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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设施

急救设施

急救设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开展与实施

1.前言

由于特种设备的特殊性,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没有明确的救援体系,其造成的后果不可想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开展与实施,可以使得后台应急管理得到有章有据的开展,防止事故发生时的混乱局面的产生;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控制和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对指导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判断、处置、报送信息起到非常重要的意义。

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求

2.1针对性和科学性:

对可能发生事故、为迅速、有序的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称之为应急方案;其针对性是显而易见的,通过预案可以找出相对的薄弱环节、关键的岗位、以及重大事故可能发生的危险源头;可以利用现有的科学手段,加以预防和处置。

2.2可操作性和完整性:

既然是应急预案,它是事先经过了科学的评估和论证的方案;对假想中的事故具有前瞻性,一旦发生事故,它具有应急组织、处理、决策的功能。同时具备功能完整、应急过程完整、适用范围完整的特点。

2.3合法合规和衔接性: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易于查询、通俗易懂、结构清晰,并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之间相互协调一致、相互兼容。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与实施

3.1成立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与现场指挥部。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第一个步骤,是要求成立一旦发生事故的应急领导小组与现场指挥部。

3.2预警预防。

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下属报告,对所获得的信息加以分析整理,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将意见报送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3应急响应

3.3.1信息报告。特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后,不能刻意隐瞒事实真相,一定要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领导汇报。

3.3.2先期处置。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第一步想到的不是救援,二是自救;尽可能的采取自身有效地办法,来避免和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性。

3.3.3现场紧急处置。发生特种设备重大、较大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3.3.3.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

先期到达的处置人员,需要对事故进行有效的评估,预估损失和后果,并及时上报。

3.3.3.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有效的救援人员安全通道,维持治安和秩序。

3.3.3.3.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现场工作区域必须远离事故发生地、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3.3.3.4.抢救受灾人员。“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及时有序展开受灾人员的抢救或安全转移工作。

3.3.3.5.设立人员疏散区。事故一旦发生,需要马上设立人员安全疏散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3.3.3.6.在抢险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与取证,初步分析事故原因,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3.7.清理事故现场。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在事故之中造成损失,如果不对现场进行有效的处置,极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延续性。针对于土壤、水源、空气可能造成的危害,要及时启动封闭、隔离等措施。防止危害的继续发生。

3.3.4信息

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时,应急指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要及时将事故的内容、危害的大小等相关情况进行整理和汇总,然后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信息的。

3.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障措施

3.4.1队伍保障。现场指挥部是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和先期处置队伍。

3.4.2资金保障。项目部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演练和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

3.4.3装备与物资保障。要建立一定的装备与物资保障,针对于事故发生的性质和类型进行有效地防范措施;针对可能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等等。

3.4.4医疗保障。事故后,需要马上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进入现场展开救援。

4.4.5交通运输保障。保证交通运输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提供良好的交通设施以及运行畅通,对处理事故有着积极的作用。

3.4.6治安保障。治安维护是社会次序稳定的前提,我们要设立警戒区,加强对救援物资的安全保障工作。

3.4.7通信保障。通信是与外界联系的窗口,必须要保持事故发生期间不中断性。

3.4.8人员防护。人员防护的重要性是重中之重、不言而喻的,紧急抢险要有科学性抢险方案,要有效防止对人员的伤害危险性。

3.4.9演习演练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组织或者督促项目部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演练前应当制订包括演练对象、地点、参加人员、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在内的方案。

3.5 后期处置

3.5.1恢复与重启。对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3.5.2调查分析。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必须对事故进行总结性的调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结语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开展与实施,对事故的前瞻性做了较为明确的预防和诊治,我们必须要引起对此高度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孙钢.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J]. 品牌与标准化. 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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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谢训. 特种设备安全与企业管理者[J].经营管理者. 2009(08)

[4] 张立文,肖传冰. 浅议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分类监管[J]. 品牌与标准化. 2011(Z1)

[5] 于翠峰.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探讨[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8(09)

[6] 于江,任伟. 灰色关联度法在特种设备事故统计分析中的应用[J]. 价值工程. 2011(20)

急救设施范文第2篇

重点任务包括普及校园急救知识、配备校园急救设施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将加强对校园常见的气道异物梗阻等紧急救护,创伤出血与止血、关节脱位与扭伤等创伤救护,淹溺、烧烫伤、中暑等意外伤害,火灾、地震、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

消息指出,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学校急救教育,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

消息显示,首批拟组织150所高中和高校参与,在校园内配备相关急救设施设备与物品,并对学校教师、学生进行急救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研制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试行)和急救技能培训方案(试行),探索校园急救技能证书开发试点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强化急救教育。

试点工作主要有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普及校园急救知识。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急救教育推进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对校园常见的气道异物梗阻等紧急救护,创伤出血与止血、关节脱位与扭伤等创伤救护,淹溺、烧烫伤、中暑等意外伤害,火灾、地震、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二是配备校园急救设施。试点校要参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标准、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等,结合学校规模、环境、地势、交通、建筑等实际情况,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学校逐步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急救设施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1.1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总任组长,副组长。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指挥小组设在工程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2火灾预防措施

1.2.1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在工地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8个,消防斧、消防镐各8把。备有黄沙,设4个消防兼施工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1.2.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3加强与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联系,因消防部队隶属于武警部队,可以有帮助的保障消防安全。

1.3火灾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3.1前期处置。

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1.3.2中期处置。

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

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同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必要时请他们协助扑灭火灾。

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

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1.3.3后期处置。

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1.4火灾应急的保障工作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

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

第三、项目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

消防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建设单位驻工地值班电话。

第二章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1.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2.2.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2.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2.2.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2.2.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第三章 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

3.1应急准备

3.1.1培训

工程技术部和项目部对进场设备安装/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机械设备的性能及特点”、“机械设备维修规章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并做好记录;

3.1.2重大机械设备保险

必要时应对重大机械设备购买保险;

3.1.3设备租赁站的沟通

工程技术部建立合格的设备租赁商/供应商名册,随时了解其货源情况,以备施工不时之需。

3.2 应急程序

3.2.1工地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工程技术部。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3.2.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工作;

3.2.3对于伤亡人员按第六章“人员伤亡事故应急”规定;

3.2.4应急小组踏勘现场,调查取证,根据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3 恢复生产

3.3.1工程技术部/项目部按批准方案,将损坏的机械设备撤出并清理现场;

3.3.2项目部紧急调运相应机械设备,以保证施工正常运行。

第四章、集体食物中毒与中暑、施工中毒与窒息应急预案

4.1 应急准备

4.1.1培训

项目部对全体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讲解“安全卫生知识”、“有关安全卫生制度”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

4.1.2宿舍卫生

工地员工宿舍通风良好,配置电扇,并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地方和企业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3食堂卫生

员工食堂管理应满足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分公司、项目部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1.4医疗用品准备

项目部配备急救箱,高温季节储备防暑降温药品,食堂储备防暑降温饮料;

4.1.5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2 应急程序

4.2.1急救报告

如果分公司/项目部发生集体中毒/中暑事件,事发点员工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公司/项目部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有关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处理;

4.2.2中毒/窒息人员救治

应急小组应迅速将食物中毒、施工中毒与窒息人员转送医院救治,必要时求助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护车转送病人;

4.2.3中暑人员救护

应急小组迅速将中暑人员护送至阴凉地带,服用防暑药品,平卧休息,食堂熬制防暑饮料送到救护现场;重症人员则立即送医院救治。

4.3 沟通和调查

4.3.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应急小组应组织调查中毒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请求局医院或当地医疗机构牵头作医疗鉴定和调查;

4.3.2如果发生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局工程技术部应立即报告局长,局党委工作部按规定报告当地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第五章、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1 应急范围

本章仅含第3.5条台风和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如有突发的其它自然灾害则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执行。

5.2 应急准备

5.2.1气象信息的收集

台风和暴雨季节,分公司/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5.2.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

台风期间,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回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5.2.3生产安排

台风期间不安排大型设备作业,不安排高处作业;

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5.3 应急程序

5.3.1用电管理

台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5.3.2人员疏散

特大台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3.3混凝土作业面处理

如果混凝土作业期间突发大暴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立即启动5.2.3条规定的施工缝设置预案紧急处理,人员迅速撤离;

5.3.4治安警戒

人员疏散的现场,应急小组组织留守保安队,并和当地警方联络沟通,做好工地/住地警戒工作,保护企业/员工财产安全;

5.3.5人员伤亡处理

如果发生坍塌或人员伤亡,则按第6条“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

5.3.6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第4条“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5.4 恢复生产

5.4.1台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5.4.2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

第六章 人员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 应急范围

含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6.2应急准备

6.2.1施工现场配备担架1-2副,配备急救箱1-2只,内置急救包等外伤急救医疗卫生用品及消炎镇疼药材等;

6.2.2“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的沟通

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对工程所在地120急救中心/就近医院、伤科医院等就近医疗机构地点、交通线路、联系电话了解清楚,打印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下同)

6.2.3培训

项目部对进场员工尤其农民工,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认真讲解“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和报告办法”和“本岗位预防事故的办法”,并做好记录;

6.2.4保险

项目部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3 急救程序

6.3.1急救小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就地组织员工及时抢救伤员至安全地带,同时撤出死亡人员;

6.3.2工地救护员对重伤员进行止血急救措施,全部伤员立即转送医院诊断救护。对伤亡人员立即转送医院,请求医疗诊断,提出结论。

6.4 现场警戒

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负责警戒,保护现场,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以等待调查。

6.5 报告和沟通

6.5.1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技术部书面报告人员伤亡情况,远地项目部可以电传。对于死亡事故,项目部应于12小时内报告局工程技术部;

6.5.2工程技术部将重大伤亡事故通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请求协助;

6.5.3工程技术部协助项目部按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及善后工作。

6.6 恢复生产

6.6.1在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下,应急领导小组其他相关成员和项目应急小组共同进行事故调查,经现场照相、访问、提取物证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工程技术部。必要时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6.6.2应急小组调查结束后,可以发出生产指令。

6.6.3应急小组召开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总结教训,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下续工作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七章、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事故的处理快速有序地进行,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及时救助”的原则,特制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预防控制

7.1.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预控机构和预控措施。

7.1.2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及对规范标准教育,提高对安全用电的预防意识和自救意识

7.1.3建立和完善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用电标准规范,避免事故发生。

7.2临时用电事故分类:

7.2.1发生重大外电线路大面积破坏,造成大面积停电;

7.2.2人员触电事故;

7.2.3挖断地下电力管线系统;

7.3应急救援组织

7.3.1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3.1.1机械设备:各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维护。

7.3.1.2药品器械:公司卫生所负责应急救援药品器械的配置,定期补充更新。

7.3.1.3消防器材:公司公安分处负责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指导使用方法,各项目部/专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

7.3.2联络电话号码

7.3.2.1特服电话: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中心)、122(交通事故)

7.3.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急救援中心办公室设在监理办公室

治安协调组组长:

现场救护组组长:

救援设备组组长:

车辆运输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组长:

7.4应急救援程序

7.4.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基本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事故情况拨打110、119、120、122及距离最近的供电部门等特服电话。同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保护事发现场。

7.4.2应急抢险救援

7.4.2.1发生用电事故后,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拉断现场总电源或分路电源,核实事故情况,避免因抢救时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其次要采取急救措施

7.4.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同时,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往事发地集结。指挥中心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各小组组长到指挥中心报到。指挥中心按事故类型、等级组织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

7.4.3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

7.4.4应急处理的反馈

对在发生实发事故时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的由公司或上级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对公司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充实和改进。

第八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 应急准备

8.1.1在施工现场和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火栓、砂箱、灭火铲、担架等,在施工平面图/工作平面图标识;

8.1.2工地供水管兼作消防水管,其供水量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施工中要保持供水正常,必要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8.1.3施工道路保持通畅,施工楼层设置紧急逃生导向牌,并保持逃生道路畅通,脚手架外架斜道,楼层内楼梯临时护栏保持安全可靠,工地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8.1.4应急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使之获得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消防培训和演练计划/方案报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

8.2 应急程序

8.2.1就地应急

火情萌芽/初始阶段,作业点施工班长应带领员工立即组织就地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8.2.2紧急号召

机关、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紧急集合,根据火情发出指挥令,义务消防队接到应急指挥令后在第一时间内集合待命/投入扑救;

8.2.3紧急增援

如果火势较大,应急小组应立即致电119当地消防队增援。

8.3 应急疏散

8.3.1当火情严重,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也为消防队提供良好的扑救环境,应急小组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令,命令一切无关人员紧急撤离现场;

8.3.2应急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就地指挥分流人员疏散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报告应急组长,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8.4 现场警戒和保护

8.4.1人员救治

a.消防队员全力以赴在火灾点寻找救护伤亡人员,及时救出火场,就近送医院救治,必要时:

b.应急小组致电120急救中心到现场协助救护和送医。

8.4.2档案资料抢救

a.第一时间内需要抢救的是:企业经营、财务、工程核心机密档案资料;

b.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人员将上述资料抢救护送到安全地点,资料员/临时救护责任人要妥善保护,防止意外。

8.4.3物资抢救和警戒

a.保安人员在火情第一时间内应到达现场负责警戒,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b.应急小组组织其他员工积极抢救国家、企业和顾客的重要物资如设备、材料、电脑等,以保证灾后迅速恢复生产。

8.5 应急报告和沟通

8.5.1火情较大时,现场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工程部)报告,并随时通报火情扑救情况;

急救设施范文第4篇

1国外建设情况

目前,国外发达国家基本都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应急救援体系[1]。美国于20世纪70年代建立了联邦应急事务管理局FEMA,形成了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预案完整合理,充分协调各个部门信息之间的传递迅速,并形成预警、反应、救援等一系列反应系统。德国建立了组织机构统一合理、技术先进、装备科学、灵活机动、配备齐全、覆盖全国各地的应急救援体系。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现场急救(自救与施救系统)、应急呼救系统、应急救援服务系统和医院救治系统组成。俄罗斯于1994年设立联邦应急事务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和协调工作,依托中心城市,下设州/区救援中心,负责各个州/区的应急救援。日本政府根据各种突发事态,构建了相对应的应急管理体系,并且已经形成一套相当完善的综合性国家危机管理体系,在机构设置、完善法制、反应机制和信息安全等方面都比较完善。巴西建立了道路使用者援助系统,该系统能够调度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应急救援人员,保障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印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网络,服务网能够协调各个救援部门,其求助能力覆盖了整个公路网。从国外的建设来看,主要有以下两点经验:

(1)公路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建立了统一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有部门协调、资源共享、物资保障、覆盖面广等优势。

(2)在公路应急救援过程中,重视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交通信息系统的开发,充分利用各个设备。

2我国的突出问题

2005年国务院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提出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6条工作原则。《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随着部级总体预案的建立,各个部门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系统。与国外建设情况相比较,一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公路应急救援体系,另一方面,公路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硬件设备在公路应急救援中没有充分利用。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公路沿线设备

目前,我国大部分公路沿线安装了信息采集设备与通信网络,其布设是按某一条公路进行布设,未考虑整体布设方案;信息采集按各自设备分别采集,是单源采集,未考虑多源信息采集,未充分利用其他设备;各个不同设备采集的信息没有统一规范。与此同时,公路交通信息的应用还处在初级阶段,没有深入的研究与利用信息。

2.2公路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公路交通事故在实施快速有效的救援工作过程中,涉及到多个部门,由于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合理、职能分工不明确、没有统一组织,造成事件处理效率低下。为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必须建立一个高效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3应急救援预案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于没有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变计划和应急预案,救援单位和救援人员没有根据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模拟学习,锻炼救援管理人员的应变能力,导致现场管理混乱和效率低下,甚至可能造成事态扩展以及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2.4综合指挥调度系统

目前,指挥调度系统功能单一,系统缺乏与路政、养护、交警、医院等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与沟通。

2.5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在公路应急救援中,缺乏分工明确的应急队伍,如清障队伍、信息联络队伍、后勤队伍、运输队伍以及各个专业的抢救队伍。

2.6物资保障

公路沿线应急物资分散,没有合理规划,其标准不统一、信息不畅通,不能准备预计物资的需求,以及发生应急救援时物资调度没有统一规划,未建立统一的调度平台。针对以上问题,为保障公路应急救援高效合理性,应该着重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完整合理的公路应急预案,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建立信息处理与综合调试平台,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等。

急救设施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保持公益本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着眼慈溪本地、兼顾新区、注重资源共享、融入大市体系,建立快速有序反应、就近就急抢救和网络覆盖健全的院前急救体系,以市级医院为依托实施急诊抢救,提高院前急救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急救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合理规划、加快建设,形成院前急救以市急救站为枢纽(中心),8—10个急救点为基点,市急救站统一调度、合理分布全市各个区域的院前急救网络。到年底,全市拥有30辆急救车,并建成符合规范要求的院前急救体系。

三、体系建设

(一)车辆和人员配置

全市“按每五万服务人口配备一辆救护车”的规定,合理配备急救救护车,及时更新破旧车辆;年至年每年新增4辆,年至年每年新增2辆。承担日常急救的救护车,急救站不少于5辆,急救点不少于1辆并逐步增至2辆。

每辆救护车按标准配备医生和护士各1名,配备驾驶员、担架员各1名(为辅助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救护车按《浙江急救标志及色带使用规范》统一院前急救标识,安装救护用标志灯和警报器。每辆救护车按标准配置抢救生命必需的器械设备及搬运、通讯、固定等设备。

院前急救人员须取得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急救培训证书方能上岗,急救医生应具执业医师资格(含助理)。院前急救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0个学时的业务培训,急救医生应每两年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业务轮训。

(二)急救站点设置

急救站点按院前急救服务半径、区域服务人口、参照需求量及道路拥堵因素等综合考虑,以市中心城区≤8公里(或反应时间10分钟内,最多不超过15分钟),其他镇(街道)≤15公里(或反应时间20分钟内),偏远山区≤25公里的标准设置。

急救站设在中心城区(市人民医院)。急救站内设急救医护科、通讯调度科、车辆管理科、综合宣教科等科室。

急救点在全市不同区域设置8—10个。其中,中心城区设4个点,分别为市急救站点、市中医院点、市红十字医院点、城西北点;中心城区外设4个点,分别为观海卫(二院)点、周巷(三院)点、东部片区点、北部片区点。同时,新区应设置2个点,并纳入“120”统一调度,接受慈溪市急救站业务指导。另外,或再在跨海大桥设1个点,以应对跨海大桥和沈海高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急救点原则上设置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挂靠医院应为急救点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每个急救站(点)的用房应按相应标准具备满足车辆停放、值班调度、药械放置、人员休息及后勤服务等功能。急救站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400平方米(其中10辆救护车以上的按每5辆增加400平方米计算),配设指挥调度、医生护理驾驶员办公、车库、洗消用房、药械库、宣教培训及示教室等业务用房,同时配设行政办公、值班室、会议接待和后勤库房等辅助用房。急救点用房一般要求有车库(洗消)60平方米、值班(调度终端)休息室50平方米、办公25平方米、辅助用房25平方米。

(三)指挥调度

市急救站统一指挥调度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立“120”信息调度指挥系统,使用“120”专线呼救电话。

按市信息标准建立规范统一的全市急救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突发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急救实时摄像与数据传输系统。主要功能配置包括:数字程控交换机、数字录音、计算机网络、急救信息管理、急救信息(地理信息、三字段信息、手机经纬度定位信息)、受理调度、车载信息(移动通讯设备、全球定位系统及无线数据传输系统、车载图像传输系统)、急救点网络终端、网络医院、不断电电源系统(UPS)、无线对讲机、数字光处理器(DLP)大屏显示及发光二级管(LED)显示、网络安全等。

四、急救站职责

市急救站在市卫生局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职业素质教育,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按“就急、就近、就专科”的原则,24小时调度指挥各急救点开展院前急救,保证急救医疗安全、高效、快捷。

市急救站承担全市院前急救任务和急救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考核;接受上级急救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做好本辖区急救动态信息资料的登记、统计、汇总、保管及报告工作;开展急救医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完成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急救中心交付的其他急救任务。

各急救点由市急救站管理调度,承担急危、重伤病员的抢救和转运等日常院前急救任务;及时反馈社会急救现场信息;开展急救医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

五、保障措施

院前急救体系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把院前急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我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急救医疗的需求。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为院前急救医疗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要对院前急救体系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统一规划审批、注册校验和执业监管,对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急救工作的,依法予以查处和纠正。要加强对院前急救机构的监督,加强对急救资源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调用救护车等急救资源作为它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任何其他形式的急救车辆和急救电话,确保医疗急救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设置院前急救机构和布局急救网点,完善院前急救机构基础设施,逐步提高其软、硬件水平。

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管理体制做好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管理的资金保障,人员、公用和业务经费根据核定编制、标准安排预算经费。

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做好院前急救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