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哲学的基本性质

哲学的基本性质

哲学的基本性质

哲学的基本性质范文第1篇

谈到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得不提到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的经典论述:“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对哲学的基本问题的认识也发生了分歧,按目前理论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解读,可纵观大致分为两种类型:固守型认知和更换型认知。这两种不同类型的认识,一方面的确都对哲学的基本问题有各自不同的深入探讨,进一步扩充了哲学研究理论,然而另一方面不免会使人们在对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上发生混乱,迷失方向。为了纠正这两种类型的认识,寻找出对哲学的基本问题的全面且客观的新解读,首先必须对这两类认识进行梳理。

(一)固守型的认知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依旧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这是固守型的基本认识。在这固守型认知中,分为两部类:“存在论”与“形变论”。

1.存在论

依据目前理论界对“存在”的不同解读,又可划分为两类:

(1)传统认知类:“存在”即“物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因此,哲学的基本问题即为“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此类认识的直接渊源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尤其是《费尔巴哈论》中恩格斯的经典论述。此理论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由“物质与精神何者为世界本原”即“本体论”和“物质与精神有无同一性”即“认识论”这“两个对子”组成。后来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除“两个对子”外,哲学的基本问题应包含第三个方面。

然而这种传统认知类理论是建立在传统“精神”与“物质”僵化的二元分立思维方式上的,已与当前中西方哲学发展的同一思维方式相违背,不利于哲学的进一步发展。

(2)广义认知类:“存在”即“整个世界”,“整个世界”就是广义的“存在”,包括客观实在、客观不实在、主观不实在,因而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转化为“思维与整个世界的关系问题”。此类理论强调“思维与存在”之间极为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以为正是这些关系形成了哲学极其丰富多彩的内容。广义认知类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读,已对传统“精神”和“物质”的二元分立思维方式有所突破。

2.形变论

“形变论”在既坚持哲学的本质统一性和连续性又能容纳哲学的革命性和发展的间断性的基础上,承认“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具体形式的可变性。“哲学基本问题贯穿于整个哲学史。从古到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始终是各个哲学派别不能回避的问题,所以是哲学的基本问题。”〔2〕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经历本体论视域、认识论视域和马克思主义视域,而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仅是认识论视域中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特殊形式。

可见,这种“形变论”认识是以对“存在”的解读为前提的。的确,“形变论”思想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也有较强的说服力。但是,“形变论”对于现代哲学的革命以及现代中国哲学却少有解释。

(二)更换型的认知

此种认知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不是始终一贯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历时论);依哲学类型不同而不同(类型论);随哲学主题的转换而终结(终结论)。

历时论――哲学的基本问题不是永恒不变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随着时代的变化,哲学的基本问题就相应发生改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传统哲学的基本问题而非马克思哲学以后的基本哲学问题。“单单一个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不足以说明人和世界的复杂关系。”“恩格斯所说的‘哲学基本问题’是对近代欧洲哲学发展的典型特征的概括,不是对哲学的本质规定,更不是普遍的哲学模式。”〔3〕

类型论――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于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的。“哲学基本问题是相对于不同的哲学类型来说的,所以,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唯一的,有多少不同类型的哲学,就有多少不同类型的基本问题。”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哲学基本问题’,而仅仅是知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对于属于现代西方哲学的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实践问题”〔4〕。

终结论――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仅是旧哲学或本体论的问题,随着马克思哲学的产生,哲学的基本问题就终结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根本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问题,而是全部旧时代的思想家――全部哲学家的基本问题,特别是近代资产阶级哲学家的基本问题。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阐述”,“宣告了以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作为基本问题的全部哲学的终结”〔5〕。

当然,历时论和类型论都将哲学的基本问题与哲学主题相混淆了,没有就“唯一的”哲学所应具有的“统一的”基本问题进行正确认识,而终结论是以将思维与存在的本原关系问题等同于物质与精神的本原关系问题为认识前提的,并将基本问题等同于主题,从而有一定的认识局限性。

二、新解读――人与生活世界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曾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黑格尔也曾言及到,“哲学是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时代不同,“时代精神的精华”“思想中的时代”――哲学也就理应发生变化――不仅是哲学主题的变化,还是哲学主题背后所隐藏着的基本问题的变化。所以,不能用一种僵硬的认识方式去看待哲学的基本问题。这是其一。

其二,罗蒂在其《后哲学文化》中说道,哲学已由古代的“哲学王”和近代的“科学之科学”即旧哲学时代的“大写的哲学”,转为与其他文化形态平等相处的一门学科即新哲学时代的“小写的哲学”,并宣称:“只有反对大写的哲学,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哲学家。”〔6〕。同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这本名著中,也是极力反对杜林之类的人提出的作为“科学之科学”的哲学。因此,这种转换必然要求哲学的基本问题与之相应发生变化。

其三,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若将“存在”解读为“物质”的话,这只适用于对世界本原问题回答的哲学派别划分,并且恩格斯对这一问题的提出是有强烈的时代背景的。18世纪的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统治了欧洲大陆,而19世纪的德国古典哲学――唯心主义认识却占据了整个欧洲上空。这两种认识是整个人类对世界本原认识的典型,二者相互矛盾斗争。基于这个背景,再加上19世纪的欧洲无产阶级运动对自己唯物主义理论的强烈需求以及革命需要,恩格斯就将哲学的基本问题归为“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并郑重说道这是“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同时也明确声明,“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它们在这里也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使用。”〔7〕;若将“存在”解读为“整个世界”的话,这只适用于“大写的哲学”。因为思维与世界的关系问题本是一切知识的基本问题,而哲学既然作为“科学之科学”、“哲学王”,就会将所有知识的基本问题占为己有。步入现当代时期,哲学的地位发生变化,也就理应将知识的基本问题归还与“知识”,并重新发现真正属于自身的基本问题,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只是其思维前提。

所以,探讨哲学的基本问题时应将历时性提高到首要位置,而不能用一成不变的僵硬的认识方式去看待哲学的基本问题。同时,也应将哲学的主题与哲学的基本问题划分开来,而不能将二者相混淆。哲学的主题是建立在哲学的研究对象上,因研究对象不同而不同,其“独特性”也就应运而生。语言哲学、实践哲学、现象学、存在主义等等,都因研究主题不同而相互区别。但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建立在时代哲学的总体视域上,纵观哲学史,大致可将哲学的总体视域分为两部分:本质世界;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本质世界的哲学关注的是精神思维与自然界的本原之争以及相互关系,而现实的人及其生活世界的哲学关注的是现实的人的发展。因此,前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后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人与生活世界的关系问题。前哲学包括古希腊哲学、基督教哲学、18世纪法德哲学等,后哲学包括意志主义、生命哲学、弗洛伊德主义、实证主义、现象学、存在主义、语言哲学、解释学等。前后哲学的分界线就是马克思哲学的产生。马克思哲学当属于后哲学,诚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所创立的新世界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学科”〔8〕。

哲学的基本性质范文第2篇

[关键词]“问题”意识;哲学本性;研究性教学;创新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B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I)08-0026-03

在本文中,笔者以自己从事哲学教学的一些实际经验或体会为基础,并结合当前深化教学改革的要求,对哲学教学中如何突出“问题”意识、深化改革的问题作出探讨,希望能借此与从事哲学教学或相关课程教学的同仁交流。

一、“问题”在哲学教学中的优先地位

本文研讨的主题是关于哲学的教育与教学问题,更直接地说,是关于哲学的教学方法问题,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育与教学方法问题。在展开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之前,我们先谈谈问题与哲学的一般关系。笔者认为,所谓“问题”,具有两方面的含义或两个层次的意义:一是指具有根本意义的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而“问题”即是根源于现实中的问题,这实际上也涉及到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关系;二是指哲学自身产生的问题,即在对有关哲学理论的理解中所产生的各种学术性问题。当然,理论问题最终也是现实问题在哲学上的集中体现,是表现在哲学中的现实问题。可以说,在问题与哲学的关系上,“问题”具有基础意义,问题的提出与解决是哲学研究的出发点,也是哲学发展的基本经验与形式。

事实上,各门学科或课程的教学在不同程度上都包含一定“问题”或“问题”意识,然而,基于某种“问题”意识的启发式教学在哲学教学中却尤为突出。这是因为,哲学本身正孕育于“问题”,哲学即起源于对“问题”的“惊异”与“探索”。在古希腊,哲学(philosophy)的本意是“爱智慧”。在提出“爱智慧”即哲学理念的同时,苏格拉底提出并运用了“问答法”。“问答法”是一种在问题的预设中(如“什么是美”、“什么是正义”)来寻求事物或概念本质的理性思辨的方法(亦即“辩证法”),苏格拉底将其称为“精神助产术”。这种“问答法”或“精神助产术”表现出人们对问题的“求知”与“惊异”情绪,“惊异”与“求知”由此成为哲学的起源与发展的最初动因。

在确立哲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奠基性著作《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求知是人类的本性”,“我们认取哲学为唯一的自由学术而深加探索,这正是为学术自身而成立的唯一学术”。可以说,哲学的根本特性就在于对问题进行“学术探索”,而哲学由于具有“自由学术”的根本精神,也就与问题结下不解之缘。

鉴于此,我们就应当依据哲学的本性及其与现实的联系而凸现问题意识在哲学教学中的作用。特别是在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课上,我们的教学目的虽然直接说来是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但根本说来还是要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应该在对现实问题的把握与理解中体悟与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理论或哲学本身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从问题出发研讨理论,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与教学来说,这也是最基本的方法。我们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已形成了从原理出发的教学模式,教学目的也是掌握原理,教学过程也是从原理到原理,学生可能掌握了一堆概念、范畴和原理,但却缺乏与现实生活的本质联系,更不能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因而造成理论和现实的分离。

“原理”作为一种规范化、系统化的理论体系,当然需要通过学习来掌握,但问题是怎样才能更好地掌握原理?可以说,“原理”或“原则”都不能构成我们教学的出发点和基础,“原理”本身只有在与对有关“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时,才能显示其意义而得到深人理解。因此,我们只有将从既定的教科书原理出发的教学模式与思维定势,转变为从现实中和哲学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中发现与提出问题,并在对问题的研究与解答中,去引导学生加深对有关哲学原理的理解。引导学生从问题出发来思考原理,不仅能促使学生达到对原理的深入理解,而且也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讲授“西方哲学史”(本科通识选修课)时,笔者在“引言”部分也强调了强化问题意识,说明西方哲学史的演变就是“哲学问题的深化”,哲学史在本质上是一部“问题史”,即一部哲学家提出问题与解析问题的思想史。笔者尽力启发和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提出问题,并从问题出发研读一定的原著与文献,进而达到与“文本”的“对话”。这种“对话”,在本质上也还是我们提出问题来同文本交流、沟通,从而达到解释学意义上的“视域融合”。现代解释学创始人加达默尔曾提出“问题在诠释学里的优先性”。事实上,在我们对任何一门学科或对象的认识中,“问题”都具有优先性,而哲学研究或教学就更具有这种优先性。

二、应把“问题”意识贯穿在哲学教学始终,并成为推进教学的动力

在哲学教学中突出“问题”意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与创新能力,也有助于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热情与兴趣,从而形成“教学相长”的良性互动。因此,“问题”意识也就成为推动整个哲学教学的重要动力,并成为联结各个教学环节的重要纽带。在有关哲学课教学中,笔者也总是尽力在课堂上提出或鼓励提出问题来引导、启发学生思考、讨论,这既活跃了课堂气氛,也加深了学生对有关理论的理解,对完成教学任务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为发挥“问题”意识在哲学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并将其贯穿在教学活动的始终,笔者还采取了以下一些方法或措施。

(一)精心设计课程思考题,并在课前发给学生。多年以来,无论是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讲授“哲学概论”、“西方哲学史”或“历史哲学”课程,笔者都注意依据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特点以及本人的研究体会,用心设计各课思考题,并尽量在开课时与教学进度表、阅读书目等一起发给学生,或在讲课过程中提供给学生。学生看到思考题就会形成一定“问题”意识,也会带着一定问题听课、思考、讨论,从而使教学具有一定针对性,也具有一定开放性。这也如加达默尔所说:“问题的本质包含:问题具有某种意义”,而“提出问题比答复问题还要困难”。

显然,“问题”意识在有关哲学课教学中具有不可忽视、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为保障这种“问题――探讨”型教学的实现,教师就需要下很大工夫来精心设计思考题和各个教学环节。笔者体会到,设计好思考题并使教学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按照思考题的思路进展,确实能

起到精简与集中教学内容、明确教学重点与难点、发挥教师自身研究优势并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等多方面的好处。

(二)建立教学模块,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在各门哲学课教学中,笔者也尽力依照自己对有关教学内容的理解而设计出一定教学模块或板块,这样既涵盖了有关教学基本内容,也发挥了教师讲课的优势或特点,同时也把“问题”意识凸现出来。

由于教学模块作为教学基本内容是教师自己梳理、提炼出来的,因此运用一定教学模块就能促使教学内容更为简洁、集中而明确。例如,几年来笔者在“哲学概论”教学中,设计了七大部分(亦即七讲)的教学模块,这七讲标题是:“哲学的本质及其与科学的区别”、“哲学探索方式与发展模式”、“传统哲学的本质及其与非传统哲学的区别”、“比较哲学的概念与中西哲学差异”、“宗教的本质及其与哲学的关系”、“艺术的本质及其与哲学的关系”以及“现代哲学发展特征概述”。这七讲基本形成了“哲学概论”的教学模块,其基本框架也大致涵盖了这门课程应有的基本内容,同时也包含着任课教师自己研究哲学本质及其历史演变的认识成果,由此也为教师重点阐述有关问题留下了较大空间,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哲学教学规范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在多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科教学中,笔者注意对教学内容作出一定调整或改革,同时也把有关教材基本内容提炼或归纳为几个具有基础性或前沿性的讲课专题,从而形成了一定教学模块。这一教学模块的总题目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探讨与反思”,主要包括:“第一讲哲学本质及马克思哲学变革意义探讨”、“第二讲世界观问题及哲学基本问题探讨”、“第三讲辩证法本质与实质问题探讨”、“第四讲唯物史观本质及历史意义探讨”、“第五讲社会基本矛盾与发展规律探讨”、“第六讲阶级国家革命理论反思”以及“认识论方法论探讨”等内容。这种依次递进的专题研究或板块式教学,也即是一种“问题――探讨”型教学。它一方面以教材和教学基本要求为基础,另一方面也突出了对有关哲学前沿或疑难问题的探讨,给教师在授课中发挥自身特长、加强研究与课堂讨论留下了更多空间与时间,因而起到了整合与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的重要作用。

(三)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并尽量在课堂上进行解答或讨论。鼓励学生提出并探讨问题是发挥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根本途径。坚持提出与研讨问题不仅能恬跃课堂气氛,而且也能促使师生共同深入地思考问题从而加深对有关内容的认识。如在“哲学概论”课上,有的学生对“比较哲学”的概念与方法存有疑问,提出“比较哲学研究应是本质相同的还是本质不同的事物的比较”。笔者就此组织了即席讨论,并与学生一起作出推论,最后作出一定小结,明确并阐释了“正、反”比较即“正比”与“反比”思想,指明本质相同的比较即为“正比”,其要旨在于认识被比双方的不同特点,而本质不同的比较则为“反比”,其要旨在于认识被比双方的本质区别(如中西哲学因为同属传统哲学,二者比较就属于“正比”,而传统哲学与某些现代非传统哲学的比较就属于“反比”)。学生也提出过“存在和非存在的关系”、“既是又不是如何理解”乃至“人生如何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等许多问题,笔者也都尽量在课堂上开展讨论,并作出推论、解答,同时也完成了相关教学内容。

有针对性地就一些问题进行课堂或课下讨论,是促使哲学教学具有广度、深度与一定灵活性的有效方法。哲学教学理应具有开放性,而开放性是离不开对问题的探讨的。加达默尔也说:“辩证法的进行方式乃是问和答,或者更确切地说,乃是一切通过提问的认识的过道。提问就是进行开放。”笔者也体会到,哲学上的问题具有特殊性,或一定思辨性。因此,对哲学问题常常不能直接解答或依靠经验来回答,更没有什么“标准答案”。对哲学问题只能通过思考、分析与推论来给予“辩证的理解”。正如加达默尔所说:“知识从根本上说就是辩证的。只有具有问题的人才能有知识,但问题包含是和否、是如此和不是如此的对立。”例如,“既是又不是”的问题就具有矛盾性或两重性思维的特点而属于“辩证法”即“辩证逻辑”。这一问题也是一个教学难点,为此,笔者特意提出了一个具体命题来加以讲解,即:“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其意是说:一方面,哲学是科学,这是指科学的广义含义即知识体系,因而哲学可被包含在科学的庞大体系之中,但另一方面,哲学又不是科学,这是指科学的狭义含义即实证科学,因而哲学就不是一门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因此,我们就可以说:“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或者只能说,“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这一命题即属于辩证逻辑,既包含又超越了形式逻辑,提出并讲清这一命题也就讲清了辩证逻辑的方法及其与形式逻辑的区别,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还应看到,由于哲学及哲学教学具有“思辨”、“论证”以及“把论证进行到底”的特性或精神,因此,哲学教学一般不宜依靠或更多地依靠“课件”(“课件”可能会遮蔽“问题”而有碍论证、思考、即席发挥以及深入讨论)。相反,哲学教学应更多地运用一些传统教学的方式,也应更多地在课堂上及黑板上进行“论证”、“推演”。哲学教学也只有在继承与发扬传统的基础上才能“返本开新”。

三、以“问题”为导向实现研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的统一

在哲学教学中突出“问题”意识,把“问题”意识贯穿在哲学教学的始终,这对教师和学生两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而这种要求的实质就在于实现研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的统一。

首先,教师要借助问题的导引作用实现由单纯授课型教学向研究性教学的转变。研究性教学需要把教学和科研紧密地内在地结合起来,教学要以科研为依托,科研也要以教学为基础,二者互相依赖、互相促进、互相转化。

笔者体会到,所谓“研究性教学”,应是以研究问题为中心与导向的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的课堂教学,也应是以教师的学术研究为依托的有深度、广度及高度的教学。与此相反,所谓“应试性教学”则是以课本的现成结论及考试为中心因而缺乏问题意识与创新精神的教学。对于教师而言,教学过程虽不能废弃考试,但从本质上说,教学过程即是研究过程,研究过程也即是教学过程,由此才能实现教学与科研的统一。

其次,教师还应引导学生转变根深蒂固的“应试”观念,改变上课只是被动听讲、记笔记的状况,把单纯学习过程变为主动思考与研究问题的过程,进而实现由课本性或应试性学习向研究性学习的转变。为实现研究性学习,还应对考试方法进行改革。多年以来,笔者在“哲学概论”、“西方哲学史”等选修课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必修课教学中,都尝试把“问题”研究引入考查内容,增强试题的研究性质或研究力度,同时一般又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这就既改变了“考前背课本,考完都忘记”的状况,也减轻了学生负担,锻炼和培养了学生研究与分析问题的能力,促使学生把更多时间与精力用在研究与思考问题上,从而收到素质教育的一定效果。

只有实现研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的统一,哲学教学才可能在指导思想上实现根本转变,才可能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真正素质教育的转变,才能培养出创新型人才。“创新”首先应是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以及观念、理念的创新,没有这方面的创新,任何其他方面的“创新”都终究不可能持久。“创新”需要对问题的敏锐洞察与长期思考,因此,“问题”意识会导致“创新”,会有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加达默尔说“只有具有问题的人才能有知识”,我们还应当说,“只有具有问题的人才能有创新”。

总之,哲学教学应成为一种“提问的艺术”、“思考的艺术”或“进行某种真正谈话的艺术”,而“问题”意识在哲学教学中也理应具有优先地位与重要作用。把“问题”意识贯穿在哲学教学的始终,既符合哲学学科的本性,也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笔者确信,把树立与强化“问题”意识作为哲学教学改革的一个取向是正确的,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学生从长期教条主义与应试教育的双重束缚下解脱出来,才能使哲学教学真正发挥“爱智慧”的引导作用而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参考文献:

哲学的基本性质范文第3篇

一、板块:感知哲学的宏观架构

教学中,发现不少学生对哲学的基本范畴总是弄不清楚,答题时常常是“张冠李戴”“破绽百出”如:题目明明要求回答辩证唯物论知识,他们却答了唯物辩证法的知识,得分之低可想而知,真可谓“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没有一个明晰的宏观把握,对哲学范畴混淆不清。所以,在教学中,帮助学生理清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框架结构非常关键。

从理论体系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板块,而辩证唯物主义又可细分为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个板块,历史唯物主义可细分为唯物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个板块。如果学生将这些哲学板块牢牢地印刻在脑海里,形成一个个“电脑文件夹”,并将相应知识点分门别类地储存在每一个文件夹中,如:将“联系”“发展”“矛盾”“创新”存放在“辩证法”板块这个文件夹中,让每个知识点都有自己很清晰的归位,答题时就能从中快速而准确地提取出来,从而大大地降低错误率。

同时,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记住这些板块,我们将哲学理论体系简要概括为“一二三”:“一”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母亲);“二”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母亲的两个儿子);“三”即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唯物史观、人生观、价值观(两个儿子各有三个儿子)。这不就是老子的“一生二、二生三”吗?看来,要巧记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方法还是很多的,只要我们多思考、勤总结,方法一定比困难多。

二、对子:清楚哲学的突出特点

哲学研究的是整个世界最一般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运用了很多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构建起它的理论大厦,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本质性、一般性。而高中学生由于逻辑思维能力尚未发展到一定高度,因此对哲学课本里的诸多概念感觉难于理解和记忆,做起题来更是头晕脑胀,如:一元论、一点论、二元论、两点论、辩证法、形而上学……简直就是云里雾里。所以,在教学中,要帮助学生理解好这些基本的哲学概念或术语,为学生学好哲学这门课程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万物莫不有对”,对子是哲学的突出特点。分析哲学教材,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绝大部分概念或术语都是成对出现的,如: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一元论与二元论,运动与静止,物质与意识,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实践与认识(理论),真理与谬误,联系与孤立,整体与部分,静止与发展,量变与质变,前进性与曲折性,内因与外因,矛盾同一性与矛盾斗争性,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与矛盾次要方面,全面与片面,两点论与一点论,重点论与均衡论,辩证否定观与形而上学否定观,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等。发现并运用好哲学的这一特点,通过对比来分析和研究这一个个概念对子,对学好哲学很有帮助。

三、××性:明确哲学的叙述方式

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独特的思维特点和叙述方式,哲学由于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在表达某概念或原理时常用“××性”来叙述其属性和特征,以全面阐述相关理论。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科学性、革命性、阶级性;世界的物质性;人的主观能动性;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物质的根本属性(或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是运动,物质还具有可知性、永恒性等属性;运动的永恒性、无条件性、绝对性;静止的暂时性、条件性、相对性;规律的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意识活动的目的性、计划性、主动创造性、自觉选择性;实践的直接现实性、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真理的客观性、具体性、条件性、绝对性、相对性;认识活动的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具体性、条件性;发展的永恒性、普遍性,发展趋势的前进性,发展道路的曲折性;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普遍性、特殊性、不平衡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社会历史性、主体差异性、阶级性。诸如这样的“××性”表述,在哲学教材里有很多,初学哲学的中学生常常被弄得一头雾水,稀里糊涂,老是混淆不清。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有意识地告知学生哲学的这种叙述方式,并进一步引导学生对这些“××性”表述做一个专门性归纳,以很好地解决学习难题。学习中,不仅要对各“性”准确理解,还要对它们之间的关系做进一步探讨,甚至还要在比较中去分析各“性”的不同与相通。

下面,就以“辩证唯物论”的“物质”和“意识”两个概念为例,简要介绍“××性”表述归纳的一些基本方法,希望能为破解哲学教与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供一条行之有效的思路。

辩证唯物论“××性”归纳

概念 解释“×性”理解 高考典型例题

物质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客观实在性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对宇宙间一切客观存在着的物质形态和物质现象的共同本质和共同特性的高度抽象与概括,强调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看不见、摸不着,不可创造、不可改变、不可消灭。

(2008年上海政治第14题)近代思想家龚自珍说:“自古及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易。”这说明(B)

A 世界上存在无物质的运动

B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C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D 物质是运动的内在动力

运动性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可知性 物质能够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永恒性 物质是永恒不灭的

意识 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主观映像。

意识活动的目的性 人们反映客观世界时,总是抱有一定的目的和动机(2009年江苏政治第28题)“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郑板桥的这句话蕴含的道理是(A)

A 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 B 意识活动具有客观实在性

C 意识活动具有生动形象性 D 意识活动具有主观随意性

意识活动的计划性 人们在实施行动之前要预先制定蓝图、目标、行动方案和行动步骤等。

意识活动的主动创造性 意识对客观世界的主动反映,意识不仅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复制”现在,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能够创造出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

意识活动的自觉选择性 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有选择的,并不是客观世界有什么就反映什么,而是根据实践的需要来选择反映什么、不反映什么。

四、观点:把握哲学的基本内容

哲学涉及的基本概念很多,原理观点也不少,学生学习常常是顾此失彼,真是“熊瞎子劈包米”。其实,只要掌握了基本的方法,哲学观点的理解和记忆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为了便于学生理解和记忆,我们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板块化”的基础上,借助哲学基本“概念”,再来将之细化成“十一观”,从而实现知识的由点到面。如:辩证唯物论包括物质观和意识观,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包括实践观和真理观,唯物辩证法包括联系观、发展观、矛盾观和创新观(或辨证否定观),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唯物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样,哲学理论体系的框架结构就更加清晰明朗了。根据各“观”,我们通过其核心概念进行“观”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形成一个个原理和观点。这样,有了一棵棵葱郁的原理树木,哲学这座森林自然能够茂盛起来。

以“物质观”为例来说明辩证唯物论知识的延伸和拓展过程。根据“对子”这一哲学的突出特点,由物质观的核心概念“物质”可引出其对子概念“意识”,进而得出辩证唯物论的第一个基本原理“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又由“物质是运动的”引出“运动”概念及“物质与运动的关系”,由“运动”可引出“静止”概念及“运动与静止的关系”,再由“运动是有规律的”,引出“规律”概念及“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及“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进而得到辩证唯物论的第二个基本原理“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原理”。这样,哲学的知识库就不断地充实和丰富起来了。

在平时的教学中,如果我们有意识地重视用这种演绎的过程和方法去引导学生推演出每个板块中的相关哲学原理,不仅对他们全面系统深入地学好哲学这门课程大有裨益,而且对培养他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也很有帮助。

五、图表:学好哲学的重要方法

图表,相对于整段整段冗长的文字表述,具有简洁明了、直观形象的效果,对学生而言,无论是知识的积累、理解和运用,还是思维方法、学习能力的培养,甚至是学习兴趣的激发和提高,都非常有帮助。

六、反思:体悟哲学的人性养育

学习《生活与哲学》这门课程,绝不只是通过记住几个基本概念、几条基本原理,来解答几道试题,为高考赚取一点分数。哲学的价值更在于它对人生的指导意义,它对问题的思考方式、它对真理的探索使命……正如教材上所说,“哲学就是一门给人智慧、使人聪明的学问”“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得更好的艺术”“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功能,具有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功能,具有指导人们确立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的功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生的根本指南”“学好哲学,终生受益”“让哲学思维融入我们的学习和生活”。

哲学的基本性质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实践观,最是一种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 哲学 的解释原则和看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同时,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否定与解构,超越了传统哲学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主客同一。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实质,以实践这一本体的中介为基础,超越了传统唯物论与唯一心论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

一、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 发展 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 历史 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 总结 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 哲学 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 发展 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 自然 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 现代 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 历史 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哲学的基本性质范文第5篇

刚刚步入21世纪的中国哲学家应当如何建构和发展当代哲学形态?这有许多历史经验教训可以总结和汲取,许多思想文化资源可以发掘和弘扬,许多思路和方法可以借鉴和应用。本文认为,建构与确立实践论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人类哲学思维发展的重大贡献。实践论思维方式以对实践和哲学的全新理解为出发点,主张从实践的高度来理解人、人的世界和人与世界关系及其时代特点,要求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开展双向批判与双向建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实践论思维方式作为对于历史上已有哲学思维方式的批判性继承和超越,哲学地承载了人类实践的开放性和创造性特点,凸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和批判性本质,对于我们正确把握当代人类实践、现代科学和世界哲学,对于新世纪我国哲学的发展与建构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建构与确立实践论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

从历史的角度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在哲学史上实现的哲学变革的实质是确立科学的实践概念、严整的实践观和实践论的思维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建构起自己的哲学观念和哲学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是建立在科学的实践观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形成过程,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科学实践观的探索和建构过程,也是他们愈益自觉地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和界说哲学的过程。

我们知道,马克思本人对哲学的兴趣是建立在他对人类命运的自觉关注的基础之上的。正是为人类幸福而工作这样的崇高理想与现实社会关系的制约性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激发着马克思不断地从事着思想的探索与实践的创造。

青年马克思是通过黑格尔主义和费尔巴哈主义而“走向历史(和辩证)唯物主义”(《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87页)的。正是在对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理论的阐发和发挥中,马克思以一种唯心主义的方式提出了实践的问题和哲学与世界的关系问题。自我意识是与实体相对立的概念,对自我意识与实体关系的探讨是古希腊哲学的主题。黑格尔力图用自我意识来统摄人类精神的发生和发展史。马克思虽然也强调和重视自我意识,赞成用自我意识来说明自然的实在性,但他既不把自己限制在自我意识之中,也不把自我意识看做一种无对象、无基础的纯粹主观精神,而是主张从自我意识与现实的联系中来把握自我意识。在他看来,自我意识作为一种意志力量必然要在与外部世界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变为实践的力量:“一个本身自由的理论精神变成实践的力量,并且作为一种意志走出阿门塞斯的阴影王国,转而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世俗的现实”(《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8页)。这样,马克思就从理论实现的角度提出了实践的问题,并将其引入到自己关于自我意识的理论中。不仅自我意识应当面向世俗现实,哲学也不能离开和脱离现实。马克思说:“哲学已经不再是为了认识而注视着外部世界:它作为一个登上了舞台的人物,可以说与世界的阴谋发生了瓜葛,从透明的阿门塞斯王国走出来,投入那尘世的茜林丝的怀抱”(同上书,第135页)。在当时的马克思看来,“哲学的实践本身是理论的”,但正是在与现实生活的相互作用之中,哲学不断地世界化,世界也不断地哲学化,而“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同上书,第258页)。在这里,尽管青年马克思对实践与自我意识、哲学与世界之间关系的理解还没有超出唯心主义的限阈,但他将实践概念引入自己的哲学,并将其作为考察自我意识与现实世界、哲学与对象世界之间关系的钥匙,对他后来建立以科学实践观为基础的哲学观却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莱茵报》工作期间,马克思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并处理了大量十分复杂而又敏感的现实社会、经济、政治问题。正是在对现实生活的关注、体验和研究中,马克思极大地深化和发展了自己的哲学思想,提升了自己的哲学观。他更加自觉地把哲学与其世界联系起来。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马克思写下了他那烩炙人口的哲学之论:“哲学家的成长并不像雨后的春笋,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那种曾用工人的双手建筑起铁路的精神,现在在哲学家的头脑中树立哲学体系。哲学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因为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所以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那时,哲学对于其他的一定体系来说,不再是一定的体系,而正在变成世界的一般哲学,即变成当代世界的哲学。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已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它是文明的活的灵魂,哲学已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哲学的世界,——这样的外部表现在所有的时代里都是相同的”(同上书,第120~121页)。在这里,马克思自觉地把哲学与时代、与实践以至经济发展联系起来,把真正的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要求哲学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表现上与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不仅要造就世界的哲学,也要造就哲学的世界,强调发挥哲学在改造世界中的作用。

费尔巴哈对于马克思超越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观和建构唯物主义实践观发生过极为重要的作用。正是在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哲学的深刻影响下,马克思开始自觉地批判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并建构自己的唯物主义哲学。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马克思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入手,批判黑格尔学说与实际生活的脱节和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颠倒,主张深入于社会的物质生活,立足于市民社会来理解国家关系。在《德法年鉴》工作期间,马克思已作为一个革命家而进行活动,主张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尤其是武器的批判。他把宗教解放与政治解放、阶级解放与人类解放结合起来,并为此而诉诸群众、诉诸无产阶级,力图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和建设新世界。马克思在这一时期的革命批判与革命实践为他的科学实践观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哲学观的形成,《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内容有两个方面尤须关注。第一,对于实践及其与理论和哲学关系的论述。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的本质特征之一:“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正是人的实践,构成了关于人的科学的基础,也是解决理论难题的重要条件。马克思说,“真正的实践……是现实的和实证的理论的条件”,“关于人的科学本身是人在实践上的自我实现的产物”,而“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139、150、127页)。马克思的这些思想为他后来明确提出哲学的实践功能提供了前提。

第二,自觉地从唯物主义立场上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否定性辩证法进行批判与改造。马克思揭露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唯心主义实质,但并没有根本抛弃他,而是同时也充分肯定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的合理因素。人在自觉地能动地改造外部世界的活动中,把自己的内在本质外化、对象化、实在化,使外部世界发生合目的性变化,而人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表现、实现,得到自我发展和确证。而这个过程正是人的劳动实践过程。黑格尔对于劳动在人的自我产生与发展中具有特殊作用的思想,给了马克思以很大的影响,正是从这样的特殊视角来研究和批判黑格尔哲学,尤其是批判性地吸收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因素,使马克思后来在实践论的根据上把唯物论与辩证法结合起来,并将其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得到扩展,创立自己的新唯物主义成为可能。

马克思对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超越与他和恩格斯对于物质生产实践的特别关注有密切联系。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合著的第一部著作《神圣家族》一书中他们批判和清算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唯心主义,以唯物主义方式论证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并努力克服费尔巴哈在社会历史领域当中的历史唯心主义局限,开始建立唯物主义的哲学史观,从而为以唯物主义方式彻底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建立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观奠定了理论基础。他们提出并论证物质资料的生产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强调只有从物质生产实践出发才能正确地认识、理解和解释历史。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实际上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的形成,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形成的重要标志。在《提纲》中,马克思立足于对实践的科学理解,来理解人及其本质,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来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的唯物主义,来阐发自己的新唯物主义。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高度强调革命的实践批判活动的意义;强调在实践中证明思维的真理性,消除各种形式的神秘主义。他尤其明确地把自己的新唯物主义奠基于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的坚实基地之上,明确提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页)。这就为他后来进一步将自己的哲学规定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做了准备。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立足于自己的科学实践观,将唯物论、辩证法、实践论与人道性内在结合起来,阐释自己的社会历史观,对人类社会历史做了全面深入准确科学的唯物主义诠释,创立了自己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共产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决定作用与反作用及其辩证关系做了全面系统的阐发,立足于共产主义和人类解放的高度,对阶级、国家与革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做了全面的论述。正是在这一系列的论述和阐发过程中,马克思的实践观与其哲学观内在地契合起来,融为一体,并得到了提升,跃迁到“实践的唯物主义”的高度。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强调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的方式理论地解释世界,而且认为应当以彻底的唯物主义方式实践地改变世界,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自己的哲学叫做“实践的唯物主义”,并将其与共产主义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自己的理论任务和实践任务,认为“实际上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页)。

综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心路历程及其所达到的思想高度,不难看出,他们把实践确立为自己哲学的核心概念,把实践观提升到哲学观高度,实践论思维方式相应地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思维方式。马克思在哲学史上实现的伟大革命变革,从根本上说,是哲学观和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

二、科学地理解实践和从实践出发来理解——实践论思维方式的基本构架

就其理论指向和方法论构架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思维方式具有如下基本点。

1.以唯物主义的能动性方式科学地理解和解释实践——实践论思维方式的首要前提

从实践出发探讨其它一切哲学问题,必须以对实践的科学合理理解作为出发点。我们知道,实践并不是一个新范畴,历史上不少哲学家都对实践有过论述。马克思正是在批判地继承历史上已有思想资源的基础上,一方面密切关注当时的人类实践,另一方面在唯物性与辩证性、社会性与历史性、个体性与人类性、自在性与自为性的结合点上加深对于实践的理解,确立了科学的实践概念和实践观。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具有直接的现实性和广泛的普遍性。其次,实践又是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的,是人的理智、情感、意志等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性展示,也是人的自觉性和自由精神运动的最现实表现,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实践具有意识性、目的性和自觉性。再次,实践是借助于一定的工具而展开的中介性活动。实践具有工具性和中介性。又次,实践是一种革命的批判的活动,是人以一种主体性方式来批判性地处理自己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参加自然界的辩证运动过程,能动地创造自己的社会历史存在和社会生活,建构自己所追求的理想世界的最根本最现实的途径,因而是人作为主体的创造性本质的具体表现形式、实现形式和确证形式。在这种意义上,实践具有革命性、批判性和创造性。

因此,实践是世界物质运动的最高形式和自觉形式,是同物质自然过程既相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的人的自觉活动和创造过程,是一种辩证的社会历史过程,它集中表现和实现着人的本质力量和人道主义追求,是人与世界关系得以不断展开、进化和发展的最革命和最积极力量。

2.从实践的高度来理解哲学的性质、特点和功能——实践论思维方式的哲学依托

将实践提升到哲学世界观的核心地位,使其不仅具有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论的意义,而且成为一种普遍的哲学思维方式,这也是对于哲学的一种全新理解,表明了一种新的哲学观。实践论思维方式正是对于这种哲学观的一种自觉运用。

哲学是什么?古往今来,哲学家们见仁见智,歧见颇多。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里马克思当然不是说哲学家不应当解释世界,而是说哲学家不能停留于解释世界,还应当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到对于世界的改造。应该说,由仅仅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到在合理地解释世界的基础上自觉能动地改造世界,和在有效地改造世界的目标指导下自觉能动地认识和解释世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者对于哲学和哲学家及其使命的一种全新理解,是对于一种新的哲学观念的自觉建构。具体说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有如下基本要点。

就其性质而言,哲学作为人们的一种自觉的思维活动,是人们以哲学方式统摄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的一种具有思维形式,是人们对于自身与对象世界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一种特殊的哲学认识或哲学解释方式,在人类处理同对象世界的关系的活动体系中居于一种特殊的总体性地位。

就其对象而言,哲学不应当是世界之外的遐想,而应当是人与世界关系及其时代特点的一种理论表现,因此,哲学应当与现实世界保持最为密切的联系。

就其内容而言,真正的哲学应当是自己时代的时代精神的精华,所谓时代精神是关于一定时代的内容的本质特征的集中表现。一定时代的内容是多方面的,这些内容表现在人们的各种活动及其结果中,反映在各种具体的科学理论和观念形态中。作为时代内容的表现和反映,它们一般都具有时代的特征,因而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时代精神。哲学则是从总体上把握时代的内容,反映时代的本质特征,因而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就其理论形态而言,哲学是一种高度体系化的学问,它是一种以哲学层次上的概念、范畴体系向人们提供的哲学意义上的包括人的活动在内的世界图景,一种宏观的理想信念,一种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在人类的知识体系中居于一种集精、荟萃的灵魂地位。

3.从实践的高度来理解人、人的世界和人与世界的关系及其时代特点——实践论思维方式的基本要求

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视野中,人是哲学的永恒主题,也是人与世界关系的中心。这是从实践论思维方式来看待哲学对象,看待人和人与世界关系的必然结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哲学不是某种非人的存在,而是指向人、为了人、服务于人的高层次精神活动,是人通过对世界的关照而展开的自我意识,其目的和价值正在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此,哲学应当以人和人与世界关系为对象,成为人与世界关系及其时代特点的自觉理论表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强调关注人和人与世界关系,而且强调要从实践的高度关注人和人与世界关系,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思维方式所具有的特殊视角和思路。版权所有

首先,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求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人,把人看作实践的存在。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哲学时,强调从实践方面来理解人的内在本性和人的价值,认为对现存世界的理论批判和实践批判,对未来理想世界的观念建构和实际建构,是人的最本质的功能特征,也是人的社会价值之所在。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也要求从实践的高度来看待人与世界关系及其演变发展。人的实践性决定了人与世界关系的实践性。人正是通过自己的批判性和创造性实践,参加到并影响着现存感性世界及其发展方向,促成了它向着人的世界的生成运动。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外部自然界对于人的优先性和基础地位,承认“天择”对于人的活动的前提意义,同时强调人在实践中的选择、创造对于感性世界的影响和作用,强调在“人择”中表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和人的特性。在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承认社会对于人的生存、活动与发展的积极的和促进的作用,也承认其同时必然具有的消极的和制约的方面,主张通过实践而达成人与社会的良性健康互动。在人与自身的关系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视人在实践中和通过实践而达成的自我认识与自我改造,认为正是通过这种真正的人的自我意识与自我改造,人才能自觉地进行选择与创造,才能理论地和实践地处理自身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才能现实地和实际地依赖和掌握外部世界,促成人属世界向属人世界的持续转换。

三、会通古今中外进行新的创造——实践论思维方式对新世纪我国哲学发展的意义

新世纪我国哲学发展的根本任务,简而言之,可以说就是“返本开新”。返中国和世界的哲学与文化精华之本,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谛之本,开时代性哲学之新,开当代哲学形态之新。为此,深入发掘、全面阐发、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思维方式,对于我国哲学在新世纪的发展与建构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1.有助于以实践性为基点来综合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多种规定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仍将是新世纪我国哲学发展的主导方面。全面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本性和基本规定,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规定是在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比较中凸现出来并得到说明的。就其与各种形态的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区别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以下五个基本特性或基本规定:唯物性、辩证性、历史性、人道性和实践性,是一种辩证的、历史的、人道的和实践的唯物主义(参见陶德麟、欧阳康:《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视野》,《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在这里,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一切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最根本之点。只有立足于实践论的高度,才能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性、辩证性、历史性、人道性和它们之间的内在统一性。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保持自己的科学性、革命性和批判性,从而能够不断地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根本动力。

2.有助于从实践论的高度批判性地审视当代哲学的实践基础

一方面,我们必须自觉地把新世纪的哲学发展切实奠基于新世纪的人类实践,从当代人类实践中发现哲学问题,吸取哲学营养,发展哲学理论,另一方面必须自觉地对当代人类实践进行合理性反思与批判,发挥哲学功能。在各种特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人类的实践活动并不都是完全有效的和合理的,其中包含着各种无效的或负效应的实践(如法西斯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种族歧视与压迫、封建迷信等)。这种实践及其结果不是有助于人类自身主体性的确立和强化,而是对其起着消极、背反,甚至阻碍的作用,因而在本质上是一种反主体效应的不合理实践。而以此类不合理实践为基础来建构的哲学思想、观点和流派,也势必成为真正时代哲学的对立和反动的方面。因此,合理的实践才能产生真正科学的哲学,而不合理的实践必然产生不合时代精神的哲学。要使一定的哲学始终行进和发展在人类文明的大道上,就必须保持对人类的各种非合理化实践的严肃的反省和科学的批判,使人们的实践和社会历史运动自觉地趋向和逼近人类文明发展、进步和升华的基本方向。这正是哲学的实践性。当前人类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自身关系中所面临的各种严重问题,不论是全球问题还是个性问题,经济问题还是政治问题,和平问题还是战争问题,生存问题还是发展问题,民族问题还是信仰问题,一体化问题还是多极化问题,等等,都从正面或反面向我们提出了坚持实践论思维方式的必要性。

3.有助于从实践论的高度反思当代科学及其哲学意义

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的典型形式,是人类实践最为重要的推进因素和制导力量,也是哲学的最重要基础。科学的发展一方面反映着并引导着实践的进步,另一方面又要求并必然推动哲学的发展。一百多年来,随着人类实践在广度和深度、内容和形式上的迅猛发展变化,人类科学以几何级数加速度地发展起来,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当代大科学技术体系。当代科学之为大科学,最重要的标志在于它是包含了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多种具体分支学科在内的完整的、有机的科学体系,并且形成了与之相应的以计算机为中枢的当代大技术体系。只有从实践的高度正确认识并合理说明科学的范围和限度,才能为当代大科学的发展找到拓展其适用范围和提高其功能限度的有效途径。当代大科学和相应大技术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一方面要求建立与之相应的大科学技术观念,从而要求并促进哲学的科学技术观的变革与发展,另一方面改变了当代哲学的科学基础,从而要求并必然促进当代哲学从内容到形式的整体更新。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当代大科学技术的关注具有双重的目的和任务:一方面根据当代科学技术的实际发展来更新和充实自己对于科学技术的理解和解释,建立、完善和发展自己的大科学技术观,另一方面提升和概括当代科学技术的哲学意蕴,并以此来充实和更新自己的哲学内容,完善和发展自己的哲学形态。

4.有助于从实践论的高度反思当代西方哲学及其走向

我国哲学的当展离不开当代世界哲学的宏大背景,这已成为共识。目前的问题在于,如何正确看待当代西方哲学及其对于我国哲学发展的意义。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思维方式出发,我们应当借助于当代实践和当代科学的宏大背景来考察当代世界各种具体的哲学流派。应该看到,随着当代实践和当代科学各自的深度分化与高度综合,必然要求也将实际地促进当代西方哲学的深度分化和高度综合,一方面是哲学内部和哲学与非哲学之间以越来越具体的方式联系起来,从而产生出越来越多的新的分支哲学,使当代西方哲学表现出主题分化和个性强化的发展趋向。一方面是随着当代人类实践的全球化和科学的一体化发展,各种哲学流派之间的交织与互渗日益增强,哲学规范的通约和转换渠道增加,哲学方法的互鉴互通增强,人类哲学思维在分化的基础上向着整体化方向发展。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正在形成一种哲学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趋势,甚至产生出各种类型的“非哲学”或“后哲学文化”。在我们看来,“非哲学”或“后哲学”实质上也是一种哲学,尽管严格说来它们不是一种具体的哲学流派,而是一种哲学态度、哲学思潮,一种对于哲学现状的非难、对于哲学传统的嘲弄和对哲学意义的贬损。他们的具体研究领域和方向各异,但却不约而同地拒斥作为阿基米德点的哲学,并常以宣布哲学的终结、死亡、毁灭而惊俗骇世。从历史上看,哲学在其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总是要和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哲学和非哲学思潮进行对话与辩争,因此,出现对任何哲学的个别非难本不足为奇。然而,当今西方的“非哲学”思潮之所以不容忽视,首先在于,“非哲学家”们对历史上和现有哲学的诘难,往往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哲学问题或哲学答案,而是从“什么是哲学”这个哲学研究的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上提出问题,并要求哲学观、哲学研究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这抓住了哲学思考的特点和根本。而对于这类问题,一旦提出,则是任何严肃的哲学家所无法回避,也是不能够置若罔闻的。在对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哲学的非难态度的背后,实际上隐含着“非哲学家们”对哲学的未来生存和发展基础的特别关注和深层思考。从根本上说,非哲学家们不是要取消任何哲学的生存权,而是要取消传统哲学的生存权;他们不是完全不要哲学,而是要求哲学更加符合新的时代,从而要求哲学观和哲学形态的根本变革。我们可以不同意他们所做出的种种结论,但却不能忽视他们所提出的问题。应该说,正是以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为向导,一方面可以使我们更加明晰地透视现代西方哲学的内在矛盾、局限和弊端,从而更加自觉地对其加以批判、克服和扬弃;另一方面则更加有利于我们自觉地去反思“哲学是什么”这样一类根本性问题及其现代意义,从而更为积极主动地从事符合时代要求的哲学创造,以推进人类哲学思维的发展。

5.有助于从实践论的高度反思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意义

传统哲学是现代哲学之根。只有扎根传统才能真正走向现代和未来。我国哲学的发展离不开中国的传统哲学,也不可能没有中国哲学的民族形式。中国传统哲学是一个十分浩瀚的精神世界,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和复杂的思想系统,它们是当代中国哲学建构所不可逾越且又十分坚实的历史基地,是极为重要的思想文化资源。对传统哲学的现代化途径和对现代哲学的传统根源性的双向关注和深层探索,既使中国哲学研究的当展获得了深厚的本土历史文化之根,也使中国哲学真正有可能为世界哲学在新世纪的发展做出自己的独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