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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直接融资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1篇

为促进我区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推动全区城市转型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文明富裕、安定和谐的幸福新市中,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政发[]1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全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1、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强网点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来我区、到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广泛设置自助设备,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支持证券期货、保险类金融机构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对来我区设立中心分(支)行、分公司的金融机构,在实现区级税收收入的前提下,补助开办费5万元;对到农村增设分支机构或网点,在实现区级税收收入的前提下,补助开办费3万元。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组织形式的新型金融组织,推动会计、法律、信用评级、证券咨询、保险等中介机构向基层延伸。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建立我区金融服务中心,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便捷服务。

2、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担保、融资租赁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入驻我区。对来我区设立区域总部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实现区级税收收入的前提下,补助开办费20万元。

3、发展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区政府通过资金扶持、增资入股、增加存款等形式,支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采取一定方式帮助降低不良贷款占比;鼓励辖区内优质企业投资入股。若按时完成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区政府奖励20万元。大力支持小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参股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村镇银行;支持各类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大户组建适合我区农村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城镇、农村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对组建村镇银行并开展贷款业务的区政府奖励5万元;对新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并开展业务的,区政府奖励3万元。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创业投资、产权交易、融资租赁、拍卖、典当等各类新型金融业态和组织。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促进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4、建立健全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当年对区内“三农”和中小微企业担保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认真落实融资性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等财税优惠政策,提高和改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完善担保商会模式,成立企业信用担保联盟,扩大联保互保范围;推进银行、担保公司、企业网络信息共享建设。对担保机构在依法追偿和处置担保财产时涉及的有关收费,相关部门应按规定予以减收或免收。贷款类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合理确定担保贷款放大倍数,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服务功能。

二、积极扩大全区信贷资金投放

5、努力推动信贷资金的规模扩张。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各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资金,努力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深入分析市场结构与容量,把握好自身定位,把更多信贷资源投放到农村和中小微企业。年终,区政府将根据各专业银行对区内企业提供贷款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8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对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各公司对全区中小企业业务开展情况,按实际贷款额的万分之二给予奖励。银行监管部门要指导银行业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适度控制“三农”和小微企业等资金使用成本。

6、不断优化调整信贷结构。着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围绕产业转型工业振兴,突出加强对工业园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科技创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确保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围绕支持国家农村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大对高产高效农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投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90%计入收入总额。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围绕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对文化旅游、物流等产业的信贷投入。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多渠道增加县域信贷投放。

三、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7、加快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宣传推动,大力挖掘培育上市资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积极引导支持更多企业上市融资。按照“申报一批、筛选一批、孵化一批”梯次推进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明确培育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出台鼓励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企业改制、确权、投资、土地、环保、上市辅导验收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加强上市工作指导,根据不同企业规模和特点,科学确定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目标市场和工作方案,给予分类指导和帮扶,推动企业早上市、快上市。对在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企业,在市里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的基础上,区里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8、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区域绩优债券融资项目实现直接融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的资源和政策优势,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多渠道融资。鼓励和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到依法设立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进行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活动。

四、努力提高保险业保障水平

9、健全保险组织体系和市场功能。继续支持各类保险公司到我区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保险产品,重点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保险中介机构,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

10、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围绕国家农村改革实验区建设,进一步落实配套政策,继续运用政策扶持、保费补贴等手段支持和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探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在小麦、玉米、繁殖母猪保险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扩大农业和其他高效特色农业项目的保险试点;不断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自营保险。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试点,逐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三农”保险保障机制。鼓励开展林业和特色农业保险试点以及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业务,加强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五、加快推进金融创新

11、创新金融信贷产品。继续推进信贷产品创新,在做好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农村土地经营收益权抵押贷款、活体畜禽抵押贷款等已成熟的信贷产品基础上,探索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等抵押贷款;扩大信贷抵押范围,积极推广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搭桥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

12、改善金融服务方式。完善金融授权授信制度,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压缩审批周期,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区财政逐步扩大还贷周转金规模和帮扶范围。大力开展投融资顾问咨询、并购重组顾问咨询、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投资银行业务。搭建部门与银行信息共享平台,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

13、搭建政、银、企和中介机构“四位一体”的金融交流合作平台。区重点项目办、金融办等部门设立过亿元重点项目数据库,定期向银行金融机构贷款需求项目介绍资料;对与信贷有关的中介机构,与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项目贷款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每季度组织一次政、银、企联席会(推介会、推进会、座谈会),把投资回报率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推介给金融机构,使好项目能得到金融机构最大的支持,使金融资金能投到风险小、回报高的领域。同时邀请金融机构参加招商活动,使企业与金融机构零距离接触,为优质项目与优良的金融品种搭建联姻平台。

六、着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14、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把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促进我区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创造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竞争环境。加大社会诚信建设工作力度,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加快征信共享机制建设,搭建企业和个人综合信息平台。大力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具有较强吸引力的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区。

1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财政与金融结合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相关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定点存放的激励作用。按照《市中区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市中政发[]28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财政存款与贷款规模及增长比例挂钩政策,及时调整财政资金在各专业银行的实际存款。

16、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金融稳定协调制度,健全新型金融组织监管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规范监督。成立协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从源头上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公安、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妥善做好有关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继续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坚决遏制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各种金融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2篇

资本市场应当包括证券交易所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即主板市场、创业板、新三板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及境外市场等几个层次。在资本市场上,存在不同特征的投资者与不同融资规模需求的融资者,各类市场主体对资本市场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庞大的融资需求,靠一两个市场体系是不足以满足的,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实际上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资本市场自身发展方式的转变,能够为满足不同投融资市场主体的资本要求,而建立起来的有层次性的配置资本性资源的市场,是实现资本市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也是资本市场迈向成熟的标志。

次发达地区是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而言,指那些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潜力,但主要经济指标与不发达地区相比较高,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科技水平还不发达,但加快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已经基本具备,经济发展的潜力比较大的区域。

对于次发达地区来说,就是要鼓励企业紧扣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脉搏,积极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四板、境外及债券市场融资,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实现地方经济跨越发展。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鼓励优质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IPO。沪深交易所一直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其市盈率高,融资规模大,长期为企业所青睐。因此,要积极鼓励企业到主板上市,帮助拟发行5000万股以上,净利润达1亿元的实力雄厚、持续稳定增长优质企业到上交所主板市场融资,帮助拟发行3000万至5000万股,年净利润5000万左右发展稳健的中小企业到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鼓励“三高六新”成长性企业到创业板IPO。要着力筛选培育后备企业,对全市净资产在2000万元,近两年累计净利润超过600万元,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超过8000万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强,科技含量高,行业发展前景好,注册地在本地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调研,从中选出一批高增长、高科技、高附加值以及新经济、新农村、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模式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对初具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要予以政策扶持培育。

3.鼓励暂不符合上市要求但融资需求强烈的企业到新三板融资。新三板是主板、创业板市场的孵化器,主要定位于:为成长性、创新性的未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和定向融资服务。借助新三板市场,未上市的企业可以先融资,待企业发展具备上市条件后还可以转板。非上市公司申请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主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合法存续两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的可连续计算),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二是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大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业;三是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四是股份有限公司且治理结构健全;五是股份的发行、转让合法合规;六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在实质上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要求。要紧紧抓住新三板放开的历史性机遇,早准备、早起动、早申报,争取一批企业早挂牌。

4.鼓励中小微企业到四板融资。“四板”市场,即区域性市场,亦称场外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地方区域易场所,中国证监会将给予规则性的指导。十报告也强调要积极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我们要借鉴成熟地区经验,如天津、上海OTC,结合次发达地区实际,抓住各地(省)股权交易市场,即四板市场推出契机,积极拓展次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到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并对到四板融资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同时,对一些境内上市有困难、上市时间要求紧的企业推荐到境外上市,如香港、欧美市场等,实施企业上市境内境外并举,多渠道、多形式。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3篇

3月22日,由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广东省经信委及广东省金融办联合主办的广东民营经济发展形势报告会在广州召开。会上,广东省金融办主任周高雄就《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粤府〔2012〕17号)(简称“粤50条”)进行了政策宣讲,对文件起草的背景与必要性、起草的主要过程和文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表示将积极发展各类地方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规范民间融资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实现做大做强。

据SMEIF记者了解,“粤50条”是由广东省金融办牵头组织草拟、并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包括了从建立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协调合作机制,促进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科学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间接、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稳健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加大对涉农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等12个方面合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由于能对当前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产生很大的合力作用,这项措施甫一推出即在业内产生了较大的反响。

“‘粤50条’中,其实质性内容或许可从三个方面得到体现”,本刊专家委员,广东金融学院教授、金融系主任,广东省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准入审查委员会专家委员王醒男博士在接受SMEIF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亮点值得中小微企业关注。

区域金融机构数量与结构之变

“一是区域金融机构的数量与结构将发生变化”,王醒男说,“粤50条” 第四部分“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发展,增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能力”一节中,提出了五个值得关注的条款:

——继续引进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形成多层次的银行服务体系和多元化适度竞争的发展格局。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金融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需求较大的地区,特别是金融服务较弱的县域和乡镇,增设分支机构;支持港资银行在省内开设异地支行,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省内适度跨区域发展。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推进以股份制为主导的产权制度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争取全省再组建一批农村商业银行。引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满足支农贷款的前提下,集中资金加大对县域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加快村镇银行组建步伐。在完成27家村镇银行组建任务之后,争取在未来三年内全省再增设一批村镇银行,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全覆盖。重点支持在东西北地区和农业大县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组建支持新兴产业的专业银行等专门服务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服务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

——支持各地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等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和管理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根据各地产业发展特点,探索在农业大县和专业镇街发展专门的特色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构。

“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金融机构在广东的布点步伐,‘十二五’期间广东要再建一批农村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争取实现地级市以上的全覆盖,特别支持在东西北地区和农业大县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预示着广东各地市农村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的数量将会增加,进而导致区域金融机构体系的数量结构发生变化,对珠三角地市的积极影响将会更大”,王醒男认为。

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将行

“二是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融资难中的作用。”王醒男介绍。“粤50条”在第八节“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中提到了有关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要做的七个方面的工作: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引导、支持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借助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上市。

——切实加大政府引导协调和政策支持力度,对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开辟“绿色通道”,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土地优惠、上市扶持奖励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

——积极争取广东省部级高新技术园区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鼓励各级政府出台扶持奖励等配套政策,支持园区企业改制挂牌,拓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及股份转让渠道。

——积极发展和依法培育各类产权交易市场,使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企业股权等交易,及时筹集发展资金。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整合区域内产权交易市场,打造集股权、物权、债券、知识产权等交易于一体的、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

——加强债券市场建设。引导一批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支持其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多种形式的融资券。支持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

——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围绕广东省产业结构特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发起或参股大型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拓宽中小企业境外融资渠道。继续深化落实CEPA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香港上市、发行人民币债券,推动探索跨境信贷业务的开展。

“‘粤50条’提出通过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多种形式的融资券的试点发行,引导一批资信好、实力强的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并把‘支持与鼓励各地级市开展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列入了发展‘广东省十二五金融规划’的工作进程。同时,还特别倾向性地提出了险资在该领域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值得关注”,王醒男说。

区域准金融机构发展态势有变

“三是在社会广泛关注的融资性担保与小贷公司发展的问题上,明确提出了‘支持有特色小贷公司发展,稳健地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指导性意见。”王醒男说,“粤50条”在第九节和第十节分别提到了要“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稳健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

在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粤50条”第36条提出,要认真落实省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1〕59号)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县域广覆盖工作。在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域全覆盖基础上,“十二五”时期积极发展一批富有特色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和支持省内各类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欠发达地区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对经济基础好、融资需求旺盛、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试行委托审批或直接下放审批权,明确和强化地级以上市的监管责任,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广东省金融办主任周高雄在3月31日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成立大会上提出,要继续加大力度,多策并举,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发展的新路径。鼓励经营规范、内控到位、有市场需求的小额贷款公司适度增资扩股、做强做优;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转制为村镇银行等。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4篇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OFDI) 流量和存量 资本流出 投资转型

一、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特征

对外直接投资OFDI(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是指国内的投资者在国外或境外设立、购买国(境)外企业,并以控制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

(一)我国对外投资行业分布多元化、地区分布不均衡

当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体现了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但其中租赁与商业服务、金融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以及制造业五大行业占了整个对外投资行业类别比重的绝大部分。从产业结构角度来看,主要以第三产业为主,偏重初级加工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而科研与技术服务、信息传输和计算机软件业等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比重较小。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是不均衡的,对发达经济体投资增长不尽理想。OFDI主要分布在亚洲和拉丁美洲,两者占比高达八成。对亚洲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于香港(中国)地区;对拉丁美洲的投资分布主要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香港(中国)、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投资分布如此集中,源于这三个地区十分发达的离岸金融体系,其对资本流动限制少,税收政策也比国内优惠。

(二)国际投资地位成功转型

中国的国际投资地位已经从单纯的资本输入成功转型为资本输入输出趋于平衡,这说明我国从主要依靠出口贸易和引进外资的格局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参考英国著名国际投资专家邓宁(J.H.Dunning)提出的对外投资发展阶段论,我国正处于对外投资发展阶段论中的第三阶段向第四阶段转折的时点。到了第四阶段,净对外投资额将不断扩展,对外直接投资流出量将高于流入量。

(三)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活跃度增加

在我国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类型当中,非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占比不断扩大,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流量占比降至四成。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活跃,国家政策也鼓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走出去”,走向国际化经营和竞争。

二、中国对外投资热潮的导因分析

(一)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

对外投资加速是我国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时期,平稳的国内经济环境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良好契机。另外,国内的劳动力成本逐渐上升,资源环境的压力也逐渐增大,企业此时将目光移至海外,可加强利用多国资源和市场。

(二)国内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我国国有、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呈逐渐上升趋势的,其国际化经营的意愿和能力也在不断变强。在美国经济学家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理论中,企业具有的垄断优势是其选择对外投资的重要原因。具有这种优势的跨国经营企业能够克服各种社会、经济、文化、地理位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三)示好的对外投资前景

一方面,发达国家有良好的投资环境。投资发达国家能形成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上的优势互补,吸收世界领先的科技优势与发展经验。另一方面,欠发达国家有良好的投资机遇。亚洲、非洲、南美洲一些发展中国家、欠发达国家,其经济发展进程中需要大量引进国外的资本和技术,巨大的需求量预示着巨大的机遇。

(四)政府的不断鼓励与支持

中国政府推行“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跨国经营,并加大了对跨国企业的信贷、保险、外汇支持力度。商务部的新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一个最大亮点在于切实落实企业对外投资自,有利于落实企业自主进行投资决策,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进程。

(五)国外相关优惠政策的鼓励

经济的高度一体化令许多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以鼓励、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以推动本国的经济的发展。欧债危机后,许多欧洲国家经济发展徘徊不前,出于拉动经济考虑,都表示将给予税收减免等投资优惠政策,鼓励国外投资者进行投资。亚洲市场也不断在推行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措施。

三、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扩张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坚持“走出去”发展战略,制定相关战略规划,鼓励、支持及引导我国企业的跨国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对跨国企业的金融支持,有助于其扩张海外融资渠道。尽快建立并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国际惯例规则的研究工作。

(二)企业内部结构升级,注重与东道国文化环境的融合

首先,应借鉴国际知名企业的管理经验,重视提高国内企业的品牌价值,吸收其先进的科学技术,注重提高企业的海外市场占有率及投资回报率,保持其持久的竞争力。其次,要有国际化经营意识,具备创新意识,持续更新经营观念,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国际化、经营管理机制和企业文化。再者,注重公司本土文化与投资国当地的文化背景相融合。

(三)具备风险意识,做到未雨绸缪

跨国投资包含机遇也有挑战,对外投资并不一定代表高收益。面对复杂的国际投资环境,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扩张的过程中要真正落实到实地考察,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风险意识,做足市场分析并明确定位,深度思考投资行为中包含的潜在利弊,能够快速识别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并做出迅速的反应。做到理智分析、谨慎行事,防患于未然,培育出有品牌,有实力,规模与质量双优的大型跨国企业。

参考文献

[1]Thilo Hanemann.Chinese direct investment in the EU and the US:a comparative view [J/OL].Asia Europe Journal.8 April 2014.

[2]杨挺.2013-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特征及趋势[J].《国际经济合作》2014年第1期.

[3]李玉梅.国际投资规则比较、趋势与中国对策[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4第1期.

鼓励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5篇

据北京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处长郭俊峰介绍,“十一五”时期,在中小企业投融资方面,将加强创业投资体系、贷款担保体系、政府资金扶持体系、直接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将不少于5亿元,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40亿元,中小企业累计贷款担保额不少于1000亿元,争取不少于200户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

规划还提出,2006至2010年,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起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制度、信用管理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福建

福建省出台的《福建省“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规划》提出,除了国家明确限制和禁止的投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开发的领域,都要以同等条件对非公有制投资主体开放。

该规划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业主招投标、受让国有产(股)权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行业和领域。建立和完善投资促进制度,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降低民间资本投资基础性、公益性领域的风险。

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福建省今年将新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0家、新增加担保资金10亿元,并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福建经贸工作的专项。

据了解,今年,福建省将计划成立10家综合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全省担保资金总额达到38亿元,年担保总额达到150亿元。而到“十一五”末,全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达到200家,担保资金达到100亿元,年担保总额达到800亿元。

同时,福建省还将引导民间资金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公司发展。

广西

广西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广西将从培育运作规范的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化的信用服务体系、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及创建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五方面努力,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争取到2008年完成全区中小企业的信息征集工作,到2010年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的融资环境。

广东

《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经审议,获原则性通过,并将提请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据介绍,该《条例》具体内容将集中在完善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扶持力度、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市场开拓、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强化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等方面。

江西

2006年,江西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80家,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共筹集担保资金11亿元,累计担保企业1615户,担保业务2728笔,担保总额28亿元。

此外,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信用担保等方面的36个项目获得了国家资助,资金总额达1820万元。项目数量和资金位居全国前列,是历年来江西省中小企业获得国家资助最多的一年。

天津

中国企业国际融资博览会将于2007年6月6日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

这是我国首次主办的国际性融资博览会。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美国企业成长协会共同主办的这次博览会,将为海外中小基金投资和国内中小企业融资搭建平台。

据了解,届时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将和美国企业成长协会共同组织约100家海外基金,天津市政府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组织国内约1000家企业,采用海外中小型基金投资方与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方直接约谈的投融资模式,当面洽谈投资意向。基金将以股权投形式资于企业,然后以资本市场退出方式完成投资。

上海

2006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已由市科委、经委联合公布,全市共有20家企业入选科技小巨人企业,50家企业入选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照资金资助比例,每项科技小巨人企业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每项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计算,70家中小企业将获得最高8000万元的资助。

据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项工程旨在分析挑选出细分市场的领导者、追赶者、跟随者、新加入者,找到成长性较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企业,予以资助,并连续跟踪其中较为突出的,定为示范企业,予以重点和大强度的资助。本次市级专项资助主要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建设,可含多项内容,如技术攻关、产学研联盟、关键技术的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的(中试)规模化、企业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人才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企业创新活动的补贴。同时科技小巨人企业与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浙江

浙江省经贸委的《浙江省技术创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技术创新要成为浙江省工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

《规划》明确指出,浙江省将围绕电子信息、医药、新材料、化学、仪器仪表、汽车及零部件、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纺织、轻工业、建材、循环经济等产业重点推进技术创新,突破30项关键共性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业升级。这些关键共性技术包括计算机及软件开发应用、通信与网络、应用电子、新型电子元器件、生物工程、纳米材料的应用等。

根据《规划》,浙江省将建立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到2010年,培育30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30家行业或区域技术中心,600家省级技术中心。财政、税收、金融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河南

从河南省发改委获悉,为推动河南省高技术产业、信息化和自主创新企业发展,2007年2月28日之前,相关企业可以通过各地市发改委、经委(工业局),免费向省发改委提出专项资金与技术支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