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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勘探方案

考古勘探方案

考古勘探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道路勘测设计;人才培养;素质能力;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0-0127-02

道路勘测设计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理论方面能掌握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设计的方法,掌握道路勘测、选线、定线的方法,掌握交叉口设计的理论与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道路的平、纵、横三个断面的设计,通过道路选线、定线的野外工作及内业数据整理、设计和绘图等工作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普遍存在实践教学环节薄弱的问题,因此很多学者积极探索和研究,研究成果主要有:增强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和生活实际及工程案例的联系[1];产教融合、数字化和GPS及全站仪的一体化实习的方法研究[2];测量实习与道路勘测实习场地统一,形成实践教学体系的探索[3];将专业认识实习、课程设计、测量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六个教学环节统一起来形成课程链式进行教学[4];增加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5];以项目设计进行道路勘测设计理论知识的深化理解[6];坚持手工设计计算与软

件计算结合是全面掌握道路勘测设计基本理论的方法[7,8];从本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9-11];进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12]。

总之,目前研究主要从道路勘测设计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联系和现代化先进仪器手段方面进行研究,对于提升道路勘测设计课程实践教学水平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对于学生动手能力培养、教师能力提升、实践教学考评体制优化等方面的研究较少,所以不能满足本课程实践教学需求和根本解决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本研究以内蒙古农业大学的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开设的道路勘测设计课程为例,结合多年来在本课程教学中的经验,探讨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教学改革的方法。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以内蒙古农业大学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为例,在多年的教学中总结存在的较为凸显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与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的衔接不顺畅,如先修课测量学和测量实习比道路勘测设计课程开设早两个学期,实习地点不同,造成道路勘测设计课程讲授与道路勘测实习的困难,用到测量学的知识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回顾,尤其体现在仪器操作和使用、数据处理等方面;与后续毕业设计比道路勘测设计晚开两个学期,造成毕业设计指导困难,其中体现最为严重的是设计基本理论的遗忘;与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及路线CAD等相关课程的衔接不好,各门专业课程相对独立,不能有效地形成专业知识体系。

2.实践教学环节薄弱。经过多次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目前执行的人才培养计划为:道路勘测设计理论部分讲授40学时,道路勘测实习两周。与全国其他开设这门课程的学校人才培养计划比较不难发现,本校理论学时少,而其他学校大多数为56学时,所以理论部分讲授存在讲得不深、不精,使后续的实习和毕业设计环节基础薄弱

由此提出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教学改革,以解决实际教学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二、改革的措施及方法

1.优化人才培养计划。优化现行人才培养计划,关系密切的课程建立课程群,如测量学、测量实习、道路勘测设计、道路勘测实习、毕业设计等几门课程,课堂理论讲授时间先后顺序连续,尽量减少间隔,实习基地、实习项目内容统一,细化考核标准。增加课程设计环节,使测量学、测量实习、道路勘测设计、道路勘测课程设计、道路勘测实习在同一个学期开设,学生能够完整、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同时结合实习基地的实践教学进行同一个建设项目的实习。

2.增强素质能力。提高主讲教师的授课水平,理论讲授结合工程案例,以多媒体、视频等手段,借助学校的网络课程平台,建立微课堂和翻转课堂平台,逐渐吸收新的教学理念和手段。选派青年教师到实际工程单位和工地现场学习,增强教师的动手能力;邀请工程单位技术人员作为设计和实习的指导教师,使师生共同接受实际工程教育,提高师生的素质能力。

3.强化实践教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加以手工设计计算为主的道路勘测课程设计环节,道路勘测课程设计的学时为两周,使学生能够深刻理解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延长野外道路勘测实习时间,增加至四周。

三、改革效果

已经逐步在教学中以课程大作业的形式增加了以手工设计计算为主的道路勘测课程设计环节,设计过程贯穿整个课程教授过程,在与学生互动讨论问题的过程中了解到,只有通过手工设计和计算,才能对课堂上讲授的理论知识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使所学的理论知识能够实时应用,并在后续的毕业设计中能够记忆深刻,取得良好效果。

之,专业课程的教学与安排应该与和他相关的课程形成课程群,这样对于教师专业课程教学和学生掌握专业知识都是互赢互利的。

参考文献:

[1]尹鹏.面向建筑工程专业的《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教学研究与实践[J].山东工业技术,2015,(23):91-92.

[2]袁可佳.转型背景下道路勘测实习教学改革探索[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5,(8):196-197.

[3]刘浩.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改革的研究和探讨[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11(6):115-116.

[4]蒋育红,李妍,尹硕,等.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应用[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2(1):48-50.

[5]崔楠,高利平.《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J].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8(1):103-105.

[6]李新凯,王龙.道路勘测设计课程项目驱动教学改革研究与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13,22(5):53-56.

[7]陈娟娟,刘杰.《道路勘测设计》课程设计教学改革研究[J].科技视界,2016,(18):153,177.

[8]程建川,陈飞,刘洪波,等.“道路勘测设计”课程设计改革及野外实习基地建设[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7(S1):174-176.

[9]孙红燕,刘福明.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新课程(下),2013,(10):54-55.

[10]孟德光,董艳英,张明,等.《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教学改革的分析与探讨[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0,24(1):64-67.

[11]黄文雄,张系斌,谭利英.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J].高教论坛,2007,(1):100-1101,104.

[12]王广政.道路勘测设计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6,(28):144-145.

Research on Teaching Reform of Road Survey and Design Course

ZHANG Yan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ohhot,Inner Mongolia 010018,China)

考古勘探方案范文第2篇

 市文物旅游局作为全市文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多年来,一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各位政协委员,从促进潮州文物旅游又好又快发展大局出发,主动谏言,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不断改进和加强文物旅游业务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今年,在接到办理市政协重点提案《关于加快宋架山潮州窑考古工作的建议》和《关于修建黄埔军校潮州分校纪念馆的建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交办会议精神,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

    为加强领导,提高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我局专门成立了以伍茸局长为组长,许泽香副局长、陈伟忠副调研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工作目标、任务、时限和程序,及时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与承办科室签订了办理责任书;切实根据重点提案办理的程序,及时向领衔督办领导、督办单位汇报办理进展情况,并认真按照督办领导、督办单位的要求,稳步推进办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履职,确保办理取得实效

    为更好地办理今年我局主办的两个重点提案,局班子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多次深入笔架山潮州窑遗址和李厝祠查看实地情况,与提案人和市政协提案委、文史委领导同志交流,研究做好提案办理的实施方法。通过认真分析梳理,拟订了调研提纲,在此基础上,分管副市长余鸿纯同志带队深入现场考察,就提案答复办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7月3日,市政协重点提案领衔督办领导、督办单位及提案人到笔架山潮州窑遗址和黄埔军校潮州分校旧址——李厝祠开展实地调研活动,随后召开调研座谈会,交流了调研情况,听取了提案办理单位工作汇报,并就提案答复向参会人员征询意见。督办领导和提案人充分肯定了我局的提案答复,同时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宝贵意见。会后,我局联系协办单位,深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提案答复,并由局领导登门征求提案人意见。7月25日,我局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提案人,提案人回复表示满意。

三、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办理工作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关键是把提案人的意见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对重点提案的建议,我局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认真调研,使办理更加科学合理,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立即办理,暂时解决不了的难题,多方创造条件,争取尽早解决。

(一)、对于李炳炎、沈启绵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宋架山潮州窑考古工作的建议》,我局认为此提案提得很及时,很切合实际,对促进我市城市东扩战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2011年,我市已将笔架山潮州窑遗址的保护利用定位为考古遗址公园,并将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相关规范指导下一步的规划建设,市政府也将笔架山潮州窑遗址的规划编制列入2012年的工作重点。该考古遗址公园的框架规划是结合我市韩江东岸(广济桥至韩江大桥)成片改造的用地规划设计,在保护范围外西侧(即10号窑址西面)拆迁出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的建设用地,利用遗址本身及周围的自然环境,把遗址保护与展示结合在一起,建成一个集遗址博物馆、遗迹展示区、模拟展示厅和遗址绿化公园为一体的考古遗址公园。至目前,该项目已成功入选首批广东省重要大遗址,市政府与广东省文化厅签订了遗址保护合作框架协议,遗址规划编制项目现通过省文化厅、国家文物局立项,并争取到省和国家的财政专项拨款共160万元,潮州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院现也已完成了笔架山潮州窑遗址扩大范围的地形图(1:500)测绘。近期,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为全面掌握遗址范围内地面、地下的遗存状况,给规划的编制提供详实可靠的科学依据, 2012年6月4日,我局与广东省考古研究所确定了《潮州笔架山窑址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并签订了“潮州笔架山窑址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合同,合同金额为39万元,合同期限为90个工作日。

2、根据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省考古研究所工作队于8月24日至9月10日在现场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调查,主要任务是摸清笔架山范围内有关陶瓷遗址的分布情况、遗存的堆积分布情况、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为下一阶段的勘探做好准备。

3、10月22日,省考古研究所工作队莅潮开展第二阶段的勘探工作,主要目标是通过局部开挖探方、探沟,确定遗址范围内窑址遗存和遗存堆积。目前勘探工作仍在抓紧进行中。

近段时间,我们通过组织人力对这个重点提案的深入调研,对存在问题客观分析,主动应对,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我局认为,笔架山潮州窑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是一项大规模的综合性工程,涉及城市片区规划、征地拆迁等敏感性难题,并且资金投入巨大,需要在完成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和市委、市政府协调下,各有关单位配合支持,分步予以实施。在笔架山潮州窑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规划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考虑和落实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办法:一是通过笔架山潮州窑的考古调查,带动潮州窑的考古与研究,进而推动整个粤东考古工作的发展;二是注重博物馆与艺术馆兼备的功能,既展现我市陶瓷生产艺术的辉煌历史,也表现当代潮州陶瓷艺术家的传承与创新水平;三是注重园区的规模效果,积极配合我市韩江东岸的片区改造规划和城市东扩的发展趋势,争取留足园区的规划建设用地,尽可能预留到江边;四是制定具体可行,灵活多样的引资模式,吸纳民间资本的参与,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对笔架山潮州窑遗址的保护建设工作,我局下一步计划是:在近期完成考古调查勘探的基础上,年底前委托资质单位,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实施围护工程。规划经省文化厅、国家文物局批准后,我局将推动规划用地的落实,申请地方资金配套,争取省和国家的专项资金支持,全面启动笔架山潮州窑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

(二)、民革潮州市委员会、市政协湘桥组提出的《关于修建黄埔军校潮州分校纪念馆的建议》重点提案,跟我局当前的工作实际相适合。原市文管办在2008年成立潮州古城区文物管理所时,已经在编办的三定方案中明确把李厝祠(黄埔军校潮州分校旧址)纳入该所的管辖范围,但由于使用单位潮州市潮剧艺术培训中心的搬迁问题未能解决,黄埔军校潮州分校纪念馆的建设一直无法开展。市文物旅游局成立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于2011年12月专门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要求将黄埔军校潮州分校旧址——李厝祠归还市文物旅游局辖属单位管理的请示》(潮文旅[2011]165号)。市政府于2012年1月20日做出批示,要求市文广新局尽快落实潮州市潮剧艺术培训中心新办公址的建设和搬迁工作。

将黄埔军校潮州分校旧址——李厝祠开辟为我市一大重要的红色旅游景点是很有条件和十分必要地。当前,国家和省对发展红色旅游十分重视,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根据全国红办的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和省旅游局也联合启动了《2011—2015年广东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去年,省委统战部的领导莅李厝祠考察时,要求我市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黄埔军校潮州分校旧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革命教育基地的作用。将李厝祠开辟为黄埔军校潮州分校纪念馆,使其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景点,对促进我市的文物保护与利用,提升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修建黄埔军校潮州分校纪念馆存在最大的困难是黄埔军校潮州分校旧址使用权问题。由于历史原因,现在李厝祠仍为市潮剧团属下的潮剧艺术培训中心作为教学地点使用,没有发挥其黄埔军校潮州分校的历史价值作用。对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潮剧艺术培训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正在积极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为潮剧艺术培训中心找到办学场所,将李厝祠归还文物部门管理。针对目前的工作情况,我局制订了如下工作计划:

一是以办理这个重点提案为契机,力促市文广新局根据市政府的批示精神,尽快完成潮州市潮剧艺术培训中心的搬迁;

二是要求潮州古城区文物管理所组织骨干到广州黄埔军校考察学习,着手编制黄埔军校潮州分校纪念馆建设方案和陈列方案,提前做好资料收集、文物征集和陈列品复制等准备工作,在纪念馆的筹建过程和建成后的管理定位等方面,我们将充分考虑和落实提案中的各项建议,以宣传新民主主义革命精神为中心,把黄埔军校潮州分校纪念馆建设成为我市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民主主义革命精神教育基地;

三是以开放的姿态,尽可能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其成为广大黄埔军校同学的活动基地。

建议就是机遇,关注亦是信任。我局的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现虽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后续工作仍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政协提案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态度,从尊重委员、倾听民声的角度,将办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推进我市文物旅游业快速、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落实市政协提案〈关于修建黄埔军校潮州分校纪念馆的建议〉情况反映》

 

                                          市文物旅游局

                                    2012年11月15日

 

 

 

落实市政协提案《关于修建黄埔军校

潮州分校纪念馆的建议》情况反映

 

市文物旅游局:

在办理市政协提案《关于修建黄埔军校潮州分校纪念馆的建议》过程,我们为寻找潮剧艺术培训中心的办学场所联系了有关部门。在李厝祠斜对面的原城北小学分教处地点接近,但要作为潮剧艺术培训中心的办学场所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况且,其产权归属问题仍有争议,要进行改造难度较大。百花台职中现在的校址比较接近潮剧艺术培训中心的办学要求。我们也与有关部门联系,请求在职中搬迁后将百花台现址划给潮剧艺术培训中心作为办学场所。据了解,对百花台职中现址已有若干单位提出使用要求。我们将继续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为潮剧艺术培训中心找到办学场所,将李厝祠归还文物部门管理。

 

                                 2012年11月8日

 

 

                                                                     

抄报:市政协提案委、市府办建议提案科

考古勘探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勘探决策支持系统 录井实时传输 地层对比

中图分类号:TE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348-01

0 引言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为了提高油气勘探技术决策效率, 由物探研究院搭建一个:通过利用网络通讯等技术,在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组织进行组协同工作的钻井远程决策支持系统平台,它可以使不同地方、不同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浏览现场信息实现远程互动,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并开展技术决策,为施工关键环节进行远程专家决策支持。

1 勘探决策支持系统

勘探决策支持系统可以它囊括油气勘探领域中的综合研究、井位论证、井位部署、项目管理、勘探决策等重要需求于一身,为油田的勘探开发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支撑[1]。它能够得到地震、录井、测井、试油等专业的大量现场数据,各类的勘探数据、图件成果等资料准确且直接,下载使用非常便捷,为决策人员提供可靠分析依据,保证决策质量。

2 勘探决策支持系统与录井信息的系统构建

目前胜利海上钻井平台常采用卫星通讯或微波的形式将井场录井数据传回陆地,数据以标准的wits或者witsml格式自动存储在陆地服务器,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端口查看录井实时传输系统上的信息;现场人员也可以通过微波的通讯形式,从勘探决策支持系统上直接下载临井录井剖面图、试油报告等各类图标,同时可以任意方向切(下载)地层垂直剖面图,方便录井人员对井下地质情况进行三维立体和多角度的了解。

3 地层对比

在油气田勘探中,为了要认识整个地层的地质情况,必须对各个孤立的钻井地层剖面进行分析、比较,划分出相同或相当的地层,才能把各井剖面联系起来,从而在整体上认识沉积地层在纵向上和横向上的分布和特征。在详细分析各种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又分别对不同时代地层中的油、气层进行细分对比,进一步了解油气层空间分布情况及变化规律,这个过程称为油气田地层的对比[2]。

4 现场应用实例

QD古1井是青东地区部署的第一口古潜山探井,即钻至古生界及更老地层的探井,设计井深4350m,设计井段3560-4110m为古生界地层,钻前查看该井东西向地震剖面,约3808m有一西掉断层,设计古生界地层中上部3560-3808m被该断层断至该井区西部下方,井身所经3560-3808m应为中生界地层;还有,技术人员对设计古生界地层提出质疑,(1)设计所示的古生界地层3560-4110m在地震剖面中表现为反射轴很强且连续而清晰,而一般古生界地层以碳酸盐为主,性脆易碎,经由多次构造运动,往往反射轴断续,罕见大范围连续清晰。(2)本井西部井区有多口井钻至中生界,且中生界界面确定,根据相关地质常识,判断中生界地层下部的两个强轴应为古生界及太古界的反射轴,这两个反射轴自西向东逐渐降低、靠近最后合并,与本井以一条如上所述的断层相隔,说明本井区西部自西向东古生界地层逐渐变薄并最后缺失,推测断层断开前本井区与西部井区相连,按此趋势,本井应无古生界地层。(3)本井3808m以下地层与其西部地层反射轴交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断层所致的正常地层与断层面的交错,另一种可能可能是地层的角度不整合;如果是地层角度不整合则本井3808m以下太古界以上地层可能是古生界地层。基于上述认识,录井服务方认为设计古生界地层段3560-4110m 其中上部3560-3808m应为中生界地层,下部地层3808-4110m不一定是古生界地层。根据这种认识制定施工预案,把卡取古生界顶界工作集中在3560m上下及3808m上下两段进行。2012年06月13日本井钻至3559m(设计井深3560m进下古生界),录井人员通过勘探决策支持系统进行地震分析认为:仍是中生界地层,经多次进行地质循环,确定无灰岩、白云岩出现,后继续钻进,22日00:05钻至井深3802m,迟到井深3797m时发现井漏,本井截至22日06:00累计漏失钻井液:70m,岩性仍为中生界的灰色凝灰岩,录井分析该井漏是由于钻穿地震剖面3808m所示断层所致,至此判断本井3808m以下太古界以上的地层段与其西部地层反射轴交错也相应为断层所致。排除该段地层为古生界的可能,判断本井3808m以下太古界以上地层应为中生界地层。推测此后地层发生井漏可能性较小,录井及时把这种认识上报给甲方,22日10:00甲方快速决策:中完起钻电测。电测后较设计提前下技术套管(设计为进入古生界1-3m下技术套管)。封隔住井漏段后继续钻进,不再地质循环,于4038m录井见灰白色片麻岩由中生界直接进入太古界,经实钻证实本井无古生界地层,证实了钻前及随钻的预测。由于较设计减少了大量地质循环、协助甲方快速进行优快施工决策。

4 结束语

勘探决策支持系统是整个油田勘探开发系统中的重要大数据库,它的使用范围的前推,方便了现场录井人员的分析,提高了录井工作质量。该系统的更广泛、更深入地普及和应用,是未来油气田勘探工作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 杨旭.勘探决策支持系统用户手册.东营: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物探研究院,2008.9,v2.0

[2] 吴元燕、吴胜和、蔡政旗,油矿地质学.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5.9,P127

考古勘探方案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管委会)按照本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文物保护的有关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环保、园林、旅游、民族宗教事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文物保护工作。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文物保护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鼓励组织和个人以捐赠等方式,支持和参与文物保护事业。捐赠的款物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事业,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

第六条本市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市级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核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所在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委会对其名称、类别、位置、规模、年代等事项予以登记、公布,并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以及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自该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经批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八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会同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保护措施应当包括维护、修缮、安全、利用、环境整治等内容。

第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刻划、涂污、损坏不可移动文物;

(二)刻划、涂污、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文物保护设施、文物保护单位标志;

(三)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上设置广告;

(四)在设有禁止标志的区域内吸烟或者用火;

(五)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危及文物安全的物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禁止在古文化遗址内倾倒腐蚀性物品、种植有损古文化遗址的植物或者进行有损古文化遗址的挖掘、取土、打桩、顶进、钻探、采石等作业。

第十一条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其风格、高度、体量、色调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和历史风貌相协调。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设计方案报经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审要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十二条经批准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其他作业的,应当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措施,不得危及文物本体的安全。危及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委会的要求,及时采取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委会认可的补救措施;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委会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业;给文物造成损坏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在发现或者出土过文物的区域或者在发现有埋藏文物表征的区域进行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考古调查、勘探手续,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和勘探。上述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结束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证明文书。考古调查、勘探发现文物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与建设单位商定保护措施;需要考古发掘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考古发掘手续后进行。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而未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或者调查、勘探发现文物而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得进行工程建设。

第十四条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有保护管理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

(一)文物保护单位为国有的,使用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其中作为住宅使用的,产权管理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

(二)文物保护单位为非国有的,产权所有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

(三)文物保护单位产权所有人或者产权管理人不明确或者无使用人的,由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管委会指定保护管理责任人。

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管委会应当与保护管理责任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第十五条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养和修缮;

(二)负责文物安全管理,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三)不改变与文物原状直接相关的建筑立面、结构体系、色彩色调、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等,保证文物的完整;

(四)不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五)发现危害文物安全的险情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在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委会报告;

(六)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责任。

保护管理责任人在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前,应当将修缮方案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审查同意的方案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责任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七条在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应当经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委会同意;其中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经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委会应当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不受损害或者污染。

第十八条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保护、利用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需要,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辟为博物馆、纪念馆或者参观游览场所的,应当采取合理安置或者补偿等方式安排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人迁出。

第十九条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对收藏的文物进行科学分类,妥善保管,建立藏品档案,并分别报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委会备案。收藏的文物应当设立专库保管,其中一级文物还应当单独设立专库或者专柜保管。

第二十条市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利用本馆收藏文物举办的陈列展览,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

鼓励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将其举办的文物陈列展览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处理规定的,按照本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委会予以处理:

(一)违反第九条第(一)、(二)项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文物保护设施、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尚未构成治安处罚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条规定,在古文化遗址内实施本规定禁止的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在规定区域内未办理考古调查、勘探手续或者发现文物未采取保护措施而进行工程建设的,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办理考古调查、勘探手续或者采取保护措施;逾期不办理手续或者不采取保护措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擅自或者不按照保护方案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委会收缴违法录制品或者违法所得,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其中,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为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考古勘探方案范文第5篇

笔架山潮州窑遗址公园建设情况汇报

政协第十一届潮州市委员会常委会议《关于“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和市政协常委会第五调研组《发掘潮州陶瓷文化,丰富中国瓷都内涵—关于加快笔架山潮州窑考古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既提出了高瞻远瞩的发展思路,也提出了若干具体的实施建议,对推进我市笔架山潮州窑遗址的保护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笔架山潮州窑遗址是去年1月公布的首批广东省大遗址之一。为了推进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探索我省大遗址保护建设的新路子,去年9月,广东省文化厅和潮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笔架山潮州窑遗址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协议确定在“十二五”期间,广东省文化厅、潮州市人民政府将积极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笔架山潮州窑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该遗址在加强潮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将笔架山潮州窑遗址建设成为我省大遗址保护的示范点。为了充分发挥大遗址在考古研究、文化传播和城市品位等各方面的综合价值,笔架山潮州窑遗址的保护利用定位为考古遗址公园,其规划框架是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相关规范为指导,结合我市韩江东岸(广济桥至韩江大桥)成片改造的用地规划设计,在保护范围外西侧(即10号窑址西面,现粉丝厂一带)拆迁出保护管理及展示利用的建设用地,利用遗址本身及周围的自然环境,把遗址保护与展示结合在一起,打造成一个集遗址陈列馆、重要遗迹展示区和绿化园区为一体的部级考古遗址公园。

为切实推进合作框架协议的既定目标,全面掌握遗址范围内地面、地下的遗存状况,给笔架山潮州窑遗址总体保护规划和遗址公园的建设规划提供详实可靠的科学依据, 2012年6月,潮州市文物旅游局与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制定了《潮州笔架山窑址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并于8月份进场开展第一阶段的调查,主要任务是摸清笔架山范围内有关陶瓷遗址的分布情况、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10月份进入第二阶段的勘探工作,主要目标是通过开挖探方、探沟,确定遗址范围内窑址遗存和遗存堆积。截止12月上旬基本完成野外调查勘探任务,开始进入室内资料收集、汇总和调查勘探报告编写阶段。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地方文博部门克服了历史资料缺失、地形复杂变化等难题,基本摸清了遗址范围内的遗存堆积分布和窑址遗存状况,找到1972年发掘清理后回填的4号、5号、6号三条窑址,并新发现了三处窑址,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特别是新发现了几处较有价值的窑址,为高起点、高要求地推进笔架山潮州窑遗址公园的规划建设奠定了坚实的遗存保护基础。2013年春节后,我们将召开正式的勘探工作成果汇报会。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潮州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文化厅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为指导,结合市政协的有关建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重点任务是依托考古调查成果,全面启动整体保护规划的编制,为考古遗址公园的保护建设确立坚实的法律保障。在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过程中,我们将遵循国家有关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建设的规范,充分评估该遗址的区位条件、资源条件等,实事求是,对各个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合理布设相关设施,尽量弱化建筑设计,以满足最低功能需求为限,多在遗址价值阐释上下功夫,营造既符合遗址保护又充分阐释遗址价值的公园场景。在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宗旨上,强化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核心目的和科学性。扎实依托考古遗址的发现和保存,充分认识考古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将保护为主、考古先行的工作思路贯穿于遗址公园建设的始终。在考古遗址公园的运营模式上,坚持遗址公园的公益性,将其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文化产品的开发,延长文化产业链,扩大文化消费总量,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进而反哺遗址保护。同时积极做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为笔架山考古遗址公园的运营储备管理和研究人才。

考古遗址公园的保护建设是一项大规模的综合性工程,在规划和实施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必将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比如大面积的用地规划、用地拆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遗迹保护展示的技术处理等等。因此,建议在笔架山潮州窑遗址总体保护规划及遗址公园建设规划正式启动之前,由市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笔架山遗址公园保护建设的领导,协调有关用地规划、用地拆迁、资金筹措等重大事项,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潮州市文物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