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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与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与哲学基本问题范文第1篇

一、哲学基本问题争论的回顾与反思

从“全球化”和“当代世界的哲学”或“世界性的一般哲学”的理论视域出发,完成对“何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追思,首先涉及到对“何为哲学问题”的追问,而对“何为哲学问题”的追问,又必然导致对“何为哲学”的追问。然而,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对于“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却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不管原因何在,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就是:它都是以本原、本体性的思维方式对宇宙人生的终极价值和终极意义的追问和思考。因此,就其本原意义而言,哲学代表的是一种人所特有的对自身生存根基和生命意义的永不停息的反思和探究活动,通过这种反思和探索,不断提升人的自我意识和生存自觉,是哲学的根本使命[2](P5-7)。那么,何为哲学问题?或者说,什么样的问题才是哲学问题?这是我们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

从目前的讨论来看,主要有两种大体相近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哲学问题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哲学研究的对象和主题,二是指哲学家用于哲学研究的方式和范式问题。如果说前者是哲学研究必须面对的社会实践问题、生存和发展问题及其价值和意义问题的话,那么,后者则是哲学自身发展的问题[3](P4-9)。一种观点认为,凡是被哲学家以哲学的方式来讨论的问题才能叫哲学问题,或者某些能够被提升到哲学层面加以探讨的问题才叫哲学问题。所谓哲学层面的问题,即以极致性、超越性的方式关注的关于人的终极问题:人的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问题,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终极关怀、终极价值问题。如果说极致性与超越性是哲学思维最根本的特性,那么,这种极致性与超越性则无疑是对生活世界中的现实问题的超越。既然哲学问题是对生活世界中的现实问题的超越,就不能离开现实生活世界中的现实问题关注和思考;既然哲学问题的提出是在极致性和超越性的意义上提出和展开的,就不能忽视哲学问题的普遍性和根本性;既然哲学问题表达着人的内在心灵世界与外部世界的积极互动,就不能忽视哲学问题的体验性和时代性;既然哲学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对终极价值和意义的追求,那么就不能忽视它的多样性和特殊性[4](P40-44)。

那么,何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众所周知,“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提出的一个具有重大方法论意义的哲学命题和分析工具。他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根源于蒙昧时代愚昧无知的观念”,“在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也起过巨大的作用”,“这个问题,只是在欧洲人从基督教中世纪的长冬眠中觉醒以后,才被清楚地提了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5](P223-224)那么,对此究竟应当作何理解?换句话说,从纷繁复杂、千头万绪的哲学问题中只找出其中的一个问题并把它说成是“基本问题”,这样做的根据充分吗?这个提法的出现是否具有某种偶然性?对此,学术界自有不同的看法,而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相互联系的问题的理解上。

第一,何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此而言,主要有三种大同小异的理解和解释:一种观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那种规定着哲学的研究范围和主题,决定着哲学作为人类精神的最高形式,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具有根本意义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客观地存在于哲学史发展的全过程,客观地表现在哲学其它问题的方方面面、与哲学永恒并存的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贯穿于哲学过程的始终,标志着哲学理论的特殊性,表现着哲学这种意识和理论特有的认识方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每个哲学学说的前提和基础,而是每一哲学学说、每一哲学问题所涉及到的基本关系,是其它哲学问题的最终的指向。哲学基本问题就是“基本的哲学问题”:当我们试图解决在人类的求知活动或评价活动中出现的、对一定的知识体系或价值观念体系得以成立的基本信念前提能否成立及如何成立进行追问而提出有待解决的矛盾、疑难的时候,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即用来解决该矛盾、疑难的解释原则自身能否成立及如何成立的问题。

第二,既然哲学是个体的,哲学问题是特殊的和多样的,那么,究竟有没有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哲学基本问题?换句话说,“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哲学的基本问题?恩格斯所说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究竟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所谓“全部哲学”,究竟是指欧洲近代哲学,还是指整个欧洲哲学,抑或是指整个的人类哲学。对此,学术界亦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依然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划分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一种观点认为,恩格斯所说的“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指欧洲近代哲学,至多是指欧州哲学的基本问题,至少它不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与此相近的一种观点认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不仅不能囊括整个哲学史,也很难说是哲学史的主要内容。一种观点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否构成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关键要弄清楚“意识”在哲学中所处的“本体论”地位。首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否构成“哲学的基本问题”,取决于该哲学对“意识”的“本体论”地位是否有承诺。只要一种哲学对“意识”的“本体论”地位有承诺,就一定无法回避“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反之,如果一种哲学并不承认“意识”的“本体论”的存在,那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就不是该“哲学的基本问题”。其次,即便对于“意识”有“本体论”承诺的哲学来说,由于对“意识”的“本体论”承诺不同,“哲学基本问题”不仅在不同的哲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且具有不同的性质。如对于唯心主义哲学和二元论哲学来说,哲学基本问题就是作为实体的高贵精神与作为表象的粗俗之物质之间的关系问题[6](P55-59)。也有观点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应当包括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亦有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理性和信仰的关系问题。另外,还有观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应该是人对世界的关系问题,人对世界的态度问题,也就是“在世结构”问题。所谓“在世结构”问题,也就是人与世界的关系,即天人关系问题[7](P37)。

第三,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论域,即适应范围问题。就此而言,大体有四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思想只反映了哲学上的“知识论”模式,是哲学的一种特殊的类型——知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所谓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于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的,有一种哲学类型,就有一个基本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恩格斯提出哲学基本问题的角度并不是某种具体的类型,而是“全部哲学”。我们在寻求和确定“哲学基本问题”时,必须保持“全部哲学”的视野,而不应当局限于个别类型。既然哲学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同类型,那就应当进一步分析“类型”与“全部哲学”的关系,思考哪一种“类型”的哲学及其“基本问题”更能体现哲学的本真精神,由此进一步确定哪一种“类型”的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更普遍、更一般也更深刻的意义,从而可能上升为一般“哲学”的“基本问题”。有论者还指出,恩格斯讲哲学基本问题是从西方哲学史中总结出来的,是否也适应于中国哲学史呢?这个问题需要深入地考察。中国古代哲学所用的概念范畴与西方不同,没有人像黑格尔一样采用“思维与存在”这个表达方式,但中国古代哲学确实也有自己的基本问题或最高问题[8](P37)。一种观点认为,思维对存在、主体对客体的关系问题,就其充分明确的形式而言,只是西方近代哲学的问题。如果硬用唯心论与唯物论来套中国传统哲学和希腊哲学以及西方当代哲学的一切思想流派,也是显然不合适的[9](P37)。

第四,关于思维和存在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意义域”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分析在以往曾被认为是哲学研究中的一个最基本也最主要的任务和方法。这种看法和做法给我们的哲学研究工作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和危害。今天,在从这些经历中总结经验教训时,有必要从“意义域”的角度去认识它,以免简单地抛弃它。哲学基本问题分析只应当应用于对涉及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哲学观点的分析,超出此范围它就失去了原本的科学意义[10](P3-7)。也有观点认为,我们过去一讲到这个问题,毫无疑问地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似乎这是哲学的天经地义。于是我们就得从中国哲学中去莫须有地挖掘“思维”与“存在”是怎样对立,对立以后又怎样统一的那种关系。其实这只是一种误解。我们从哲学发展的全部历史来看,哲学研究的问题很多,哲学的对象在不断变化,哲学主题也在不断转移。我们只能说,哲学思考的问题总是与人、人的生存状态、人的本性追求、人的生活意义等等相关联,至于它以什么为主题,并没有先验性的规定,而是要由人的具体生存条件和历史发展状态决定的。这是属于哲学这种理论特有的性质,在这点上,哲学与其他所有学科都不同。我们研究中国哲学就应该从中国的具体历史情况和特有的文化形态出发,按照中国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中国的哲学传统,这样才能真正把握中国哲学的精神,理解中国哲学理论的特有价值。

正是基于上面的简单回顾,我们的看法或结论是:(1)哲学基本问题以现实中的哲学问题为基础,其所遭遇的问题不同、论域不同,其基本问题不同。(2)在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定阶段所面临的实践问题不同、哲学问题不同,解决的方式不同,其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同。(3)同一历史阶段上的哲学“类型”不同,范式不同,其基本问题不同。(4)一种哲学“类型”或“范式”已经形成,其中所蕴涵的哲学基本问题则具有基本的精神定向作用和相对的稳定性。(5)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每个哲学学说的前提和基础,而是每一哲学学说、每一哲学问题所涉及到的基本关系,是其它哲学问题最终的指向。尽管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哲学家必须先在地回答的问题,而是哲学史家事后概括与总结出来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一种偶然的巧合。换句话说,哲学基本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每一哲学学说、每一哲学问题所涉及到的基本关系和最终的指向,就是因为任何哲学都是对自己时代问题的回应,其所面对问题的共同性正构成了一些哲学问题的基本性。而这也正是哲学基本问题之所以存在的内在根据。(6)“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但不是所有哲学或“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7)尽管人们对恩格斯关于“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著名论断有各种各样的质疑和理解,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就是,大家都并不否认“哲学基本问题”的存在及其方法论意义。那么,究竟什么是具有普遍性或普遍适用性的“哲学的基本问题”呢?这恰恰也正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和重点研究的问题。

二、哲学基本问题的当代诠释

从“全球化”和“当代世界的哲学”或“世界性的一般哲学”的理论视域来看,我们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而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首先是因为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人的生命活动或生命存在为基点,以其对人自身存在的意义的无限追寻为旨归,不仅集中体现了人之为人的生命本性,而且集中反映了哲学之为哲学的反思特性和生命精神。其次,就是因为它不仅涉及到人的存在及其意义问题,而且涉及到事实与价值、科学与人文、现象性生活与超越性理想的关系问题。其三,就是因为它从根本上实现了对单纯的“本体论哲学”和单纯的“意识哲学”的理性超越,不仅充分体现了人与世界的多重关系,而且充分彰显了哲学作为哲学的价值和功能,因而也是每一哲学都必须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最为基本的哲学问题。

哲学的核心问题是人,所以,哲学又被称为“人学”。哲学关于人的研究以人的存在的终极价值和终极意义的无限追寻为旨归,所以又被称为“意义”之学、“境界”之学或“智慧”之学。哲学研究的人是作为主体的人。主体是人,但人并不都是主体。人作为主体以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为前提。正是由于人的“自我意识”的存在和觉醒,从而使人不仅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而且能够将自己与周围世界的事物区别来,并与自己周围世界的事物形成一种现实的存在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实践关系、交往关系,等等。人与世界的这种关系表明,人不仅内在于这个世界,而且参与了这个世界的大化流行。也正是在这种“参与”中人不仅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而且使人成为了作为主体的人或真正意义上的人[11](P44-48)。但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才是作为主体的人或真正意义上的人?如何才能使人成为作为主体的人或真正意义上的人?可以说,这既是哲学作为哲学的神圣使命,也是哲学作为哲学的主要功能。

从形而上学的层面看,作为主体的人,既与本然的存在相对,但同时又是存在的特定形态,作为特定的存在形态,人本身属于这个世界。与人内在于这个世界相应,人的创造活动亦参与了这个世界的演化过程。而人对存在的把握则既涉及事物的内在规定,也关联着事物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是什么”指向事实层面的规定,“意味着什么”则以价值关系及属性为内容。存在的以上二重追问,在本体论上以事实与价值的交融为根据。“是什么”的追问要求在事实层面敞开“存在”,“意味着什么”的提问方式则从人与存在的关系上,将价值确认为存在的题中之义,正是二者的统一,赋予存在以具体而真实的品格[11](P44-48)。与“是什么”和“意味着什么”相关联,对存在的追问,同时又涉及到人的“应然”状态和人与世界关系的“应然”状态。历史地看,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建构,即主体、语言和存在关系问题的形成,以其对“存在”的追问为起点。而对“存在”的追问以现存秩序“合理性”为基础,不仅涉及到“是什么”和“意味着什么”,而且涉及到“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如果说对“是什么”的追问,旨在“解释世界”,那么,对“应该是什么”的追问则旨在“改造世界”;而无论是“解释世界”还是“改造世界”,其实都是以人的“应然”存在为标准和尺度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存在”作为人之“在”的根据和意义,即人的存在的“应然”状态,从一开始便获得了哲学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和意义,于是,对作为本原、本体、意义和境界的存在之存在的无限追思,不仅构成了哲学形而上学的核心内容,而且构成了一个具有内在和超越性质的“意义世界”或“境界”。

如果说对终极存在的无限追问根源于人所特有的超越本性的话,那么从其对“人性”和人的存在的“应然”状态的理解出发,完成对终极存在或存在之存在的无限追问,则不仅将人的思维引向了形而上学的领域,而且将人的思维引向了本体论的领域。因此,这里不仅涉及到对“人性”的理解问题,而且涉及到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以及作为存在之根据的存在之存在的理解问题;不仅涉及到作为主体的人对终极存在的体认问题,而且涉及到作为主体的人对这种终极存在的语言表达问题。但问题是,语言能否完全表达人对终极存在的体认和感悟?通过语言能否完全把握人对终极存在的体认和感悟?这不仅涉及到人对终极存在的理解问题,而且也涉及到语言的本质、功能和界限的理解问题,并由此形成不同的本体论和语言观、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言说方式、不同的范式和形态。从一般意义上说,语言既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也是人之所以具有超越性追求的内在根据。通过语言的发明,人不仅把自己与自己以外的事物区别开来,而且建构了一个人化的世界;通过语言的指称,人不仅认识了自己面前的现象世界,而且在现象世界之上建构了一个只属于人的本体世界或意义世界;通过语言的秩序建构,人不仅给思想以秩序,而且给世界以秩序;通过语言的演绎,人不仅建构起了一个属于人的观念世界,而且成就了人成其为人的超越本性;通过语言的表达,人不仅把自己的思想和观念物化为可以被感知的语言和文字,而且使其所承载的意义得以传承和流播。

因此,从形而上学的层面来,语言既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也是人的存在方式。“说”与“在”的内在统一,不仅赋予语言以哲学的中心的地位,而且赋予了语言以本体论的性质。语言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意义的表达方式,则不仅是联系主体与存在的桥梁和纽带,而且本身就是哲学形而上学之所以可能的充分必要条件。不仅人的思想和存在注定要受到语言的“纠缠”,而且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形而上学也要受到语言的纠缠。而哲学形而上学之所以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语言的纠缠,就是因为哲学形而上学所追求的“本体”和“意义”必须通过语言的表达和诠释得以澄明;就是因为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哲学形而上学的性质、范围,及其科学性与价值性的关系问题,而且直接涉及到“可说”和“不可说”的“名言之域”和“非名言之域”及其关系这一哲学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就语言与存在的关系而言,语言既是把握存在的方式,又展现为改变世界的力量;“说”与“在”、解释世界与变革世界本质上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以敞开与变革世界为指向,语言与人的联系呈现于多重方面。作为人把握世界及“在”的方式,语言既以人自身的存在为根据,又内在于人的存在过程。以独语、对话为形式,语言不仅在“个体之维”影响着自我的存在过程及精神世界的形成,而且在“类”的层面上构成了主体间交往和共在、实践过程及生活世界的建构所以可能的前提[11](P44-48)。正因为如此,所以语言作为联系主体和存在的桥梁和纽带所蕴含的“语言问题”或“语言哲学”问题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哲学问题,最早便进入了哲学的论域,不仅成为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而且甚至获得了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和地位。而语言之所以能够最早进入了哲学的论域,成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并获得了作为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和地位,就是因为:它既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又是人的存在方式;既是广义的存在形态,又是把握存在的形式。正是语言的这种双重品格,使语言从一开始便与人和存在形成了本源性的联系。而无论是古希腊哲学家关于“逻各斯”的讨论,还是先秦哲学关于“道”的言说,其实都是在以不同的方式论说着一个最基本的哲学问题或哲学的基本问题:主体、语言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包括语言能否把握存在?对世界的描述与规范是否彼此分离?语言与人自身之“在”是否相关?其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具体展开,上述问题的哲学追思,既涉及认识论、逻辑学、语言学、语用学、语义学、符号学、解释学,也指向了实践论、价值论、本体论、形而上学的领域。

尽管不同的哲学家在对主体、语言和存在及其关系问题的理解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都不能或者无法回避对主体、语言和存在及其关系问题的运用和思考。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既是哲学形而上学之所以可能的内在根据,也是贯穿哲学形而上学始终的本质性的内在问题。而无论是对存在作何解释,通过什么方法进入其所指示的境界:价值世界或意义世界,都必然涉及到语言的表达和理解问题;而无论是表达或理解则不仅与语言有关,而且与对作为主体的人的本性或本质的理解有关。正是从作为主体的人的本性或本质出发,通过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内在根据和终极意义的形上追思和语言表达,从而构建出了一个既内在于日常生活世界,又超越于日常生活世界的境界:价值世界或意义世界,从而不仅赋予哲学以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性质,而且赋予哲学形而上学以引导作为主体的人有意义的生活,使人成其为人所特有的价值和功能,而这恰恰也正是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哲学的内在性的本质问题或基本问题的内在根据和深层原因。

而依据哲学家对这一问题的或隐或显的回答,我们进而可以将哲学的基本问题归结为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并具体体现为两个主要的或基本的方面:其一是以三者之间的“同一性”为价值取向、致思趋向、理论和方法的方面;其一是以三者之间的“非同一性”为的价值取向、致思趋向、理论和方法的方面。如果说“同一性”者,是从作为主体的人所特有的本质属性,即“理性”和人类语言(包括名称、概念)所具有的天然的指称功能出发,主张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的“同一性”,而趋向于作为主体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趋向于日常生活世界的秩序建构,趋向于科学,并具有本质主义或逻辑中心主义性质的话,那么,“非同一性”者,则是从作为主体的人所特有的本质属性,即“德性”,以及作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体或终极价值的非实体性出发,认为在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并不具有“同一性”,即在承认语言的指称功能的同时,又对语言的这种指称功能做了形而下的限定。后者在肯定作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体和终极价值的存在及其意义的同时,又强调了作为存在之存在的最高本体和终极价值的非实体性,而更趋向于作为主体的人的生命价值的完美和日常生活价值、意义的提升,更趋向于人文、趋向于价值世界和意义世界的建构,并具有非本质主义和非逻辑中心主义的性质。所以,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的对立又统一,既是哲学作为哲学的内在根据和哲学之所以区别于科学和宗教及其其它人文社会科学的显著特征,也是我们划分不同的哲学派别、范式和形态的基本依据。

三、哲学基本问题的基本形态

主体、语言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基本问题,以其对存在或存在之存在的理解和语言表达为滥觞,既涉及到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本质和意义、语言的本质和界限的理解问题,又涉及到人的现象性生活与超越性理想的关系问题;既涉及到对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的本质和意义、语言的本质和界限的理解问题,又涉及到人的现象性生活与超越性理想的关系问题。以主体、语言和存在之间是否具有“同一性”为核心,哲学基本问题具体呈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范式和形态:其一是以“存在论悖论”为表征的西方形态;其一是以“言道悖论”为表征的中国形态。而其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基本方面和两种主要形态,则不仅充分彰显了哲学基本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而且也向我们充分展示了哲学基本问题及其思想内涵的本原性和全面丰富性,是我们理解和把握哲学之为哲学和中西方哲学之所以为中西方哲学的一把钥匙。

限于篇幅,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基本形态问题,我将另文阐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高清海:中华民族的未来发展需要有自己的哲学理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

[3]衣俊卿:哲学问题与问题哲学[J].中国社会科学,2006(5).

[4]欧阳康:哲学问题的实质与当前哲学研究的问题链[J].中国社会科学,2006(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殷筱:从意识的本体论地位看哲学基本问题的问题[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7]张世英:新哲学讲演录[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8]张岱年:张岱年文集中国哲学史方法论发凡[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

[9]张世英:新哲学讲演录[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0]李凯林:论哲学基本问题分析的意义与意义域[J].哲学研究,2005(7).

[11]杨国荣:儒家的形上之思[J].浙江学刊,2004(4).

责任编辑:陈剑

哲学与哲学基本问题范文第2篇

一、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及其理由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教条,需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所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要采取既坚持又发展的态度。但是。改革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绝不是将其正确的、本质的东西抛弃,而是在结合实践的基础上辨明是非、修正错误、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出现了不少争论,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哲学界对传统僵化的教科书体系批判的深入,有些学者认为原有哲学基本问题两个方面的内容没有充分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动性和革命性特点。因此。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两个方面不够全面,还应包含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有学者提出“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2]其理由是:其一,如果哲学基本问题中不加上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只坚持存在对思维的制约作用,不承认人在客观世界面前的能动作用,也就是只坚持人能认识客观世界,而不承认人在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实践能动的改造世界,这就使哲学基本问题无法体现辩证法思想,必然陷入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其二,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本体论、认识论讲的都是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都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因此,原有的两个方面没有强调改造世界,突出实践的作用;其三,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即实践论方面,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能为认识提供手段,从而提高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使我们能更好的认识世界。在此基础上,有人提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

第二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其具体形式会不断变化。面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质疑,有学者提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3]因为,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具有的“唯一性”是由它的对象决定的,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存在于多种多样的具体理论中,但这些具体的哲学理论是在“统一性”基础上表现出“多样性”。哲学的对象决定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超越”、“批判”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也有学者提出,要用“历史的观点”[4]对待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即在总体上肯定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全部哲学史的基本问题”,但在不同历史时期这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即在远古时代表现为灵魂与肉体的关系问题、在古代哲学中表现为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在中世纪表现为神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在近代哲学中表现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三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永恒的哲学基本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属于现代哲学,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例如,有学者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实践问题”。[5]认为我们必须把哲学与哲学的具体类型区分开来,哲学是唯一的,与它对应的问题是哲学的元问题,即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哲学有许许多多的具体类型,所谓“哲学基本问题”不是对应哲学而言的,而是对应于具体的哲学类型而言,有一种哲学类型,就有一个哲学基本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为代表的知识论哲学类型的基本问题,现代哲学从根本上超越了知识论哲学传统,马克思哲学从属于现代西方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所以它的哲学基本问题不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是实践问题。此外,也有些学者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将“实践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和“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第四种观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已经过时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随着马克思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哲学基本问题被终结了或被超越了,马克思哲学不再是什么思维存在何为第一性,有无同一性、主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例如有学者提出“人的实践和人道评价的关系问题或实践和人道的双向批判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6]

可见,上述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些观点大多是针对恩格斯哲学基本问题、针对教科书中传统的解释模式以或明或暗的方式提出。笔者认为对待哲学基本问题,不仅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发展它,而且要回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那里,去挖掘马克思本人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一些思想,特别是其思考哲学基本问题时的思维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思想。

二、我国哲学界在解决哲学基本问题时思维方式的缺失

哲学是从总体上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而人与世界最本质的关系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它存在于一切时代的哲学之中。因为,人作为实践的存在物,一方面,面对的是外在客观的世界,这就促使人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按照某种思维方式认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另一方面人有把自己的精神属性赋予客观世界以改变世界,这就必然发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以正确的回答两者的关系是人在处理人与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它不是任何哲学家臆造出来的,也不是任何哲学家可以回避和否定的。所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贯穿全部哲学史的一条线,它规定和制约着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基本方向。虽然,有人认为哲学研究不能采取帖标签的方式,不能把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即哲学阵营的划分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唯一活动内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面对如此繁杂的古今中外的哲学思想,抓住哲学基本问题这条线索有利于考察其发展轨迹和脉络。

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并不在于它超越或终结了哲学基本问题.而是从实践出发科学的、合理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在传统观点看来,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思维与存在何者是世界本原的问题,二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仅有这两个方面还不足于体现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特性。因为马克思的哲学不是要去引导人们从事抽象的理论研究,而是要以改造世界为己任,“哲学家只是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因此,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应该成为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三个方面。此外,将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三个方面,还能够揭示思维与存在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它们的辩证关系,这就科学的回答了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因此,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也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之一。但是,哲学基本问题要体现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本性,就不能将视野仅仅局限在抽象的层面来探讨思维与存在的一般关系及其所包含的内容。因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随着人类实践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及哲学研究的深入,我们还可以在抽象的层面上揭示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所包含的更多的内容,会出现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第四个方面,第五个方面甚至更多,这就会使我们在抽象层面上就哲学基本问题一般的关系及其内容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之中,不能真正的引导人们改变世界。因此,我们不应该将视野局限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一般层面上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包含多少方面,而是应该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返回到马克思哲学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中去,依据马克思哲学的内在规定,去寻找哲学基本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或表现形态。

随着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对现代西方哲学了解和研究的深入,有些人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来重新阐释哲学基本问题,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不再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似乎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就不会“过时”或“落伍”。实质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的是恩格斯在总结全部哲学史的基础上提出.它只是一般的结果。这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基本问题具有永恒性,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形态或形式。在这不同的具体形态或形式下面。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一般性仍然保持着。在当前的一些学者看来,恩格斯或传统教科书体系中的哲学基本问题不能够体现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批判性,忽视现实的、具体的人,进而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视角出发,在早期的马克思哲学著作中寻找理论支撑来建立哲学基本问题的新形态或形式。我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因为,马克思能够实现哲学的伟大变革。在于科学合理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更重要的在于他也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因此,把握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是我们全面合理的理解哲学基本问题的重要前提。

三、马克思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哲学基本问题

首先应当明确,马克思在论哲学基本问题时,是以实践的思维方式来人思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的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8]

从马克思的上述论述中可以看出,以往的哲学家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上的不同缺点。黑格尔强调思维对存在的能动性、主观对客观的改造。以此强调思维与存在的辨证关系。但是“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世界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9]从对思维内容的理解上看,马克思和黑格尔正好相反,在马克思看来思维内容是移人人的头脑而被改造过的感性的东西,即物质的东西。所以马克思说他只是“抽象的发展了”思维的能动性。费尔巴哈反对黑格尔抽象的思辨,推崇感性直观,反映在哲学基本问题中也就是强调思维要通过“直观”的方式认识存在,但是“在对感性世界的直观中,他不可避免的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这些东西扰乱了他所假定的感性世界的一切部分的和谐,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其原因就在于费尔巴哈仅将理论活动看作实践活动,将真正的人的活动,即物质实践活动,看作是“卑污的犹太人活动”,所以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1]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因此,单纯的通过依靠感觉的直观方式虽然突出了“存在”的感性特征,即客观现实性,但却抹煞了思维的能动性。可见,以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哲学的问题在于思维与存在的能动性与感性基础统一不起来。在此问题根源在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处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时所采取的思维方式就是从思维和存在的两极对立出发,用一极去统一另一极的思维方式,没能很好的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哲学与哲学基本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问题”意识;哲学本性;研究性教学;创新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B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I)08-0026-03

在本文中,笔者以自己从事哲学教学的一些实际经验或体会为基础,并结合当前深化教学改革的要求,对哲学教学中如何突出“问题”意识、深化改革的问题作出探讨,希望能借此与从事哲学教学或相关课程教学的同仁交流。

一、“问题”在哲学教学中的优先地位

本文研讨的主题是关于哲学的教育与教学问题,更直接地说,是关于哲学的教学方法问题,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育与教学方法问题。在展开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之前,我们先谈谈问题与哲学的一般关系。笔者认为,所谓“问题”,具有两方面的含义或两个层次的意义:一是指具有根本意义的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而“问题”即是根源于现实中的问题,这实际上也涉及到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关系;二是指哲学自身产生的问题,即在对有关哲学理论的理解中所产生的各种学术性问题。当然,理论问题最终也是现实问题在哲学上的集中体现,是表现在哲学中的现实问题。可以说,在问题与哲学的关系上,“问题”具有基础意义,问题的提出与解决是哲学研究的出发点,也是哲学发展的基本经验与形式。

事实上,各门学科或课程的教学在不同程度上都包含一定“问题”或“问题”意识,然而,基于某种“问题”意识的启发式教学在哲学教学中却尤为突出。这是因为,哲学本身正孕育于“问题”,哲学即起源于对“问题”的“惊异”与“探索”。在古希腊,哲学(philosophy)的本意是“爱智慧”。在提出“爱智慧”即哲学理念的同时,苏格拉底提出并运用了“问答法”。“问答法”是一种在问题的预设中(如“什么是美”、“什么是正义”)来寻求事物或概念本质的理性思辨的方法(亦即“辩证法”),苏格拉底将其称为“精神助产术”。这种“问答法”或“精神助产术”表现出人们对问题的“求知”与“惊异”情绪,“惊异”与“求知”由此成为哲学的起源与发展的最初动因。

在确立哲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奠基性著作《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求知是人类的本性”,“我们认取哲学为唯一的自由学术而深加探索,这正是为学术自身而成立的唯一学术”。可以说,哲学的根本特性就在于对问题进行“学术探索”,而哲学由于具有“自由学术”的根本精神,也就与问题结下不解之缘。

鉴于此,我们就应当依据哲学的本性及其与现实的联系而凸现问题意识在哲学教学中的作用。特别是在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课上,我们的教学目的虽然直接说来是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但根本说来还是要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应该在对现实问题的把握与理解中体悟与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理论或哲学本身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从问题出发研讨理论,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与教学来说,这也是最基本的方法。我们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已形成了从原理出发的教学模式,教学目的也是掌握原理,教学过程也是从原理到原理,学生可能掌握了一堆概念、范畴和原理,但却缺乏与现实生活的本质联系,更不能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因而造成理论和现实的分离。

“原理”作为一种规范化、系统化的理论体系,当然需要通过学习来掌握,但问题是怎样才能更好地掌握原理?可以说,“原理”或“原则”都不能构成我们教学的出发点和基础,“原理”本身只有在与对有关“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时,才能显示其意义而得到深人理解。因此,我们只有将从既定的教科书原理出发的教学模式与思维定势,转变为从现实中和哲学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中发现与提出问题,并在对问题的研究与解答中,去引导学生加深对有关哲学原理的理解。引导学生从问题出发来思考原理,不仅能促使学生达到对原理的深入理解,而且也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讲授“西方哲学史”(本科通识选修课)时,笔者在“引言”部分也强调了强化问题意识,说明西方哲学史的演变就是“哲学问题的深化”,哲学史在本质上是一部“问题史”,即一部哲学家提出问题与解析问题的思想史。笔者尽力启发和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提出问题,并从问题出发研读一定的原著与文献,进而达到与“文本”的“对话”。这种“对话”,在本质上也还是我们提出问题来同文本交流、沟通,从而达到解释学意义上的“视域融合”。现代解释学创始人加达默尔曾提出“问题在诠释学里的优先性”。事实上,在我们对任何一门学科或对象的认识中,“问题”都具有优先性,而哲学研究或教学就更具有这种优先性。

二、应把“问题”意识贯穿在哲学教学始终,并成为推进教学的动力

在哲学教学中突出“问题”意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与创新能力,也有助于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热情与兴趣,从而形成“教学相长”的良性互动。因此,“问题”意识也就成为推动整个哲学教学的重要动力,并成为联结各个教学环节的重要纽带。在有关哲学课教学中,笔者也总是尽力在课堂上提出或鼓励提出问题来引导、启发学生思考、讨论,这既活跃了课堂气氛,也加深了学生对有关理论的理解,对完成教学任务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为发挥“问题”意识在哲学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并将其贯穿在教学活动的始终,笔者还采取了以下一些方法或措施。

(一)精心设计课程思考题,并在课前发给学生。多年以来,无论是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讲授“哲学概论”、“西方哲学史”或“历史哲学”课程,笔者都注意依据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特点以及本人的研究体会,用心设计各课思考题,并尽量在开课时与教学进度表、阅读书目等一起发给学生,或在讲课过程中提供给学生。学生看到思考题就会形成一定“问题”意识,也会带着一定问题听课、思考、讨论,从而使教学具有一定针对性,也具有一定开放性。这也如加达默尔所说:“问题的本质包含:问题具有某种意义”,而“提出问题比答复问题还要困难”。

显然,“问题”意识在有关哲学课教学中具有不可忽视、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为保障这种“问题――探讨”型教学的实现,教师就需要下很大工夫来精心设计思考题和各个教学环节。笔者体会到,设计好思考题并使教学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按照思考题的思路进展,确实能

起到精简与集中教学内容、明确教学重点与难点、发挥教师自身研究优势并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等多方面的好处。

(二)建立教学模块,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在各门哲学课教学中,笔者也尽力依照自己对有关教学内容的理解而设计出一定教学模块或板块,这样既涵盖了有关教学基本内容,也发挥了教师讲课的优势或特点,同时也把“问题”意识凸现出来。

由于教学模块作为教学基本内容是教师自己梳理、提炼出来的,因此运用一定教学模块就能促使教学内容更为简洁、集中而明确。例如,几年来笔者在“哲学概论”教学中,设计了七大部分(亦即七讲)的教学模块,这七讲标题是:“哲学的本质及其与科学的区别”、“哲学探索方式与发展模式”、“传统哲学的本质及其与非传统哲学的区别”、“比较哲学的概念与中西哲学差异”、“宗教的本质及其与哲学的关系”、“艺术的本质及其与哲学的关系”以及“现代哲学发展特征概述”。这七讲基本形成了“哲学概论”的教学模块,其基本框架也大致涵盖了这门课程应有的基本内容,同时也包含着任课教师自己研究哲学本质及其历史演变的认识成果,由此也为教师重点阐述有关问题留下了较大空间,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哲学教学规范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在多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科教学中,笔者注意对教学内容作出一定调整或改革,同时也把有关教材基本内容提炼或归纳为几个具有基础性或前沿性的讲课专题,从而形成了一定教学模块。这一教学模块的总题目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探讨与反思”,主要包括:“第一讲哲学本质及马克思哲学变革意义探讨”、“第二讲世界观问题及哲学基本问题探讨”、“第三讲辩证法本质与实质问题探讨”、“第四讲唯物史观本质及历史意义探讨”、“第五讲社会基本矛盾与发展规律探讨”、“第六讲阶级国家革命理论反思”以及“认识论方法论探讨”等内容。这种依次递进的专题研究或板块式教学,也即是一种“问题――探讨”型教学。它一方面以教材和教学基本要求为基础,另一方面也突出了对有关哲学前沿或疑难问题的探讨,给教师在授课中发挥自身特长、加强研究与课堂讨论留下了更多空间与时间,因而起到了整合与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的重要作用。

(三)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并尽量在课堂上进行解答或讨论。鼓励学生提出并探讨问题是发挥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根本途径。坚持提出与研讨问题不仅能恬跃课堂气氛,而且也能促使师生共同深入地思考问题从而加深对有关内容的认识。如在“哲学概论”课上,有的学生对“比较哲学”的概念与方法存有疑问,提出“比较哲学研究应是本质相同的还是本质不同的事物的比较”。笔者就此组织了即席讨论,并与学生一起作出推论,最后作出一定小结,明确并阐释了“正、反”比较即“正比”与“反比”思想,指明本质相同的比较即为“正比”,其要旨在于认识被比双方的不同特点,而本质不同的比较则为“反比”,其要旨在于认识被比双方的本质区别(如中西哲学因为同属传统哲学,二者比较就属于“正比”,而传统哲学与某些现代非传统哲学的比较就属于“反比”)。学生也提出过“存在和非存在的关系”、“既是又不是如何理解”乃至“人生如何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等许多问题,笔者也都尽量在课堂上开展讨论,并作出推论、解答,同时也完成了相关教学内容。

有针对性地就一些问题进行课堂或课下讨论,是促使哲学教学具有广度、深度与一定灵活性的有效方法。哲学教学理应具有开放性,而开放性是离不开对问题的探讨的。加达默尔也说:“辩证法的进行方式乃是问和答,或者更确切地说,乃是一切通过提问的认识的过道。提问就是进行开放。”笔者也体会到,哲学上的问题具有特殊性,或一定思辨性。因此,对哲学问题常常不能直接解答或依靠经验来回答,更没有什么“标准答案”。对哲学问题只能通过思考、分析与推论来给予“辩证的理解”。正如加达默尔所说:“知识从根本上说就是辩证的。只有具有问题的人才能有知识,但问题包含是和否、是如此和不是如此的对立。”例如,“既是又不是”的问题就具有矛盾性或两重性思维的特点而属于“辩证法”即“辩证逻辑”。这一问题也是一个教学难点,为此,笔者特意提出了一个具体命题来加以讲解,即:“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其意是说:一方面,哲学是科学,这是指科学的广义含义即知识体系,因而哲学可被包含在科学的庞大体系之中,但另一方面,哲学又不是科学,这是指科学的狭义含义即实证科学,因而哲学就不是一门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因此,我们就可以说:“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或者只能说,“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这一命题即属于辩证逻辑,既包含又超越了形式逻辑,提出并讲清这一命题也就讲清了辩证逻辑的方法及其与形式逻辑的区别,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还应看到,由于哲学及哲学教学具有“思辨”、“论证”以及“把论证进行到底”的特性或精神,因此,哲学教学一般不宜依靠或更多地依靠“课件”(“课件”可能会遮蔽“问题”而有碍论证、思考、即席发挥以及深入讨论)。相反,哲学教学应更多地运用一些传统教学的方式,也应更多地在课堂上及黑板上进行“论证”、“推演”。哲学教学也只有在继承与发扬传统的基础上才能“返本开新”。

三、以“问题”为导向实现研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的统一

在哲学教学中突出“问题”意识,把“问题”意识贯穿在哲学教学的始终,这对教师和学生两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而这种要求的实质就在于实现研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的统一。

首先,教师要借助问题的导引作用实现由单纯授课型教学向研究性教学的转变。研究性教学需要把教学和科研紧密地内在地结合起来,教学要以科研为依托,科研也要以教学为基础,二者互相依赖、互相促进、互相转化。

笔者体会到,所谓“研究性教学”,应是以研究问题为中心与导向的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的课堂教学,也应是以教师的学术研究为依托的有深度、广度及高度的教学。与此相反,所谓“应试性教学”则是以课本的现成结论及考试为中心因而缺乏问题意识与创新精神的教学。对于教师而言,教学过程虽不能废弃考试,但从本质上说,教学过程即是研究过程,研究过程也即是教学过程,由此才能实现教学与科研的统一。

其次,教师还应引导学生转变根深蒂固的“应试”观念,改变上课只是被动听讲、记笔记的状况,把单纯学习过程变为主动思考与研究问题的过程,进而实现由课本性或应试性学习向研究性学习的转变。为实现研究性学习,还应对考试方法进行改革。多年以来,笔者在“哲学概论”、“西方哲学史”等选修课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必修课教学中,都尝试把“问题”研究引入考查内容,增强试题的研究性质或研究力度,同时一般又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这就既改变了“考前背课本,考完都忘记”的状况,也减轻了学生负担,锻炼和培养了学生研究与分析问题的能力,促使学生把更多时间与精力用在研究与思考问题上,从而收到素质教育的一定效果。

只有实现研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的统一,哲学教学才可能在指导思想上实现根本转变,才可能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真正素质教育的转变,才能培养出创新型人才。“创新”首先应是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以及观念、理念的创新,没有这方面的创新,任何其他方面的“创新”都终究不可能持久。“创新”需要对问题的敏锐洞察与长期思考,因此,“问题”意识会导致“创新”,会有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加达默尔说“只有具有问题的人才能有知识”,我们还应当说,“只有具有问题的人才能有创新”。

总之,哲学教学应成为一种“提问的艺术”、“思考的艺术”或“进行某种真正谈话的艺术”,而“问题”意识在哲学教学中也理应具有优先地位与重要作用。把“问题”意识贯穿在哲学教学的始终,既符合哲学学科的本性,也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笔者确信,把树立与强化“问题”意识作为哲学教学改革的一个取向是正确的,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学生从长期教条主义与应试教育的双重束缚下解脱出来,才能使哲学教学真正发挥“爱智慧”的引导作用而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参考文献:

哲学与哲学基本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哲学与人生 教学探析 课程特点

进行中职“哲学与人生”教学的探究,深刻认识哲学对人生的指导作用,深入分析“哲学与人生”课程特点,准确把握其教学内容,努力探索“哲学与人生”课程的教学特点,对中职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深刻认识哲学对人生的指导作用

对中职生的成长来说,他们有很多人生的困惑需要解决。在中职生德育教育的课程体系中,“哲学与人生”课程占据着主导地位,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对他们的人生具有统领作用。一个人拥有了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才能具有正确的人生方向,才能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才能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和优秀的心理素质。用哲学点亮学生的人生,引导他们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人生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能更好地提高中职生人生发展的能力;能更有效地引导中职生自觉思考人生问题,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二、深入分析“哲学与人生”课程特点,准确把握其教学内容

(一)“哲学与人生”课程特点

“哲学与人生”课程改变了过去以学科知识体系为中心的课程理念,强化了德育课特点,既学哲学又用哲学。

课程将哲学知识与人生发展问题联系起来,发挥哲学的指导性,用哲学指导人生;将人生问题与哲学道理的运用结合起来,用人生体验哲学,用智慧感悟人生。将学哲学和用哲学结合起来,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影响、感染、引导和鼓舞学生,帮助他们提高思维能力,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实现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结合,体现了哲学与人生的内在结合。

(二)“哲学与人生”的教学内容

“哲学与人生”课程的核心内容是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和方法及如何做人的教育,是帮助学生学习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生发展中的基本问题。

本课程的每一个教学内容都设置了二个重点,一是哲学基本观点的重点,二是人生问题的重点。每一个教学内容的难点主要是哲学与人生的结合。一是如何从人生的具体问题中提升出哲学问题,二是如何以哲学的观点来感悟人生。

“哲学与人生”课程教学内容的每一单元,每一课都有两条线:即哲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人生问题。分为三个教学单元:唯物论-尊重客观实际;辩证法――一分为二看问题;认识论--知行统一提高能力;历史观--历史规律与人生理想,人的本质与自由。

第一单元的两条线是:哲学观点的主线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人生问题的主线是走好人生路。第二单元的两条线是:哲学观点的主线是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人生问题的主线是人生态度。第三单元的两条线是:哲学观点的主线是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人生问题的主线是人生实践。每个单元分为三个专题,每个专题都按照两条线。

三、努力探索“哲学与人生”课程的教学特点

(一)“哲学与人生”课程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整体设计思路

“哲学与人生”课程教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坚持贴近学生、贴近职业、贴近社会的原则,遵循中职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与规律;坚持知、信、用相统一,引导学生既提高哲学的素养,又提高人生发展能力。

“哲学与人生”课程教学要遵循教材内容的基本线索即哲学基本观点、人生哲学知识和解决人生问题的方法基本线索来设计教学过程。

在实施两条主线内容的教学中,讲哲学知识,要注意以解决人生的问题为目的,把握重点 ;讲人生问题,要注意哲学知识的运用,把握人生问题中的哲学意义 。实现哲学与人生的内在的结合。

(二)教学创新

“哲学与人生”课程教学要依据学生的实际需要设计教学活动。

内容设计要跳出学科知识体系框架,为学生而设计,密切联系学生的实际,使教学内容精炼化、生活化和生动化。以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丰富教材资源,使教学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教学方法提倡讨论式、体验式教学。重视学生的体验,引导学生感受生活,感悟人生。

(三)“哲学与人生”教学的主要教学方法和基本环节

“哲学与人生”作为德育课应该是直通学生心灵的教育:应以生动案例内化于心;以多样形式体验于心;巧设情境感染于心。最终实现德育的终极目标:教会学生做人。

“哲学与人生”教学方法的选择,倡导启发式教学,采取合作探究、交流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例如,案例教学是以大量的来源真实的案例供给学生分析探讨。一方面培养了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沟通与表达能力;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哲学与人生”教学的基本环节有导入、理解分析、实践等教学的基本环节。

导入环节:案例+问题。选取案例导入或者情境设计导入,激发学生情趣 ,把学生融入其中、营造和谐氛围,理解尊重学生、营造语言情境,感染其心灵;精心设计问题,具有的提出问题,引发学生思考。

理解分析认环节:案例+体验。包括认知理解、问题分析和讨论。以案例理解基本观点,用基本观点分析案例 ,提出问题讨论,加深理解和掌握基本方法(应用)。

实践环节:活动+方法。设计学而思的活动,让学生体验思考、讨论探究,老师引出哲学观点和方法,进而分析人生中的实际问题,最后,教师归纳评价(我们应该怎样做)。体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使课堂充满生命力,实现了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结合。

参考文献:

哲学与哲学基本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 计算构建哲学

1 引言

计算学科的飞速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交流方式。计算意味着什么?计算学科意味着什么?这些都成为哲学工作者和从事计算机研究、开发的人员必须面对的重大的元问题。建构计算学科根本问题的理论框架,形成计算学科的元理论――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就成为当务之急。“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的提出是在计算机日益成为人们生活重要组成部分时,从哲学的层面对计算机文化现象与计算学科的重新定位和反思。

2 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提出的客观依据

2.1 计算学科的发展要求从哲学高度对计算学科进行理论阐释

计算学科包括算法理论、分析、设计、效率、实现和应用的系统的研究。全部计算学科的基本问题是,什么能(有效地)自动进行,什么不能(有效地)自动进行,它来源于对数理逻辑、计算模型、算法理论、自动计算机器的研究,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后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计算学科业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知识体系。主要体现在三大层面:

(1)计算学科的应用层。它包括人工智能应用与系统,信息、管理与决策系统,移动计算、计算可视化、科学计算等计算机应用的各个方向。

(2)计算学科的专业基础层。它是为应用层提供技术和环境的一个层面,包括软件开发方法学、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技术、程序设计科学、计算机体系结构和电子计算机系统基础。

(3)计算学科的基础层。它包括计算的数学理论、高等逻辑等内容。

还有支撑这三个层面的理工科基础科目,包括物理学(主要是电子技术科学)和基础数学(含离散数学)等。

从计算学科这一庞大知识体系中不难发现,它欠缺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支撑。计算学科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从哲学层面对计算学科中的根本问题、重大问题进行理论阐述、分析和评价。因而提出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就成为计算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2.2 计算教育的现状催化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

ACM和IEEE/CS是美国在计算教育研究领域最有影响的组织。在1989年ACM提交的《Computing as a Discipline》报告中,它不仅第一次规定了计算学科的定义,回答了计算学科中长期以来一直争论的一些问题,更重要的在于它为计算教育创建了一个“新的思想方法”(a new way of thinking),这种“新的思想方法”是对计算教育科学几十年来的概括和总结,也是美国ACM和IEEE/CS联合发表的《Computing Curricula 1991》报告(简称CC91)以及《Computing Curricula 2001》报告(简称CC2001)的基本指导思想,其实这种“新的思想方法”的实质就是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的内容。

在国内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以ACM和IEEE/CS的报告为依据进行分析研究的。中国计算机学会教育委员会和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组织了“Computing as a Discipline”以及“CC91”的系列研讨活动,对CC2001进行跟踪研究,并分别推出中国“计算机学科教学计划1993”和《中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教程2002》,提出和完善了具有哲学性质的核心概念的思想。

然而,所有这一切关于计算学科的研究还停留在计算学科方法论层面,没有进一步站在哲学的高度,从新的视角,实现计算机和哲学的有机结合。

3 构建计算学科中哲学问题的现实意义

3.1 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有助于计算学科的发展

(1)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有助于确立正确的思想原则,把握正确的研究方向

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及其方法论是在科学哲学和一般科学技术方法论的指导下建立的,它直接面对和服务于计算学科的认识过程,使人们对计算学科的认识逻辑化、程序化、理性化和具体化,它有助于我们在计算学科的研究中确立正确的思想原则,把握正确的研究方向。

(2)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有助于计算学科的建设和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从学科的核心概念、学科的形态、学科的根本问题、学科的方法等方面出发,深刻地揭示了计算学科的本质,提升对计算学科的认识,从而有助于计算学科的建设。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对培养计算专业人才也有重要作用。它可以提高抽象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素质,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加速其成才。

3.2 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提供一种独特的研究领域和创新方法

(1)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代表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

计算方法、概念、工具和技术已经开发出来了,而且在许多哲学领域得到了应用,这才是它的迷人之所在。再就是以模型为基础的科学哲学、科学哲学的计算方法论等以阐释科学知识的方法论为目的的领域;最后还有成为当今社会的“显学”的计算伦理学、人工伦理学等哲学问题。

(2)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能为哲学话题提供一种创新的方法

计算正在改变着哲学家理解那些哲学基础和概念的方式,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也为哲学提供了令人难以置信的丰富观念,为哲学探究准备新颖的主题、方法和模式提供新的哲学范式,为传统的哲学活动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4 构建计算学科中哲学问题的基本框架

4.1 计算学科中哲学问题的定义

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是个很古老的话题,但在思想史上,成为独立的研究领域却是非常晚的事。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是从哲学高度对计算学科的重要问题、根本问题进行理论分析、阐释和评价的。它像数学哲学一样,是一种元理论方法。它具有哲学方法论的批判功能。因而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可以定义为批判性研究的哲学领域,它涉及到计算的概念、本质和基本原理以及对计算学科方法论的提炼和应用,目的是为计算学科的概念基础提供系统论证,从而建立新的理论框架。

4.2 计算学科中哲学问题的基本框架

它包括四个层次和七大方面。

(1)四个层次

①寻求统一计算理论,是计算学科中哲学问题研究纲领的“硬核”。其基本问题就是对计算本质进行反思;同时对计算学科的发展和应用进行分析、解释和评价,重点关注计算学科发展的未来走向。

②创新。其主要目的是为各种计算理论提供哲学方法。创新是计算学科中的哲学最具特色的,也是使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得以在哲学殿堂确立地位的关键所在。

③体系。利用计算的概念、方法、工具和技术来对传统和新的问题进行建模、阐释和提供解决方案,为上述创新目标的各个分支提炼理论分析框架。

④方法论。这一目标属于传统的科学哲学,它以创新为基础,对计算学科及其相关学科中的概念、方法和理论进行系统梳理,为其提供元理论分析框架。

(2)七大方面

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除四大层次外,还应包括以下七大方面。

①计算学科的本质探讨。包括:计算是不是一门学科?学科的本质是什么,学科的根本问题是什么?核心是什么?等等。

②计算学科的思维方式。使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过程基本上是模拟人类大脑解题的过程,因此有必要分析人类是如何解决问题的,以及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人类是如何进行思维活动的。

③计算学科的基本问题、重大问题和未来走向。基本问题是反映计算学科本质的,能对计算学科各分支领域中的核心问题所具有的共性进行高度概括。重大问题是计算学科中的重要的理论模型的瓶颈问题及其未来走向。

④计算学科的创新及其素质要求。计算学科的创新,就是要围绕计算学科的基本问题、重大问题、走向问题、热点问题以及阻障问题进行理性分析、深入探讨和哲学评价,以期推动计算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就提出对从事计算职业人员的素质要求的研究。

⑤计算学科的方法论分析。计算学科方法论是关于计算领域认识和实践过程中的一般方法的含义、性质、特点、内在联系和变化发展的系统研究。

⑥计算学科的价值原则、伦理原则。价值原则和伦理原则是指对从事计算职业的人员的价值观要求以及道德规范的研究。

⑦计算学科重大成果的哲学分析。如人工智能的哲学问题,现实世界与虚拟空间的哲学问题,语言与知识、信息与内容、形式语言和超文本理论的哲学问题等。

5 小结

计算学科中哲学问题的重点是计算学科的本质探讨,如寻求统一的计算理论,对计算本质的理论反思等。计算学科中的哲学问题的难点是创新,是利用计算的概念、方法、工具和技术来对传统和新的问题进行建模、阐释和提供解决方案,为上述创新目标的各个分支提炼理论分析框架以及计算学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哲学分析等。(本文获“2005年全国青年教师计算机教育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

参考文献

1 Denning P J. Computing as a discipline. 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1989,32

2 Carl K Chang. Curricula 2001: Bringing the Future to the Classroom. Computer,1999,32

3 Tuning A M. Computing machinery and intelligence. Mind, 1950, Vol. LIX

4 Chungang. Theoretical Models of Whistleblowing: An Individual Perspective.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1998

5刘钢.从信息的哲学问题到信息哲学.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9

6刘钢.当代信息哲学的背景、内容与研究纲领.哲学动态,2002,9

7郝宁湘.计算哲学:21世纪科学哲学的新趋向.自然辩证法通讯,2003,6

8郝宁湘,郭贵春.量子计算机动摇了丘奇-图灵论了吗?.科学,2004,6

9郭贵春.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未来发展展望.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5

10陈火旺等.中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教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8

11赵致琢.关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认知问题的研究简报(Ⅰ,Ⅱ).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01,1

12赵致琢.计算科学导论.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8

13董荣胜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法论.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9

14刘大椿.科学技术哲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8

15范辉.打开计算学科知识殿堂之门.中国大学教学,2003,4

16范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法论探索与实践.计算机科学,2003,5

17郭玉刚,范辉.论计算学科方法论的作用及构建.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