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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实施阶段;

Abstract: The author carries on the discussion to track traffic engineering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phases and domestic metro implementation stage management mode, stage planning preparation metro project significance, the subway project implementation method of planning compilation of starting point, subway project implementation phase of planning in four aspects.

Key words: urban rail transit;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implementation stage

中图分类号:P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人口不断地增长给交通带来了巨大压力, 为了缓解交通压力, 轨道交通已越来越多地成为各城市的必要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一项工期长且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规划、交通、通信、机电、建筑、地质、环境等多学科、多专业的高度协调配合, 这些因素及环节运转是否顺畅、接口能否协调是整个项目能否取得成功、能否发挥最大效能的关键。

1 建设项目阶段划分及国内轨道交通实施阶段管理模式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和其他大型建设项目一样,总体上可分为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运营三大阶段。其中, 在项目实施阶段, 国内轨道交通建设基本上采用业主方自行管理模式,其管理范围涵盖了从决策、实施到运营的全过程。这种管理模式需要作为业主的轨道交通公司配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力量,而地铁建设要涉及40 多个专业,要配齐这么多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任何一个轨道交通公司都决非易事,而且也没有必要。因此, 有必要在业主方管理的必要环节中, 引进外部社会资源, 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实施管理。

在业主方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如何选择管理模式,如何将各种管理模式进行合理组合, 以达到最顺畅、最大化地实现系统功能是项目实施规划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2 编制轨道交通项目实施阶段规划的意义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艺复杂、涉及专业广,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衔接和接口问题,为达到最终的项目实施总目标,所有的线条(各专业) 在最终目标上必须汇集于一点。这么多专业如果有一个子系统考虑不到位或出现问题,肯定会连带影响整个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和协调统一。为了避免因赶工期而出现的各专业各自为政、顾此失彼的窘况,需要提前考虑后续工作可能出现哪些问题,对出现问题后拟采用的解决办法做充分的论证,形成一个超前的、详细的、可行的项目实施规划,以便能系统地指导后续的招标、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 使其始终沿着有序、可控的方向良性发展。

3 轨道交通项目实施规划编制的起点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一般从勘察、设计就开始了,因此项目实施可以以招标为分界点划分为前期准备和后期实施两个阶段,招标以前基本属于准备阶段。项目实施规划必须在招标启动之前完成,因为实施规划考虑的大部分问题和解决办法要通过招标文件向投标人公开,投标人中标后按此规定去落实。在实施规划中必须较全面地考虑招标阶段、后期实施和过程管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应对办法,这些要素在招标文件中都应反映出来,如采用哪种承包模式最合理、材料如何供应、费用如何支付等。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做指导,就难免造成在招标文件编制时难以形成统一意见,如再遇到时间紧迫、必须按时启动招标的情况,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只能暂时搁置或者含糊约定,这就增加了后期解决遗留问题的工作量,而且使整个工作显得仓促且忙乱无序。

4 编制轨道交通项目实施阶段实施规划的方法

4.1 首先从总体目标着手分清层次

从招标前开始,对建设全过程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到需要招标的各专业层面。从轨道交通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专业特点来看,可以从勘察设计、土建施工、机电设备3个大的方面来考虑实施规划。

4.2 全面考虑找出重点影响因素

4.2.1 设计方面主要应考虑的因素根据轨道交通项目实际情况和合同管理经验分析,影响设计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工期。工期紧张可能会造成边设计边

施工的局面,边设计边施工又会引发设计变更大幅增加,大量的设计变更极不利于控制设计概算, 并导致工程施工衔接不好。工期紧还可能导致设计标段划分过小,设计单位增多,形成接口多、协调工作量多的局面, 从而需配备较多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专门的设计咨询单位。

(2)设计内容。设计内容的划分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每个设计院都可能存在专业设计上的弱项,比如轨道交通后期的装饰设计,一般需要和地域文化相结合,外地单位或者是以结构设计为主的设计单位可能难以胜任;再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是一个很特殊的专业,只有做过轨道交通机电设计的单位才能承担。因此,哪些设计内容单独拿出来招标、哪些设计内容可以合并,都需要提前详细地考虑。

(3)投资控制。据西方一些理论分析,设计费用虽然不足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的1%,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却达到75%以上。由于设计人员的水平差异, 同一条地铁线即使是同样的施工部位, 其经济指标也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是否实行标准化设计,如何约束设计单位本着“坚固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方针去做好设计,如何制订奖罚措施等均需要仔细考虑。

4.2.2 机电设备安装主要应考虑的问题

虽然轨道交通在机车、牵引制动等部分和国铁有类似之处, 但因其属于城市地下工程, 很多方面要求高于国铁,比如通讯、信号、屏蔽门、通风、消防、自动售票系统等均要处于一个高度协调统一的自动、安全、可控系统中,所以要考虑的专业更复杂、划分更细、涉及专业面更广。每个子系统出现一个小问题都可能造成整个大系统不能有效发挥功能,甚至根本不能运行。

从国内一些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模式来看,各轨道交通公司基本没有配备齐全的专业人员,都是引进系统联调咨询单位(系统集成商)进行系统联调。这样,系统集成商何时进入、进入多大程度、以何种形式进人则成为直接影响联调阶段能否顺利成功、各专业能否发挥最大性能的关键问题。

4.3 通过各专业实施方案的优化组合形成总体实施规划

通过全面考虑和重点分析上述相关因素,每个专业首先应以最主要的因素形成一个方案框架, 按照影响程度大小逐个考虑其他因素,必要时可以采用决策树法对各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行科学分析,然后通过概率分析来确定要考虑因素的主次顺序,这样就形成了各专业的一条较为优化的实施方案。当然这个过程中, 不可能把方方面面的因素都考虑到, 有些非确定性因素和影响不大的因素可先进行备注, 留待实施过程中去考虑。最终的总的实施规划并不是各专业最优方案的简单累加,而是各专业方案的合理组合,这就需要从总体、全局的角度对各专业方案进行修正,之后才能形成一个真正全面、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

5 结语

项目实施阶段的实施规划编制需要从各个层面去考虑各种可能的因素,并运用各种科学分析方法对各种因素进行分析、整理。这是一个工程量大、内容多、涉及专业广的系统工程,需要花大量精力和时问去认真研究和分析。前期考虑的越仔细、越充分, 对后期的指导作用就越大,整个管理过程就会更系统化。项目实施阶段是形成工程实体和固定资产的主要阶段, 这个阶段实施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下一步地铁的运营维修成本和运营收人。所以只有在地铁建设项目招投标开始之前就实施启动规划编制工作,运筹帷幄,通盘考虑,编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规划细则,才能对招标工作、实施阶段的过程管理真正起到纲领性的指导作用,保证顺利完成地铁建设的总目标。

参考文献:

[1]吴爽.如何做好城市快轨交通建设规划的修编和续编[J].都市快轨交通,2009, 22(5):14-19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工程变更,变更管理

1、引言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多专业、多工种、高科技集于一身的系统工程、技术复杂,涉及到地下工程土建、机械、电气、电子和遥控等很多专业领域,是一项新兴的产业生产体系,充分研究这项系统工程,达到各个环节间最合理科学的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按照投资分析按来分析,施工准备阶段是进行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预防和控制的重点所在。本文下面以施工前的变更处理为例,说明施工前变更管理在变更、索赔控制中的重要作用。

2、问题的提出

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造价水平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时又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工程变更不仅是工程管理技术层面的范畴,同时建设环境的改变(例如:地下车站交通疏解导致站址变更、盾构穿越重大建筑物调坡调线、因施工场地或重要管线限制调整施工工艺等)对工程变更变更的影响比重越来越大。对一定数量的工程变更可能对工程项目总的建造成本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一般来说,工程变更的数量越多,成本增加越多,对工程造价影响巨大。且工程变更对工程本身的影响具体表现在:(1)影响质量控制,使得质量控制难度加大,甚至会出现重大质量责任问题。因为当原合同中无某些工程项目时,意味着招标或资格预审时,并未对承包商的某些工程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进行审查,承包商不一定能胜任某项工程的施工。(2)容易引发大量施工索赔。因为任何变更会意味着承包商要重新更换已进场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甚至要为此添置新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商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为此增加,索赔因而不可避免。(3)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因为可能在工程量清单中不可能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和计价依据,变更工程的单价被迫要重新协商,原有的招标成果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来说,出现工程变更,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就更加突出和明显,所以,应该全面系统的动态地进行控制因工程变更而出现造价的变动。

3、工程变更管理的要点

工程变更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但施工阶段发生的变更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业主在项目前期缺乏潜在的变更控制意识而造成的。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从编制项目任务书、建立项目进度计划和发包项目时起,就应该开始进行变更管理,主要表现在设计阶段以及通过合同策略进行控制。

3、1设计阶段

在工程变更中,大部分是建设环境变化(站址移位、车站基坑深度加深、施工工艺改变)引起工程变更,其次由于设计错误、设计遗漏和设计量差等造成的设计变更,也有应业主或承包商要求的变更。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在设计阶段就要力求准确、详尽及全面地反映业主和使用者的意图,避免在施工阶段产生由于设计阶段的潜在问题没有解决而导致的工程变更。此外,由于施工阶段发生的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将比设计阶段更具有破坏性,因此项目业主十分重视设计阶段的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项目业主和承包商不惜投入较多的人力和时间尽早发现设计问题,完善设计,控制设计变更的发生量。主要措施有项目目标范围定义、设计控制、严格的设计资格审核等。

3、2合同策略

一般,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土建工程采用应采用单价合同。该合同模式在控制工程变更的发生量上有其一定的优点:(1)在招投标和合同谈判阶段,业主和承包商就图纸和详细说明对合同任务范围已取得一致意见,因此合同任务是明确的,而且在合同签订前,业主要求承包商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对合同现场条件达成协议,这样有利于减少工程变更的发生量;(2)项目控制者根据完整的合同文件识别和确定工程变更,可以有依据进行检查和核实变更申请内容;(3)图纸和详细说明书的完善,减少了大量的设计修改和改良;(4)在设计阶段通过完善的设计图纸和说明,实现最终用户的使用要求,减少工程返工,包括对施工工序的改变和返工或增加任务。

4、工程变更管理的常用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工程的实施中,一旦出现工程变更,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变更工程造价报告;造价工程师按照标书合同中有关规定审批;变更价款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

4、1分清责任,分别计算费用

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与正常程序相同,但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质量、工期、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由设计部门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4、2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控制造价

限额设计是当前普遍采用的控制工程造价的一种有效方法。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在保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初步设计以及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堤下,按分配的投资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设计中的不合理变更。保证工程竣工结算不突破总投资限额的工程设计过程。限额设计是按上一阶段批准的投资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而且在设计中以控制工程量为主要内容,抓住了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从而也就克服了超预算的可能。同时限额设计并不是一味考虑节约投资,也决不是简单的将投资“宰一刀”,而应该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实事求是、精心设计,并能促使设计单位对技术和经济这一对立统一问题的深度研究,从而克服长期以来重技术、轻经济的思想。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范文第3篇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建设,是指本市区域内由市人民政府主导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辅助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的地下和地上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车辆段、停车场、车站的地下、周边及上盖的资源综合开发。

第三条本市区域内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轨道交通建设纳入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轨道交通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建设和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机构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工作。

市城乡规划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审计、国资、金融办、安监、交通运输、公安、消防、人防、环保、林业绿化、水务管理、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相关工作。

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轨道交通建设相关的房屋和土地征收与补偿等工作。

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沿线综合开发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用地管理

第六条轨道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含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利用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以及相关的专项规划。

第七条轨道交通规划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城市防洪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编制,编制工作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牵头组织,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具体实施,并依照相关规定报批。

经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报批。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提出的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和建设方案,依法对轨道交通线位、站位、车站、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控制中心、出入口、风亭等设施的规划方案、建筑方案以及相关管线迁改方案进行规划审批。

第九条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对规划控制及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实施严格的规划控制管理,以确保轨道交通设施安全。

在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红线范围内应当严格控制非轨道交通的项目建设,对涉及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的非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书面征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意见。

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设施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第十条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由市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

轨道交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地表、地上或在地下分别设立,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使用情况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和权属登记。

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面以下的空间,不受其上方土地使用权的限制,但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十一条 在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结合轨道交通建(构)筑物一并实施开发的地上及地下空间,其使用权与地表土地使用权,可作价出资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依照《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暂行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土地使用年限内,可依法出租、抵押、转让和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在轨道交通建设用地范围及对应的地下、地面、地表空间内,享有土地与物业、广告、商业资源及通信接入层等的综合开发经营权。

第三章投资

第十三条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所需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导,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筹集。

市人民政府设立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可作为项目资本金使用。专项资金的计提、归集、划拨及使用管理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轨道交通项目具体的投融资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国资、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市财政部门对轨道交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财务活动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市审计机关依法对轨道交通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结)算进行审计监督,新建的轨道交通配套工程属市政工程性质的,按市级立项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物业需要与轨道交通出入口对接的,应当遵循有偿使用原则,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按规定收取接口费。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根据接口的工程实施条件、运营管理要求提出接口费收费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所收取的费用存入设立的轨道交通接口费专户,专款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或运营补贴。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轨道交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设备供应、验收等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应实行法人责任制,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及轨道交通各参建单位依法承担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质量责任。

第十九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依法组织招投标。

招标控制价由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审定。审计机关依法对项目决(结)算实施审计。

第二十条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永久或者临时迁改市政管线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做好配合,实行迁改调度会议制度,统筹实施管线迁改工作。各管线产权单位根据批准的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及规划要求,办理施工图报批以及规划、土地、建设等前期手续,并组织各自管线迁改。迁改费用按规定审定后,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承担。

非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提高标准或者增容的,增加部分或者超出标准部分的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临时迁移的监控设备、交通设施、环卫设施、公共照明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广告牌、宣传栏等,由各自产权或管理单位负责迁移、保管等工作。具备回迁条件后,产权或管理单位负责将原设施恢复,相关迁改和恢复费用报审计机关审定后,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承担并纳入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成本。

第二十二条因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占用绿地、迁移或者砍伐树木的,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轨道交通建设时序要求完成。相关费用报审计机关审定后,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承担并纳入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成本。

第二十三条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他建设工程与轨道交通工程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

其他建设工程与轨道交通工程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作为轨道物业的产权单位,应在轨道交通建设时负责广告、商业及通信接入层等附属资源的规划、设计、建设,并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其设计应当符合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二十五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档案,依据相关档案管理法规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档案。

第五章应急管理

第二十六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时处置安全与突发事件。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属地政府、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有关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十七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由市政府应急办组织市公安、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单位审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第二十八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应急救援场所、灾害预警系统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二十九条轨道交通建设发生突发事件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及时向事件发生地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应急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工作指挥部、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报告。事件发生地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尽快恢复建设。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电力、通讯、供水、公交、燃气等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协助尽快恢复。

应急抢险结束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必要时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第六章 保护区及设施保护

第三十条设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和重点保护区范围。

控制保护区范围包括: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二)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

(四)轨道交通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内。

重点保护区范围包括:

(一)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二)高架道路(桥、站)工程结构垂直投影边线外侧3米内;

(三)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外边线外侧3米内;

(四)出入口、风亭、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冷却塔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

(五)轨道交通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批复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时序,划定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的具体保护范围,经市城乡规划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三十一条根据地质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可以提出局部调整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的意见,经市城乡规划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活动,需要申请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前,书面征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意见;不需要行政许可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工作业前,书面告知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其施工作业活动包括:

(一)建造或者拆除建(构)筑物;

(二)从事建设勘察、钻探、打井、打桩、挖掘、地下顶进、灌浆、爆破、架设、降水、地基加固、地面堆卸载、锚杆、锚索等可能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疏浚河道、泄洪排水、采石挖沙;

(四)大面积增加或减少载荷;

(五)敷设市政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穿凿通过轨道交通路基的地下坑道;

(六)需跨越或横穿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

(七)需移动、拆除和搬迁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

(八)其他可能危害轨道交通设施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在重点保护区内除必需的市政、园林、环卫和人防工程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活动。

第三十四条对涉及轨道交通保护区的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方案组织施工作业,施工过程应当接受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安全监控。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发现施工活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应当制止并要求建设单位停止作业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建设单位拒不采纳的,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七章 综合开发

第三十五条对与轨道交通设施结构上不可分割、工程上应当统一实施的开发项目,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经营管理。

第三十六条对轨道交通沿线的综合开发项目,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牵头,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轨道交通沿线特定区域的土地(包括地上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综合开发项目在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后,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分期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市、区(市、县)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经营性用途的土地,涉及轨道交通项目安全或对土地使用者有限制和特别要求的,明确相关规划条件后,依法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第三十八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通过土地综合开发所产生的应属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的收益,专项用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及其他与轨道交通综合开发有关的项目。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未按本办法规定取得批准,擅自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由市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范围内施工作业未执行有效保护方案的,或者拒绝接受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安全监控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对妨碍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施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范文第4篇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开展施工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在我国的许多城市,为了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兴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已经成为了发展的必然。考虑到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性,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性,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就要积极开展施工管理工作。从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来看,开展施工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了满足整体工程质量,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兴建的过程中,需要协调多个施工环节和管理部门,整个工程施工难度很大,涉及到的质量控制点也非常多,要想保证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2、为了满足整体工程的安全性要求,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的施工环节多,在施工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安全,如果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那么将会对整体工程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出于保证整体工程安全性的要求,我们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3、为了保证整体工程有序进行,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程序多,整体工程相对复杂,所以在工程施工中必须要保证工程按照计划程序进行,保证工程的有效性,所以,要想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我们必须开展施工管理工作。

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过程研究后发现,其施工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具体措施: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明确施工管理的定义和特点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的定义是指施工开展中,施工空间、时间、安全防护以及配合资源的管理组织和安排,如施工计划管理、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等。施工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施工管理贯穿于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2)施工管理是整个施工过程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准则,(3)施工管理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起到了有效指挥、全面管理的作用,(4)施工管理是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能够满足相关要求的重要手段和保证。由此可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想取得预期的建设效果,就要积极开展施工管理工作,要以施工管理为主要手段,全面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有序进行。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明确施工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

在目前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管理中,通常会选择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管理模式。一般会先成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然后按照项目经理部的职责,组建整个管理体系,通过项目经理管理体系,划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分并明确施工管理职责,通过具体的管理层推动工程项目的全面施工。这一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明确职责,保证施工管理质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序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主要包括土建施工部分、电气施工部分,设备安装部分。在这几部分施工中实行施工管理,不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可靠提高,还保证了工程整体的安全性。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做好施工管理计划工作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的环节多,因此整体工程非常复杂,要想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就要对整体工程进行全面的规划,而施工管理计划工作正是满足这一目的而产生的管理方式。在目前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施工管理计划成为了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施工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施工计划主要分为:时间计划,其中包括季度计划、月计划、半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日计划、临时计划。作业区计划:正线轨行区计划、车站内计划、车厂计划。作业性质计划:影响行车的计划、不影响行车的计划、影响客运服务的计划,不影响客运服务的计划等。施工计划的主要要素包括:施工单位、施工日期、时间、施工内容、施工区域、施工防护、施工配合。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做好工程列车的组织工作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工程列车的组织工作是一项重要内容。工程列车的主要作用是辅助施工,其种类主要包括:(1)内燃机车:车厂调车(客车)、救援以及配合牵引平板车作业,(2)轨道车:配合牵引平板车作业,(3)作业车:接触网作业车、轨道检测车、接触网检测车,(4)平板车:普通平板、带吊臂平板。工程车组织的目标是为了安全有效配合作业,工程车组织的原则要满足以下要求:(1)工程车必须符合线路的车辆限界,(2)工程车可以牵引,也可推进运行,(3)工程车运行凭信号、行调命令、行车凭证或调车方式运行。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要做好工程列车的组织工作。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施工管理起到的积极作用

从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来看,施工管理对整个施工过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管理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有序进行

施工管理在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使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过程有制度可依,保证了整个工程的施工秩序,使整个施工过程能够实现预期目标,完成预期的工程量和施工任务。

2、施工管理保证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满足各项施工指标

施工管理的主要作用是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切实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项施工指标的实现,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均达到标准要求。因此,我们要明确施工管理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积极作用。

3、施工管理提高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整体施工效率和有效性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开展施工管理工作以后,整个工程保持了良好的施工秩序,各项施工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满足了整个工程施工的需要。从作用上来看,施工管理出了保证工程的有效性之外,还对提高整体施工效率和有效性有着积极影响。

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轨道交通;咨询设计;项目管理

O引言-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兴未艾

    据统计,今后五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将有大,将建成总长度四百五十公里左右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国人口过百万的三十四个城市中,有二十个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正在建设和筹建自己的轨道交通。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在续建地铁。北京规划未来地铁总长将达到四百零八公里。上海目前已有三条地铁线投入营运,“十五”期间将建设包括磁悬浮、轻轨、地铁在内的十条轨道交通线路,全长超过二百公里;广州全长十八点四八公里的地铁一号线已在一九九九年六月通车,目前全长二十三公里的地铁二号线工程正在积极展开,预计到2010年将构成全长近一百三十公里的广州轨道交通网络。此外,深圳、南京已在动工兴建地铁。西安、沈阳、成都、大连、青岛、哈尔滨、郑州、天津、长春、重庆、武汉等城市已在拟建地铁及轻轨交通。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兴未艾。据中国国家计委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十五”计划期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将达二千亿元人民币。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是大型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它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专业繁多、设计面广的特点,在其整个建设过程中,设计咨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设计咨询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活动,咨询设计的质量及效果直接项目的结果。咨询设计服务,将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随着中国加入WTO的临近,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设计咨询业务均必须与国际接轨,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尤其是设计咨询更应超前,同时带动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化。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特点

     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建设项目与一般的建设项目有很大区别,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投资大

一项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动辄几十亿、几百亿元,京、沪、穗近年来修建地铁的综合平均造价已高达每公里六亿至八亿元人民币。投资的巨大使得工程的资金风险很大。

工期长

     一个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从筹划运作开始到运营使用一般需要5年左右的时间,如受政府审批和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因素影响,时间会更长。

涉及面广

     轨道交通项目是一个城市的生命线工程,它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城市的国民经济发展,她除能解决沿线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外,还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市场的开发,带动整个地区乃至城市的繁荣和发展。在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城市交通、建筑、市政、环保等方面,甚至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它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及建设的意义,是一般建设项目远不能及的。

系统、专业多,接口繁杂

     轨道交通项目包括土建、机电、运营管理和投资经济四大系统,下有二十几个子系统三十多个专业,有多个单独的分项分部工程,各系统、专业接口复杂。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的上述特点,首先运作项目的业主必须具备专业的项目管理能力、宽泛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决策能力,但仅靠业主的实力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必须充分发挥设计咨询公司在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建设项目中的作用。

2设计咨询在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建设项目中的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同其它建设项目一样,都必须经历从酝酿、策划开始,进而通过可行性、论证决策、计划立项之后,进入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项目周期。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咨询设计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在项目策划阶段,即参与项目的组织策划、项目融资策划、项目目标策划和项目管理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