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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及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卫生院、门诊部、社区医疗服务站、诊所、血液中心、疾控中心、从事医疗活动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等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四条市园林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市卫生、环境保护、供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和收购环节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环卫、卫生、环保各部门将医疗废弃物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第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第六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

第七条医疗废物应当采用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置的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置和丢弃、转移、买卖或者倾倒混入生活垃圾,禁止废品回收站点回收医疗废物。

第八条市区、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及小型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及时送至指定的三级医疗机构存放。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医疗废物委托未取得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进行分类放置、暂时贮存。医疗废物包装袋、转运箱、锐气盒等封闭式医疗废物容器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按规定统一配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妥善使用,如发生丢失和损坏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运送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交接医疗废物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一车一单、随车同行,以备查验。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到医疗卫生机构运送医疗废物。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出现紧急和意外情况时,及时报市环境保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的医疗废物处置协议规定,按时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

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照下列标准收取:

(一)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根据床位数按照入住率计算,收费标准为2.0元/床.日。其中三级医院按床位数的85%缴费,二级医院(含二级以下医院)按床位数的75%缴费。

(二)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照从业面积0.10元/㎡月缴费.

前款中的床位数、入住率、营业面积、门诊患者人数等基础数据,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每年核定一次。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主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组织开展全体职工大检查动员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逐项讨论研究涉及安全的各种隐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自查内容进行梳理,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逐一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即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三、 各个领域,逐项排查

(一) 医疗安全。

检查“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历讨论制度”等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临床路径管理情况,检查各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根据“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要求,加强细节管理,从制度完善到职责落实,从技术操作到病历书写、从药物应用到医疗废物处理,检验、放射、CT、超声等都做了详细的排查。其检查结果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责任明确,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落实到位。科主任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能严把科医疗基础质量及手术质量、护理质量、病历书写质量、各种检查等环节质量,使得一系列医疗质量与安全等核心内容得到落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医患沟通,严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临床路径管理规范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下,遵照执行的病种治疗模式,真正做到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同时能够对变异因素进行分析,讨论导致变异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修正过程偏差,以达到终末管理向过程管理的转变。

3、医技科室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有完善的放射诊断与手术、病理诊断或出院诊断对照资料与统计,机器设备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检查、登记记录在案;医学影像科管理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医技人员相对固定,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检验科严格执行危急值上报制度,出现危急值后严格按照危急值处理程序对标本、标本采集、标本运送、标本接收及标本监

测进行复核确认,并立即告知临床,做以详细的登记。检验室严格遵照相关质控标准进行室内、室间质控。医疗废弃物、废水有专人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4、完善优质护理各项内容。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能够对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和指导,保障患者安全;在病区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护理人员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护士长每天评估科室重点患者,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要素,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做到能级对应,同时做好高危人群坠床与跌倒的评估,完善安全措施,减少坠床与跌倒事件的发生,发生不良事件及时进行上报;责任护士能够全面履行包括病情观察、基础护理、康复指导和健康教育等职责,在护理过程中,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积极开展延伸服务,院科两级能够坚持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按照2013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院领导的安排,建立完善了《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抗菌药物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调剂权计算机管理,杜绝违规越级处方的出现。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实行审批会诊制度。严格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了对重点科室和重点病种的用药合理性点评。

6、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有序。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能够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更新、修订和完善;负责医废收集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能够熟练掌握医废管理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收集专职人员防护设施齐全。医疗废物严格分类、定点放置,标识醒目。医疗废物按规定双层包装、分类收集、密闭运送、规范处置,污水污物排放符合要求。对感染性疾病科设立了独立专用卫生间、处置室和抢救室。备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手卫生及消毒设施齐全。

7、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患者就诊。指导患者就诊,有效维持就诊秩序。急救绿色通道畅通,标识清楚,急诊科急救设备齐全,处于备用状态。

(二)毒麻精药品。

实行五专管理: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药品库房配备保险柜存储毒麻药品,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专帐,专人负责,帐物相符。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开具。按照要求收回用后的毒麻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并按规定进行记录。

(三)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检查使用正常,均在安全使用年限范围,其电压、相位符合要求,均有接地装置。设备运行环境清洁、干燥,房间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操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仪器设备有定期性能检测记录。

(四)消防安全。

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消防器材均在有效期内,可安全使用。同时保安科到每个科室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讲解演示了消防栓、灭火器的使用;火灾发生时如何报警、自救和引导患者疏散;如何扑灭初期火灾;强调消防通道的位置等知识。

(五)锅炉、压力容器

锅炉、高压蒸汽灭菌器均在安全使用年限范围,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日常保管、使用、登记、检查与维护专人负责,器械科定期检查维修,目前所有压力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无安全隐患。锅炉房内通道畅通,无易燃、易爆等杂物堆放。

(六)水、电、氧等。

水、电、氧、电梯等通路检查合格,无安全隐患,科室应急灯及时充电,摆放到位。

(七)公用车辆。

对我院的公用车辆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和保养,对急救车辆上的急救设备、急救药品逐一排查,对过期的药品进行了更换。严格落实我院车辆管理,严禁酒后、疲劳驾车。

(九)灾害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组织全院职工学习灾害性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流程,在保证日常医疗救治工作的同时,确保能够随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工作。

通过这次医疗安全大检查的全面落实,不仅使我们对全院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和防范,同时也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在医院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应该重点关注和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只有注重细节管理,强化细节标准,防漏补缺,严防死守,才能确保医疗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推动我院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疫情防控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未发生病毒感染的肺炎持续行政村(社区)传播时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防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县健康局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内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监督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督查组、隔离转运组8个工作组。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卫健局统一领导下,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本单位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专家组

卫生健康局分别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和疫情防控专家组。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建应急处置专家组。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县卫健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各医疗卫生单位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和防控策略,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专业人员培训,组建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防控处置工作的督导检查。

2.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辖区内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培训,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督导检查和社会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调查处置。

3.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县辖区内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制订全县疫情处置技术方案,评估和监测疫情发展趋势,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及疫情处置,负责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指导全县做好生活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并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三)医疗机构

1.定点医院负责病人的隔离、诊断和报告,开展临床救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对疑似、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集病人标本,落实医院内的各项防控措施,并根据国家卫健委《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症例的救治工作,负责重症病例的转运工作。

2.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负责规范设置预检分诊,二级综合医院负责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在疾控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辖区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需要居家隔离重点人员,配合当地政府开展体温和健康情况监测。

(四)卫生监督机构

主要协助卫生健康局对疫情发生地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

五、防控措施

(一)病例监测、发现和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定义的患者后,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健局。县卫健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卫健委,同时报告县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3.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流行病学调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协调公安、交运等部门按照《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三)标本采集与检测

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并通知尽快将标本送至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下呼吸道标本和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标本采集、保存、运送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四)病例救治和院内感染预防控制

病例需收治在定点医疗机构,我县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积极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隔离治疗,并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完善预案及工作流程,规范设立发热门诊、隔离区,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院内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控制院内感染。要积极开展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意识。医务人员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导致感染的风险程度,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县卫健局组织各医院医护人员进驻隔离场所,对隔离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发展,按照上级管理控措施进行隔离管控。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基层医疗机构,对医疗垃圾如何处理的法律法规理解常不到位,常因此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本文将介绍我国关于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如何正确处理医疗垃圾。

案例回放

每天下午5:00,某市二甲A医院的“焚烧炉”准时开始焚烧当天的医疗垃圾。由于医院的焚烧炉设备简陋,及露天进行焚烧,常发出恶臭伴着黑烟向四周扩散,给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了影响。每到焚烧时间,居民就关窗关门,以防刺鼻的味道飘进屋内。

住院的患者也反映,都是有各种各样疾病才到医院就医的,在医院住院每天闻臭气,不仅影响了就医的情绪,也有碍病情康复。

医院的领导者对焚烧医疗垃圾的解释是,因为目前医疗垃圾处理的费用太高,且被某家企业垄断,医院承担不起这部分费用,不得已才在自家医院内进行焚烧。

律师点评

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2003年3月16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一般俗称为医疗垃圾。

我国实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全过程。目前医疗废物分为五类,分别是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不属于前述五类医疗废物,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二要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三要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四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五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六要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禁止下列七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邮寄医疗废物;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当然,对于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本案中的某二甲医院所在地域为市级,不属于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因此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法将受到行政处罚。除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外,医疗卫生机构没有权利自行在医院内设置焚烧炉进行医疗垃圾处理。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情况:院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全院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包括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用电及消防情况,易燃、易爆、麻毒药品等危险品管理以及医疗安全管理等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领导

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良好,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2、预防医疗事故方面

落实了医疗安全的各项核心制度,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措施到位。医疗安全的各项硬件设施完善,供应室、手术室等科室设施建设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处理方式符合标准,做到了有专人管理并责任到人。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

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制定有相关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保持通讯畅通,建立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应急物资储备。

4、治安保卫和消防方面

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治安保卫和消防职责、工作制度,人员值班落实到位。重点要害科室的防护责任措施落实。

(二)医院内感染及消毒安全

1、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有具体的办公人员,工作人员职责明确。

2、制订了《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医院感染控制、隔离措施》《消毒隔离制度.《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办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治疗室消毒隔离管理制度》《供应室、手术室、产房消毒隔离制度》《产房保洁措施》《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等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制度。

3、制订了医院消毒隔离登记制度,对消毒效果进行了检测。

4、全院医务人员均参加了有关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二、发现的问题

1、消防器械未落实到位。

2、感染制度落实不到位,消毒效果监测不够及时,登记不全,未作监测分析。

3、部分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不够重视,存在麻痹思想。

三、整改措施

1、立即安装好合格的消防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