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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施工安全 现场防火 三宝、四口 安全防护

中图分类号:X947文献标识码: A

中图分类号:TU712文献标识码:B

文明施工安全监理的重点为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和现场防火。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的通知》(建质[2006]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94号)文件规定,对必要的生活卫生设施、保健急救、施工现场标牌(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五牌一图”)、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服务等项也作为对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内容。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理要点如下:

一.重点监理内容

现场围挡

施工现场必须施工全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围挡材料要求坚固、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如砖砌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笆等。

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设计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次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施工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度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人员从门卫室通过,做好登记,保存记录。

门头上应有企业的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要做到美观大方。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施工场地

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混凝土硬化,场内其他次要道路地面做相应的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材料堆放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堆放,布置合理。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必须做到整齐堆放,不得超高。材料要分类堆放,应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产地等。

监理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厂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土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转运出场。

现场住宿

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地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

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宿舍应确保结构安全,设施完好,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要有产品合格证书和验收合格手续。

宿舍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宿舍人员名单公布张贴。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宿舍内(包括门卫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米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2英寸立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治安综合治理

施工现场监理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等事件发生。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施工现场标牌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并固定在现场主要进、出口处。、

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生活设施

施工现场生活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

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水冲式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厕所天棚、墙面刷白,贴有高度1.5米墙裙,便槽应贴面砖,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防止蚊蝇孳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监理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保健急救

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药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监理意见

针对以上监理内容,如施工单位及项目部未能执行,监理人员应手机证据资料,及时下发监理通知书。具体监理意见如下:

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严格分开,不得开工。

食堂、宿舍不符合要求,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施工现场为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开工。

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未配备保健药箱,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材料未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堆放整齐,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施工通道不畅,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三. “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监理要点

“三宝”防护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四口”防护主要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防护,两者之间无有机的联系,但这两部分引起的伤亡事故却是相互交叉,既有高处坠落又有物体打击,因此,抓好“三宝”、“四口”防护的监理工作,可大大减少事故的发生。具体安全监理要点如下。

四.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

1.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2)应正确使用安全帽,系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安全帽应符合GB2811-89标准。

2.安全网

(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合格的的闭目式安全网,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栏护。安全网宜放在杆件的里侧。

(2)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满足2000目/10cm×10cm,做耐贯穿试验不穿透,6×1.8m的单张网重量应在3.0kg以上,并应尽量满足环境效果要求。

(3)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分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的不合格产品,并进行见证取样送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安全网应绷紧、扎牢,拼接严密,不得使用破损的安全网。

3.安全带

(1)施工现场搭架、支撑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8标准并有合格证书。

(2)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使用后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1.5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或无聊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通道口,两端各长1米,垂直 长度2米以上,棚顶搭设二层(采用脚手板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60 cm。

(2)场地内、外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物(或外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5m和7.5m的(或在坠落半径内的),应搭设通道防护棚,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板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60cm,并且底层下方张挂安全网。

(3)砂浆机、混凝土搅拌机和钢筋加工场地等应搭设操作防护棚。

(4)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5)底层非进入建筑物通道口的地方采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设置禁行标志。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1.5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用固定盖板防护;1.5以上的洞口,四周设18cm高踢脚板和0.6m、1.2m两道水平杆,栏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洞口处张挂水平安全网或用钢管和竹笆做水平防护。

(2)洞口、坑井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不得采用竹片式防护。

6.通道口防护

(1)进出建筑物主要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通道口,两端各长处1m,垂直长度2m以上,棚顶搭设二层(采用脚手板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60cm,并且底层下方张挂安全网。

(2)场地内、外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物(或外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5m和7.5m的(在坠落半径内的),应搭设通道防护棚,棚顶搭设二层(采用脚手板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60cm,并且底层下方张挂安全网。

(3)砂浆机、混凝土搅拌机和钢筋加工场地等应搭设操作防护棚。

(4)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加上。

(5)底层非进入建筑物通道口的地方应采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设置禁行标志。

7、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1)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1.作业面边缘无防护或维护结构高度低于0.8m 时,均属临边作业。临边作业时,按规定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有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门等。2.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板的阳台,悬挑平台和料台,雨篷和挑檐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屋面和楼层周边,楼梯口和梯段边,均应设置防护栏杆。楼层卸料平台入口设安全门。

2)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1.短边尺寸大于25mm 的孔洞,均应按规定进行防护。

2.边长在25mm--500mm的洞口可用坚实的盖板直接封盖边长在500mm----1500mm的洞口,应设置钢管或者其他钢制材料形成的网格,再满铺脚手板;边长大于1500mm洞口,在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包括挡脚板)。立面洞口应设置防护栏杆、固定式栅栏或工具式栅门。

3)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1.2m和0.6 m两道防护栏杆,并在立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漆红白(或黑白)相间色。

4)防护栏杆等设施与建筑物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五. 安全监理意见

针对以上安全监理的内容,如施工单位及项目部未能执行,监理人员应收集证据资料,及时下发监理通知书,具体监理意见如下:

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及时下发监理通知书。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Abstract: on the work of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for every safety supervision personnel has its unique management style, but its ultimate goal is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ensure that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s can not occur.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s in safety supervision in the success of the case were introduced, to inspect manage personnel as a reference, perhaps can play forward rol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公司在西部某国际机场新航站楼(T3A)的建设中,承担了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安检设备工程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监理任务,于2012年5月圆满完成,与新的航站楼同时顺利投入运行。该工程总投资为2.43亿元人民币,已经具备2600万人次/年的行李处理能力。为满足机场功能的要求,行李处理系统、安检设备必须具备安全准确、迅速高效、故障率低、维护简便等特点。由于工程规模大,设备数量多(1387台套),设备分布广,为了充分利用空间,除安检设备、办票岛设备和行李转盘外,其他所有行李处理设备均吊挂在天花板或砼梁的下方,由此带来的难点是高处作业多,施工难度大,监理的现场巡视及质量查验的条件差,这对施工安全的监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就对工程中的特点、难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在进入监理工作的实施阶段,我们在监理规划和各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中,都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尤其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必须根据工程本身的特点及现场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可操作的安全监理措施,制定严格的安全监理制度,在安全监理交底的会议上,明确细致地向总承包商交待清楚。

该项目的总承包商是一个跨国大公司,但其分包全部是国内的相关专业安装公司。在该工程中,无论在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方面,还是安全监理等方面,我们的监理工作都是相当成功的。本文单就安全监理工作是如何开展且卓有成效,同时给其他的监理控制工作铺平了道路,我们进行如下的总结分析。

鉴于我国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只要谈到现场施工安全监理的问题,业内人士都为之挠头,普遍认为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实施难度大、责任重。有的项目即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安全事故仍旧是无法杜绝。但通过本工程的实际操作,笔者认为,把安全监理理工作是否真抓实干还是雷声大雨点小来比较,其成效存在根本的区别。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对安全工作真抓实干,一定会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之概率大幅度降低,甚至杜绝;如果仅仅是雷声大雨点小的监理方式,现场安全隐患比比皆是,险象环生,又不能及时消除,那么不发生安全事故是侥幸的,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自然较高。

作为工程监理,在现场施工安全监理方面要把工作做到位,笔者通过分析总结后认为,监理至少应该做好的工作概括为以下几个字:依、审、查、巡、停、罚、报这七个字。

第一是依,依就是依法、依据。监理是依照我国在建筑施工方面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的规范和标准来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还有,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授权),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的《安全协议》。监理合同一旦签订,就自然(法定)明确了监理关于安全管理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对现场安全施工的管理,监理人员就完全可以业主行使安全协议中的权力。只有充分了解这些,才能明确自己作为一名监理人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应该做些什么,为什么可以做。才能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才能正确的运用这些法律武器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和捍卫自己权力。

在该机场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对承包商的第一次处罚(其钢结构专业分包的工人在现场抽烟,罚款100元。参见附表:奖罚情况统计平衡表),总承包商不服,还正式发函书面提醒我们监理,说我们监理没有处罚权,如果监理实施了处罚,将会造成监理自身违法。监理人员拿出《施工监理合同》及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安全协议》告知总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协议中规定承包商违规可被处每次3000元以下的罚款;监理合同一旦签定,根据相关法规,就法定了监理对项目进行安全监理的授权,监理代业主实施处罚完全合法。在监理据理力争的情况下,加上业主的全力支持,总承包商只得把罚款直接交到安全监理员的手中(代收)。

第二是审,审查总承包商的相关安全文件。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总包项目负责人的资质(A证)、安全负责人的资质(B证),审查各分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安全员是否持有上岗证(C证)?分包与总包是否签订了安全协议?监理必须明白,法律、法规都是强制性的,标准和规范中才有强制性条文和非强制性条文之分。具体地说,审查内容不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要审查用于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及安全设施的计划和配置、应急预案、安全技术交底、从事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等情况。这是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最基本的一步,也是把好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关。

笔者在审查总承包商报来的某电气安装分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发现,该证的有效期已经过期三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属于无效证件。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因此,监理拒绝批准该分包进场施工。

第三是查,就是例行安全检查及随机抽查。这是监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步。因为只有查出安全隐患才能消除隐患,查出施工违章,才能纠正违章。而这里的查又分为第一次检查和复查或再次复查的持续过程。要做好检查工作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识别什么是安全隐患。现场的安全隐患开始是一个未知数,有的是静止存在的,有的是时而存在时而消失。只有在我们及时发现后才能及时消除,才能确保施工安全。有的安全隐患显而易见,如孔洞未防护、高处随意放置的物品及垃圾、易燃材料处无可靠的消防措施等都能直观明了的发现,及时给予消除。可有的安全隐患难以发现或识别,例如,某个行李处理子的系统调试阶段设在自动状态的设备,有的光电开关一旦被触发,设备马上启动。但一般人是不知道该系统是否处于自动状态,人在光电开关前一晃,设备就启动,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我们要求承包商在设备调试阶段,广发告示,加大警示标志的设置,多拉警戒线,CCTV(中央视频监控系统)先期投入试运行并实行24小时监控,这样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还有一种就是“无知”的隐患,这种隐患很难控制,因为这种隐患是施工人员薄弱的安全意识而产生的,现如今建筑施工人员大多是没有经过严格培训的农民工,由于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文化素质不高,所以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及建议不当回事,对眼前的安全隐患经常是视而不见,这种意识就是一种可怕的安全隐患。因为他们常常是怀着一种侥幸的心理在工作,所以称之为“无知”的安全隐患。监理在检查中发现,在+6米夹层的一个狭小的吊挂钢结构平台上(不到10平米),当时有两个班组在上面作业:一个是钢结构支架焊接加固;一个是设备的补漆,油漆桶、稀料桶就搁置在火花四溅的焊接点旁边。监理发现后立即口头下令都停止施工,并通知总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前来处理。监理告知工人,一旦油漆桶或稀料桶爆燃,在不到一秒的时间内钢结构平台上将是一片火海,这个平台上的所有人都将无法逃脱厄运。在这种状况下,就要求我们安全管理者必须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现场教育,只要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他们会自觉地对自己加以保护,自觉地消除安全隐患;但我们加大对现场安全检查的力度是不必可少的。笔者认为只有这样管理才能有效地控制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指出,作为施工监理单位在对施工现场每月要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为了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可以设置一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做到仔细、到位、记录清楚,每次检查要有声势,要让所有施工人员知道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另外就是在检查的过程中不能只是走马观花一样,还应进行必要的随机抽查,如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注意操作证的有效期及真假,抽查特种设备安全鉴定证书及合格证,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等等,这都是加强安全监理力度的有效且可行的措施。我们在进行每周一次的现场安全检查时对现场百余名施工人员进行点名登记,要求每个施工人员在登记表上亲笔签名,然后待安全检查完了后,我们根据施工人员的亲笔签名承包商提交给监理备案的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进行一一比对,最后发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的13名工人无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居然还发现有5人的安全教育记录亲笔签名与本次检查登记的签名完全不相符,为了查清事实,我们甚至将两种笔迹让工人确认。就此我们根据安全协议中相关条款对承包商进行了处罚:无教育记录的,每人次处以100元的罚款。由于监理证据确凿,且切中其要害,业主也是百分百支持的,罚款得以及时兑现。监理一再告知承包商,罚款的目的是监理采取经济的措施敦促承包商及现场工人都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监理根据检查的情况采取向承包商发出口头的整改令、书面的整改通知单、处罚单、嘉奖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等一系列措施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管理,其结果是令人满意的。监理在该机场项目施工过程中签发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类别和数目情况如下:工程总投资2.09亿元人民币,工期630天,在此期间监理部共签发现场安全检查纪要93份,安全整改通知单45份、处罚单11份、嘉奖令12份、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61份,监理工程师通知单9份,工程暂停令2份,监理安全专题会议纪要10份,监理口头指令无数。也就是通过这样的安全监理,才实现了本工程零安全事故记录的工作目标。

监理签发相关安全文件要求承包商整改后,接下来的工作便是复查。复查更应该做到仔细、到位。监理人员必须对原来的问题是否整改妥当要逐一核查,同时对与此相类似的问题也不能放过,以确保安全隐患被彻底消除了。复查也是安全监理工作特别重要的一步。如果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复查不彻底,敷衍了事,将会导致承包商对安全管理工作放松心态的滋生,以至于由安全隐患难以被彻底消除而可能酿成事故发生。复查也许会不只是一次,而是多次,所以作为一名安全监理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坚持不懈的安全责任心,才能更好的完成安全监理工作。

第四是巡,巡就是进行现场安全巡视。由于整个施工过程处于一种动态的工作环境,较多的安全隐患不是在安全检查中就都能发现的,而是随时随地出现的,具有不可预见性,如: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不系安全绳和不戴安全帽,油漆工在有火源的附近进行作业、个别工人躲在易燃物品的部位抽烟或随意丢弃烟头、工人躺在可能随时会启动的皮带机上睡觉等等这些隐患,只有在现场的安全巡视过程中才会尽可能地发现并及时制止或纠正。所以现场的监理安全巡视也是做好安全管理不可缺少的一步。我们监理部规定,所有监理人员进入现场,不仅要关心工程质量和进度,每个人还都负有安全巡视的义务,也有纠正违章的权力。安全监理巡视绝不是安全监理员一个人的事情。

总监在一次巡视中发现电气专业分包中的一名工人在安装天花板下的电气管线中,其作业处正是一个设备井,井口无任何防护,工人因够(触)不到作业点,就拿(用)几块砖头垫着一块跳板,工人也不系安全绳,直接站在摇摇晃晃的跳板上操作,这种情况十分危险。总监当即要求其停止施工,记下工人的姓名,随后立即给承包商签发了一份处罚单。

第五是停,即暂停施工。监理对现场存在必须立即消除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下达停工指令。停工指令又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这是安全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也是法律、规范赋予监理的权力。对于不会直接发生安全事故的问题或者能够短时间内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监理可以口头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的作业,待问题或隐患消除后自行恢复施工。例如前面说到的一类问题,监理发现设备安装的分包在现场施工的有13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监理签发了处罚单,要求限时整改并缴纳罚款。但时限过后,整改倒是做到了,可不见承包商来交罚款,总监派设备安装的监理专业负责人到达现场,口头告知分包项目经理暂停施工。但分包经理不予理睬,监理立即警告分包经理说,如果还不执行监理的口头停工指令,总监就会马上签发书面的停工令甚至报警。在此情况下,分包经理才通知工人暂时停工,并通过总承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将罚款如数交到监理部。总监随后又口头告知承包商,可以继续施工。因此,我们认为,监理的口头指令在一定的条件下是简单方便、快捷有效的手段。对于有可能会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总监可以考虑签发书面停工令,但在文件签发前,应当取得业主的支持,这样做对要求施工方进行停工整改才有足够的力度。无论是口头停工令还是书面停工令,都是监理工程师运用合法的手段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

第六是罚,即罚款。在建筑行业内有许多人认为,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具有罚款的权力,而监理并不具备罚款的权力。但笔者认为国家也没有禁止监理单位对承包商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处罚的规定,即“法无禁止皆可行”。承包商的主要目的是盈利,在我国较多承包商重视利益而忽视安全的现状下,监理代表业主对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才能让其重视安全管理、让其真正意识到监理安全管理的力度及强硬。我们了解到,行业内有的监理单位也尝试了对承包商进行过处罚,但几乎都是停留在仅仅开张罚单又没有下文的基础上,如同口头支票,很难实际操作和兑现,尽管罚款数目相对较大,可对施工单位触动不大,且收效甚微。在什么条件下、如何签发处罚单、处罚金额多大并成功地兑现,可以说是安全监理工作的一门学问。我们是这样做的:开工前,监理必须特别正式地组织业主、施工单位召开安全监理的交底会议,监理本身先要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好充分的书面准备工作,最好事先和业主代表做好沟通,也就是说先定好安全管理的规矩和制度。依据相关合同、法规的规定,编制可具操作性的安全监理细则,要让业主、施工单位清楚的明白安全监理的措施和方法,包括奖罚手段,都是为了更好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必须明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的奖罚制度,既要对安全管理问题较多的承包商(包括分包)进行处罚,也要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比较好(哪怕某方面)的承包商(包括分包)进行奖励,最终做到奖罚平衡(只对总承包商,而不保证分包),奖罚情况及时公开。

规矩确立后,就是监理随后的严格执行和精心运作了。监理签发的第一份处罚单才100元,是因为工人在现场抽烟,监理立即拍了照片,烟头火星还闪着红光。罚款单签发后,马上有分包经理来求情,要求监理撤销处罚令,他们保证下不为例。但监理坚持处罚,不接受下不为例的承诺。同时告知项目经理,如果你们以后(例如限一个月)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了,监理一定会及时给予奖励。这次监理成功地收到了承包商交来的第一笔罚款,我们安全监理负责人开具了收据,签字后还加盖了监理部的印章。此后,通过安全例行检查,监理发现该分包的现场安全管理很有起色,自然获得了监理的嘉奖(当然也不一定必须现金嘉奖)。监理进行的奖罚,及时兑现是一条铁定的原则,监理信守承诺是提高监理威信的重要条件。有一次,业主的指挥长在现场视察,发现承包商的钢结构分包安全员一直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当场就口头进行了表扬,监理得知后,也证实该安全员工作到位,马上签发了嘉奖令。这对其它分包的安全员也起到了鼓舞作用。在监理组织的一次安全知识现场抽查中,承包商的电气分包单位一名工人对监理的三个提问回答都基本准确,监理马上签发了嘉奖令,对这名工人进行表彰。监理的奖罚措施实施后,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得到了改善,现场工人的安全意识很快得到了强化,现场的安全隐患越查越少。下表就是我监理部对承包商(包括分包)安全管理方面进行的奖罚情况统计。

西部某机场T3A行李处理系统、安检设备工程

奖罚情况统计平衡表单位:元

最后一个就是报,就是上报业主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这是安全监理工作中遇到最为棘手的问题。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据了解,在有的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在收到监理指令(停工或整改)之后拒不停工或整改。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必须进行上报工作,从而将安全管理延伸至业主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这也无疑是一种作为监理人员强化安全管理及自我保护方法。而妥善做好这一点的监理单位为数不多,所以监理同业人士必须提高自身的安全监理水平,尽量避免发生必须上报的尴尬情况,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条件下,上报问题,也是规避安全监理责任的补充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监理如果要签发停工令,首先应向业主报告,这不是说将问题和责任转移至业主方,而是要获得业主的强力支持。如果承包商仍然强硬地不服从监理的指令,就还得继续向业主报告,并向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了。但到了这一地步,也就至少说明了此前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法、措施成效、监理威信远不尽人意。笔者认为,上报这种情况作为一个安全监理保留措施,是安全监理工作的最后的底线,是必不可少的,其意义和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承包商拒不执行监理的停工指令,只要监理口头告知:你以后完成的分项工程监理暂不验收、进度款暂停审批,还要继续违规施工,监理将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等,应该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到非常严重的情况,就没必要向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了。

通过我们对“依、审、查、巡、停、罚、报”这七个字的深刻理解及严格认真的实际操作,我们所监理的西部某国际机场T3A行李处理系统、安检设备工程,尽管存在工程复杂、工作量大、作业面分散、高处施工多等各种危险因素,但直到项目竣工验收投入运行,本工程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没有任何人员伤亡,也没有任何因安全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后在总承包商、各分包商撤离现场时,他们对我们的安全监理工作做到如此地步都是非常信服的,业主也是相当满意的,这一切都证明我们的安全监理工作是成功的。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0.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建筑行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就,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尤其是安全事故频发,如机械伤害、火灾、高空坠落等,不但对工程的顺利施工产生了影响,甚至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危险因素较多,如何才能实现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逐渐成为建筑行业人员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

1.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具有综合性强、复杂、危险性高等特点,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程,加上易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安全事故的发生率较高。尽管我国当前已建立了一些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监督管理也不断加大,仍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安全事故。在许多建筑工程的施工中,由于人员、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因素,经常发生安全事故,给人们的生产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所以,相关企业或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就变得尤为必要。

2.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分析

建筑施工现场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场所,具有多工种立体作业、人机流动性强、生产设施临时性等特点。因为施工现场内集中了大量人员、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危险性较大,故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就变得尤为重要。施工现场主要具有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2.1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难度大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投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已由原来单一的集体与国有经济主体转变为私营、股份制、个体工商户及外商投资共存的形式。在实际中,部分投资主体未根据相关程序投资,结果在施工中故意躲避政府监管,盲目开展施工活动。此外,工程建设生产日益专业化,包括监理、总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这让工程分工更详细,但这也容易导致管理程序的复杂与管理职责界限的不明确,相关人员相互推诿责任,也加大了管理难度。

2.2施工难度大,危险性高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施工难度大、危险性高等特点,尤以施工人员复杂、建设周期长、工程体积大及材料、设备多最为明显。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筑物的设计结构也不断复杂化,已由原来简单的低层向复杂的高层、超高层建筑发展,这不但加大了施工交叉作业量,也给施工增加了较大难度,施工危险性大大提高。

2.3人员流动性大,培训不到位

随着建筑规模的日渐扩大,对劳动力需求也不断增大,大量农民工涌入建筑行业,并在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中占据重大比例。然而,大量农民工文化知识及安全意识不高,缺乏专业的技能,防护技能较低。建筑行业工作多,人员流动性大,结果使得各种安全知识培训与教育只是流于形式,许多建筑安全的规范与安全标准无法在施工中得到落实,导致工程的作业方法、操作方法不够规范和安全,增加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量及难度。

3.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存在问题

3.1建设主体未能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在实际中,一些建设单位未能按照程序办事,经常出现将工程肢解分包、拖欠工资等情况,结果使得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削弱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还有一些监理单位只顾追求工程进度,不重视安全管理;或是监理人员缺乏足够的安全生产知识,未能及时发现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2缺乏完善的配套法律

尽管我国已有了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但配套制度的建设及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仍存在许多问题,某些条款操作性不强,许多安全标准还需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承包商、分包商实力参差不齐,使得其施工技术及管理水平也出现了较大差异,结果施工中常出现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偷工减料等情况,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3.3安全监督队伍及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在当前的工程建设中,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无编制或编制较少,无法满足建筑队伍的发展壮大。一些单位为了减少费用,让监督人员身兼数职。由于缺乏专业的安全监督或质量管理知识,管理人员很难实现对整个现场的有效监督及管理,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3.4监管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

一些监管单位只顾追求经济施工进度或经济效益,忽视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与管理。此外,部分监理人员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未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也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整改,也容易引发安全问题。

4.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4.1建立并健全多方联合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对于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并组建现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然后选派一些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丰富、资质高、责任心强的人担任专职安全监管员,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落实到各个人身上。施工组织设计中还应包含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便于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或安全问题进行预测,然后采取措施消除控制不安全因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2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事故档案

施工企业应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并建立事故档案。比如,应加大对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与管理力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活动,保证所有人员都持证上岗。对于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招投标过程中不应优先考虑。此外,还要建立诚信体系进行不良记录,并将企业的安全业绩、存在问题等也纳入其中,使其和市场准入、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等直接挂钩。

4.3重视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安全监督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人的管理,所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非常重要。为此,施工企业应积极组织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及生产技能水平,树立正确的安全防范意识。此外,还要制定相关的行为约束机制,让员工自觉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做到安全生产。企业还可通过竞赛、安全讲座、标语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员工对安全知识有更多的了解,不断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4.4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施工前,设计人员和项目管理者应对参与施工管理的人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以便各方均能明确工程的施工特点及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严格根据施工规范中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工作,包括工种、工序等方面,使全部人员均能明确自身的职责。除此之外,还要认真完成交底签字工作,提高交底人员的责任心,以便其在施工中能够预见工程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5加强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一,对建筑工程进行专职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及时检查人员配备到位与否,并调查与核实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等是否满足施工需要;第二,合理设置施工现场的安全与危险指标,检查施工附件的安全性能;第三,对施工材料的使用、存放进行实时监控;最后,加强对现场地面、排水、大门等措施的安全指导,做到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提高施工的安全系数。

5.结束语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复杂,易受多种因素影响,极易导致安全事故。因此,相关单位或领导应从思想上予以重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科]

【参考文献】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导致建筑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例如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因此,作为新形势下的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并认真分析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而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以便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良好的保障。

一、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

由于在有限的施工现场内集中了大量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材料及临时设施,因此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这就使得建筑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更加复杂和多样。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1.建设施工难度大,规模增长速度快,危险性较大

工程建设的最大特点是建筑产品体积大、施工周期长,施工场地人多、料多、设备机具多,一般这种情况要持续几个月或一年,有时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工程才能建成。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固定投资的增长速度比较快,每年建筑业的总产值增长速度都保持在10%左右,建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建筑物也由简单低层向复杂高层发展,施工现场从较宽阔的场地变为狭窄的场地,吊装量增多,垂直运输量增多,平面立体的交叉作业大量增加,导致施工的难度及危险性也随之增大。

2.建筑投资主体成分多元化,施工现场管理专业化,管理难度较大

投资主体由原来单一的集体和国有经济为主逐步转变为国有、私营、股份制、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商投资共存的形式。一些投资主体并没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投资,导致在施工过程中故意躲避政府监管,盲目开工建设。工程建设生产的专业化,监理、总包、分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使得工程建设有了更详细的分工,这也易导致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管理程序的复杂与管理职责界线不明,而相关人员的推诿与不作为也降低了管理的力度。

3.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低下,培训工作流于形式

建筑规模的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大量的人员、农民工涌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占据了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相当比例,甚至有的施工现场占到90%以上。农民工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缺乏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防护技能低,安全意识较差。而受建筑行业多工种协调作业和人员流动大的影响,致使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易流于形式,一些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具体规范与安全标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能真正落实,导致建筑工程的作业方法、操作方法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使得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实施。

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行业的施工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发的行业。虽然这些年已实行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的准入控制,加大了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检查力度,但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对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国家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建设部门也颁布了《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调查程序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制度。但还是有些部门和企业心存侥幸心理,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够,一些一线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没有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规定进行相关操作,工人没有得到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安全意识淡薄,这些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

1.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没有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一些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签订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最终酿成事故。有些监理单位一味地按建设方追求工程进度的要求进行监理,忽视了安全管理;部份监理人员并没有掌握足够的安全生产知识,不能及时发现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

2.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虽基本形成,但配套的制度建设及各专门法之间的衔接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一些条款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安全施工标准的系统性还有待提高。随着工程复杂性的不断提高,一个项目中多个工种、多个分包商同时交叉施工,这对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新的挑战。近年来出现的大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其素质良莠不齐,许多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偷工减料、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时有发生,而施工人员又隶属不同企业,这给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难度,很难实现对安全生产统一管理。

四、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1.搭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立多方联合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现场项目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

2.规范制度,完善相应法规,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

企业要加强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档案。总包、分包单位要加强工人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做好班前交底工作,杜绝违规行为。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应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与市场准入、资质认证、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3.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针对建筑工人的文化素质低的问题,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对建筑工人进行有效的培训,加强他们的文化素养和安全意识。针对一些岗位上需要用到的特殊建筑工具的工人要更加注意好通过特种工具的培训获得该种工具的工作许可证书,做到特种工人的持证上岗,这样才能够保证在建筑工作的进行中对机器的合理运用,并使工作人员的安全得到保障。

五、结 语

综上所述,只有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施工企业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监督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建筑工程安全顺利地进行。

参考文献

[1]徐英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2010.(05):23~24.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监理 主要问题 素质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大多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

一、影响当前监理工作的主要问题

1、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自从工程监理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 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 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以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素质作为优选条件, 而是以最低的工程监理费作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 互相压价, 从而致使恶性低价竞争。目前,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大多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有的监理公司,名义上是外地某某监理有限公司;,但实际上岗、运转的人员都是当地人士。另外还有某某监理公司分公司等挂靠的实际不具备监理素质的人员,一套班子多个牌子的情况较多。

2、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问题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监理工程师,从全国执业 考试 中获得;近年,部分省、市,经过主管部门考核,很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有研究生,也有初中毕业,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

3、监理人员的素质问题

部分监理人员未能及时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及时或审查不认真,先施工后签字的情况比较普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送安全监督机构备案的专项施工方案中,仍有少数方案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出现计算错误等问题,导致方案审批流于形式,施工安全监管环节失效,现场安全控制不严。部分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制止不力;对施工单位不认真整改的情况也未能及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有的甚至出具虚假证明。现场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较差,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不到岗现象更为严重。

二、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防治措施

监理单位应重视和加强队伍建设,严明监理纪律,规范监理行为。监理人员一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二是与被监理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三是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对违反纪律的人员,应根据情节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监理单位应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壮大监理队伍,提高队伍素质。要大力引进具有一定现场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才,吸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大中专毕业生。与此同时,应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教育和培养,特别是建筑施工现场实践锻炼尤为重要。针对现有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有计划的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现阶段要着重做好安全技术、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与考核,尽快提高监理人员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监理单位要从企业生存、发展的高度,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长抓不懈,在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学习新知识、专研新技术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监理人员应爱岗敬业、加强学习、遵守法纪、廉洁自律、格尽职守。应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的学习,不断扩展知识面,掌握胜人一筹的本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到岗到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接受被监理对象的宴请和贿赂,不吃、拿、卡、要,做到廉洁自律、尽职尽责。

监理单位应量力而行地承接监理业务,确保监理工作到位,提高监理工作质量。要根据自身实际(企业规模、人员数量、队伍素质、装备水平等)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适当承揽监理业务;并根据工程特点,配足配好监理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落实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监理方案,抓住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切实担负起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职责。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认真审查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先审批后施工,施工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施工。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要特别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建设部要求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工程,应当有不少于5为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力度,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认真执行经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设备的安装质量、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施工单位不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当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共同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结束语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监理的安全责任法制化,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中必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并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安全监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监理企业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自觉提高对建设工程安全的认识,增强对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及技术能力,切实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真正使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战果.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倪新贤.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及实施指南.黄河水利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