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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的概念

流动资产的概念

流动资产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联合概念框架; 财务报表列报; 变革

一、引言

2008年10月16日,IASB与FASB两大全球最具有影响力的准则制定机构联合了《财务报表列报的初步观点(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并于2010年9月了建议准则的员工草案,对财务报表列报作了重大修改。FASB于2010年9月了第8号概念公告,同年IASB也紧随其后了2010年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并取代“1989年财务报表编报框架”。根据这两个准则制定机构的联合概念框架研究成果,再仔细推敲财务报表列报的讨论稿,发现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严密的逻辑关系,财务报表列报的讨论稿与联合概念框架所确立的目标完全一致,而联合概念框架的进展又为进一步的财务报表列报变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因此为应对即将到来的财务报表列报的变革,深入研究FASB/IASB联合概念框架以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讨论稿之间的内在联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IASB/FASB联合概念框架及其最新成果概要

为了更好地借鉴美国制定会计准则的丰富经验,制定出一套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IASB于2004年开始与FASB进行相关准则趋同项目的合作,并且把财务报告的概念框架(CF)作为首要的联合项目。双方委员会都一直认为,制定一个连贯的、协调的、内在一致的概念框架体系能够用于评估现有准则和指导新准则的制定。概念框架的根本目的就是为实现财务报告的宗旨并为财务报告的报告主体、信息质量特征、报表要素、确认、计量、列报及披露提供基本的概念与原则。按照原有的计划,两个委员会将该联合概念框架项目分八个阶段推进,具体包括:1.目标和质量特征;2.要素、确认和计量属性;3.初始和后续计量;4.报告主体;5.列报和披露,包括财务报告边界;6.框架目的和在GAAP中的层次;7.对非营利部门的适用性;

8.其他问题。经过这些年双方委员会的共同努力,IASB/FASB联合项目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继2008年5月的征求意见稿(ED)“概念框架:财务报告目标与财务报告信息决策有用性的质量特征与约束条件”之后,FASB于2010年9月了第8号概念公告,而IASB也于同年了财务报告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Reporting 2010),用于取代原先的“1989年财务报表编报框架”。从本质上看,无论是FASB的第8号概念公告,还是IASB新的概念框架,两者都是来自于联合项目的成果,它们内容都是趋于“一致的”。葛家澍(2010)教授在评述美国第8号概念公告时指出,这份概念公告是高质量概念框架的一部分(因为目前仅包括目标和质量特征两个部分),是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新篇章。

FASB第8号概念公告第1章明确了通用财务报告的目标,总的来说就是向现在和潜在的投资人、贷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等主要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他们决策有用的信息,突出强调了决策有用性的目标。通用财务报告能向主要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主体的经济资源与其要求权(由财务状况表及报表附注提供信息),以及由于交易和其他事项引起的经济资源与要求权变动的财务信息。其中,经济资源与其要求权的变动又可以区分为两种变动:一是财务业绩引起的变动;二是来自其他事项和交易引起的变动。而来自经营业绩的变动信息又分为反映权责发生制会计的信息(由综合收益表等提供信息)和过去现金流量变动的信息。所有提供的这些变动信息都是围绕一根主线:即如何预测主体预期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安排与不确定性以及怎样评估主体产生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能力(葛家澍,2011)。这与概念框架确立的决策有用性的目标是相一致的,因为在这一目标下更加关注有关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等信息,能够相关并且如实地反映主体产生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能力,从而更好地达到决策有用的目标。

通过对联合概念框架项目成果――FASB第8号概念公告的解读,可以了解到,IASB/FASB已经明确指出,通用财务报告并不试图表示一个主体的“价值”(value),但是它能够提供信息以帮助现在和潜在的投资人、贷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估计报告主体的价值。也就是说,由于财务报告本身固有的局限性,财务报告做不到也不企图做到反映主体的当前“价值”,只是为相关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信息。而一直以来,无论是FASB还是IASB对于决策有用性的目标描述一直都是处于比较抽象、模糊的层面,对实务的操作缺乏明确、具体的指引,容易让会计实务人员产生这样的困惑:到底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怎样才能体现决策有用性的目标?FASB第8号概念公告将决策有用的目标具体化了,表现为“具体落实在该公告详细分析的财务报告所能提供的、直接或间接与评估主体未来现金流量前景密切关联的各种信息之上”(葛家澍,2011)。也就是联合概念框架下的财务报告的目标――决策有用性,主要是通过提供使用者普遍关注的信息,以预测主体未来现金净流量的金额、时间安排和不确定性,以及评估主体产生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能力,从而达到决策有用性这一目标。IASB/FASB明确了这一具体目标,对于接下来的联合项目研究可以说是做好了铺垫,具有深远的意义。因为在IASB/FASB均以“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为论点的支撑下,目标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指引系统运行的方向。

三、财务报表列报变革与决策有用性的体现

2008年10月16日,IASB与FASB联合了《财务报表列报的初步意见(讨论稿)》,该讨论稿是关于财务报表列报联合研究项目第二阶段的研究成果,对财务报表列报提出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方案。这次的改革主要通过改变财务报表列报的形式和内容来达到刻画主体具有内在一致的财务图景,并通过分解信息有助于预测主体的未来现金流量,同时帮助报表使用者评估主体的流动性和财务弹性等目标。该讨论稿建议了一个财务报表的新分类模式(2010年9月的建议准则的员工草案,将权益部分放入筹资活动)如表1所示。

再次深究这一讨论稿会发现,财务报表列报的变革与联合概念框架所强调的决策有用性的目标完全一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报表列报的目标和原则全面贯彻了决策有用性的目标

IASB/FASB在关于财务报表信息列报模式的初步意见中提出了列报模型的三个基本目标,第一个目标是使整套财务报表之间具有高度综合性、系统性和内在一致性。第一个目标引出了第二个目标与第三个目标,即预测主体的未来现金流量和评估主体的流动性和财务弹性。其目的在于使主体的财务报表更加有用,要求主体提供更详细的信息,这些信息的组织方式能够清晰描绘出一个主体内在一致的财务图景,从而提高主体财务报表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有用性,最终为提高报表使用者作为资本提供者的决策能力服务。首先,财务状况表、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大主表的基本结构趋于一致,要求将主体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便于信息使用者结合三大报表来合理计算关键指标,如主体负债比率、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从而全面、合理地分析主体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其次,主体一方面将价值创造方式(业务活动)与筹资活动分开列报;另一方面又将终止经营信息与持续性业务活动信息分开列报,有利于报表使用者较准确地判断主体未来的现金流量。由此可见,新的财务报表列报的目标和原则就是通过提供信息有助于使用者预测主体未来现金净流量的金额、时间安排和不确定性,以及评估主体产生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能力,从而达到决策有用性这一目标。这与联合概念框架共同确立的目标要求是相吻合的,并且能够很好地贯彻决策有用性的目标。

(二)讨论稿将业务活动从筹资活动中分离将能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

从财务管理角度来说,主体是通过业务活动(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来给股东创造价值的,而筹资活动是为业务活动筹集资金,其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因此,报表使用者判断一个企业的前景如何,主要是通过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来分析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另外,由于商业信用导致的债务从债务融资活动中分离出来归入经营负债,筹资活动的负债多是从银行等债权人处融资所得,因此将业务活动从筹资活动中分离出来,将有利于信息使用者正确、合理地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从而进行合理的决策。

(三)讨论稿要求主体将终止经营单独作为一个部分能够更好地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因为财务报表的使用者通常使用主体经营活动的业绩信息来评估主体未来净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要求主体将终止经营信息单独作为一个部分列示,这虽然仅是一个小小的举动,但是却能为报表使用者预测未来现金净流量提供更好的基础,于细微之处体现概念框架决策有用观的目标要求。

(四)讨论稿要求主体在财务状况表的业务部分和筹资部分分别列报资产和负债,该列报变化伴随着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业务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划分,能更好地提供与主体现金流量有关的信息,以服务于使用者的决策

笔者认为委员会这样的划分颇具创新,突出强调主体现金流量方面的信息及其预测未来现金净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能力。细究其文,讨论稿建议财务报表采用该种分类方式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包括管理层)一般独立于资本结构来分析主体的业绩。将资产和负债按照业务活动和筹资活动进行归集将引起财务状况表形式的大变动,财务状况表不再按照要素分类(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而是按照其功能分类。按照营业活动和筹资活动来分别列报资产和负债,可以清楚地了解管理层用于业务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净资产。这种变动以及由此引起的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于营业活动和筹资活动的划分,更方便使用者计算各项活动的重要财务比率。比如,通过将经营资产净额与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进行比较能够更客观地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通过将经营活动流动资产与经营活动流动负债比较分析经营活动本身所面临的短期财务风险,同理还可以通过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中所面临的长期财务风险,从而使报表使用者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财务风险;还可分别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会计利润与之相对应的现金流量相比较,从而有助于分析其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等等。所有这些信息都围绕一根主线,即如何更好地提供与主体现金流量有关的信息,从而有助于报表使用者预测主体未来产生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以及评估其产生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能力,以服务于使用者的决策。

(五)讨论稿建议将基于不同计量基础的相似资产和负债在财务状况表的不同行次进行列报

相比允许同一报表项目包含基于不同计量基础资产和负债的列报方式,这种分解方式能提供对决策更有用的信息。笔者认为计量基础不同的相似资产和负债所面临的风险不同,带给主体报表的影响也不一样。按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是根据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相比较,以较低者列报于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负债要按照公允价值来调整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以期末公允价值进行列报。显然,前者在会计处理上更加谨慎,给报表造成的“冲击”会更小一些,而后者面临的风险敞口更大,给主体报表造成的“冲击”更大、更加不确定。传统财务报表中同一报表项目包含基于不同计量基础资产和负债的列报方式大大降低了报表的使用价值,一份资产负债表中,有些资产用历史成本反映、有些资产则用公允价值反映,基本的数学规则告诉我们,把通过不同方法获取的数字相加,其结果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将基于不同计量基础的相似资产和负债在财务状况表的不同行次进行列报,能够提高报表使用者预测主体的未来现金流量。

(六)讨论稿建议主体将综合收益表中各组和各类的收入、费用、利得、损失按照这些项目的功能、性质或者同时按照功能和性质作进一步分解,这种水平的分解能给作为资本提供方的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在传统财务报告中,要求主体在附注中披露收入、费用的明细,以提高财务信息的有用性,如今讨论稿中将此部分内容纳入财务报表当中,笔者认为其用意如下:其一,传统财务报告体系中,虽然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体系的主体部分,但是其格式固定、内容也有限,大量信息是高度概括的,使用者要真正看懂其经济内涵,离不开附注,然而,主体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内容越来越多,其中固然有许多重要的信息,但是并不是每位投资者都会付出太大的成本去搜索这些信息,从而使自己的投资决策带有不同程度的盲目性。将投资者普遍需要的信息纳入主表,一方面引起了投资者重视;另一方面减少了投资者分析主体获利能力、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的成本。其二,按功能分类后,主体按收入和费用的性质对项目作进一步分解,这样一方面可以让信息使用者方便地分析主体成本结构,并能与往年可比数据比较分析评价成本管理的水平以及尚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让信息使用者极其方便地分析企业主营业务,并根据上年的可比数据分析主体主营业务发展的状况,从而可以较好地预测未来可持续的现金流量。

(七)讨论稿建议在现金流量表中用直接法列报现金流量能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笔者认为直接法列报现金流量与财务报表目标更加一致,同时也能够提高财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表现在:第一,用直接法列报主体经营现金收入与支出和全面收益的目标是一致的,这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将经营资产、经营负债信息和经营现金收入、支出相联系。第二,关于经营现金收入、支出的信息有助于使用者达到分类的目标,并且这些信息将为使用者评价主体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提供极大的帮助。第三,有关经营现金收入与支出的信息有助于评估主体为进行经营、再投资、偿还债务、对股东分配利润等活动能从经营活动中创造充足现金流量的能力。因此,用直接法列报经营现金流量能够提供与评估主体流动性与财务弹性有关的信息。

另外,讨论稿建议列报模式的附注中包括一张将现金流量调节为综合收益的明细表,该调节表将收入分解为现金,除重新计量外的应计数以及重新计量项目(例如,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入。由此可见,讨论稿中建议采用的调节方法不同于目前现金流量表中所使用的间接法,因为前者是现金流量调节为综合收益,而后者是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讨论稿建议将现金流量调节为综合收益,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单独分析这些构成项目,因为这些项目在帮助报表使用者预测未来现金流量和评估盈利质量时体现的能力不同。

四、联合概念框架及财务报表列报变革对我国的启示

纵观财务报表列报(讨论稿)的创新变革,无不体现与联合概念框架的决策有用性目标的高度一致。虽然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改革仍处于讨论稿阶段,但2011年7月IASB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议程咨询中再次强调指出:“IASB一直在制定可以应用于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以确保适当地列报分布式信息,以及报表中的信息内在一致地反映主体的活动”。可见IASB对财务报表列报改革的决心及改革的方向仍然是“报表中的信息内在一致地反映主体的活动”。在当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下,一方面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变革,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以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及自身利益;另一方面,更需要加强会计基础理论的研究工作。

首先,我国应该借鉴FASB/IASB,以及英国、加拿大等组织和国家构建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成功经验,积极构建适合我国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我国目前尚无完整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仅仅有类似概念框架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但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与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的定位是不同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从本质上说,主要是为准则制定机构制定或评价会计准则提供指南和理论基础。IASC在1989年“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就明确指出:“本框架不是一项国际会计准则,因此不对任何特定的计量和披露问题确定标准。本框架的任何内容都不能取代任何具体的国际会计准则”。而我国基本会计准则却是准则体系的一部分,内容既不规范也不完整,没有形成一个逻辑一致的理论体系,且未能很好地协调和统驭具体会计准则的实施。当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前提是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趋同,财政部于2010年4月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已经表明了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态度。因此我国应当重视在国际趋同中我国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今后制定或修订包括财务报表列报在内的具体会计准则提供指南和理论依据。

其次,在FASB/IASB的联合概念框架(初步意见)中都明显地强调“决策有用性”这一目标。由于各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不一,财务报告的目标形成了“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性”并存的局面(葛家澍,2007)。虽然我国在基本准则(2006)中将“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性”同时列为财务报告的目标,但考虑到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我国将受托责任排在第一位的,决策有用性排在第二位的。IASB与FASB认为,虽然不同类型的主体由于成本限制等其他原因可以对他们作出不同要求的财务报告,但其财务报告目标应当是一致的,即为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IASB与FASB坚持认为“决策有用性”是财务报告的唯一目标,并且认为这一目标已经涵盖了“受托责任”的要求。如果在理论上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不能提出需要不同财务报告目标考虑的充分理由,在当前国际趋同的背景下,我国可能要重新审视财务报告目标的定位,因为只有明确了财务报告的目标定位,才能理解财务报表列报变革所产生的影响及其所要达到的目标,进一步明确将来在财务报表列报变革中的方向。

最后,无论是FASB/IASB的联合概念框架,还是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讨论稿,两者都强调了如何更好地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现金流量方面的信息,即如何预测主体未来现金净流量的金额、时间安排与不确定性以及怎样评估主体产生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能力,以便更好地实现决策有用性的目标。而当前我国的报表使用者普遍关注的是有关盈利性指标方面的信息(即更加注重利润表的信息),对于现金流量表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利用。这一方面与我国一直以来所强调的业绩考评指标和受托责任的财务报告目标有关;另一方面这也与我国不太重视现金流量理论的相关研究有关。未来国际财务报告的目标将会更多地转向决策有用性,更加注重现金流量方面的相关信息。因此,我们一方面应当重视现金流量理论的研究;另一方面不断完善相关业绩考评的指标,引导信息使用者在决策的时候关注现金流量的信息,从而提高信息使用者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结束语

财务报表列报的创新变革,体现和贯彻了联合概念框架的思想精髓――决策有用性的目标。而IASB在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议程咨询中再次强调指出的“IASB一直在制定可以应用于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以确保适当地列报分布式信息,以及报表中的信息内在一致地反映主体的活动”这一内容,进一步说明了IASB对未来财务报表列报变革的决心及改革方向,而FASB/IASB联合概念框架取得的最新进展,为即将到来的财务报表列报的变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 葛家澍,陈朝琳.财务概念框架的新篇章――评美国FASB第8号概念公告(2010年9月)[J].会计研究,2011(3).

流动资产的概念范文第2篇

在中国制造升级版主线上,主力机构在将手机游戏概念束之高阁之际,将炒作路线转向了信息消费概念股的价值洼地,柔性屏概念股和软件概念股就是主力机构挖掘的新主流热点。柔性屏产业作为智能穿戴产品的产业链,其覆盖信息产业及新材料产业领域。柔性屏是新科技革命的成果,其市场规模未来7年将扩大250倍。本周市场柔性屏概念股龙头中京电子摘得本周涨幅冠军,小米红米手机概念股龙头利亚德获得周涨幅亚军,智能手表龙头康耐特周涨幅居前。软件概念股成为信息消费概念股主战场,软件概念股成为本周TOP第一的主流热点,18只概念股掀起涨停热潮。据工信部信息,上半年我国软件产业在出口持续低迷、外包服务继续放缓的情况下却效益向好,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3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5%,据预计,随着国家扶持政策的落实,下半年软件产业的表现将更加出色,未来软件产业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巨大。中国软件、川大智胜双子星率先启动,带动了以海隆软件、久其软件、榕基软件新三剑客为龙头的软件股涨停热潮。笔者认为,软件概念股的炒作或是中线炒作的刚刚起步,中线会有更大的获利机会。

在金融创新投资主线上,主力机构继续沿着互联网金融和新金改进行炒作。货币基金抢滩新媒介,互联网金融迎来高速发展热潮,以鸿博股份为龙头的网络概念股6天5涨停,重演浙江东日去年暴龙走势;以证通电子为代表的移动支付概念股、以(收益宝)为代表的网络金融概念股、以民生投资、瑞茂通为代表的电子商务概念股,以棒杰股份为代表的义乌贸易金融概念股、以香溢融通为代表的钱荒概念股走势也不错。

中央政治局会议本周刚结束,“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推动新兴服务业和生活业发展”的政策定调引起笔者的关注,笔者认为下半年的主题投资应会围绕上述四大板块展开炒作。

流动资产的概念范文第3篇

作者:陆建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理事

一、新概念框架的定位及其结构

理事会认为概念框架在会计准则制定和会计实务处理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尤其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需要一套能够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概念清晰、内容完整、逻辑一致的概念体系来为其提供理论支持和概念基础。为此,理事会在新概念框架中,将概念框架定位为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帮助理事会在一致的概念基础上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此,理事会强调,新概念框架应当是一个全面的框架,应当涵盖理事会在会计准则决策中所涉及的最为重要和主要的议题,应当能够帮助理事会更好地制定出一套内在一致的会计准则,特别是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无论是在同一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规范还是在不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规范的,均应当采用相同或者相似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概念框架应当在其中起到统驭作用。

二是帮助财务报表编制者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在通常情况下,财务报表编制者应当基于各具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拟定其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对于某项或某类特定交易,在尚没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或者在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但该准则允许选择不同会计政策的情况下,财务报表编制者可能需要依据概念框架来拟定(或选择)其适用的会计政策,即财务报表编制者需要按照概念框架的要求,依据能否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能否达到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能否满足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等,来决定其所应采用的会计政策。

三是帮助所有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理解和诠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近年来,由于交易越来越复杂和有关方面对财务信息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有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得相对复杂,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些准则已经成为现实问题,而通过概念框架则可以为此提供一个较好的切入点。有关方面可以通过概念框架中的理论和概念基础,更好地理解理事会为什么在有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做出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其决策依据是什么,其成本效益是如何考虑的。毫无疑问,这对于正确理解和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很有助益。

基于此,新概念框架主要规范了通用财务报告的目标是什么、什么财务信息是有用的、如何界定财务报表要素及其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要求等财务会计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新概念框架从结构上共分八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第一章为“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主要涉及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有用性及其局限性,关于报告主体的经济资源、对主体的索取权和这些资源和索取权变动的信息,以及关于主体经济资源使用的相关信息等内容。

(二)第二章为“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主要涉及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以及对有用财务信息的成本制约因素等内容。

(三)第三章为“财务报表和报告主体”,主要涉及财务报表的范围界定和报告主体的界定等内容。

(四)第四章为“财务报表要素”,主要涉及财务报表要素的组成及其定义等内容。

(五)第五章为“确认和终止确认”,主要涉及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过程、确认标准以及终止确认等内容。

(六)第六章为“计量”,主要涉及可选择计量基础的组成及其所提供的信息、选择计量基础时所应考虑的因素等内容。

(七)第七章为“列报和披露”,主要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的目标及其原则、财务报表要素分类的原则、财务报表信息归总的原则等内容。

(八)资本和资本保持的概念,主要涉及资本的概念、资本保全的概念和利润的决定、资本保全调整等内容。

以下将对上述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介绍,并评估其影响。

二、新概念框架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

新概念框架将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定位为“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有关报告主体的、对现有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信贷者做出有关向主体提供资源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原概念框架将财务报表的目标定位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在经济决策中有助于一系列使用者的关于主体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新概念框架相比于原概念框架,在财务报告目标方面发生了诸多变化:

1.引入“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概念。理事会认为,理事会有责任拟定财务报告的目标,而不仅限于财务报表目标,尽管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体部分,理事会讨论的许多问题也主要是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问题,但是如果概念框架的范围仅限于财务报表范畴,明显过于狭窄,比如有关公司战略、风险、未来预期等相关信息,可能无法在财务报表中揭示,但可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向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理事会同时认识到,不同的使用者可能有不同的信息需要,从而要求提供不同的财务信息或者相关报告,理事会认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当聚焦于通用目的财务报告,如果需要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不同的财务信息及其报告,其成本将非常高昂。因此,理事会认为,新概念框架和未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围绕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仍然是满足使用者需要最为有效的方式。

2.明确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为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信贷者这些基本使用者(PrimaryUsers)。理事会认为,许多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信贷者通常无法要求报告主体直接向他们提供信息,因此,他们只能依赖于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来获取他们所需要的大多数财务信息。基于此,理事会将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信贷者界定为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基本使用者,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是为了满足这些基本使用者的决策信息需要。而在原概念框架下,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雇员、贷款人、供应商和其他商业债权人、顾客、政府及其机构和公众”,理事会认为原概念框架的使用者群体过于宽泛,作为通用目的财务报告,其基本目的应当是满足那些无法直接从报告主体中获取财务信息但又需要做出有关向主体提供资源决策的使用者的信息需要,这些使用者无疑应当是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信贷者,至于其他诸如监管部门、公众等,他们可能会发现通用目的财务报告对他们也是有用的,但他们不应是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基本服务对象。

3.明确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满足的基本使用者的决策主要是资源配置决策(ResourceAllocationDecisions)。原概念框架在描述财务报表目标时,只强调财务报表要满足使用者的经济决策(EconomicDecisions)需要,但没有对经济决策的涵义和范围做出清晰界定。新概念框架认为,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主要满足基本使用者的资源配置决策需要,将使用者的决策明晰化。理事会认为,使用者的这些资源配置决策主要包括三类:(1)购买、出售或持有权益或债务工具;(2)提供或者结清贷款或其他形式的信贷;(3)对会影响主体经济资源使用的管理层行为行使表决权或施加影响。理事会认为上述资源配置决策依赖于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信贷者所预期的投入资源的回报,而对这些回报的预期又依赖于他们对报告主体两个方面情况的评估:一是对主体未来净现金流入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情况的评估;二是对管理层关于主体经济资源经管责任(Stewardship)履行情况的评估。为了进行这些评估,这些使用者需要以下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是关于主体经济资源、对主体的索取权以及有关这些经济资源和索取权变动情况的信息;二是关于主体管理层如何有效率和有效果地解脱其使用主体经济资源的责任情况。而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使命便是尽可能地提供这两方面的信息,以满足使用者评估主体现金流量和管理层经管责任履行情况的需要,并进而为其资源配置决策服务。

新概念框架较好地构筑起了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使用者决策、使用者决策相关的信息需要及其与财务报告2之间关系的逻辑体系,澄清了经管责任在财务报告目标中所扮演的角色,使财务报告目标更加清晰一致,更加具有指导意义。

(二)关于有用的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那么什么样的财务信息是有用的,就显得十分重要。新概念框架对有用的财务信息应当具备哪些质量特征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并建立了有用财务信息质量特征的层次结构。新概念框架认为,有用的财务信息应当具备相关性(Relevant)和如实反映(FaithfulRepresentation)两个基本的质量特征,在此基础上,新概念框架提出了可比性、可验证性、及时性和可理解性四个提升性质量特征,新概念框架还认为有用的财务信息还需要考虑成本制约(CostConstraint)因素。

1.关于基本质量特征

新概念框架规范了两个基本质量特征:一是相关性;二是如实反映。

新概念框架规定,相关的财务信息应当能够使使用者做出的决策有所不同,换句话说,有能力使使用者做出不同决策的信息是相关的。如果财务信息具备预测价值(PredictiveValue)和(或)确证价值(ConfirmatoryValue),则表明该信息有能力使使用者做出的决策有所不同,从而表明该信息是相关的。新概念框架还强调,重要性(Materiality)是基于有关项目性质和(或)程度的、在主体特定层面的相关性。

新概念框架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其意在反映的经济现象的实质,因此将“如实反映”作为一项基本的质量特征。“如实反映”要求在最大程度可能的情况下,有关信息应当完整(Complete)、中立(Neutral)和无差错(FreefromError),但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方面都要求完全正确。新概念框架强调,中立性需要审慎判断的支持。审慎性是指在不确定条件下做出判断时应当保持谨慎,即资产和收益不得高估,负债和费用不得低估;同样地,资产和收益也不得低估,负债和费用也不得高估,否则它们会导致未来收益或费用的高估和低估。

2.关于提升性质量特性

除相关性和如实反映两个基本质量特征外,新概念框架提出了有用的财务信息的四个提升性质量特征,即可比性、可验证性、及时性和可理解性。新概念框架强调,这四个质量特征可以使信息的有用性进一步增强,但它们不能使无用的信息(比如不相关的或者不如实反映的信息)变得有用。换句话说,这四个提升性质量特征扮演的是“锦上添花”的角色。比如,可比性可以使使用者辨认和理解有关项目的异同;可验证性可以使使用者确信相关信息是否如实反映了其意在反映的经济现象;及时性可以使使用者在其决策时及时获得能够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可理解性要求财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清晰、简洁从而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等。

3.关于成本制约因素

新概念框架认为,成本一直是财务报告所能提供信息的一个制约因素。在考虑成本制约因素时,新概念框架强调,理事会应当评估要求主体提供特定信息的收益是否能够超过编报和使用这些信息的成本。新概念框架还强调,理事会在制定准则考虑成本制约因素时,应当从财务信息的提供者、使用者、审计师、学术界以及其他方等广泛的范围获取有关新准则的成本和收益信息,而且这种成本-收益的考虑不应当局限于单个报告主体,应当从广泛的财务报告整体范畴来考量。

4.关于有用的财务信息质量特征的主要变化

在原概念框架下,财务信息质量特征分为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等四个主要的质量特征,其中,重要性纳入相关性范畴,如实反映、实质重于形式、中立性、谨慎性和完整性纳入可靠性范畴,及时性纳入相关和可靠信息的制约因素范畴。新概念框架与原概念框架相比,在有用的财务信息质量特征方面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建立了有用的财务信息质量特征的层次结构。新概念框架区分了基本质量特征和提升性质量特征,把相关性和如实反映作为有用的财务信息必备的基本质量特征,突出了这两个质量特征的重要性,其他质量特征(如原概念框架中的可理解性和可比性)则作为提升性质量特征,这对于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实务的处理更有指导意义。而原概念框架没有做这方面的层次区分,容易导致在涉及具体会计处理时出现相关信息质量特征取舍上的困难,甚至顾此失彼或者轻重难分。

二是将“如实反映”取代“可靠性”作为基本质量特征。新概念框架不再保留原概念框架中的“可靠性”质量特征,取而代之以“如实反映”质量特征。理事会在2010年修订概念框架时已经做出了该项决议,但之后收到了不同的反馈意见。为此理事会又对此进行了重新审议,理事会最后决定保持原来的决议,即将“如实反映”而不是“可靠性”作为基本质量特征。其原因是原概念框架并没有清晰界定和传递“可靠性”的涵义,在实践和征询意见过程中,不同的人对于可靠性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有人将其理解为可验证性,有人将其理解为准确性,有人将其等同于在计量不确定性下的可容忍度等。显然,作为一个财务信息质量特征,应当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和界定,而可靠性在概念和涵义方面不够清晰,为此,理事会决定使用“如实反映”的术语,并细化“如实反映”所包含的内涵,从而更好地反映出财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

三是进一步澄清了审慎性在财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中的涵义和地位。近年来关于审慎性在财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颇有争议,尤其是在2010年理事会修订有关财务信息质量特征部分内容时,基于审慎性有可能与中立性不相一致的考虑,曾经不再将审慎性包括在财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相关内容中,为此引起了不少争议。新概念框架重新引入了审慎性的表述,强调审慎性是指在不确定条件下做出判断时应当保持谨慎,它不允许高估或者低估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即审慎性判断的行使应当不影响中立性或者应当与中立性相一致。

四是明确了计量不确定性与“如实反映”质量特征之间的关系。新概念框架认为,强调“如实反映”的质量特征要求并不表明不能有计量不确定性,或者计量不确定性太高并不表明无法满足“如实反映”的要求或者提供有用的信息。新概念框架认为,使用合理的估计是编制财务信息的根本特征之一,它不会降低财务信息的有用性,只要这些估计得到了清楚并准确的描述和说明即可。

(三)关于财务报表和报告主体

新概念框架新增了有关“财务报表和报告主体”的内容,原概念框架没有相关内容。新概念框架将“财务报表”界定为“提供关于报告主体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情况的特定形式的财务报告”;将“报告主体”界定为“要求编制财务报表的主体或者可选择编制财务报表的主体”,明确报告主体不一定是法定主体,它可以是一个主体的一部分,也可以包括多个主体。报告主体界定的是财务报表的边界范围,因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新概念框架强调,在某些情况下,尤其是报告主体不是法律主体的情况下,有时要决定报告主体的恰当边界可能是困难的,因此,新概念框架要求从考虑主体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要角度来决定其边界,即使用者要求的信息应当是相关的、如实反映的。

新概念框架根据新报告主体概念的界定,区分了合并财务报表、未合并财务报表和汇总财务报表的概念区别。其中,合并财务报表提供的是母子公司作为单一报告主体的有关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信息;未合并财务报表提供的是母公司作为单独报告主体的有关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信息;汇总财务报表提供的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并非由母子公司关系联结在一起的报告主体的财务信息。

(四)关于财务报表要素

新概念框架与原概念框架相比,在财务报表要素构成上没有变化,都包括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等五个要素,但是在要素定义方面,则发生了一些变化。新老概念框架下各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如表1所示。

新概念框架与原概念框架相比,主要针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作了改进:

1.关于资产定义的改进

关于资产定义的改进,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的资产定义明确资产是经济资源,并进一步通过单独定义经济资源的方式将资产的实质界定为有潜力产生经济利益的权利,即将资产聚焦于权利而不是经济利益的最终流入,这是资产定义的突出变化,实现了资产的实质由传统的实物资产(PhysicalObject)到权利的嬗变,适应了经济金融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对会计理论和会计基本概念创新的需要。

二是新的资产定义删去了原资产定义有关“未来经济利益预期流入”的要求,即在资产定义中淡化了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标准,而原资产定义则要求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是确定的或者很可能的,这也是新概念框架对资产定义的又一个突出变化。

三是明确资产定义中尽管取消了经济利益流入可能性标准,但并不表明经济利益流入可能性很低的经济资源一定会确认为资产,新概念框架强调,资产的确认除了需符合其定义之外,还需要满足有关确认标准和计量要求等。

表1新老概念框架下财务报表要素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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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负债定义的改进

关于负债定义的改进,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的负债定义明确负债的实质是转移经济资源的义务,而不是经济利益的最终流出。

二是新的负债定义通过对义务的界定引入了“没有实际能力可予避免”的新的负债标准,按照该标准,无论该义务是法定义务还是推定义务,无论该义务有确定的对手方还是没有确定的对手方,只要主体没有实际能力予以避免,即符合负债的定义,这是对负债进行进一步清晰界定的一大变化。

三是新的负债定义删去了原负债定义中有关“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的要求,和资产定义的变化相同,新负债定义淡化了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标准,使得在负债定义中,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要求降低了。当然,和资产定义的有关规定一样,新概念框架强调,负债的确认除了需符合其定义之外,还需要满足有关确认标准和计量要求等。

关于收益和费用的定义,尽管从字面上看变化不大,但是由于收益和费用的定义是依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而界定的,因此,资产和负债定义的变化其实在本质上也对收益和费用的内涵和外延产生了影响。另外,新概念框架还强调,尽管收益和费用是从资产和负债变化角度进行定义的,但并不表明收益和费用信息的重要性低于资产和负债的信息,两者同等重要。

(五)关于确认和终止确认

新概念框架对原概念框架中的“确认”部分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完善,同时增加了“终止确认”的内容。

1.关于确认标准的变化

确认是指将符合财务报表要素——资产、负债、权益、收益或费用定义的项目纳入财务状况表或者财务业绩表的过程。

原概念框架规定了两条财务报表要素确认标准:一是与某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将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主体;二是对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符合这两条确认标准,相关项目才予以在财务报表内加以确认。

新概念框架对该确认标准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不再保留原概念框架的两条确认标准,而是按照原则导向,建立了新的确认原则和标准。新建立的确认原则是将确认标准明确指向财务报告目标和有用的财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上,即如果因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资产或负债和相应的收益、费用或权益的变动信息对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是有用的,则表明该确认是恰当的。具体而言,新概念框架在要求有关项目符合财务报表要素定义的前提下,提出了两条确认标准:一是有关资产或负债以及相应的收益、费用或权益变动的信息是相关的;二是如实反映了有关资产或负债以及相应的收益、费用或权益变动的情况。有关项目只有在满足这两条确认标准的前提下,才能予以确认。

关于上述确认标准中的“相关性”标准,新概念框架强调,该标准可能会受到以下两个因素的影响:

一是资产或者负债的存在是否有不确定性;

二是即使资产或者负债存在,但是相关经济利益流入或者流出的可能性较低。

关于上述确认标准中的“如实反映”标准,新概念框架强调,该标准可能会受到以下三个因素的影响:

一是计量不确定性的影响。新概念框架强调,在许多情况下,都会存在计量不确定性,有时即使存在较高程度的计量不确定性,也不能阻止有关会计估计提供有用的信息。当然在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有关资产或负债可获得的所有相关计量都存在非常高的计量不确定性,而且没有一项计量能够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包括相应的收益或费用)的有用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相关资产或负债就不符合确认标准,就不应予以确认;

二是确认的内在不一致性(即会计错配)。新概念框架强调,在有些情况下,确认一项资产或者负债,要考虑相关的资产或负债是否也应予确认,如果相关资产或负债不确认,可能会导致资产负债确认上的内在不一致(会计错配),从而无法如实反映一项交易或事项的全貌;

三是列报和披露的要求。新概念框架强调,确认只是向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的一环,考虑相关信息的列报和披露要求,有助于更好地使所确认的金额如实反映有关资产、负债、权益、收益或费用等情况,因此在考虑确认条件时应当将其与有关列报和披露要求有机结合起来。

2.关于新增的终止确认的内容

终止确认是财务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几乎所有的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最终都会涉及到终止确认问题,为此需要统一规范相应的处理原则,但是原概念框架并没有涉及这一内容。为此,新概念框架增加了终止确认的内容,规定终止确认是指将已确认资产或负债的全部或部分从主体财务报表中移除,终止确认通常发生在有关项目不再符合资产或负债定义时,其中,对于资产而言,当主体对所确认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失去控制时,通常应当对该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予以终止确认;对于负债而言,当主体对所确认负债的全部或部分不再有现时义务时,通常应当对该负债的全部或部分予以终止确认。

新概念框架规定了终止确认会计处理的具体目标,即终止确认会计处理应当旨在如实反映两方面的信息:一是终止确认交易事项发生后主体留存的资产或负债情况;二是终止确认交易事项导致的主体资产或负债变动情况。

根据上述具体目标,新概念框架根据不同的交易情形规定了终止确认的具体处理原则。比如资产报废了、负债到期了,相关的资产或负债(包括全部或部分)应当予以终止确认,以如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变化情况;如果资产还没有报废或者负债还没有到期,但资产或者负债转移给了其他方,在这种情况下,新概念框架亦规定了相应的终止确认原则,即主体通常可以通过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或者负债加上恰当的列报和披露来如实反映资产或负债转移情况;但在一些有限情况下,主体可能需要继续确认所转移的资产或负债部分,并将所收到的收入或者支付的支出确认为一项负债或者资产处理,同时加上恰当的列报和披露要求。显然,新概念框架对不同情形下的终止确认会计处理原则的规定,对于有关会计实务尤其是资产或负债的转移的会计处理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六)关于计量

原概念框架尽管规范了财务报表要素计量的相关内容,但内容非常简单,只是列示了四种不同的计量基础(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同时指出“主体编制财务报表最为常用的计量基础是历史成本,应用历史成本时常常结合其他计量基础”。原概念框架没有对如何选择不同的计量基础、选择不同计量基础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做出任何规范和明确,原概念框架也没有涉及近年来已经被越来越多使用的公允价值等现行价值计量基础等相关内容。因此,原概念框架在为财务报表要素计量提供原则指引方面显得十分欠缺,也是原概念框架饱受诟病的一个重要方面。

新概念框架在财务报表要素计量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用了较大篇幅构建了新的计量基础体系、明确了不同计量基础意在提供的信息以及选择不同计量基础时应当考虑的要素,是对原概念框架的重大改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构建了新的计量基础体系

新概念框架将计量基础分为两大类:一是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二是现行价值计量基础。

关于历史成本计量基础,新概念框架明确了以下几点:

一是历史成本应当至少提供有关所计量项目的交易(或其他事项)价格信息,但原则上不反映价值变动信息;

二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并不表示有关资产负债的历史成本一成不变,有时也需要随着时间推移和情况变化予以更新,比如资产发生损耗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资产发生减值需要调减资产历史成本;履行负债义务所需转移的经济资源价值增加导致履行负债出现亏空,从而需要调增负债历史成本等;

三是对有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计量,是历史成本计量基础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会计领域的具体应用,摊余成本属于历史成本计量基础范畴。

关于现行价值计量基础,新概念框架明确了以下几点:

一是现行价值应当提供有关计量日状况更新方面的信息,即有关资产或负债的现行价值应当反映自前期计量日后包括在该现行价值中的现金流量估计以及其他因素的变化情况;

二是现行价值计量基础包括公允价值、在用价值(针对资产)和履约价值(针对负债)以及现行成本,其中,公允价值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当前预期;在用价值和履约价值反映主体特定的对资产或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当前预期;现行成本反映当前购买相同资产需要支付或者承担相同负债应当收到的金额。新概念框架从而对公允价值、在用价值和履约价值、现行成本的概念及其所反映的现行价值信息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和区分。

2.明确了选择不同计量基础应当考虑的因素

新概念框架明确,选择不同计量基础应当考虑的因素主要是相关性和如实反映,以使所提供的信息对使用者有用。由此可见,新概念框架在明确选择计量基础应当考虑的因素时,和前述确定财务报表要素确认原则和标准应考虑因素一样,均指向了财务信息质量特征和财务报告目标上,从而使得整个概念框架的逻辑体系更加严谨、更加内在一致,也更有说服力。

具体而言,关于一项计量基础所提供的信息能否满足相关性的要求,新概念框架认为,主要受到两方面的影响:

一是资产或负债的特征,比如有些资产或负债对市场因素或其他风险非常敏感,其历史成本与现行价值存在显著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者认为有关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变动信息对他们是有用的、重要的,那么,这些资产或负债的历史成本可能就无法提供相关的信息,而现行价值则可能能够满足提供相关信息的需要。

二是资产或负债贡献于未来现金流量的方式,比如,一个主体的业务活动需要把若干不同的经济资源组合在一起才能间接地产生现金流量(如固定资产,一般需要和其他经济资源组合在一起,才能产生现金流量),在这种情况下,历史成本或现行成本可能能够提供相关的信息。反之,如果资产或负债能够直接产生现金流量,那么现行价值计量基础有可能能够提供相关的信息。新概念框架强调,资产或负债能否直接产生现金流量和主体的业务活动是判断一项计量基础是否满足相关性要求的两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关于一项计量基础所提供的信息能否满足如实反映的要求,新概念框架认为,主要受到计量不一致性和计量不确定性两方面的影响:

一是计量不一致。新概念框架认为,当财务报表包括计量不一致(会计错配)时,这些财务报表在某些方面有可能无法如实反映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一项资产或负债与另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现金流量直接相关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这项资产或负债及其相关的资产或负债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进行计量,有可能无法如实反映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对该类资产或负债及其相关的资产或负债,可能需要采用相同的计量基础;

二是计量不确定性。新概念框架强调了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对资产或负债采用某计量基础进行计量但存在计量不确定性,甚至较高的计量不确定性,并不表明该计量基础无法提供相关的信息;另一方面,对资产或负债采用某计量基础进行计量,但计量不确定性如此之高,以致于无法充分地如实反映资产或负债的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考虑选择采用其他计量基础计量这些资产或负债是恰当的。

新概念框架还讨论了财务信息质量特征中,提升性质量特征以及成本制约因素对计量基础选择的影响,并提供了有关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的计量技术方面的指引,这些内容都是新概念框架相比于原概念框架的重要突破,对于未来会计计量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七)关于列报和披露

原概念框架没有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的内容,新概念框架增加了相关内容,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的目标、原则以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分类、抵销、汇总等原则进行了明确,尤其是对损益及损益表、其他综合收益及其转回等列报和披露原则作了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定位损益表(TheStatementofProfitorLoss)为反映报告期间主体财务业绩的基本报表;

二是明确损益(ProfitorLoss)可以是一张财务业绩表的单独部分(如损益是综合收益表的组成部分),也可以是一张单独报表的内容(如单独的损益表);

三是明确所有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原则上应当包括在损益表中;

四是明确在例外情况下,理事会可以决定将某些收益或费用项目(主要源自资产或负债的现行价值的变化)排除在损益表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从而更加如实反映主体的财务业绩,向使用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

五是明确所有包括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收益和费用项目原则上均可在以后期间转回至损益,只要该转回能够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或者更加如实反映主体的财务业绩,如果该转回无法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或者无法更加如实地反映主体的财务业绩,那么理事会可以决定对该包括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收益和费用项目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八)关于资本和资本保全的概念

原概念框架对资本和资本保全的概念进行了专门阐述,新概念框架也专辟一章介绍了资本和资本保全的概念及其对利润决定的影响,除个别文字修改外,新概念框架对原概念框架在这方面的相关内容没有作任何原则性的修改。本文为此对该部分内容不再赘述。

三、新概念框架修订完善对会计准则制定和会计审计实务发展的影响

新概念框架是理事会应对近二三十年来金融创新、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以及使用者信息需求变化等的需要而做出的一次财务会计基本概念领域的变革,尽管新概念框架本身不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范畴,但它对未来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审计实务的发展则有着较为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新概念框架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的影响

新概念框架虽然本身不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但它的实质是准则之准则,即它扮演着统驭和指导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角色,是理事会研究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做出各项技术决策的理论源泉和概念基础,新概念框架在本次修订完善中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概念框架的这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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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新概念框架对财务报告目标、财务信息质量特征、报告主体、财务报表要素及其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原则的明确、修订和完善,必将对理事会的决策和未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比如,新财务报告目标聚焦于投资者、债权人等基本使用者的决策需要,要求理事会在未来研究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需要更好地研究基本使用者的决策模型及其信息需要;新概念框架突出相关性和如实反映这两个基本财务信息质量特征,并将其贯穿于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的全过程,要求理事会在做出相关决策时需要更充分地考虑这两个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新概念框架对资产和负债进行了重新定义,将资产和负债的本质定位为“权利”和“义务”,并在定义中取消了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的“可能性”标准,强调通过判断“是否有潜力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主体”或者“主体是否有实际能力避免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主体”来看有关权利和义务是否符合资产或负债的定义,这使得现行实务中某些目前不符合资产负债定义的项目,未来有可能符合资产或负债的定义,从而对资产和负债的界定和范围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新概念框架对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做出了大量具体规定,为理事会做出有关项目的确认和计量决策设置了具体约束条件、标准和原则,将会进一步增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内在一致性,增强准则的可理解性和说服力。总之,新概念框架为理事会制定和发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设置了更加清晰一致的约束和指引框架,有助于理事会更好地制定一套全球公认的、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

(二)新概念框架对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影响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并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因此,新概念框架的修订完善毫无疑问对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发展是有影响的。

中国于2006年2月15日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3,该基本准则扮演着中国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角色,但是该基本准则是基于原国际概念框架的有关内容制定的,随着新概念框架的和生效,新概念框架对中国会计准则制定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我国基本准则未来将何去何从。

显然,我国基本准则的修订完善势必需要提上议事日程,否则会出现具体准则的制定与基本准则不相一致的情况,即未来具体准则可能是根据与新概念框架下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而制定的,因此具体准则可能已经体现了新概念框架的理念和原则,但是基本准则仍然遵循的是原概念框架的理念和原则,这种情况不仅会对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产生不利影响,还有可能会对有关会计准则的理解和解释以及会计实务的处理产生困扰。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现行基本准则属于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会计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属于部门规章),对其语言、范式、约束力等均有一定的特殊要求,而新概念框架则明确不属于准则组成部分,不存在上述特殊性,这也使得我国基本准则的修订完善可能具有独特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未来在修订我国基本准则时,如何对基本准则进行定位或者重新定位,如何摆布好基本准则与概念框架之间、法律与概念指引之间的关系,将是一大挑战,需要有关理论和观念上的创新与突破。

(三)新概念框架对会计实务处理的影响

前已述及,新概念框架除了规范和约束理事会的决策行为、指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外,还发挥着帮助财务报表编制者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以及帮助财务报表编制者理解和诠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作用。尤其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于某项或某类特定交易尚没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的情况下,财务报表编制者可以依据概念框架来拟定其适用的会计政策,对相关交易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因此,新概念框架对会计实务处理其实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正确学习、理解新概念框架的内涵、变化及其影响,显得十分重要。与此同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即各项会计处理原则的理论基础和理由往往来自概念框架,掌握新概念框架的精神和内涵,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助于更好地运用会计职业判断,有助于更恰当地选择有关会计政策(在有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会计政策选择的情况下),从而更好地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

(四)新概念框架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的影响

会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执业依据和准绳之一,新概念框架的修订完善无疑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也会产生较大影响,为此,我们需要未雨绸缪,充分评估新概念框架对审计实务的影响,及时做好应对工作。具体而言,新概念框架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的影响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概念框架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内容,从而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更有针对性的、更准确的专业意见和专业服务。

二是新概念框架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更好地开展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工作,通过新概念框架提供的有关概念基础、理念和原则要求,敦促和推动客户遵循准则,选择恰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减少不必要的审计风险。

三是新概念框架为实务中出现的许多新型的或者复杂的、尚未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范或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范存在空白的领域提供了原则指引,而这些领域往往是客户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支持有较大需求的地方,注册会计师为此需要充分掌握新概念框架的精神实质和内涵,根据概念框架的原则指引,为客户提供恰当的和公允的专业意见与技术支持。

流动资产的概念范文第4篇

营运资本计算公式: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营运资本可以反映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是判断和分析企业资金运作状况和财务风险程度的重要依据。 营运资本详细公式: 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总资产-非流动资产)-(总资产-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非流动资产=长期资本-长期资产。 营运资本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的解释。广义营运资本的意义就是企业的流动资产总额,这个概念主要在研究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周转状况时使用。 狭义的营运资本是指企业的流动资产总额减去各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也称净营运资本。由于净营运资本被视为可作为企业非流动资产投资和用于清偿非流动负债的资金来源,所以,狭义的流动资本概念主要在研究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时使用。因此,企业营运资本的持有状况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风险两个方面。

(来源:文章屋网 http://www.wzu.com)

流动资产的概念范文第5篇

2013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一份综合讨论稿“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复核”(A Review of 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Reporting)。该讨论稿包括:修订资产和负债定义、引入终止确认的相关指引、澄清其他综合收益的目标和目的及建立列报和披露框架等。这是继2010年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联合“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报告主体”征求意见稿之后,关于概念框架建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财务报告(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CF)是由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与之相关的其他基本概念所组成的体系。概念框架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佩顿(William A. Paton)的《会计理论》、坎宁(John B. Canning)的《会计学中的经济学》及佩顿和利特尔顿(Ananias C. Littleton)的《公司会计准则导论》等,并于20世纪70年代得以蓬勃发展。美国最先研究并制定CF,FASB从1978年开始至今共了8项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s),形成了广度和深度均跻身于世界领先地位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此后,一些国家及相关国际组织先后效尤,了各自的概念框架,如IASC(IASB的前身)于1989年了“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The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制定了“财务报告原则公告”(Statement of 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SP);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了“财务报表概念”(Financial Statement Concepts,FSC)等。各准则制定机构的概念框架不仅名称不同,在形式、内容上也各有差异。2002年,IASB与FASB正式签署“诺沃克协议”(Norwalk Agreement),逐渐意识到消除各自概念框架差异的重要性,并将“联合概念框架项目”(Conceptual Framework——IASB-FASB Joint Project)列入趋同计划。2004年10月,该联合项目正式启动,分8个阶段进行,包括目标和质量特征、要素和确认、计量、报告主体、列报和披露、目的和地位、对非盈利主体的应用及剩余问题。上述各阶段中仅有第一阶段“目标和质量特征”已确定终稿并于2010年9月纳合概念框架作为第1章“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和第3章“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第四阶段“报告主体”于2010年3月征求意见稿,但尚未确定终稿;第二和第三阶段“要素和确认”、“计量”进行了广泛讨论,但尚未任何咨询文件(仅在2008年10月对资产要素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过暂行工作定义);其余阶段则基本上未开展任何工作。

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IASB与FASB集中精力先行研究和制定两者之间更为急迫的“趋同项目”而决定暂时搁置“联合概念框架项目”。2011年以后,随着美国FASB单方面放缓会计准则的趋同进程,重启“联合概念框架”更是变得遥遥无期。然而,要制定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就必须对过时已久的概念框架加以修订。在这种情况下,IASB于2012年9月重启仅有IASB参与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项目(IASB-Only Conceptual Framework),新项目不再与FASB合作。从积极方面考虑,IASB独立重启概念框架项目,能够减少诸多不必要的摩擦与争论,可以顺利推进概念框架的改良,加快概念框架发展的进程;从消极方面考虑,IASB单独制定的概念框架其权威性及认可度可能会比联合概念框架的成果有所降低,同时还会影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后续进程,更不符合“会计准则趋同的前提是概念框架趋同”的理念。IASB也许意识到了这些问题,因此它为重启的独立概念框架项目设定的目标不再旨在对现行概念框架作出实质性的修订,而是着重关注尚未涵盖的主题或因具有明显不足而需要处理的主题。但无论如何,2013年7月所的综合讨论稿“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复核”仍然体现了IASB对概念框架发展的最新设想,反映了后危机时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的进步,因此有必要对此加以深入研究。

基于此,笔者拟探究现有概念框架存在的问题,阐述和评价“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复核”,并提出对我国建设概念框架的思考。

二、现行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存在的问题

各准则制定机构的现行概念框架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均功不可没。概念框架本身不属于会计准则,却是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理论依据。纵观美国、英国及IASC的概念框架,其作用可归纳如下:(1)对于准则制定者而言,一是帮助他们制定未来的会计准则,二是帮助他们对已有的会计准则加以复评。(2)对于财务报告编制者、审计者和使用者而言,概念框架为他们理解会计准则的实质和制定过程提供了一个参考框架。一是可以帮助他们理解和对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二是在缺乏相应的会计准则或遇到会计新问题时对解决这些问题可以有一个参考依据。

诚然,概念框架在制定和修订会计准则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任何国家的概念框架都不可能完美无瑕,现行概念框架至少存在下列问题:(1)各国的概念框架在名称、内容、格式上存在较多差异。如,ASB“财务报告原则公告”第七章详细论述了“财务报表的呈报”问题,而FASB和IASB的概念框架均未涉及“报告”环节;IASB的概念框架“基本假设”一章专门讨论了“权责发生制”和“持续经营”这两项基本假设,而FASB和ASB对此则未作阐述。各国概念框架的不同将导致以此为理论依据编制的财务报告缺乏可比性。此外,概念框架内部某些方面也存在矛盾冲突,这与“构建一个连贯、协调、内在一致的概念框架”理念相悖。(2)未能包含很多重要领域。如,现行概念框架中“计量”、“列报”和“披露”以及如何确认“报告主体”方面的指引很少,尤其“列报”和“披露”是不容忽视的重大缺口。(3)某些方面的指引并不明确。如,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仍然有改进的余地。现行概念框架规定只有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或流出时才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但在某些情况下,尽管经济资源流入或流出的可能性较小,确认资产或负债仍然可以提供有用信息。(4)现行概念框架很多方面已经过时,反映的是当时会计理论的研究成果和准则制定者的一些基本思想。随着“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特殊目的主体”等经济现象的出现,企业之间的财务关系更显纷繁复杂,概念框架的改革已迫不及待。

三、“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复核”主要内容及评述

IASB的讨论稿“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复核”共分为9章以及8个附录。讨论稿主要讨论了概念框架的目标和地位、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及其额外指引、确认和终止确认、权益的定义及权益和负债的区分、计量、列报和披露、综合收益表中的列报等。相比现有的概念框架,明显增加了关于“终止确认”、“列报和披露”、“综合收益列报”等后金融危机时代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讨论。

(一)概念框架的目标和地位 IASB对概念框架的目标提出了初步观点,认为修订概念框架的主要目的是协助IASB识别在制定和修改IFRSs过程中会一致应用的概念。此外,概念框架可能帮助除IASB以外的其他利益方实现以下目标:理解并解释现行IASs或IFRSs;当某一特定交易或事项尚无准则或解释时确定会计政策。概念框架并非一项准则或者解释,因此不会任何准则或解释的要求。在极少数情况下,为了实现财务报告的整体目标,IASB可能会一项新准则或修订准则,这些准则在某些方面与概念框架相矛盾。在这种情况下,IASB应当在准则的结论基础中指出新准则或修订准则中哪些方面偏离概念框架及其原因。实际上,概念框架的目标和地位与现行概念框架相比并无实质性差异。

(二)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告中的重要地位当之无愧,其定义帮助解决了准则制定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现行定义包含经济利益的“预期”(Expected)流入或流出,有人认为这些指引说明资产或者负债是经济利益的最终流入或流出,而非潜在的资源或义务。因此,IASB建议修订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以明确地表达:资产(或负债)是标的资源(或义务),而非经济利益的最终流入(或流出);资产(或负债)必须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这些流入(或流出)可以是不确定的。

IASB将“资产”定义为“过去事项形成的由主体控制的现时经济资源”,将“负债”定义为“过去事项形成的由主体承担的转移经济资源的现时义务”。在这里,IASB提出“资产”是一种“经济资源”,“负债”是一种“义务”,更新了现行概念框架的内容,也部分传承了IASB与FASB“联合概念框架项目”2008年10月对资产作出暂行工作定义中的研究成果,对资产定义采用了“经济资源观”。IASB还建议资产和负债定义中不应保留容易引起误解的“预期”流入和流出的概念,确认标准中也不再保留关于“可能性”的内容。此外,IASB在资产的定义中还强调了经济资源是“现时”的,其时间既不是过去,也不是未来。在负债的定义中引入了“转移经济资源”的新概念。这些修订相对现行概念框架而言,是一大进步。在IASB收到的评论函中,有人认为提议的资产定义无法清晰地区分资产和费用。如,在提议的新定义下,一项保险支出即使不能使主体在超出当前会计期间的时间内受益也可能被当做资产。实际上,资源中含有的经济利益在还没有使用时是资产;如果已经使用了,资源就变成了费用,不再是资产了(葛家澍,2005)。还有人认为,资产和负债定义中的“经济资源”应该包含“社会影响资源”,该“社会影响资源”能够给报告主体乃至整个社会带来社会效益,如声誉、良好的人际关系、环保绩效等。

(三)支持资产和负债定义的额外指引 额外指引将帮助理解提议的定义中所使用的术语。讨论稿提供了“经济资源”(Economic Resource)、“控制”(Control)含义的额外指引,以支持资产的定义;提供了“转移经济资源”(Transfer an Economic Resource)、“推定义务”(Constructive Obligations)、“现时义务”(Present Obligation)含义的额外指引,以支持负债的定义。额外指引还涵盖了“报告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的实质”(Reporting the Substance of Contractual Rights and Contractual Obligations)及“亏损合同”(Executory Contracts),以支持“资产”、“负债”两个定义。

讨论稿详细讨论了“推定义务”和“现时义务”。IASB认为“推定义务”应该保留负债的现行定义,此外应提供更多指引区分推定义务和经济强制。“现时义务”来源于过去事项,但如果保留在一定条件下转移主体未来经济资源的规定,那么仍然不能明确过去事项是否足够产生现时义务。关于“现时义务”,讨论稿列出了以下三种观点:(1)现时义务必须来源于过去事项并且严格无条件执行。如果主体在理论上可以避免未来经济资源的转移,那么就不存在现时义务。(2)现时义务必须来源于过去事项并且实际上无条件执行。如果主体没有实际能力避免未来转移资源的行为,那么认为该义务实际上是无条件执行的。(3)现时义务必须来源于过去事项,但对主体的未来行为可能是条件性的。IASB目前反对第1种观点,但对于究竟采纳第2种还是第3种,IASB尚未形成结论并要求反馈者提供意见。笔者比较支持第3种观点,因为现时义务虽然是过去事项形成的,但在履行该义务时,转移未来资源的条件有可能会发生变化。如,在遇到“债务豁免”的情况下,该转移资源的义务就可能被完全避免;而在“债务重组”或债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转移未来资源的义务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但其金额可能会发生变化。

(四)确认和终止确认 讨论稿本部分旨在解决主体应该何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将“经济资源”报告为“资产”或者将“义务”报告为“负债”,及主体应该何时从资产负债表中移除“资产”或“负债”这两个问题,即确认(Recognition)和终止确认(Derecognition)问题。现行概念框架并未涉及“终止确认”问题,IASB首次使其在概念框架中占有一席之地,可谓意义重大。

IASB关于“确认”的提议中删除了现行概念框架中“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及“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很可能流出”的表述,而提出主体应确认所有资产和负债,除非确认这项资产(或负债)不能在合理成本内提供相关信息(或不能提供足够的相关信息)或者任何计量方法都不能如实反映资产(或负债)以及资产(或负债)的变化。

关于“终止确认”,IASB提议当资产或负债不再满足确认标准时终止确认该项资产或负债。但对于主体保留部分资产或负债的事项,IASB应该在制定或修订特定准则时确定主体如何能更好地描述交易导致的变化,可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方法:增加披露;列报不同于初始权利或义务单列项目的其他权利或义务单列项目,以表明风险的集中;继续确认原有的资产或负债,并将转移中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支付的款项作为授予的借款处理。

(五)权益的定义以及负债和权益要素的区分 IASB继续保留对权益的现行定义,即权益为主体拥有的资产减负债后的剩余权益。现行IFRSs对于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并未应用一致的负债定义,这导致在负债的定义上出现例外事项,并给予主体钻空子的机会。因此,讨论稿提议概念框架应该说明IASB应根据负债的定义来区分负债和权益工具。这对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IASB还颇具革命性地建议在每一报告期末重新计量不同类别的权益要求权,以反映稀释效应。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在草拟的评论函中表示,讨论稿阐述权益和负债的区分是值得肯定的,但EFRAG并非支持其中的所有观点。IASB可能还需做出进一步的努力,在充分考虑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加以修订,以提升概念框架的质量。

如果主体没有发行权益工具,IASB提议将要求权最次级工具作为权益要求权处理并进行适当的披露。

(六)计量 现行概念框架对计量(Measurement)的相关指引十分有限。讨论稿描述了可纳入修订后概念框架中的指引,包括财务报告目标和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对计量要求的影响,计量属性的类别及选择。

IASB在讨论稿中提出了以下几种计量基础(Measurement Basis):(1)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Cost-based Measurements);(2)现行市价(Current Market Prices),包括公允价值(Fair Value);(3)其他以现金流为基础的计量(Other Cash-flow-based Measurements)。某一计量属性的相关性取决于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如何评估资产或负债影响未来现金流的方式。如,对于持有以供出售的复杂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应该是最相关的计量属性;而对于资产,如厂房和机器设备等,折旧成本应是最相关的。

根据2009年1月的资料,IASB和FASB对概念框架中应包含的计量方法进行了讨论,初步决定采用以下分类:(1)实际的或预计的现行价格(Actual or Estimated Current Prices);(2)调整应计利息、折旧、摊销、减值和类似项目后实际的过去入账价格(Actual Past Entry Prices Adjusted for Interest Accruals,Depreciation,Amortization,Impairments and Similar Things);(3)基于折现的或非折现未来现金流量的其他计算结果(Other Prescribed Computations Based on Discounted or Undiscounted Estimates of Future Cash Flows)。通过对比,不难发现IASB基本沿用了2009年1月的讨论结果,只不过表达有所差别,如“过去入账价格”即“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亦可理解“历史成本”。还可发现,IASB没有讨论“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这两种当前流行的计量基础,并且把“公允价值”包括在“现行市价”内。

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以及21世纪的金融危机都让人们深刻地认识到选择计量属性的重要性。在一个主体的财务报告中,是真实还是虚假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关键在于财务报告中的量化的数字。这就涉及所采用的计量基础是否恰当(葛家澍,2009)。因此,IASB在讨论稿中建议选择计量属性时,应当考虑: (1)资产如何贡献未来现金流或者主体如何结算或履行负债;(2)计量属性能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综合收益表中提供何种信息。欧盟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在草拟的评论函中对此表示赞同。但对于“公允价值”是否应该包含在“现行市价”中,笔者对此表示质疑。笔者认为,公允价值更多的是一种抽象及广义的概念,它可能包含了现行市价所代表的价值;在缺乏现行市价时,它则由估价模型(包括未来现金流折现模型等)计算的数额来代表。将公允价值反过来包括在现行市价之内,不一定合适。

(七)列报和披露 现行概念框架并没有提供有关“列报”(Pre-

sentation)和“披露”(Disclosure)的指引,这一点一直受到非议。IASB建议将其引入修订后的概念框架,以填补历史空白。“列报”是指主体在基本财务报表中披露财务信息,“披露”是指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有关报告主体的有用财务信息的程序。这里,“披露”比“列报”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前者包括后者。也就是说,IASB新定义的“披露”是广义的披露,包括基本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而狭义的披露通常用于财务报表附注的信息。这也了现行概念框架中“列报”包括“披露”的思想。

此外,讨论稿用较长的篇幅解释基本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目标,并得到初步观点:基本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关于确认的资产、负债、权益、收益、费用、权益变动以及现金流量的汇总信息,这些项目的分类和金额汇总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是否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定;财务报表附注的目标是提供有关基本财务报表的额外有用信息,以补充基本财务报表的信息。关于重要性(Materiality)概念,IASB认为在现行概念框架中已有清晰的描述,因此不提议在概念框架中修订或增加相关指引。不过,IASB仍考虑在概念框架之外编制重要性的额外指引或教育材料。IASB还阐述了沟通原则(Communication Principles)及预测性信息(Forward-looking Information)等。“列报”和“披露”的研究成果作为一个新的里程碑,不仅完善了整个概念框架的体系,而且对会计准则的发展也有促进作用。

(八)综合收益表中的列报 随着财务报表列报新模式的出现,损益表扩大到了综合收益表。“综合收益表”包含了比“损益表”更多的信息,它既包含在传统损益表(Profit or Loss)中确认的收益和费用,也包含在其他综合收益(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OCI)中确认的与资产和负债重新计量相关的项目。但现行概念框架并没有明确讨论应该在损益表还是OCI中列报财务业绩。讨论稿建议IASB应增加指引帮助识别收益和费用的哪些项目在损益表中确认,哪些在OCI中确认。IASB将OCI的使用限制在由于计量方法的改变导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项目中,但并非所有重新计量都适用于OCI的确认。

IASB还讨论了概念框架是否应该要求列报损益总额或小计,以及是否应该要求或允许转回(Recycling)的存在。IASB达成初步观点,认为概念框架应当要求列报损益总额或小计,并列报某些项目收益或费用被转回后的损益总额。这些提议对于财务报表列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九)其他问题 讨论稿建议经修订的关于“通用财务报告的目标”和“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的章节大致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基本同意IASB与FASB“联合概念框架”第一阶段“目标与质量特征”的成果)。但若概念框架其余部分强调这些章节中某些领域需要理清或需要进一步修改时,IASB可能会对这些章节做出调整。然而,EFRAG却不同意这一做法,认为其中关于受托责任、可靠性和审慎性的问题应该再次进行广泛讨论。会计界对于“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争论由来已久。葛家澍教授认为将目标定位于“决策有用观”主要取决于投资环境和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但在确定目标时,应该顾全商品经济发展程度差异很大、筹资渠道并非主要来自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家的现状。葛家澍教授建议,财务报告的目标首先应突出“受托责任观”,第二才是“决策有用观”,或者至少两者并重,不分主次。笔者同意IASB与FASB“联合概念框架”第一阶段“目标与质量特征”的观点,认为“决策有用观”已包含了“受托责任观”,因为“决策有用观”要求提供一切对决策有用的信息,其中当然也包括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

关于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的主要质量特征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次级质量特征包括重要性、如实反映、中立性、审慎性等。讨论稿“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相关章节暂时决定基本质量特征为“相关性”和“如实反映”,“如实反映”由次级质量特征升级为基本质量特征,并取代了“可靠性”;其次,“可理解性”、“可比性”变身为“强化质量特征”;IASB还将“审慎性”从质量特征中剔除,因为“审慎性”不属于反映信息质量的特征。以上观点也基本传承了IASB与FASB“联合概念框架”第一阶段“目标与质量特征”的成果。

IASB在余下部分探讨了有关业务模式(Business Model)、计量单元(Unit of Account)、持续经营(Going Concern)以及资本保全(Capital Maintenance)的问题,得出以下初步观点:(1)如果在制定或修订准则时考虑主体的业务模式,财务报表可以提供更相关的信息。(2)在制定或修订特定准则时通常已经确定计量单元,在选择计量单元时应该考虑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3)已经识别出可能与持续经营假设相关的三种情形,在计量资产和负债时、当确认负债时以及当披露主体信息时。(4)计划在单独对资本保全立项之前大致沿用现行框架中关于资本保全的描述和讨论。但如果IASB启动恶性通货膨胀项目,则可能会重新考虑资本保全概念。

对比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基本假设”单独成章,用以专门讨论“权责发生制”和“持续经营”。IASB讨论稿删除了“基本假设”这一章,并删除了“权责发生制”,“持续经营”则在本部分有所提及。笔者认为,IASB实际上是借鉴了FASB的做法,删除“基本假设”并非不承认这些假设,而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基本假设已是不言自明、人人皆知的前提。

四、对我国建设概念框架的启示

我国对概念框架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概念框架。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基本上具备了概念框架的雏形,发挥了概念框架的类似功能。《基本准则》充分借鉴了IASB和FASB各自的概念框架,内容涉及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会计计量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初步实现了国际趋同。但从进一步提高我国概念框架的质量和国际认可度看,《基本准则》仍存在以下不足:(1)我国《基本准则》属于法规,是指导具体准则的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共同构成会计准则体系,其使用对象主要为会计准则的执行者和使用者。而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IASB制定的概念框架均属于理论范畴,主要是为准则制定机构制定和修订会计准则提供理论基础。因此,我国《基本准则》的本质定位存在问题。(2)我国《基本准则》的理论深度、逻辑严密性都不及IASB概念框架和FASB概念公告,以致对会计准则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够。(3)概念框架的研究,是一个继承与发展的过程。近几年来,IASB和FASB对概念框架项目倾注了大量的热情,提出了许多新的看法。这对我国尚未持续趋同的《基本准则》形成了新的挑战。我国于2010年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旨在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而概念框架国际趋同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因此,我国更应当重视符合国际惯例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建设。时至今日,IASB初步决定经修订的关于“通用财务报告的目标”和“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的章节大致保持不变,“报告主体”概念也初具雏形。在此大背景下,我国也应紧跟时代步伐,重新审视财务报告目标的定位,重新梳理财务信息质量特征的层次结构,考虑是否将“报告主体”纳入《基本准则》或新建的概念框架中。随着“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复核”讨论稿的,“资产”和“负债”定义、“确认和终止确认”、“权益和负债的区分”、“计量属性”、“列报和披露”以及“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再次被推到大讨论的风口浪尖。我国应该积极参与概念框架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讨论稿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时提供合理建议,积极表达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总之,我国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建设大业仍任重而道远。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会计变革与中国趋同对策研究》(批准号:10YJA790176)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葛家澍、陈朝琳:《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新篇章——评美国FASB第8号概念公告(2010年9月)》,《会计研究》2011年第3期。

[2]葛家澍:《试评IASB/FASB联合概念框架的某些改进——截至2008年10月16日的进展》,《会计研究》2009年第4期。

[3]葛家澍、叶丰滢、陈秧秧、徐跃:《如何评价美国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会计研究》2005年第4期。

[4]汪祥耀、叶正虹:《FASB第8号概念公告述评——兼议SFAC

8对我国基本会计准则完善的思考》,《财会通讯》(综合·上)2011年第2期。

[5]汪祥耀等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