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青少年体育教育

青少年体育教育

青少年体育教育

青少年体育教育范文第1篇

自1985年以来,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研究组每5年一次,一共进行了6次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1985,1990,1995,2000,2005,2010),具体指标包括身体形态、机能、素质及健康检查4个层面的20项指标。1985—2005前5次调研结果显示,2005年之前我国青少年学生虽然在身体形态上不断提升,但是在速度、力量、耐力等素质指标呈现20多年持续下降趋势,超重与肥胖情况持续增加,近视率继续攀升[1]。我国青少年体质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2005年—2010年间政府出台了多项文件,旨在提高中国青少年学生的体质水平。2005年8月19日,教育部颁布的教体艺[2005]10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明确指出引起青少年体质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体育锻炼不足、体育活动时间不能得到保证。尽管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都有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规定,但是一直没能有效落实下去。这次教育部发文重申,要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2]。2007年正式启动的“阳光体育运动”,更是从青少年学生每天活动时间、活动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安排,目的是通过形成学校体育锻炼的风气,促进青少年学生每天进行体育锻炼一小时,以最终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质水平[3]。同年,国务院也发文,进一步明确了要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4]。

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要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由此可以看出,青少年体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也关乎着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解决青少年体质问题已经迫在眉睫,而保证青少年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则是必然路径。在这一系列关于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实施后,有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大中小学校学生体质下降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并没有完全改善,营养不良、近视、超重和肥胖等体质健康问题仍然是最突出的问题[5]。《2010年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报告》也指出,我国7—18岁学生体质与健康下降速度得到了遏制,但是改善缓慢,超重和肥胖率依然在攀升。另外,大学生身体素质呈现下降趋势[6]。这一切都说明了,青少年体质问题的长期性,我国青少年体质问题是20多年日积月累的结果,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善的,增强青少年体质需要长期坚持。另外,在政府三令五申要保证青少年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以及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情况下,我国青少年体质问题依然突出,改善缓慢,在超重和肥胖、近视率等方面反而愈发严重。究其原因,有学者认为主要是缺乏相关责任人,以及缺乏有效的评价、监督环节[7]1-5。也有学者指出,主要原因是政府管理体制不畅和政策执行力不强[8]。此后,为确保政策能落实下去,教育部和国务院都分别再发文(见表2),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估和问责。例如,2011年教育部颁发教体艺[2011]2号文件,围绕“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首要目标,建立了详细的问责制度、科学评价机制、社会监督机制以及奖惩机制[9]。

2012年,国务院下发的[2012]53号文件,明确规定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10]。 从2005年以后政府频发的10多项政府文件,就可以看出,党和政府对青少年体质问题的态度和重视程度,青少年体质自1985年以来连续下降,但改善甚微,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我国青少年体质问题的严峻性。我国青少年体质连续多年下降,不是某一方面的单独因素造成,是我国应试背景下的学校体育教育、体育教育根本目的以及社会、学校、家长、学生各方对青少年体育教育的认识等综合因素造成的。

二、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阻碍因素分析

青少年体质下降,说到底是因为体育锻炼不足。从2005年开始,国家就国家三令五申,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以提高学生的体质水平,结果不尽如人意!追根溯源,首先与我国的应试教育体制有直接关系,应试背景下,校长、教师以及家长对体育不重视。其次,对体育的本质和功能认识不清楚。

(一)应试教育体制下校长、教师以及家长对体育不重视

在保证升学率的压力下,各中小学校教师想方设法提高文化课成绩,甚至挤占体育课时间。放学后,本该是学生玩耍的时间,都用来补课了,这就是中国青少年学生的现实。即使国家再三强调“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但最后也流于形式,结果收效甚微。

1.“升学至上”

在我国中小学校中,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的评价标准非常单一,就是学生的考试成绩。通过考试成绩来追求升学率,甚至下达升学指标,这已经是我国传统教育模式不争的事实。这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育模式,影响层面极广,首先对于中小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们而言,不再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是“升学至上”,一切都是围绕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提高学校的升学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学校直接管理者的校长,对体育不重视,也是在“情理之中”了,导致学校的日常管理都是以文化课为主,甚至去挤占体育课等。相应地是,迫于升学率的压力,班主任和文化课教师也是以学生的文化课学习为主,不仅不重视不关心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而且以种种理由强制学生多参加各种辅导或补习活动,剥夺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在要上“重点中学”、要考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的社会风气下,家长也变得唯考试成绩最重要,课外强迫孩子参加各种补习班。各种补习班的火爆,究其原因,就是我国应试教育异化到一定程度的结果。久而久之,在校长、教师以及家长对体育不重视的情况下,学生体质下降也是理所当然的,同时还伴随着各种“高分低能”的产生,学生在心理素质、品格等方面也得不到有效的培养。

2.很多学校体育课程被挤占

2014年3—5月,国家体育总局进行了《2014年6岁至69岁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调查》(简称《2014抽测调查》),结果显示,6岁至19岁儿童青少年“每周两天有体育课的比例为51.6%,3天有体育课的比例为28.9%”,而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小学1—2年级体育课程每周为4课时,3—6年级和初中体育课程每周为3课时,高中体育课程每周为2课时,按每周最低2课时的标准,仅有51.6%中小学校,这说明至少有近一半中小学校还存在挤占体育课程的现象。这次调查还显示,“每周达到3次及以上1小时大强度体育锻炼的儿童青少年比例仅有8.9%”,这充分说明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在实际生活中的执行结果是差强人意的[11]。张绰庵教授(2014)对河北省部分中小学进行的调研与访谈发现,“中小学体育课被文化课占用现象严重,达到了67%”,“90%的学校每周安排1—2次体育课,每次40—45分钟”,而且学生在体育课上的运动量、运动时间等都无法保证[7]1-5。

(二)中小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无法保障

目前,中小学生在课外开展体育活动的软硬件都不足。国家体育总局《2014抽测调查》显示,首先,中小学生课外参加体育锻炼缺乏指导,6岁至19岁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主要是“自己练”,占总人数的78.1%。其次,适合中小学生锻炼的场所和设施也极度缺乏。国家体育总局通过这次调查指出,符合青少年身体特点的锻炼场所和设施、体育运动项目俱乐部、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缺失,导致青少年校外体育锻炼的主要场所一般为适于老年人健身的社区健身场所或者适于成人锻炼的公共体育馆[11]。张绰庵教授(2014)对河北省部分中小学进行的调研也发现,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也存在条件不足,主要是没有锻炼场所、锻炼设备,87%的学校没有体育运动项目俱乐部[7]1-15。国家和政府再三强调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根据现有教学安排,各中小学校每周只有2—3次45分钟左右的体育课,而且不能保证学生在体育课上的体育锻炼时间和运动量。在没有体育课的其他天数里,就是要加强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而目前中小学生课外参加体育活动的软硬件都不足。在这种背景下,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很难落到实处,必须从根本改善阻碍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的各种不利因素,比如改革应试教育体制、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要引起重视,以及成立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俱乐部等。鉴于10多年国家和政府一直在致力于改善青少年学生体质,但是收效甚微。尽管青少年体质问题非常严峻,但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各中小学校迫于升学率或者升学指标等压力,对学校体育依然不重视。这说明不改变以应试为目的的教育模式,仅从政策层面监督,是起不到令人满意的效果的。

(三)对体育与青少年身心健康、学习等的促进关系认识不清楚

体育作为一种事物或方法的存在,必须对其本质功能加以认识,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认清其本质功能,也是我们制订体育相关计划的前提。体育,顾名思义,是对身体的教育,即“育体”。强身健体,是体育的本质功能,但是基于人体是身心统一的有机体,身心在一定程度上互相影响。从这方面来说,体育对于学生心智方面的培养是有一定影响的,也就是说体育在其本质功能外,还有衍生功能,即“育心”[12]。陈大为(2002)指出,体育活动可以对人的情绪产生影响,参加适当的体育活动,可以使人拥有良好的心态和情绪,能减少忧郁和焦虑等不良精神状态[13]。杨宗义(1991)通过研究认为,体育对人的心理健康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神经系统,而神经系统是心理发展的物质基础[14]。王则珊(1994)认为,通过参加体育活动,能使身体分泌脑腓肽,并刺激下丘脑,下丘脑作为身体内分泌方面的神经中枢,可以控制和调节腺垂体各种激素的生成,比如生长激素的生成,促进人体成长[15]。刘洪全(2007),周忠岐(2012),徐志刚和刘盎(2003)等人主要研究了体育活动对学生心理健康的作用,一致认为,通过体育活动可以使学生身心愉快,树立学生的自信,提高抗压能力,磨炼思想意志,减少抑郁、孤独、不合群等[16-18]。由此可以看出,参加体育活动,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青少年体育锻炼不足时,不仅可以造成身体体质的下降,还会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带来影响。2013年《中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调研报告》指出,我国青少年体质下降,还伴有青少年心理问题频发和人格不健全等,青少年人际交往能力都比较差,容易抑郁、自卑[19]。美国的一些专家学者研究发现,通过体育活动锻炼,更能增进学生思维能力、记忆能力,并且体育锻炼能使学生情绪更高昂,精神更集中,行为也更规范,提高学习成绩的机率更大。因此,专家呼吁,学校应该优化配置体育活动和文化课程[20]。先生早就说过“要学就学个踏实,要玩就玩个痛快”。目前,国内外对于学生要参加多长时间的体育活动才能对学习有促进作用,没有统一的说法。可以肯定的是,让学生适量参加体育活动,会促进学生学习效果的提高。我国中小学校挤占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去学习文化课程,其根本原因是对体育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学习效果的促进影响,缺乏足够的认识。事实证明,青少年体育锻炼不足,不仅不利于身体健康,还会造成一定的心理问题,甚至会影响学习。

三、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策略研究

引起我国青少年体质连续20多年持续下降的因素,是多层面的,既有应试教育体制下社会、学校、家长等对学校体育不重视的原因,也有青少年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软硬件都不足的原因。造成应试教育体制的,并不是考试,而是在此背后形成的利益驱动。只有在考试成绩成为衡量学生优秀是否的唯一的一个标准时,例如高考决定了学生的命运时,应试教育才由此而生。考试,应该是衡量一个学生对于某一时期学习效果测评的工具,是必不可少的,问题是我们怎么看待考试这个工具而已。目前,中小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情况下,造成了学校、教师、家长都对体育不重视,体育课被文化课挤占现象严重,同时,青少年学生课外时间,大部分用来参加补习班,参加体育活动也很难保障。基于这种状况,要把体育成绩纳入升学考核范围,并建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保障机制,才能真正实现青少年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

(一)体育成绩纳入“中考”、“高考”的“双刃剑”

每年高考,都牵动着整个社会的心。高考已经成为决定学生命运的关键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面对青少年体质问题的迫切性和严峻性,已经有很多学者提出,把体育纳入“中考”、“高考”[21,22],但这是一把“双刃剑”。首先,在应试教育背景下,体育成绩纳入“中考”、“高考”,的确不用政府再三令五申,就可以马上引起老师和学生家长的重视。但是,很可能会出现的一个结局就是,体育成绩成了有些家长弥补其他文化课成绩不足的有效武器,转变成逼迫学生过量进行体育锻炼,以获得高分。其次,体育考试究竟要考哪些科目,怎么测评?能否保证公正性?毕竟学校体育不等同于竞技体育,由于个体存在差异,对于天生身体带有残疾的学生无疑缺乏公平。再者,强制性进行体育考试,是否违背体育锻炼的内在规律?体育活动,应是一个自主参与并亲身体验的活动,被迫式的训练,不会激发学生的兴趣,也很难引起学生的愉悦体验,进而影响其认知、品格的形成。鉴于此,强制性体育考试,利弊好坏难以评述。虽然说把体育纳入“中考”、“高考”是解决当前青少年体质问题一个比较直接的办法,但可能其负面影响也比较多,比较折衷的一个办法,就是制定“中考”、“高考”体育成绩合格线,只要合格了,就可以参加“中考”、“高考”,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考”、“高考”,目的是让学生进行适量的体育锻炼,保证身体健康,同时又避免过量锻炼的可能。

(二)学校、家长、社会要重视体育的促进作用

新中国刚成立,就提出了“健康第一”,要求学校重视体育。蔡元培也提出了“完全人格,首在体育”。目前,学校、家长对学校体育不重视的根本原因,是对体育的作用和功能认识不清楚。正如,杨江南老师所指出的,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不是应试教育,而是学校、教师、家长、社会文化对素质教育的认识,对于德智体美劳之间关系的清楚认识[23]。科学研究已经证明,适量地进行体育活动,不仅可以提高青少年思维能力、记忆能力,还可以集中精力、保持良好精神状态(见图1)。体育,不仅“育体”,还“育心”。人体的身心可以互相影响,通过体育活动,人体的身心相互“转换”影响,共同提升到一个比较高的阶段。在《体育之研究》中说到,“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舍也。”[24]因此,体育应是德育、智育的基础,建议学校和家长对此进行深刻认识,可以进行特殊的实验,研究体育活动时间与学习时间的最佳配比,优化配置体育活动和文化课程。

(三)课内课外改革相结合,建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保障机制

从时间角度来说,青少年体育锻炼有课上和课外两种,每周有2—3课时的体育课,为了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为主要途径,而青少年自主进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就是他们在体育课上所学到的运动技能和培养起来的运动项目的爱好。那么,学校体育课面临的改革,首先就是要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正如王登峰司长所说,我们的学校体育在教了学生14年后,学生依然一项运动技能都没掌握。因此,他提出,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是学校体育课程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把运动技能的测试纳入体育课程考试,并进行等级区分,通过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等级,使学生喜欢上这项运动。其次,学校体育课的教学方法也要进行创新。要充分利用短暂而有限的体育课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运动技能教学,增强对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吸引力,培养他们对某项运动技能的爱好[25]。从场域角度来说,青少年进行体育锻炼的场所有学校操场、社区健身场所、公共体育馆。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保障机制,首先要有指导员或者教练,可以由专业运动员担任,或者具有专业知识的某个学生家长,甚至警察等,以公益性为主;其次,以社区或学校为单位,成立青少年俱乐部,主要是进行一些体育项目的培训,每个学生可以象征性地收取会员费,以支付教练吃住、来回路费、锻炼场地费用。第三,体育有关单位,设立针对青少年的体育赛事,按年龄进行分组,可以借鉴美国经验,每种体育项目设立赛季,以社区或学校为单位进行比赛,在赛季里,合理安排好比赛场次,每周都进行组队培训。青少年的体育赛事,其实质应是以培养兴趣为主,注重参与。说过,“兴味者运动之始,快乐者运动之终,兴味生于进行,快乐生于结果。”只有有了兴趣,使孩子们真正喜欢上体育运动,才能体验到进行体育活动的快乐,才能长久坚持。从体育课上学习,到赛事、培训,形成完善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保障机制,不仅可以选拔体育人才,还可以促进青少年体育生活方式和团队精神的养成,以及良好的人际沟通、良好的自信等等。

(四)完善社会测评、用人机制

青少年体育教育范文第2篇

[关键词]陈独秀;青少年体育教育;德智体三育并重;“兽性主义”

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作为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陈独秀重视教育改革在思想启蒙、改造国民性中的重要作用。他主要面向青年,提出了自己的教育思想,对教育对象、方针、方法都有阐释。体育教育思想是其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他认为,为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风貌,必须重视和加强体育教育,不仅提出德育为先、德智体三育并重的教育方针,而且提出以“兽性主义”教育改造国民性、培养身心全面发展人才的教育主张。

一、必须重视青少年体育教育

中国古代社会没有体育教育。在以科举为主体的封建教育制度下,在旧式书院、私塾里,并无真正的体育教学和体育运动,特别是运动一项,则被指为江湖卖技之术,为士子所不齿。陈独秀严厉批判了封建教育忽视体育的现象,认为中国封建教育向来存在“漠视体育与心灵二大缺点,”不仅摧残了人的身体,而且奴役了人性。[1]首先,中国传统教育损害了中国人的身体。陈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揭露和抨击。他指出:中国自古以来的教育,“惟有体育一门,从来没人提倡,以致全国人斯文委弱,奄奄无生气。”即便是新式学堂,“都把音乐、体操当作无关紧要的学问。”[2]他指出,中国传统教育只注重脑部训练,“训练全身的教育,从来不大讲究”。致使培养出来的“那班书酸子,一天只知道吚吚唔唔摇头摆脑的读书,走到人前,痴痴呆呆的歪着头,弓着背,勾着腰,斜着肩膀,面孔又黄又瘦,耳目手脚,无一件灵动中用,”“白面纤腰,妩媚若处子;畏寒怯热,柔弱若病夫。”使中国人的体貌萎靡猥鄙、粗俗野悍、“或瘠而黄,或肥而驰,或萎而伛偻,其光明秀伟有威仪者,千万不得一二!”以致中国青年“若欧美青年之威武凌人者,竟若凤毛麟角,”以致获赠“东亚病夫”的诨名。他感叹,“以如此心身薄弱之国民,将何以任重而致远乎?”显然,传统教育已严重损害了中国人的身体健康。其次,中国传统教育摧残了中国人的心灵。陈将“手无缚鸡之力,心无一夫之雄”并用,指出忽视体育教育必然产生迂腐文弱的封建文人,造成国民劣根性,也是中华民族不断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指出,近代以来,“吾国衰亡之现象,何止一端?而抵抗力之薄弱,为最深最大之病根。”“欲以此角胜世界文明之猛兽,岂有济乎?茫茫禹域,来日大难。”人一旦失去身体的抵抗力,则为行尸走肉。五四新文化运动中,陈对中国卑劣的国民性深恶痛绝,直指是“亡国灭种之病根”。以废除旧文化和改造国民性为己任的他,当然不会容忍“卑劣退葸苟安诡易圆滑”的国民劣根性的。他•97•①公然表示“我发誓宁可让全国人骂我攻击我压迫我,而不忍同胞永远保存这涣散的国民性,永远堕落在人类普通资格之水平线以下。”[3]追求中国人心灵的解放,必须重视体育教育。再次,近代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体育教育。基于五次东渡日本留学和革命经历,陈十分推崇西方教育,赞扬“西洋教育,全身皆有训练,不单独注重脑部。既有体操发展全身的力量,又有图画和各种游戏,练习耳目手脚的活动能力。”他称赞这种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既有良好的智能,又有健全的体魄。“他们无论男女老幼,做起事来,走起路来,莫不精神夺人,仪表堂堂。”[4]他指出,观世界各国,“德之立教,体育殊重,数十年来,青年死亡率之锐减,列国无与比伦。英、美、日本之青年,亦皆以强武有力相高;竟舟角力之会,野球远足之游,几无虚日,其重视也,不在读书授业之下。故其青年之壮健活泼,国民之进取有为。”[5]因此,中国教育“必须取法西洋,”[6]以推进改革,尤其要重视和加强体育教育。

二、三育并重,德育为先

中国近代第一个提出德智体三者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是著名实业家、教育思想家张謇。1904年,他在《扶海垞家塾章程》中明确提出“谋体育、德育、智育之本基于蒙养”的思想。1914年在为河海工程测绘养成所(即南京河海工程专门学校,今河海大学)制订的章程中,他明确规定:“一、注重学生道德思想,以养成高尚之人格;二、注重学生身体之健康,以养成勤勉耐劳之习惯;三、教授河海工程上必需之学理技术,注重实地练习,以养成切实应用之知识。”这已然是德智体三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7]几乎与张謇同时,对于如何处理德、智、体三者的关系,陈独秀提出了三育并重、德育为先的方针。首先,主张德、智、体“三育并重”。其一,他主张废除封建教化,倡导新式德育,即加强气节品行在内的伦理道德教育。他指出,封建教育历来推崇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教化,制约人心,而不重视人格、心灵的教育,不是真正的德育。封建知识分子一向只注重念书做文章,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功名利禄,于气节、品行一丝也不讲究。以致“天天读理学书,挂道学招牌,却是问起他的心地来,还是一个卑鄙龌龊的小人。”[8]因此,考中安庆府试第一名秀才的他,内心却极为鄙夷科举制度,江南乡试落第后毅然放弃科举走向康梁。其二,他大力倡导西方近代教育,主张用西方教育救治中国教育。他竭力推崇德国哲学家赫尔巴特和日本思想家福泽谕吉的教育思想,指出:近代德国、日本“其国之隆盛,盖不独在兵器,其国民教育之方针,德智力三者未尝偏废。”他进而主张:“现今欧美各国之教育,罔不智德力三者并重而不偏倚,此其共同之原理也。”[9]他坚信,只有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才能培养出意志坚强、身心健康发展的人才。其次,主张把德育放在首位。陈不仅主张三育并重,而且坚持德育为先。他提出:“蒙学莫急于德育,而体育次之,若智育,则成童之后未晚也。诚以德育为人道之本,无德则无以立,智必不醇。”[10]德育应优先于体育、智育,即德育为先。他认为,青年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使自己的科学知识得到良好的发挥。他还指出:“现在西洋的教育,分德育、体育、智育三项,德国、日本的教育,格外着重在体操。”他在分别为中学生和师范生所做的《中学生之将来》和《如何才是正当的人生》演讲中,教育青年要树立独立自强的人格,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束缚,打碎历史的樊笼,敢于奉献,助人为乐,建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并重视民主意识、社会意识、国家意识,唤起学人的政治觉悟,追求进步思想,让学生确立高尚的道德良知,打下良好的国民道德基础。

三、实行“兽性主义”教育

所谓“兽性主义”,原是指讴歌丛林法则,倡导动物兽性,鼓吹自然“野性”。陈将“兽性主义”作为教育思想提出,主要是着眼于在国民体力上增强竞争性和抵抗力,是指要大力加强青少年身体素质的锻炼,使他们成为体魄健壮、意志坚强、足以承担民族革命和国家建设重任的人。“兽性主义”是他教育思想中具有鲜明特色的内容。首先,“兽性主义”教育有何要求?其一,“意志顽狠,善斗不屈”。陈推崇“美利坚力战八年而不屈,法兰西流血数十载而成共和。”“英吉利人以鲜血取得世界之霸权,德意志人以鲜血造成今日之荣誉。”[11]欧洲白色人种的“殖民事业遍于大地,唯此兽性故;日本称霸亚洲,唯此兽性故。”他早年尤其推崇日本,认为日本打败沙俄,乃因日军“自古轻死好战”、“尚武轻文”;日本称霸亚洲,也“唯此兽性故。”陈还列举了日俄战争中日本军人为国捐躯、勇敢顽强的案例,编成《东洋兵魂录》,发表在自己主编的《安徽俗话报》上,以示钦佩和推崇。其二,“体魄强健,力抗自然”。陈引用日本著名军事家乃木希典之言:“训练青年,当使身心悉如钢铁。”[12]还援引日本思想家福泽谕吉名言:“教育儿童,十岁以前,当以兽性主义;十岁以后,方以人性主义。”他注意到,世界各国中,德国教育“体育殊重,民力大张,数十年来,青年死亡率之锐减,列国无与伦比。英、美、日之青年,亦皆以强武有力相高,”对各种体育活动,“其重视也,不在读书授业之下。”因而,他们的青年壮健活泼,国民进取有为[13]。中国教育里需要培养日本军人“轻死善仗”“死义尚武”品质的内容。其三,“信赖本能,不依他为活”。实则讲求血性,独立自主。陈认为:“人类四大之身,皆在自然之列。惟其避害御侮自我生存之意志,万物所同。”[14]他断言,在优胜劣汰竞争激烈的近代世界,人们唯有信赖本能,讲求血性,才能生存。他认为,人无血性则为行尸走肉。有了血性,未来成为政治家,才能百折不回,坚决贯彻其政治主张;未来做了军人,才能戮力疆场,百战不屈;未来成为宗教家,才能投迹穹荒,守死善道;未来做了实业家,才能思穹百艺,排万难,冒万险,乘风破浪,制胜万里之外。其四,“顺性率真,不饰伪自文”。实则顺其自然,保持本性。这是一个具有教育心理学范畴的先进理念。陈援引明末著名思想家王守仁《训蒙大意》提出:“教育小孩子,也要像栽培草木一样,不可压制拘苦了他,要叫他心中时常快乐,自己自然晓得学好。这便和草木得了春风时雨一般,自然生机日发。”[15]也引用被誉为“慈爱的儿童之父”的瑞士著名教育家裴斯泰洛齐(陈译为菲司塔尔基)关于教学心理化的思想和实践,他反对机械灌输的旧式教学方法,主张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及其与之相适应的正确的教学方法,正体现了顺性率真的精神。其次,“兽性主义”教育如何开展?其一,强身健体,做新青年。陈列举新青年与旧青年的首要区别,即生理区别,指出:斯斯文文的白面书生,“年龄虽在青年时代,而身体之强度,已达头童齿豁之期。”20世纪新青年的标准,“首应于生理上完成青年之资格。”[16]具备“壮健活泼”“面红体壮”“健全洁白”等身体素质。心理上应是“进取有为”“新鲜活泼”“自觉奋斗”等精神素质。1918年2月,北大成立“成美学会”,陈捐款120元,该会的宗旨是“协助德智优秀、身体健壮、自费无力的国立大学生,”为国家增进人才。[17]其二,人性、兽性,同时发展。陈坚定认为:“强大之族,人性、兽性,同时发展。”[18]既有人性又有兽性,不可偏废。有兽性而无人性,或有人性而无兽性,都是堕落衰弱之民。作为人性,不仅需要具备《敬告青年》所要求的自主、进步、进取、开放、实际、科学等精神素质,还要求政治、经济、伦理的觉悟。作为兽性,不仅需要具有极强的抵抗力,还要敢于“与天道自然相战”,“避害御侮,自我生存”,“优胜劣败,理无可逃。”[19]其三,开展“军国民教育”。军国民教育思潮是清末民初这个“近代中国思想转变的关键时期”[20]发生过相当影响的救亡思潮,它主张实行军国民教育,以培养具有尚武精神、国家思想、权利观念的军国民,以实现抗敌御侮、保家卫国的目标。[21]因其注重培养广大群众的尚武精神,提高其军事素质,以反抗外来的军事侵略和国内封建统治的镇压,尔后逐步发展为各级学堂(学校)的军事训练和体育运动,所以得以盛行。从到前夕的20年中,军国民思潮曾经主导了学校体育,使这一时期的学校体育凸现“尚武”特色。青年陈独秀一度迷恋军国民教育,曾应邀参加“军国民教育会暗杀团”,与章士钊、杨笃生、蔡元培等试验炸药,研究暗杀。还参与吴樾谋炸清廷出洋五大臣的策划,做过陆军学堂教员.[22]新文化运动前期,陈推崇西洋民族以战争为本位,尤其古希腊的斯巴达和近代的德国和日本。在他看来,“斯巴达人之教育,期以好勇善斗,此所谓军国民教育主义也;”[23]德国的军国主义,国民“最重强权且勇武可敬;”[24]日本军人“自古轻死好战”“尚武轻文”的大和魂,都值得中国教育学习借鉴,堪为中国军人的“榜样”。[25]众所周知,有血性的民族,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中华儿女并不缺乏血性,但缺乏发扬血性、敢于斗争的胆气,曾使得中华民族在近代蒙受了巨大耻辱和悲惨牺牲。鲁迅曾尖锐地揭露中国国民劣根性,指出其中之一就是奴隶性,即奴性。一个台湾老兵、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在回忆那段惨不忍睹的历史时写道:我们可能永远不懂5个日本鬼子就可以押着2000人去屠杀!没有血性,就没有抗争,就是东亚病夫,就会使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陈独秀的“兽性主义”教育思想站在发展国民性的高度,有着鲜明的思想启蒙意义。陈独秀重视青少年的体育教育主张,是近代以来西学东渐背景下西方教育思潮在中国的反映,虽然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但顺应了中国近代教育改革大潮,合乎时代要求。他的主张,多数是可取甚至先进的。此后,蔡元培高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教育方针的大旗,蒋梦麟坚守“五育并举”教育方针的余绪,都是对陈独秀教育思想的发展。在国家大力倡导对广大青年尤其军人开展血性教育的今天,其体育教育思想尤其“兽性主义”教育主张,显然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作者:徐光寿

参考文献:

[1][2][3][4][5][6][8][9][11][12][13][14][15][16][18][19][23][24][25]任建树.陈独秀著作选编,第一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7]李建求.张謇教育思想述评,教育研究[J],1999(9),67-71.

[10][17]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20]张灏著,崔志海等译.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

青少年体育教育范文第3篇

我国现代意义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社会教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民初提出的通俗教育、平民教育等教育主张及其研究,但是见诸于实践并且影响较大的还是新文化运动及以后,部分有识之士和青年学生深入到社会基层举办的平民夜校、平民识字班等面向社会大众的教育形式。[2]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先后开展的全民扫盲识字活动、科技推广普及活动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许多内容已经具有鲜明的社会教育属性和特征,但是定义为现代意义的社会教育或者社会工作却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推动了社会管理体制的转型,客观上提出了青少年社会教育的课题,同时引进了海外的有关理论与实践经验,在原有的一些工作基础上开始拓展了这方面的工作,如志愿者行动、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维权保护、青少年急困救助、青少年预防犯罪、问题青少年帮扶转化工作等等,并逐步形成了社会共识。目前青少年社会教育在我国还有一个意义指向,即现代社会通称的青少年社会工作。由于我国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体系正处于逐步形成的过程之中,在此仍然沿用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概念。党和国家在推进中华民族复兴、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中,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中心的社会建设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展现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一,创新社会管理明确了新时期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的方向。创新社会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对加强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划,这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指明了方向。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追求的是人的身心的全面发展。青少年时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阶段,青少年期的成长发展状况将直接关系到人一生的成长发展,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程。二是明确了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职能定位。在青少年教育方面,青少年社会教育更多的是追求人的个性的张扬,人的潜能的挖掘,人的全面发展,解决的是引导青少年怎样做人,怎样做事,怎样与别人相处,怎样看待生命,怎样看待名利,怎样看待自身的价值等等这些基本哲学层面上的成长发展问题。在创新社会管理中,青少年社会教育以服务青少年为中心,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以青少年的需求为导向,强调个性化的教育观和社会实践教育体验,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对青少年有较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现代社会管理是为解决市场失灵而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管理的核心是保护、维护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终的目的是既要追求秩序,又要激发活力。青少年社会教育要致力于消除社会公民、包括广大青少年生存和发展中面临的各种社会障碍,如社会歧视与社会排斥等,为他们提供福利保障、安全保障、平等机会、选择自由,从而增进公民的自由、权利和福利,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第二,创新社会管理拓展了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功能。指出:“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3]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变得更加开放,尊重个人的主体自由和选择被广泛接受,同时也使社会传统的相对稳定的价值体系与行为方式变得多元化、离散化、冲突化。当代青少年正在这种多元化冲突中成长,必然促使青少年价值观体系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有的青少年在价值观和人生观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受到不同文化的冲击,极易感到困惑和迷茫,再加之当前社会上各种良莠不齐的思潮的影响,让他们时常无从抉择,从而导致有的青少年行为失范,甚至违法犯罪。在推动创新社会管理格局的时代背景下,在充分尊重青少年的特质、设身处地为青少年着想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把广大青少年始终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旗帜下,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少年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心认同感,在此基础上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责任感,更好地发挥生力军作用。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在准确认识基本国情、发展的目标任务、面临的风险挑战的基础上,保持合理预期与奋斗精神,真正做到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大有作为。

第三,创新社会管理为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党和国家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3]为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是体制保障,在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中,党委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关键,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这样的体制就充分保障了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少年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保障了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培育与引导青少年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发挥青少年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基础作用。二是法制保障,社会管理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的基础和支柱。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创新社会管理,及时把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法律,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修订完善,推进社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将有力的保障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不断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和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取得新的发展。三是组织保障,在领导层面,由党委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是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在社会组织层面,主要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基础建设,推动包括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为青少年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青少年社会教育责任,使各种社会组织有效地纳入到社会管理和青少年教育体系之中,成为青少年教育体系建设的可靠保障。在队伍建设层面,大力培养造就宏大的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人才队伍,提高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推进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强化人才保障。四是资源保障,随着社会建设的深入发展,国家不断增加社会建设投入,大力发展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二、探索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的主要课题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党提出的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为此,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4]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因其事关广大青少年的切身利益,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方面,结合我国当前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正在逐步完善的实际情况,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创新,深入探索。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目标体系。目标是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工作起点和社会价值的检验尺度,决定着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架构。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目标,总的是在党和政府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总目标的指引下,促进现代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具体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陶冶青少年的精神与心灵、意志与品质,增长青少年个人的能力,谋求青少年社会生活的适应,使青少年在社会生活中均衡健康地发展,促进青少年文化及社会目标的实现。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目标分为普遍目标与特殊目标,普遍目标就是以青少年的人格、能力教育和培养公民意识为主,其中包括青少年个人的发展、文化的交流体验等。特殊目标是指青少年社会教育同时具有的地方色彩和职业特征,前者以地域特色的青少年社会教育为重点,后者以职业的类别为青少年社会教育的重点。

这样的目标建设强调的是要制定出与基层社会环境有关的教育计划,这种计划既可以施之于个人,也可以施之于团体或者社会场所,使广大青少年与社会生活打成一片,扩大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功能,同时也为青少年参与社会生活,展示和追求自己的价值观念,人生目标和社会理想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体系。青少年社会教育的主要特点是以青少年为对象,利用青少年的业余和休闲时间,由社区提供场所,吸引和鼓励青少年参与,因此,必须有广泛的工作计划。其广泛性在于:工作对象广泛,凡是青少年,不受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地域的限制,都是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工作对象,都可以参加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成为其中的成员。工作内容是多方面的,依青少年的社会需要,因地、因人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内容。因此,其工作项目之多,涉及面之广,非其他教育形式可比。工作时间灵活,青少年社会教育以社区为活动场所,凡是青少年的业余、休闲时间都可以开展工作,组织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受教育的机会。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思想教育的主要课题就是帮助和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青少年思想成熟,即能够从事有目标的社会活动,并且趋向稳定。青少年社会生活的帮助,指通过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去解决自己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危机,如提供青少年生活问题上的精神帮助及急难救助等。青少年社会道德教育,主要是对青少年进行社会公德及婚姻家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青年职业扩充教育工作,主要包括职业的培训教育和职业的进修教育等方面的课题。开展青少年的娱乐与休闲活动等等。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组织体系。青少年社会教育组织是以青少年为主体和对象,与家庭及学校互相配合,以社会教育为目标任务,帮助青少年成长发展的团体或机构。按性质及工作范围,目前主要有:

(1)国家建立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主要指在国家机关中设置的有关领导管理机关,如各级政府机构和基层组织中设立的分管青少年工作、职工教育、成人教育的部门,以及国家投资举办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音乐厅、剧院等社会教育机构。

(2)青少年社会团体。主要指青少年按特定需要而结成的各类组织,如共青团、少先队、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青年艺术家协会、青年书法家协会等等。

(3)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大众传播媒体及互联网。当前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大众传播媒体主要有报纸杂志、书籍、广播、影视及互联网站等等。

(4)社区活动,社区活动促进全社区青少年的认识与合作,注重对青少年公民意识的培养教育及社区文化教育,特别是对社区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和照顾,并根据青少年和群众的需要,加强一般社会组织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5)青少年休闲娱乐教育组织和设施。这类组织和设施包括为了娱乐青少年身心,满足青少年休闲娱乐需要的青少年宫、俱乐部、青少年游艺中心,以及舞厅、沙龙、酒吧、音乐茶座等。还有为青少年假期生活服务的夏令营、冬令营、旅行社、度假村等。以上这些组织及设施构成了我国青少年社会教育网络,关键是要在创新社会管理与现代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其职能及作用。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环境体系。环境是影响和决定青少年社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法制环境,要搞好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创新社会管理和青少年社会教育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规范,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二是管理环境,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要包容青少年不同思想、意见和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和撞击,创造一个开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观点的环境,引导和组织青少年参与管理、决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社区环境,社区是青少年最早接触和生活的社会环境,青少年所处社区经济文化状况,民风民俗等对青少年有直接的影响。青少年社会教育必须依据当地的环境特点来决定和开展工作,同时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机会的提供也取决于一定社会环境中青少年教育课题的性质和影响。四是维权环境,要构建社会渠道和组织渠道相互配合的青少年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困难救助等服务,创新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丰富青少年维权工作内容,全面形成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综合效应,实现青少年权益保障长效化。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体系。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是青少年社会教育目标实现的组织保证。主要组成是:

(1)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在青少年社会教育中扮演的是导师的角色,既可以是专业人员,也可以是青少年中涌现并且被推举出来的领导人物。传统的青少年社会教育一般是纳入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体系,相应的工作由专兼职的团队干部担任。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高等学校开始逐步设立相关专业培养这方面人才,近年来在部分经济发达城市开始在有关机构和基层单位中设立相应的职位或者聘用这类人员。

(2)青年志愿者,上世纪90年代,青年志愿者活动在中国迅速发展,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

(3)义工,是指在不计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及个人技术特长的人和群体。在我国,传统从事青少年社会教育的业余辅导员大体属于这个类型。现代义工主要义务服务一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如孤儿院,残疾青少年,社会救助等。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体系当前主要是探索社会职业法制化、管理体系规范化、工作条件长效化建设等问题的突破。

三、创新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的路径与方法

党和国家确立的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战略布局,[4]为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指明了路径。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强社会建设中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党的十把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是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的强大推动力。为此,要把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问题广泛宣传,动员社会的重视和关注。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广大青少年的社会福祉,涉及社会千千万万家庭,联系面广,影响大,历来是社会重视和关注的重要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要逐步使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建设在推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形成社会共识,从而关心、支持和参与青少年社会教育。要积极争取通过党组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及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和支持,将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有关项目纳入各级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内容,并促成其实现。要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争取在党和政府制定的加强社会建设有关政策中及时反映青少年利益及青少年社会教育的诉求,推动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并且保证落实的质量。

第二,加强与完善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法制宣传教育、立法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有关维护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不断增加与修订出来,但是,有的关于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法律宣传还有待深入,有的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还是空白,如虐待少年儿童罪的缺失等。同时,关于青少年工作方面的法律地位和有关职责权限、执法程序与监督工作的立法等还有待充实和完善。为此,要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除对青少年要加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外,特别要加强对社会上与青少年有关的各个方面和单位,以及个人关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宣传。要积极开展有关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国家机关在加强社会建设的法律体系中,将青少年社会教育有关问题纳入立法体系或者立法内容。在执行现有关于青少年的有关法律中,关注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课题,积极提出建议,充实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方面的内容,修改完善现有的青少年法律法规。要加强法制监督工作,青少年是社会弱势群体,法制保障的力度及实际效果在很大程度有赖于执行的力度和监督力度。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要从社会监督的角度,综合运用各种合法的方法和手段,对涉及青少年的有关问题主动关心、积极参与,坚持公正立场,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第三,关注社会生活中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重点问题,充分发挥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的作用。任何教育体系的产生和发展均来自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在社会发展中体现自身的存在价值。随着党领导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推进,对青少年成长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和课题,成为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现实任务。青少年社会教育特别要关注现实社会生活中产生和提出的一些重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渠道和体系的作用。一是帮助和引导青少年进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与普及。对青少年进行主流社会价值体系的教育和引导是青少年工作长期而重要的课题。青少年社会教育主要是面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从社会教育的角度,采用社会化、生活化、网络化、青少年化的形式和方式,帮助和引导青少年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及个人的发展关系,怎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等,切实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正确看待社会问题,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增强引导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普遍性,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二是帮助和引导青少年在社会生活中健康成长,要围绕青少年生理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婚姻家庭、文化休闲等重点领域,积极承担和发挥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社会事务及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如青年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问题,留守少年儿童问题,减少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问题等。三是以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如打击拐卖儿童犯罪问题,制止和惩罚虐待少年儿童犯罪问题,以及其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问题等等。

青少年体育教育范文第4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体教结合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20*〕3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按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用”的原则,以“统一思想、规范操作、合作协商、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为目的,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未来人才,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努力开创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争取用3年时间,使我市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学生体育竞技运动水平。充分发挥传统项目学校、市业余体校、青少年俱乐部的人才培养功能,积极开展体育特色学校(班)创建工作,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现有基础上,申办3所省级“体教结合”特色学校(班)、10所省级传统项目学校,培育15所左右的市级传统项目学校、10所国家青少年俱乐部,积极培养和造就大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在省内外重大比赛中创造优异成绩。

三、政策措施

1、改革和完善青少年竞赛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青少年竞赛杠杆作用,建立充满活力、有利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在成果共用的原则下,建立健全我市青少年竞赛管理制度。市教育局、体育局每三年共同举办一届全市中学生运动会,共同组队参加省级以上中学生运动会和全省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各县区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学生运动会和年度项目比赛。允许体育特色学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学生运动员代表体育、教育部门参加县级以上比赛。

2、加强体育特长生培养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一是放宽优秀体育特长生进入省、市级示范学校的入学条件。对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省综合性运动会前六名和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青少年常规赛前三名的运动员,是应届毕业生并达到普高分数线的,特招进生源所在地省级示范高中(免收择校费);获得全国比赛九至十二名,省综合性运动会七至八名,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青少年常规赛四至八名和市级综合性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纳入市体育局、教育局年度竞赛计划比赛前三名的学生,由本人持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经体育局、教育局共同认定后,中考加10分。二是放宽优秀体育特长生进入各级体育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入学、转学条件,做到每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中不少于5%。可跨区域招收体育特长生。三是做好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省级示范高中和有条件的市级示范高中可结合我市重点运动项目的设置情况,招收体育特长生、组建体育特色班或运动队。对招收的体育特长生,由市、县(区)体育局、教育局按照管理权限及分工,组织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测试,经测试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进校后要坚持系统体育训练,并根据需要代表教育、体育部门参加市、县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测试具体办法由市体育局会同市教育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3、创新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体教结合”的投入力度,为“体教结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在安排年度学校教育经费时,要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各级体育部门对省级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经费使用实施监督。各级教育部门要对“体教结合”特色学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给予经费补助。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内予以妥善安排。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班)要保证投入的体育经费占学校总经费达一定比例。

4、加强体育教师、教练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和省教育、体育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加大配备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师的工作力度,实施教练员和体育教师的双向交流,对承担学校课余训练任务的体育教师,将课余训练计入课时工作量,积极鼓励体育教师发现、培养、输送运动员苗子。

5、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要积极扶持民办体育类学校和社会力量办运动队,鼓励其代表市里参加省级比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市政府给予项目补贴和成果奖励,具体补贴、奖励标准由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

6、开设专项体育课。围绕市竞技体育重点项目,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射击、跆拳道、拳击等专项体育课。教育部门要重点支持;体育部门可派教练员到学校上课、提供场地、器材等,为训练提供条件。

7、完善“体教结合”奖励政策。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有关体育特色学校(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民办体育类学校和社会力量所办运动队参赛、输送运动员的奖励办法,确定奖励范围和人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对“体教结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由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

青少年体育教育范文第5篇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来说极为重要。在学校里,青少年可以获取各方面的科学知识,不仅对自己有益,而且将来可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但很多学校更重视学生的各科成绩,而非全面发展。他们培养出来的人才往往在考试中无往而不利,但在社会实践中却不尽人意。一个比较讽刺的实例就是高中物理成绩优秀的理科生,居然不懂简单的电路检修。国家需要的是能办实事的人才,而非埋首旧纸堆中的"书呆子"。所以,我认为,青少年在学校接受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极其重要。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很关键。父母应当用自己的言行,给青少年们灌输做人做事的道理。但现实生活中,父母为生计而奔波。对子女的教育,也就疏忽了。因而他们选择用物质和感情上的溺爱作为对子女们的补偿。这种环境中成长的青少年,自幼养尊处优,在社会中很容易成为高傲、自私的人。还有的因娇生惯养不懂如何适应社会,在社会上遭受各种挫折之后,很容易退缩或走上极端。这是所有父母都应当关注的问题。

社会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也有一定的影响。我们应当构建良好的社会氛围,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让青少年沐浴在和谐美好的大环境之中,为国家多谋福利。某些社会问题,很明显影响了青少年心理的健康成长。如比较典型的大众话题"老人马路上跌倒,我们应不应当去搀扶",这不仅对青少年,而且对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导致社会公德沦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