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林地规划与土地规划

林地规划与土地规划

林地规划与土地规划

林地规划与土地规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森林公园规划;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

中图分类号:F326.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068

森林公园体系规划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实际上也是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的一种手段。森林公园规划水平越高,土地利用效率也就越高,这对发展我国的森林旅游业也有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国森林公园规划中,存在着土地兼容性控制不足的问题,这与用电分类系统不规范、用地评价体系不合理等有直接的关系,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应该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

1 森林用于旅游用地兼容性的概念

资源的兼容性指的是一种资源多种的用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同步得到利用的性质,或者分步到利用的性质。曾经有某位学者把土地兼容性的使用看成土地使用性质的宽容范畴,同时将允许设置和有条件的允许设置与不允许设置来表征。还有学者指出: 土地兼容性指的是两种以上土地用途,在一起而相互发生负面影响的程度。通过对森林旅游用地分类及特点的分析,森林旅游用地兼容性可以定义为:在森林公园中,同一块土地上不同土地使用性质共生的可能性及一块土地对与它相邻的不同使用性质旅游用地的可接受性。

2 森林公园规划中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措施

2.1 健全旅游用地分类系统

我国的城市以及农村用地采取的都是二元制的方式,其使用的土地分类系统比较传统,旅游用地边缘化问题并没有在传统系统中体现,这种缺失使得森林公园规划无法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兼容,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目前我国正加大力度实现城乡一体化,在这现实背景下,国家土地管理部门颁布了新的土地分类标准,不仅对森林公园规划进行了详细分的划分,相关规划人员可以依据此标准来规划森林公园,以此大大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新的土地分类标准的颁布与实施,不仅使旅游用地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化,同时对兼容性土地的控制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2 规范森林旅游用地评价

现阶段我国使用的森林公园规划制度主要来源于总体设计规范,在该规范中,着重强调了森林旅游资源的评价,目前森林公园规划,主要是以风景资源评价为重点内容,并没有涉及到土地评价的内容,这是森林旅游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的重要原因,在对森林公园进行规划时,往往会出现土地利用方式与其所具有的功能并不统一的问题。现今土地资源越来越小,而森林公园的规划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为了保证我国的土地资源能够科学合理的被利用,在建设森林公园时,必须规范其用地评价制度,以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规范用地评价制度:

规范内容与方法,用地评价内容与方法直接反映着用地评价水平,传统的规范中几乎不涉及用地评价,即使涉及内容也比较陈旧,无法适应现阶段森林公园土地规划利用的新情况,因此必须对评价内容以及方法加以规范;评价成果应该正确的运用到实践中,这样才能发挥用地评价的作用,注重总结评价成果,将其编制成文案等形式,以便管理保存;增加评价内容,目前森林公园规划评价内容的重点是风景资源评价,除此之外,还应该添加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兼容性的评价,评价内容越全面,评价结果也就越真实,越有利于指导实践;正确的运用评价成果,比如在森林公园规划期间,可以充分的利用土地兼容性指标,对规划项目进行有效分析,然而在规划管理这时间里,也能利用土地兼容性指标并且把它看作是监督项目,以此为编修提供借鉴。只有规范森林旅游用地评价体系,才能使森林公园规划更加科学合理,保证城市建设用地得到充分的利用。

2.3 有效控制森林公园区划

所谓森林公园区划简单的说就是根据功能需求来对某一区域内的土地进行细致的划分,以此来保证每一个功能区中的建设项目都与其功能相符合,进而实现土地利用之间的兼容。一般情况下,森林公园布局通常都是以游览区为中心,将各个功能系统有效的连接起来,在突出各个功能区各自的优势之外,还能够做到协调发展,进而使得整个功能系统更加协调,其兼容性更强。

森林公园总体布局与功能区划中应关注各功能区环境氛围、空间尺度、竖向空间和建设时序等方面的土地兼容性控制问题。在环境氛围建设方面,应遵循地域分异规律,确保各个功能区土地使用性质与其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要求功能分区有利用环境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在空间尺度上的兼容性控制方面,各功能区要服从全局需要和功能的耦合分工合作体系,既要满足大尺度空间范畴功能区之间和土地利用大类的差异性与协调性,又要满足功能区内用地的相似性,使同一功能区内部不同地块之间用地性质在大类上一致性情况下,在中小类用地之间的兼容。在森林公园竖向规划方面,要有利于维护原地貌特征和地景环境、合理利用地形象素和地景素材、有效保护与展示大地标志物。在森林公园时序规划中,需要兼顾不同功能区块、不同地块的开发利用条件,难易程度和资金保障情况,合理确定森林公园开发建设时序,以促进森林公园土地利用的兼容性控制。

3 结 语

综上所述,对森林公园规划中土地利用兼容性控制进行探讨十分必要,因为现阶段,我国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只有合理的利用,才能使我国的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对其土地利用兼容性进行探讨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黄秀娟,刘伟平,兰思仁.森林公园旅游产品开发的评价模型与应用――基于旅游产品开发的适宜性角度评价[J].林业科学,2009(07).

林地规划与土地规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园林规划;意义;原则

    1 城市园林规划的意义

    1.1 绿化功能

    随着城市化的扩张,交通工具的迅猛发展,以及工业化的加剧,城市环境亟需改善。园林不仅可以吸收有害气体﹑吸附细小微尘,还可以通过“蒸腾作用”推进园林与城市上方的空气交换,从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1.2 调解人们的心理压力

    处于都市环境的部分人们具有工作劳累﹑身心疲惫﹑工作压力大等特点,而园林是缓解这些症状的不错选择。

    1.3 为人们提供健身场所

    园林是一个理想的健身场所。人们在园林中即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增强与他人的沟通能力,提高人们的生活素质,促进城市更加和谐。

    1.4 为人们提供艺术欣赏来源

    园林是园林设计师对自然美﹑艺术美和生活美的高度领悟后所产生的审美意识与园林形式的有机统一。人们在欣赏园林的同时,可以细细品味园林的美景,感悟生活之美。还可以对孩子进行欣赏美德教育,从而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生活更爱自己的家乡。

    2 园林规划的改进措施

    园林规划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各个城市的自然条件有较大的差异,必须根据各个城市的气温、土壤和纬度等条件,设计出符合本地特点的园林规划方案,提出的方案要能体现出所在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在新城区土地资源较为充足,可以采用大面积种植的方法,而老城区因为可以用于种植的土地不多,园林规划时可以对原有的地块进行改造,针对所在地区的居民的实际需求进行改造,为居民提供活动休闲的空间。同时应该精心规划,把城市的园林规划出多种不同的风格。

    3 城市规划的片面性问题

    3.1 重景观建设轻生态效应

    在一些城市的规划中,往往把园林规划作为城市的附属品,没有考虑到园林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忽略了园林对城市的重要作用。在规划是没有根据自身城市特点和居民习惯,盲目规划,甚至生搬硬套。只是一味追求园林的视觉冲击力,忽略了园林改善环境的设计要求。

    3.2重园林建设轻管理

    园林同机器一样,也需要日常的维护与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园林长期地﹑有效地发挥作用。部分园林忽视了园林的管理,建设时期热情高涨,建设后不予置理。由于用于管理园林的经费不足,从而导致园林的养护不到位,直接导致园林质量的下降,园林逐渐进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3.3 不科学的园林规划认识

    园林规划应遵循生物学中种类多样性的原则,这样才能保证园林群落长期稳定发展。这就需要各地方应根据当地气候与环境特点,充分考虑到植物种类的多样性。但在部分城市规划中出现了盲目追求名贵品种的热潮。给城市发展规划带来不必要的压力。这说明部分园林规划部门对园林规划认识的不科学,没有充分考虑到树木的生长状况,难以促进园林真正的稳定和平衡。

    4 园林规划的原则

    4.1 结合当地情况原则

    各地方的环境及气候不同,园林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特点与文化特点,详细制定园林规划方案,以体现当地的特色。城市规划是园林规划的载体。在园林规划的过程中,各级规划部门应该会同园林部门进行整体规划,从而保证园林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发展,从而促进园林规划的合理性。

    4.2 节约型原则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用地矛盾日益严重。这就要求园林规划部门在规划适应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园林的生态功能。在目标规划中,尽量采用当地品种。由于当地品种适应性强,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规划成本,降低对土壤的破坏,还可以形成城市自己独特的风格,实现资源最大化的功能。

    4.3 节约环保型原则

    节能﹑环保是永不落后的主题,园林规划应始终贯彻此项原则。城市在大规模扩建中,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能源过度消耗。作为绿化工作的园林规划者,更应该增强园林建设中的节能与环保工作。

    4.4 加强管理原则

    要保证园林绿化达到高品质﹑高质量的目的,高标准的管理制度必须制定。因此,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要强化监督力度,坚决制止资源浪费﹑管理松懈的行为;从规划设计的源头上把好关,力求以较少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达到最大的园林绿化效益。

    5 总结

    园林式城市中的绿洲,是城市人们的必需品。这就要求在规划中切实保证园林规划的质量。在规划中要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注重节约,以期达到资源最优化的目的;贯彻节能环保理念;加强对园林的管理,从而促进园林长期﹑稳定的发展,从而为当地城市更好地服务。

林地规划与土地规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用地状态偏离度;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差异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4-0108-06[FK)][FK)]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基础。目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已经在全国逐步铺开,如何客观评价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为1997-2010年)的实施状况,成为科学合理编制新一轮规划的关键环节。在业已开展的有关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研究中,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地(市)、县(市)单元,评价内容、指标设计多围绕在规划实施的效果、效益、效力等方面[1~4],缺乏全国尺度和省级尺度的评价研究及方法探索。然而,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上一行政层次规划对下一层次的规划有调控作用,因此,对各省域上轮规划的实施状况进行比较分析,将有助于从宏观层面上加强对规划实施状况的认识。为此,本文结合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控要求,设计了用地状态偏离度指标,据此评价1997-2004年间各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的差异,并分析出现差异的原因,为新一轮规划的编制提供参考。

1 上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控目标简析

上轮规划编制时,我国的土地资源面临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双重挑战,规划确定了以保持耕地为核心的规划目标[5]: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耕地面积保持平衡,到2010年保持在12 801万hm2(19.20亿亩)以上,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10 856万hm2(16.28亿亩)以上。林地、牧草地面积增加(见表1)。②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的前提下,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控制。规划期间(即1997-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340.80万hm2(5 112万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196.67万hm2(2 950万亩)。此外,上轮规划对土地 开发整理复垦、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也提出相应的要求。根据全国规划有关具体目标,对各个省域规划的编制进行了目标分解和调控

上述目标在全国或各省域的实现,实质上涉及在有限或固定数量的土地资源中,在“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基本前提下,如何对各类用地规模进行合理配置,亦即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优化问题。从这一角度出发,选择规划调控的主要用地类型,分析某一时间点的利用状况与规划设想的可能状态的差异,其结果将是规划实施状况的反映。

2 用地状态偏离度的指标设计与技术处理

2.1 用地状态偏离度的指标设计

用地状态偏离度是指土地利用的现状规模与规划预计规模的偏离程度。本文设定的现状年份为2004年,对应年份的各省域各种类型土地面积作为现状用地规模,而2004年的规划预计实现目标则需要根据规划设计的用地规模变化量进行推算。由于上轮省域规划一直到2001年才全部获得批准,此时已经过了近期目标年,因此,本文采用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期年(即1996年)和规划目标年(2010年)之间年均用地规模量来推算2004年的规划预计用地规模。具体计算公式为:

其中:Pi为某地类的用地状态偏离度;Y1i为1996年某地类用地规模;Yti为规划2010年某地类用地规模;Ygi为规划预计2004年某地类用地规模;Yxi为2004年某地类用地实际规模;di为1996-2004年某地类年均变化量。

用地状态偏离度的正负号表示现状用地规模与规划目标的偏离方向,绝对值表示与规划目标的偏离程度。由于上轮规划对于各种地类的调控方向不同,所以正负号所表示的意义也有所不同。譬如,对于耕地而言,规划要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规划目标,因此,偏离度小于0表示耕地保有量没有达到规划要求,偏离度大于0则说明规划目标的落实情况较好;而对于建设用地则恰恰相反,偏离度小于0说明规划目标的落实情况较好,偏离度大于0说明建设用地的增长已经突破了规划目标。

2.2 反映规划实施状况的主要用地类型选择

结合上轮规划严格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主旨,用地结构优化的基本落脚点是耕地占补平衡,并且需要从宏观上体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用途管制差异。因此,本文选取了耕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未利用地6种用地类型,对比分析2004年各类用地实际用地规模与规划预计目标的偏离程度,进而反映各省域上轮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状况。

2.3 数据处理说明2.3.1 用地分类的调整及相关数据处理

2001年,国土资源部颁布了新的土地分类,导致1996年、2004年以及上轮规划目标年数据无法衔接。因此,本文按照上轮规划的土地分类体系对1996年和2004年数据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是在“农用地”中增加了“水面",并将2002年土地分类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涉及和“水面”有关的用地调整到相应的“水面”中;在“交通用地”中将“农村道路用地”纳入,而非设置在2002年土地分类的“其它农用地”中。 ,以保证数据口径的一致性。

2.3.2 规划预计的2004年用地规模估计

本文涉及的用地数据来源于1996年和2004年的土地变更调查,以及各省域上轮规划目标年(2010年)的用地规模目标。但是,各省域编制上轮规划时所采用的规划基期数据,与1996年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并不完全一致,特别是城镇用地规模有所调整。因此,本文在估算规划预计的2004年用地规模时,采取以1996年变更调查数据为基数,加上1997-2004年间规划预计净变化量的方式来处理。

3 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状况差异分析

3.1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总体状况简析

截至2004年底,全国农用地规模低于规划预计目标2.22%,而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规模分别超出预计目标3.18%和5.57%。在农用地中,耕地、林地、牧草地和预计目标存在明显的差距,分别相差4.99%、2.23%和1.81%;建设用地则恰恰相反,除水利设施用地外,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都远大于规划预计目标,分别高出6.93%和4.04%。

上述情况表明,1997-2004年间,农用地尤其是耕地减少、建设用地增长的速度都要大于上轮规划的预期。

3.2 各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状况差异分析

3.2.1 耕地保护目标的规划实施效果空间地带性明显,呈现“黑滇线”沿线较好、东西两翼较差的“沟谷”状格局

在全国31个省域单元中,所有省域的耕地偏离度都小于0,说明无一省域的耕地保有量达到了规划预计目标。其中,有7个省域的状态偏离度低于-10%,偏离程度最多的北京达-31%。

从空间分布看,以黑龙江和云南两省连线(简称“黑滇线”)为界,耕地状态偏离度呈现明显的沿线低、两翼高的“沟谷”状格局(见图1a)。 “黑滇线”沿线省域以及,耕地状态偏离度绝对值相对较小;“黑滇线”以西,自内蒙古向西至新疆,向南至四川,包括河北、山西等在内的12个省域,是我国耕地偏离度绝对值较高的地带,并且各省域之间相差较大,偏离幅度最高的北京是相对较低的甘肃省的5倍;“黑滇线”以东地区,包括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11个省域,偏离度介于“黑滇线”沿线和该线以西的省域之间,属于二级高地。此外,北京、天津、上海三大传统直辖市的耕地状态偏离度绝对值要明显大于周边省域。

3.2.2 多数省份的林地未达到规划目标,黄河中游沿线诸省规划实施相对较好;牧草地实施效果以“黑滇线”为界,西优东劣

从林地的规划实施情况来看,多达20个省域没有达到规划预计目标,其中偏离程度较大的省域主要包括环渤海地区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西南的广西、云南、贵州,以及内蒙古、江西和青海,而黄河中游沿线的河南、山西、陕西和宁夏等省域规划实施相对较好(见图1b)。

就牧草地而言,只有青海、河北、宁夏、浙江四个省域达到规划预计目标。从空间分布上来看,牧草地状态偏离度也呈现以“黑滇线”为界,东高西低的格局,“黑滇线”以西规划实施相对较好,而该边界线以东省域,集中了所有偏离度小于-10%的省域,除浙江、福建、安徽外,其余所有省域偏离度的绝对值都高于“黑滇线”以西地区(见图1c)。

3.2.3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普遍超出规划预计目标,偏离度沿东部沿海和长江所构筑的“T”字轴向外逐步减小

从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来看,多达22个省域的用地规模突破相应目标。如图1d所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状态偏离度的空间分布,明显是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陆逐渐降低的趋势,并以长江为横轴,呈“T”字型衰减。超出规划预计目标幅度最大的前6个省域全部分布在东部及东南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的偏离度略低于东部,但长江沿线省域的状态偏离度要明显高于南北两侧其他省域;未超出规划预计目标的主要集中在中国的北部和西部地区,包括东北三省、中部的内蒙古、西北的甘肃、陕西、青海以及西南的、广西。[HJ*4]图1 各省域不同类型用地的状态偏离度分析图

Fig.1 The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different land use departure degree in every province3.2.4 北部和中南地区交通用地的规划落实较好,东部沿海地区和北纬35°线附近省域偏离度较大

就交通运输用地而言,有14个省域未突破规划预计目标,在空间分布上以北部和中南两大区域为主,主要包括自东北三省向西的北部国界线沿线的内蒙古、甘肃、新疆,以及湖北、湖南、安徽、江西、贵州、云南、广东和海南等省域。

超出规划设想的省份,主要包括东部沿海的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北、天津,以及自北京、河北向西,分布于北纬35°线附近的山西、河南、山西、宁夏、四川、重庆、青海和等省域。中西部地区交通用地的快速增长是上轮规划实施的重要特点,偏离度较大的前5个省域中有3个位于中国西部,平均偏离度高达8.4%(见图1e)。

3.2.5 未利用地开发力度不足,偏离度较大的省域集中分布于全国的南北两端

虽然上轮规划将耕地补充列为主要规划目标之一,但作为主要补充来源的未利用地开发,规划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全国仅有新疆、上海两地达到预计目标。从未利用地状态偏离度的空间分布看,数值超过20%的省域主要包括南部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以及北部的北京、天津、内蒙古、山西和山东,基本上集中分布于中国的南北两端(见图1f)。

3.3 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类型分区

在单项指标分析的基础上,利用SPSS软件,以耕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用地状态偏离度作为变量,运用基于欧式距离的离差平方和法,对31个省域进行空间聚类分析,从而形成依类归并的结果,由此反映出我国上轮规划在全国不同地域的实施情况以及相应类型的主要特点。经过聚类分析,将全国各省域归为4个类型区(见图2)。

(1)第一类型区:包括东北的黑龙江、吉林,东部的河北、福建、浙江,中部的安徽、湖南,西部的、重庆、四川、贵州、新疆、甘肃等13个省域,国土总面积占全国的57%,该类区域各类用地指标的状态偏离度相对较低,除未利用地偏离度稍大,其余各类用地的平均偏离度绝对值都在5%以下。需要说明的是浙江、福建、安徽三省域 ,虽然被划入这一类型区,但其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状态偏离度却很高,如果单就这一用地而言,其规划实施效果并不理想,而从本文研究所选六类用地的综合情况来看,规划实施与规划预期较为接近。

(2)第二类型区:包括辽宁、湖北、广西、海南和云南5个省域,国土总面积占全国的10%,其规划实施的共同特点是未利用地开发不足、牧草地与规划预期有差距,但都处在第二梯队。根据上轮规划对1997-2004年间的估计,这些省域应开发未利用地450万hm2,但实际只开发了60万hm2,仅占规划目标的13%,同时也略好于天津、广东(仅实现规划目标的3.6%);牧草地规划预计增加97.8万hm2,而实际却减少12.1万hm2,状态偏离度在-48.2%~-49.2%之间,但仍要稍好于第四类型区(所有省域牧草地偏离度都小于-60%)。

(3)第三类型区:包括内蒙古、陕西、青海和宁夏4个省域,主要位于中国北部地区,国土总面积占全国的22%,区域内耕地规划实施情况较差,平均状态偏离度达-16%,耕地减少速度远远超出规划设想。按照上轮规划,到2004年末区内4个省域单元耕地保有量应维持在1 489万hm2左右,而实际已经减少到1 278万hm2。

(4)第四类型区:主要位于中国的东部地区,包括广东、江苏、山东、北京、上海、天津、河南、山西、江西等9个省域,国土总面积占全国的10%,区域内各类用地指标的状态偏离度普遍比较高,建设用地超出规划实施与农用地、未利用地未达到规划设想的现象并存,规划的实施效果和预计目标相差较大。2004年,这些省域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合计880万hm2,比1996年增长78万hm2,超出规划设想9.6%。与建设用地的快速增长恰恰相反,耕地和牧草地规模逐渐减小,到2004年已分别降至3 124万hm2和75万hm2,低于规划设想4.9%和64%;林地保有量也不太理想,除山西、上海、河南外,其余省域林地保有量均未达到规划要求。同时,未利用地开发也未达到规划要求,按照上轮规划设想,到2004年末开发未利用地291万hm2,而实际上仅仅完成了40万hm2,不足规划设想的14%。

4 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差异的成因分析

分析上轮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状况差异,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4.1 退耕还林(草)政策的实施导致我国西部和西北部地区耕地大量减少

1998年我国长江、松花江、嫩江特大洪灾后,我国“积极推行封山育林,对过度开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加快林草植被的恢复与重建”[6]。1999年退耕还林(草)工作在陕西、甘肃、四川三省率先展开试点,并于2002年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启动,我国的北部、西部和西北部地区正是这次退耕还林(草)工作的重点地区。

1999-2004年间全国大部分省域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退耕还林(草),而这种影响表现为由东往西逐步增大的趋势。这6年间,“黑滇线”以西的12个省域,由耕地转为林地和牧草地的面积分别为329万hm2和106万hm2,合计达435万hm2,共占该地域同期耕地减少总规模的75.4%,其中青海和宁夏分别高达96.3%和95.8%。

4.2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建设用地的迅速扩张,加大了耕地规模的减少

在上轮规划实施的“九五”和“十五”时期,全国平均经济增长速度分别达到8.3%和9.5%,高出规划设想0.3和2.5个百分点,受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建设用地规模也不断增长。据统计,2004年GDP总量排在全国前10位的省份,其1996-2004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长占全国总增量的60%,而前5位的省份所占比例高达44%。进一步对省域的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状态偏离度、偏差量与GDP增量、人均GDP增量、总人口增量分别进行相关分析,发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偏差量与GDP增量之间的相关性最高,偏离度则与人均GDP增量之间具有较高的相关性(见表2),表明经济发展是导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与规划预计目标产生偏差的最主要原因。

与建设用地的快速扩张相对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的耕地保有量也在不断减少,这在“黑滇线”以东表现得尤为明显。仅1998-2004年间,这些地区共有30.9%的耕地减少是由于建设占用造成的,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5%,其中上海市高达73.9%,福建和江苏也分别达到57.2%和47.6%。

4.3 土地开发力度与规划预期差距大,耕地补充规模偏小

按照上轮规划的要求,应通过土地的开发整理复垦,保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然而,在规划实施期间,这项要求并没有完全得到落实,全国未利用地的规划实施偏离度将近6%,土地开发力度不足,仅上海和新疆两地达到了规划要求,其余省域的未利用地开发规模均低于规划目标,耕地补充规模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各省的耕地总量不断下降。

4.4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适时调整也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影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5-20年,虽然在编制规划时,编制者会对未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进行考虑,但由于规划期限长,并且缺乏更具实际指导意义的近期规划,往往导致规划设想与近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不能完全衔接。为此,在历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中,需要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的实施。

对比分析1997-2004年实际下达给各省域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和规划预计的建设用地新增规模,可以发现,共有23个省域的转用指标低于规划预计增量,其余8个省域则超出了规划设想;在偏离幅度上,仅有5个省域的偏离幅度在10%以内,有一半的省域偏离幅度超过30%。进一步分析历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与规划预计的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之间的差异,只有6个省域的占用耕地指标没有超出规划设想,其余省域全部突破规划控制目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

5 结 语

本文对1997-2004年各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的差异性进行评价,发现:①耕地保护目标的规划实施效果空间地带性明显,呈“黑滇线”沿线较好、东西两翼较差的“沟谷”状格局。②多数省份的林地未达到规划目标,黄河中游沿线诸省规划实施相对较好;牧草地实施效果以“黑滇线”为界西优东劣。③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普遍超出规划预计目标,偏离度沿东部沿海和长江所构筑的“T”字轴向外逐步减小。④北部和中南地区交通运输用地的规划落实较好,东部沿海地区和北纬35°线附近省域偏离度较大。⑤未利用地开发力度不足,偏离度较大的省域集中分布于中国的南北两端。在此基础上,通过对6种用地类型的状态偏离度进行聚类分析,将全国31个省域分为四个类型,从而反映各自规划实施的主要特点。进一步分析表明,退耕还林(草)政策的实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利用地开发力度不足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适时调整是造成各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差异的主要原因。

上述研究提供的启示在于:在中国这样一个区域差异巨大的地域范围内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必须要开展分区研究,针对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划目标和管制措施。而且,要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及其相应技术体系的建设,强调近期规划的编制和执行,密切近远期规划之间以及规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间的联系,加大规划的执行和监管力度,真正将规划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赵小敏,郭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J].中国土地科学,200317(5):35~40.[ Zhao Xiaomin,Guo Xi.Study On the System of Land Use Planning[J].China Land Science,2003,17(5):35~40.]

[2]余向克,邓良基,李何超.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方法探析[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6,23(1):32~36.[ Yu Xiangke,Li Hechao.A Discussion on Evaluation Method of Implementation of Land Use Planning[J].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Manage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2006,23(1):32~36.]

[3]陈银蓉,梅昀,代兵,汪如民,谷晓坤,韩勇.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6(6):101~107.[ Chen Yinrong,Mei Yun,Dai Bing,Wang Rumin,Gu Xiaokun,Han Yong.Study on Implementing Evaluation of Urban Land Use General Planning[J].China Population,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2006,16(6):101~107.]

[4]涂姗,李江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方法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6,23(1):55~59.[ Tu Shan,Li Jiangfeng.A Research on Implementation Evaluation Method of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J].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Manage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2006,23(1):55~59.]

林地规划与土地规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林地;保护利用;监测;规划编制

林地是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目前,林地的保护与利用普遍存在着保护重视不够、管理相对滞后、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林地生产力不高等问题。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保障了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空间,为实现林地科学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手段。宾县林地保护利用与经济发展矛盾逐渐突显,如何编制科学可行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值得思考。通过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图斑落界工作,实现我省森林资源监管手段的重大变革,促进森林资源监测、规划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1.规划编制工作情况

为了落实新时期党和国家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及在新时期下社会经济发展对林地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落实好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等约束性指标,落实好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等预期性指标,形成宾县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维护的职责,适应新时期下的林地保护利用调控与管理,宾县正式开展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

1.1基础资料收集

规划编制技术人员深入到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收集与规划密切相关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等现状资料,包括各职能部门的现状及相关专业规划资料和各乡镇现状及相关规划资料。并对收集的资源进行整理与核实,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供完善,详实的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基础资料汇编,建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基础资料平台。

1.2专题研究

对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和分区、分类、分级、分等管理林地对策和措施进行研究。对可能影响规划范围内林地保护利用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包括区域林地生产潜力分析、林地保护利用战略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保护利用的影响和提高林地生产率措施等有关问题的研究。

2.林地保护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林地保护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社会对土地的需求与林地保护依然是主要矛盾,林地资源分布不均、利用不合理、质量不高、生产力低等一系列问题依然存在。

2.1基础工程建设加快,土地供求关系紧张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基础条件的改善,各项工程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增加。相对于发达地区,我县社会基础条件薄弱,工程建设速度慢。特别是交通、城市等基础性建设对土地潜在需求量大,在耕地保有量不变的前提下,大量的项目用地将向林地转移,加之毁林开垦、吞食林地和非法占用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与林地保护依然是主要矛盾。

2.2林地保护利与地方经济发展不协调

长期以来,林业投入资金不足,社会地位较低,宾县的历史经验说明,当地方经济发展与林地保护发生冲突时多以前者利益为主,林地保护利用效果不佳,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后,如何才能更好地落实规划的各项保护利用措施,更科学地管理林地,也是规划编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2.3林业投入资金不足,林地保护利用效果有待提高

由于林资源培育生产周期长、短期经济效益比较差,林地保护和利用水平低下,林业建设投资不足,吸引社会资金能力差,森林资源管理政策不活,社会投资积极性不高等,严重制约全县林业建设。商品林建设水平不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商品林建设投入和产出体系尚未形成。

3.规划编制必要性

3.1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编制实施五常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保护,提高林地利用效率,对于发展现代林业、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五常县又是林业大县,森林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保障粮食安全、固碳减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绿色生态空间和生态产品的需求迅速增长,对环境与资源的压力不断加大。我县的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不强、抗灾害能力弱等问题已经开始显现。在此形势下,要实现方正县林地、森林面积“双增目标”,迫切需要统筹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用地需求,保障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3.2加强节能减排,提升林业地位的需要

森林是陆地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间接减排方面具有重要地位。除了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力度外,还应充分发挥森林在间接减排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森林固碳和净化大气的能力,这就需要通过科学规划,从根本上增加林地和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为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条件。我县地处黑龙江省中部,位于哈尔滨市的中心地带,按现有森林面积计算,林业每年可固碳约40万吨,在全省碳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3.3提升资源监管水平,建设现代林业的需要

长期以来,林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森林资源管理技术手段落后,森林资源管理还停留在“数字”上,林地的位置、界线尚无统一的图面资料,林地与非林地的界线难以确定,资源管理无据可查,给森林资源监管带来诸多困难。林地资源的管理已经跟不上时代要求,通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县“一张图”的建立,明确了林地位置和界线,为森林资源的经营和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加快了现代林业进程。

4.提出的建议

4.1科学规划合理制定编制方案

规划占用林地限额在制定时,要考虑国民经济对各行业的要求,以及宾县相关部门提供的各类建设用地对林地的需求预测,测算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对林地的需求规模,在各部门预测自身行业用地需求的基础上,考虑历年林地征占用相关统计数据和今后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导向,进行综合平衡分析后,征求多方意见及协调后确定。

4.2要节约使用林地

要以少占或不占林地为原则,控制城乡建设使用林地,加强城市森林、绿网、义务植树等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限制独立的工业、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使用公益林地、天然林和重点商品林地。规范旅游经营设施等用地,适度保障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规划的生态旅游用地,减少优质林地改变用途。

林地规划与土地规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县城;土地利用;园林意识

园林花木在城市中担负着清新空气、美化环境、防止污染的重要生态功能。园林城市是今后城市土地利用的方向。在汉阴县城土地规划利用中,要树立园林城市意识,根据汉阴县城“一湖两岸”不同的功能分区,在县城土地规划利用上,通过扩大道路花木、广场园林、小区园林、民居花园、单位园林、公园绿化面积,将森林花卉引入县城内部,缓解热岛效应,提高县城生态品位。全面建设“陕南宜居园林县城”。

一、县城土地利用生态现状

1、汉阴县土地利用概况

汉阴县地处陕南,北枕秦岭,南倚巴山,凤凰山系横贯全县东西,汉江、月河由西向东穿境而过。国土面积1347平方公里,其中城镇用地229公顷。2009年耕地保有量5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万亩,人均耕地1.69亩,森林覆盖率达57.6%,总人口29.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68万人、城市人口3.2万人),属典型农业县。全县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221人。

2、山水园林县城建设情况

为优化县城土地利用,构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条件,汉阴把打造山水园林县城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名片,以城区绿化为重点,加快月河川道、316国道沿线绿化步伐。一是抓好县城北部龙岗园林绿化。依托退耕还林,以菩萨泉景区为中心,按照生态、经济树种合理搭配,乔灌草合理布局的原则,投资600万元,建成退耕还林示范点1005亩,完成千步梯和水窖等基础设施工程。目前园内植被茂密,鸟语果香、曲径通幽,已成为居民锻炼休闲的好去处;二是城南开发与绿化并举。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在加强现有资源保护的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加快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在省级大木坝森林公园投资近800余万元先期开发了凤凰山庄、龙寨沟等部分景点,突出绿化美化,大力培育农家乐等服务行业。三是加大城区治污力度。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加大县城穿境河流——月河的治污力度,竣工投入使用的一号、二号截流坝打造出的人工湖,湖水清澈、碧波荡漾、沙鸥翔集,形成了天然的山水美景。四是城区绿化因地制宜。南区开发坚持绿化与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路修到哪里,绿化就到哪里,新建的凤凰大道、凤凰广场和文化广场采取乔灌草相结合,新建绿草坪2万平方米,栽植桂花、紫薇等名贵树种200余株,绿化面积达1万平方米;北区绿化采取见缝插针的办法扩大林木覆盖面,栽植香樟、紫荆、桂花和垂柳等名贵树种2万株,对北城街、环城路、广场路等主要街道实施全段绿化,对背街小巷宜绿化路段绿化近10公里,面积达5万平方米;滨河世纪花园、憩园小区等新建居民小区绿化率均达30%以上,城区2.5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达8.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8%。汉阴荣获了“全国绿化模范县”、“陕西省园林县城”等称号。

二、制约县城土地生态利用的因素

汉阴县在国土生态利用方面比较合理,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矛盾。制约县城土地生态利用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汉阴县人口增长快,1986年人口有26.65万人,1996年人口增长到28.28万人,2009年人口达29.88万人。人口与耕地矛盾逐年加剧,人口密集的地方耕地少,耕地较多的地方人口少。建设用地需求日渐增大,且主要集中在人多地少,土地条件较好的地方,月河川道地区耕地数量减少幅度大于山区。

2、县城土地利用生态结构不尽合理

县城绿地规模不大,林份质量不高,林木蓄积量少,花卉利用效益差,绿地重植轻养。国土生态规划缺乏超前意识。现有的《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年)》、《汉阴县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2006年)》已经届满,难以适应县城国土开发、“城镇靓县”、园林旅游的要求;《汉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草案)》正在修编之中,县城生态绿化规划设计面积不大,亟待调整、更新、充实、完善,建议方案超前,在未来20年不落后。

三、加强国土绿化的深远意义

1、珍惜土地,造福人民

土地是最宝贵的自然资源和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随着汉阴人口增长,城镇用地规模的扩大,经济、社会、生态持续发展,必须关注耕地减少的趋势,有效预防土地资源破坏现象,务实解决土地利用供需矛盾。珍惜土地、绿化国土、持续发展、造福民众,意义重大而深远。

2、绿化国土,生态文明

为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协调部门、产业、居民间的用地矛盾,务必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国土绿化区域布局,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有计划地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整治、绿化和保护,使汉阴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佳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汉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四、拓展县城国土绿化的思路

1、提高县城土地园林规划设计水准