,加强执法检查,每处垃圾分类回收处配备一名督察员,以有效引导并管理市民配合实施垃圾分类回收。

“垃圾警察”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依据相关生活垃圾法规,对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执行垃圾分类回收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法规得以贯彻与实施。垃圾监督员的职责是监督居民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垃圾监督员属社区(居委会)提供的非正式就业岗位。

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倡导清洁、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创造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的优良人居环境,为建设绿色美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所需资金,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2.全程分类,循序渐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发挥公共机构、示范街道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全域实施。统筹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居民等各方作用,强化社会共治。

3.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布局各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4.法治保障,明确职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文件规定,压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责任人职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全区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底,基本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平岗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区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明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2年底,实施范围逐步拓展到史河街道办事处全域。2023年开始,同步实施其余4个乡镇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分类标准

(一)垃圾分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四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

(二)分类方式:可分为“三分法”、“四分法”

1.“三分法”: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极少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分法”分类。

2.“四分法”:单位、商业综合体、商业大街、车站、市场等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分法”分类。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产生垃圾。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积极推进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生活、办公。树立低碳生活、适度消费理念,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餐余垃圾产生量。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和用户使用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支持在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开展包装物料二次直接循环利用。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减少电商邮件快件二次包装。(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垃圾分类设施配备

1.设置分类收集容器。按照《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要求,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分别使用蓝色、绿色、红色、橘黄色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必须印刷醒目标志。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2021底前,完成史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分类收集容器设置。2022年底,完成区全域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1)单位:有独立办公区或联合办公区的单位,根据区域大小,在室外出入口集中设置1-2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楼道内可按需成对投放小型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有食堂的,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单独投放厨余垃圾(湿垃圾)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居民小区:小区按每300户集中设置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合理规划集中投放点。鼓励示范片区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智能回收垃圾箱。居民每户应配置家庭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公共区域:无物业管理的商业大街按每500米1处集中设置1套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街道长度不足500米的按500米标准集中设置;有物业管理的商业大街纳入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统一管理。车站、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按区域大小,按需集中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在主要入口处集中设置1-2套三分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2020年8月底前,依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SZDB/Z152-2015)有关规定,相关收运单位配置分类运输车辆,满足垃圾分类运输需求。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做到运输车辆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垃圾分类站点。选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逐步实现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和大件垃圾规范化处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生态环保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垃圾分类正确投放

1.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编制《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加强垃圾正确分类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社区可以集中组织培训,深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村社基层组织作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入户宣讲,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正确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分类督导队伍。按照“谁管理、谁配备”原则,保证每个集中投放点配备一名督导员。督导员由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组织统一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督导员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统计等工作,现场督导居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切实提高垃圾分类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探索分类激励机制。各单位、社区可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采用积分兑换等方式,奖励正确分类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1.可回收垃圾收运处理。可回收垃圾产生者可自行交售可回收物,或投放至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由投放点管理单位负责收运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鼓励单位、社区委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定点收运可回收垃圾。加快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规范回收行为。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垃圾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送至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依托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完善以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为主要收运对象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由市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定时定点收运后集中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其他垃圾收运处理。投放点收集的其他垃圾,由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的,直接收运至处理末端(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处理。非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的,由各物管单位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后,再由市场化保洁公司负责“二次转运”。鼓励单位、居民小区委托市场化保洁公司定时定点收运其他垃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多渠道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持续宣传垃圾分类意义,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入户发放垃圾分类手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融媒体中心、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学校学生教育。强化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树立垃圾分类绿色理念,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广泛开展志愿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在本地、本单位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创新垃圾分类机制

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公司化操作,解决政府垃圾分类相关人员、资源短缺问题。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BOT、PPP等模式参与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督与指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6月底前,平岗街道办事处要出台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牵头负责出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其他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及相关区直单位要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广泛开展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强制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积极探索“社区+志愿者”等模式,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强化经费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用于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垃圾分类站点建设等所需经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分类垃圾袋采购等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垃圾分类;垃圾处理;日本;韩国

一、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现状

据调查,近10 年,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大幅度增加。数据显示, 目前我国人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440 kg, 全国城市垃圾的年产生量达1.5 亿t, 且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长, 全国历年垃圾存量已超过60 亿t,约有2/3 的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

为有效解决垃圾回收问题,常熟市城管局环卫部门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垃圾分类收集率也相对有所提高。

但据相关统计, 2013年常熟三环路以内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足有16.9万t,这些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却与它消耗的庞大资源不成正比。市民参与度不够、分类习惯难以形成、缺乏系统性的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运行机制等严峻问题,也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们小组走访了常熟市环保局,并就有关问题向环保局的王主任进行了咨询,同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和新闻网站、问卷调查,对垃圾分类回收产生问题的原因总结如下:

(一)从总体政策层面:相关人士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没有形成相应的垃圾分类配套法规。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垃圾的回收处理规范、惩奖条例,设立相关部门进行主管,但至今仍存在不少问题。

(二)从城市居民层面:据调查,近八成的城市居民平日没有分类扔垃圾的意识和想法,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标识关注度不高,仅为了寻求方便,很少注意是否按分类垃圾桶扔垃圾,甚至有人认为只要投入垃圾桶,就是环保,以至于所有的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都是混装,使得后续的分类尤为复杂,甚至无法进行。

(三)从垃圾处理站层面:垃圾最终的筛选过于粗略,处理的基础设备及资金较为匮乏。我们走访发现垃圾最终只会进行粗略的筛选,只是从利益的角度出发,挑选出可直接利用或变卖的垃圾,其余垃圾会一齐焚烧供于发电,虽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垃圾利用,但还是造成了大量可利用垃圾资源的浪费。

综合而言,主要原因有三点:分类方式欠科学,可操作性差;后续分类运输和处置的硬件设施不配套;公众环保意识及分类收集相关知识缺乏。

三、日韩垃圾分类回收对比及借鉴

相比较其他国家而言,日韩两国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有显著成效,他们都有着一套针对本国实际情况的分类回收方式,垃圾回收利用比率很高。对比探索韩日两个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回收方式,对我国垃圾分类回收问题有所借鉴。

(一)、韩国

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韩国就设立了关于垃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废弃物管理法》1995年,韩国开始在全国内实施“垃圾手续费从量制度”。2000年,韩国又推出了“垃圾违法投放举报奖励制度”,不断提高公民对于依法投放垃圾的意识。

在韩国垃圾分类管理有着非常细致的运作方式。首先是分类收集:将家庭垃圾分为食物垃圾,普通垃圾和再利用垃圾分别搜集。其次是分类运输,对于大型的废弃垃圾首先被运输到地方政府进行临时保管,再区分可利用与不可利用;可利用的再利用,不可利用的垃圾经过破碎装置破碎后焚烧或者填埋。在这样细致的处理方式下,垃圾中可以利用成分被很大程度的利用起来,不可利用成分也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日本

日本政府对于垃圾处理本着3R原则,先后制定了三层法律,一是2000年12月份公布的《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二是2001年4月开始实施的《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和《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 。三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即《家用电器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通过这三层法律的规定,对公民平时生活中所产生的垃圾进行系统的管理。

日本的家庭垃圾是要在家中完成分类的。垃圾通常被分为四类:一般垃圾、可燃性资源垃圾、不燃性资源垃圾、可破碎处理的大件垃圾。日本很早就对中小学进行环境教育,把垃圾问题纳入到小学社会课课本。

对比韩、日两个国家,对于垃圾的分类回收处理,有着共性同时也存在着不同点。两个国家都是以法律制度作为有利保障。两国都在唤醒民众垃圾分类的意识上花了很大的努力,对于垃圾分类回收之后的处理方式都有详尽、科学的处理方案。

四、对于常熟市垃圾分类回收的建议措施

首先,政府应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回收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垃圾处理政策,实行垃圾分类奖励制度。提供给居民足够的垃圾分类设施,增加垃圾回收站、垃圾运输车辆等。同时政府应转变思路,从只重视经济发展到重视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加人性化、效率化地为人民服务。

其次,教育宣传方面,相关部门如应积极配合。如在社区、学校、公交车站台等明显的公共场所设立广告牌;另外要将垃圾分类知识带进课堂;向本市各小初高校征集垃圾回收宣传标语、举行关于垃圾分类回收的征文比赛等;社区积极开展相关讲座及活动。同时利用大众媒体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再次,重视非政府(NGO)力量。特别是关于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它们更具有专业性、组织性,能更加有效地引导人们采取更合理的措施。

最后,最重要的还是居民的力量。居民应主动去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及分类方式,培养个人素质,将垃圾分类回收形成一种行为习惯,并将这种优良的习惯一代一代地继承下去。

这是一场比较漫长的改革,但这场改革的胜利者无疑是整个地球。为了我们的环境与后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实在是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叶凯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思考[J].环境卫生工程,2007,15(5):19-20.

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字]层次分析法 垃圾分类 优化

[中图分类号] R124.3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5-218-1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生活垃圾的总产量也在迅速增加。据统计,目前我国城市的生活垃圾总年产量已经接近两亿吨,并且正以7%~9%的年增长率不断攀升。例如福州市的红庙岭垃圾,曾经是我国规模最大的一个生活垃圾处理厂,每天处理的垃圾量接近两千吨,原设计服役期为20年。然而,随着当地经济与城市的飞速发展,进场垃圾量也在迅速增加,该垃圾场提前数年就达到了饱和状态。所以说,不可否认,生活垃圾的分类及处理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的社会问题。而且,生活垃圾还具有较大的回收利用的潜力,所以,怎样有效的对生活垃圾进行利用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问题。

1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是由1971年由T.L.Saaty提出的,是一种将定性分析方法与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具有系统化、层次化分析问题的特点,能够有效处理许多传统优化技术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是:将需要进行分析和解决的问题分解为若干个层次,其中,第一层为目标层,最后以层为方案层,中间各层为准则层。然后,通过两两对比构造出判断矩阵,并确定出各个准则对于目标的权重,以及各个方案对每一个准则的权重。然后进行一致性的检验来确定获得的判断矩阵是否是科学合理的。该分析法能够通过复杂问题的具体分解,将问题分为若干层次和因素,对两两之间的指标的重要程度做出对比和判断,从而得出不同方案的重要性程度的权重,为最终确定最佳方案提供选择依据。层次分析法作为一种综合、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在实际生产和生活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尤其是在环境风险评价中。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也接踵而至,日益为各级政府机关和公众多重视,尤其是现在日益严重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难题。于是,合理利用层次分析法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进行优化是必不可少的。

2利用层次分析法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进行优化

结合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的现实情况,现状,我们可以从生活垃圾的源头和流向人手制定分类收集方案。

方案一:在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上,要积极增设有毒有害类垃圾桶,而且要对原来的垃圾容器采用特殊颜色或形状的处理,方便市民识别及使用。而且,鉴于有毒有害垃圾产生量大多很少,所以可以考虑每半月或每月收集一次,减少人力的浪费。

方案二:可以在垃圾收集点设置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种不同功能的垃圾桶,并采用较为醒目的颜色或标识予以区别,并积极鼓励居民家中也设置这三类垃圾桶。而且,还要考虑到这三类垃圾的产生量、成分、性质区别较大的问题,对于收集和运输垃圾的车辆,也要相应设计出三各自独立的箱体,以免已经经过分类收集的垃圾再次被混装。对于不同垃圾的手机和运输时间也可以依照具体情况安排。

方案三:根据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长期形成的使用垃圾袋分装垃圾的习惯进行设计。据调查,居民家中的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厨房垃圾、客厅和卧室垃圾、厕所垃圾三类。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一般会选择将它们分别被放在不同的垃圾袋中。而厨房的垃圾因为含有较多的有机成分,所以可以作为堆肥的原料;客厅和卧室垃圾的成分大多比较复杂,需要分捡中心的专业人员分捡后再分别进行处理;厕所垃圾中含有大量的卫生纸,水溶性较高,所以一般不可回收。但因为其热值比较高,所以可以用来焚烧发电。因此,根据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固有垃圾处理习惯和设备,加上有毒有害垃圾,我们可以将生活垃圾分成厨房垃圾、客厅和卧室垃圾、厕所垃圾、有毒有害垃圾这四类。

接下来,我们利用层次分析法对以上三种方案进行分析和优化:

①确定总目标,即,在选择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时,首先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选择一个最佳的方案。

②确定方案选择影响因素。通过分析可知,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选择的因素有:

(1)资源化程度,也就是垃圾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2)运行成本,即随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的过程中所产生各项费用,例如收集容器的费用、运输工具的费用、分类收集相关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总费用的高低是判断方案是否可行的重要标准。

(3)减少量化程度。是指通过源头对来及的分类收集,从而减少的垃圾总量。减少量化程度的高低能够直接反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的高下。

(4)市民的满意程度,指的是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各个方案的满意度,具体结果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和上门调查等方式来得到。这也是一个判断方案优劣的重要标准。

(5)管理能力。这个因素主要是指相关的政府和管理部门对整个生活垃圾分类手机方案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③根据以上因素和已有情况建立相关递阶层次结构,并构造出判断矩阵。然后,通过相关计算和组合权向量及组合一致性的检验,最终计算出个方案的权重排序。最后可以得出,方案三的权重大于方案一,方案二的权重最低,所以方案三在总体排序中的重要性的远远高于其余两个方案的,因此,方案三为最优方案。

3小结

城市生活垃圾本质上是一种人造资源,是可以被合理分类回收并有效进行利用的。所以,采用各种合理方案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最大程度利用其中的可用资源,提高垃圾总体资源的利用率,才能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可持续发展治理。

参考文献

[1] 勾红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的优化.[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0(04):107-108.

[2]刘晓红,用层次分析法对延安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方案的优选.[J].水土保持研究,2005,12(01):98-100.

[3]高文翔,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竖井方案优化研究.[J].矿业研究与开发,2007,27(05):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