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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的处理方法

农村污水的处理方法

农村污水的处理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污水治理;政府;资金统筹;组织实施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2-0033-02

农村污水是指农村居住区范围内产生的以居民生活污水为主的综合排放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来源面广,治理难度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设定和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各级政府所行使行政权力和所履行行政职能的实际出发,明确治理责任。

一、政府治理责任的理论依据

(一)环境法治理论

环境法治是指将与环境有关的一切行为纳入法律规范的统治,是法治在环境领域的具体体现。环境法治的本质在于约束政府行为,政府理应成为环境法治的客体,接受法律规范的制约,而绝非仅为控制社会或民众的工具。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发展缓慢,治理资金短缺,治理体制不畅,人居环境恶化,其根本责任在于政府。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将政府权威置于法律权威之下,加强政府的环境责任,强调治“官”,而非治“民”,符合环境法治的基本精神。

(二)政府职责本位理论

关于农村污水治理政府职责与职权关系的论述,现有的解释通常虚化政府治理职责而突出政府治理职权,这是本末倒置的。村民的健康需要和发展需要是农村污水政府治理职责产生的根源,村民放弃自然状态下所享有的部分权利而将其交给政府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环境权益。就政府而言,治理职责是本位,是“体”,政府治理职责就是政府治理责任。治理职权是治理职责的衍生,由其所决定和界定,依托于治理职责,是“用”,是履行治理职责的手段和保证,政府治理职权就是政府治理权力[1]。政府职责本位理论要求重视农村污水政府治理责任,通过享有一定的权力履行职责、解决困扰村民的环境问题才是根本目的。

(三)公共需求理论

由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严重性、灾难性与不可逆性,环境需求逐渐成为公共需求,对环境公共需求的满足逐渐成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造成的危害与日俱增,农村污水治理已成为农村居民的共同追求。目前,农村污水治理已从最初的日常生活废水处理和家庭作坊废水处理等实现生活卫生良好的初级目标,上升为追求舒适、适宜、高品质人居环境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高级需要。这就意味着传统管制手段已经不能满足农村污水治理的需求,政府必须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以改善农村环境。

(四)责任政府的确立

责任政府作为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责任和后果,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环境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重要内容,要求在农村污水治理中做到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因此,加强政府责任,积极回应农村居民对自身环境权益的合理诉求,积极履行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活污水治理的义务和职责,积极承担来自道义、政治和法律上的各项责任,无疑就成为客观的要求。

(五)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相对于管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伴随民主政府而产生,遵循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理念,以为公民和社会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对于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来讲,服务型政府的工作重心就是不断增加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以满足公民和社会的环境需求。在将合理的农村污水治理需要确认为农村居民所享有环境公共服务权利的同时,作为服务型政府应当承担起保障农村污水治理的法定职责。在这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农村污水治理供求关系中,加强政府责任就成为一种必然。

(六)环境行政的发展

环境行政经历了由秩序行政或干预行政到给付行政或服务行政的转变[2]。如果农村自然生态和资源受到危害,农村生活污水明显影响到人居环境质量时,政府通常以单方的命令性、抑制性、规范性为措施,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干预或采取行政强制方式,以防止危险或排除侵害,从而实现其管理目标。服务行政使行政的目的发生了重大变化,照顾公民所需、维护社会利益成了服务行政的重点。服务行政采取非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提供农村居民所必需的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满足农村居民日益迫切的生活污水治理需求,给予农村居民“生存照顾”,改善农村居民生存条件,促成农村居民对环境利益的追求。环境服务行政在农村污水治理领域的运用和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同时也使加强政府责任成为客观必然。

二、各级政府资金统筹责任

农村污水治理的实际需要及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难题,要求各级政府承担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统筹责任。转移支付和税收既是各级政府最重要的财力来源,同时又是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除此之外,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来源还包含以下四种。

(一)农村居民依法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和自主建设投入

综合考虑本地区农村污水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并严格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的农村居民污水处理费,应当成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主要来源。

另外,农村居民因污水处理而自行建设的投入,以及农村居民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统筹治理体系,自行将本人住宅生活污水收集并用管道输送至指定位置的投入,因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也应成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来源之一。

(二)纳入一级行政区域(县市)一体化统筹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工业企业排污费

依据最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其他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投入责任主体,比如累积污染贡献者(生产性企业)和共同受益者(全社会,包括城市居民),这些主体所依法缴纳工业企业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应当作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重要来源,纳入一级行政区域(县市)政府财政预算,统筹用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三)上级政府统筹的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转移支付一级行政区政府

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是一种有效的环境经济手段,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经实践表明具有保护环境的有效性。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纠正市场失灵和调节经济人行为,引入税收政策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目前,借鉴国际经验,在中国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将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上级政府统筹的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的方式,将增量重点向农村倾斜[3]。因此,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应当成为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供各级政府统筹用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四)各级政府从一般财政收入中补助农村污水治理的费用

1.国家扶持资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农村污水治理成为各级政府所共同承担的责任。在现有财政体制下,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省财政向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正在逐年加大,各级政府应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扶持资金,统筹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资金投入。

2.地方政府扶持资金。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村庄整治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村庄整治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地方政府应将村庄整治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之列,科学安排,统筹利用。

三、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一)中央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我国的农村污水防治,采取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调配合的多头管理模式。然而,各部门之间沟通渠道不畅、合作机制欠缺,所开展的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与重复[4]。为此,必须根据农村污水治理的特点,采取行业管理的方式,从中央政府层面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理清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合作用。

中央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原则、法律法规与出水标准,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规划,编写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费核算标准及收缴方法,通过制定相关措施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体系。

(二)省、市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建立农村污水治理专项领导机构[5]。省、市级政府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机构仍采取行业管理的方式,在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基础上,由该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省、市级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机构的权力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获取:一是在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为补充的农村污水治理体制下,对原有治理职能部门自有权力的重新整合;二是省、市级通过授权的方式所授予的、以农村污水治理为目的的其他权力。

省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地方条例和地方标准,制定地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适合当地情况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细化农村污水处理费制定标准及收缴方法,落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考核机制并开展考核工作。

市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定属地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选取适合属地村镇污水处理的技术,核定当地村镇污水处理费以及负责收缴工作,建设区域管网准入监管、经济监管、服务质量监管和水质监管。

四、结语

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相关理论为各级政府成为农村污水治理责任主体提供了前提和依据。因此,必须按照责任设定的基本要求,明确各级政府的资金统筹责任和组织实施责任,从而确保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快速、高效、有序推进。

参考文献:

[1]张雷.政府环境责任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2]洪大用.社会变迁与环境问题[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司言武.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公共政策研究[J].经济论坛,2008(15):118-119,121.

农村污水的处理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活污水 现状原因 策略建议

中图分类号:U2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1-0322-01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和农村建设政策的推行,我国农村的经济建设和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和农村的基础建设也得到了很大的改进。但是农村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加,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农村缺乏排水通道和污水处理系统,大部分生活污水都随意排放,或流进村外河流、闲置的大坑,或排出室外后任意流入街内等待自然渗入地下,只有很少一部分得到人为的处理后被利用。这种现象长期得不到处理和改善,就给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不仅污染了河水和生活用水,还直接危害着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从而影响并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基于以上所提到的现象,本人就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就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水处理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探讨,仅供同行们参考。

一、我国农村生活环境污水处理的现状

农村污水产生的渠道是居民生活过程中的厨房污水、洗浴污水和粪便的冲洗水等等,其难于处理的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大部分村民的环保意识薄弱,对生活污水所造成的危害认识不到位;

2、虽然近年来国家对新城镇的建设投入的力量和资金有所增大,但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投入还有所欠缺,造成农村污水处理效率较低;

3、农村环境保护的人才缺乏,缺乏特定的负责环保的机构;

4、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为因素的制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技术得不到很好的改进和提高;

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工艺与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受农村的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不能很好的发挥其作用;

6、因农村居住地不集中,再加上人们的环保意识参差不齐,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带来很大的不便;

二、对农村生活环境污水处理的策略和建议

1、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环保意识

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较差,是环境污染物的制造者,同时也是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受益人。因此,唤起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加大环保的宣传力度至关重要。例如可以通过广播、报纸和宣传板报的形式将环保宣传落实到位,深入到每个家庭,让他们意识到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关乎到他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关注农村环境建设就是关心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就是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谋福利。

2、建立并完善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

目前,农村的环境管理机构缺乏或者不够健全,如果想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并使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做到位,做到实处,除了树立并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之外,就是要建立并完善农村环境管理机构。例如在各个乡镇、农村建立环保所,全权负责所管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好的方面要做好宣传,树立良好的典型。除此之外,要制定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把一些故意制造环境污染的现象纳入到相应的法律法规中,从而规范人们的行为,使环境保护的意识真正植入人心。

3、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建设资金的投入

若想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如果没有相应的硬件建设,农村污水处理根本就不能做到位。因此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建设资金的投入,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例如村、镇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投入一定的资金,在一些重要的街口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发放垃圾桶或建设垃圾池,在几个集中的街道安排一名环卫工人,及时对垃圾进行归类和运输,对一些污染性很强的垃圾要集中处理,严禁禁止人们将一些生活垃圾投放到河流中,污染河水,甚至污染了生活用水。还可以投入资金帮助人们群众挖置下水道,集中处理生活污水,预防二次污染。

4、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农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居民生活区的地理特点,采取相应的方法,对不能铺设污水管网的地方,可采用明沟再加盖板进行密封的形式,这样雨水可以利用漫流的方式进水排水;如果是大的沟渠,可在沟渠内安装收集管;如果居民生活区内有充足的空间可直接铺设污水管网,但一定要注意尽量减少埋没深度,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5、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时,一定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

一是对布局密集、规模较大的村庄,处理污水时,要采用集中处理的模式。把对农户产生的污水要集中收集在一个统一的处理设施内,然后进行统一处理。这样可以达到占地小、运行安全、成本小、出水水质好的效果。

二是处理农村污水时,首先要对污水进行生化处理,然后还可以在污水处理池子的上方栽种一些根系发达,相对容易茁壮成长的植物。这些植物可以吸收污水中分解出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污水净化的目的。

三是建立生活污水净化池沼气。在农村,建立沼气池不仅很方便也很环保。最重要的是采用厌氧发酵技术,将生活中的污水完全净化,并且处理过的污水还可以再次利用,对农民来说,非常经济实用。

四是充分利用氧化塘。氧化塘具有处理污水的功效,并且构造简单,维护起来非常简易方便,是一种具有实效性且节能的污水净化系统。生活中的污水在塘内经过长时间的贮存后,借助微生物的代谢,在菌藻相互作用下,使有机污染物得到分解和去除。氧化塘的有效使用,值得借鉴和推荐。

五是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使用。湿地可根据形成的条件分为人工湿地和自然湿地。顾名思义自然湿地是在自然状态下形成的,而人工湿地是在自然湿地的基础上而研发的一项技术。和自然湿地相比较,人工湿地更加强化了湿地功能,它能有效地将污水分配到长有多种植物的土地上,污水中有机物通过过滤、吸附等作用,促进微生物分解,从而实现污水的高效净化。

综上所述,农村环境保护及污水处理,关键要根据具体实情选择相应的处理方法和技术,应本着经济、高效、节能、简单易行的原则,实现农村污水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农村污水的处理方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农村;污水治理;探讨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农村的污水处理是一个大问题。污水会污染环境,而且也给村民的饮用水安全造成威胁,还可能就会导致疾病传染与扩散。在当前的新农村污水处理工作中,存在着难度较大、任务较重等问题。

1 污水的治理模式

1.1 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农村污水

这种模式适用于靠近城镇或靠近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将农村的污水进行集中之后输送到城镇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相对来说,城镇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方面比较规范、管理方面比较完善,能够保障污水的处理效果并降低运行成本。针对与一些能够实现这种污水处理方法的村庄,应该优先考虑这种模式。

1.2 村庄集中处理污水

如果离城镇的污水处理厂比较远或者接入需要的投资比较大,那么村庄可以采用单村或者附近几个村庄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的方法,通过在当地建立污水处理池来完成污水处理。这种污水处理模式较适合在平原地区使用,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能够便于管理,也能够节约处理的成本。

1.3 村庄分散处理污水

如果村庄处在山区,那么村庄的地形就会呈现高低不平的情况,或者是村庄虽然处在平原地区但是中心高四周低,这些情况下污水的集中处理很难实现。这时,就需要对当地的地形地貌进行研究,将污水进行分区处理,实现污水的分散处理,这样能够降低处理成本。

2 污水收集管网

2.1 管材的选择

近年来,PVC-U排水管由于重量小、价格低、耐腐蚀、使用寿命长等优势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推广,因此在新农村污水处理工作中应该选择PVC-U排水管。但是目前市场上PVC-U排水管的种类与质量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呈现出良莠不齐的现象,在选择管材的时候不仅要考虑价格,同样要重视质量。

2.2 排水管的埋深

在农村污水管网的铺设中,埋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在污水管网的施工过程中,几乎都会对原本的设计进行修改,主要是因为设计时没有考虑到时间及施工难度。每个村庄的实际情况都不同,有些村庄的道路特别窄,在施工的过程中很容易导致塌方的出现。因此在管网设计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降低污水管网深埋,实现施工的可操作性。

3 污水处理技术

3.1 厌氧接触氧化人工湿地组合技术

厌氧接触氧化人工湿地组合技术适用于农村较小型的污水处理,主要指的是厌氧沼气池+接触氧化池+复合型人工湿地,主要的流程包括:污水与接触氧化池中的回流水一同流入到厌氧沼气池中,一方面,通过反应产生沼气,另一方面,通过反硝化脱氮进行污水处理;将厌氧沼气池中的水通过泵提升到接触氧化池中,借助氧化池中的填料进行微生物生长与繁殖,去除污水中的有机质,并将氨氮转化为硝氮,在氧化池中的一部分回流水重新回到厌氧沼气池,另一部分进入人工湿地;人工湿地中通过水生植物的作用来实现污水的净化,净化完成后将水排放到附近的水体。

3.2 A/O接触氧化法

A/O接触氧化法处理污水的流程大概为:污水经过调节池,通过泵入的方式进入到A/O接触氧化法的设备中,经过一级接触氧化池与二级接触氧化池,在这两个氧化池中要利用鼓风机进行氧气鼓入,还需要加入营养液促进微生物生长;然后进入到沉淀池中,沉淀所得是污泥排入污泥贮池中统一外运;经过处理后的水流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完成消毒后进入清水池。

3.3 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

地下渗滤具体的方法是通过地下散水管将污水散布到一定的人工土中,污水在土壤中能够将污染物通过土壤的截留、吸附与微生物的分解、转换而去除掉。整个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实现了高负荷地下渗滤与地下湿地的结合,能够扩大地下渗滤的使用范围,而且对于农村污水处理来说,不需要占用地表面积,污水处理系统上的土地依旧可以用来耕种等。这种方式体统投资不高、运行成本较低,而且土地占用面积小,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4 污水处理站设计

4.1 处理站规模

在污水处理站的整个设计中规模的设计是最重要的,因为它决定了处理的污水量,影响了成本与运行,规模过大或过小都不能够实现好的运行效果。有些村庄在设计污水处理池时没有经过详细的研究设计,造成设计规模偏大,处理站建成之后由于污水过少而不能够运行。

4.2 调节池

在原先的新农村污水处理工作中,很多污水处理站都没有调节池。农村污水的水量的变化非常大,污水排放量较大的时间点大都集中在白天,晚上基本没有。调节池能够对污水的水量和水质都进行有效的调节,是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水量基本一致,这样就能够实现污水的完全处理,而且污水水量恒定的基础上也不需要对运行的参数进行调节,这样就减少的管理的难度。

4.3 污泥储存池

在农村,大部分的污水处理站的规模都不大,因此处理之后剩余的污泥也比较少。如果对着少量的污泥进行单独的脱水或者压榨的话不合理也比较浪费成本,针对这些污泥应该储存到一定时间之后集中运走。通过污泥储存池的建立能够将污泥进行储存,不需要单独进行处理与运输,这种集中运输的方式能够节约运输的成本。

5 污水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5.1 加强污水处理的规划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加强制定综合性的规划与专业性的规划,要根据农村实际的情况来进行污水处理工作规划,依照规划实现污水处理工作的系统化,减少或者避免污水处理站建成之后效率不高或不能使用。

5.2 污水处理运行费用

对于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市财政、区财政应该给予一定的运行费用补贴。绝大部分的村委会都不愿意承受这些费用,很多区县的运行费用并没有明确的来源。其次,市、区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排污收费与污水处理补偿方面的政策,并对运行费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此外还可以出台污水处理奖励政策。

6 总结

当前,农村的污水处理工作属于初级阶段,要对污水处理的治理模式、管网设计、处理技术、处理站设计及可持续发展进行详细的研究,根据村庄的实际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方法,促进新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华生,杨晓仙,陈宇辉,陈和平,朱建林.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案例分析与难题破解[J].宁波大学学报:理工版,2010,11(3):123-133.

农村污水的处理方法范文第4篇

一、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及农业废水处理技术研究的重要性

1、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在农业源污染中,比较突出的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我国规模化养殖场每年畜禽粪便和污水排放总量超过200亿t,但90%以上没有污染处理设施。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总N和总P分别占农业源的96%、38%和56%。由于人多地少,为提高产量,我国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等化学投入品,造成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据统计,目前我国农用化肥年施用量达到4600多万吨,平均每0.067hm2(1亩)氮素化肥施用量已达12.7kg,分别是法国、德国、美国的1.5倍、1.6倍、3.3倍,但利用率只有30%左右,比发达国家低20~30%。我国农药年施用量145万t,平均每0.067hm2(1亩)农药使用量为150g左右,约是欧盟国家的3倍,但一季的利用率也只有30%左右,仅相当于欧盟国家的一半。全国遭受不同程度农药污染的农田面积达到9112万hm2(1.36亿亩)。

2、农业废水处理技术研究的重要性

在我国,农业废水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1)农村生活污水。

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用水量逐年增加,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增大,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80 亿t。

(2)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

随着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飞速发展,畜禽养殖场产生大量废水,主要是是畜禽粪尿和圈舍冲洗水,据统计,我国每年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废水排放量超过100亿t。

(3)农田径流/农田尾水。

随着农业生产中化肥使用量的快速增长和不合理施用,加上农田漫灌和雨水径流的冲刷,使得农田径流水/农田尾水中N、P等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内海等水域。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污水收集管网设施不健全,废水处理设施缺乏,大部分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和农田径流水/农田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周边河流、湖泊等,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加剧,严重影响了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由此可见,对于农村水污染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实现农业废水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我国农业废水处理技术的应用现状

1、农村生活污水

近年来,国外的专家学者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越来越关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逐渐成熟,工艺呈现出多样性。而现阶段,我国小城镇污水处理率还不到10%,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的处理率更低,绝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随着对三江、三湖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我国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很多处理技术已经建成了试点示范工程,处理效果显著。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一个较大的难点,即基建投资以及运行费用较大,农村经济实力以及技术力量很难满足常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技术要求等。因此,急需要开发高效、低能耗、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理技术,引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与工艺,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2、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

畜禽业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畜禽养殖业大力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不仅影响经济发展, 而且还危及生态安全, 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和污水造成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环境空气的严重污染, 直接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畜禽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质, 其污染负荷很高, 这种高浓度有机废水直接排入或随雨水冲刷进入江河湖库,大量消耗水体中的溶解氧,使水体变黑发臭。水中含有大量的N、P等营养物是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排入鱼塘及河流使对有机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 严重者导致鱼塘及河流丧失使用功能。养殖污水长时间渗入地下, 使地下水中的硝态氮或亚硝态氮浓度增高, 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 有毒成分增多, 导致水质恶化,危及周边生活用水水质。高浓度污水还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 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盐化, 严重降低土壤质量, 甚至伤害农作物, 造成减产和死亡。治理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废水、废渣和恶臭对环境的污染, 发展生态养殖, 才能推动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农田径流水

农田径流是雨水或灌溉水流过农田表面后排出的水流,是农田废水的主要来源。农田径流水中主要含有N、P、农药等污染物,施用于农田而未被植物吸收利用或未被微生物和土壤固定的氮肥,是农田径流中N的主要来源。农田径流中的N还来自土壤的有机物、植物残体和施用于农田的厩肥等。农田径流中农药的含量一般不高,流失量约为施药量的5%左右。农田径流水中N、P的有效拦截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缓解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途径。

三、我国农业废水处理技术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主要有好氧生物处理、人工湿地和稳定塘系统、土地处理系统等。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用较多的好氧生物处理工艺是生物接触氧化法。生物接触氧化技术是介于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之间的处理技术。生物接触氧化法是在填料表面上培养微生物,形成生物膜,并采用与曝气池相同的方法向微生物供氧,污水流过时与填料上的生物膜接触,通过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降解污水中的污染物从而达到净化的目的。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具有占地面积小、处理负荷高、污泥产量少、抗冲击能力强、维护管理简便等优点。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对冲击负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在间歇运行条件下仍能保持良好的处理效果,对于水量不均匀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具有很好的适用性。然而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来说生物接触氧化工艺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偏高,所以此工艺适合于我国南方及东部城市化速度快、比较富裕的农村推广应用。

根据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的分布特点及水质水量特性,研发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需要满足建设和管理运行费用低廉、低耗能、操作管理简便、处理稳定、可长期使用、部分污水可再利用等要求。因此,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处理工艺发展的总体方向是:

(1)厌氧生物处理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发展的潜在方向。厌氧生物处理适用于处理不同浓度、不同性质的污水,其污泥产率低,同时厌氧生物处理还具有低耗能、建设和运行管理费用低廉等优点。

(2)生物-生态组合工艺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发展的主要方向。对于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工艺具有建设费用低、能耗低、运行管理方便等特点,而生物处理工艺可以弥补生态处理工艺受气候变化影响较大、处理效果不稳定等缺点,从而可以更好更高效地处理污水。因此生物-生态组合工艺是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推动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的发展。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如高级综合塘工艺、地沟式土壤渗滤工艺、净化槽工艺等)与我国实际国情相结合,将其成功地应用到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之中。

2、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技术

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方法很多。畜禽养殖废水无论以何种工艺或综合措施进行处理, 都要采取一定的预处理措施。通过预处理可使废水污染物负荷降低, 同时防止大的固体或杂物进入后续处理环节, 造成设备的堵塞或破坏等。常用的预处理设施有设备有格栅、沉淀池、筛网等。经过预处理后的养殖废水可以采用多种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畜禽养殖废水的主要处理工艺和技术有自然处理法、厌氧处理技术、好氧处理技术和混合处理法等。

自然处理法是利用天然水体、土壤和生物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的综合作用来净化污水。其净化机理主要包括过滤、截留、沉淀、物理和化学吸附、化学分解、生物氧化以及生物吸收等。污水厌氧生物处理是在无氧的条件下利用厌气微生物的降解作用使污水中有机物质达到净化的处理方法。在无氧的条件下,污水中的厌氧细菌把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等有机物分解消化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如化粪池、污泥厌氧消化、厌氧塘等。厌氧生物处理法污水BOD负荷较高,去除率可达90%以上,其处理费用低于好氧处理,是生活污水、高浓度有机物工业废水和粪便等良好的处理方法之一。好氧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在好氧条件下分解有机物, 同时合成自身细胞(活性污泥)。在好氧处理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最终可被完全氧化为简单的无机物。该方法主要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滤池、生物转盘法、生物接触氧化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A/O及氧化沟等。

自然处理法、厌氧法、好氧法用于处理畜禽养殖废水各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为了取长补短,获得良好稳定的出水水质,在实际应用中常常采用混合处理的方法,就是根据畜禽废水的多少和具体情况,设计出由以上3种或以它们为主体并结合其他处理方法进行优化的组合工艺,共同处理畜禽废水。这种方式能以较低的处理成本,取得较好的效果。畜禽养殖废水是比较难处理的有机废水,主要是因为其排量大,温度较低,废水中固液混杂,有机物含量较高,固形物体积较小,很难进行分离,而且冲洗时间相对集中,使得处理过程无法连续进行。由于废水中的COD、BOD等指标严重超标,悬浮物量大,N、P含量丰富,氨氮含量高且不易去除,单纯采用物理、化学或者生物处理方法都很难达到排放要求。因此一般养殖场的废水处理都需要使用多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工艺。

随着我国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飞速发展,养殖废水产生量越来越大,对于成本低、操作简单、运行和维护费用省的养殖废水处理工艺的需求也越老越大。因此,今后畜禽养殖废水的发展方向是:

(1)养殖废水生物处理方法因投资低,无二次污染,且排放水质可达国家标准(GB18596―2001)要求,可以作为畜禽养殖废水处理的主要方法使用。同时生物处理方法中,混合处理法结合了各种生物处理方法的优点,可同时处理养殖场固体、液体和气味,能够实现养殖场废水的多级处理,满足不同的出水水质要求,是今后养殖场废水生物处理的发展方向。

(2)鉴于规模化养殖场废水的水质水量特征,以厌氧处理为主,辅以好氧、物理、化学处理的组合处理系统应是控制养殖场废水污染比较经济有效的方法。

(3)养殖场废水处理后作为水、肥等资源回用农田生产的农业技术体系研究,包括高效、低成本厌氧技术研究和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3、农田径流水处理技术

生物-生态处理技术是解决非点源N、P污染的重要手段,控制农田径流污染的主要措施包括缓冲林带、生态沟渠系统、生化塘及人工湿地系统等。复合治理模式就是把沟渠系统、生化塘以及人工湿地系统相结合,形成一个线―点―面的复杂、综合治理系统,利用种植的大量沉水植物和挺水植物,达到对农田径流中N、P的有效吸收和拦截。

(1)生态沟渠系统

生态沟渠系统既是农业非点源污染物的最初汇聚地,又是河流和湖泊营养盐的输出源,其排灌能力对生态系统以及整个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在生态沟渠系统中种植植物对N、P进行吸收,可以对N、P起到很好的拦截作用。因此,在生态沟渠中种植茭白、美人蕉等吸收N、P能力较强的经济作物既保证了农田径流中非点源N、P的转化,又能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2)生化塘系统

生化塘系统是利用农田径流出水口处湖内或者池塘内的污染底泥,在不破坏表层物理结构的情况下,在底泥上种植可以适应性生长的沉水植物及挺水植物,达到对农田径流中非点源N、P的吸收作用,增强了富营养化水体的净化能力,从而改善水质。

(3)人工湿地系统

在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中,利用挺水植物系统、漂浮植物系统和沉水植物系统,通过植物吸收、植物根系周围的近根系好氧区与远根系的厌氧区的交替环境,利用硝化、反硝化作用去除N,利用基质的固磷作用以及植物与微生物吸收作用除去P。

复合治理措施对农田径流非点源N、P的治理充分发挥了生态沟渠系统、生化塘和人工湿地三者相结合的优势,提高了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出水的水质。因此,生态沟渠系统―生化塘―人工湿地复合处理方式是处理农田径流污染的有效途径。

农村污水的处理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环境权;政府责任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造成了环境问题,环境污染逐渐成了热门话题,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等无时不刻不在威胁的人类的健康与生存。城市污染较为严重,污染已经慢慢的向乡村延伸。好多落后的工业项目转移到了农村,更多的城市垃圾转移到了农村,导致农村的生态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癌症村。同时农民自身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鼠药等、随意养殖大型牲畜以及生活垃圾的不正确处理也导致农村环境恶化。改善农村环境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对政府来说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2012年以来,辽宁为了治理农村环境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农村环境有了一点改善,但仍然没有达到宜居乡村的目标。笔者针对辽宁农村环境的现状做了大量的调研,并对调研结果进行了分析,提出几个关于辽宁农村环境保护的问题。

一、农村环境污染源问卷调查情况

针对辽宁农村环境问题,给全省十四个市的一百多个乡镇分发了调查问卷,共计发放1000张问卷,通过问卷了解了我省农村目前环境保护的状态以及存在的问题,我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较多,多数人认为空气质量较以前变差,土壤产量越来越低,农村的塑料制品垃圾越来越多,农田里的作物经常被塑料包装覆盖,影响了作物的生长。通过调查问卷统计,集中关注了几个问题,其中“在农村主要的污染源”(多选):水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养殖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工业企业的污染、转移的污染,其中以水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养殖污染、农药化肥和农业投入品污染最为严重,分别占57%、97%、87%、58%。问卷中“您所在乡镇目前要重点解决的污染是”: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其中固体废弃物污染被选择所占比例最高为:78%。说明现在我省农村污染集中在水、生活垃圾、养殖垃圾、农药化肥使用,尤其是生活垃圾、养殖垃圾、农药化肥使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染。

(一)水污染

水环境包括地表水环境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在农村随意向河流内排放垃圾的现象很严重,随意在河道上修建厕所,农药的不正确使用,生活污水的随意处理均会造成地表水环境污染。农村的饮用水大多是以户为单位打井饮用,为浅层水,极易受到污染。饮用水一旦被污染,会严重危害人类、牲畜的健康与生命。在农村缺少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各种污染会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另外缺少监测与预警,在发生了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情况下,农民并不知情,继续饮用会造成严重的损害。

(二)生活垃圾污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日常生活中,大量塑料制品走进千家万户,虽然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一些塑料包装袋、包装盒被人们不自觉性乱丢、乱放,造成新的污染,另外这些年来,由于大棚冷棚开发,地膜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地膜残留对土地又造成了新的污染。农村的生活垃圾并未进行分类处理,往往在田间地头随意堆放,也没有部门对垃圾进行集中处置,造成污染严重。

(三)养殖污染

传统的畜禽养殖规模较小,大多农户都能把畜禽粪便作为农家肥,运到地里提增地力。中国东北农村一直延续着人畜混居的生活方式,生活与养殖未能分开,造成污染情况。近几年,随着畜牧业大力发展,农村畜禽养殖无序分散,大量畜禽粪便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造成当地环境特别是地下水污染,现已成为农村一大污染源,在专门划分养殖区的大型养殖场的污染危害更加严重,对人民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畜禽养殖污染面逐年增大,造成村屯环境危机。

(四)农药化肥污染

由于普遍追求产量,在我国农村大量使用化肥,特别是氮肥会导致土壤的酸化和水体硝酸盐污染,农药残留对我国的食品安全和出口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另外农民不能科学的使用农药、化肥,直接向灌溉渠道倾倒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的残液、残渣。农药进入水体后,累积到一定程度会导致水体内生物大量死亡,而且由于水体的流动性可能会影响到饮用水的安全。长期被农药污染的土壤不仅会明显酸化,而且含水能力也会下降导致土壤板结等。

二、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空白

1、缺少农村环境专门法律。

我国现行的农村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我国现行的农村环境保护的部门规章有:《环境办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套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但是缺少一部专门的《农村环境保护法》。

2、现有环保法律缺少农村环境保护内容。

关于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我们国家有法律,我省有地方政府规章,国家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辽宁有《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但在法律法规中均没有提及农村,如:《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采用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处理方法集中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在农村对生活垃圾的处理一样需要有指定的场所,也需要符合环境保护的标准,可以说在这方面存在立法上的空白。

(二)农民意识问题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数量庞大,但是受经济、政治、文化的制约,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环保意识不强,缺少维权意识。从权利的角度看,对公民来说每个人均享有健康权、知情权、参与权。

1、农民认识不到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由于农村的地理环境和天然封闭性,农民接受不到关于环境保护的教育,往往只知道空气在变坏,周围的环境在变化,却不知道自觉的、主动的去保护环境。从调研中发现,农民缺乏科学使用农药知识,只是一味追求加大剂量,特别是在玉米种植结束喷洒除草剂期间,正值果树盛花或坐果期,由于受到药害,造成大多果树挂不住果乃至果树干枯死亡,从近几年的实际观察看,玉米除草剂的大量使用致使多种植物比如:南果梨、苹果、杨树、樟子松等受到药害十分明显。

2、认识到危及到健康安全,却不知道何种手段和方式来保护自己。

在农村一些地方发现健康状况集体出现问题,例如癌症村,大部分农民知道是环境污染造成了自身健康的损害,但是他们不知道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因为很多环境污染难以取证,许多污染要经过漫长的时间才能体现危害,农民没有证据证明是环境污染造成了健康损害,也就不了了之。即使农民知道通过诉讼的手段救济自己的权利,但是诉讼费用、诉讼时间问题,误农的问题,都会影响农民的维权积极性。

(三)政府责任问题

1、政府投入过少。

长期以来,国家为了治理城市环境制定了多项的优惠政策,如对工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补贴、对排污费进行返还等。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广大农村从财政渠道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建设资金,即使得到部分治理资金,解决的只是表面问题,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向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过少。日本通过向农村增加环境的财政资助的方式,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与污染,并制定了一连串的环境补贴政策来鼓励农民参与到环境保护当中。如通过增加对环保型农业的财政投入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等等。此外,日本政府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和地方组织的力量,将对农村的环境保护建设视为全人类、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是日本相对世界其他各国比较突出的、有特色的优势。通过多种方式投融资保护农村环境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该加大投入,一方面通过财政支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自筹资金,两者相结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2、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

目前农村环境保护职责权限涉及规划、国土、住建、发展改革、财政、林业、农业、畜牧、卫生、水利、环境保护等多个部门,交叉的职能很多,职责分工也不明确,因为没有上位法对其加以明确的规定。涉及到利益的都愿意去管理,涉及到责任的都互相推诿扯皮,由此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谁都管而又谁都不管的问题,降低了工作效率,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的治理与保护。比如关于农村建立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在省内不同的市有不同的做法,有的是乡镇负责建立,有的是县级城建部门负责建立,对于此问题应该有明确的部门负责,这样在追究责任的时候才能掌握责任主体,在省级层面应该有统一的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各个部门应该由地方法规或者规章明确其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3、行政执法体制不健全。

国务院尚未设立独立的农村环境保护机构。辽宁省环保厅设有农村环保处,处理农村环保问题。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县级以上环境机构的职能,未对乡镇环境保护部门的建设加以明确。执法层级过高,乡镇政府并不具有执法权,针对农村环保问题,只能期待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处理,行政执法权应该适当下移,或者改进综合行政执法,让乡镇政府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结语:通过对我省农村环境的实地调研以及向乡镇分发环境调查问卷,发现了很多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要切实的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通过制定法规规章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发展规划中,规定具体农村环保制度,同时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1]孙莉等.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及完善建议[J],中国环境管理,2014,(2).

[2]唐刚.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0,(2)(中).

[3]李挚萍,陆春生.农村环境管制与农民环境权保护[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