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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工作总结

法治保障工作总结

法治保障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普法办发〔2000〕1号,以下简称《2000年普法要点》)和《关于印发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普法办发〔2000〕2号,以下简称《“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2000年普法要点》的要求,继续抓好《北京市劳动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京劳法发〔1997〕32号)最后一年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确保“三五”普法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认真搞好本单位“三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按照《“三五”普法总结验收意见》提出的基本标准、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北京市“三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见》(京法治〔2000〕1号)的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7月底前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查和总结阶段,8月10日前将总结交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月10日前为市局对区、县局的检查验收、评选阶段,具体形式另行通知。市局在9月20日前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接受验收检查和评选。

    三、提高对“三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工作意义的认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法治的基础工程。对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可以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系统内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实施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我们已经经历了三个普法五年规划,通过总结,找出经验,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00?2002)》(京办发〔2000〕25号),制定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四、加强对“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该项工作的组织,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明确具体承办人,确保总结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00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00年是“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是为开创二十一世纪普法教育工作新局面打好基础的重要之年。根据全国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2000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开展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切实做好“三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下一步规划,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将普法教育不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全局继续推进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必须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全局来开展。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宣传、教育、引导、保障作用。

    一是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对党和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贯彻中央关于从严治政的要求,为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面的学习,继续开展对干部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是结合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把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将两个确保、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劳动力市场管理等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二、认真做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做好“三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根据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决议精神,以及全国普法办制定的验收指导意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方案。这次总结验收的基本原则是,谁制定规划,谁组织验收。验收的方法是在自查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验收,有重点地进行抽查。为此要求:

    一要抓好验收的质量。在严格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做好“三五”普法的收尾工作。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地区,要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进行补课。

    二要做到验收工作不走过场。要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工作中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的改进措施。部里普法办将对各地开展总结验收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要按期完成验收工作。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9月底以前完成本地区的验收工作,并写出总结验收报告及下一步的普法工作建议,上报部普法办。部里将进行评选,为全国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做好准备。

    三、研究制定新的普法教育工作规划

    开展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根据中央的要求,在做好“三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基础上,要抓紧研究制定今后的普法教育规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的普法工作规划的制定,从整个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形成一些前瞻性的思路,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为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服务。

    一是制定新的普法教育规划要与立法规划相一致。通过开展普法教育,一方面要促进现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也要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际情况。要结合总结“三五”普法情况,对下一步的普法教育工作思路、主要任务、方法措施等问题进行调研,注意总结和发现“三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成功的做法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使新的规划内容贴近实际,具有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进一步细化普法教育的具体措施。各地要进一步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方法,采取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开展一些生动活泼、简明易懂、深入浅出的普法教育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结合各项法制工作的推进,坚持不懈地推进普法教育。同时,要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一是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等项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注重以普法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中,要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促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工青妇组织、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各类用人单位和新闻媒体等加强联系,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的氛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劳动保障“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意见

    根据全国“三五”普法教育规划,2000年将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检验“三五”普法成效,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将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引入深入,根据《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验收的意见》,现对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全国“三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决议的总体要求和劳动保障部“三五”普法规划,结合各地实际,注重实效,以总结验收为契机,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扩大普法教育工作成效,为下一步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在总结验收中,既要突出劳动保障“三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对象和普法教育中的难点和热点,又要对普法教育的一般情况进行总结,要全面地反映本地区实施“三五”普法教育的总体情况。

    二是条块结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三五”普法验收工作要与本地区组织的总结验收工作相结合,以服从本地的验收安排为主;要主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搞好协调,总结验收材料同时报送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

    三是求真务实。劳动保障“三五”普法验收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总结“三五”普法的实施情况。通过验收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普法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三、基本内容

    (1)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2)各地政府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三五”普法规划的内容。

    四、基本标准

    (1)对单位的验收标准。领导重视,组织普法工作措施得力,制定有普法教育规划;确定有负责机构,经费和办公条件有保障;加强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建设,有年度普法计划,普法教材、培训有保证;开展了检查落实,较圆满地完成了“三五”普法知识考核,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对重点对象的验收标准。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到实处;按年度普法计划,参加了规定内容的普法知识考核,有考核成绩记录;通过普法学习,能较熟练地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五、基本方法

    总结验收按自下而上、分级实施的方法进行,在自查的基础上,上一级普法主管机关验收下一级的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普法办对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抽查。具体步骤可分三个阶段:

法治保障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劳动保障工作重点,推动“三法”贯彻实施,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一)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进全民共学法。今年是“三法”实施的第一年,做好“三法”全面、正确实施到位的保障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大任务。各县(市、区)劳动部门要紧密结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适时跟进,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各种普法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三法”的贯彻实施,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围绕劳动保障民生工程做好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的要求,以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为重点,做好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抓好落实,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民生工程中,切实为民服务。

(三)强化工作指导,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按照劳动保障厅和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将“五五”普法的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总结“五五”普法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改进。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强化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和总结汇报。

二、把握重点,分类指导,学三法,用三法,增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

(一)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有力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好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争议仲裁、以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岗位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把“三法”的学习培训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对县乡、街道社区、窗口机构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和宣传,全面推进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使各级劳动保障干部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企业经管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结合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的建设,加大对全市企业经管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解惑释疑工作做好做扎实,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不断适应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简洁生动,劳动者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进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注重使劳动者了解和熟悉法律规定中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增强他们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统筹城乡就业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坚持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方式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开创和巩固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良好局面。

三、拓展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送法于民

(一)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根据当地实际,开拓创新。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不断开拓创新,及时总结“法律六进”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宣传和推广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有针对性、感染力大、深受欢迎、成效明显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建立经常性、制度性的普法工作模式;全面、准确地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送进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二)拓展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巩固现有的法制宣传教育园地,进一步开拓普法教育、普法传媒、普法网络阵地,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与各部门协调合作配合,在充分运用好传统普法手段的基础上,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利用网络、远程教育、大众媒体、手机短信等等手段,通过开展知识问答、公益广告、展览、讲座、研讨以及组织讲师团、志愿者开展服务等形式,全面宣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强化依法行政工作。

(三)把握宣传时机,做好专项宣传,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重要法律法规公布实施纪念日以及专项检查活动、春风行动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四季度,我市将按照劳动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三法”的贯彻实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及早部署、精心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法治保障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2020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服务中心,突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工作上半年各项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1.圆满完成2019年度依法治市迎检工作。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在探索学习中砥砺前行,建立了各项体制机制,开展了多项自查、督察工作,并按时完成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上报工作任务。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市2019年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考核指标的通知》(六法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我区印发了《关于报送<市2019年度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考核指标>中迎检材料的通知》,要求涉及区直单位将迎检资料整理统一报送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秘书股统一整理装订成册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检。一季度正处疫情高峰期,区委依法治区办克服疫情影响,按时按质完成法治建设工作2019年度的检查任务。

2.科学谋划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年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区依法治区工作。4月28日上午,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委员会会议精神,讨论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区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2020年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强调和部署;4月29日上午,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四次会议精神,通报了2019年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区依法治区委二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讨论通过了《中共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三是制定出台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2020年工作要点,从6个方面确定了34项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了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四是制定出台了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从制度确保区委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领导,实现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职能的优化协调高效。

3.积极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区委依法治区办及时印发了《中共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转发<中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为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了《关于印发<中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努力为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区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办案、网上、网上执行等诉讼服务,开展线上开庭,抗疫不停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办案”、“防疫”两不误;区市场监管局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端发力”,助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坚持政务服务“不见面”、极速审批“马上办”、暖企暖心“解难题”、疫情防控“六必须”、审慎监督“有温度”,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区检察院立体联动搭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逐步搭建起纵向横向立体联动的协作机制,实现该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队5月27日正式挂牌,标志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迈入新阶段;区安监部门推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为基层安监机构开展委托执法提供配套保障措施,着力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的“只检查不处罚”的监管难题;区司法局强化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保障作用,结合疫情防控法律宣传,重点开展了《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5.积极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宣传。区委依法治区办充分利用依法治区工作QQ群、普法微信公众号、普法微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简报等媒体,多种形式及时广泛地进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让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及时呈现在公众视野,扩大依法治区工作影响力,提高广大干群的法治素养。今年上半年,区委依法治区办编辑了抗击肺炎简报专辑4期,宣传我区执法、司法、市场监管、劳动保障等部门在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全面提高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保障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为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总结验收工作圆满完成,按照中央及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为促进我市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0年3月份开始,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召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好总结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总结阶段:4-5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作情况总结。局属各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将“五五”普法总结报告上报市局。

(三)迎接检查阶段:6-9月,市、省及全国普治办将组织“五五”普法工作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迎接全国及省市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评比阶段:10—12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挖掘树立普法先进典型,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参加市里组织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市交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领导及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及迎检工作。

(二)查漏补缺,做好总结。要通过这次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整改意见,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并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法治保障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尽管考察云南的讲话针对的是全省工作,但总书记在讲话中3次提到迪庆,就迪庆扶贫、古城恢复重建、维稳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凸显了总书记对迪庆工作高看一眼的关心重视。总书记的讲话对迪庆各族干部既是莫大的激励,也是一份沉甸甸的嘱咐。

当前,我们面临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示范区”建设、守护和提升香格里拉品牌“三大责任”。总书记对云南“三个定位、四大任务”的要求,为我们完成“三大责任”规划了路径、明确了任务。我们将进一步把握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迪庆工作的结合点,坚决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五个着力”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方针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的《决定》部署,坚持一手抓跨越式发展,一手抓长治久安,统筹推进“四州”战略。用改革的举措适应经济新常态,以法治的举措适应维稳新常态,以抓常抓细抓长的举措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做到思考愈深入、讨论愈有效,部署愈到位、行动愈坚决,切实把总书记 “五个着力”要求落实到迪庆工作的方方面面。

而迪庆是我省唯一藏区,要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路子来,就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州任务,建设富裕和谐文明幸福美丽迪庆。一要依法推动发展,建设富裕迪庆。要把改革作为突破之力、投资作为牵引之力、消费作为支撑之力、规划作为长久之力、产业作为强基之力、民营经济作为潜在之力、法治作为保障之力,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要依法维护稳定,建设和谐迪庆。要竭力破解存在的维稳难题,实现藏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普及法律知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州的基础性工作,推动社会矛盾解决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以法治之匙开维稳难题之锁。三要依法繁荣文化,建设文明迪庆。要着力营造法治文化环境,加强“法治”为内容之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依法、积极做好思想舆论引导工作,依法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四要依法保障民生,建设幸福迪庆。就是要依法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落实好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责任,构建覆盖更广、质量更高、更加公平的保障体系。五要依法保护生态,建设美丽迪庆。要深入推进“七彩云南香格里拉保护行动”和“森林迪庆”建设,努力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以法治之手守护和提升香格里拉品牌,依法保护绿水青山,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示范区”建设,不仅要求在发展、稳定、生态、党建等具体工作上走在全国藏区前列,而且还要求在治藏能力、路径示范上走在前列。已树起全国藏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一面旗帜的迪庆,就要紧扣“示范区”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四州”战略,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扎实推进“五位一体”的工作布局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谱写好中国梦迪庆篇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依法妥善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依法治藏、依法治州上走在前列,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