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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教育规划方案

理财教育规划方案

理财教育规划方案范文第1篇

《财经》记者 王晨

2010年2月8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指导未来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酝酿两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已进入文本修订阶段,将于两会前向社会公示。

按参与《规划纲要》制定的专家之一、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明远的说法:“此次《规划纲要》的制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规划纲要》于2006年由国务院提出,2008年开始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由国务院总理担任《规划纲要》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委员刘延东任副组长,教育部负责具体执行。

为此,教育部成立了包括11个调研小组的办公室,从2008年11月开始调研。经过两轮征集民众意见,2009年5月,形成了一个草案。此后又数易其稿。原定《规划纲要》于2009年8月出台,但因诸多问题难以达成共识,未能如期落实。

在决策过程中,教育部数次“问计于民”的姿态,吸引了民众的注意力。2010年伊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召开了五次座谈会,听取各界对《规划纲要》的意见。

不过,也有参与者指出,“在征集意见时相对开放,但在具体选择何种方案的过程中,仍然沿袭了以往闭门决策的方式。”

据相关参与者透露,《规划纲要》在提高学校自、改革考试制度等问题上有了一定进展;而在公立学校体制改革、基础教育择校费问题、民办教育是否分类管理等社会关注的热点上,只提出了大方向上的指引,还没有具体细则。

相关参与者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最后条款的确定以《规划纲要》正式公布的文本为准。

《规划纲要》将改什么

据相关参与者回忆,此次《规划纲要》在公立学校体制改革、小学升初中(下称小升初)、高考制度改革、高校自等热点问题上达成了大方向上的共识。

公立学校体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胡瑞文参与了起草工作。他透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公立学校可以进行混合所有制的创新。公立学校可以进行“国有民营”“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以及仿照科研院所分类改革的经验,部分公立学校转制为全自收自支、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探索;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走出第三条道路,通过吸纳市场资源、社会资源和私人投入,扩大优质资源的供给,满足部分家庭选择教育的需求。“在政府财政尚不能覆盖全面教育的现实状况下,这是《规划纲要》的亮点。”

小升初:“小升初”领域里的择校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焦点中的焦点。

1986年,随着《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全国各地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纷纷取消小升初统一考试,推行“就近入学”政策。但在教育资源不均衡地区,如北京,掀起了一股愈演愈烈的择校风。

1998年,北京市首次将电脑派位引入小升初,学生以所住地区划片,去哪个学校全部由电脑派位产生。但在真正的操作过程中,“特长生”在派位中占的比例一般是10%至20%。家长为把孩子送往名校,纷纷让孩子以考奥数或文艺特长的方法,取得“特长生”的资格,或是以金钱、拉关系走后门等各种手段把孩子塞进名校。

北京市教委意识到了“全民学奥数”的严重性,分别于2005年叫停部分比赛,2006年停办各类实验班。但这并没有使择校风刹车,却导致考试从公开走向地下。2007年出台的电子学籍和2008年出台的推优派位,对遏制择校仍然无济于事。

为解决择校问题,在《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部分参与者提出恢复小升初考试。但在讨论后,最终认为恢复考试是“一种倒退”。顾明远的看法是:择校是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情况下自然产生的一种现象,只有从根本上消除滋生的基础,即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化,才能杜绝择校问题。

由此,《规划纲要》中不会明令禁止择校,但会由点到面,逐步扩大优质教育。先消灭区域内的学校差异,再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区域间的学校差异。前者是指一个县或区的教育局下属学校间的差异;而后者指更大地域之间的学校差异。对此,《规划纲要》中没有写细则。据参与制定的教育界人士称,此类工作将交由基层教育机构自主决定操作方式。

高考制度:对于高考这一涉及“教育指挥棒”的敏感领域,《规划纲要》虽未在具体细则上规定选择何种方案,但在现阶段下达成三点共识――不能取消高考;逐渐淡化高考分数作为惟一衡量标准;在高考录取上扩大高校自。

在讨论中,高考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已经成型:以高中三年的学业成绩为基础,减少考试的门类;逐渐实现分类录取。在普通高校外,注重高职这一渠道,像北京和上海等高考录取率高的发达地区,高职可以尝试不需考试直接注册录取的方式。

接受采访的各方均认同2009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的尝试,虽然此次改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有缺憾。北京大学本希望各地高中推荐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但在社会压力之下,参与推荐的高中校长选择的还是学业成绩好的学生。其进步之处在于,国家、大学和高中的三方参与,增加了高考的灵活性及学校的自主性。

各方妥协了什么

与此同时,在政府财政投入、职业教育是否统一管理、教师是否全面转为公务员身份、民办教育是否分类管理等热点问题上,因多方博弈,虽讨论过程中争论激烈,但最终未有进展。

一位参与者提到《规划纲要》制定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各方妥协的结果”。

教育改革,除了要由教育部牵头,牵涉的部门还包括: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保部、农业部、国务院研究室、中科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协等。

政府的教育投入比例:知情者向《财经》记者透露说,“对教育财政投入要占政府GDP的4%,2020年要占5%,这一点可能不会出现在纲要里。”背后的原因是,教育部和财政部对此的争议由来已久。

1993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并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要在2000年达到4%。但是,这一目标并未实现。2004年3月24日,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曾经承诺,要在2008年实现这一目标。但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3.5%,为历史新高,却依然没有达到政府自己设定的目标。

对一直没有实现的原因,财政部认为4%的目标设置首先是不合理的。政府的税收约占GDP的20%,如果教育投入为4%的话,那么仅教育经费就占税收总量的五分之一,不合理。财政部还认为财政投钱不是教育能否办好的重要原因,学校需要体制改革,花好每一分钱更为重要。

对此,教育部则提出,希望规定一个达到投入目标的具体时限。

职业教育的统一管理:这方面的争议主要出现在教育部与劳动部之间。目前职业教育在管理部门上并不统一。技工学校主要由劳动部管理,中专高职则由教育部管理。学历证书由教育部颁发。另一方面,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是由劳动部颁发,考试的标准也由其制定。

此问题上的争论焦点,在于是否要进行统一管理?有的意见希望教育部收回技工学校的管理权,但反对的意见是,劳动部与企业联系较密切,容易培养出适合市场需要的技术人才。因此,争论过后,《规划纲要》可能维持现状。

教师全面转为公务员身份:这个问题的争议主要是在教育部与人保部之间。这次讨论中有建议提出,将教师全面转为公务员身份,工资标准统一,福利待遇与公务员等同。但是人保部相关人士反对,公务员的编制有刚性指标,他们担心会扩大政府规模,增加政府财政负担。

在教育部内部,对教师是否全面转为公务员体制也存在争议。支持方认为,公务员设置使教师收入统一标准,会增加边远地区教师的收入及生活保障,减少教育落后地区的教师流失情况,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反对方认为,公务员编制会造成教师管理体制的僵化,增加收入可以用别的方式解决,对于名校收入高的教师群体,工资标准的僵化会造成另一种不公平。最后,教师全面转为公务员身份的提案被否决。

另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是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是希望将民办学校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种进行分类管理。但因为民办教育人士强烈反对,《规划纲要》最后在这一问题上模糊化,未明确提及。不过在一些政策上还是对民办教育相应放开。例如,以往进入门槛较高的师范专业以及研究生教育阶段,在一些民办教育质量有保障的条件下,可适当放开。

这是一场教育改革吗

2010年年初,在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说: “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使2010年成为教育改革年。”

2009年2月8日,在一个月内举行的第五次探讨《规划纲要》的座谈会上,也指出:“纲要应该让人民看到希望,从而增强对中国教育的信心。”

“改革”已经成为《规划纲要》的关键词,民众也把《规划纲要》简称为“教改”。对于此次《规划纲要》是否为一次“改革”,相关参与方内部、不同程度上的参与者以及带有不同诉求的相关利益方却见解各异。

一些民间教育纲要的起草者认为《规划纲要》缺乏锐意改革的思路,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在《规划纲要》草案征集意见过程中,曾参与过去年7月和11月的两次草案意见征集。回忆当时的两份草案,他认为:“虽然在具体问题的制定上需考虑到现实层面的可操作性,但在教育理念创新上,还有进一步开放的余地。”

他认为教育行政化和产业化是造成当前教育领域现状的根本问题,但他看到的《规划纲要》在这两个领域中并未有重点关注。杨东平认为,虽然《规划纲要》采取了“问计于民”的公开程序,但2009年初公开征集议题后,既没有公开有关部门所做的不同研究方案,也没有就一些重大专题进行公开讨论、举行民意调查及听证会之类的程序,更没有利益相关方,如市场、社会力量、地方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的公开博弈。

一些民办教育界人士则认为,《规划纲要》在某些问题上不仅不是一场改革,而且是一种倒退。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信力健谈道,2009年5月征求意见过程中,教育部相关人士曾召集民办教育领域人士参加了一场研讨会。在会上,争论最激烈的问题是,要不要把民办教育分为营利和非营利两大领域的分类管理。他认为:“提出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一种倒退,《民办教育促进法》明文规定‘民办教育允许合理回报’。”

《规划纲要》制定成员顾明远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试图用一个《规划纲要》把中国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全盘解决,不符合社会现实。在这个意义上,他表示应纠正社会公众把《规划纲要》称做“教改”的说法:“教育‘十一五规划’马上就要到期了,《规划纲要》只是一个教育中长期规划,并非成就一次具体到相关体制层面上的改革。这次《规划纲要》体现的是在‘公平、质量’上大方向的设置。”

理财教育规划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实践教学;保险理财规划;精品视频公开课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1-0057-03

一、引言

1.精品视频公开课程设计的内涵与意义。精品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同为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它是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我国的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从2011年开始,是“十一五”期间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进一步工作。是我们国家的高等教育紧随国外先进教育发展的脚步,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介传播手段,面向服务主体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现代科技前沿知识及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建设内容。作为教育部着力推进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可以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教育资源稀缺与需求增加之间的矛盾,推进我国教育内容、教学与管理方法、课程设计与评价方式等方面的创新,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除了最大化教育资源价值外,精品课程的建设还大幅度提升了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通过不同形式的教学和课程效果评价,让教师和学生之间相互借鉴、发现不足,改进教师的教学方式,增加学习者对课程知识的掌握,促进教育者和课程服务主体二者双赢,最终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水平。

2.《保险理财规划》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保险学是包含了自然与社会科学的一门综合类学科,它以保险及其相关事物的运动规律为研究对象,与金融、数学、法学等领域联系密切,具有多属、广泛、法律和实践性等多类特点。与其他学科相比,除了理论基础外,在其实际教学过程中,保险学的实践性与应用性是应该被着力培养的。新经济常态下我国保险业对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激增,对人才的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该加快发展保险教育,培养出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优秀的实践能力的实用性人才。实际工作中,应该反思当前保险理论与实践教学模式中的不足,转变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水平与实际操作能力,增强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笔者及其团队基于保险学实践教学的理念,对《保险理财规划》这门课程进行深入构思和设计,凝炼出多个实践教学专题,在日常教学中得到了学生们的一致好评,上述专题于2014年由辽宁电视台和东北大学联合录制成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并在辽宁省本科教学网上线,成为辽宁省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二、《保险理财规划》精品课程设计策略

1.课程目标的制定。按照培养实用型人才的课程设计理念,保险理财规划实践教学模式的目标是强调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有理论基础坚实和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素质。实施模式是利用多种授课手段和方式,激发学生对保险学的兴趣,将理论知识以易于接受的方式让同学掌握;同时重视金融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解决和处理保险理财相关事务的能力。课程的具体目标设定为:首先在理论知识培养方面,保险是金融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要学生掌握学习金融及保险学的方法,并用此来学习保险学的基础知识,为接下来的技能实训和综合能力培养打下基础。其次是要求学生将理论应用社会实践中,养成用保险学思维来解决日常生活中保险事务的习惯,提高学生对金融以及保险现象的分析和判断能力,提高未来的职业素质,达到能胜任岗位的高技能要求。最后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及理财观,拥有积极的保险理财和消费观念,用以指导日常的金融实践。

2.课程内容构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均收入、财产的快速增加,在满足基本生活所需并且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后,便产生了理财的需求。个人理财就是对个人(家庭)的财务进行科学的、有计划的、系统的全方位管理,以实现个人财产的合理使用和消费,有效地增值和保值。个人或家庭的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债券、基金、股票、保险等,保险是进行个人理财的重要工具,与住房、子女教育、养老退休保障、遗产避税等人生各个方面休戚相关。在保险市场产品不断丰富、功能日益增强的背景下,应充分利用市场上的工具,合理分配资产、满足理财安全性、收益性。基于以上个人理财与保险涵盖的各个方面,将教学内容归纳为若干部分,包括保险与理财、保险的十大黄金价值、不同生命周期保险险种的选择和财产保险专题等等,这些应用实践性教学专题将会在文章的第三部分详细介绍。

3.实践教学设计。

(1)开设保险实践性教学专题。由于保险课程的教学内容涉及面较广,若按照传统的教学模式逐章逐节的讲述,学生往往会掌握不到重点,不满这种灌输式的教育,从而缺乏学习兴趣。专题式教学将相关联的章节内容凝练成一个个专题,选择重点并且学生感兴趣的部分深入探讨,可以克服照本宣科带来的教学问题。保险理财规划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开设实践性教学专题可以把课程内容与学生的社会生活实践密切联系起来,将现实生活中大家关注的保险理财热点、焦点作为专题详细剖析,引导学生掌握保险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实践和综合分析解决社会保险事务问题的能力。不仅对于学生,实施专题教学也有利于教师深入研究专题内容、拓宽研究领域,树立起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提高科研水平,是教师与学生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过程。

(2)引入案例教学法。保险理财是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课程,所以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实践教学中的地位尤为重要,只有结合案例,学生对保险原则、保险合同等理论才能理解的更加深刻。案例教学是启发式教育的重要方式,具体实施可以采用课堂讨论等模式。实施过程中首先要明确教学目标,选择与教学目的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将所教理论融于案例之中。接下来是强化案例教学的讨论流程,将其分为展示、讨论、交流与总结几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将案例以多种形式展示给学生,然后是集中集体智慧,分组对案例进行深入和剖析与讨论,查阅相关资料,得到对案例及其所含理论的独特见解。第三个部分是全班交流,也是案例教学模式的高潮,即通过ppt等多种形式将组内讨论成功向全班展示,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并使各组的经验知识得到共享。最后是由教师对整个案例教学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将学生所扩展的内容落到课堂基础知识之上,掌握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实践教学理念的应用

《保险理财规划》课程的实践教学包含开设专题讲座、引入案例教学和第二课堂教学等多种模式,其中专题式教学在课程设计策略中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相比与其他几种实践教学模式,《保险理财规划》课程的专题式教学有着以下两方面的优势:一方面,专题式教学的针对性和现实性较强,符合保险学应用实践性的学科特点,还可以有效的弥补教材的时效性问题。当代高校学生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各类金融保险问题,这些问题还会随着国内外经济社会形势的改变而变化,即使是最新的教材也无法将理论与这些现实问题融会贯通在一起。通过专题式教学,教师可以将教材知识与最新的资料案例结合成专题内容传授给学生,使学生掌握大量教材之外的实践性知识。另一方面,专题式教学还可以激发学习兴趣,提高科研水平。专题式教学能够结合教学内容与保险事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接下来,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可以让学生围绕自己感兴趣的专题进行深入钻研探讨,确立研究方向,提高其学术研究和科研水平。借助专题教学模式的优势并结合课程的自身特色,将保险理财规划的教学内容分为保险与个人理财、保险的十大黄金价值、不同生命周期保险产品的选择等若干专题。

1.保险与个人理财。这一专题主要介绍保险在个人理财中的地位和作用,阐述了个人理财的三大主轴――储蓄,保险及投资,并由此凝练出10个制胜的理财观念。内容涉及如何配置个人资产用于日常消费、储蓄、保险及投资等各个方面,以及如何使用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从而保证高收益性及高流动性,如何进行保险的配置尽量减少个人资产的折损,以及如何运用基金、债券、股票,基金定投、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工具进行个人投资与理财规划。

2.保险的十大黄金价值。这一专题主要介绍保险作为个人理财产品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其所具有的独特特征――保障功能。由此引出保险的10大黄金价值,分别包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爱有所继,幼有所护,壮有所倚,亲有所奉、残有所仗、钱有所积、产有所保,财有所承。在教学过程中要分别对上述功能所对应的各保险产品进行系统的介绍,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健康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生死两全险,养老保险,万能险,财产保险等等。

3.不同生命周期保险产品的选择。保险是进行个人理财的重要工具,与住房、子女教育、养老退休保障、遗产避税等人生各个方面休戚相关,涉及到资金的安全运动和增值。人们的经济状况和年龄各不一样,因此保障理财的重点各有不同。在险种选择这一专题中,依据个人所处的不同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向学生具体分析阐述不同生命周期应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对不同的保险品种进行对比分析。

4.保险购买前后的注意事项。保险作为一种金融理财产品,结构相对复杂,买保险时除了要知道自己想拥有哪些保障外,还要根据待解决的问题和保费的多少作合理安排。做到用最少的钱获得最大的保障。在本专题的教学中向学生详细介绍日常购买保险产品时所需要注意的各种事项,使学生在今后的生活实践中能够买到性价比高的保险产品。

5.保险理赔难的原因。在理赔核保这一专题,针对当前国内保险业出现的理赔难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答。理赔难的原因一方面是当前我国保险业的理赔还不够规范和完善,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群众对保险认识不足,对保险的基本原理及基本原则理解不足,造成了很多人对保险的错误理解。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多个真实的保险案例来引伸出保险的基本原则,分别包括: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

6.财产保险专题。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物资财产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财产的毁损、灭失或相关利益损害为保险事故,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目的的保险。在这一专题中向学生简要介绍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的,并讲解财产保险业务的特征和财产损失保险主要险种的内容。

7.责任保险专题。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保险。此专题的教学重点是要明确责任保险的特点及业务构成,介绍各种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及其经营特征并进一步介绍责任保险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8.信用与保证保险专题。信用保险是权利人投保义务人信用的保险;保证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投保人或义务人)向权利人提供信用担保的行为。在这一专题中主要向学生介绍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特征以及两者的区别,阐述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业务的内容及介绍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重要作用。

结语

精品课程建设是推进我国教育内容、教学与管理方法、课程设计与评价方式等方面的创新,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保险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和保险人才需求加速上升的背景下,将实践教学理念引入保险理财规划的精品课程设计中是十分必要的,通过这种课程设置来达到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适应社会的职业需求,培养专业保险理财人员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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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sign Strategy and Application of the Provincial Excellent Course of "Insurance Financial Planning"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Practical Teaching

YUAN Ying,WANG Xue,LI Ying,LI Ya-ning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Northeastern University,Shenyang,Liaoning 110169,China)

理财教育规划方案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巩固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成果,形成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财教〔〕55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2年起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奖扶标准,提高标准所需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地方承担20%部分和我省自行提高标准部分,省与州县按8:2的比例共同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家庭奖励标准

将符合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主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奖励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6000元;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牧区少数民族牧民家庭奖励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有关资格审核与确认程序、资金来源和管理发放,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发[]117号)、《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省农牧民独生子女家庭和牧区少数民族牧民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家庭奖励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03]9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近期政策提高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标准

按照《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623号)精神,国家标准由原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加上我省自行提高的每人每年200元,将全省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按每人每年1160元执行。

有关资格审核与确认程序、资金来源和管理发放,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36号)、《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国人口发[]39号)、《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国人口厅发[]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7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按国家近期政策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标准

按照《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623号)精神,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扶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62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扶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320元。

有关资格审核与确认程序、资金来源和管理发放,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78号)、《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95号)、《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财行字[]142号)文件规定执行。

理财教育规划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教学模式,案例教学

一、教学方法研究

传统理财课的教学方法是以知识传授作为教学的重点,教师一味的在讲授理论上的理财方法和观念,而在学生的能力培养方面较为薄弱。目前的职业教育倡导的是追求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要让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让学生的被动学习变成主动探究,建构自己所认知的学习框架。建构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的“项目驱动式”教学模式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这种教学方法将教学内容分布于不同阶段的项目任务中,使得整个课堂的教学活动最终被模拟成在客户需求中完成特定任务。“项目驱动式”教学模式这种强调培养实践能力的理念与金融事务专业的《个人投资理财》课程的特点高度契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金融理财能力。将“项目驱动式”教学模式融入个人理财课程中进行课程的创新研究可以培养金融事务专业学生的理财职业适应能力。

二、课程设置与考评研究

本课程教学实践首先需要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包括理论课时与实验课时的安排、模拟项目的设计、学习小组的分组情况、专项教学的设置、教学资源的整合,教材内容的处理等。

由于课程教学方法的调整,我们修订了原有的考评方式。情境性项目教学需要进行与学习过程相一致的情境化评价或融合于教学过程之中的综合式测验,让学习中对项目问题的解决过程本身反映学习效果。

另外,在学习过程中,让学生按照事先划分好的学习小组进行学习与讨论,学生在自主学习的同时,培养了自己与他人合作的能力,让学生意识到了团队协作的力量,强化了其综合学习能力。我们还根据个人理财课程的特点应关注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造性的培养,改变以“理论考核为主”的考核评价模式,变为“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为主导的成绩评定模式,结合学生在情景教学中的具体表现与项目完成情况来进行评价。

三、教学资源的汇编研究

在个人理财课程教学中,需要精选理财案例,建立教师教学的理财案例资源库。选取案例可以从教材中直接拿来,但更多的案例需要教师从网络、图书馆,身边的案例等进行搜集,并进一步加工整理,选取适合中职教学需要的简单案例。我们可以选择从综合性较强的案例中删减一些教学中未涉及的内容,突出案例所要体现的某两个或某几个方面的理财知识,注重案例难度的适度性和综合性,同时要保证案例的生活性,如果能针对学生的理财能力有直接应用的价值就更好了。教师也可以从已有的几个简单案例进行整合,将不同客户遇到的理财问题放到同一个假定的客户中去,整合过程中要注重理财规划的整体逻辑性,设置的问题要循序渐进,应该是既能回顾已学知识,又能将学生引导到新学的理财知识上。

四、研究的特色创新之处

(一)实践教学力度得到加强。

个人理财课程的教学最主要的还是着眼于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改善个人理财课程的重要手段。针对本课程在教学中的实施情况来看,主要途径有四条:一是结合学生自身和家庭的消费和理财活动,引导学生参与到各种理财知识的案例探讨中,针对自身实际情况量身制定相应类型的理财规划,并通过小组间相互讨论交流理财信息,提高实际理财能力;二是开展个人理财的模拟大赛,以赛促学,促进学生理财学习的兴趣;三是邀请行业知名职业理财规划师或者金融投资界专业人士举办理财规划讲座,使学生对实际的、前沿的理财业务知识有更加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四是同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多参观学习,实际感受理财业务的操作流程,切身体验投资理财文化,加深自己对目前个人投资理财市场的切身感受与领悟。

(二)学生自身专业综合理财能力得到提升。

在实施本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中,我们发现,通过该课程模式探索的实验改革,学生的自身专业综合能力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由于学生在本课程的结业考试中需要完成一份理财规划书,而学生要想完成这份理财规划书,需要拥有金融、银行、保险、证券、财会等多方面知识作为支撑,同时他要学会团队合作,小组共同完成理财规划。

理财教育规划方案范文第5篇

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从20*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区现存的4.8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全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此次危改工程完成后,不再集中实施危房改造,以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舍修建,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

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与项目筛选原则

(一)危改工程坚持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为保证危改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实施危房改造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地范围学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并提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报区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审定。凡未制订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或经论证布局调整方案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镇街道,暂不安排危改工程补助资金。

(二)纳入危改工程的项目学校必须是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拟撤并的学校不纳入危改工程实施范围,以后也不再安排危房改造等方面资金投入。在制订危改项目建设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布局调整后师生增员、校舍扩容、寄宿生活等实际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改扩建为主,重点向农村初中、中心小学倾斜,积极鼓励农村小学高年级学生向中心小学、完全小学相对集中。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适当予以照顾。

(三)上级补助资金原则上用于农村中心小学、完小及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D级危房改造。

(四)危改工程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严禁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在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基建费用,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必须在50年以上。

(五)危改工程坚持项目管理与目标管理并举。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精心做好项目规划,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对确定实施危房改造的项目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改造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切实做到改造一所、完成一所,确保到20*年底全部消除农村中小学现存D级危房。

三、危改工程管理职责

实行以区级为主,省、市、区、镇(街道)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要不断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区级

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危改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区教育部门牵头对中小学危房进行排查、核实和鉴定,会同区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结合本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制订危改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牵头组织建设项目勘探、设计、招投标、土建施工、委托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等;督促、检查危改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等。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区财政部门协同区教育部门筹措本级承担资金;负责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区建委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

(二)镇街道

项目实行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地学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提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和危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并报区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审定。督促、检查危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现有D级危房在2年内全部得到改造;做好B、C级危房的维修、维护,降低或消除B、C级危房向D级危房的转化率,确保校舍安全。

(三)学校

项目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据实编报学校基本情况和危房改造计划、改造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在鉴定的基础上,组织拆除D级危房;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和要求,加强对土建工程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危改工程档案等。

继续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20*]71号)等有关文件,减免建设收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建设环境,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实施成效。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期误工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危改工程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的筹措

根据《*省2005年底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规划》,我区改造4.8万平方米D级危房需要资金3056.1万元,其中地方自筹94万元,中央和省20*年、20*年、20*年补助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032万元,其余1930.1万元通过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贷款本金从20*年及以后省以上补助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中抵扣,贷款利息由区财政贴息。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贷款、还款、付息等按省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二)资金的管理

危改工程项目贷款资金,纳入区财政校舍维修改造(危改)资金专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6号)以及省有关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不得下拨至镇街道和学校,不得挪用或用于偿还债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勘探、设计、招标、监理等费用,应按规定记入项目土建成本,不得因此增加学校负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组织竣工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手续。

五、危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一)严格实行以区为主“五统一”的项目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区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建委、地税局、审计局是组织实施“五统一”的主体,负责做好“五统一”工作。所有土建工程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危改工程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公开议标等方式,确定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担单位。

1、统一做好规划、立项工作。学校应根据《*省中小学校园规划与建设管理办法》做好学校规划工作,应本着“立足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制定科学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学校在制定规划时,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形成符合学校要求的规划,并报送区教育局审定,学校规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凡新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应办理立项手续,未立项的项目不得开工。

2、统一做好勘探、设计、监理公开招标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20*]71号文件)规定,“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中涉及到的服务性收费,如危房鉴定费、地质勘探费、招标费、标底编制费、工程勘察设计费、质量监理费等收费项目,按照自愿委托原则,予以减半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秘计[20*]399号)文件要求,由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对地质勘探单位、质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被选中的单位方可进入全区中小学校建设领域。

3、统一实施土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凡是属于区级以上安排的校舍新建或维修项目均应按招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标。

4、统一资金管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区财政局在银行设立专户,全区农村中小学建设(维修)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资金拨付程序及额度,按审定工程项目及工程进度拨款。经现场察看,开工时按工程合同价的30%拨付资金,主体完工时按工程合同价的60%拨付资金,完成工程备案、进行决算审计后拨付剩余工程合同价的10%资金。拨款时应填写《贵池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拨款单》,并履行相关手续,同时,施工企业应开具税务发票,财政部门按拨款单及税务发票拨款。

5、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建设完工后,学校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项目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验收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建设、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书面报告。项目学校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教育、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决算手续。学校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审计,决算审计由区财政局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学校校长是项目负责人(完小、初小项目由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各项目实行校舍建设法定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确保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各项目学校要选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负责人,出任施工现场监理员。

(三)实行项目审议制度和资金投入额度审计制度。一是审计学校所需建设项目、规模。学校应向区教育局申报拟建(维修)项目及附属设施,经教育部门审计确定施工项目及规模后,方可开始实施;二是对学校拟建(维修)项目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进行审议,审议后的资金总额作为项目建设资金总量。如项目原计划安排资金量与实际建设资金量有结余可作为支出勘探、设计、监理、图纸审查、招标、决算审计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