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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和经济法

会计实务和经济法

会计实务和经济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市场经体制 会计模式 经济基础环境

会计模式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特定的历史条件具体指特定的会计环境,会计环境包含诸多复杂因素,其中经济基础环境对会计模式的形成起到最直接、最重要的影响。然而经济基础环境又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系统,包括社会的所有制形式、经济管明体制、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等内容。本文从经济基础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体制的角度出发,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会计模式进行分类比较,以期为我国会计模式的发展与改革提供借鉴。

一、会计模式的界定分类比较分析

(一)会计模式界定从不同角度对会计模式的概念及内容进行研究的主要观点有:会计模式是对特定国家(或地区)会计实务体系的概括和描述,其内容是非常广泛和丰富的,可以包括会计目标、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原则和会计‘准则、会计的组织和管理体制等(常勋等,1999)。会计模式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由于会计管理体制、会计原则、会计制度以及由此决定会计方法、程序组织机构所构成的有机整体(杨纪琬、娄尔行,1991)。会计模式是指一个国家的会计工作如何管理、如何运作的方式,是对某个国家或者某个地区会计实践活动本质特征的基本概括,它具有客观性、抽象性、综合性以及相对稳定性等特点(朱小平,2003)。会计模式是指为实现会计目标,由各种要素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会计工作标准形态(于玉林,1994)。笔者认为,会计模式是指对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特征的综合性概括和描述,包括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两个层面。理论层面的要素主要包括会计目标、会计立法、会计原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实务层面的要素主要包括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实务程序与方法、会计管理体制、会计职业修养等。不同会计模式下的相同要素存在差异,应对其进行分类比较研究。

(二)会计模式分类当前理论界对会计模式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按会计模式运行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管理体制)划分、按会计活动的基本目标划分、按会计活动的构成要素划分、按会计活动的历史时期划分等。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对会计模式进行分类研究,会得到不同的研究结论,并具有不同的现实指导意义。当前世界各国所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大致分为: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有计划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代表国家和主要特点如(表1)所示。按照各国具体市场经济体制类型的不同,可将会计模式相应地分为:自由竞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有计划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社会市场经济会计模式、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会计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

(三)会计模式理论层面的比较分析理论层面主要因素包括会计目标、会计立法、会计准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会计目标引导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的发展,会计目标是对会计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是会计职能的具体化,因此,会计目标往往作为研究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然而会计目标在很大程度受会计环境特别是经济基础环境的影响。不同会计模式下的会计目标比较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通常都确立了明确的会计目标,即通常以维护私人或企业利益为主要目标,这是与其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息息相关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会计目标也处于不断改进和完善之中。2006年,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目标定义为: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这是我国会计目标研究和建设取得的重要进步,同时也表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正日趋成熟,我国会计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日益紧密。

(2)会计法规是会计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会计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一国会计立法的完善与否,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该国经济体制的发展程度。不同会计模式下的会计立法比较如(表3)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会计法规相对比较完备。多数国家的会计立法受本国商法、公司法或者证券法的影响较大。相比之下,我国尚未有商业法典从整体上规范和约束错综复杂的经济行为,使得我国的会计法规缺乏完备的立法基础。近年来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企业有关的经济活动也日益繁杂多变。为了能够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和新的经济业务,会计法规必须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3)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及内容反映了国家的会计发展水平。只有科学合理的制定程序才能保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中,除了需要政府的必然介入以保证其权威性外,还需要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适当介入以保证其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同会计模式下的会计准则比较如(表4)所示。从(表4)的对比中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会计准则的制定大多都有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介入,保证了其会计准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权威性,从而得到社会的公认和遵守,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4)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不同会计模式下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较如(表5)所示。从(表5)的比较可以看出,我国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方面基本上与国际接轨。但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转型阶段,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在我国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范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原则属于一般原则的一部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原则,包括: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等原则。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一般原则”及“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代之以“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并作为基本准则中独立部分出现,这一变化的出现主要是为了与我国会计目标的变化相适应而做出的调整。新准则的规定是对原基本原则的补充和完善,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表明我国在会计准则建设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四)会计模式实务层面比较分析实务层面主要因素包括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实务程序与方法。

(1)财务报告的方式和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目标的定位,不同会计模式下财务报告内容的比较如(表6)所示。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其会计目标明确合理,因此其财务报告的内容比较完备和详尽。虽然法国和德国的会计目标

不尽相同,但其财务报告均着重体现真实和公允的原则,以便更好地维护国家或企业的利益。日本会计受德国会计和美国会计的共同影响,财务报告不但要为维护私人利益服务,而且还要为国家宏观管理提供经济信息。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的财务报告内容不够完备,且主要以资金管理为导向。财务报告的提供着眼于国家宏观管理,强调资金的来源与运用,注重受托关系和经管责任,忽视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供服务。随着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我国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确定为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这一变化决定了我国财务报告的方式和内容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表明我国在财务会计报告方面的建设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

(2)有关不同会计模式下会计实务程序与方法的比较笔者依据美国会计学家弗雷德里克・D.S.乔伊等人采用的比较方式,选取不同会计模式下的重要会计实务事项进行比较,具体内容如(表7)所示。从(表7)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实务中重要事项的处理基本与国际接轨,但许多事项的处理方式是在新会计准则中加以规定,如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融资租赁的处理方式等。但随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的发展,许多国际公认的会计原则正在发生变化,如资产计价的历史成本原则正受到公允价值原则的冲击。因此,我国在完成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任务之后,必须结合国际国内的实际情况,加强对会计理论的研究,为实现会计实务的处理方法更加科学合理作出一定的贡献。

会计实务和经济法范文第2篇

法务会计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西方国家。在处理经济业务纠纷时,出现了许多令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难以判断的会计事实,单凭其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已难以合理的解决相关问题,需要求助专业的会计技术人员,法务会计正是适应这一需求而出现的。它既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工作,也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工作,因其主要涉及会计和法律的特殊领域,因而被称之为“法务会计”。从实务角度看,法务会计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处理涉及法律法规的会计事项,或者以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计知识审查、监察、判定、裁定、审计受理案件、受托业务。从学科角度看,法务会计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会计和法学于一体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

二、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1)法务会计发展的必然性。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金融创新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日趋复杂,市场经济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单纯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与会计、审计工作相关,法制观念的强化要求加强会计领域和法律领域的沟通。在经济纠纷中,需要法律知识和会计知识的完美结合,来满足社会对法务会计的需求。(2)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现状。一是法务会计理论尚不完善。和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相比,法务会计至今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理论框架。理论的偏差,使得法务会计学者们的研究方向有很大不同,现有的理论研究也尚未达成一致意见,造成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的脱节,难以满足知识经济时代对法务会计实践的需求。二是法务会计人才缺乏,据报道,在美国前100家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近60%的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了法务会计服务。法务会计已跻身国外最热门的行业之列,在美国的人才需求排行榜上排名第一。然而我国法务会计制度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在现实生活中,缺乏既懂会计又熟悉法律的复合型人才,阻碍了法务会计的理论和实践发展。

三、法务会计法律制度的构建

会计实务和经济法范文第3篇

上世纪90年代,我国一些学者开始将法务会计引入我国。盖地、喻景忠(1999)等人分别从实务和理论两个角度对法务会计进行了解释。他们认为,“从实务角度讲,法务会计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处理涉及法律法规的会计事项,或者以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计知识审查、监察、判定、裁定、审计受理案件、受托业务;从学科角度讲,法务会计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会计和法学于一体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李若山(2000)认为,“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戴德明(2001)等人认为“法务会计关注会计职业如何更有效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业权利,通过提供现有法律框架内一切有利于规范和保护会计职业界的法律根据,强化规范体系的约束力,帮助会计职业人士或组织主张合法权利,减轻由职业风险而引致的法律责任,支持会计职业界发挥社会(以法律意志为代表)赋予它的角色作用”。

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内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日益增多,其特点呈现为金额巨大、牵涉面广以及涉案人数众多,对此法院在判案时,迫切需要相关专家的支持。同时,自2007年以来,证券交易及民事赔偿诉讼案件明显增加。如宏华公司回购并注销职工股权纠纷案、杭萧钢构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原始股”民事赔偿纠纷案等证券民事纠纷案件大量涌现。在这些经济案件的审理中,通过法务会计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专家意见,或供法律鉴定或作为法庭证供,为案件的审理、判定提供有力支持。例如,红光、大庆联谊、中科创业,银广夏等案件由国家证券监管委员会委托有关审计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对其进行审计调查,取得有关证据,从而保证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总体而言,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还是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有关法务会计的法律规范制度也是一片空白,虽然在实践方面得到了一定的应用,但理论研究方面的文献还是较少。目前,我国法务会计研究的主要内容仍停留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务会计的产生原因。2.法务会计的定义。3.理论框架的探讨。4.法务会计与其他会计的异同。5.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我国未形成完善的法务会计理论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因此,加强法务会计研究,建立完善的法务会计体系是我国大力发展法务会计的首要任务。本文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研究法务会计,从理论出发,联系实际,探讨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二、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迫切性

大量的司法实践证明,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已初具规模。首先,法务会计是经济司法实践的需要。在具体经济领域犯罪案件中,为了查明案情的责任,司法机关遇到无法解决的会计问题时,会去求助具有一定资格的会计人员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甄别、鉴定及必要的解释说明,当会计人员因缺乏法律知识,而无法判断会计事项的法律意义时,法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发挥他的长处,妥善处理与会计有关的法律问题,为司法机关判案提供便利。但目前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远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司法实践的需求,因此,促进我国法制建设,保证经济秩序,必须加快法务会计的发展。其次,法务会计在涉及会计专业知识的诉讼中,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法务会计人员运用会计和法律知识,处理诉讼案件,对诉讼的各个阶段具有支持作用。他们不但能发现诉讼案中复杂的财务问题及算清可能的损害,还可以找到可能的虚假信息或被伪造的财务凭证,然后以咨询人员或专家证人的身份在诉讼预备及审理阶段提供法庭支持。如在郑百文虚假财务案中,针对郑百文公司是否于1997年在经营亏损的情况下,采取虚提返利、费用跨期摊提等手段编制虚假财务报表,郑州市检察院和郑百文公司控辩双方,都聘请了法务会计人员来支持己方立场,开创了虚假财务报告民事诉讼法务会计诉讼支持的先河。第三,审计功能的弱化需要法务会计的补充。社会经济环境的日益复杂加重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各利益主体对企业财务信息的需求愿望越来越强。由于企业舞弊技术水平的水涨船高,使审计的鉴证职能受到相当大的限制。而且,注册会计师只对审计失败承担责任,无法对企业自身的经营失败负责的现象,使社会公众的期望与注册会计师的能力相去甚远,同时也导致投资者对现代审计的作用大为失望。而法务会计师可以通过提供查找和防范舞弊方面的服务,弥补审计人员的不足,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程度,减少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三、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存在的问题

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的会计调查和法庭诉讼阶段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时间短,各方面的理论、研究和规定制度还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务会计人员专业能力的发挥,并降低了其权威性。结合案例可以总结出法务会计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完善的理论体系尚未建立首先,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尚未形成一套系统规范的理论体系,且现有的研究缺乏原创性。我国的许多专家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务会计的概念、功能、及与其他会计的关系等方面,而且存在一些争议与分歧,尚未达成共识,而且大多数研究还处于多国外理论的介绍和改进层面,没有着眼于我国的国情,缺乏对我国市场经济规律及相关法律的研究。研究内容不够深入和意见分歧,造成我国法务会计无法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距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务会计理论还有很大距离。这种局面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法务会计的正常快速发展。其次,从事法务会计课题研究的人数较少,相关著作及发表的专业性文章屈指可数,更没有专门的法务会计期刊杂志的出版发行。现有的相关论文,多数概要陈述过多,有的甚至是对国外观点的直接介绍和整理,少有突破。由于国情的差异,往往不能直接照搬于我国的实践。这种状况不利于国内理论观点的交流和碰撞。最后,对实践案例的系统研究较为缺乏,尚未看到有完整的法务会计实践案例研究。法务会计理论体系的不完善,又会影响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进而会制约法务会计实践工作的展开。

(二)法务会计制度建设缺失理论是实践的基础,没有系统的理论体系,就谈不上规范的制度体系。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法务会计的制度建设尚不完备,在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很少涉及法务会计的内容,在相关民事赔偿制度中,法务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也并不明确,甚至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理论化,缺乏操作性,导致法务会计人员无据可寻。此外,还存在相关人员认定资格未能确定的问题。法务会计各项准则、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业务操作规范和标准、法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建设工作明显滞后,这严重阻碍了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开展。最后,我们还应注意到,法务会计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并不健全,这就使我国在认证方面存在不足,从而大大削弱了法务会计的作用。

(三)法务会计宣传不到位法务会计涉及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但因其学术专业性,在社会范围内的知悉度并不高。同时,又因为它在国内的发展时间短,理论结构等不完善,导致其受重视程度不高,很多企业和法庭在遇到经济案件时都没有想到聘请法务会计,而这也制约了法务会计的发展。

(四)法务会计实践尚缺理论创新来源于实践,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同时又必须能指导实践,但我国法务会计并没有相应的实践,虽然我国的法务会计在某种程度上已在实务工作中有了一定的适用,但仍存在着服务内容少,范围狭窄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务会计实践主要集中在司法会计方面,即经济犯罪相关案件的审查,如一些重大经济案件由检察院立案后,聘请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人员,调查并搜集犯罪嫌疑人有关经济犯罪情况的证据,或者聘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为诉讼提供相应的证据。与西方国家相比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因此,要逐步拓宽法务会计的业务种类及服务范围,使法务会计能够在更多的领域为市场经济服务,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

四、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策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大,涉及财务会计领域的经济案件必定日益增多,这意味着对法务会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推进法务会计建设对于妥善处理财务舞弊案件,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加强我国法务会计的建设势在必行。为了更好的完成这项工作,当务之急是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积极推进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理论是实务的先导,没有理论研究法务会计就成了“无源之水”,加强法务会计理论建设已刻不容缓。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当积极引导会计学界进行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借鉴国际经验,注重中国国情,在实践中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典型案例,以理论促实际,通过实践完善理论,构建一套适合我国实际的理论体系。其次,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学术交流,通过交流、辩论,达到学识上的基本共识,从而不断攻破法务会计理论框架的各种问题。再次,加强会计界与法律界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广泛的合作,将会计理论、实践与法律理论、实践进行融合,才能为法务会计的理论与实践取得突破。

(二)建立健全法务会计制度、规范体系一个完善的法务会计市场体系需要良好的制度支撑。为促进我国法务会计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应制定一套系统、全面、操作性强的法务会计制度,使法务会计实际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法务会计工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环环相扣,如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定、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法务会计鉴证制度、逐步法务会计鉴定技术标准、法务会计咨询等。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才能规范法务会计工作,保证法务会计的健康发展,才能在市场经济运行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大力宣传法务会计想要更多的人理解支持法务会计工作,就必须从每一个通过认证的法务会计师做起,在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出成绩,让人们认识到法务会计师在经济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从认证中心的角度来看,需要大力推动各种媒体对法务会计工作的认知,加强法务会计学术专家的联系交流,尽快成立法务会计师自律协会,加强法务会计师之间的学习交流,带动全社会提高对法务会计的认识。最后,法务会计作为企业财务情况检查、鉴定,并提供法庭证据的专业人士,应被广泛运用于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而不仅仅是司法部。

会计实务和经济法范文第4篇

一、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单位负责人

修订后的《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单位负责人要不断提高执行财经法纪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理顺会计工作关系,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确保《会计法》和各项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

2、实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的监督制约程序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程序明确,实施内部审计的办法与程序明确。

3、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经常了解掌握会计工作情况,帮助会计人员解决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单位内部为会计人员实行有效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带头执法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作为单位负责人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应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不得干预、阻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切实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努力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实施全过程控制的财务管理

财务与会计是属于两种不同层次的活动,它们应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财务管理就是组织单位资金运动、处理资金运动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1、以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为主。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财务管理的重点由资金管理转向财务会计监督,进而转向以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为主形成的控制系统。通过对经济活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促使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2、实施对资金运动过程的监控。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实施对经营资金运动过程中的监控,包括有计划地筹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与经营决策,实行事前控制,对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财务监督,按照规定正确处理好投资者、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等。

3、抓好一系列相关的基本环节。实现财务管理任务的关键是要抓好一系列相关的基本环节,包括进行财务预测。制订财务计划、组织财务控制、开展财务分析和财务信息反馈、实行财务考核等等,保证各环节的衔接,保证经济活动的连续性。

4、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主管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有合格的总会计师、财务科长等财务主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财务主管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应做好对财务主管人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理论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的考核和培养,达到全方位的综合性素质。

三、设置合理操作规范的会计管理

根据会计工作客观性原则应设置合理的会计岗位,做到按事设岗、按岗设人,人员精干、各司其职,达到会计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过程管理的有效实施。

1、注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作用。会计岗位设置中应注意横向与纵向关系上的相互牵制作用,以便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而预防发生错误和弊端,做到防患于未然,以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与完整。

2、认真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与基本操作要求,要把经济活动中与会计有关的重复出现的经济业务按照客观要求来规定其处理程序,使会计业务处理规范化、标准化,避免会计工作手续不严与职责不清的现象发生,务使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限期达到规范要求。

3、建立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应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会计核算的方法、会计帐簿设置与记帐要求等内容。通过会计处理程序控制、手续控制和复核控制等措施,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达到真实、及时和完整。

4、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系统作为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体系,主要体现在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与会计报表三方面。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会计帐簿是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并通过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报告。通过规范的会计技术处理,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行使监督权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由单位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的专职审计人员进行的审计,主要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有助于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财经法纪,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1、规范审计行为,突出评价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企业经营决策依赖于对经济活动的执行及其结果的客观检查和评价等信息的反馈。要拓宽内部审计领域,规范审计行为,逐步建立内部审计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审签制度,突出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

2、明确工作重点,发挥内审作用。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要积极参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从经济活动的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并要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决策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系统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会计实务和经济法范文第5篇

司法会计主要是通过利用会计理论和相关方法,对国家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其对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的会计信息、财务物资等进行审核,为相关经济犯罪案件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参考依据,以侦破经济犯罪案件为目的。

司法会计技术主要包括的内容分为两个方面来表现,一方面是司法会计检查技术。利用相应国家法律法规对涉案企业会计报表、资产物质进行全面检查,为侦破企业经济犯罪案件提供帮助,并对企业经营管理信息、财务资料等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司法会计检查技术搜集和侦查涉案企业财务情况,并将侦查内容作为重要诉讼依据;另一方面是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该技术主要为了司法部门能够真实、准确、明晰的反映出经济犯罪企业的经营情况和涉案情况。聘请或指派相关专业司法会计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件调查流程,将涉案企业相关会计信息数据作为重要的鉴定对象,并对其展开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总结、归纳鉴定结果,为涉及到的经济犯罪案件提供办案依据。

二、司法会计技术在经济犯罪侦查中的应用

(一)明确立案依据

司法会计通过利用科学取证和鉴定技术对经济犯罪进行打击,同时,也是维系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良性运作的保障。经济犯罪比普通刑事犯罪隐蔽性更强、智能化更高。司法部门在受理犯罪案件时很难对案件犯罪性质进行判断,立案依据取证较为困难,这严重的影响了案件的立案方向和调查结果。因此,通过科学利用司法会计技术,对会计主体一定期间内的经济活动进行重新核算和确认,分析经营管理情况和会计信息数据内容,判别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发现其中存在的经济漏洞和管理问题,挖掘出涉案企业会计信息资料中能够证明其经济犯罪的证据,进而确定企业犯罪倾向,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立案侦查。

(二)收集侦案证据

司法会计检查工作是针对财务会计资料的特殊查账工作,且直接与经济犯罪案件事实相关,因此,司法会计技术是收集经济犯罪证据的根本,更是确保经济犯罪案件侦破的首要技术方法。经济犯罪活动主要隐匿于正常的经济活动之中,司法会计人员根据掌握的线索对相关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并询问管理者相关经济运行特点和内部控制制度及存在的问题,收集有利侦破案件的相关财务会计信息证据。司法会计检查较为全面化、系统化,对整个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深入检查,且较为容易发现其中存在异常财务信息,取得有效线索,为司法鉴定环节提供有效资料。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对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应当查看其账面公款私借金额情况,找出其中存在的漏洞和差错;对利用假账侵吞公款的犯罪行为,应当通过利用司法鉴定技术明确嫌疑人经济犯罪涉及金额,进而采取相应的处罚手段。有效证据的收集对预防经济犯罪、维护市场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提供办案资料

司法会计技术在经济犯罪侦查的应用,不但能够根据经济活动规律侦查并收集实用的相关会计信息证据,而且还能够根据取得的相关会计信息证据,审查、核实所提供证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为侦查经济犯罪企业经营情况和会计信息证据提供有效保障。对财务票据主要审查其商品名称、单价、开票时间、发票号等逻辑关系,检查发票来源、用途、业务真实性,为办案提供必要资料。同时,司法会计技术检查除了检查票据真实性以外,还对固定资产数据进行审查,通过实物盘点,真实记录固定资产数据,将盘点数据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和比较,审查账面数据准确性。司法会计技术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是多方面的,能够从各方面如实反映财务会计资料,对经济案件侦破有极大的帮助。

(四)侦查追缴赃款

当前我国经济犯罪案件中数量较多的是利用职务之便所进行的犯罪。此类案件确定为经济犯罪后,势必会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因此,追查涉案资金去向、追缴赃款赃物成为了经济犯罪案件侦破的重要突破口。司法会计技术在追查资金和赃物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取得的会计信息证据内容,将信息证据与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相结合,分析并排查能够破解案件的实际内容。财务工作人员在记账的过程中,一定会将整个资金的使用情况记录到账簿之中,司法会计技术正是利用这一特点,对会计信息数据进行逐笔审查,查明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流向,进而查明涉案资金或赃款的去向,尽最大可能的追回资金,减少国家或企业经济损失。

三、加快司法会计技术发展的相应措施

(一)建立健全司法会计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司法会计的关注度逐渐上升,其被视作当前最重要的司法诉讼活动。扩大司法会计适用范围,提高司法会计办案成效,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合理、有效的司法会计法律法规,能够让司法会计技术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其案件侦查的实效性,提高司法会计工作质量。近年来,我国经济犯罪案件数量逐渐增多,每年都有国家官员或企业管理者涉案其中,对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带来严重影响和局限。根据经济犯罪案件涉案实际内容和涉案的具体金额程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司法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内容采取不同的办案方法和处罚,加大经济犯罪案件惩罚力度,打击并控制经济犯罪发展趋势,从根本遏制经济犯罪的发展。

(二)全面提高司法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首先,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应当提高司法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让司法会计人员融入到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其次,根据各地方办案能力和案件发生情况,设立相当数量的司法会计人员。定期对司法会计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综合能力学习,从多个方面来提升司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再次,提高司法会计人员思想品质和职能道德情操。由于司法会计人员的工作性质极其特殊,其工作涉及到的绝大多数都是经济案件,因此,难免会遇到金钱贿赂等情况,提高工作人员道德情况,对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和评判有重要的意义;最后,将培训学习内容与考核相结合。通过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来提高司法人员对学习内容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人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提升自身能力,充实司法会计队伍,做到与时俱进、全面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