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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传输的基本原理

网络信息传输的基本原理

网络信息传输的基本原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数据;传输方式

计算机网络数据传输方式是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结合的一种应用形式,它综合了计算机的高效和网络技术的便捷,实现了二者优势的结合。计算机网络数据传输作为一种崭新的电子信息技术传输,其传输方式的多样性也给网络数据传输提供了便利。计算机网络传输方式是网络的重要应用形式,其深刻地影响到网络传输数据的发展,对计算机网络数据传输方式进行研究对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深刻的意义。下面笔者就计算机网络数据传输方式有关问题进行一下分析研究。

一、相关概念定义

(一)计算机网络的定义

计算机网络就是把分布在不同地点的、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线路和设备互相连接起来,由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按照网络协议进行信息通信、实现资源共享的系统。

(二)计算机网络数据的定义

计算机网络数据可定义为有意义的实体,数据涉及到事物的形式。计算机网络数据可分为模拟数据和数字数据两种形式。模拟数据是在某个区间内连续的值,例如,声音和视频就是强度连续改变的波形,大多数用传感器收集的数据,例如,温度和压力,都是连续值。数字数据是离散的值,例如,文本信息和整数。

二、计算机网络数据传输的介质

计算机网络数据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传输,都离不开其依托的传输介质,可以说,无介质支撑,计算机网络数据传输将无法进行,更谈不上网络数据传输方式的多样化。笔者认为目前常用的数据传输介质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同轴电缆

同轴电缆由一根空心的圆柱网状铜导体和一根位于中心轴线位置的铜导线组成。同轴电缆的抗干扰能力强,屏蔽效果较好,经常用于设备与设备之间的连接。按照直径的大小,可以将同轴电缆分为粗缆和细缆。粗缆在早期的大型网络的连接中比较常用,它的传输距离长、可靠性能高,但安装难度较大,成本较高。细缆的传输距离较短,但安装难度不大,成本也较低。

(二)双绞线

双绞线是目前网络连接中使用最广泛的传输介质,可以分为屏蔽双绞线和非屏蔽双绞线两类。双绞线主要用于星型拓扑结构,各计算机均用一根双绞线连接,可靠性能高,任一连线发生故障时,都不影响网络中的其他计算机。

(三)光纤

光纤即光导纤维,是一种柔韧并能传输光信号的介质。与同轴电缆和双绞线相比,光纤具有无法比拟的优点,如传输信号频带宽,通信容量大,传输距离长,抗干扰能力强;抗化学腐蚀能力强;原材料资源丰富。同时,光纤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如质地脆、机械强度低、技术要求高等。

(四)无线传输

无线传输介质是指通过空间传输信号。目前,最常用的无线传输介质有微波、红外线、无线电、激光和卫星等。通过无线传输介质连接网络,可以满足军事、野外等特殊场合通信的需要。

三、计算机网络数据传输方式

计算机网络数据有较高的传输效率和较少的连线,当某些节点有故障时仍能完成数据传送(称为自愈能力),以及有广泛的应用领域,从而计算机互联网络得到了迅速发展。笔者通过综合分析当前世界各国有关计算机网络数据的发展和传播的有关情况,认为计算机网络数据在传输上存在以下几种方式:

(一)基带传输与频带传输

1、基带传输

基带是指调制前原始信号所占用的频带,是原始电信号所固有的基本频带,当信道中直接传送基带信号时,称为基带传输。进行基带传输的系统称为基带传输系统,基带信号分为基带模拟信号和基带数字信号两种,信号的种类是由信源决定的。在数据通信系统中,信源数据经编码器转换为典型的、表示二进制的比特序列的矩形脉冲信号,它能够被直接传输的数字基带信号。计算机网络系统是以计算机为主体的数据通信系统,信源是计算机或数字终端,由信源发出而产生的基带信号都是数字信号,所以,这里所说的基带传输是一种数字传输。基带传输是很老的一种数据传输方式,目前在计算机网络中一般不用,一般用于工业生产中。

2、频带传输

数字信号经调制变换,成为能在公共电话线上传输的模拟信号(例如音频信号),然后模拟信号经传输媒体送到接收端后,再还原成原来信号,这种传输称为频带传输。频带传输实际上就是模拟传输。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远程通信通常都为频带传输。在计算机网络数据的远距离传输上通常采用的是频带传输。

3、宽带传输

宽带是指比音频带宽更宽的频带,它包括大部分电磁波频谱。利用宽带进行的传输称为宽带传输,这样的系统称为宽带传输系统,宽带传输系统属于模拟信号传输系统,它能够在同一信道上进行数字信息和模拟信息服务,宽带传输系统可以容纳全部广播信号,并可进行高速数据传输。在局域网中,传输方式分基带传输和宽带传输。它们的区别在于:基带传输的信号主要是数字信号,宽带传输的是模拟信号,基带传输的速率为0―10Mb/s,其典型的数据传输速率为1―2.5Mb/s,宽带传输的数据传输速率范围为0―400Mb/s,通常使用的传输速率是5―10Mb/s。一个宽带信道还可以划分为多逻辑基带信道。宽带传输能把声音、图像和数据等信息综合到一个物理信道上进行传输。宽带传输采用的是频带传输技术,但频带传输不一定是宽带传输。当前我国的大多数网络数据都采用宽带传输。

(二)通信线路连接方式

计算机网络数据通信线路连接方式分为点对点和分支式两种连接方式。

1、点对点连接

点对点连接包括主计算机与用户终端直接连接和主计算机与主计算机直接连接两种方式。在连接过程中可以采用专用线路形成DTE――DTE之间的直接连接,也可以利用DCE进行连接。如两台配有无线网卡的电脑需要共享上网,在这种无线双机互联的情况下一般采用点对点连接的数据传输方式。

2、分支式连接

分支式连接方式是用一条线路连接两个以上端点进行通信的方式。分支式连接又分集中式和非集中式两种。在分支式的集中式连接中存在一个控制站,系统中任何两个站之间的信息传输和交接都是在控制站的控制下进行的。在分支式的非集中式连接中,任意两个站之间可以不经控制站,而只是在控制站的监视下进行站与站之间的信息传输和交换。例如过去的寻呼机就采用这种通信方式,由于分支式网络连接方式存在网络安全问题,所以当前的网络数据基本上不采用这种方式。

(三)线路通信方式

计算机网络数据在通信线路上传输是有方向的,根据计算机网络数据数据在某一时间信息传输的方向和特点,线路通信方式可分为三种。

1、单工通信

单工通信传送的信息始终是一个方向的通信。在单工通信中,为了保证传送信息的正确性,需要进行差错控制。采用的具体方法是:在接收端确定信息正确或错误后,通过反向信道送出监测信号,因此,单工通信的线路一般是二线制。也就是说,单工通信存在两个信道,传输信息用的主信道和监测信息用的监测信道。例如,在网络中的GPS定位系统就属于单工通信。

2、半双工通信

在半双工通信中,通信信道的每一端可以是发送端,也可以是接收端;信息可由这一端传输到那一端,也可以由那一端传输到这一端。但在同一时刻里,信息只能有一个传输方向。在半双工通信方式中,信息流是轮流使用发送和接收装置的,传输监视信号可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在应答时转换传输信道;另一种方式是把主信道和监测信道分开设立,另设一个信道,供监测信号使用。计算机与终端之间的通信就是半双工通信。例如,部队利用网络使用的“步话机”就属于半双工通信。

3、全双工通信

全双工通信是在同一时刻可以进行这样的传输:一个信道传输信息向一个方向,而另一个信道传输信息向反方向。全双工通信系统的线路结构包括两个进行信息传输的信道和两个进行监测的信道,这样通信线路两端的发送、接收装置就能够同时发送和接收信息。若采用频分信道,则传输信道可分成高频群信道和低频群信道,这时就可以使用二线制。这种全双工通信方式适合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的通信。目前我们所使用的网卡一般都属于全双工通信。

4、并行数据传输

并行数据传输是在传输中有多个数据位同时在设备之间进行的传输。一个编了码的字符通常是由若干位二进制数表示。例如用ASCII码编码的符号是由8位二进制数表示的,则并行传输ASCII码编码符号就需要8个传输信道,使表示一个符号的所有数据位能同时沿着各自的信道并排传输。目前的移动网络通信业务一般都采用并行数据传输方式。

5、串行数据传输

串行数据传输足在传输中只有1个数据位在设备之间进行的传输。对任何一个由若干位二进制数表示的字符,串行传输都是用一个传输ASCII码的串行传输过程。与并行传输相比,串行传输的速度要慢得多,但费用低。计算机网络中各节点间的传输均采用串行传输方式。例如,网吧里的计算机网络数据一般采用串行数据传输方式。

(四)同步传输与异步传输

计算机网络数据从发送端到接收端必须保持双方步调一致,这就是同步。数据通信不仅需要同步,对数据接收端来说,数据还必须是可识别的。计算机网络数据传输同步的方法有两种:同步传输和异步传输。

1、同步传输

同步传输采用的是按位的同步技术,即位同步。同步传输中,字符之间有一个固定的时间间隔,这个间隔由数字时钟确定,因此,各字符没有起始位和停止位,同步传输包括外同步和白同步两种。同步传输的要求比较高,成本也高,随着科技的发展,将来的计算机网络应该都会采用这种传输方式。

2、异步传输

异步传输是一种很常用的传输方式。异步传输在发送字符时,所发送的字符之间的时间间隔可以是任意的。当然,接收端必须时刻做好接收的准备。发送端可以在任意时刻开始发送字符,因此必须在每一个字符的开始和结束的地方加上标志,即加上开始位和停止位,以便使接收端能够正确地将每一个字符接收下来。异步传输的好处是通信设备简单、便宜,但传输效率较低。当前我国的大部分民用网络都从业异步传输方式。

总之,计算机网络数据的传送方式对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结果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充分了解计算机网络数据的传送方式,对推动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永据.数据通信与联网技术[M].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0.

[2]王元亮,贾力.计算机网络通信与数据传输[M].云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3]金海月.计算机网络与数据通信[M].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9.

网络信息传输的基本原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TCP/IP协议;网络安全;分析

TCP/IP协议是指一个允许不同软硬件结构计算机进行通信的协议族,是能将各个不同结构计算机连接起来的主要技术平台,也是实现计算机资源共享的技术支持。其中我们常说的Internet互联网就是建立在协议之上的计算机信息技术。TCP/IP协议主要有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是应用层,是实现使用者去访问、去具体使用的平台,比如说常用的后缀网址等;第二层是传输层,是将用户使用平台与计算机信息网内部数据结合的通道,实现数据的传输与共享,有TCP、FTP等;第三层就是网络层,是负责网络中的数据包传送,并提供链接导向以及相关的数据报服务等;最后一层是网络访问层,是网络的接口层,也称数据链路层,能处理不同通信媒介的相关信息细节问题,比如说常见的以太网、ARP等。基于TCP/IP协议上互联网的信息传输范围变得更广泛,且传输的内容来源更多,对传输对象以及输送对象的信息安全要求降低,且多个端口使得数据信息被处理的步骤较多,不能对其保密性起到保障作用,TCP是使用一种介乎集中与动态分配之间的端口分配,端口也被分为保密与自由端口,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大大增加了网络信息安全风险。下面就几个网络安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1基于TCP/IP协议分析的网络安全问题

1.1应用程序层的TCP/IP协议。首先在应用程序层的TCP/IP协议,可能产生的网络安全问题PTP的网络接口接收到原本不属于主机的数据,通常使用在应用程序层的设计是一个共享的端口,由于特定类型的端口设计成本费用较高,因此在接收数据共享平台很容易得到不属于应用平台的相关收据,因此引入一些木马病毒,导致里面的数据,网络安全问题。为此,我们可以在应用平台设置特殊的加密文件,可以设置一个密码特殊信息内容可以允许接受和运输,在完全接受所有信息的情况下,减少信息被恶意攻击的风险。此外,网络分割处理,应用平台上设置更多的新闻发现信息渠道,一层一层过滤不符合安全信息,并没有一个可靠的信息来源,从而减少网络信息安全问题。1.2传输层TCP/IP协议。其次在传输层TCP/IP协议也有网络安全问题的风险,例如在ICMP传输通道,ICMP是IP层的一部分,是在软件和机器之间的传输和控制信息无连接协议。任何端口的计算机IP软件发送一个PINGICMP文件,文件传输,申请是否可以允许ICMP将源主机对应的响应,这个命令可以检测是否合法的消息。基本上所有应用程序数据的传输层同意,软件编程的主要原因不能智能识别恶意信息,在TCP/IP网络和以太网,常见防火墙和网络安全防护系统通常是自动默认端,而忽视可能存在安全风险。1.3TCP/IP协议在网络层。然后在TCP/IP协议在网络层也有网络安全的风险问题,主要表现为IP欺骗,因为TCP/IP协议的信任机制非常简单和方便,所以很多的IP欺骗利用这一特点,利用虚假信息来假装重要的数据信息。许多身份只有所有者的IP地址,这里篡改的IP地址可以攻击主机数据管理中心。我们可以设置更多的IP地址来识别不同的检查点,在确定正确后可以给IP流量,除了加强网络防火墙的防护功能,网络信息安全。1.4ARP欺骗的TCP/IP网络层。最后,在TCP/IP协议和ARP欺骗的网络层的网络安全问题。主机IP数据包的过程中会有一个或多个主机使用网络级别的第一层,和ARP源主机第一个查询工具,在没有找到对应的物理地址的IP地址将发送主机包含物理地址与IP地址的主机的信息。与此同时,源主机到目的主机将包含它自己的IP地址和ARP检测应答。如果在ARP识别链接错误,直接应用到目标主机的可疑信息,如携带病毒,如果恶意攻击使用ARP欺骗会导致网络信息安全漏洞。为此,应加强其保护功能的ARP识别链接,建立更多的识别水平,不仅按照名称作为主要依据识别IP,也指IP的相关属性,等等。

2TCP/IP协议安全问题的防范

对于SYNFlood攻击,目前还没有完全有效的方法,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1)对系统设定相应的内核参数,使得系统强制对超时的SYN请求连接数据包的复位,同时通过缩短超时常数和加长等候队列使得系统能迅速处理无效的SYN请求数据包。(2)建议在该网段的路由器上做些配置的调整,这些调整包括限制SYN半开数据包的流量和个数。(3)建议在路由器的前端TCP拦截,使得只有完成TCP三次过程的数据包才可以进入该网段,这样可以有效的保护本网段内的服务器不受此类攻击。

3TCP/IP各层的安全性和提高各层安全性

网络层的安全性;传输层的安全性;应用层的安全性。一般来说,在应用层提供安全服务有几种可能的做法,一个是对每个应用(及应用协议)分别进行修改。一些重要的TCP/IP应用已经这样做了。在RFC1421至1424中,IETF规定了私用强化邮件(PEM)来为基于SMTP的电子邮件系统提供安全服务。Internet业界采纳PEM的步子太慢的原因是PEM依赖于一个既存的、完全可操作的PKI(公钥基础结构)。建立一个符合PEM规范的PKI需要多方在一个共同点上达成信任。作为一个中间步骤,PhilZimmermann开发了一个软件包,叫做PGP(PrettyGoodPrivacy)。PGP符合PEM的绝大多数规范,但不必要求PKI的存在。相反,它采用了分布式的信任模型,暨由每个用户自己决定该信任哪些其他用户。因此,PGP不是去推广一个全局的PKI,而是让用户自己建立自己的信任之网。

4总结

最重要的是,在一些基于TCP/IP协议的网络安全问题的分析和讨论,我们了解到应用程序层、传输层、网络层、传输层可能有几个方面,如网络安全风险。风险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信任机制的协议设计相对简单,审定的信息来源不到位,使大量的恶意内容利用漏洞,导致很多软件欺骗。在解决这些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在网络信息传输通道和信息识别单元和数据存储信息链接中增加安全保护,增强警惕诈骗信息的意识,建立更多的保护环节,避免之间信息传输的可访问性。在未来,我们将继续进一步探索相关结构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功能,提出更科学、有效的措施,加强我国网络信息安全,促进我国网络信息产业的发展。

作者:张帅亮 张向磊 马鹏博 单位:河南科技学院

参考文献:

[1]基于ARP数据包调度系统连接状态检测[J].电力系统自动化,2006.

[2]基于技术PVLAN针对ARP欺骗技术研究[J].计算机知识和技术(学术),2007.

[3]校园网的ARP欺骗攻击和保护[J].福建计算机学报,2007.

网络信息传输的基本原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计算机技术 网络 数据通信

1前言

目前使用于计算机网络技术中的数据通信交换技术,其原理是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的通信交换技术。在该技术应用下的计算机网络通信环境中,用户可以对通信网络中的数据、软硬件和信息资源实现共享。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以及计算机远程信息处理应用的发展,数据通信交换技术就应运而生,它实现了计算机之间,计算机与终端之间的通信。本文主要分析和探讨计算机网络中的数据通信及交换技术,根据这几种交换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优势和劣势,加以分析和介绍,同时对目前新型的数据通信交换技术进行简要分析。

2常见的数据通信交换技术

不同的站点之间需要进行通信数据交换实现信息的传递,是在对应节点之间在计算机网络数据信息传输过程中进行数据信息交换。传统数据交换基本技术有三种,即电路交换、报文交换及分组交换,在此基础上另外还有两种较为常见数据交换模式:帧中继技术和ATM异步传输模式。

2.1电路交换

电路交换过程一般包括连接建立、线路占用和连接拆除三个阶段。在通信之前需要先将线路连接起来:从起源站点向其中某个目标站点发送响应请求,目的是将通信双方之间建立一条独占的通道,以实现数据的传输。在请求发出之后,会通过其间多个中间节点一直传递到目标站点,在传递的过程中,优先分配相较于空闲的物理线路,某一主叫节点呼叫另一被叫节点发出连接请求,接着再传递到下一个节点,整个过程就是这样以此类推持续进行。其次线路占用:即数据传输交换阶段,基于已经建立好的物理线路的基础上,进行站点与站点之间数据传输交换任务。再次连接拆除:在起源站点和目标站点实现成功连接,并完成两点之间的数据传输任务之后,需要将建立的这条线路进行拆除,即将线路进行释放,让线路资源回归到新的响应中。电路交换具有很多优点,比如线路专用、数据直达,在两个站点之间线路建立之后和线路释放的这段时间内,整条线路不会再进行任何数据的传输交换,也不会与其它站点进行资源的共享,专线专用。实时性也很强,线路一旦建立之后,通信双方所有资源,包括线路资源在内,均用于本次数据传输通信,此时除了偶尔会出现传输时延情况之外,不会出现其他形式的时延故障,完成线路交换的交换设备及控制十分简单,既适用于传输模拟信号,也适用于传输数字信号。但电路交换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电路交换的平均连接建立时间对计算机通信来说费时长。电路交换连接建立后,物理通路被通信双方独占,即使通信线路空闲,也不能供其他用户使用,因而信道利用低。电路交换时,数据直达,不同类型、不同规格、不同速率的终端很难相互进行通信,也难以在通信过程中进行差错控制。

2.2报文交换

报文交换是将数据信息封装成报文,每个报文中包含有控制信息和目的地址,网络中的各交换节点以存储和转发的方式进行数据交换。报文交换交换方式的数据传输单位是报文,报文就是站点一次性发送的数据块,其长度没有限制并且可变。当一个站点想要发送报文时,应附加一个目的地址到该报文上,网络节点会按照报文上目的地址,利用路由信息找出下一个节点地址,把报文发送给下一个节点。因此,端与端之间无需先通过呼叫建立连接。报文交换优点是信道的利用率较高、承载量大;报文交换系统可以把一个报文发送到多个目的地;报文交换网络可以进行速度和代码的转换。其缺点主要是不能满足实时或交互式的通信要求;报文传输延迟较长;节点收到过多的数据而无法存储时,造成报文丢失;设备费用高。

2.3分组交换

分组交换原理:分组的封装是分组终端把要发送的数据信息分割成若干个用户数据段,每个数据段在送往下一个交换节点时,附加上源地址、目的地址、用户数据段编号、差错控制信息。分组的传输是交换节点选择一个最佳的路由,把分组经一个或几个交换节点,送到收端。收端从分组中提取用户数据段,再把它们按照顺序恢复成原有的数据信息。

分组交换主要优点是速度快、传输质量和效率高、可靠性高、转发时延短、经济性好、能够实现不同类型终端的之间的相互通信、分组交换网能和其他通信网互联。主要不足是实现技术难度大。

2.4帧中继技术

帧中继协议是一种简化的X.25广域网协议,帧中继协议是一种统计复用的协议,它在单一物理传输线路上能够提供多条虚电路。每条虚电路用数据链路连接标识来标识,DLCI只在本地接口和与之直接相连的对端接口有效,不具有全局有效性,即在帧中继网络中,不同的物理接口上相同的DLCI并不表示是同一个虚电路。帧中继技术主要优点是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体,传输质量高,误码率低,网络吞吐量大,网络资源利用率高。主要缺点是帧中继不适合传输实时信息,对传输线路质量和终端智能化程度要求都高。

2.5 ATM异步传输模式

ATM异步传输模式是用作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的复用、传输和交换模式。ATM综合了分组交换的高效率和电路交换的高速度的优点,采用面向连接的快速分组交换技术。ATM信元的长度是固定的,即53个字节。其中5个字节是信头,48个字节是信息段。信头包含各种控制信息,主要是信元的目的地址,维护信息,优先级,信头的纠错码。信息段包含用户数据。ATM交换特点:基于统计时分复用;采用面向连接的工作方式;信元长度固定;信头简化,以减少处理开销。

3新数据通信交换技术的发展

随着光通信技术的发展,光纤信道传输容量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基于此交换技术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可以将通信网络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电传输和交换阶段、光传输和电交换阶段、光传输和交换阶段。

3.1电传输和交换阶段

传统通信网络都是处在电传输和交换阶段,其交换技术涵盖了以上介绍的任何一种技术。

3.2光传输和电交换阶段

以光纤为传输介质,数据是以光信号在物理信道上进行传输,而中继节点只能针对电信号进行处理,这样就要求在传输线路和中继节点接口位置安装光电和电光转换装置。

3.3光传输和交换阶段

数据传输和交换都以光信号在信道上进行,只有在终端处表现为电信号,以便信息处理。由于技术限制导致出现了光信道空闲而交换节点饱和现象。原来传输信道网络瓶颈转移到了交换节点处,为了克服分组交换节点网络瓶颈,开始陆续提出了一些新交换技术,并逐步走向了商业上使用中,如光路交换和光包交换等。

网络信息传输的基本原理范文第4篇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的迅猛发展,将人类文明带入一个新的信息时代。国际互联网络是数字技术与计算机通讯技术日益发展和密切结合的产物,作为一个巨大的通信网,其把全世界联结在一起。在网络环境下,版权所保护的作品有了新的传播方式,公众获得创造性文化产品的途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更,这对传统的版权保护制度造成很大的冲击。由于网络传输对版权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因而该问题引起国际知识产权界的关注与兴趣。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组织专家研究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并找出相应的对策,如美国、澳大利亚、欧盟、加拿大等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于1996年底推出了两个新公约,解决网络传输纳入版权保护体系的问题。论文百事通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到1998年底我国Internet上网计算机已达74.7万台,用户达210万。且目前其发展极为迅速,因此网络传输对我国传统版权保护体系来说,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版权制度是随着新技术的变化而不断完善的,我国的著作权法也应予以调整以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网络传输的法律性质,从重新界定合理使用和加强集体管理的角度,找出保护网络传输权利的对策,并提出对我国著作权法相应的修改建议,以期促进网络环境下对版权的保护。

二、网络传输的法律性质

计算机网络化给以往的作品传播形态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几乎所有传统传媒介质的作品都可以通过二进制数字编码在网络上传播,通过网络交换得到的作品与原始作品有完全一致的效果,且使用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于数字化后的信息很容易地改变或加工其内容,或插入其他信息。这种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对著作权的影响是巨大的,但从本质上说,其仅仅是为权利人增加了一种传播作品的方式而已,并未动摇著作权保护的基础──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其思想内容本身。因而要使网络运行规范化,也不必对著作权法作根本的变更,只是应对现有规定作适当调整和补充。其中,网络传输的法律性质问题是规范网络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对于网络传输的法律性质,学者多有论及。但大体有以下三种见解:

1、网络传输是一种发行行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的规定,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的行为。而网络传输中,与传输的网络联网的用户即可从其计算机终端上卸载作品进行阅览、储存、打印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使用。因此这种向公众传输的结果和经济影响与传统意义上的“发行”有相似之处。计算机程序可以从一台计算机传输到十台计算机,当传输结束时,原件保留在发出传输的计算机中,复制件则存在于每一台计算机的内存或存储装置之中,传输的结果本质上与发行十个复制件相同。以网络传输向公众发行作品复制件与以其他传统方式发行并无区别,因此网络传输是一种发行行为。美国1995年公布的信息基础设施工作组“知识产权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工作组关于知识产权的报告”,即通称的“白皮书”就建议,美国的版权法明确承认网络传输属于向公众发行,在版权人专有的发行权之内。我国有的学者也持此观点,认为网络传输事实上是在社会公众中发行作品的一种新方式。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主要原因在于网络传输过程中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复制行为,与传统的发行行为的内涵不符。从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看,发行是与复制行为相联系的,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这可以理解为狭义的复制,此外还存在意义更加广泛的广义复制。这种广义复制实质上可以把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全部经济权利的行使方式都包括进去了,因为可以认为一切“再现”原始作品的行为都是复制,而不仅仅是原封不动的复制,翻译、改编、录制等都是作品的再现,只是改变了表现方式。但这种广义复制在著作权法上意义不大,且易造成权利混淆,故一般并不采用。对于网络传输,有的学者认为也存在复制过程,即通常所说的“暂时复制”。暂时复制是指作品仅进入了计算机内存,没有固定在任何有形媒体上,这在网络传输中是广泛存在的。美国的白皮书就认为暂时复制是一种复制行为,此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12月在日内瓦举行了外交会议,由于暂时复制遭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在版权条约的最终文本中删去了包括暂时复制的复制权的内容。关于暂时复制的主张实质上就是一种广义上的复制,这种主张并无太大的积极意义,相反还易导致网络运行各主体间权利义务的不确定,且其对于作品的使用,对于信息的流通,都会构成不同程度的障碍。因此网络传输过程中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复制,不是发行行为。再者,即使将网络传输行为看作是发行行为,也会产生与“发行权穷竭”原则的矛盾,应对该原则作例外规定。因为传统的作品的有形物经发行后,该有形物的发行权便用尽,而网络传输的作品是与有形物相脱离的,再适用该原则就会产生矛盾。

2、网络传输是一种类似广播的行为

网络传输是与广播相类似的公共传播行为,其同有线电视传输没有本质的区别。家庭录制设备的出现同样遇到网络传输今天遇到的个人大量复制的问题,但是对于个人复制广播电视节目,并未将广播权解释为发行权;而且采用公共传播理论,可以避免“发行权穷竭”原则的矛盾。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播放是指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播放方式包括无线播放和有线播放两种。依该规定及伯尔尼公约的相关规定,只有有限种类的作品和有限种类的传播方式能包容进去。因此可以通过对播放权含义的扩充,从性质上确认网络传输是一种公众传播行为,是属于作者的一种专有权利。但需对播放的范围予以扩展,从播放对象看,既包括现场的表演和展出,也包括音响作品、动画作品、电影电视作品、文学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各类作品的数字形式;从采用的技术上说,既包括通过无线电波和有线电视系统的播放,也包括通过计算机互联网络的播放;从传输方式上说,既包括一对多的播放,也包括一对一的播放,即点到点的传输。

笔者认为此种观点有其合理之处,网络传输与有线电视传输确有技术上的相似之处;但二者毕竟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在运行主体、传输内容、传输目的、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将网络传输作为类似广播的行为予以保护,亦不甚可取。

3、网络传输是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增设网络传输权予以保护

网络传输具有不同于其他作品使用方式的特点,它通过联结千家万户的网络,利用计算机处理信息速度快、效率高、范围广的特点,向公众信息,传输作品,使得信息的流通产生了质的飞跃,因而应增设网络传输权予以保护。目前国内有些专家学者持这种观点。且1996年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的版权条约、表演和唱片条约规定了作者在网络上的权利,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这两个新条约规定的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即网络传输权。

笔者同意这种观点。根据传统的理解,作品传播给公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公开传播,二是发行。网络传输行为尽管与这两种方式有某些可比之处,但不能将其简单地定性为公开传播或发行行为。只是可以作为立法上的参考,在司法实践中,在法律尚无明文规定之前,甚至可作某些类推适用。但从本质上说,网络传输行为与传统的传播方式完全不同,因而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新条约中规定了网络传输权,也就是说,作品的传播目前应有三种方式,传统的公开传播、发行和涉及网络传输的向公众传播的权利。作品在网络上向公众传输,属著作权人对作品实现经济权利的使用方式之一,具有和“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且随着计算机网络化的深入发展,以及普及率的不断提高,作品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公众传输,可能会成为作者使用作品的主要方式,而且这种方式的经济价值会越来越大,甚至会超过传统的作品使用方式。把作品搭载到计算机网络上向公众传播作为著作权人的一项专有权利,并在法律中规定,是计算机网络化健康、规范发展的内在要求。从目前国内网络传输的情况看,在版权保护方面基本上是无序状态。如果不尽快在著作权法中增加网络传输权的内容,司法机关会因法律的不明确而无法操作,侵权行为也得不到制止,长此以往,会使公众误以为任何作品都可以随意上网并免费使用,这种习俗一旦形成,将难于纠正。这对著作权人利益的保护、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应在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增加网络传输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公开传播,包括将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其作品的权利。

因此,笔者认为,网络传输行为既不是发行行为,也不是类似广播的行为,而应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予以规范和保护,我国著作权法应尽快增设网络传输权,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但同时也要注意维持著作权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

三、网络传输与合理使用

明确了网络传输的法律性质,我们再进一步分析如何保护著作权人的网络传输权,这首先涉及到重新界定合理使用的问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一项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可以合理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所谓合理使用,是指他人依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必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无偿地使用其作品的行为10.这对于一般传统作品来讲,是容易理解的。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作品通过网络传输,在网上以点对点的形式传播,如果依照传统著作权法,这种使用属于私人使用,应划归合理使用的范围。这样,无疑会给网络传输作品的著作权人带来巨大的损害。在著作权法中确定网络传输权,个人在网络上获取作品固然将受到该权利的控制,但同时也应对合理使用的规定进行适当修改,应加上网络传输环境的例外规定,使之适应网络环境的要求。

四、网络传输权利的行使

即使法律规定网络传输作品的著作权人的网络传输权,著作权人要真正实现这一权利也是有困难的。因为著作权人无法知道自己的作品被谁利用了,如何利用了,利用了多少次,更难以发放许可和收取报酬。从现存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和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来看,解决数字技术环境下的著作权行使问题,除通过著作权人个人行使权利外,主要是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来解决的。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邻接权人或者其他权利所有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由于复制和传播技术的发展,作品的使用方式也日趋多样化、国际化,著作权人对作品的被使用情况很难了解,因而出现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从事著作权、介绍,或者信托活动,其最早诞生于18世纪下半叶的欧洲。集体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监督有关作品的使用情况,与作品使用者谈判、签约,发放使用许可,收取、分配使用费和追究侵权责任等。其中通过集体管理机构行使著作权最多的是音乐作品。网络传输作品也可采取设立集体管理著作权的机构的方式,以对之有效保护。网络传输的著作权人可将权利以信托的方式转让给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与作品的利用者缔结合同,或由管理机构对侵权者依法采取对策。通常每一侵权行为的损害看来是微不足道的,每个权利人对这类侵权行为一一诉诸法律,事实上也十分困难。如果由管理机构将大量的权利集中,以规模化的利益为目标开展工作,则无论是监视侵权,还是进行诉讼,均成为可能。同时,从作品使用者的角度,也易知道谁是权利人,许可的条件是什么11.因此,著作权集体管理是适用于网络环境的。

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提及著作权集体管理问题,只是在实施条例第54条中规定,“著作权人可以通过集体管理的方式行使其著作权。”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我国目前的集体管理活动受到较大的制约,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我国目前唯一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我国应在著作权法中确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法律地位,对著作权法予以修订。因为集体管理制度作为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有效途径,不仅表现在数字技术引起的问题上,而且表现在其他新技术,如录音录像、静电复印、电缆电视等技术引起的著作权问题方面。可见,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尤其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是极为重要的。因此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应明确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因为毕竟集体管理在我国属全新的事物,公众乃至司法人员对之了解甚少;此外还可以针对网络传输的情况,规定网络传输权应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实现,因为这是在数字技术时代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最为有效的途径。

因此,为有效保护网络传输作品作者的著作权,我国应修订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网络传输权,重新界定合理使用,并明确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但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著作权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文化、经济事业的发展。保护作者的权利,固然可以激励他们进行再创造,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但是著作权法还涉及作品的传播者和使用者,因此应选择一个利益平衡点,既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又不至于损害公众利益,阻碍文化传播和经济发展。对于网络传输问题也是如此,既要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又不能影响公众通过网络利用信息,既不能造成免费随意使用信息的习俗,又不可对著作权人进行过度保护而影响社会公众的利益。且从世界范围来看,1997年8月德国开始实施全世界第一部规范计算机网络的服务和使用的单行法律──为信息与电信服务确立基本规范的联邦法12.其中第七章规定了著作权法的修正问题,主要规定了数据库的法律保护,尽管对网络技术对著作权保护的影响基本未涉及,该法仍是一个值得赞许的探索,对各国的信息立法工作会发挥重要的参考作用,我国修订著作权法也可借鉴该法。

网络信息传输的基本原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电力系统通信;网络建设;应用分析

在现代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国家政府和社会不得不提高对电力系统的重视程度,目前我国在电力系统投入力度比较大,建设也初见成效。但是,由于我国在对于电力系统的网络建设的历程还比较短,发展水平与发展国家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在不断建设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进行不断地完善。对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建设应用的相关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促进电力系统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以下是针对电力系统网络建设应用的基本情况的介绍和相关应用分析[1]。

1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建设应用基本情况

1.1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建设应用概况

当前我国的电力通信技术投入以及研究日渐深入,效果也比较好,但是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电力系统的通信技术还是比较简单的,只是电力线载波和微波通信技术。这两种技术使用时间也比较长了,在建设初期还是比较适合应用的,但是,随着电力系统建设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与电力系统通信的结合,这两种方法显然以及不适合当下我国电力通信系统的基本建设情况。由此看来,支撑电网安全运行和企业运营管理的传统通信网就更不能适应今后发展的需要。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无疑是电力系统通信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与互联网网络技术的结合能够有效提高信息数据传播的质量和速度,能够实现多种形式的信息传播,并且也能够实现实时与非实时两种传播方式。除此之外,还可以传输实时的语音业务、视频业务等传统通信网传输的业务,多媒体应用已成为发展趋势。

1.2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建设应用特征分析

当前,在电力通信网络体系中,其包含的业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其一,继电保护;其二,自行调度;其三,电力环境监测;其四,多媒体数据。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建设应用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具有在信息传输过程中的所需流量比较高。因为在传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传输不同的形式的信息内容,尤其是针对视频信息内容的传输中更需要比较大的流量,并且在传输过程中还需要保证电力检测等内容,这就更加加大了所需流量幅度。另外,在电力系统通信网络建设应用中在数据传输的过程中,对于数据的稳定性要求也比较高。因为,在电力体系中,对网络传递的数据灵敏性要求较高,同时应保证数据传递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不可以出现信息丢失问题。如何有效提高信息传输的稳定性就是企业在进行电力系统建设时必须需要考虑的问题,提高信息传输的安全程度和稳定程度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另外,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建设中信息传输还具有形式多样的特点,主要有语音信息和视频信息这两种,在针对不同数据传输时,也需要注意接口方式的变化,还需要注意到当下语音信息数据传输正呈现出不断减少的趋势。因此,根据当下信息传输的特征以及发展趋势,企业的发展方向要有所侧重,发展战略要有所调整[2]。

2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建设应用分析

2.1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建设应用设计原则

现代科技的发展与网络技术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网络运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因此首先,在进行电力系统通信网络建设要遵循网络化的原则,电力通信网络管理需要接受异构网的互联,实现不同体系结构的互联,使网络系统有比较强的容纳性,将一种或几种标准互联接口作为系统互联的限制约定。电力系统通信网络建设的基石是数据,数据的共享性为通信提供条件,而网络化中信息具有海量性,数据的共享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其次,由于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和不安全性,在接入系统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是在信息共享时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机制。另外,电力系统通信网络建设时还要遵循独立性和统一性的原则。在电力通信系统网络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及各个终端都需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避免在某一终端发生问题时其他终端受到影响。但是,与此同时,也要保证系统程序和网络操作等的统一性,保障日常工作运行能够更加和谐流畅。电力系统通信网络建设时还要遵循接入性的原则,网络管理系统需要满足不同通信网络以及设备的接入需要,使得各种产品得以兼容。这一方面能够保障在技术与设备更新时能够有所发展空间和条件,另一方面也为电力通信网络的范围进一步扩散提供的基础。

2.2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建设具体应用分析

在电力系统网络通信建设中,输电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在输电中应用电力系统通信技术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继电网络,使其能够稳定运行,然后实时传输数据,使数据的传输有稳定、健康的环境氛围,避免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出现丢失或者延迟的问题。在输电环节主要需要做好控制工作,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就要立即采取解决措施[3]。随着电力系统智能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网络与电力系统的结合应用能够实现对输电过程的有效监控,降低了工作难度。另外,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主要有四层,主要有管理层、控制层、以及传递层。管理层与传递层主要控制与信息相关的内容,分别是信息储存和信息传输的过程,是电力通信系统中的重要环节,要做好信息传递安全保障工作。控制层主要对整个工作实现监控,保证电力通信系统能够正常运作,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反馈。随着智能电网的不断发展,要求电力通讯网络系统也要向科学化、数字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网络系统的正确运用能够有效实现电力通讯系统的智能化程度,数据信息的传输也能够实现精确化。另外,在智能化的电力通信系统中,数据编码是一个重要环节,数据编码能够有效提高数据传输的速度和准确性,要保证企业终端编码的统一性。

3结论

综上所述,电力系统通信的网络建设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信息时展的必然趋势,电力系统建设也将朝着越来越智能化的方向前进。目前,我国的电力系统通信网络建设成果比较显著,与建设初期相比也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但是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电力通信网络建设也需要不断发展完善。因此,相关部门和企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电力系统通信网络建设的研究,提高投入,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力系统建设的发展,并逐渐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水平差距。

作者:杨沈 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1]黄道芳.光纤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体会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5,52(2):23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