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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主义知识观

建构主义知识观

建构主义知识观范文第1篇

【关键词】激进建构主义理论;认识论特征;教学设计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009―8097(2011)07―0025―04

一 引言

厄内斯特•凡•格拉塞斯菲尔德(Ernst Von Glasersfeld,以下简称“格氏”)是激进建构主义(Radical Constructivism)理论的创始人之一。格氏激进建构主义为建构主义理论确立了基本原则并使建构主义得以迅速崛起[1]。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对我国教育教学领域影响较大,许多学者对其理论进行了评述和研究[2]。由于格氏激进建构主义关于知识的本质、获得途径以及学习本质等一系列观点与传统客观主义认识论大相径庭,国内学者对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持有不同的观点[3][4]。同时,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的严重主观唯心主义倾向和浓厚相对主义色彩促使我们有必要对其认识论特征进行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文对格氏的激进建构主义理论认识论特征进行研究,并分析其对教学设计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二 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关于知识和学习的基本观点

格氏认为,认知主体主动建构自己知识,建构是通过新知识与以往经验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认知的机能是“适应”并帮助组织自己的经验世界。认知不是发现本体论意义之外的现实。格氏认为,应该用“生存力(Viability)”代替真理标准,强调知识应有助于解决具体问题或能够提供有关经验世界的一致性解释[5]。格氏关于知识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纳为:(1)知识的本质是主观的;(2)知识的内容代表着经验世界;(3)知识获取途径是认知主体的积极建构;(4)知识的形态是动态变化的;(5)知识的功用是为了生存。格氏激进建构主义不否认外部真实世界的存在,但它强调人们是通过理解这个世界而建够自己的真实世界。认为知识建构是一个人的先前经验、认知结构和具体的真实情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格氏认为,学习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学习不是简单的信息积累,学习是结构决定的自组织循环过程,是新知识与旧经验的冲突,是学习者认知结构的重组;同化与顺应是学习者认知结构发生变化的两种途径。格氏同时认为,学习者本人应对自己的学习负责,学习是认知主体自我控制和主动建构自己知识两个并行过程。学习的目标是培养“能够在现实生活世界中应用的能力,保证学习者作为自生产系统去应付生活” [6]。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关于学习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纳为:(1)学习是学习者积极主动地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2)学习不是单纯的知识记忆或外显行为的改变,不是被动地接受外在信息,而是在原有认知结构基础上,主动且有选择地知觉外界信息,建构事物意义。(3)学习不以追求真理为目标,学习是为了保证有机体的适应和生存,是提高适应生活的“生存力”。

三 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的认识论特征

认识论是研究人类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的哲学理论,是人们对人类知识内容、获得的途径等方面的看法和观点。人类的认识论立场分为预成论和渐成论两种。其中,预成论包括主观主义先验论(知识预成内)和客观主义经验论(知识预成外)。主观主义先验论认为客观世界是人脑的产物,是“我思故我在”。客观主义经验论认为客观世界不依赖人的意识,意识是对客观世界机械的反映。渐成论是一种介于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第三种认识论,认为知识是认知主体和认知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建构主义虽然流派纷呈,但他们都认为知识是在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建构的。

1 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虽然与客观主义认识论相对立,但其不是主观主义认识论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建构主义(包括格氏激进建构主义)不是客观主义这是公认的。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明确地提出反对形而上学的实在论及其各种变式的客观主义认识论,并以此为自身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关键的理论基础[7]。然而,对于建构主义特别是格氏激进建构主义是否等同于(或是一种)主观主义,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等同于主观主义,那么研究其在教育教学中的指导作用就失去意义。笔者想说明和论证的是格氏激进建构主义观点虽然具有强烈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但不是主观主义。

格氏激进建构主义是通过划分“实在”和“现实”的概念来区分认识主体的认识和构建的范围[8]。格氏关于“认识主体的知识和经验建构了世界”的观点,实质上是指人的知识和经验建构了对世界的认识,或者说人的知识和经验建构了对世界的描述,即他们所指的“实在”部分。“实在”是认识主体所经验到的,是已知;“现实”是认识主体尚未经验到的,是未知。然而应该看到,随着认识的发展,“实在”的边界在拓展,“现实”中的部分将逐渐进入“实在”,为认识主体所认识和建构。对认识主体来说,虽然“实在”不能完全穷尽“现实”,但随着认识的发展和深入,“实在”的范围在扩大,“现实”中部分会进入“实在”中来,这样,“现实”(部分)将由未知变为已知,如图2 所示。格氏激进建构主义并不否定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现实的存在,但它只关注经验现实(即“实在”)。因此,只要理解“实在”与“现实”的本质关系,就能够知道格氏激进建构主义关于“客观实在是不可及的”观点不是不可知论,客观现实(主体未经验的部分)也将能够被认识。

格氏强调他不是一个唯我论者,“主观性决不与任何一种唯我论的变式相同,他的认识论的主观性仅仅涉及到经验获得而不涉及到‘实在’的产生”[9]。对此,格氏说:“我从没有否认过绝对现实的存在,我只是如同不可知论者一样,想说明我们没有一种认识现实的适当方式”[10]。由此可见,格氏激进建构主义只是不涉及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实在。众所周知,主观唯心主义是“心外无物”,是否定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实在。因此,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的“不涉及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实在”不等同主观唯心主义的否定客观实在,其“不可知论”不等同于主观唯心主义不可知论。因此,格氏激进建构主义不是主观主义。

2 格氏激进建构主义认识论具有强烈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

格氏激进建构主义认识论具有强烈主观唯心主义色彩,这既是许多学者将其等同于主观主义的原因,也是我们在应用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时需要谨记的。格氏激进建构主义观点具有强烈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主要表现在:(1)在“主体和客体对知识建构中的作用”问题上,格氏特别强调认知主体的能动性;(2)在“知识是如何建构的”问题上,格氏认为知识是学习者与环境互相作用的产物,知识具有情境性,个体性和主观性[11];(3)在“主体建构的知识是反映客观世界,还是构造客观世界”的问题上,格氏认为,知识是学习者与环境交互作用过程中依赖个人经验自主建构的,建构的知识既不是反映客观世界,也不是构造客观世界,而是构造主体的内心世界;(4)在真理问题上,格式激进建构主义不关心知识与客观世界是否一致,是否“真”,而是把知识看成是经验世界而非本体论世界的体现,看成是适应的结果,不追求“真理”,只能评价知识的一致性和生存力,它否定真理或科学知识的永恒性[12]。格氏同时认为激进建构主义是与客观主义认识论相对立,而在认识论中,客观主义的对立面是主观主义。因此,格氏的激进建构主义带有强烈的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但正如前面所论述的,格氏建构主义观点虽然带有强烈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但不能认为他的观点就是主观主义,因为主观主义认为知识源自人的心灵,否认知识来自于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

3 格拉塞斯菲尔德激进建构主义理论的认识论是一种渐成论

由格氏关于知识和学习的基本观点可知,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认识论不是预成论,而是一种渐成论和建构论。将格氏所持观点与认识论分类相比较发现,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是一种极端建构主义理论(extreme constructivism),是最靠近主观主义的建构主义。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在认识论连续体中的位置如图2所示。

四 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对教学设计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认识论视阈下,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对教学设计的影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教学设计理论基础和教学设计过程模式两方面。

1 丰富教学设计理论基础,为“以学为主”的教学设计模式提供理论支持

第一、二代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有学习理论、系统论、教学理论和传播理论。其中学习理论主要是行为主义学习理论、认知主义学习理论。虽然偶尔也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指导,但并没有把它作为核心指导理论。第三代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是以当代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核心的学习理论和系统论。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作为一种当代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复杂学习领域、高级学习目标和结构不良领域的教学设计有很好的指导作用[13],促进“以学为主”的第三代教学设计模式的发展。

2对教学设计过程模式各环节实施的影响

教学设计模式就是在教学设计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运用系统方法进行教学设计的理论简约形式。传统教学设计将教学设计模式分为教学分析、策略设计和教学评价三大要素,每个要素中包含各自子要素。格氏激进建构主义观点对传统教学设计模式中各要素的影响和改进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1)有助于教学目标设计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格氏建构主义强调个体知识的自主建构,强调事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认为不同主体对同一事物可得出不同的理解。他认为学习一般无法预先设立学习目标,如需设置,应设置多样、灵活的教学目标,强调在教学过程中形成、修改和完善教学目标;强调学习要解决真实环境下的任务,在解决真实任务中达到学习的目标。

(2)强调在真实的情境中学习,有助于注重学习内容的实用性、真实性。对于学习内容分析,格氏认为要明确学习知识的内容和类型,设计任务时要根据知识的内容和类型不同将学习内容嵌入到建构主义学习环境的不同要素中去。为学习者提供难度适当的学习内容,能够让学生在学习中体验到成功的愉悦,让学习逐渐成为一种学生自我维持的过程,有目的地使学生体验到知识的实用性。

(3)重视学习主体个性特征,注重分析学习中个别差异,有助于加强对学习者非智力因素分析。格氏认为,学习者个体差异与每个学习者头脑中已有的认知结构有关。人们能否正确建构某一材料的意义主要取决于他们的认知结构中有没有能用来同化这些材料的相应观念。在教学设计中重视学习主体个性特征分析,注重分析学习中个别差异。格氏在教学(设计)中强调主体(学生)对学习意义的主动建构。在分析学习者特征时虽然要涉及到学生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个方面。但他更强调与兴趣、动机等非智力因素。

(4)加强学习情境设计、重视自主学习策略和协作学习策略设计。格氏认为,教学活动要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促进学生的原有认知结构与新知识(即新旧经验)主动联系、促进学生认知策略的发展。加强学习情境设计,在设计学习情境时应主要考虑学习情境的背景、学习情境的呈现和模拟、学习情境的操作空间以及学习任务与学习情境相融合问题;创设符合教学内容要求的情境,提示新知识内部的相互联系、新旧知识之间联系的线索,帮助学生建构过程的完成。重视自主学习策略和协作学习策略设计,积极鼓励学生对所学内容与学习过程的反思;通过协作学习,使学生所学知识相会印证;设计归因策略,维持学习者的兴趣、动机和毅力,发展学生自我控制的技能。组织协作学习,并对协作学习过程进行引导,使之朝有利于意义建构的方向发展。

(5)为评价方式多样性提供理论依据。传统教学设计的评价是以学习目标作为评价的标准,强调评价的客观性。格氏激进建构主义对教学评价的影响主要在确定评价的目标方面,由于学习是知识自我建构的过程,他认为学习者是对自己知识建构的最好评价者,应该较少使用强化和行为控制工具,要较多使用自我分析。重视评价方式多样性,积极开展学生自评、互评,小组间评,家长评等多种形式的评价。

五 应用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指导教学设计时应注意的问题

激进建构主义理论运用到教育教学上还只是一种反省工具,而不是一种教育教学模式。激进建构主义本身并无一套固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它只是一种认知和学习的理念。特别是其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浓厚,因此在应用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指导教学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由于格氏激进建构主义观点具有强烈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容易忽视知识的客观性,我们在以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指导教学设计时,要明确教学目标,避免将教学目标虚化,同时使教学目标具有灵活性、可变化性和整体性,充分考虑认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在教学评价时,应采取多样性的评价手段,在评价实践中避免陷入无标准的虚无主义。

2由于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更强调学习主体的能动性,很少考虑知识的客观性。在教学设计中几乎不考虑具体可操作因素,学习过程充满了不可把握和不可知的因素。因此,应该坚持客观的、确定的、相对稳定性的知识观,在设计学习策略时,在充分考虑学习者能动性的同时,尽可能使教学策略具体化,并提供多种设计方案,加强协作学习策略设计,使学习者个体知识与社会知识相一致,促进社会知识内化和个体知识社会化。

3 格氏激进建构主义理论既可以从主观主义立场和视角去理解,也可以从辩证唯物主义立场和观点去解析。而只有站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视角去理解和应用激进建构主义,才能使我们汲取激进建构主义思想的合理内核,在教学设计理论研究中不会滑向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不会走向唯我论;在教学设计实践中,不会出现极端的做法或走向误区[14]。

六 结语

格氏激进建构主义认识论是一种渐成论,但具有强烈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格氏激进建构主义观点对传统教学设计影响主要体现在教学设计理论基础和教学设计模式等方面,对第三代教学设计有较重要指导意义。由于他的观点强调学习主体的能动作用和学习主体与学习环境的交互作用,这有助于教学设计模式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的模式的转变,对我国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影响。然而必须看到,由于格氏激进建构主义观点具有强烈的主观主义色彩,在教学设计中过分强调主体的能动作用,容易忽略认知对象(客体)对学习的制约作用,这在教学设计中应该避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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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the Epistem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E. von Glasersfeld’s Radical Constructivism Theory and Its Influences to Instructional Design

TAN Jing-de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410205, China)

Abstract: Based on E. von Glasersfeld’s Radical Constructivism Theory’s basic perspectives about knowledge and learning, we analyze and stud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pistemology of his Radical Constructivism viewpoints. The thesis points out that his Radical Constructivism Theory is neither subjectivism nor objectivism, it’s an epistemology existing between subjectivism and objectivism, and its epistemology is a kind of epigenesi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pistemology of his Radical Constructivism have a strong color of subjective idealism and relativism. The influences of his Radical Constructivism Theory to Instructional Design (abbr. ID) lie in the ID’s theoretical basis and its procedure model.

Keywords: radical constructivism theory; characteristics of epistemology; instructional design

建构主义知识观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内容非常丰富,其核心可以概括为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学习观和教学观。目前,该理论备受教育界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以学为中心”的新课程改革,但是,它却没有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应用和推广,其原因主要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本身还存在着一些缺陷;理论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我国正处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关键时期,开展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教学实践,对于实施“以学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创造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对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革新传统教学观念,促进主动、开放、有效的教学方面。但是,我们在热衷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并不是尽善尽美的,它本身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本文通过对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解析,探讨这一理论的缺陷以及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形成

在近代,作为一种学习的哲学,建构主义至少可以追溯到18世纪初意大利哲学家、人文主义者詹巴蒂斯塔·维柯(GiambattistaYico),他曾经指出,人们只能清晰地理解他们自己建构的一切。从哲学角度看,康德则进一步拓展了建构主义思想,他揭示了认识的双向性运动:人在认识世界的同时认识自身,人在建构与创造世界的同时建构与创造自身。

然而,最早提出建构主义的则是瑞士的皮亚杰(J.Piaget),他的儿童认知发展的理论认为,儿童是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关于外部世界的识,从而使自身认知结构得到发展。这种相互作用涉及两个基本过程:同化与顺应。同化是指把外部环境中的有关信息吸收进来并结合到儿童已有的认知结构(也称图式)中,即个体把外界刺激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自己原有认知结构内的过程;顺应是指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而原有认知结构无法同化新环境提供的信息时所引起的儿童认知结构发生重组与改造的过程,即个体的认知结构因外部刺激的影响而发生改变的过程。认知个体就是通过同化与顺应来达到与周围环境的平衡,这种平衡是动态的、发展的过程。个体就是在“平衡一不平衡一新的平衡”的循环中得到不断的丰富、提高和发展。在皮亚杰的理论基础上,布鲁纳、奥苏贝尔以及维特罗克等人在认知结构的与认知加工的过程及发展条件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并对认知过程中如何发挥个体的主动性作了认真的探索。与此同时,前苏联教育家维果茨基(LevS.Yygots-kian)的“文化历史发展理论”,对建构主义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维果茨基强调认知过程中学习者所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的作用,以及活动和社会交往在人的心理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把学习者的日常经验称为自下而上的知识,而把他们在学校里学习的知识称为自上而下的知识,自下而上的知识只有与自上而下的知识相联系,才能成为自觉的、系统的知识,而自上而下的知识只有与自下而上的知识相联系,才能获得成长的基础。这些研究使建构主义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完善。

目前建构主义理论的主要流派有激进建构主义、社会性建构主义、社会文化认知的观点、信息加工的建构主义、社会建构论和控制论系统。作为一种文化哲学思潮,建构主义目前还没有形成稳定、清晰的体系,然而,尽管建构主义不同学派研究问题的侧重点、提出问题的角度和使用的术语有所不同,但它们的观点也存在一些共同的成分,这些流派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有共同的观点:第一,知识是主动建构的,而不是被动接受的;第二,知识只是个人经验的合理化;第三,知识是个体与他人经由磋商并达成一致的社会建构。

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基本观点

从以上理论可以看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内容非常丰富,其核心可以概括为建构主义知识观、建构主义学习观、建构主义教学观。以下将从这三个角度阐述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建构主义知识观

知识不是对现实世界的客观反映和准确表征,它只不过是人们借助于符号系统对客观现实作出的一种“解释”、“假设”,它并不是问题的“最终答案”和标准答案。知识不是一劳永逸、静止不变的,知识有其发展性、演化性;知识不能准确无误地概括世界的规律或法则,知识不是说明世界的真理,而是个人经验的合理化。每个人的知识是自己主动建构的,故知识不能提供对任何活动或解决问题都适用的方法,在具体问题解决中,知识不可能一用就准,一用就灵,而是要针对具体的问题情境对原有的知识进行再加工和再创造;知识不可能以实体的形式存在于个体之外,尽管我们借助语言符号赋予了知识一定的外在形式,甚至这些命题和概念还得到了较为普遍的认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学习者对这种知识有同样的理解和把握,因为每一个学习者的认识理解只能够由他自己基于自己的经验背景而建构起来,并取决于特定情境下的学习过程;掌握知识的目的是为了生存,而不是为了探究和掌握真理。

(二)建构主义学习观

学习不是简单的信息积累,而是新旧知识经验的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学习者认知结构的重组;学习不是由教师把知识简单地传递给学生,而是由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学习不是简单的信息输人、存储和提取,而是新旧知识经验之间的双向的相互作用过程;学习不是被动地接受刺激,而是主动地建构意义,根据自己的经验背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的选择、加工和处理,从而获得自己的意义,建构自己的理解;强调情境对意义建构的重要作用。学是离不开一定的情境,知识也总是在一定的情境中才有意义川”。只有把学习者置于真实的情境中,并尽可能在实际任务中获取经验和建构知识,才能使学习者掌握并学会运用知识。

(三)建构主义教学观

教学的基本目标就是尽可能激励和支持“意义建构”的过程;教学活动要创设一个丰富的学习环境,多维度的教学活动可建立多元的联系,使学习者有足够的自我建构知识的空间,使学习者建构知识,并积累生活经验;教学必须从学生已有的知识、态度和兴趣出发,精密的设计能够给学生提供经验的教学情境。

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在教学中的局限性

尽管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提倡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对所学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它以一种独特的视角赋予了知识、学习和教育以新的内涵,但是,建构主义理论的现状是,宣传、倡导的多,具体实施的少,国内外皆然。为什么一种前景看好且初期实验已取得成功的教育模式却得不到有效实施呢在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存在的局限性以及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本身的缺陷

1.知识的相对真理性

根据建构主义的观点,客观世界是不能被人真实地反映的,人所认识的世界图像是按照人的已有的认知图式,有目的地建构的,每一个主体只能认识自己所建构的经验世界,至于外部世界到底是怎样的,他人到底是怎样的,我们根本无从知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知图式,或不同的旧有经验,所以对同一事物的认知会产生不同的建构方式与结果。没有一个世界比另一个世界更加真实,不存在唯一的真实或任何客观的实在。从哲学上看,这种观点与主观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相同,而与科学精神是相悖的,也是与当代科学教育的目标相悖的。

2.如何评价知识的建构

评价意味着根据某些标准对一个人或他的业绩所进行的一种鉴定或价值判断[1z]。如果学习是知识建构的过程,知识并非是对客观现实的准确表述,具有不同经验背景的学生以自己特有的方法去建构对知识的理解,那么是否还需要提出最适宜的目标?事实上,有谁能比建构者更好地评价知识的建构呢?这种评价标准的模糊甚至丧失,可能导致学生最终无法建构出清晰的意义,教学也只能流于形式。

3.何谓“意义建构”当中的意义

建构主义将学习的实质理解为知识的“意义建构”,教学的根本目标也是为了促进这种“意义建构”。但这里的“意义”指什么,是指学生对所学内容的主观理解,还是指事物内在规律的客观体现。如果是前者,不同的学生会对同样的学习内容产生种种不同的意义建构,那么这种意义建构有没有发展限度,如果有限度,这种限度应该如何把握?建构主义主张合作式学习,认为相互的讨论、协作有助于更全面、更丰富地理解知识,学生到底是为了“共识”还是为了“独一无二的理解”来进行意义建构呢如果建构主义对“意义”的理解是后者,那么这与传统的反映论有何区别呢?我们又如何解释“意义”的内涵,对此作出明确的、令人信服的界定呢?

4.是否任何知识都需要意义建构

建构主义一再强调知识只能基于学习者自己主动建构而成,否认传统课堂中的“传递一接受”式教学,但是否任何知识都需要通过意义建构获得呢?对一种相对稳定的知识体系,是否还需要让学生建构出自己独特的理解呢?如果事事、处处都需要学生自己去建构,那么,如何保证教学的时效性和经济性呢?其实,学生学习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以间接经验的学习为主,具体经验的学习只是一种辅助或补充,如果过于强调其中的一端,就会失之偏颇,而传统教学和建构主义教学可能正是处于这个平衡的两端。

此外,建构主义认为:既然科学是科学家共同体共同建构的理论体系,所以学生的科学知识也必然是与教师谈判的结果。科学探索是前沿的东西,反映了最新的科学知识产生的曲折过程,但这些曲折不是必须要在今天的一个基础教育学科的课程里反映出。来自于教学实践的研究也表明了目前的大部分高中生还不能真正理解科学知识的相对真理的性质而且,在学生的认知“最近发展区”没有达到认识真理的相对性水平的时候,过分超前的科学教育是否会导致违背科学性的不求甚解、人云亦云的不良思维习惯呢?因此,建构主义的错误正是在于把科学新理论的产生过程与学生学习科学知识的性质相混淆。

5.在具体情景中建构的“意义”如何进行有效的迁移

建构主义强调学习的情境性,认为只有把学习者置于真实的情境中.并尽可能在实际任务中获取经验和建构知识,才能使学习者掌握并学会运用知识,抽象的教学内容不利于学习者对知识的建构。这虽然有助于克服教育的空泛和脱离实际,但建构主义过分强调教学的具体与真实,而忽略了教学中抽象与概括的重要功能。实际上,教育者和认知科学家们普遍认为,个体在某一情境下获得独立于这一情境的知识技能,通过学习迁移,他就能在其他任何情境下应用这些知识技能。与情境紧密相连的知识是刻板的,不利于知识的迁移,而且教学也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具体。

(二)该理论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既然建构主义的模式前景看好,且初期的实验已获得成功,为什么它未能得到完全的实施呢这除建构主义理论本身还存在不足之外,传统的教学习惯的稳固、建构主义理论在操作当中的困难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1.传统教学习惯的影响

建构主义强调以学习者为重心,学习是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教师不单是知识的呈现者,而应成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合作者。这种强调与传统的教学模式是截然不同的,势必会在观念和心理行为习惯等方面产生冲突和隔阂。一方面许多教育机构都提倡建构主义理论,另一方面许多教师依然以传统的方式授课。在许多教育机构,建构主义理论仅仅是停留在谈论的层面上,而在实际中根本还没有进人到具体的实施阶段。

对大多数教师而言,这种角色转换绝非易事,大多数教师过去耳濡目染的是传统的客观主义教育模式,新的建构主义教育模式对他们而言是相当陌生和缺乏直观经验的。受到习惯思维的影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自觉不自觉地扮演一个权威者或传递者的角色。对学生而言,从一个被动的接受者变成一个主动的建构者,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传统观念中,许多学生已经习惯了坐在课堂上被动地听教师讲课,期待着教师将咀嚼好的知识呈现给他们,他们只需理解或记笔记即可,现在要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体者,让他们履行一种全新的角色,对学习负有更多的责任和控制权,这使许多学生感到无所适从。此外,建构主义学习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缺乏唯一标准性,这可能导致学生心理上不确定感的增强。

建构主义知识观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构主义;课程

建构主义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理论体系。当前的教育大概有六种建构主义模式,分别是:社会建构主义、激进建构主义、社会建构论、信息加工建构主义、控制论系统观以及对待中介行为的社会文化观点。从整体来说,建构主义这些复杂的流派之间还是存在一些共通性的理论主张的。

一、建构主义的认识论和知识观

知识观是指关于知识的本质、起源、种类、范围、获得等问题的观点的总和。建构主义的知识观认为我们认识的对象的确是客观存在的。但在知识的性质上,它否认客观真理或科学知识的永恒性,不承认语言符号与客观世界具有对等性。建构主义者认为,对认识的对象的认识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之中,因此,建构主义在“人是如何获得知识的”这个问题上认为个体对事物的认识是以自己关于世界独特的经验及信念为背景,来积极主动地与环境互相作用,从而建构起自己对世界的独特理解。由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经验背景,所以他们对同一事物可能获得不同的意义理解。

二、建构主义教学观

建构主义主张在教学过程中要做到知识获得与智力发展相统一,教学活动是一种以实践问题为核心的,不断迈向未知领域的活动,它的目的并不在于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知识,而是使学生在真实的或者是特定设置的情境之下能够综合地应用知识、能力去发现和分析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

师生双方就某一问题,创设一定的环境,让学生主动的探究和尝试,谋求其创造潜能的挖掘和个性的张扬,使教学更贴近周围的现实世界。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教师是知识的权威者,处于课堂的中心地位。在建构主义所倡导的学习环境下,教师角色发生了根本转变,他们由知识的传授者向学生知识意义建构的合作者、组织者和促进者转变。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教师要求学生不断地反思自己的学习方法材料,充分发挥主体性对学习的自我管理。

三、建构主义课程

课程目标是课程设计的起点、课程内容的根据和课程评价的标准,在课程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课程目标的制定依据是教育目的,是教育目的的转化,对教育的功能和性质的理解不同,就会有不同取向的课程目标。影响比较大的几种课程目标取向分别是:行为目标、展开性目的和表现性目标。

与传统课程目标相比,建构主义课程更为关注的是学生运用第一手资料,通过探究得出结论的能力,也允许课程结果的多样性、差异性。

可见,建构主义课程目标取向是展开性目标和表现性目标的结合。建构主义

课程目标的特点可以归纳为:是指导性目标,是方向性目标,是说明性目标。建构主义课程目标的灵活性为课程留下了充足的发展空间,越来越激发师生的创造愿望,也激发课程的活力。

四、建构主义课程的实施与评价

课程实施就是师生共同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也就是师生在课堂情境中将经验不断内化、外化、重组的过程。

建构主义反对把学生看作是改造的对象,而看成自我更新、自我改造的主体,因此建构主义认为师生之间应是不同分工基础上的合作关系,教师和学生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下工作,通过互动,对需要掌握的知识共同进行建构。

建构主义强调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建构主义理论反对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式,主张以学生为中心,同时建构主义理论又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教师的作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协助关系,这种新型关系使教师从一个唱独角戏的角色过渡到为学生做配角的的角色,帮助学生去发现、组织和管理知识,引导他们而不是塑造他们。

建构主义课程评价的特点

(1)评价尺度的民主性。建构主义认为课程是一个自然展开的过程,课程的建构者有权进行自我评价。如实用性范式的课程评价模式就将评价视为整个教育过程的有机成分,认为评价的意义更主要是通过判断课程的过程和实践,使参与者得到提升。因此,“实用性范式的评价要求参与者成为他们自己行动的审判者。实用性范式的评价模式以关注性评价、感应性评价及教育鉴赏取向等为代表。”①。也就是说,评价尺度具有民主性,让课程参与建构者能进行自主评价。

(2)评价过程的同步性。根据活动开展的时间差异,评价可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诊断性评价主要针对起点而言,旨在摸清起始状态与准备情况;形成性评价主要针对过程而言,是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式评价,以随时能得到信息反馈;总结性评价主要针对结果而言,是对活动结果的定论式评价,以对活动的性质、成败作出最终评定。这种评价方式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起点,综合学生的学习策略、学习态度、互动程度、进步幅度等各方面的信息来进行综合评价,而不是以最终是否符合标准答案来评价。

(3)评价手段的多样性。建构主义的课程评价注重对学生整体素质的考察,而学生的情意、技能、合作能力等方面具有内隐性,难以精确量化,因此建构主义的课程评价应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弥补单一考试的不足之处,以全面反映出学生的实际能力与综合素质。结束语

建构主义对知识和学习作了有别于传统的解释,为现代课程理论增加了一种新的选择。建构主义的最大贡献也许就在于它对学生主体作用的强调,对学生生活经验、情感因素的重视。建构主义将教师的作用定义为引导和助手而不是知识的来源和渠道,从而赋予了学习者中心作用和教学过程设计者的地位。建构主义继承了进步主义运动中的一些革命性因素,又不同于进步主义运动忽略教师主导作用的观念,将课程定义为在情境中通过主体间的互动持续改变的经验结构。

参考文献:

[1]张建伟,陈琦.建构主义学习观要义评价[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8(1).

[2]罗祖兵.生成性教学及基本理念.课程・教材・教法[J],2006(6)

[3]郝德永.走向文化批判与生成的建构性课程文化观[J].教育研究,2001(6).

建构主义知识观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建构主义是行为主义发展到认知主义以后的进一步发展,被喻为“当代教育心理学中的一场革命”。它以非客观主义认识论为立场,认为对客观世界的理解和赋予意义是由学习者个人决定的,学习者的知识是他们在情境的交互作用中主动建构的。建构主义教学理论作为一种新的、发展中的教学理论,在知识观、学习观、教学观、师生观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和观点,有明显的积极意义,带给教学的启示是深刻而巨大的。然而,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在某些论述和主张上存在偏颇和不足之处,而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建构主义也存在着曲解与误读。因此,我们在借鉴西方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时,应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立场,给予客观的分析和评价。

一、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简介

建构主义思想构成复杂,流派纷呈。按照马修斯的分类,主要分教育学建构主义、哲学建构主义和社会学建构主义,其中教育学建构主义又可分为个人建构主义、激进建构主义和社会性建构主义。各个流派提出问题的角度、术语的使用等各不相同,但在如何看待知识、如何理解学习、如何看待教师和学生问题上,都有共同之处。

1.动态、不确定性的知识观

建构主义强调:知识不是对现实的准确表征,而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解释和假设,所以,知识是动态的、不确定的;另一方面,知识不是以实体的形式存在于个体之外,而是由个体根据自己的经验建构起来的,而对意义的建构,又要依赖于特定的情境。建构主义提出“超二元论”的知识观,即知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的辩证统一,以“发现”为主导的知识接受与发现的辩证统一,以“建构”为主导的知识结构与建构的辩证统一,以知识的抽象性与具体性的辩证统一,达成课本理论知识与生活体验性知识的有机联系,创建一种开放的、积极互动的学习模式。

2.生成性、情境性的学习观

建构主义学习观从三个方面突出表现重心转移:从关注外部输入到关注内部生成,从“个体户式”学习到“社会化”的学习,从“去情境”的学习到“情境化”的学习。建构主义对学习的基本解释主要可以概括为:第一,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内部心理表征的过程,是新旧经验之间的双向作用过程;第二,学习具有情境特性;第三,学习者以自己的方式建构对于事物的理解,以自己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从而不同的人看到的事物具有不同的方面;第四,学习者应该通过合作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补充,使理解更为丰富、全面。

3.建构性的教学观

建构主义教学观是以建构主义知识观、学习观为指导的。其基本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目标建构主义教学目标强调发展学生的主体性。在学习过程中,要求学生从多方面发挥主体作用,用发现法、探索法去建构知识的意义,主动搜集并分析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对所学习的问题要提出各种假设并努力加以验证,因此要注意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把“理解的认知过程”和有用的“意义建构”作为教学的中心目标;把社会化、文化适应和培养“生存力”作为教学目标。

(2)教学原则建构主义教学原则包括建构性原则、主体性原则、相互作用原则。建构性原则指在教学中不以灌输知识为主,而应启发学生自主的建构认知结构。在教学中应按照学生认知建构图式进行教学设计,尤其应注意设计教学情境、认知冲突。主体性原则指教学中教师要创设机会,积极有效地促进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建构认知结构。相互作用原则指要将活动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使学生在相互作用中最大限度地处于激活状态。为此,教师应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开展协作学习、小组讨论,增进合作与交流。

(3)教学过程建构主义强调教学是在教师的促进下学生积极主动地建构自己的理解过程。教学就是促进学生已有的知识、态度和兴趣与新的经验发生相互作用,通过这个相互作用,学生从其自身内部建构自己的理解。所以,教学不是传授者和接受者之间简单的、直接的过程,而是一个循环的、反省的、互动的过程。

(4)教学活动建构主义认为教学应在一个丰富的教学环境中进行,复杂的多维度的教学活动可建立多元的联系,产生多元的理解视角;教学活动应能保证学习者在真实的情境中,从复杂的真实问题中建构新知识;教学活动要创设一个丰富的学习环境,学习者能有足够的自我建构的空间去建构知识并积累生活经验。建构主义学习环境包括四个要素,即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教学活动应保证学习者总是处于“最近发展区”,教师应能够按照学生的经验并结合认知结构来组织教学活动,促进学习者的自主精神和首创精神等等。

(5)教学模式建构主义教学模式是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在现代教育技术的支持下产生的。目前具有广泛影响的教学模式有四种:①抛锚式教学模式;②认知学徒制教学模式;③随机通达教学模式;④支架式教学模式。建构主义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主体,重视问题情境的创设,重视学生具体经验的获得,重视学生的认知失调、体验、反馈等过程,强调互动合作学习等,是建构主义教学思想在教学活动中的集中反映。

(6)教学设计建构主义教学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教师是学生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在建构主义教学中,教师首先要检测、了解学生对某一现实问题的解决能力,包括推理能力、背景知识、认知兴趣等,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帮助学习者形成学习动机。为此,教学设计的内容与步骤包括:分析教学目标——创设情境——设计信息资源——设计学生自主学习——设计协作学习环境——设计学习效果评价,通过以上内容与步骤,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

4.主导性、合作性的教师观

建构主义在突出学生主体的同时,也把教师的角色由知识的传授者、灌输者转变为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学生学习的辅导者、高级伙伴。即教师应该是教学环境的设计者、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课程的开发者、意义建构的合作者和促进者,是学生的学术顾问。教师要从台前退到幕后,要从“演员”转变成“导演”。它彻底摒弃了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强调知识传授,把学生当作知识灌输对象的教学模式。

二、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的反思与批判

1.贡献及合理性

(1)认识论上的飞跃。建构主义反对机械反映论。它认为,认识不是人脑对事物直接简单的反映,而是以原有知识为基础,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建构而成的。对事物的认识依赖于主体指向事物的活动,依赖于主体对自身活动的反思。认识的建构性原则,揭示了认识的能动性,为处理和研究教育教学问题提供了全新的理论依据。

(2)提出新的教学主体观。在其认识论原则的基础上,建构主义提出了学习实质上是一种“意义建构”的独特观点,取代传统的学习是一种“反映”的观念,更能体现学习的本质特征。在此基础上,建构主义教学理论主张在教学活动中,应以学习者为中心,从学习者个体出发,以人为本,真正把学习者主体能动性的发挥放在教学活动与学习活动的首位。这种观点尊重学习者独立的人格与个性,把学习者看作是一个发展的、能动的个体,指出个体的内部文化既是学习者个体后续发展的基础,又影响着后续发展的状况。这种观点是对传统教学个体发展观的突破与超越,是对传统个体发展遗传决定论、环境决定论、社会决定论的一种扬弃。转贴于

(3)强调学习的发展性。与建构主义强调的学习的非结构性、不确定性等观点紧密联系,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把学习看作是一个不断建构和永恒发展的过程。这种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动态发展进程。它旨在促进学生学习,在学生的学习发展过程中,不断培养学生对知识、技能的理解、运用以及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与品质。这样,建构主义教学就成为一种发展性教学,而不是一种适应性教学。

(4)重新解读教学过程的实质。建构主义教学观认为教学过程是教师帮助学生进行意义建构的过程,指出教学过程的实质是学习者在教师帮助下,在原有知识经验背景、社会历史文化背景、动机及情感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下主动建构意义的过程,其中心在于学生的“学”。建构主义教学过程观超越了传统教学过程观,更加关注教学过程中动态因素的作用;既强调以学生的学为中心,又充分强调教师的指导、帮助作用;既注重学生智力因素的发展,又重视非智力因素的作用与开发。这种教学过程观更具有明显的合理性和说服力。

(5)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品质、思维能力。建构主义认为传统教学观限制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主张教师设计一个旨在促进学生学习的学习环境,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训练和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造能力。建构主义下的学习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这就为他们的创造性思维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基础和动力。同时,在教学原则以及各种教学方法中,建构主义一再强调对学生探究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把其放在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这是建构主义教学理论中的一个亮点。

2.不足和缺陷

(1)理论体系本身不够完善、清晰。建构主义教学理论产生的历史并不算长,它本身不仅未能形成一个完善、清晰的统一理论框架,而且还存在许多它自身还不能予以解释和说明的问题。比如,建构主义宣称知识只能基于人自己以及与外界互动的经验而主动建构而成,并认为在传统教学中,学生只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教师则是知识的灌输者。这就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一方面,如果建构主义承认知识只能由自己主动建构而成,那么就不能认为传统教学中的知识形成过程是“传递——被动接受式”的;另一方面,它却又认为在传统教学中学生是被动接受者,教师是灌输者,并站在对立的立场上对其进行批判,这说明它还是承认传统教学中知识的可被动接受性的。这样一来,知识到底是“只能”主动建构而成,还是既可以被动接受又能主动建构而成的?无法给人以清晰明确的回答。

(2)有相对主义、主观主义倾向。建构主义教学理论认为学习是学生的一种主动性意义建构,教学就是帮助促进学生意义建构的过程;事物的意义源于个人的建构,不存在对事物惟一正确的理解。这种过于强调世界的不确定性和变化性的观点,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真理绝对性的否定,带有相对主义色彩。在对客观主义经验论的种种弊端给予不遗余力的攻击的同时,建构主义特别是其激进的部分却走向了与客观主义相对立的另一个极端。一些研究者否认客观对主观的决定作用。认为知识并不反映世界的本来面目,不要去追求“真理”,只能评价知识的一致性、“生存力”,看它能否帮助我们到达行为的目的。建构主义不再问知识与客观世界是否一致,是否“真”,而是把知识看成是经验世界非本体化世界的体现,看成是适应的结果,去追求它的“生存力”,看它在活动中的效果。他把这种适应仅仅归结为生物进化论意义上的适应,归为经验内部的一致性,而没有看到生活中折射出来的认识的客观性,走向了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3)过于强调情境性教学。建构主义教学理论虽然在情境教学方面为我们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启示和做法,但另一方面它又过分夸大了情境的重要性,过分强调了教学的具体和真实,甚至有的学派由此而反对教学中的抽象与概括。学生在学校学习主要是掌握间接经验的过程,虽然学习过程可以以实践或具体经验作为始发点或补充,但学校的教育目的正在于克服单纯的情境学习,而开辟超越情境但贴近生活的、面向需要的学习。因此,注重情境教学不是坏事,但必须注意在情境化与去情境化之间取得平衡。可以说,传统教学和建构主义教学各自走向了这个平衡的两端。

(4)忽视知识学习中的外部技能的训练。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一种对知识的意义建构过程,这在认识论上有着深刻意义。但学习并不仅仅是对知识概念的理解,还包括一些必要的外部操作技能,特别是对于数学、物理、化学之类的学科来说,外部技能训练占有重要位置。而建构主义教学理论恰恰忽视了这一点。这就难免有极端之嫌。虽然外部技能训练本身并不会导致对知识本身的了解甚至意义建构,但有许多经验需要熟练到形成惯性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是不争的事实。

三、建构主义对于我国特殊国情的不适应性

建构主义教学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教育教学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冲击,然而它的基本思想与我国现行的文化观念、价值观、教师观、学生观、教育制度等存在许多不和谐、不相容的方面。

1.教材及教学环境的不适应

我国现行的教科书习惯于“自下而上”地分解知识,然后进行再综合。建构主义则要求教科书应先呈现整体性的问题,因为只有始终着眼于整体性问题,学生建构的知识结构才是全面的,所以教科书的编写应该遵循“自上而下”的设计顺序,应该先有简单科学的概念框架,介绍必要的背景知识,然后提供教师、学生可参考的信息资源,以及如何寻求信息资源的途径等。同时,建构主义要求为学生创设具体、真实的情境,提供丰富、全面的信息资源等,因此,教学过程中要求有现代化教学技术的支持,要求有网络化的教学场所,通过网络教学,实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协作教学等。这些条件并不是我国当前基础教育所能完全满足的。

2.观念和能力的不适应

我国现行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跟建构主义教学思想格格不入。建构主义教学的特性是逻辑思考、创意思考、发表讨论及合作学习,但家长及老师受传统教学思想和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非常重视学生的应试能力,一旦进行建构主义教学,往往造成学生能力上的不适应。建构主义还要求学生具有主动性和积极建构的心向,具有丰富的经验储备,掌握自我建构的方法和技巧,这些要求都会造成学生的不适应,缺乏成就感,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达不到预期效果。建构主义教学观虽然削弱了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但对教师的要求却很高。如要求教师能像专家一样为学生设计合适的学习环境以供学生作为知识建构的背景或支撑物;要求教师了解学生的兴趣、需要、态度等以鼓励学生自我建构;教师必须掌握独立建构和指导学生建构的方法和技巧;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习的伙伴,因而必须学会放下“知识权威”的架子,等等。这些要求,对于当前我国广大教师来说,都是比较难做到的。

建构主义知识观范文第5篇

主题词 社会建构 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研究目前日趋庞杂,其特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建构主义研究来源于众多思想和方法的影响。就建构主义研究的兴起而言,它实际上是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知识社会学和哲学思潮汇流的结果。后现代主义的产生体现了人类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化工程(包括科学技术工程)的负面效应,如环境污染、文化侵略等的深刻反省和反思。基于这种反思,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利奥塔、福柯、波德里拉、保曼、哈维等人认为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已进入后现代社会时期,在后现代社会,知识成为社会斗争的焦点,科学成为政治的工具,其客观性和权威性将会受到怀疑;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他们提倡对社会进行微观研究、多元化理论视角、话语分析和本土方法考察。知识社会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培根、康德、马克思、曼海姆等人那里。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揭示特定的知识和信念实体怎样受到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只不过,知识社会学长期以来将信念分成数学和自然科学与包括诸如宗教信仰、道德哲学体系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科学,认为前者是质朴的,不为任何利益考虑所玷污,而社会科学等学问则是意识形态的、受主观思想和利益影响的,因而常常将数学和自然科学置于知识学的考察之外。既然在后现代主义那里科学的客观性已受到怀疑,而传统知识社会学又置科学技术知识于不顾,那么,建构主义来考察科学和技术的社会建构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了。

当然,建构主义研究也从哲学中的反实证主义流派、新马克思主义及现象学、人种学的研究方法获得了启示。 具体说来这些观点是:(1)科学理论的证据非决定性,即在原则上总有几个可供选择利用的理论与有关的证据一致;(2)观察渗透着理论, 即理论的附属成份包含着各种形式的测量理论,有关的观察结果是由用来检验的理论范式决定的,观察在某一理论中得出,在与之竞争的和继承的范式中其含义不同。更为具体地说,约定主义的哲学本体论和相对主义认识论肯定是直接促进了建构主义的研究。特别是库恩、汉森、奎因、迪昂以及更早一些的波兰细菌学家、科学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弗雷克的研究和探索表明,科学事实、科学评价标准和科学理论范式都是相对的,不可通约的或非中性的,这样用单纯的理性逻辑就不足以说明科学认知的真实情况。于是,从库恩等人思想中获得灵感的建构主义学者们,大胆地对默顿科学社会学、传统知识社会学等进行了批判和挖掘。其涉及问题范围之广,观点、命题之深,声势之大,以致许多人认为科学社会学已进入“后库恩时代”。后来,出于对技术决定论(强调技术发展是自主的,它影响着社会变迁,但不受社会影响)的不满,技术社会学也被卷入到了建构主义研究中。

2.建构主义学者在地理分布上较为广泛。建构主义作为一个思想流派,由于其主要观点、方法来源不同,很难像科学学(代表人物是英国的贝尔纳)、传统科学社会学(代表人物是默顿)追塑到某个国或某个代表人物,其成员分散在欧美不同国家。在英国,主要是爱丁堡学派,其成员是埃奇、布鲁尔、巴恩斯、夏平、柯林斯等人,他们从批判传统知识社会学,特别是曼海姆思想出发,并从库恩思想得到启发,对科学知识的实质进行研究。在法国,拉图尔、卡隆等人接受加芬克尔、福柯的本土方法对科学实验室进行人类学的考察。在美国,谢廷娜(一位建构主义女学者)、陈诚、瑞斯蒂等也进行着与拉图尔类似的工作。另外,英国的马尔凯、伍尔加,美国的平齐、休斯,荷兰的比克,德国的魏因加特等大批学者都在从事不同的建构主义研究。当然,建构主义既然以一个思想学派出现,也存在诸多合作和交流,如拉图尔与伍尔加合作考察科学家之间的交流,共同发表《实验室生活》一书,谢廷娜和马尔凯一起主编《观察到的科学》一书等等。

3.建构主义研究方法多样化。尽管建构主义是建立在知识是社会地建构成的这一总观点之上的,但其方法却是经验的。这样,建构主义研究方法便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分析,主要采取的方法是:实验室研究,由拉图尔、伍尔加发起,像人类学家考察原始部落一样。保持一种不介入的客观观察立场,根据观察日记进行研究;争论研究,即柯林斯的相对主义经验纲领,从微观角度分析科学知识如何达成一致;话语分析(或称修辞学方法),由马尔凯等人发展而来,把科学活动参与者的“日常话语”作为主题,分析科学解释是如何随社会背景的变化而变化。在对技术的社会研究中,建构主义采取的方法主要是:社会建构方法,这是平齐和比克把相对主义经验纲领引入技术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技术人工制品如何在社会、文化方面得到解释;系统方法,休斯在技术史研究中使用的方法,把技术看作一个系统(如电力系统),进行经济、政治、社会的分析;操作子网络方法,它与拉图尔、卡隆、劳等人的研究工作相关,他们把技术、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看作整体的“异质操作子”网络,分析技术在其中的作用。另外,爱丁堡学派早期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以及随后的弱纲领也都是建构主义者曾采用的方法。

正是建构主义这种经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特点,导致了其研究成果缺乏统一的理论凝聚。目前建构主义的各种观点和学术成果,散见于有关学者的案例考察和各种论文集里。拉图尔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是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考察的结果,拉图尔的《行动中的科学》也不过是对这种考察的进一步概括,至于前面提到的《观察到的科学》以及平齐和比克主编的《技术系统和社会建构》等则均为集纳诸多建构主义学者及相关学者经验研究成果的论文集。因此,建构主义的学术观点具有相当的分散性。

建构主义研究就其建构对象而言也呈现出某种复杂性。在建构主义的视野中,似乎借助行为者的互动而形成的制度(包括知识、方法、学科、习俗和规则),科学家基于数据和观察构造的理论和叙述,实验室中由于物质参与而产生的人工制品,思想和表象的客体都是建构成的。但是,从这种复杂性中仍可窥见出建构主义存在着强与弱的分野。

1.弱建构主义。弱建构主义强调的是知识产生的社会背景或社会原因,主要着重于宏观社会学的把握,但并不否认其客观性或逻辑性的原因。

这类建构主义观点最早见于贝格尔和鲁克曼的知识社会学论述中。在1996年出版的《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中,他们提出现实是社会地建构成的,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社会建构过程。这里的现实是指主观现实(即人们关于世界的信念),而不是客观现实。所谓现实的社会建构就是这种主观现实作为人工的产物虽然独立于我们的意志,但都是在社会情景中发展、传输和保持的。[1]就是说, 要建构其中某种主观现实x仅需知道以下事情即可:(1)x的知识,这种知识即便在x不存在时,也能产生某种行为能力;(2)x的合理性常识;(3)传播x知识的手段。只要具备这些条件,x 的知识便可在社会共同体“固定”或普遍存在下来。在贝格尔和鲁克曼的建构意义上,社会中有许多东西如习俗、规则、方法甚至情感、性角色、权力、科学等等都可看作是社会建构的。

当爱丁堡学派冲破传统知识社会学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明显区分后,巴恩斯、布鲁尔、柯林斯等采取了与贝格尔和鲁克曼相类似的方法来考察自然科学知识,即用社会背景来解释科学知识内容。巴恩斯在论及库恩对科学知识结果解释的批评时说:“他所描述的科学中基本理论的变迁,不再是对增长的关于实在知识的简单响应,而是用关于推理的评价的背景负荷才能表达的。”[2]也即是说, 既然自然科学并非以纯结果的方式变化,那么考察自然科学知识的产生及其维持便一定要求助于社会背景。巴恩斯引进了“利益”概念,布鲁尔认为除了一些社会原则外,还包括精神的、人类学的、生物学的、认知的和感觉经验等因素。柯林斯更提出了一个“非科学”的标准清单:“基于从前合作对合作者实验能力和忠诚的信任、实验者的个性和智力、管理大实验室的声誉、科学家是否在工业界或学术界工作过、过去的失败经历、内部资料、科学成果的风格和表现、实验心理方法、民族性”等等。[3]

尽管爱丁堡学派的工作是建构主义的,但并没有使用“社会建构”这一比喻。首先使用“社会建构”一词进行建构主义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孟德尔逊和达勒。他们的论文被收集在1977年由孟德尔逊、魏因加特和怀特利主编的《科学社会学年鉴》第一卷,取名为“科学知识的社会生产”。孟德尔逊和达勒认为,现代科学的建制、认知和知识主张并不能通过科学史论得到适当的说明,它们作为人工的产物必有其社会因果关系,因而是社会建构成的。

孟德尔逊等用“社会建构”批评科学史论的不适当性在今天看来虽然已无必要,但却激起了对科学话语、文本的建构主义研究。以往的科学史论者的研究,通常都以科学家的论著或谈话录、回忆录为依据的。而马尔凯则认为科学家的话语实际上变化很大,其内容和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谈论者面对面的互动,因而通过分析、比较科学家就某项研究正式发表的论文与直接访问科学家关于该研究的谈话记录,可以真实地说明科学家工作的实际情形,了解科学建构的社会特性。马尔凯和吉尔伯特通过对一个生物化学小组的34名有建树的研究者的访问,把科学家话语分成经验性的和偶然性的两种情况。结果发现,科学家在解释正确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经验性话语,而在说明错误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偶然性话语,即把科学家犯错误的原因归于各种个人的和社会的偶然因素。[4]

迈耶斯在《写作生物学:科学知识社会建构的文本》一书中试图表明,社会的考虑(主要是考虑读者的鉴赏和兴趣)怎样“构成”科学主张、讨论和论文或专著的写作。他说:“在很大程度上,我的研究基点是假定科学是在论文或见解修改和争论反语重释的声言和协商的社会过程中建构的。对于这一基点,读者将会感到惊异。”[5]这里, 迈耶斯似乎指明,科学文本的社会建构是说它在公开发表之前就经过讨论、协商、改变和削弱等,科学文本不仅源于客体素材,而且也经历了科学家和评论者的审视。

可以看到,弱建构主义在探讨科学知识的社会原因时,往往给科学的客观性、理性和逻辑因素留有适当的余地。布鲁尔的强纲领中的公平性、对称性原则实际上要求对科学的真理和谬误、真实信念和错误信念、理性和非理性、成功和失败都做出说明,马尔凯在归纳经验性话语时则说明了实验数据是在逻辑和时间优先情况下给出的。另外,爱丁堡学派并没有回答在什么时机,让社会背景因素怎样进入知识客体中。这就是有些强建构主义学者为什么并不把弱建构主义纳入建构主义研究的原因。

2.强建构主义。强建构主义是在微观层次上对科学知识所做的经验研究,认为科学知识或技术人工制品能够显示出其建构完全是社会性的。这类学者主要是谢廷娜、拉图尔、伍尔加、平齐、比克等人。

谢廷娜将其工作贴上“建构主义”的标签,而非“社会建构主义”。其原因是她想避免将其研究同“社会背景”之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以示同爱丁堡学派的工作相区别。谢廷娜认为微观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科学争论研究,说明知识的一致性是如何达成的;其二是选择科学工作的真实地点如实验室作为研究对象,说明科学知识是怎样建构的。她研究的是后一方面,称其研究成果为建构主义纲领。她归纳了科学建构的社会特征,即科学研究工作并不指向“现实”,而是指向陈述的操作,这种操作不仅使科学家进入大量面对面的协商和互动,还包括更广泛的、超越处所的关系,与经纪人、工业界代表、出版商、地方管理者等发生联系。[6]

与谢廷娜一样,拉图尔也想避免将其建构主义研究同“社会背景”相提并论。他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1979年首版)的副标题是“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当1986年再版时把其中的“社会”一词删去了。但不管怎样,该书的主题仍然指明:科学事实是一种建构的产物,是各种利益集团间协商的产物。通过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拉图尔及其合作者伍尔加用整整一章专门论述了trf (促甲状腺释放因子)的建构过程。[7]

在对《实验室生活》一书的合作之后,拉图尔与伍尔加的研究纲领开始分道扬镳了。拉图尔转向了操作子网络,把其中的科学家当作“资源积累者”进行了“马基雅维利”式的描述。[8] 由于这一纲领不再具有明显的建构主义风格,这里不加论及,与此不同,伍尔加却对表象进行了建构主义的研究。

概括地说,客体(自然世界)与表现(科学知识)之间的关系包含两种图式:

(1)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2)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第一种图式认为客体独立于表象,自然知识似乎与自然世界没有多少关系;第二种图式表明表象是客体的组成部分和要素,在自然知识与自然世界之间没有谁是第一性的、谁是本质的区别。伍尔加认为,前者是过去的科学社会学(包括爱丁堡学派)坚持的“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和本体论上的实在主义”图式,后者才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应遵循的模式。[9]对此,他提出两条证据。首先,没有表象, 客体就是无用的,我们无法独立于客体。其次是对同一客体的解释存在着某种“柔性”,即科学陈述的多样性,这导致人们去怀疑任何“假定”的客观事物的存在。在这里,伍尔加是想说明表象构成或建构了客体,即世界是被建构着的。

到80年代中期,科学知识社会学已经成功地披上建构主义的桂冠,大量的研究成果和著作的标题或导言纷纷以“……的社会建构”而呈现于世。就是对技术进行社会研究的人们也未能逃脱这股潮流。因而,比克、休斯和平齐在《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一书中希望提倡一种新的建构主义研究纲领。

诚如前面所言,《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并不代表一种一贯的研究纲领。这里将集中考察平齐和比克的论文《事实与人工制品的社会建构:或者科学社会学与技术社会学怎样得到互惠》。在该文中,他们提出了与布鲁尔几乎相近的“建构主义强纲领”:“在这一纲领里,所有知识和所有知识假设都将被看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就是说,关于知识假设的起源、接受和拒绝的全部解释都可以从社会世界领域寻找得到,而无需借助自然世界。”[10]不过,他们却又借用了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的一些概念,并称之为“技术的社会建构方法”:“这一方法的关键概念是‘解释柔性’、‘终止机制’的‘相关社会群体’。其核心信条之一是技术人工制品对社会学分析是公开的,这不仅表现在技术的使用上,而且特别关及其设计和工艺‘内容’”。[11]平齐和比克用这种方法说明了自行车的历史,表明了自行车是试错的产物,新的尝试所以失败是因为它们没有解决这个或那个社会群体提出的问题。因而每种技术产品都是“决定渗透”的结果,而非单向模式发展的逻辑程序。

总之,强建构主义虽然都标谤自己是完全的建构主义,但最终都是以对微观社会学问题的关注来解释宏观社会学的构架。这一点从谢廷娜、伍尔加、平齐和比克的观点可以明显看出。特别是谢廷娜以实验室活动为基础来展示科学知识和建构与社会存在着的广泛联系,试图消除科学知识发展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之分,把科学知识发展的认识和社会因素结合起来。这可能既是目前大多数科学社会学家和“理想”,又说明强建构主义与弱建构主义不无两致的“模糊性”。

简单地说,建构主义尖锐地批判了个人主义的、观念论的、实证论的和朴素实在论的科学或技术说明。他们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因果解释的社会资源的展示和说明,扩大了社会学研究的视野。但是,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研究倾向或理论框架,又存在很多缺陷。

1.夸大社会偶然性因素。建构主义研究实际上是把科学技术的本体论相对化,以及把社会因素理性化。弱建构主义者,特别是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一方面想使它成为社会学乃至全部社会科学研究的典范,成为理性和科学的体现,同时在另一方面却又否认科学知识与一般知识的区别,使科学等同于其他文化科学。强建构主义者则是在强调科学或技术的社会建构的同时,把客观的自然因素放置一边。谢廷娜、拉图尔等人提倡用参与式观察对科学家的广泛访问来理解科学,但对自然界在科学活动中的地位的认识,却仅仅停留在关于自然界的人工或语言建构之上。而平齐、比克的研究则表明,技术社会学应着重于社会因素怎样建构人工制品,而对技术的工艺内容可以置之不顾。建构主义这种对科学技术产生所做的过份的“社会学简化”不可避免地否定或抹杀了科学技术的本体论方面的因素,忽视了科学技术的物质基础,从而把科学技术看成完全由各种社会偶然性因素组成的东西。

应该说,在当代有关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文化争论中,建构主义有着强烈的后现代主义倾向。后现代主义者以对真理、客观性、因果性、合理和进步等的怀疑和批判为特征。鉴于强建构主义坚决地解构了科学合理性观念本身,那么强建构主义实际上就成了通往后现代主义一边的桥梁。但对于弱建构主义,有的学者认为它致力于对科学的宏观因果解释,因而应被划分到现代主义一边。可是,如果考虑到并不是所有后现代主义都强调对现代科学的解构,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还出现了继承现代主义但又超越现代主义的“建构性后现代哲学”,[12]则恐怕弱建构主义也逃脱不了与后现代主义的干系。更何况弱建构主义也有着割裂科学与理性之嫌。

2.对于科学技术的解释范围较为狭窄。强建构主义研究过份强调实验室、人工制品在理论上的重要性。如拉图尔对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虽然有助于我们理解科学家的行为,但这种微观研究与科学的组织、结构、共同体等宏观研究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平齐、比克在进行技术社会学研究时对相关社会的社会群体的关键作用给予了充分关注,但对技术发展有着强烈影响的经济制度、政府政策等宏观条件均未被列入技术的社会建构研究的议事日程。至于弱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研究虽然貌似新鲜,其实在默顿的大部分科学社会学研究中都已论述过。早在1945年,默顿就描述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程序,说明了可以作为社会学分析的精神产品应包括信仰、意识形态、宗教道德及实证科学,还分析了精神产品的存在基础,如群体结构、权力结构、竞争、冲突和利益等。

3.忽视科学技术后果及其评价。建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适合于解释科学知识的起源和技术创新的动力,以致对于科技产品对人的自我意识、社区组织、日常生活、权力分布有何特别意义的问题很少给予关注。在许多建构主义者那里,关于科技成果的研究进入“死结”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以致把科学技术选择的社会后果几乎完全置之脑后。

与此相关,建构主义还贬低对科学技术的道德评价。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和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纲领在对待科学发现、科学理论是否真理等方面采取了中立的态度,即认为科学本身无所谓恶,是价值中立的。平齐、比克将柯林斯的纲领外推用于技术的社会研究时,对技术成果的最终善恶又采取了不可知论的态度,因而不去探讨有关技术的地位、技术选择的正误这样的问题。不管怎么说,建构主义开创的对科学技术研究的新方向,对于人们从内部理解科学技术及其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有着莫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1] p.l. berger and th. luckmann. the social constructionof reality: a treatise in sociology of knowledge. doubleday,1996,2—3.

[2] j. r. brown(ed). scientific rationality:the sociologi-cal turn, d. 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84,7.

[3] h.m. collins. changing order, sage publication, 1985,87.

[4] j.potter and m. wetnerell. discourse and social psych-ology, sage publication, 1987, chapter 7.

[5] g. myers. writing biology: texts in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press, 1990, 141.

[6] k. d. knorr—cetina. the manufacture of knowledge, pergamon press, 1981.

[7] b. latour and s. woolgar. laboratory life: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tific fact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 105—150.

[8] b. latour. the pasteurization of fran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9] s. woolgar. science: the very idea,  ellis horwood, 19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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